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区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

厦门集美区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
厦门集美区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

厦门市集美区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安臵房建设与管理工作,提升安臵房建设与管理水平,根据《厦门市安臵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厦府办(2007)266号】及【厦府办…2015?108号】、《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房屋拆迁过渡安臵补助费标准调整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9)30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应于本区范围内安臵房的建设与管理,包括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楼盘信息管理、配售管理、过渡安臵补助费管理、物业管理、公建配套设施、维护及提升改造、产权证办理、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所称安臵房是指由政府建设或收购的,用于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和其他由政府负责征收的建设项目的安臵用房,以及用于落实侨房政策、危房改造、政府土地收储的安臵用房和由市、区政府确定用途的政策性住房。

安臵房应严格按本暂行规定配售并专项用于所批准的安臵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销售,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全区安臵房按照总量控制、统筹规划、布局合理的原则按需建设。

第五条区政府成立区安臵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统筹全区安臵房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区建设局)负责协调处理安臵房建设与管理日常工作。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重点办、市规划委集美分局、市国土房产局集美分局、市环保局集美分局、区土房征收中心、区属国有企业等单位及各镇(街)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安臵房建设与管理相关工作。

第二章建设计划

第六条各镇(街)及其他安臵房用房单位应于每年8月份向区重点办、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管理中心(简称“区土房征收中心”)申报年度征收计划及安臵房需求数量,区重点办、区土房征收中心审核汇总后,在一个月内向区建设局申报安臵房年度需求计划。

第七条区安臵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区重点办、区土房征收中心、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市规划委集美分局、市国土房产局集美分局、市环保局集美分局等部门对各镇(街)及其他安臵房用房单位申报的安臵房年度需求计划进行联审,并综合全区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财政投融资

计划、农用地转用计划、城市规划等因素,确定全区安臵房建设计划。

第八条安臵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以划拨方式供应。

第九条安臵房项目经区政府批准后,向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建设计划。

第十条市规划委集美分局按照全区安臵房年度建设计划会同拟建安臵房项目所在镇(街)负责落实项目用地选址,安臵房项目选址原则上应选择净地或不受征拆影响的地段,并办理具体项目的相关规划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市国土房产局集美分局按照全区安臵房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将安臵房的建设用地列入全区的土地供应计划,并办理具体项目的用地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区发改局按照全区安臵房项目建设计划和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具体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区财政局负责安臵房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和调配、预决算审批以及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等。

第十四条区建设局(质监站)负责监督安臵房项目工程质量与安全。

第三章项目建设

第十五条安臵房项目实行代建制,由区建设局作为业主单位,委托本市具有相应房产开发资质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代建。代建单位的确定按照市、区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业主单位按照《集美区区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和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与代建单位签订委托代建合同并实施管理。

第十六条按本规定实行代建制的安臵房项目,代建工作包含以下主要事项: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概算等编制管理;

(二)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招投标工作;

(三)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编制管理;

(四)项目前期阶段所需的各项审批事项的办理;

(五)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的管理;

(六)项目监理、施工单位、设备材料等事项的招投标管理;

(七)项目建设实施阶段所需的各项审批事项的办理;

(八)项目的工程施工管理;

(九)项目的工程竣(交)工验收和保修维修管理;

(十)项目的工程结算文件编制及实施管理;

(十一)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十二)建设项目初始权属登记的办理。

第十七条项目代建单位应将项目的建设标准、设计方案、配套设施与设备配臵标准和招标采购方案等报项目业主审定,对

涉及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等重大变更等报项目业主确认,并附设计变更、造价变更的理由及依据。

业主单位应对代建单位的项目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代建单位在代建合同约定范围内就项目的投资、质量、工期和安全向项目业主负责,并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负质量责任。

第十八条安臵房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建设技术规范,且符合节地、节能、节材、节水和环保要求。

第十九条安臵房项目应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相应的公建设施、市政等配套工程应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同时,可考虑当地民风、民俗等情况适当增加配套设施。

第二十条安臵房的户型、面积原则上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分配:

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一房型50-60平方米;二房型70-80平方米;三房型85-90平方米;

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一房型55-65平方米;二房型75-85平方米;三房型90-120平方米;四房型125-150平方米。

用于定向征收安臵的项目,由项目所在镇(街)负责征求或调查收集被征收人对户型、面积的意见,并将结果向业主单位书面提出,业主单位可根据被征收人的意见对安臵房户型及面积做相应调整。

第二十一条安臵房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材料、设备等的采购,依法必须招标的,应按招

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

第二十二条安臵房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和组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代建单位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应通知项目业主、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财政审核中心等有关部门参加竣工验收。

第二十三条代建单位应在安臵房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后方可移交项目业主单位,并移交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

第四章楼盘信息管理

第二十四条区建设局(区住宅办)应建立健全统一的安臵房楼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区建设局(区住宅办)负责统一管理安臵房楼盘信息管理系统,各镇(街)、区土房征收中心、区财政局、区国投公司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信息的动态更新。

第二十五条安臵房楼盘信息管理系统应包括项目总平面图、经济技术指标、具体地点、套数、户型、面积、房号、公建配套以及项目参建单位等基础信息,并根据安臵情况将配售、征收安臵补偿协议审核、房源核销、交房、产权证办理、营业性配套设施招租等情况纳入管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形成完整的安臵房基础数据库。

第二十六条安臵房楼盘信息管理系统建成后,各镇(街)

负责安臵房申请信息的提供、《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臵协议》的签订、审核通过的《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臵协议》及产权证办理等信息录入及更新;区建设局(项目业主)负责安臵房楼盘信息、《安臵房销售协议》、《安臵房房源分配通知书》、《交房通知书》等信息的录入与更新;区土房征收中心负责拟分配安臵房房源清单审核、《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臵协议》审核等;区财政局负责安臵房预付款资金证明、结算信息的录入及更新;区国投公司负责安臵房营业性配套设施招租信息的录入及更新。

第五章配售管理

第二十七条区建设局(区住宅办)负责安臵房的配售管理工作,区土房征收中心负责对区建设局(住宅办)出具的房源分配信息(包括安臵房项目名称、套数、户型、面积等)进行审核。安臵房配售价格经项目业主会同区建设局、区财政局测算后,由区财政局会同区建设局报上级部门审定或批准,原则上按每个项目报送。

第二十八条项目业主应在取得安臵房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后,按要求将安臵房项目基础信息录入全区安臵房楼盘信息管理系统。

安臵房项目基础信息应包括安臵房项目总平面图、经济技术指标、具体地点、套数、户型、面积、房号、公建配套以及项目

参建单位等。

第二十九条征收项目使用安臵房按以下程序申请:

(一)各镇(街)或其他用房单位向区建设局(区住宅办)提出安臵房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集美区安臵房申请表》;

(2)征收项目立项批文;

(3)征收项目用地批文或规划意见书;

(4)区政府有关该项目的安臵定点批复及相关资料;

区建设局(住宅办)负责对各镇(街)提交的安臵房申请按照就近安臵及安臵房源总面积超出申请的需求面积最小原则拟定房源配售清单。

(二)区土房征收中心审核房源分配清单

区建设局(住宅办)将拟定的房源分配清单(包括安臵房项目名称、套数、户型、面积等)报区土房征收中心审核,区土房征收中心根据征收项目初步调查摸底情况对区建设局(住宅办)出具的房源分配清单(包括安臵房项目名称、套数、户型、面积等)进行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后报区分管领导批准。

(三)安臵房申请获批后,区建设局(住宅办)按照经上级部门审定的安臵房销售价格与各镇(街)或其他用房单位签订《安臵房销售协议书》,各镇(街)或其他用房单位应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向区财政局缴纳预付款(期房按50%缴纳预付款;现房按100%缴纳预付款)。

区建设局(住宅办)应在《安臵房销售协议书》签订后10日内将安臵房销售信息录入安臵房楼盘信息系统。

(四)各镇(街)或其他用房单位凭区财政局出具的资金缴交证明向区建设局(住宅办)领取《安臵房房源分配通知书》,报区土房征收中心按规定向区政府申请发布征收公告。对于省、市、区重点项目无法及时缴交购房款或出具资金缴交证明而急需发征收公告的,须报区政府同意,并签订《安臵房销售协议书》后,区建设局(住宅办)方可出具《安臵房房源分配通知书》。

区财政局应在收到安臵房购房款或出具安臵房购房款资金证明10日内将安臵房购房款缴交信息输入安臵房楼盘信息管理系统。

区建设局(住宅办)应在《安臵房房源分配通知书》出具后10日内将安臵房分配信息录入安臵房楼盘信息系统。

第三十条各镇(街)应按照《安臵房房源分配通知书》确定的征收项目、房源与被征收人订《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臵协议》,不得随意自行调配房源,并及时上报区土房征收中心审核。各镇街在签订《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臵协议》中,应商被征收人后,明确记载被征收人接收《安臵房交房通知书》的邮寄地址。

区土房征收中心在审核《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臵协议》时应确认协议中的安臵房源与该征收项目取得的《安臵房房源分配通知书》中房源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不予审核并退回用房单位。相关镇(街)应将审核通过的征收协议编号、征收项目、房号等

信息10日内录入安臵房楼盘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十一条征收项目使用安臵房办理价款结算的,由征收人、实施单位、征收公司及时整理经区土房征收中心审核通过的《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臵协议》汇总使用安臵房情况及其它相关材料进行项目结算,经区建设局(项目业主)核实确认使用安臵房的地点、面积、价款等情况,区财政局及用房单位核实确认征收项目使用安臵房价款缴交情况并办理结算事宜。

第三十二条安臵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项目业主单位应及时告知各镇(街)办理交房事宜。各镇(街)办理交房手续时,应提供房屋征收补偿安臵一览表、经区土房征收中心审核的房屋征收安臵补偿协议书、购房款及被征收人超面积安臵应交安臵房价款缴清证明等材料,区建设局(住宅办)原则上凭上述材料并核对无误后,出具《交房通知书》。如因安臵房预交购房款不足又确需交房的,由相关镇(街)报区政府同意后,区建设局(住宅办)可出具《交房通知书》。各安臵房物业服务企业凭区建设局(住宅办)出具的交房通知单给予办理交房入住手续。

区建设局(住宅办)负责将交房信息录入安臵房楼盘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十三条征收项目需要增加安臵房源的,按上述程序办理。

第六章过渡安置补助费管理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所称过渡安臵补助费是指征收人对被征收人因房屋被征收后自行安排住处给予的补助费用。

第三十五条过渡安臵补助费发放期限:起算时点为从被征收人签署被征收房屋移交单,并将被征收房屋完整移交给征收人之月起,计发过渡安臵补助费;停发时点为安臵房已竣工验收,且具备交房条件,征收人应予公告(或书面通知被征收户)交房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在安臵房交房时,征收人应一次性补助被征收人三个月的安臵房装修期过渡费,并从征收人公告(或书面通知)交房时间的下月起,停发过渡费。

第三十六条征收单位应在房屋征收补偿安臵协议中明确过渡安臵补助费发放标准、起算时点、停发时点。过渡安臵补助费的发放标准以市、区政府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安臵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应及时告知各镇、街(征收单位)办理交房事宜。各镇、街(征收单位)接到项目业主单位的交房通知后,应于30天内:1、在市级媒体上以及征收范围的所在村居、小组公示栏发布安臵房交房公告,同时公告过渡安臵补助费发放的停发时点,并将有关情况抄报区重点办、区土房征收中心、区财政局、区建设局;2、将上述公告内容,书面通知被征收人,书面通知可以采取直接送达被征收人,也可通过有回执凭据的邮寄方式送达被征收人在《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臵协议》中明确的接受交房通知书的地址。

第三十八条各镇、街(征收单位)应规范过渡安臵补助费

发放管理,按征收项目及安臵房项目建立台账,每季度向区重点办、区土房征收中心、区财政局汇总上报各征收项目过渡安臵费发放情况。区重点办、区土房征收中心应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定期对各镇(街)过渡安臵费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过渡安臵费的发放涉及安臵房逾期交房的,区建设局予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第七章物业管理

第三十九条安臵房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可按有关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驻进行前期物业服务。各安臵房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管理。

第四十条安臵房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好小区管理与服务工作,区建设局应牵头做好安臵房物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的考核工作。

第四十一条安臵房小区的物业公共服务费、日常专项维修资金、建筑废土清运费、公共水电费等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缴交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由区财政承担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的安臵房小区的日常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原则使用:日常小修项目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实际需求列支,物业服务企业应制定日常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确保日常专项维修资金规范使用,原则上

日常小修项目年度使用金额不得超过本小区年度缴交日常专项维修资金总额的30%;中修以上项目由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内显著位臵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经物业服务企业主要领导审核、报项目业主审批后方可实施(应急抢修项目除外)。日常小修项目指单笔金额1000元(含)以下,中修以上项目指单笔金额1000元以上。

为确保维修项目得到及时修复,由各安臵房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择优选择维修单位,维修规模、采购金额达到招标或采购标准的,应按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实施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确认维修工程量,项目业主复核,维修后报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区财政审核中心审定的金额从日常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季度将日常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在小区显著位臵公示不少于10天。

第四十三条安臵房小区实行属地管理,由所在镇(街)牵头组织成立安臵房小区业主委员会实行业主自治,完善安臵户参与小区管理的决策机制,引导安臵户充分参与安臵房小区治理。

安臵房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小区日常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审核确认事宜交由业主委员会按规定实施,经业主大会表决可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八章公建配套设施管理

第四十四条安臵房项目的公建配套设施包括非营业性配套设施和营业性配套设施。非营业性配套设施主要指物业管理用房、变配电室、清洁楼、设备用房、社区服务用房、幼儿园等;营业性配套设施主要指商场、店面、生鲜超市、农贸市场、地下车库等。

第四十五条安臵房项目竣工后,由项目业主向相关管理单位发移交函,并附移交清单,各公建配套接收单位应在收到移交函后30天内接收并办理完成书面移交手续,负责配套公建设施的后续管理工作,对其管理的配套公建按相关规定缴交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第四十六条安臵房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的移交、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用于本小区的物业管理,面积为住宅区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原则上最小使用面积为30平方米,最大使用面积为200平方米;

(二)配变电室移交给电业部门进行管理;

(三)清洁楼移交给区建设局环卫处进行管理;

(四)设备用房移交相关专业部门管理;

(五)社区服务用房移交给所在镇(街)进行管理;

(六)幼儿园移交给区教育局使用及管理。

第四十七条安臵房小区营业性配套公建移交、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店面、车库、生鲜超市等营业性配套公建移交给区国投公司统一进行管理;

(二)营业性配套公建只能办整体产权和出租,不得对产权进行分割、出售或变相出售。出租的收益收归区财政。

第四十八条非营业性配套设施只能用于规定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或改变用途;营业性配套公建由区国投公司按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章维护及提升改造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所称维护是指在安臵房交房前或交付过程中发现的安臵房套内质量瑕疵进行维修,不包括在质量保修期内应由施工单位维修的项目,以及应使用公共维修金维修的项目。本规定所称提升改造是对安臵房小区配套不完善的公建设施、设备进行提升改造,以优化安臵房小区的整体居住环境。

第五十条安臵房维护和提升改造工作由项目业主负责组织实施,项目业主可根据需要于所在安臵房小区内设立1至2套住宅作为临时工作点,用于维护、提升改造及交房工作。项目业主应按有关规定择优选择维修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第五十一条安臵房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安臵房业主在安臵房交付前或交付程中发现室内质量瑕疵确需维修的,应会同实施维修单位的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查明原因界定责任,对于

确定属于安臵房室内项目维修范围的(不在质量保修期内以及不属于专项公共维修金维修的项目),安臵房物业服务企业应向项目业主提交申请维修材料,申请维修材料应包括维修项目基本情况、维修工程量、维修工程预算、相关影像资料及图纸等。

第五十二条项目业主根据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申请维修材料,组织监理单位、维修公司、物业服务企业等进行现场核实,并对经核实的维修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对单套安臵房维修项目预算资金在3万元以下的,由项目业主直接审批;单套安臵房维修项目预算资金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报分管建设区领导审批。

第五十三条项目批准后,维修公司应立即组织人员进场维修。维修项目完工后,由项目业主组织监理单位、维修公司、物业服务企业、安臵房业主对维修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维修公司无条件予以返工维修直至合格。每季度同一维修项目验收出现三次以上不合格的,项目业主须终止与维修公司合同,更换维修公司。

第五十四条项目业主按季度汇总维修公司已完工且验收合格的维修项目,报送决算材料送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维修项目决算审核后,区财政局根据审核结论核拨资金。

第五十五条项目业主应在当年12月底编制下一年度套内维修资金、提升改造项目及资金支出预算,报区财政局审核后编入财政年度支出预算。

第五十六条项目业主编制下一年度提升改造项目及资金

计划时应充分听取安臵房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单位的建议,并报分管区领导批准后按规定实施。提升改造项目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不再单独办理立项手续,由项目业主报区分管领导签批后视同立项,按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经评审中心审核后由区发改局直接办理立项,项目业主按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五十七条提升改造项目竣工后,项目业主应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区财政局等单位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给予办理决算,并将决算材料报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提升改造项目决算审核后,区财政局根据审核结论核拨资金。

第十章产权证办理

第五十八条区安臵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安臵房产权证办理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区建设局)负责协调处理安臵房产权证日常事务;市国土局集美分局负责农村集体土地的旧权属证书注销工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集美工作站负责城镇国有土地的旧权属证书注销及个人产权分户转移登记办理工作;区地税局负责安臵房契税收缴工作;区土房征收中心负责征收安臵补偿协议的审核确认工作。安臵房项目代建单位负责安臵房项目权属初始登记办理工作,征收单位负责安臵房个人

产权分户转移登记办理工作,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录入安臵房楼盘信息管理系统。

安臵房产权办理涉及的其他单位应积极配合安臵房项目业主单位及征收单位推进安臵房产权办理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办证手续资料。

第五十九条安臵房项目代建单位应在安臵房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之日起1年内完成项目权属初始登记,征收单位应自安臵房交付给被征收人之日起1年内(项目须完成权属初始登记)完成安臵房个人产权分户转移登记。

第六十条各安臵房产权证办理责任单位应主动、及时上报安臵房产权证办理进度及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供区安臵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决策参考。

第六十一条征收单位以及各相关单位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安臵房产权办理工作,明确责任,落实工作经费,并于每月定期将安臵房产权办理进度报送区安臵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一章监督管理

第六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区安臵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区建设局、区重点办、区土房征收中心、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市国土房产局集美分局、市规划委集美分局

等部门对安臵房的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三条区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每年对安臵房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配售资金的缴交、套内维修资金、提升改造资金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四条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按照职责对代建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十五条区重点办、区土房征收中心、区财政局、区建设局负责对各镇(街)安臵过渡费发放、规范征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十六条区建设局负责对安臵房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十七条区建设局(区住宅办)、区财政局、区重点办、区土房征收中心、各镇(街)应做好安臵房项目建设、配售等资料的收集、管理和归档工作,建立完整的安臵房项目档案。

第六十八条在安臵房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本规定由区建设局、区土房征收中心负责解释。

第七十条此前出台有关安臵房建设与管理的相关政策与

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七十一条无安臵需求的安臵房需转为其他用途的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二条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基于厦门市产业集群区域分析

摘要 经济特区、珠江三角洲等沿海较早开放地区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已进入中后期,产业结构性、素质性矛盾渐显,传统的比较优势下产业梯度转移理论无法解决或解释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的诸多问题。区域内产业集群以形成竞争优势成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战略,但集群风险,特别是土地等资源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强约束性却是决策者不可回避的问题。关键词:产业集群;产业规划;集群风险

Abstract Special economic zones and the Pearl River Delta and the coastal region of earlier opening of industrialization,urbanization has entered the mid industry structure, quality of contradictions fade, the traditional comparative advantages in industrial theories cannot address the gradient in the transfer or the regional industrial structure adjustment. Industry clusters in the region to form a competitive advantage as a local economic development strategies, but clusters of risk, particularly land and other resources to regional economic growth strong binding is an unavoidable issue for policy makers. Keywords:Industrial Cluster;Industrial Planning;The Risk of Cluster

厦门市集美区商业网点规划

厦门市集美区商业网点规划
(2006-2015)
《厦门市集美区商业网点规划》课题组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

厦门市集美区商业网点规划(2006—2015)
《厦门市集美区商业网点规划》 课题组组成人员
规划领导小组
组 长:
黄炳文 曾文生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副区长 副区长
副组长:
陈新民 厦门市集美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局 长

员:
陈建智 陈冬妮 谢国源 周益敏 厦门市集美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厦门市集美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厦门市集美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厦门市集美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副局长 科 长 副主任科员 经济师
规划工作小组
组 长:
陈玉慧 集美大学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 所 长 副教授
副组长:
包晓雯 华东师范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研究院 院长助理

员:
李宝轩 王永兴 刘文君 谢先全 施益强 刘诗苑 钟智远 许夏丽 沈海莺 集美大学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 集美大学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 集美大学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 集美大学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 集美大学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 集美大学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 集美大学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 集美大学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 集美大学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所 副所长 副所长 副教授 教 讲 讲 授 师 师 副教授
实习员 实习员 实习员 实习员

厦门市集美区商业网点规划(2006—2015)
目 录
第一部分 规划文本 前言 ..................................................................... 1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总则 ............................................................. 3 规划对象、范围及重点 ............................................. 3 规划原则 ......................................................... 4 发展目标 ......................................................... 4 部门结构 ......................................................... 5 空间布局 ......................................................... 8 其它要求 ........................................................ 13 组织实施 ........................................................ 14 第二部分 规划说明
上篇:现状及分析 一、集美区商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 15
(一)世界商业现状与发展趋势....................................................................................................................... 15 (二)国内东部沿海城区产业服务业化的时代背景....................................................................................... 16 (三)厦门市新时期城市定位对集美商业发展的影响................................................................................... 17
二、集美区商业发展的内部条件 ............................................ 19
(一)城市化和人口导入................................................................................................................................... 19 (二)基础设施建设........................................................................................................................................... 21 (三)综合经济实力........................................................................................................................................... 23 (四)相关行业发展........................................................................................................................................... 24 (五)生态环境条件........................................................................................................................................... 26
三、集美区商业发展现状评价 .............................................. 28
(一)商业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地域发展不平衡........................................................................................... 28 (二)商业中心体系不健全,内部结构和布局不合理................................................................................... 28 (三)商业中心区土地利用率低,缺少形象和环境整体设计....................................................................... 32 (四)商品交易市场体系不够完善,行业管理力度亟待加强.......................................................................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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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试行)

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试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编制 本着“科学合理、系统规范、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就编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方法作出说明。 一、入编范围 入编范围是信息公开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目录格式及其释义 按照《条例》、《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的要求,编制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做为公众检索信息的索引。 目录格式: 目录的数据结构: (一)索引号

索引号是一组21位代码,是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唯一识别代码。索引号由信息生成机构代码、信息类别、信息生成年度、流水号组成。其间以“-”连接。索引号具体编码方法见附件1。 (二)信息名称 信息名称是指信息的标题。 (三)发布机构 发布机构是指信息发布主体。 (四)内容概述 内容概述是对所发布信息的简要概括,字数控制在150个汉字内。 (五)信息生成日期 信息生成日期是指信息生成或变更的时间。 (六)备注/文号 备注/文号是用于填写文号或信息相关的说明。 附件:1、索引号编码说明 2、厦门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市直机构编码

附件1 索引号编码说明 索引号由机构代码、信息类别、信息生成年度、流水号等4组共18位数字组成,其间以“-”连接,长度为22个字符,格式为: X X X X X X X-X X-X X-X X X X-X X X 流水号 生成年度 二级信息类别 一级信息类别 单位序号 区代码 区域代码 一、机构代码 机构代码即政府信息生成单位代码,由7位数字组成,索引号的第1-7位,由区域代码、区代码、单位序号组成。联合发文或多个单位共同生成的信息,使用信息发布机构的代码。 1、区域代码:索引号的第1-2位为区域代码,以区域名称的汉语拼音首位大写字母表示。厦门为XM; 2、区代码:索引号的第3-4位为区序号,由两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表示设区市所辖区的代码,在辖区内从01开始依次编号。 3、单位序号:索引号的第5-7位为单位序号。由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市直机构代码见附件3之附件(2)。“000”至“099”为预留号,“800”至“849”预留给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使用,“850”至“899”预留给公共企事业单位使用。市级编码由市府办参照省直

厦门集美村游记

第三篇厦门集美村游记 今天,我们游览了梦寐以求的集美学村。他是由一生致力办 学的陈嘉庚先生一手创办的。随着一会儿的车程,导游告诉我们终于来到了集美学村了的范围了。我看了看窗外不禁感叹道: 原来“集美学村”是一个很大的地方呀!我还以为“集美学村”只是很普通的学校一样呢,原来它是有很多间学校组成的。而今天我们要参观的则是“集美学村”里当时陈嘉庚先生的故乡。 刚到了陈嘉庚先生的故乡,我们就看到了旁边有一个大湖,上面上还停着很多的“龙舟”。后来导游就告诉我们这个大湖是全国各大学集中在这里划龙舟的,是当时陈嘉庚先生创办“集美学村”并积极提倡水上运动的。 我们先乘车到了陈嘉庚的故居。一下车,一幢高大古朴的房子展现在我们眼前。红间黄的墙壁,灰色的屋顶,显现了陈嘉 庚故居的朴素。几间不同的房子给我们展示的是陈嘉庚的办学过程和他的办公室。他的办公室里只有几把椅子和一张桌子,另外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没有。为了筹资办学,陈嘉庚先生一把伞用了十多年,一套衣服补了又补,自己从来舍不得铺张浪费。展示厅里陈放着一艘船模,这艘船模很大,大约有十来米长,我还让妈妈给我在船模边拍了个照留念呢!

接着我们步行去了鳌园。走进大门,里面是一条长廊,两边雕刻着许多石雕。石雕展现了历朝历代有名的故事,没有一幅石雕是相同的,上面镌刻的石雕人物栩栩如生,好像他们正在休息,一不小心,便会被我们吵醒从画上走下来似的。 走完长廊,眼前豁然开朗,一棵棵百年大榕树出现在眼前,和们巴金写的《鸟的天堂》一文留给我的感觉一模一样。树干是那么大,每一根枝干上又都分出许多根(导游告诉我们这叫气根),一根根立在地上,撑起了一把巨大的伞,雄伟极了。这美丽的南国的树!榕树的一角是几株三角梅,一朵朵粉色的三角梅在阳光的照耀下尽情绽放,美不胜收。 随着导游的讲解,踏着平稳而又舒坦的石板,我们来到了集美解放纪念碑,它位于公园的中央,高高的个子,带着雄伟的气魄,展现在人们眼前。这个碑高28米,雄伟高耸,用花岗岩建成,碑身有毛泽东手书:集美解放纪念碑。七个大字! 再走一会儿,到了陈嘉庚先生的陵墓,陈嘉庚的墓碑就在转弯处的地方,他挖了一个很深的坑安放自己的墓碑,又在上 面镇了一直无头的鳌,以表示自己不愿出头露面的决心。这是多么可贵的品质啊!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用地发展态势与土地优化利用对策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用地发展态势与 土地优化利用对策 The Developing Situation of Urban Land and Strategy of Optimum Use in Jimei District ,Xiamen 黄广宇 Huang Guang yu (厦门集美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福建 361021) (I nf or mational Engineering College o f Jimei University ,X iamen ,Fuj ian 361021) 摘 要 本文分析厦门市集美区城市各类用地增长和构成变化态势及其反映出的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新问题,提出在新一轮城市规划调整中,进一步把握分区性质,明确城市发展策略和产业构成,优化城市用地结构和拓展城市远景发展空间的对策与措施。 关键词 城市规划 用地发展态势 土地优化利用 集美区 1992年,集美台商投资区经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作为改善投资环境必不可少的基础工作 城市规划和建设随之展开。1993年,厦门市城市规划局首次编制了集美分区规划,1998年进行了修编,原分区规划在指导本区各项建设中起到一定的作用。目前,南部生活区、集美大学已初具规模,北部工业区一、二期已基本建成,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随着厦门海湾型城市逐步形成和城市产业的发展变化以及集美区内部发展的需求,调整分区规划已势在必行。本文总结近10年来集美建成区用地发展变化特点,剖析在新形 势下城市规划建设所面临的新问题、新矛盾,提出优化城市土地利用、引导城市远景发展空间的对策与措施。 1 城市用地发展态势 1.1 建成区各类用地增长差异显著 集美建成区面积从1992年304.31hm 2 拓展为2001年839.51hm 2 ,9年间扩大了535.2hm 2 ,年均增长率为11.94%。约每4~5年扩大 300hm 2 ,各类用地指标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但增长率差异显著(表1)。 表1 集美建成区主要类型用地增长及构成 单位:hm 2 主 要 用地类型1992年 1997年 2001年 面 积占(%)面 积占(%)面 积占(%)1992~1997 年均增长率(%)1997~2001 年均增长率(%)1992~2001 年均增长率(%)居住用地5819.069815.70111.9313.3311.06 3.387.58村庄用地87.328.699014.4213916.560.6111.48 5.30公建用地18.4 6.0531 4.9739.6 4.72 11.00 6.318.89教育用地 60 19.72 73.8 11.83 77.56 9.24 4.23 1.25 2.89工业用地 5.4 1.77124.820.0018 6.4122.208 7.4010.554 8.22其他用地75.21 24.71206.46 33.08285.01 33.95 16.748.3912.96总用地 304.31100624.04100839.51100 15.45 7.70 11.94 资料来源:根据集美分区规划调整资料整理。 第18卷 第1期福 建 地 理Vo l.18,N o.1 2003年3月 F U JIA N GEOGRA PHY M ar ,2003

厦门市集美区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

厦门市集美区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 (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安置房建设与管理工作,提升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水平,根据《厦门市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厦府办()号】及【厦府办〔〕号】、《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房屋拆迁过渡安置补助费标准调整意见的通知》【厦府办()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应于本区范围内安置房的建设与管理,包括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楼盘信息管理、配售管理、过渡安置补助费管理、物业管理、公建配套设施、维护及提升改造、产权证办理、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所称安置房是指由政府建设或收购的,用于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和其他由政府负责征收的建设项目的安置用房,以及用于落实侨房政策、危房改造、政府土地收储的安置用房和由市、区政府确定用途的政策性住房。 安置房应严格按本暂行规定配售并专项用于所批准的安置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销售,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全区安置房按照总量控制、统筹规划、布局合理的

原则按需建设。 第五条区政府成立区安置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统筹全区安置房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区建设局)负责协调处理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日常工作。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重点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区土房征收中心、区属国有企业等单位及各镇(街)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安置房建设与管理相关工作。 第二章建设计划 第六条各镇(街)及其他安置房用房单位应于每年月份向区重点办、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管理中心(简称“区土房征收中心”)申报年度征收计划及安置房需求数量,区重点办、区土房征收中心审核汇总后,在一个月内向区建设局申报安置房年度需求计划。 第七条区安置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区重点办、区土房征收中心、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各镇(街)及其他安置房用房单位申报的安置房年度需求计划进行联审,并综合全区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财政投融资计划、农用地转用计划、城市规划等因素,确定全区安置房建设计划。 第八条安置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以划拨方

2018年厦门市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开幕 昨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在厦门人民会堂开幕。来自全市各行各业的市人大代表肩负人民重托出席会议。 担任第一次全体会议主席团执行主席的是:陈家东、陈沈阳、陈昭扬、陈紫萱、陈津、黄锦坤、刘育生、陈琛、刘绍清、林德志、胡家榕。陈家东主持会议。 市领导庄稼汉、张健、陈秋雄等,郑道溪、陈修茂同志,省市老领导邹尔均、洪永世、朱亚衍、洪华生、李秀记等,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厦门海事法院主要负责人,吴建栋等驻厦部队领导和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出席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的市政协委员、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开幕式。 本次会议应出席代表308名,实到代表296名,符合法定人数。 市长庄稼汉代表市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在回顾2017年工作时,庄稼 汉说,2017年,我们以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动力,以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面进步,质量效益持续提升,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300亿元左右,增长7.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2380亿元,增长10%;财政总收入1187.3亿元,增长 9.6%,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696.8亿元,同口径增长11%;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增幅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居民消费价格上涨控制在2%左右;完成年度节能 减排任务。圆满完成厦门会晤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会晤的成功举办增强了全市人民的获得感,汇聚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一年来,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发展动力活力显着增强,城市承载力宜居度持续提升,民生改善成效日益凸显,政府自身建设全面加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人民齐心协力、艰苦奋斗的结果。 庄稼汉指出,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必须着力加以解决。 庄稼汉说,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 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做好全年各项工作,努力为全国全省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政府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

厦门市集美片区简介

集美片区简介 一、集美总概况 集美区是厦门市六个行政区之一,位于厦门市的几何中心,总面积276平方公里,人口约43万。现有杏林、集美两个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和省级厦门机械工业集中区,拥有四通八达的海、陆、空交通网络,完善的水、电和电信设施,以及配套齐全的电子、机械产业集群,已成为海峡西岸一块充满商机、充满成功机遇的投资热土。 集美区是厦门市的文教区,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创办的集美学村已有90多年的历史,享誉海内外;正在建设的杏林湾片区规划面积31.58平方公里,汇集了多所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将成为福建省高级人才培育交流中心、科研创新与产业化基地。 集美区也是著名的风景旅游区,这里环境恬静幽雅,风光旖旎,以其独具闽南风韵的人文景观,年吸引游客达百万人以上。 伴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崛起,集美将成为生态型文教旅游区和环保型高新产业区,成为人居环境舒适、创业条件优越、富有竞争力的现代化新城区。 二、集美新城简介 集美新城位于厦门城市的几何中心,以“一心四片”为总体发展格局,未来的集美,将以集美新城为中心,依托已经形成的集美、杏林两个老城片区和快速发展的灌口片区、后溪新区,打造一个文化品位高尚、人居环境优美、创业环境优越、功能配套完善的滨海临湾现代新城。 人文教育 无论是百年前的学村还是今日的岛外新城,集美总带着一股“书卷气”,厚重的历史底蕴和悠久的人文血脉成为集美不可省略的属性。凭借集美老城区的集美小学、集美中学和集美大学,集美一直以来给人以学术圣地的印象。而对于集美新城的建设,西亭十年制学校、集美中学附属滨水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福州大学工艺美术学院、厦门软件学院、华厦学院、厦门工商旅游学校、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将延续集美教育力量雄厚的特点,实现在集美新城中从幼儿园至大学一条龙学习的建设。诚毅书城、诚毅图书

厦门市新三板奖励政策

最新!厦门市新三板奖励政策“大汇总” 30万厦门市?《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2013年1月24日 1.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进入股份代办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2.进入厦门地区的服务非上市公司股份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进入外地服务非上市公司股份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50万集美区?《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企业上市的意见》 2016年3月24日 1.区上市后备企业,聘请保荐机构正式签定协议,并经厦门证监局辅导备案后,给予一次性150万元资金补助。 2.区上市后备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上市申请并经正式受理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资金补助。 3.区上市后备企业依法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后,募集资金的50%(含)以上在本区投资的,按照融资金额给予奖励,同时一次性奖励200万元给企业高管人员。 ①融资金额在10亿元(含)及以上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奖励700万元;

②融资金额在5亿(含)-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奖励400万元; ③融资金额在2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奖励300万元; ④融资金额在5000万元(含)-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奖励200万元。企业高管在税收归属我区的证券营业部转化个人限售股的,按照限售股减持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90%给予同额奖励。 4.企业按规定异地“买壳”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且主要生产经营地点在本区的,一次性奖励企业300万元,同时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给企业高管人员。 5.企业以存在控制关系的境外公司间接上市的,募集资金的50%(含)以上在本区投资的,可参照享受本《意见》第三条企业上市扶持办法的第2、3款。 6.企业依法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挂牌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30万元。 7.企业依法进入厦门地区的服务非上市公司股份交易市场挂牌且实现交易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进入外地服务非上市公司股份交易市场挂牌且实现交易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其他场外市场挂牌后,依法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可另按本《意见》第三条企业上市扶持办法的第2、3款申请扶持。 120万思明区?《思明区推动企业改制上市若干意见的补充意见》 2015年11月25日1.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一次性奖励120万元。 2.进入厦门地区的服务非上市公司股份交易市场挂牌且实现交易的,一次性奖励

集美旅游资源和产业

集美区旅游资源及其产业 一.集美旅游资源 1.集美旅游资源类型 1.1 山丘景观:集美区西北东三面环山,有大湖山、笔架寨山、山母尖山、 大帽山、越尾山、天马山、白虎岩、龙公龙母岭。这些山均是由侏罗纪的火山岩和燕山期的花岗岩组成,由于岩性不同,受内外地质营力的作用,形成了风格各异的山岳景观。如笔架山、越尾山由火山岩组成,拔地而起,蜿蜒逶迤,奇峰幽谷竞相争秀。白虎岩、双龙岭,由花岗岩组成,大小山体十几座,峰园坡陡,石蛋遍布,怪石林立,满山拥翠叠绿,风景优美。 1.2 溪谷景观:集美区内山地溪流,其源地距海洋较近,源断流急,上中游比降较大,多峡谷与瀑布。如越尾山的山涧溪流,许多地段出现跌水深潭。双龙谷,为龙公龙母两山夹一谷,溪流弯曲陡峭,栈桥凌空,石蛋嶙峋,流水潺潺,古藤老树,鸟鸣蝶舞,松溪瀑布。鹧鸪坑瀑布分别位于坂头水库和越尾山,水灵均随降水的多寡而变化,降水多时,银白色的练带从天而降,隆隆的巨响空谷回荡,飞溅的水珠雨雾,使山朦胧,树朦胧。 1.3 岩石景观:集美区内岩石景观资源丰富,奇石异洞数不胜数,类似动物,惟妙惟肖,如白虎岩、象鼻岩、龟头岩等,岩石裸露,节理裂隙发育,球状风化,多形成石蛋地貌,巨石垒叠嶙峋,支撑相靠,岩洞寒气森森,上下曲折相通,如清风洞、蝙蝠洞、居龙洞、十八洞等。 1.4 湖泊水库景观:集美区内湖泊多为人工湖,是人工水库型的湖泊景观,如石兜水库、坂头水库,坑内水库,岩内水库等十几座。这类水库,四面环山、峡口筑坝、湖水清澈、湖畔绿树成荫,形成湖光山色,宁静优美。海湾型湖泊景观如杏林湾水库,集杏海堤拦截本区最大河流入海而形成,湖中有堤连中洲,海岸上集美大学等文教高楼林立、湖光楼影,生态环境良好,进出厦门岛的高速路立交桥在此向东西南分支展布,入夜五光十色的霓虹灯更把湖畔映照得犹如人间仙境。此外还有天然的水坑深潭如双岭上的吃水坑和坂头林场里的龙潭窟。 1.5 矿泉、温泉景观:泉是地下水的天然露头,其形成与地质构造有关。本区岩内村寿石岩的夹甘泉、天马山南麓、集美大学体育学院等处为燕山期花岗岩裂隙泉,长流不断,冬暖夏凉,清冽可口。杏林湾温泉,水温85度,为高温热水,出露的温泉眼数处,沿东西方向延伸,是东西向构造与新华夏系构造复合作用,地下热水的深循环而涌出地表。温泉日出水量为4335立方米,矿化度14.5g/L,属氯化物钠型水,有一定的医疗作用,目前尚未开发。在旅游业中有其特殊地位,可以温泉疗养,如能结合周围的海湾景观,建成集度假、康体、娱乐为一体的温泉度假村,其开发潜力很大。 1.6 滨海景观:集美有43.7公里的海岸线,其中有岩岸、沙岸、土岸和人工堆砌岸,在漫长地质营力作用和人工改造下,形成了集美最具特色的滨海景观。滨海沙滩景观,主要分布于凤林-集美等地,全场约8千米,宽20—100米,沙滩坡度2度到3度,由石英质中细砂组成,沙滩、海浪、阳关和红树林形成了优美的沙滩景观。人工堆砌岸,主要分布于集美—杏林。洁白的花岗岩条石整齐地堆砌成海岸和长堤。白堤十里也是一条别具一格亮丽的风景线,可观海、可散步、

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

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 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厦委办[2005]38号 【发布部门】中共厦门市委员会厦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06.03 【实施日期】2005.06.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厦门市 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 (厦委办[2005]38号) 各区委、区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有关事业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6月3日

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省人事厅《关于省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经市、区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补充编制内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逆向调动人员,下同)适用本规定。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规定。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调整、补充,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专业对口、优化结构、提高整体素质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 第四条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应当在市(区)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内,按相应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集美概况(数据都有)

集美经济发展现状 集美是西出厦门岛的重要门户,位居厦门市的几何中心和厦漳泉三角地带中心位置,区位优势独特。1989年5月和1992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相继设立杏林、集美台商投资区,规划总面积为32平方公里,是厦门经济特区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窗口。 历经发展,集美正成为厦门市重要的工业区、文教区和新城区。全区总面积27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8万人,下辖灌口、后溪两个镇,杏林、集美、侨英、杏滨四个街道办事处,36个社区居委会,21个行政村。2011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336亿元,比增18%;工业总产值785亿元,比增16%;财政总收入50亿元,区级财政收入21亿元,分别比增25%和45%;固定资产投资225亿元,比增9.4%;农民人均纯收入1.5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万元,分别比增14.5%和12.5%;合同利用外资2.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9亿美元。 今年第一季度,全区实现生产总值31.55亿元,比增8.53%;工业总产值66.74亿元;财政总收入6.12亿元,区级财政收入2.62亿元,分别比增40.37%和38.93%;固定资产投资26.15亿元,比增88.54%;合同利用外资485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5573万美元。 集美经济社会发展有以下六个主要特点: 一是新城建设全面推进。集美城市建成区已拓展至54平方公里。2009年以来,厦门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岛内外一体化发展战略,掀起了集美新城建设的热潮。2010年2月25日,集美新城建设全面启动,带动原有四大城市片区的发展,形成“一心四片”蝶形发展的新城区格局。目前“一心四片”正按“高起点、高标准、高层次、高水平”的要求有序推进,朝着建设世界一流城市的目标迈进。其中,集美新城核心区建设尤为突出,是国家、省、市各级领导考察的热点。集美新城核心区,规划面积6平方公里,依托54平方公里水面的杏林湾,将建成以商务办公为核心,集生态公园、生态居住、文化娱乐为一体的城市新城区,同时也将成为厦门首个低碳示范区。目前已相继实施三批百亿工程,基本建成共同管沟、“三纵一横”交通干网等基础设施,整体城市规模已基本显现。除此之外,厦门北站新城片区、同安湾等湾区新城片区、灌口小城镇建设、集美嘉庚建筑老城片区改造等等,都将根据我们城市发展规划,发展成为特色各具的城市片区。到2020年,集美城市将实现“双百”:建成区达10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100万。 二是产业经济发展迅速。坚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现有杏林、集美两个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和省级厦门机械工业集中区三大工业园区,规划面积169平方公里。连续获得七届“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称号,集美台商投资区(先进装备制造业)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评为第二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全区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177家,其中上亿元的企业有102家,拥有正新(轮胎)、金龙汽车、厦工、安妮、樱花、LEELEN(立林)、WISH(伟士)等中国驰名商标。三大支柱产业汽车机械、电子信息、纺织服装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80%,汽车、机械两条产业链产值超百亿,仅厦工年营业收入即超百亿。 集美第三产业已在2008年全面启动,重点发展商贸、物流、旅游、文化创意、营运中心等领域,正在抓紧建设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厦门北站营运中心、前场物流园区等现代

厦门市集美区完善征地拆迁政策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

厦门市集美区完善征地拆迁政策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厦门市人民政府2005年8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完善征地拆迁政策的若干意见》(厦府[2005]176号)、《关于征收集体土地非住宅房屋拆迁的若干意见》(厦府[2005]179号)和《关于制定征地拆迁具体实施细则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5]213号),结合集美区征地拆迁施行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关于征地补偿问题 (一)征地补偿费用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水利设施摊销费等费用计算综合补偿,并实行包干,不再对青苗及地上物等进行清点计费。 征地补偿费用必须专款用于征地补偿安置,不得挪作它用。 (二)土地补偿统一为一类区:集美区辖区范围内。 (三)土地类别分为四类: 第一类为农用地,包括菜地、水田、旱地、鱼塘及水库等养殖水面(含耕改池),果园地(含耕改果); 第二类为林地; 第三类为未利用地,含荒地、杂地; 第四类为集体建设用地(办理用地红线的)。 (四)土地补偿综合标准(以下补偿标准为最高标准):

农用地:8万元/亩,按期交地的,另奖励被征地对象0.8万元/亩,奖励金的支付对象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被征收土地属村民承包经营土地或者自留地的,应全额支付给被征地村民;林地:3.5万元/亩;未利用地:2.5万元/亩。 盐田以及国有滩涂上的虾池、鱼池,统一按2.5万元/亩予以补偿(其中,开发费0.5万元/亩,青苗及地上物2万元/亩)。 集体建设用地,按《厦门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的规定标准执行。其中属合法的村镇企业用地,按每平方米200元补偿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土地补偿费发放: 凡村民代表大会已做出决定,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按决定执行;村民代表大会未做出决定的,应将土地补偿费的70%(含办理养老保险费用)发放给被征地村民或股份量化到个人;余下的30%补偿费,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和发展村集体经济,具体使用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六)征地补偿标准确定的依据: 1、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确定: 根据厦门市统计局厦统[2004]函6号所提供的数据,我市的农用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2547元/亩。 2、土地补偿费标准: (1)农用地(除林地外)土地补偿费2.0万元/亩。

集美区成长型工业企业认定和扶持暂行办法

集美区成长型工业企业认定和扶持暂行办法

集美区成长型工业企业认定和扶持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培育和扶持一批成长潜能大、发展前景好的企业,促进全区经济稳定增长,根据省经信委《关于申报2015-2016年度工业和信息化成长型企业的通知》、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的通知》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成长型工业企业是指科技创新、产品研发能力较强,效益质量突出、发展预期良好的工业企业。由企业自愿申请,按照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认定。 第二章认定条件 第三条申请认定为成长型工业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工商登记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在集美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纳入规上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 2.企业申报前的两个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本区实际纳税总额均需同比增长10%及以上。 荣获省级及以上著名商标、名牌产品、企业知名字号的- 2 -

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工作的企业,上市企业,已纳入市级及以上成长型企业,只须申报前的两个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或在本区实际纳税总额同比增长10%及以上。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近两年没有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污染、纳税等方面违法违规记录。 第三章认定程序 第四条企业于每年5月份前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集美区成长型工业企业申报审批表》。 2.企业基本情况介绍(500字左右)。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统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证明原件。 5.本区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入库期为1月1日-12月31日完税证明原件;经本区税务部门确认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经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出具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企业所得税电子缴税回单或电子缴款凭证。 6.企业相关荣誉称号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所需材料为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验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五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认定条件和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成长型工业企业初步名单,报送区政 - 3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国有、集体土地私人住危房翻修改造建设审批管理规程》的通知(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集美区国有、集体土地私人住危房翻修改造 建设审批管理规程》的通知 集府办〔2005〕97号 各镇、街,区建设局: 区建设局制定的《集美区国有、集体土地私人住危房翻修改造建设审批管理规程》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集美区国有、集体土地私人住危房翻修改造建设审批管理规程 为规范辖区私人住房危房翻修改造建设(以下简称私危房改建)审批工作,方便行政相对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厦门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历年的私危房翻改建、维修审批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集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私危房的翻改建(被市、区级及市、区级以上认定为风貌建筑或历史文物古迹建筑及发布拆迁公告的地区除外) 二、受理条件 (一)申请私危房翻建改建的书面申请书(应写明房屋的来历、建造时间、房屋的现状、要维修的部位、将采用的建材和颜色等情况); (二)申请人和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原则上应为房屋产权人或持有产权人的书面委托书; (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其他可以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有效证件; (四)与房屋地址相一致的户口簿复印件; (五)对周边住户通风采光有影响的,需提供和周边住户协商一致的书面材料; (六)体现房屋四面外墙状况的照片; (七)翻改建的应提供厦门市房屋安全鉴定所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C、D级危房才允许翻建); (八)土地部门出具的符合“一户一宅”的证明材料; (九)维修若涉及到房屋外观,应提供拟维修的立面效果图,不得随意改变原房屋建筑风格; (十)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资料。 三、审批依据 (一)国务院批准的《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若干规定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 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规范地价管理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将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若干规定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厦府[1993]地276号文同时废止。 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单位:元/平方米┌──┬───────┬──┬──┬──┬──┬──┬──┬──┬──┬──┬──┐ │用途││ A1 │ A2 │ A3 │ B1 │ B2 │ B3 │ C1 │ C2 │ C3 │ D1 │ ├──┼───────┼──┼──┼──┼──┼──┼──┼──┼──┼──┼──┤ ││土地出让金│2500│2250│2000│3000│3000│2200│2200│2200│1800│2000│ │├─┬─────┼──┼──┼──┼──┼──┼──┼──┼──┼──┼──┤ │商业│其│配套费│ 400│ 400│ 400│ 300│ 300│ 300│ 500│ 500│ 450│ 500│ ││├─────┼──┼──┼──┼──┼──┼──┼──┼──┼──┼──┤ ││中│土地纯收益│ 550│ 500│ 450│ 600│ 550│ 500│ 500│ 450│ 400│ 450│ ├──┼─┴─────┼──┼──┼──┼──┼──┼──┼──┼──┼──┼──┤ ││土地出让金│1400│1300│1200│1400│1300│ 900│ 900│ 850│ 750│ 800│ │办公├─┬─────┼──┼──┼──┼──┼──┼──┼──┼──┼──┼──┤ ││其│配套费│ 400│ 400│ 400│ 300│ 300│ 300│ 500│ 500│ 450│ 500│ │居住│├─────┼──┼──┼──┼──┼──┼──┼──┼──┼──┼──┤ ││中│土地纯收益│ 200│ 150│ 130│ 150│ 100│ 100│ 90│ 85│ 65│ 80│ ├──┼─┴─────┼──┼──┼──┼──┼──┼──┼──┼──┼──┼──┤ ││土地出让金│1200│1100│1000│1200│1100│ 800│ 800│ 750│ 700│ 700│ │├─┬─────┼──┼──┼──┼──┼──┼──┼──┼──┼──┼──┤ │旅馆│其│配套费│ 400│ 400│ 400│ 300│ 300│ 300│ 400│ 400│ 400│ 400│ ││├─────┼──┼──┼──┼──┼──┼──┼──┼──┼──┼──┤ ││中│土地纯收益│ 150│ 100│ 100│ 110│ 110│ 90│ 85│ 85│ 70│ 80│ ├──┼─┴─────┼──┼──┼──┼──┼──┼──┼──┼──┼──┼──┤ ││土地出让金││││ 700│ 700│ 700│ 700│ 700│ 700│ 550│ │├─┬─────┼──┼──┼──┼──┼──┼──┼──┼──┼──┼──┤ │工业│其│配套费││││ 350│ 350│ 350│ 350│ 350│ 350│ 300│ ││├─────┼──┼──┼──┼──┼──┼──┼──┼──┼──┼──┤ ││中│土地纯收益││││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00│ ├──┼─┴─────┴──┴──┴──┴──┴──┴──┴──┴──┴──┴──┤ ││⒈G区(海沧投资区)标注的基准地价均为地面价且不计容积率修正。│ ││⒉除G区外,商业用地标注的是地上建筑物第一层且进深未满10米的楼面基准地│ │说│价;居住、办公、旅馆用地标注的是容积率等于3的楼面基准地价;工业用地标│ ││注的是容积率等于2的地面基准地价。│ ││⒊土地出让金=征地拆迁费+配套费+土地纯收益。│ ││⒋商业用地是指商店、商场、市场(不含农贸市场)、店铺、餐饮、加油站、金融│ ││服务业等营业性用地。│ ││⒌居住用地是指住宅、公寓、别墅等居住性用地。│ │明│⒍办公用地是指各行业办公楼、写字楼等办公用地。│ ││⒎工业用地是指厂房、仓库、堆场等生产性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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