头陂司法所在全县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会会上的发言

头陂司法所在全县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会会上的发言
头陂司法所在全县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会会上的发言

头陂司法所在全县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总结会会上的发言

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和持续延伸法律服务的触角,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头陂司法所积极贯彻落实县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多项措施积极推进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为全镇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提供充分保障。现本人就头陂镇公共法律服务近三年来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汇报如下,不当之处,还请各位领导、同事批评指正。

一、头陂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情况

为及时化解基层人民内部矛盾、切实解决老百姓的法律服务需求,头陂司法所结合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和我镇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我镇累计组织开展大型法治宣传活动30余场次、法律咨询解答服务1100余人次、发放各种法治宣传资料3万余份,进机关、进学校法治讲座20余场次,受众面占辖区内人数的70%以上,培育“法律明白人”3562人,较好地解决了民众在“懂法”

上的盲点与误区,在“用法”上的难点与障碍,在“守法”上的疑惑与热情,为全面构建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头陂镇公共法律服务存在的不足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引导不深入。近年来,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多元化,由传统的集市发放宣传单,拓展到进单位、进学校上法治宣传课;进集镇、进村组联办法治宣传文艺汇演;进电视进手机创作传播法治文化作品。部分参与群众领过礼品宣传单就丢了,看的文艺演出、上的法治宣传课说说笑笑就忘了,法治宣传效果打了折扣。

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保障不充分。法治宣传礼品发放、法治文艺汇演送戏下乡、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传播、法治宣传场所(如法治文化一条街、法治小公园、法治文化主题广场、法治主题长廊、法治文化墙、法治讲堂、法治宣传栏、法治图书室等)建设没有资金支持,都是空谈。

三是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不完善。目前我县各司法所工作人员仅有极少数工作人员为法律专业,工作上也并非专职专岗,极大多数司法所工作人员都兼职了乡镇其他业务,被乡镇其他事物分去了大部分的时间精力。基层法律服务中心、乡镇法律顾问也多为县知名律师兼任,业务水平得到的保证的同时,也因其业务繁忙,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给予群

众更详细、更贴心的服务。间接影响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的满足。

三、头陂镇公共法律服务努力方向

一是进一步做好农村法律服务调研工作,助力“顶层设计”架构。利用空余时间切实深入单位、村组、农户,了解群众法律知识学习、法律规定遵守、法律武器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症点,形成报告,层层汇报,助力农村公务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顶层设计,让上级听到基层最真实的“声音”。群众法律知识学习受限于自身能力不足、获取渠道单一、自身惰性等因素影响导致自学动力不足;法律知识的匮乏导致的法律意识淡薄;法律诉讼时间、精力、财力成本过高导致群众解决问题靠缠靠访都是亟待深入探讨的问题。

二是进一步升级基层法律服务站所“配置”,推进人员“标准化”建设。积极做好上级领导思想工作,通过各种渠道“争

资跑项”,确保工作经费落实;在有限的人员配置中,优化责任分工,确保在岗人员司法业务负责区块专职专精;积极配合上级有关精神完成司法所标准化建设。

三是进一步改良法治宣传模式,优化法律知识传播载体。组织专人负责,统筹协调有关单位有针对性的开展涉及群众较为关注的道路交通、山林土地纠纷等法律知识的文艺汇演,演出现场组织专业人士现场解读群众日常碰到的相关问题,现场加强法律知识宣传讲解,增强法律知识印象。向各村家

族群、村组群定期传送法治漫画、法治动漫、法治短视频等法律有关资讯,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律知识,切实提升群众学法积极性。

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

金水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金水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司发〔2017〕9号)、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司文〔2017〕157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57号)文件精神,按照司法部统筹公共法律资源,建设全国上下一体、互联互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工作要求,遵循“搭平台、整资源、强服务”的建设宗旨,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统筹推进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促进我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跨行业、跨平台、跨地域整合互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新需求,更好地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原则与总体框架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提供法律服务”的平台建设功能定位,统筹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2018年10月

底前建成区本级、街道和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细化、便捷化、智慧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总体架构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由区本级、街道、村(社区)三级构成。分别在区本级建设金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街道办事处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村(社区)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三)时间节点 2018年10月底前区本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全部建成,村(社区)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 (一)金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1.建设标准 金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在区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划拨独立办公区域,建筑面积按照河南省司法厅实施方案的标准执行,原则上不得小于200平方米,可根据实际业务量和服务需求适当提高建设标准。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划分为办公区、服务区和等候区,办公区设置管理人员办公室和档案资料室,服务区设开放式服务大厅、半开放式接待柜台和座椅,配备适量的接待室、个别谈话室、调解室等专门业务用房,服务大厅安装电子显示屏

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舟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7年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工作,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分析面临的形势与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推动司法工作深入开展。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圆满完成了去年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等诸多方面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这里,我谨代表县政府向全县广大司法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表示热烈的祝贺! 刚才,刘局长对2017年的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的总结,对新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得力,体现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司法行政工作新理念

党的十九大和习总书记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要求。全县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省州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围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树立司法行政工作新理念,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工作新思路。大家必须牢牢把握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充分认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经济建设、服务民生、构建和谐中的重要作用,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积极主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找准司法行政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和切入点,为全县经济发展和扶贫攻坚的深入实施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努力将司法行政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更高层次和水平。 二、围绕中心,全面履职,创造司法行政工作新业绩 司法行政机关要自觉把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之中,结合贯彻落实省州县三级工作会议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谋划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思路,为有力推动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要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上有新作为。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在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上有更大作为,要将上级决策部署、外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规章制度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公开公示制度 (一)公开公示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规办事程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公开公示的容 1.服务围: (1)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2)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 (3)指引申请及受理公证、人民调解等相关法律业务; (4)受理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投诉和意见建议; (5)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 (6)协调指导本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等。 2.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人员、职务、照片等基本信息。 3.服务承诺: (1)即时服务: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拟办事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随到随办,当场办理。 (2)规服务: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依法提供规有序的服务,不得越权办理或乱作为,不得损害服务对象利益。

(3)高效服务:工作人员要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主动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力争为服务对象多办实事。 (4)廉洁服务:工作人员要依法行政,廉洁办公,不滥用职权牟取私利。 4.联系方式:包括具体地址,邮政编码,中心及监督,电子等。 5.服务流程:包括服务事项,服务对象,需要提供的资料,办事流程,办理人员,分管领导及办结时限等。 6.服务人员在岗情况:包括,职务,是否在岗,未在岗原因等。 (三)公开公示的方式 1.设立公示栏。 2.提供中心咨询,方便群众咨询。 3.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12348公众微信号等方式,向公众发布。 4.所有需要公示的容,都在网页上公开。 (四)公开公示的监管 通过公开公示制度的不断完善,同时加强自身及公众的监督作用,从而达到提升服务质量的目的。 (五)公开公示的时间 公开公示的时间一般为7天。如有需长期进行公示的容,由相关负责人员收集整理好,长期进行公示。

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讲话

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省、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分析我县依法行政的现状和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县依法行政的任务。方才,县政府办公室通报了全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的说,近几年来,我县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有的乡镇和部门的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还很薄弱,行政违法、违规问题还时有发生,推进依法行政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必须高度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切实纠正行政违法、违规问题,加强政府法制建设,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要高度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和核心内容,是宪法和法律对国家行政机关的最基本要求。无论是从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长远大计看,还是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需要看,依法行政都是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和根本要求。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第一,依法行政是加快法制建设进程的迫切需要。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指出:“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行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据统计,目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法律四百余件,国务院法规七百余件,地该性法规八千余件,其中有

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法律、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地方性法规、百分之百的行政法规和规章都由行政机关执行。由此可见,加强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迫切需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第二,依法行政是适应入世的最基本要求。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入世承诺要求,需要我们进一步树立法律在政府行政中的权威,严格按照法律及规则办事。入世的23个文件中,有21个是规范政府行为的。因此,适应入世,首先是政府要适应。而政府适应入世,最根本也是最迫切的就是要坚持依法行政。目前,我们的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行政行为,有很多是不适应入世要求的。其中,最突出的是缺乏依法行政的理念,行政方式按世贸规则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行政行为违法、违规现象屡见不鲜。这些问题不解决,我们就难以成功应对入世的挑战,甚至可能被起诉、被制裁,就会丧失很多发展的机遇,影响和损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现在,我国已经成为世贸组织的成员,推进依法行政,适应入世需要,是政府工作和自身建设非常紧迫的任务,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起来,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第三,依法行政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措施。大家知道,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是全能政府,享有无限权力。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权力是有限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凡是市场能够配置的资源和社会可以自行调节的事物,都应由市场和社会去解决。但是,由于现在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许多不该管、管不了、实际上也管不好的事情政府还没有放手;而一些应该管的事却没有管住管好。如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屡禁不止等。这固然有改革推进力度不大、部门和个人利益至上等深层次原因。但也和法制建设的进程及推进的力度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当前的一

【司法制度】北海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制度

【司法制度】北海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运行管 理制度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运行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是北海市司法局为全市提供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司法鉴定、司法考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以及法治宣传的公共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统一对群众求助事项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进行分流转办、协调和监督。 第三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沿用原全国统一的12348呼叫系统,任何地方拨打0779-12348即可接至本热线。热线平台设在市司法局业务大楼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常上班时间,由执业律师和接线员值班接听热线电话或接待群众来访,解答法律咨询和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以及将群众求助事项分流到全市各司法行政部门办理。非上班时间,提供语音服务,拨打12348可听到语音关于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司法鉴定、司法考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以及法治宣传等司法行政业务的信息服务。 群众可以拨打12348热线,也可以直接到热线的服务窗口,与律师等工作人员面对面咨询法律问题,申请法律援助以及寻求与司法行政业务有关的帮助。 第四条每个工作日,热线由一名执业律师和一名接线员值班。

值班律师由市司法局向社会公开聘用,多人轮流值班,负责为来电来访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初审。值班律师要求责任心强,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接线员需了解司法行政各项业务。负责接听来电,详细了解群众求助事项,并根据求助事项的管辖和职能归属,即时分流转至相应的市司法局各部门、县区司法局和司法所等单位办理。做好来电来访和求助事项内容以及分流处理情况的记录,对分流转办的事项进行跟踪监督,向求助人反馈办理结果,进行电话回访。 分流转办力求准确,对求助事项难以确定承办部门的,接线员请示管理部门的领导,必要时再由部门领导请示局领导进行确定。 第五条市司法局各部门、各县区司法局和司法所是群众求助事项的承办部门,承办部门的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承办部门对转办的群众求助事项必须及时、妥善办理,接受监督并向热线平台反馈办理结果。 第六条12348法律服务热线来电必接、来访必答、来函必回,求助必转,做到解答准确、及时,转办事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第七条实行首问负责制。值班律师对咨询事项要当班解决,不得推延至下一班。接听来电、接待当事人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语言规范、热情耐心。 第八条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咨询人一次性告知所咨询的内容,对法律援助申请人要一次性告知法律援助的条件、程序以及要提交的资料等,并指导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 第九条设立求助事项信息登记制度。在市司法局“信息

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发言稿

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发言稿 解决了人民调解“虚、软、弱”的问题,真正让老百姓看得见、找得到、用得上,极大地提升了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满意度。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发言稿范文【2篇】,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1. 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发言稿:创新机制打造品牌开创人民调解新局面 近年来,xx市司法局在省司法厅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模式,持续提升,打造品牌,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跨越式发展。在2017年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xx市司法局作典型发言,介绍了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工作经验。 一是优化人员结构,加强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争取政策支持,落实经费保障,要求各县(区)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齐专职人民调解员。目前,全市共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3303人,其中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占总数的85%;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专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全部纳入县(区)财政预算。积极协调市综治委每年对调解员进行物资、精神表彰,有效调动了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建立四个平台,打造专业阵地在全省率先推动建立县、乡、村和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实体平台,各县(区)成立县(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司法所设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站,行政村设立调解工作室,在矛盾纠纷较为集中的领域成立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形成了以县为枢纽、乡为主体、村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无缝衔接、协调联动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解决了人民调解“虚、软、弱”的问题,真正让老百姓看得见、找得到、用得上,极大地提升了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是创新三个机制,形成调解合力实行县、乡、村“三级联调”,对乡、村调解不成的群体性事件及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由县(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组织法律专家进行集中会审。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强化与法院、信访部门对接联系,建立“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推动人民调解有效参与涉诉、涉访案件。实行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三项联手”,发展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兼职调解员队伍,实行“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指导村(居)专职调解员调解纠纷。 2. 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发言稿: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监狱管理水平

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管理办法

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热心法律工作的志愿者参与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志愿者行为,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推进舟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舟司发…2015?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是指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基层工作知识和能力,经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市司法局)审核批准,自愿无偿为社会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强制隔离戒毒等公益性法律服务的人员。 第二条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的职责是在司法行政部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依照本办法开展公共法律志愿服务活动,依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保障“法治新区”建设顺利推进。 第二章志愿者条件 第三条申请担任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应当首先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心于公共法律服务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品行良好,责任心强; (三)具备与所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四)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20-65岁之间; (五)具有舟山市户籍或者在舟山市居住。 第四条申请从事法律援助志愿者的,除满足第三条以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社会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曾从事法律业务的现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三)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的现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以及法律专业在校学生; (四)具有法律大专以上学历,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委等政府部门专职从事法律维权工作的人员; (五)适合从事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申请从事人民调解志愿者的,除满足第三条以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 (二)政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现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三)适合从事人民调解志愿服务的其他人员。

依法行政领导讲话稿

依法行政领导讲话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政就是行政机关行使权利、管理公共事务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下面是给大家整理的依法行政领导讲话稿,仅供参考。 依法行政领导讲话稿(一): 同志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政府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宣讲“廉政党课”。在之前相关同志发言的基础上,我结合三个方面的内容,讲两方面意见。 一、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扎实抓好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是保障政府正常运行的基础性工作,两者之间为辨证统一关系,抓好廉政建设,可以更好地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严格依法行政,又能更好地推动政府廉政建设。今天把这两项工作放在一起开会,也是基于这两项工作的特殊关系来考虑的。 (一)牢记廉洁从政,树立干事创业、公正廉洁的政府形象。第一,狠抓廉政教育,落实廉政措施。廉政的反义词就是腐败,抓廉政,就要反腐败。一是要把廉洁从政教育贯穿于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扎实抓好干部理想信念、党纪法规和作风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从政意识。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我们的领导干部要率先垂是严格规补”政策,绝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二是继续关注医药购销环节和医疗服务中反映出的

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制度,大力推进医德医风建设,严格规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教育和预防,从源头上铲除腐败土壤,努力使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积极构建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效机制。中国有句古话“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 。为政之人,既具备能力,又能公正廉洁,这才是最难能可贵的。近期部分科级干部因涉嫌违法已在接受调查,希望各位以此为戒,真正做到廉洁从政。二是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和惩治力度,并通过对案件剖析,查找原因、规律和特点,弥补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三是迅速组织开展“三项清理” 工作,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以及土地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清理。四是监察、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国家专项资金、重大建设项目资金、社保基金、教育及贫困寄宿生生活费使用、廉租房租售、涉农资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检查和监管; 把查办案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专项审计工作作为推动政风建设的有力手段,务求做到实名举报必查,查则必清,清则必果。 第四,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常规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把廉政建设纳入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落实。单位负责同志要带头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按照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我是县人民政府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政府系统廉政建设负总责; 各

街道2018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汇报

街道2018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汇报 按照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我区法律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推进“平安建设示范区”、“法治建设先导区”和“社会管理创新区”建设的要求,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就我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建立服务平台 按照市、区司法局《关于加强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我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公共服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确保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月下旬,我街道按上级要求及时建立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由司法所所长杨龙根兼任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总体组织协调。同时指导街道辖区内的#个社区按照标准全部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二、加强人员保障,完善队伍阵地建设 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时成立“便民法律服务团”,成员由政法委书记、司法所工作人员、专职调解员、各社区法律工作者及人民调解志愿者。街道在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信访办)办公室内悬挂上墙公示栏,对服务人员、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等情况进

行公示,并安排一名专职人员接待群众。同时因地制宜在辖区内的#个社区制作上墙公示栏,指定专人负责公共法律服务相应的群众接待工作,并在其办公桌上放置“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台牌。 三、健全规章制度,优化服务保障机制 加强制度建设是堵塞漏洞、防治类似问题重复发生的根本举措。XX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了公开公示制度、来访接待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工作流转制度、工作档案制度、工作督办制度、业务培训制度、统计反馈制度及群众评价等制度,确保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制度在于执行。再健全、再完善的制度,如果仅仅写在纸上、挂在嘴上,不去认真抓落实,也只能是一纸空文。按照“严、精、细”要求,我们加强对制度执行过程的精细化管理,建立从始到终、无缝链接的工作流程,优化了各项服务保障的工作运行程序。尤其注重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不执行制度的人和事采取刚性措施,严明纪律、严格奖惩,有效地增强了制度的约束力,为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持续动力和有力保障。 四、初显工作成效,不断完善工作措施 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目前,我街道已开通XX街道公共法律服务QQ群、政务微博、

司法行政会议主持词

司法行政会议主持词 2014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主持词 2014年3月22日 同志们: 经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报请县政府同意,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的任务是: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及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分析 当前形势,部署2014年司法行政工作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县法治建设工作;表彰2014 年度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各镇(场)司法所长、法律服务所主任、县司法局机关全体干部、法律援助中心、楚峰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单位负责同志。 今天会议的议程主要有三项:一是表彰2014年度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二是通报2014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情况;三是请王局长作报告。 为开好会议,在这里明确三点纪律:1、请与会同志自觉关闭或将手机打在振动 位置;2、会场内严禁吸烟;3、保持会场秩序,遵守会议纪律。 一、首先进行会议第一项议程:请党组成员、工会主席何月贤同志宣读2014 年表彰决定。 下面进行颁奖 请荣获先进单位的“唐县镇法律服务所、洪山法律服务所、厉山法律服务所、殷店法律服务所、吴山法律服务所”的代表上台领奖。 由于时间关系,现场只对先进单位颁奖。先进工作者荣誉证书、奖品会后到会务组领取。 同志们,刚才,对先进单位进行了授牌,对先进工作者颁发了荣誉证书,在此之前召开的2014年全省、全市、全县政法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唐县镇司法所 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先进司法所”荣誉称号,殷店司法所所长刘丹诚同志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安居司法所、唐县镇法律服务所、县司法局办公室等三单位被随州市司法局授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聂建斌、韩建斌、申兴木、韩夫、冯大军、张文杰等6名同志被授予随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李金刚、吴长奎二同志被随县县委政法委授予“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环潭司法所被随县县委政法委授予“十佳政法单位”荣誉称号。安居司法所被随县司法局拟报为全省“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县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科科长王灵敏同志拟报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工作者;县司法局局长王光富同志被随州市司法局拟报为全省“五五”普法先进工作者,徐大军同志被市司法局拟报为全省法制工作和全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先进工作者。 在这里,让我们再次用热烈的掌声向荣获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工作规范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岗位设置和职责、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控制、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3357—2016 政府热线服务评价 GB 37488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 public legal service hotline 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中提供电话热线服务的平台体系,包括12348话务平台、12348工单平台以及12348管理平台,依据法律法规、相关文件为群众办事提供参考性意见。 注:以下简称“12348”热线。 3.2 热线值班人员duty officer 负责接听群众来电,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的“12348”热线法律服务专业人员。 3.3 业务办理人员business management personnel 负责排班考核、后台话务工单转办、接听质量监督、热线研判等工作的“12348”热线业务处理人员。 3.4 热线管理人员 manager 由12348所属司法行政内设机构指定专人担任,负责现场管理、重大疑难问题协调处理、奖惩考核等工作的管理人员。 3.5 话务工单call record

记录来电时间、来电人联系方式、咨询类别及事项、答复意见等内容的工单。每一个来电形成一个电子话务工单。 4 基本要求 4.1 工作场所与设施设备 4.1.1 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在显著位置设立统一的江苏司法行政“12348”标识。 4.1.2 工作环境应安全、整洁,照明、温湿度应符合工作要求,卫生应符合GB 37488的要求。 4.1.3 服务流程、服务准则和现场管理制度应在显著位置公示。 4.1.4 工作场所可根据需要划分话务、接待、监督等功能区域。 4.1.5 设置独立的话务坐席,宜采用隔音措施,每个坐席占地不少于2m2。 4.1.6 应配备支撑工作开展的硬件设备及信息系统,宜满足以下要求: a)实现电话录音、跟踪考核等功能; b)实现服务对象档案管理、来电回访、电子监察、协调办公、满意度调查等功能; c)支持语音、网络、多媒体等多种信息接入; d)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网络设备、数据存储设备、网络安全设备、通讯设备等。 4.2 人员 4.2.1 热线值班人员应从事律师职业或者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3年以上;熟悉法律知识,充分了解司法行政业务知识和相关国家政策;了解本地民风民情、热点法律诉求,熟悉本地方言;能熟练操作办公及信息系统;具有良好的沟通、解答能力。 4.2.2 业务办理人员应为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专职聘用人员,熟悉司法行政业务知识和业务办理流程。 4.2.3 热线值班人员和业务办理人员应通过统一面试和考核,参加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 4.2.4 热线值班人员和业务办理人员应遵守以下岗位要求: a)实行挂牌服务,公示服务工号; b)服务态度热情,规范使用文明用语,耐心细致地倾听群众需求,认真解决群众问题,不得以任 何借口拒绝、推诿; c)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随意离岗和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事项; d)不故意置忙; e)不徇私舞弊、隐瞒不报; f)从事“12348”热线服务时,不为律师本人或相关律师事务所作业务宣传推广,不进行有偿法 律服务; g)严格保护工作信息,不对外泄露。 4.3 管理 4.3.1 热线管理人员应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和工作例会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首问负责制。4.3.2 热线管理人员应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热线值班人员和业务办理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服务技能、操作规范等内容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实行培训登记。 4.3.3 热线管理人员应对热线值班人员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每月群众满意度参评率低于40%或电话热线接通率和满意度低于90%的话务坐席,市级管理部门应及时提醒。对每月电话热线接通率和满意度低于70%的话务坐席,应暂停热线值班人员服务资格,重新进行培训,通报热线值班人员所在地司法局。 4.3.4 在服务期间查实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热线值班人员不得再次聘用。 4.3.5 热线管理人员应建立定期分析研判制度,依托“12348”热线和江苏法网服务大数据,总结服务内在规律,及时发现当前群众诉求热点和服务需求变化,对服务趋势做好预测预判,提出工作建议。

在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稿

在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稿 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可以用四句话把它全部涵盖:第一,把好源头;第二,规范行为;第三,强化监督;第四,恪守程序。 第一,把好源头。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最主要的源头有三个。一是政府立法,二是行政决策,三是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从广义上讲这三个源头都可以叫决策,所以源头就是决策。 先说立法。政府立法是一种高级的决策,规范的决策,带有法律性质的决策。我省只有省政府和西安市政府,还有省人大、西安市人大有这个权。人大是最后把关的。政府是政府立法的主要操作者,搞好政府立法,就是要科学、要民主、要依法。我们这些年来创造了很多的经验,比如说选题上怎么选,要突出重点。什么是重点?科学发展、富民强省就是重点;加强社会管理,加强公共服务就是重点。立法的方式要改进,怎么改进?总体上就是公开,要让公民广泛参与。咱们有各种公开立法形式,如听证会、论证会、网上征求意见等等。现在还有一些形式,比如说立法前的成本效益分析,立法后的评估,目的都是要提升制度建设的质量,特

别是政府立法的质量。省政府和西安市政府有立法权,其他市政府没有,那是不是就可以说其他市政府就不要把好这个源头了?不是的,实际上还是要以多种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政府立法。比如说我们省政府要搞一个立法,规章也好、地方性法规也好,都要到市县去征求意见,因为是面向全省的,市县政府虽然没有具体的立法权,但是这个法规或规章一旦立了以后要贯彻实施,就要涉及到你那个地方和领域,要提建议。我们虽不是立法的责任主体,但至少也是协同主体。 第二个源头,行政决策。行政决策的面比立法更宽一些,广义的行政决策包括政府立法,也包括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性文件可以说是行政决策的一种载体,当然行政决策不一定只限于规范性文件,有的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现,如省长令,西安市市长令,有的可能是会议纪要,它也是一种决策的载体。甚至有时候首长的一个批示,一个电话记录,在某种程度上讲,都是决策的一种载体。因为行政决策范围更宽,使用的领域更多,出的问题也更大。问题在哪儿?第一位的是决策权限,就是在我们单一制的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下,往往同一件事情几级政府都在决策,难免有重复的。而且在我们现在的体制下,用很多老百姓的话讲,往往是小事开大会,大事开小会,最重要的事不开会。就是哪些东西必须是经过政府的常务会、全体会讨论的,哪些可以不讨论,

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委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任务要求,云间县司法局立足于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均衡布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拓展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平台,组织实施人民调解安民、法律援助惠民、法制宣传近民、法律服务便民等项目,努力满足全县人民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为推进“平安云间”、“法治云间”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治保障。本课题试从近年来的实践基础上,就进一步加快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一些思考和探讨。 一、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指出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明确要求决不允许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今年4月21日,习总书记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中,特别强调指出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省

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明确提出“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发展法律服务业。”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相继出台指导性文件,明确提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要求。 二、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成效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基础性工作,延伸了基层司法行政的工作外延,对新常态下司法行政的服务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几年来,县局不断优化职能,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上进行有益尝试。 (一)积极打造辐射城市乡村的专业平台。去年,我局顺利完成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搬迁和功能提升、县公证处“临街落地”两个硬件项目。目前县级法律服务中心面积500多平米,窗口专业人员15人,法律援助、普法宣传、12348专线、人民调解、社矫安帮、法律服务等职能资源进一步得到整合,窗口功能和便民举措得到提升和落实,法律服务集聚效应有效发挥。全县现有律师事务所9家,公证处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8家,职业律师68人、法律援助律师5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2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在县城实现临街落地,8家法律服务所遍布7个乡镇,乡镇和部门建立法律援助站22个,行政村(社区)援助点181个,“半小时援助圈”基本形成。县镇村三级法律顾问网络建设有序推进,县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配备全覆盖,武连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法律服务

某县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某县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报告 根据区司法厅、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我县在县司法局机关、各乡镇创立了“温馨之家、贴心服务”的司法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性法律服务窗口,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组织等各种法律服务资源,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为“平安xx、和谐xx”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我县整合资源,着力打造“管理一站式、服务一家人、办事一条龙”的“温馨之家.贴心服务”综合性法律服务窗口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家人般的关怀、一站式的服务,达到“服务在身边,满意在心中”的社会效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精心打造县级“家“的服务中心。我局在办公条件比较艰苦的情况下,将一楼的公证处进行调整,打造全新的xx县司法行政服务中心。二是精心打造乡司法所“家”的服务工作站。充分利用乡镇司法有限资源,坚持“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服务项目设置理念,建立健全司法所的各项

服务制度,制作办事流程图和岗位监督牌,并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服务工作站放置有服务指南、申请表格、文书样本、宣传资料、报刊杂志等,方便群众随时取阅。目前,10个乡镇“家”的服务工作站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三是努力延伸村、屯、户“家”的服务工作室、中心户、联络员。充分发挥“家”的服务工作室和联络员贴近群众优势,明确村级人民调解员、法律宣传员、法律援助联络员、律师工作联络员、社区矫正工作员、安置帮教队员等“六大员”服务职责,调动基层服务平台工作积极性,将“家”的服务网络全覆盖,使农民群众感觉到司法行政之“家”的温馨,司法行政“家人”的亲切,有事到行政之“家”问询,办事找司法行政“家人”帮忙。目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村“家”的工作室110个,建成屯“家”的服务联系户1160个。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构建、完善城乡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 1、完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的组织建构。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坚持以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为重点,积极搭建公平正义的“第三方”调解平台;建立和规范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设立城乡社区、自然村、小区人民调解小组或人民调解员,不断延伸人民调解工作触角;继续加强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发展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

(会议管理)武泉副市长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刚过去的2004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也是我市改革开放和“三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全市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05.3亿元,同比增长32%;完成财政收入17.55亿元,同比增长45.8%;经济结构进一步调整,农牧业综合效益不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收入分别增长15%和21.9%。同时,党的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也得到新的加强,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团结一致,共同奋斗的结果,也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的艰苦努力、无私奉献是分不开的。一年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的职能,围绕大局、服务中心,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保障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队伍和作风建设也取得了新成绩。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政府向全市广大司法 行政干警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战略机遇期,赢得新一轮大发展的关键之年,是承启“十五”和“十一五”、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市委、政府年初提出加快“三化”进程、壮大主导产业、实现三大目标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并提出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坚持统筹协调,加快改革开放,优化经济结构,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关注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指明了方

2011.05.19王亚方市长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王亚方同志 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1年5月19日8:30时沙宾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省、苏州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0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查找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2011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提升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市政府对本次会议十分重视,等会儿,姚市长还将作重要讲话,全市各板块、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两点意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显著 2010年,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全面落实创新举措,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建立健全决策体系,行政决策程序更加规范。近年来,我市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对政府作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以及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在出台前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实现了政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合法性。建立健全了对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机制,先后对城保扩面、卫生体制改革、土地协议安置等10个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事项进行了风险评估,有效预防了政府决策风险。 (二)加强政府公文管理,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升。严把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关,实现了政府公文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相

统一,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夯实了制度基础。2010年,全市共登记审核本级政府及部门文件82件,其中规范性文件21件,为上级部门出台法律、法规和规章提出修改建议7件。我市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苏州市政府和本级人大进行了报备,2010年全市报备的21件规范性文件全部通过了备案审查,备案及时率、报备率、规范率均达到100%。 (三)创新行政复议方式,行政争议及时妥善化解。按照“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办案原则,全面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有效化解了各类行政争议,维护了政府的公信力。2010年,我市依法依规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44件,基本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与此同时,市法制、信访、司法、监察等部门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商讨重点复议案件,促进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动发挥,有效提高了案件调解效率。 (四)深入推进执法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始终把推动政府机关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作为执法监督的重点,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止和预防违法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2010年,先后组织开展了对文化市场管理和运政稽查的专项督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活动,有力推动了全市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设。 (五)全面推行权力公开,运行监督实现全覆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2010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程,一年来,市政务公开办、法制办等部门通过会议发动、上门指导、定期通报、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梳理行政权力,扎实推进行政监察和法制监督,基本实现了行政机关、行政权力事项和网上行政监察“三个全覆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全部实现了网上运行、网上监察和动态监控。全年梳理各类行政权力5011项,其中在用

新城镇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新城镇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新城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于2017年正式挂牌运营,整合了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主要职能,是司法行政服务群众的“基层窗口”。 服务中心设施完善,采取“窗口化”和“综合性”相结合的设置方式。在服务中心大厅设有法律咨询、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矛盾调解等四个服务窗口,方便群众便捷高效的处理事情。服务中心设有单独的办公室、档案室、矛盾调解室,整体环境宽敞明亮,设施人性化,专门设置等候长椅并栽种了可供观赏绿植,打造了一个休闲等候区。 一、处置矛盾有新机制。 服务中心实行跨部门联动处置矛盾新模式。密切联系镇综治办、信访科等有关单位组成镇综合矛盾调处中心,联合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维权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根据近几年新城镇突出的征地拆迁矛盾设立专门的“征地拆迁矛盾调解小组”。2017年度该工作小组及时高效地化解了群体性征地拆迁矛盾152起,接待人数已逾千人,其中涉及人员安置类矛盾34件,涉及征用地不规范类矛盾52件,涉及安置款发放矛盾28件,其他相关矛盾共计38件,调处成功148件,调处成功率近98%。新模式充分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

政调解衔接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充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社矫安帮有新模式。 办事大厅专门设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窗口,中心设立了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监测室、学习教育室、信息采集档案室,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达到人员入矫解矫程序规范化、人员信息采集和档案管理制度化、心理矫治和矛盾疏解全程化、矫正教育和集中学习常态化、社区服务与公益劳动特色化、就业扶持和帮困扶助经常化、考核奖惩信息公开化不断提升全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水平。 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规范化管理,借助矫务通对人员行踪进行实时监察,并通过矫务通形成人员个人情况定期汇报制度,实现权责清晰,程序简明的管理模式。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人性化教育关怀,组建“社区矫正大家庭”微信群,给社区服刑人员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工作人员可以利用微信群定期推送学习视频、布置学习任务、实时解惑答疑,利用微信拉近与矫正对象距离,进行人性化的管理。 三、公益法律服务有新内涵。 服务中心当地星诚律师事务合作,邀请专职律师定期来服务中心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结合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的实施,构建镇、村(社区)、网三级法律服务圈,形成逐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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