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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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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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具体目标为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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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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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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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国发〔2013〕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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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时间

2产生背景3总体要求5具体指标

6国十条

8社会意义

折叠编辑本段基本简介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由国务院于2013年9月发布,这是继环保部等三部委于2012年底联合发布《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之后,中国出台的的第二个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2017年前大气污染治理给出了详细治理蓝图,并对各省市降低PM2.5浓度提出具体要求。其中,大气污染严重的京津冀地区降低目标最严格。此外,行动计划内容还对环境质量达标水平有量化的具体要求,以及对各行业的细分要求。[1]

环保部将根据行动计划,部署一系列行动来治理大气污染,包括严惩环境违法行为,联合多部门建立并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等。

折叠编辑本段产生背景

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中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

(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随着中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继续加大。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

折叠编辑本段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经济增长质量提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美丽中国而奋斗。

折叠编辑本段奋斗目标

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折叠编辑本段具体指标

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折叠编辑本段国十条

折叠第一条

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3]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安装脱硝设施,新型干法水泥窑要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现有除尘设施要实施升级改造。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在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完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于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电厂、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成石化企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

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提升燃油品质。加快石油炼制企业升级改造,力争在2013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在2014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在2015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在2017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环保、工业和信息化、质检、工商等部门联合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的违法行为;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检验,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研究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开展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

加快推进低速汽车升级换代。不断提高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节能环保要求,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相关产业和产品技术升级换代。自2017年起,新生产的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

折叠第二条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要求,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5年再淘汰炼铁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

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2016年、2017年,各地区要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

(六)压缩过剩产能。加大环保、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建立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制定财政、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发挥优强企业对行业发展的主导作用,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过剩产能压缩。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七)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

折叠第三条

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八)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加强灰霾、臭氧的形成机理、来源解析、迁移规律和监测预警等研究,为污染治理提供科学支撑。加强大气污染与人群健康关系的研究。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推进大型大气光化学模拟仓、大型气溶胶模拟仓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九)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到2017年,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推进非有机溶剂型涂料和农药等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积极开发缓释肥料新品种,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

(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水泥、钢铁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大力发展机电产品再制造,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到2017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左右,在50%以上的各类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各类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以及钢铁的循环再生比重达到40%左右。

(十一)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着力把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要求有效转化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需求,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扩大国内消费市场,积极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大幅增加大气污染治理装备、产品、服务产业产值,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产业。

折叠第四条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十二)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国家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

(十三)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煤制天然气、煤层气供应。到2015年,新增天然气干线管输能力1500亿立方米以上,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发电项目。

制定煤制天然气发展规划,在满足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和保障水资源供应的前提下,加快煤制天然气产业化和规模化步伐。

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开发利用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到2017年,运行核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

京津冀区域城市建成区、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区域要加快现有工业企业燃煤设施天然气替代步伐;到2017年,基本完成燃煤锅炉、工业窑炉、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替代改造任务。

(十四)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到2017年,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禁止进口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研究出台煤炭质量管理办法。限制高硫石油焦的进口。

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结合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改造,通过政策补偿和实施峰谷电价、季节性电价、阶梯电价、调峰电价等措施,逐步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鼓励北方农村地区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推广使用洁净煤和型煤。

(十五)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

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加快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逐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快热力管网建设与改造。

折叠第五条

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十六)调整产业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要依

法进行处罚。加强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与约束作用,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加强对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在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实施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出更高的节能环保要求。强化环境监管,严禁落后产能转移。

(十七)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健全重点行业准入条件,公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乌鲁木齐城市群等“三区十群”中的47个城市,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各地区可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的需要,扩大特别排放限值实施的范围。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十八)优化空间格局。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强化城市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禁止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研究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试点工作。

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到2017年基本完成。

折叠第六条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十九)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本着“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节能减排得收益、获补偿”的原则,积极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

分行业、分地区对水、电等资源类产品制定企业消耗定额。建立企业“领跑者”制度,对能效、排污强度达到更高标准的先进企业给予鼓励。

全面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的财税优惠政策,完善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推行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一体化特许经营。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二十)完善价格税收政策。根据脱硝成本,结合调整销售电价,完善脱硝电价政策。现有火电机组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设施改造的,要给予价格政策支持。实行阶梯式电价。

推进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

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完善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政策。

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适时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

研究将部分“两高”行业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完善“两高”行业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积极推进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使用专用设备或建设环境保护项目的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二十一)拓宽投融资渠道。深化节能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拓展节能环保设施融资、租赁业务。

地方人民政府要对涉及民生的“煤改气”项目、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轻型载货车替代低速货车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要将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及其运行和监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在环境执法到位、价格机制理顺的基础上,中央财政统筹整合主要污染物减排等专项,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对重点区域按治理成效实施“以奖代补”;中央基本建设投资也要加大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

(二十二)完善法律法规标准。加快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步伐,重点健全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应急预警、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研究增加对恶意排污、造成重大污染危害的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内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研究起草环境税法草案,加快修改环境保护法,尽快出台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和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出台地方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规章。

加快制(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以及汽车燃料消耗量标准、油品标准、供热计量标准等,完善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二十三)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执行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督。加大环境监测、信息、应急、监察等能力建设力度,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建设城市站、背景站、区域站统一布局的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客观反映空气质量状况。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建设,推进环境卫星应用。建设国家、省、市三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到201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建成细颗粒物监测点和国家直管的监测点。

(二十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明确重点,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监察机关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十五)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国家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最差的10个城市和最好的10个城市的名单。各省(区、市)要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

各级环保部门和企业要主动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

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

(二十六)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建立京津冀、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由区域内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协调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实施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研究确定阶段性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二十七)分解目标任务。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将重点区域的细颗粒物指标、非重点地区的可吸入颗粒物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国务院制定考核办法,每年初对各省(区、市)上年度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015年进行中期评估,并依据评估情况调整治理任务;2017年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考核。考核和评估结果经国务院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交由干部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等规定,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十八)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由环保部门会同组织部门、监察机关等部门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环保部门要对有关地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取消国家授予的环境保护荣誉称号。

折叠第九条

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十九)建立监测预警体系。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到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要完成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

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其他省(区、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于2015年底前完成。要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

(三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空气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城市应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按不同污染等级确定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和扬尘管控、中小学校停课以及可行的气象干预等应对措施。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1]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建立健全区域、省、市联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区域内各省(区、市)的应急预案,应于2013年底前报环境保护部备案。

(三十一)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要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

折叠第十条

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

(三十二)明确地方政府统领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要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及控制目标,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确定工作重点任务和年度控制指标,完善政策措施,并向社会公开;要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任务明确、项目清晰、资金保障。

(三十三)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力量、统一行动,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环境保护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相关工作。

(三十四)强化企业施治。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甚至达到“零排放”;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三十五)广泛动员社会参与。环境治理,人人有责。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加强大气环境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繁重艰巨,要坚定信心、综合治理,突出重点、逐步推进,重在落实、务求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本行动计划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狠抓贯彻落实,确保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

折叠编辑本段各地情况

折叠北京市

北京市副市长张工在北京市2013年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上透露,到2017年,PM2.5浓度将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较2012年下降25%以上。

折叠天津市

天津市发布《美丽天津建设纲要》,要求到2016年,PM2.5年均值较2012年降低20%,2017年还将再降低5%,届时PM2.5年均浓度将下降25%。

2015年前,天津全面供应国V车用汽柴油,实施国V机动车排放标准,推广使用燃料乙醇汽油,淘汰“黄标车”。

折叠河北省

河北省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中,燃煤削减是主要方面之一,此外,也包括了河北省内的大气联防联控内容,共有50条措施。河北省计划到2017年,PM2.5降低的目标不低于30%。

石家庄市宣布,到2015年,PM2.5浓度在2013年基础上下降15%,到2017年底,PM2.5浓度在2013年基础上下降30%。

折叠编辑本段社会意义

大气污染防治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各级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出台《大气十条》意义重大。

(一)《大气十条》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蓝天白云是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最质朴的理解。天空没有蓝天白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的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就无从谈起。必须通过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这个突破口,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大气十条》是解决民生环境问题的必然要求。不损害群众健康的、优美宜居的环境质量是各级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基本服务。扎实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大幅减少重污染天气,逐步改善空气质量,让人们看到希望,才能取信于民。

(三)《大气十条》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有力抓手。我国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型发展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这是造成大气污染严重的根本原因。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是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内在要求,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举措。

(四)《大气十条》是树立负责任国家形象的有效途径。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可以协同控制和减少多污染物的排放量,更好地彰显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也有利于我国在处理国际事务中占据主动。

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步伐日益加快,特别是石化资源的大量使用,使得空气中的有害物质(烟尘、S O2、NO2、CO和碳氢化合物等)严重超标。空气中有害物质持续超标就会影响空气的组成机构、影响自然环境和破坏生态平衡,进而影响人类的正常生活、日常工作和身体健康。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持续增加,被称为大气污染,其对自然资源、人类生命财产和自然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本文在分析自然环境中空气组成的基础上,阐述大气污染对人与资源环境的危害,并提出针对问题的解决措施和防止办法。 关键词自然环境;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 大气污染概述 1.1 大气污染的内涵 大气污染就是指在人们正常生活过程中,不断向大气中排放是指人们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不断向大气排放大量的烟尘、SO2、N O2、CO和碳氢化合物等有害物质,这些有害物质超出自然界的净化能力,就会在大气中不断堆积,导致大气质量严重下降,进而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一般来说,大气污染源分为两种,即自然污染和人类污染。自然污染就是自然界向大气中排放有害物质,如火山爆发、森林火灾、洪水和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大气污染。人类污染就是人类的生产生活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质。人类污染中还可以分为三类:第一,从污染面积来分析,可以分为点污染、面污染和地区污染;第二,

从社会功能来分析,可以分为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和交通污染;第三,从污染的形式可以分为,固体污染和液体污染[1]。 1.2 大气污染的原因 目前,中国大气污染已经超出大其自身的净化能力,并影响人类、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大气污染的成因很多,并为自然界污染和人类污染两种,其中人类向大气中排放的有害污染很多。人类向大气中排放的有害物质又分为,一次、二次污染。一次污染就是指人类和自然界直接向大气中排放的污染物(SO2、HS、CO和NO等有害物质。二次污染就是指一次污染物长期作用大气,并使得大气产生新的污染物,如SO3和NO2[2]。 1.3 我国大气污染特点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其经济持续增长,导致城市化速度不断加快。由于经济和城市化发展的不断发展,使得大气中有害物质持续超标,影响人类的正常生产生活。目前,大气污染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3.1大气中悬浮物和吸入颗粒的含量增加 据有关部门调查数据显示,造成我国城市大气中的污染物主要为悬浮颗粒和吸入颗粒,但是部分地区的SO2污染比较严重,少数城市出现NO、NO2严重超标的问题。也较为严重,少数大城市氮氧化物浓度较高。 1.3.2 大气中细菌含量严重超标

江苏省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政策法规司

附件 江苏省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是指由省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引导市县积极开展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 第三条市县人民政府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环境保护资金以地方投入为主,省级引导资金予以适当支持。 第四条引导资金的使用管理遵循“突出重点、体现公益、强化引导、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五条引导资金由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厅共同管理。 省财政厅主要负责:会同省环保厅制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引导资金年度预算安排;会同省环保厅下达引导资金预算;对引导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省环保厅主要负责:配合省财政厅制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年度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审核和监督检查;建立引导资金项目库;提出引导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建议;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第二章支持范围 第六条围绕国家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引导资金重点支持跨地区、跨流域的公益性环境污染防治项目,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主要包括: (一)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根据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支持燃煤锅炉改造和淘汰、涉气行业脱硫脱硝、工业烟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等。 (二)水污染防治项目。根据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工作方案,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水质较好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业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区域生态功能区保护、地下水环境保护及污染修复等。 (三)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根据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工作方案,支持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土壤修复与治理、危险废物和污泥规范化处置、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等。 (四)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环保科研课题项目(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管理)。 (五)省本级能力建设等项目。用于省本级环境监测、监察、应急执法能力建设,建成项目的运维,国际合作项目履约及其他管理性支出。 (六)国家及省下达的其他重大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任务。 第七条引导资金不支持范围: (一)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企业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管理制度(讨论稿)

邢台市公路管理处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管理制度(讨论稿) 为进一步提高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质量,减少道路扬尘,根据《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本着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市国省干线公路清扫保洁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内容 (一)路面、桥面、绿化带清扫保洁,洒水除尘工作。 (二)路面、路基、桥梁及附属设施综合治理工作。 (三)养路工管理工作。 (四)站、中心巡查管理工作。 二、工作标准 (一)严格禁止扫帚式扫路机、吹风式扫路机上路清扫;加大清扫力度,保持路面干净整洁。路面保持整洁,要做到无尘土,无堆积物,平交道口、过街(村)路段保持干净无泥土,路面干净无污物;及时清理抛洒遗漏物品,及时清理路界内白色垃圾。 (二)洒水降尘。出市口路及环城公路要保证每天进行三遍洒水作业,保证路面潮湿,无扬尘。其余干线公路,要结合自身情况,提高洒水车的使用率和上路率,在天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洒水降尘作业,一般每天不少于二遍。

(三)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路面小型病害应及时修复,确保国省干线公路常年基本无坑槽,确保国省干线公路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四)路肩、边沟及内外坡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土路肩低于路面5—10厘米,以便于路面排水、保洁,并应常年保持。边沟顺直、平整、坚实、无浪窝、无杂物。按要求对路肩、内外坡及沟底杂草进行修剪。 (五)五桩设置规范、醒目,无歪斜、缺损、污染现象。保畅隔离带、隔离墩、拦水带、路缘石干净整洁,底部无砂石等抛洒物。 (六)根据清扫保洁责任表安排,养路工上路着装要整齐、规范、统一,杜绝脱岗、串岗等现象,保证上路率,提高工作效率,禁止迟到、早退、坐岗、站岗、脱岗、串岗、闲聊、坚决杜绝出工不出力等现象。各站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养护人员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养护人员上路作业安全、规范,坚决杜绝抽调养路工从事公路保洁以外的其他工作。 (七)各公路站要将每日巡查制度化、规范化,指派专门人员对路容路貌及养路工的上路情况进行督导,填写日常养护巡查工作交流单,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处理或上报,并于每月1日将交流单汇总上报市处,市处根据交流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同时,各站养护中心要建立相应的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和信息上报

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doc

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对自然资源的利用也在不断增加,由此引起的大气环境污染和破坏也愈发严重。如果大气环境资源被破坏,很难恢复,因此防治大气污染就愈发重要。下文是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治我市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大气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直接或者间接地向大气排放污染,导致大气环境质量发生变化,从而对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现象。 第三条大气污染防治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必须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加强防治大气污染的科学研究,采取防治大气污染的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第五条长春市环境保护局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的行政 主管部门,对全市大气污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各级公安、交通、铁道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机动车、船、机车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委托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格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按照规定程序,报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立项审查部门必须在接到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文件后,方可批准立项。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准意见的要求进行设计。 第九条建设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 施工。 用于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资金,不得挪用或者挤占。 第十条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必须向环境保护部门提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力争完成“十三五”空气质量控制目标,为“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好局,按照《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10+1”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以及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xx-20xx 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文件中牵头或配合完成的任务,现就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攻坚目标 攻坚期间,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70.8微克/立方米以内。20xx年1月1日-2月28日,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55.8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二、实施时间 20xx年12月1日-20xx年2月28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 1.加大老旧车辆淘汰力度,20xx年底前,大力推进注册登记日期为2010年1月1日以前的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营运燃气车辆淘汰更新;引导注册登记日期为2010年1月1日(含)以后的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营运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柴油车数量超过20辆的重点企业,应当建立完善车辆维护、燃料

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加快推进国V(含)以上或新能源车运输。(责任单位:运管所) 2.配合生态环境局加大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力度,完成重点路段常态化柴油车尾气路检路查,冬季柴油车尾气监督抽测任务。(责任单位:运管所) 3.配合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管,组织参加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培训,开展对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运管所) 4.配合生态环境局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以建筑和道路施工工地、工业企业等为重点,开展一轮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严禁使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任单位:规建股、众力公司、绵茂公司、交通发展总公司、公管所) (二)加强面源污染防控 1.加强建筑工地和道路建设扬尘防控,将施工单位扬尘管控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百”的绿色施工管理要求,盯紧土方作业和拆迁作业项目,把好事前审批,做好过程监管,严格违规处罚;城区建筑工地应全部达到“标美化”工地要求。(责任单位:规建股、众力公司、绵茂公司、交通发展总公司、公管所) 2.加强渣土车、垃圾车运输管理,严禁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强化道路机械清扫保洁,强化对城市重点区域道路扬尘源的治理,加大破损和未硬化道路排查治理力度,及时修复破损和不平整路面,减少车辆颠簸撒漏现象,加强清扫保洁和洒水、喷雾的加密作业,确保路面干净、整洁,无可见积尘、扬尘问题。(责任单位:路政所、公管所、众力公司、绵茂公司、交通发展总公司)

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方案

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及恶化不仅危害到人们的正常生活,而且威胁 着人们的身心健康,要做好防治措施。以下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aa资料,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1) 调整工业布局和工业结 构 工业布局不合理是造成中国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改善不合理的工业布局,合理利用大气环境容量是十分必要的。调整工业布局要以生态理论为指导,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调整工业结构就是在保证实现本地区经济目标的前提下,优选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工业结构,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加快以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采用技术起点高的清洁工艺,控制工业污染。 (2)改善能源结构,积极采取节能措施 以国家西气东输、西电东送为契机,加快城市能源结构调整;通过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推广电、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减少城市原煤的消费量,推广洁净煤技术,促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的发展,有效控制煤烟型污染。《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原则要求燃煤S02的排放应推行节约并合理使用能源、提高煤炭质量、

高效低污染燃烧以及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根据技术的经济可行性,严格二氧化硫排放污染控制要求,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首先要限制高硫煤的生产和使用,对于电厂锅炉、大型工业锅炉和炉窑鼓励使用高硫分燃煤,并安装烟气脱硫设施;对于中小型工业锅炉和炉窑,应优先使用优质低硫煤、洗选煤等低污染燃料或其他清洁能源;对于城市居民炉灶鼓励使用电、燃气等清洁能源或固硫型煤替代原煤散烧,逐步减少直接消费煤炭,尽快提高使用燃气、电力等清洁能源的销费比例。 (3)大力开展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资源利用率越高,向环境排放的废物就越少,使经济发展对资源的开发强度不超过环境的承载能力,生产过程的排污量不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从而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因此,大力开展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在发展工业生产、保护环境的生产过程中具有战略意义。 (4)完善城市绿化系统、发展植物净化 在城市和工业区有计划、有选择地增加绿地面积是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具有长效功能的重要措施。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最大限度减少裸露地面,降低城市大气环境中悬浮颗粒物浓度。 (5)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实用技术的推广 利用除尘装置除去废气中的烟尘和各种工业粉尘,采用 气体吸收法处理有害气体,应用冷凝、催化转化、吸附和膜分离

化工公司《大气污染治理项目资金申请》

*****集团有限公司 ****字【2016】第6号 关于申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请示 ******: ******,成立于1998年4月25日,位于邢台县晏家屯镇辛庄村(北),*******邢台市政府提出《中共邢台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区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公司积极响应市政府“退市近园”的号召,整体搬迁进入旭阳(邢台)工业集聚区,项目投资****万元,年产****10000吨,目前项目已经建成,并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正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 为了响应邢台市大气污染治理“骨料入棚,粉料入仓,密闭装卸,皮带传输”的相关要求,针对我公司在试生产过程中,有时出现一些异味,*****存在无组织粉尘情况,给公司附近的空气质量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为此,我公司决定对在生产过程中的大气污染情况进行深度治理 1、项目简介: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的污染源具体包括: ①粉碎及上料废气;②水解釜排渣废气;③输料/放料废气;④生产不凝气;⑤真空泵排气。主要污染物有少量的硫酸雾、醛气、醋酸雾、甲醛等。******行业工业废气治理一直是个难题,******废气的难收集和难处理困扰着各个******企业。目前对******行业排渣废气常用的治理措施有:燃烧法、吸附法、吸收法、冷凝法。我公司对各种治理方法特点进行比较,针对公司生产实际,经反复比较考证,最终确定采取冷凝法+吸收法+吸附法综合治理方法。 具体工艺描述:粉碎系统废气经引风机送入旋风+袋式除尘器处

理;排渣废气经旋风分离器分离气渣,输料/放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冷凝器不凝气与真空泵废气经集气管收集,各废气经引风机进入集气洗涤塔(喷淋碱液中和吸收), 再经活性炭过滤器吸附处理后,达标后的气体经烟囱高空排放。 废气治理工艺示意图 ; 2、项目投资:******工业废气治理提升改造项目,计划投资1500万元,主要用于环保设备及配套辅助设备的购买、安装和土建工程费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山东最严环保法规《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11月1日正式实施了,那么,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6年7月2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大气污染防治应当遵循生态优先、源头控制、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明确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考核机制和分工明确、统筹协调的网格化监管体系,保障资金投入,强化污染防治措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鼓励、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推广。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应当自觉践行绿色、节俭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减少排放大气污染物,共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积极倡导公众和社会团体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公益活动。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提高绿化率和森林覆盖率,推行绿色交通、绿色建筑,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近年来,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断推进,我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冬季采暖期间大气质量改善不明显,重污染天气仍时有发生,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参考往年的气象条件,冬季冷空气活动偏弱、大气扩散能力较差,气象条件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和沉降,重污染天气发生的几率增大,冬季大气形势异常严峻。为贯彻落实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冬季和今冬明春采暖季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以颗粒物整治为重点,举全县之力,开展扬尘整治、燃煤锅炉整治、机动车污染整治、餐饮油烟整治、燃放烟花爆竹整治和散乱污企业整治等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市政府大气环境质量考核约束性指标,即X年X县中心城区优良天数不少于315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值不高于37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X年均值不高于66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 二、攻坚任务 以锅炉拆改为重点,切实强化燃煤管控。 1.扎实开展燃煤锅炉拆改。对燃煤锅炉和茶水炉、经营性小煤炉等燃煤设施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并逐一登记,建立管理清单和台账,扩大淘汰范围。12月30日前基本拆除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以下

的燃煤锅炉。做到锅炉移位,拆除烟囱或物理割断烟道,不具备复产条件。对于拆除的锅炉,要建立台账,留存资料,做到可核查、可追溯。 2.开展煤炭质量专项检查。对全县煤炭生产和经销企业等用煤大户煤质实行全覆盖检查,对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及建材、砖瓦窑、供热等用煤单位实行重点抽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倒逼全县煤炭经销企业和用煤大户煤质达标。 3.严控劣质煤和散煤销售。严厉打击劣质散煤销售,依法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网点。加强售煤网点监管,畅通举报渠道,一经发现立即查处,取缔禁燃区内煤炭销售网点。严格落实以县、镇办、村为主体的网格化监管责任,采取县级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和村巡逻员制度,严防死守,坚决杜绝劣质散煤进村入户。 4.开展农业生产设施燃煤替代。清理农业大棚、畜禽舍等燃煤设施,开展清洁能源替代。 以道路和工地为重点,强化扬尘管控措施。 5.严格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渣土运输车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按照规定时段和路线行驶,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发现,高限处罚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交警、城管、运政等部门要依法通过联合设卡检查、机动巡查等方式,严查冒顶装载、带泥上路、沿路遗撒、乱倾乱倒等行为,同时,对建设、施工、运输单位实施责任追溯、查处和问责,确保良好运输秩序。 6.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管理。各类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洒水、覆盖、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论文【精选】

大气环境被破坏,很难恢复,因此防治大气污染就愈发重要。那么大气污染有哪些防治措施呢?下面是整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论文的,欢迎阅读! 一雾霾概念、组成成分 1、雾霾概念 “雾”是指在水气充足、微风及大气层稳定情况下接近地面空气冷却至一定程度时空气中水气便会凝结成细微水滴悬浮于空中使地面水平能见度下降现象;“霾”是指因大量烟、尘等微粒悬浮使大气层形成浑浊状态天气现象。雾与霾主要区别在于水分含量大小,水分含量达到90%以上叫雾,水分含量低于 80%叫霾,80%—90%之间是雾和霾混合物(但主要成份是霾)。 2、雾霾组成成分 细颗粒物即 2.5是形成雾霾天气最大元凶。 2.5包括固态和液态两种形态,主要于两个一是各种污染源和发生源向空气中直接释放细颗粒物(包括烟、粉尘、扬尘、油烟、油雾和花粉等);二是部分具有化学活性气态污染物在空气中发生反应后生成细颗粒物这些前体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 C)、碳氢化合物和氨等)。 细颗粒物化学成份十分复杂,由于其表面积大, 2.5比和 10 更容易吸附有机物、硫酸盐、硝酸盐、铵盐、碳、各种金属化合物及病毒和细菌等微生物。由于细颗粒物长期悬浮于空气中难以沉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降低空气能见度。 二雾霾天气危害 雾霾天气中 2.5粒径小比表面积大富集空气中各种化学物质以及细菌和病毒等微生物其通过呼吸系统被人体直接吸入沉积到肺泡甚至于可通过肺直接吸收而到达体内其他器官对人体产生危害。其对人体危害主要表现在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系统及生殖系统。 2.5能在肺泡区沉着溶入血液作用于全身不溶性部分沉积在肺部诱发或加重呼吸系统疾病; 2.5刺激肺内迷走神经造成主神经紊乱从而波及心脏并可直接到达心脏发生心肌梗塞; 2.5可引起血液系统毒性造成血栓形成还可能造成凝血异常血粘度增高导致心血管疾病发生; 2.5上附着了很多重金属及多环芳烃等有害物质易导致胎儿发育迟缓直接影响胎儿北京大学医学院教授潘小川调研结果显示 2.5超标后每增加 10微克/立方米医院心血管急诊及死亡率要增加 6%-7%高血压病急诊要增加 5%左右,除此之外 2.5所携带重金属和苯系物增大了患癌症风险。 三雾霾成因分析 雾霾发生有两个条件一是长静风、逆温极端不利气象因素使大气逆温层以下污染物难以稀释和扩散;二是较大污染物排放量即细颗粒物排放量较大在对外扩散时污染物浓度大大超过环境容量而实现空气自净,因此雾霾污染产生根本原因还是由细颗粒物排放造成。 细颗粒物污染问题复杂性远远高于传统工业污染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深层次矛盾在环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奖补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奖补方案 为做好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有效落实,激励企业治污、减排积极性,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奖补大气污染治理项目,为使专项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资金奖补原则和范围 (一)奖补原则 1.注重实效,先急后缓原则。优先安排周期短、见效快、贡献大的项目。 2.突出重点,服务大局原则。侧重支持任务重、难度大、影响广的行业。 3.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严格执行简易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审核程序。 4.择优多奖多补原则。对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企业,授予“X 市大气污染防治示范企业”称号,并给予高标准奖励。 5.先报先奖,总额控制原则。适时调整单个项目奖补资金额度。对优先完成项目建设,被授予“X市大气污染防治示范企业”的,除享受标准奖补外还将享受未按时完成任务扣除的奖补资金;按时完成的享受标准奖补;到期不能完成的不予奖补。 (二)奖补范围

根据X省环保厅、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在保证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燃煤自备电厂和65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脱硝、烟尘提标改造、10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脱硫、除尘提标、安装在线监控项目、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等重点治理任务基础上,结合我市大气污染治理任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定奖补范围。除包括省定项目外,还对工业粉尘污染治理、工业炉窑烟尘治理及其他大气污染控制项目给予支持。具体类别包括: 1.燃煤污染治理 (1)火电行业燃煤机组主要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2)自备电厂燃煤机组和65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主要污染物排放提标改造项目。 (3)10蒸吨/时以上工业燃煤锅炉脱硫、脱硝(N X O不达标的)、烟尘排放提标改造并在锅炉烟气出口安装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自动在线监控设备项目。 (4)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改换清洁能源治理项目。 2.工业炉窑烟尘污染治理 (1)水泥熟料生产线废气排放提标治理。 (2)石灰生产线炉窑废气排放提标治理。 (3)铸造行业炉窑废气排放提标治理。(4)制砖企业砖瓦窑废气排放提标治理。(5)耐火材料生产企业炉窑废气排放提标治理。(6)玻璃行业炉窑废气排放提标治理。(7)石墨碳素行业炉窑废气排放提标治

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1、公司在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产生和可能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碎纸粉尘、锅炉烟尘、烘干机尾气、食堂油烟、车辆尾气、油漆挥发、空调氟里昂泄漏等。 公司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mg/m3;甲苯最高排放浓度40mg/m3,最高排放速率3.1kg/h,排气筒高度15米;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排放速率0.5kg/h, 公司食堂油烟排放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二小型标准管理。 2、大气污染的控制 碎纸粉尘的控制:纸板厂、纸箱厂负责在生产线启动期间开动粉碎打包机,碎纸粉尘经密封吸纸吸尘装置至车间外自动打包成型;设备动力部负责打包机的定期维修保养,确保吸尘吸纸效果;物流部负责定期清除机内积尘,并将清除物作固体废弃物处置,作好清理记录。 锅炉烟尘控制:司炉工按操作规程作业,不允许超负荷运作,确保重油充分完全燃烧;设备动力部负责定期维修保养。 纸浆模塑燃油烘干机尾气控制:操作人员操作按规程作业,不允许超负荷运作,确保柴油充分完全燃烧,设备动力部负责定期维修保养。 食堂加装油烟吸排装置,在食品加工时同时启动,行政人事部(食堂)负责指定专人进行吸排装置的清理和部件更换,确保吸排装置的净化效果,并做好更换记录。 公司行政及运输车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安排定期年检。不符合尾气排放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物流部负责对仓库柴油铲车的管理,现场使用要提高利用率,减少空转时间。 印刷现场使用油墨应确保适量适度;墨桶及时封盖,尽量减少余量裸放,减少挥发源。 设备动力科配合物流部落实空调维修保养服务商,作好全公司所有空调维修保养,防止氟利昂泄漏。 3、设备动力科负责按规定做好收集、吸收装置和净化设施的维护保养,更换的各类废弃物执行《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做好各类维护保养记录。 4、检测和记录 行政人事部负责联系地方环境监测站每年检测一次,检测记录由品质管理部保存。 5、异常或超标时的处理: 以上各项控制出现异常超标时,按《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品质管理部负责对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判断超标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要求责任部门立即按《纠正和预防措

2021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推进讲话三

2021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推进讲话三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X市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总结分析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一步动员全市上下坚持问题导向,倒排工期、狠抓落实,以穷尽所能的决心和勇气,推动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下面,围绕会议主题,我想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认清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刚才通报的情况来看,截止x月x日,PMx同比下降x.x%,PMx.x下降x%,优良天数增加x天。同时,我们要清醒的看到,重污染天数较去年同期增加x天,要想追回这x天的重污染天气,必须在秋冬季采取更为严格的管控措施。从环保部门督查反映的情况来看,在监管治理工作相关单位仍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还十分突出。 国庆节过后,就要进入供暖季,大气污染防治的压力将会更大、任务将会更重,抓好这段时期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至关重要。为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正视差距,弥补欠账,尽快扭转被动局面,力争迎头赶上。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特别是要主动对标《X市x年打赢

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 《X市x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强管理硬措施x条》,结合我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特点,精准施策、靶向治理,力争全年空气质量指标整体得到改善。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一要狠抓散煤污染治理。一是严格煤炭总量管控。请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市工信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秋冬季减煤、控煤方面存在的问题,务必完成全年煤炭总量消减任务。尤其要对两家热电厂及时跟踪生产、用煤进度,确保做到“以热定电”。二是加强燃煤设施整治。通过棚户区改造,我市已拆除大量平房燃煤设施,但城市建成区内燃煤设施清理不彻底,一些燃煤设施清理后,由于冬季采暖替代设施不到位,极易发生反弹,特别是园丰蔬菜批发市场、园丰农贸市场、富民市场等经营性市场和工程队家属院平房区等零星老旧住宅燃煤设施未从根本上解决。清理建成区燃煤设施、禁燃区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是国家的硬杠杠,不能逾越。请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各街道负责,提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严禁燃煤平房区房屋出租,规劝业主上楼居住,禁止各类经营户使用燃煤。三是加快洁净煤配送。目前,我市洁净煤炭经营市场已建成运营,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使用优质洁净煤。但各乡镇、涉农街道对洁净煤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农户使用洁净煤不够积极主动,尚未建立用煤台账。请各乡镇认

大气污染的防护和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的防护和防治措施 一、尽量选择郊区及不靠近村民住宅的场地建设石料水稳站、沥青搅拌站等,合理安排水稳搅拌站的各部位功能分区,全面考虑本项目部的合理布局。搅拌料场位置应当在当地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使得废气及吹响居住区的次数最少。避免大型装卸运输车辆经过靠近居民住宅区的线路,尽量减少废气的排放污染。保持每天连续对运输车辆经过的软土质路基道路进行洒水,使其减少尘土飞扬的污染现象。 二、.在工人的舍宿进、办公室四周围行加强种植绿化。植物除美化环境外,还具有调节气候、阻挡、滤除和吸附灰尘,吸收大气中的有害气体等功能。 三、加强对居住区内局部污染源的管理。材料堆放处、各种生活垃圾等均可散发有害气体污染大气,并影响室内外空气,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应配合各班组长、加强对员工宿舍、厨房等卫生管理。 四、控制各种机械的排气污染。 五、加强工艺措施。①加强工艺过程,采取闭路循环以减少污染物的排除等。②加强生产管理。防止一切可能排放废气及灰尘污染的情况发生。 为保证让施工现场周围的单位、居民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以下不扰民施工措施: 1.晚上十点至早上六点,原则上停止一切建筑施工活动,特别是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以免影响周围的单位、居民的休息。不可避免要在该时段内施工作

业,施工前要先取得周围的单位、居民或居委会的同意,并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施工许可手续。 2.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废水、废气等有可能污染周围环境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不可随意倾倒、排放。 3.施工现场车辆进出场时,要避开每日上、下班(学)时段,不要造成施工现场周围交通不畅或发生事故。 4.施工现场材料的运输车辆要冲洗干净,方可进出现场,运送散装材料的车辆要有防止散落、飘落的措施,防止污染周围地面。运送砂、石的车辆在卸车时,要避开居民休息时段,以免卸料噪音影响他人休息。 5.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周围环境地面及空气污染,应及时中止施工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清理、整改。 6.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路人注意施工可能对其造成影响。若施工需要破附近的路面或在路边挖坑,一定要设防护,夜间要设照明和警示灯。在近行人出入的附近施工,应设置封闭的防高空坠物走道,并悬挂安全警示牌。 7.教育好工人要遵纪守法,严禁施工人员骚扰附近单位、居民。 8.施工现场要公布施工投诉电话,虚心接受他人批评意见。 9.要经常与当地单位、居委会保持联系、交流情况,经常征求其意见,及时消除施工给带来的扰民隐患,切实做好文明施工。

环境保护“六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环境保护“六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x〔x〕37号)精神,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执法年”活动,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落实环境保护“三大责任”,切实抓好“治煤、治水、治车、治尘、治土、治危”专项治理,遏制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全区环境质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整治环境污染为抓手,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执法年”活动,严肃查处突出环境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落实环境保护“三大责任”,不断强化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积极开展煤炭、污水、机动车尾气、扬尘、土壤、固体危险废物治理,努力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空气清新”的生态环境,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抓好“治煤”工作,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大力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清洁能源替代使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要全面排查、制定方案,加快淘汰城市建成区供暖燃煤小锅炉、茶浴炉,监督所有宾馆餐厅燃煤大灶改用清洁燃料,x 年11月前必须完成城市建成区内燃煤茶浴炉淘汰任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大工业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力度,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加

快工业余热供暖利用,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推进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实施发电机组、大型燃煤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脱销技术改造,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区环境监察大队要强化监管措施,年内完成盛港煤焦化公司等4个新建脱硫设施项目建设。加快农村清洁能源替代煤炭利用步伐,推广使用液化天然气、沼气和分布式太阳能发电。 (二)抓好“治水”工作,推进水环境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年内完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要加强第四污水处理厂管理,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x经济技术开发区资源利用与规划建设局要加快与中国通用公司、河北凯天环保公司项目合作,推进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工业污水处理率。区x水务局要抓好第四、第五水源地保护,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和排查,加大整治力度,消除各类隐患,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大企业自备井关闭力度,减少地下水资源开采量,保护地下水资源,加强农田退水污染治理,确保农田退水不污染黄河水质。区环境监察大队要加强涉及黄河企业监管,确保入黄河水质达标,不污染黄河水质。 (三)抓好“治车”工作,推进机动车污染治理。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x年底淘汰x年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x年底淘汰黄标车。x区交警大队牵头,全面统计梳理“黄标车”、老旧车数量,制定淘汰计划方案,5月10日前报x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环境监察大队)。同时,要通过划定“黄标车”禁行区

2016版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2016年1月13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划和标准 第三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二节工业污染防治 第三节扬尘污染防治 第四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第五节其他污染防治 第四章重污染天气应对 第五章重点区域联合防治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 第三条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遵循源头治理、规划先行,突出重点、防治结合,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城镇布局和工业发展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强生态建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

督管理: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以及布局调整,组织推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升级、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实施,加大清洁能源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制定和完善大气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对机动车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油气回收治理等实施监督管理;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对建筑扬尘、矿山扬尘、道路扬尘、企业料堆场等实施监督管理;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公安、工商、食品监督、农业等部门对餐饮服务、露天烧烤、原煤散烧、秸秆禁烧等实施监督管理;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对农业生产、畜禽养殖造成的大气污染等实施监督管理; (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渔业部门、海事机构对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督管理。加强清洁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绿色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责任。 第七条本省实行大气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省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对各设区的市、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加强大气

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方法

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方法 在一个特定区域内,把大气环境看作一个整体,统一规划能源结构、工业发展、城市建设布局等,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污染的技术措施,充分利用环境的自净能力,以改善大气质量。 大气污染按影响范围可分为局部污染、地区性污染、广域污染和全球性污染。地区性污染和广域污染是多种造成的,并受该地区的地形、气象、绿化面积、能源结构、工业结构、工业布局、建筑布局、交通管理、人口密度等多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影响。大气污染物又不可能集中起来进行统一处理,因此只靠单项治理措施解决不了区域性的大气污染问题。实践证明,只有从整个区域大气污染状况出发,统一规划并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措施,才可能有效地控制大气污染。 一、污染源是防治大气污染危害的根本措施,而治理途径是多方面的,这里就其主要方法进行介绍。 1、工业合理布局,以方便于污染物的扩散和工厂之间互相利用废气,减少废气排放量。 2、实行区域集中供热,以高效率的锅炉代替分散的低矮烟囱群,以高效率的锅炉代替分散的低矮烟囱排放方式。这是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力措施。 3、改变燃料构成。如城市工业和民用煤气、液化石油气的发展,低硫燃料和新能源(太阳能、风能、地热等)的采用。要推行采煤,以除去煤中大部分硫(主要是硫铁矿硫)。 4、减少汽车废气排放。主要是改时发动机的燃烧设计和提高油的燃烧质量,加强交通管理。 5、工业装置排放的有毒气体,要从工艺改革和回收利用方面予以控制。 6、烟囱除尘。烟气中二氧化硫控制技术分干法(以固体粉未或颗粒为吸收剂)和湿法(以液体为吸收剂)两大类。 二、那么如何才能保护好环境呢 1、减少或防止污染物的排放 ①改革能源结构,采用(如太阳能、风力、水力)和低污染能源(如天然气、酒精)。②对燃料进行预处理(如、煤的液化和气化),以减少燃烧时产生污染大气的物质。③改进燃烧装置和燃烧技术(如改革炉灶、采用沸腾炉燃烧等)以提高燃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为切实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关于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琼土环资控字〔2014〕19号)及《**县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20**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 (一)大气环境现状 根据20**年**县环境质量监测报告结果显示,20**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仍保持良好状态,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3项监测指标的年平均值分别为0.002mg/m3、0.007mg/m3、0.030mg/m3,均优于国家《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一级标准。 (二)年度目标 以污染源有效防控为重点,完成国家量化考核工作任务,实现全县空气质量不下降。我县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保持在2013年水平,即20**年我县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不高于0.030mg/m3,全县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0吨和340吨以内,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1.新建燃煤锅炉准入。禁止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积极推广工业企业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质监局、县科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 2.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改造收尾工作。加强机动车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燃料等违法行为。大力推广使用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车用汽柴油。开展石化化工行业VOCs综合整治工作,建立“泄露检测与修复”管理制度,通过源头控制减少可挥发性有机物泄露排放。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牵头单位:县生态环保局;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质监局) 3.开展工业源废气治理,加快重点行业除尘改造。加大矿山、搅拌站等产生扬尘污染企业的治理力度,严格要求所有工业企业必须采取除尘降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并加强管理,确保除尘设施正常运行,发挥减排实效。(牵头单位:县生态环保局;配合单位:县科工信局、县发改局) (二)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1.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根据年度报废计划按期注销淘汰报废机动车,完成省下达的182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加强机动车车辆管理,提高机动车年检率。(牵头单位:县交通管理大队;配合单位:县生态环保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2.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提高环保标志发放率,争取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提高至80%。(牵头单位:县生态环保局;配合单位:县交通管理大队、县交通局) (三)深化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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