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功能分区(一二级)

北京市水功能分区(一二级)
北京市水功能分区(一二级)

表1 北京市地表水功能一级分区

6.2 二级水功能区划

北京市二级水功能区划是在北京市一级水功能区划的开发利用区中进行划分的。按照水功能区划技术大纲的要求,参照1998年由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规划院和市政工程局共同完成的《北京市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北京市水域功能及水质实际情况做了部分细化和水质目标调整。

(1)永定河水系

饮用水源区及饮用(地下水补给)区7个,河长269.1公里;一般景观区3个,

河长74.8公里;渔业用水区1个,湖库面积80公顷。

(2)潮白河水系

饮用水源区及饮用(地下水补给)区16个,河长494.9公里,湖库水面面积1000公顷;景观娱乐用水区4个, 河长72公里。

(3)大清河水系

饮用水源区及饮用(地下水补给)区4个,河长103.3公里,湖库水面面积500公顷;景观及一般景观用水区7个, 河长132.5公里。

(4)蓟运河水系

饮用水源区及饮用(地下水补给)区1个,河长17.6公里;工业用水区1个,河长30.8公里;农业用水区2个,河长47公里;渔业用水区3个,河长70.8公里;景观及一般景观2个,河长23.1,湖库水面面积632公顷。

(5)北运河水系

饮用水源区3个,河长122.0公里,湖库面积29公顷;工业用水区1个,河长18.7公里;农业用水区4个,河长105.4公里;景观娱乐用水区25个,河长264.7公里,湖库水面面积1119.3公顷;一般景观用水区15个,河长299公里。

详见表2和附图。

表2

辽宁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辽宁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目录 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辽宁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水环境功能区达标评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维护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系统,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对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大凌河、鸭绿江、辽东沿海地区和辽西沿海地区(含小凌河)主要地表水水系水环境功能区进行了划定,水域区划范围包括干流和一二三级支流。将地表水按主导使用功能划分为源头水域、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人体直接接触、人体非直接接触)、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等类型功能区,分别执行不同类别的水质标准。按照“不得降低现状使用功能及按高功能保护”的原则,部分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等类别的功能区执行高类别的水质标准。共划分水环境功能区770 个,其中源头水域14个、自然保护区 6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93个、渔业用水区333 个、景观娱乐用水区51个、工业用水区37个、农业用水区136个。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由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批准。 本标准由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水资源知识点

水资源知识点 第一章绪论 水资源:人类长期生存、生活、生产活动中所需要的各种水,既包括数量和质量含义又包括其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 水的社会属性: 1.社会共享性 2.利害的两重性 3.商品性 4.多用途性 自然属性: 1.流动性 2.可再生性 3.有限性 4.时空分布的不均匀 5.多态性 6.不可替代性 7.环境资源属性第二章水循环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状态 全取用水占比: 农用2/3 工业1/4 生活8% 水的分布: 97.47%咸水68.69%冰川30.06%地下淡水 人类可利用的淡水资源只是0.1*108km3,占淡水总量的30.4% 水文循环的概念:各种水体受太阳能的作用,不断的进行相互转换的迁移的周期原理。 大(小)循环:

大循环:水在大气圈、水圈、岩石圈之间的循环过程。 小循环:陆地或海洋本身的水单独进行循环的过程。 更替周期:固定水体的总量全部自然更新一次所需的时间。 全球水量平衡: 全球多年平均年蒸发量E等于全球多年平均年降水量P。 水质型缺水: 某个地区水体总量充足,但由于水体遭受污染不能被正常利用,致使该地区水资源不足。 全球水资源面临问题: (1)水量短缺严重,供需矛盾尖锐【农工业激增、工业用水量激增,水利用率低下】(2)水源污染严重 中国水资源时空分布特征: (1)总量大、人均少 (2)夏秋多、冬青少 (3)南东多、西北少 (4)北方、西北干旱地区严重缺水,黄海流域资源分配不均。 农业用水:灌溉用水占农业总用水比例始终保持在90%以上的水平。 中国水资源面临主要问题: (1)水资源开发过度,生态破坏严重。

(2)城市供水集中,供需矛盾尖锐。 (3)地下水过度开采,环境地质问题突出。 (4)水资源污染严重,水环境日益恶化。 (5)水资源开发利用缺乏统筹规划和有效管理。 第三章 水资源量的评价 地表水:河流、冰川、湖泊、沼泽等水体的总称。 降水公式: (1)年降水量极值比Ka :min max a x x K = (2)年降水量变差系数Cv : x C σ = v 河流径流的水情和年内分配取决——→补给来源 蒸发:水面蒸发、陆面蒸发。 干旱指数:衡量一个地区降水量多寡、进行水资源分析的一个重要参数,其定义为某地区年水面蒸发量E 与年降水量P 的比值: P E ÷=0γ 岩石中水的存在形式: (1)结合水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2011〕14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同时废止。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从流域、区域范围内协调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依法和科学地管理水环境、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在全省范围内对主要江河、湖库划分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一、功能区划分的范围 对以下地表水体划分环境功能区:全省所有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以及小于100平方公里的重要河流;所有中型以上水库、重要的小型水库以及主要城市湖泊。 二、功能区划的基本原则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基本原则是确保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划分水环境功能区的具体原则是: 1.考虑水体现状、规划的使用功能和水环境质量的现状;

2.优先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3.适应流域内经济和城镇发展规划的要求; 4.水体环境功能区的划定,一般不低于水体现有的水质等级; 5.兼顾上、下游地区利益; 6.水体环境功能区划分的下端约束条件与《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办〔1999〕68号)相衔接; 7.保证按省政府的要求跨行政区边界水质达标交接; 8.水库的水环境质量一般要求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特殊情况不低于Ⅲ类; 9.城市河段内河涌一般要求不低于Ⅴ类; 三、功能区的分类 环境保护部门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实施水域分类管理。结合水域使用功能要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分为五类:Ⅰ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当同一水体具有多种使用功能时,按照最高功能确定水质目标。 四、功能区划分成果及其要求 水环境功能区划成果见“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表”。

湖南省主要地表水系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 023-2005

ICS13.020.50 Z04 湖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3/023-2005 代替DB43/023-91、DB43/067~069-92 湖南省主要地表水系水环境 功能区划 Water Enviromental Functional Demarcation For HuNan Main Surface River 2005-04-01发布 2005-07-01实施 湖南省环境保护局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43/023-2005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湖南省主要地表水系水环境功能区划 (2) 5.水环境功能区达标评价 (2) 6.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3)

DB43/023-2005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维护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系统,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DB43/023-91、DB43/067-92、DB43/068-92、DB43/069-92。 与DB43/023-91、DB43/067-92 、DB43/068-92 、DB43/069-92相比较,本标准对湘江、资水、沅江、澧水四水干流水环境功能区进行了调整,并将水域区划范围扩大到四水的三级支流、洞庭湖主要水域及湖南省境内的长江干流、珠江水系、赣江水系。将地表水按主导使用功能划分为源头水域、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人体可直接接触、人体非直接接触)、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混合区等类型功能区,分别执行不同类别的水质标准。按照“不降低现状使用功能及按高功能保护”的原则,部分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等类别的功能区执行高类别的水质标准。共划分水环境功能区836个,其中源头水域10个、自然保护区21个、饮用水源保护区338个、渔业用水区283个、景观娱乐用水区45个、工业用水区52个、农业用水区86个、混合区1 个。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2005年7 月 1 日起实施,DB43/023-91、DB43/067-92 、DB43/068-92 、DB43/069-92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局批准。 本标准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浅谈北京市供水管网的分区域管理模式

北京市市区供水管网的分区域管理模式研究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公司张孟涛刘彦辉 摘要:对供水管网分区并实施分区域管理是管网管理的一种新模式,是减少管网漏损的有效途径。本文论证了北京市市区供水管网的分区原则,提出了管网分区的推荐方案;通过管网水力模型对分区后管网工况进行模拟,并将分区成果在市区配水管网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上模拟显示,这进一步完善了管网地理信息系统的功能。 关键词:供水管网分区域管理水力模型地理信息系统(GIS) 供水管网是“城市的生命线”,是城市供水企业产、供、销的中间环节,其管理、运行水平不但影响着城市的正常生产、生活,还影响到供水企业自身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而供水企业越来越注重供水管网管理的策略研究。管网的分区域管理[1]是供水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向管理要效益的一种手段,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供水管网的管理水平,减少管网漏损,并为城市水资源优化配置、管网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决策依据。 1. 供水管网分区域管理的概念 供水管网分区域管理是在管网漏损控制理论基础上的主动实践,这里的“分区”不同于一般概念上的管网并联或串联分区[2],其综合考虑自然地理、行政区划、水压分布、供水规模等因素,将整个供水管网分为若干供水区域[3],相邻供水区域相对独立,但通过连通管道相联系。供水管网合理的区域划分,可以均衡区域供水量,避免局部压力过大,减少漏损量;分区后管网的输水和配水功能明确,易于供水系统的优化调度,易于管网的维护管理。 1.1 国内外管网分区域管理的研究进展 国外较早开展了管网分区域管理的研究,1980年英国第一次提出“分区计量区域”(District Metered Areas, DMA),其目的是实现对管网漏损的长期监测,以均衡管网服务压力,降低漏损率。部分发达国家管网的分区域管理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如伦敦、东京市区供水管网被分为16、50个区,实施了分区域管理。 国内的相关研究与实践起步较晚。1999年上海水司改革,依黄浦江和苏州河将整个上海市区管网分为4个区,并分别成立了四个自来水公司;沈阳根据行政区划将管网分为8个区;深圳水务集团推行“片区管理”,依据水厂控制范围将管网分成若干片区等。 1.2 北京市市区供水管网的分区域管理研究 众所周知,北京是资源型严重缺水的城市,而2008年奥运会即将在北京举行,因而北京市自来水集团肩负着巨大的压力。如何开源与节流并举,充分利用有限的饮用水资源,是开展管网分区域管理研究的出发点。北京市市区供水管网分区域管理的研究思路:制定适合于北京市市区管网的分区原则,提出可行、合理的分区方案,通过管网建模对分区后管网工况进行模拟,并在GIS平台上模拟显示。 2. 北京市市区供水管网的分区原则 2.1常见的管网分区原则 (1)“区域计量”(District Metered Area, DMA)分区原则 通过截断管段或关闭阀门,将管网分为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区域,在区域进水口和出水口分别安装流量计,对各区域进水量和出水量进行监测。根据用户数量,DMA可分为三种规模,

城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第二章城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第一节总论 4.1.1区划的目的和意义 4.1.1.1区划的目的 水是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和环境,开展水环境功能区划工作是为了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全面贯彻水法,加强水资源保护,切实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根据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结合社会需求,确定各水域的主导功能及功能顺序,科学合理地划分水功能区后,可作为我市水资源合理利用,积极保护和科学管理的依据,也是下一步进行水资源保护规划的基础。 4.1.1.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意义 1)为水资源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划分水功能区,明确水体的相应功能及水量水质控制目标,为本市水体有效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促进本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为水资源保护提供治理目标 水功能区划的主要工作,是在对水体进行调查研究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水体的主导功能,并据此划分水功能区,依据不同的水

体功能和量、质标准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使水资源保护措施更具针对性,同时有利于解决上下游之间的用水矛盾。 3)为截污治理工作提供定量分析标准 进行水功能区划后,可按确定的水体保护目标计算纳污能力,对本市内中小河道水体的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并进行污染治理优化控制和综合整治,促进污水纳管工作。 4)为中小河道的综合整治提供指导方向 通过划分水功能区并确定相应的标准,将使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提供明确的治理方向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 5)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奠定科学基础 通过划定水功能区,并制定配套《水功能区划管理办法》,使水资源管理工作步上规范化、科学化的道路。 6)为其它涉水规划的编制提供控制方案 根据《塔城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纲要》精神,水功能区划是其它专项规划编制的基础。今后市内所有涉水规划的编制都应以水功能区划作为基础,而其它规划的编制也为论证水功能区划的可行性提供相应的依据。 4.1.2区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4.1.2.1指导思想 水资源是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资源,是生态环境的主要控制因素之一,要不断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就必须对水资源的综合

2013年中国水资源公报

2013年中国水资源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2013年,我国干旱、洪涝及台风灾害频发、重发,黑龙江、嫩江、松花江发生流域性大洪水,其中黑龙江下游洪水超百年一遇。一些地区发生了较为严重的暴雨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有14个台风影响我国,9个在东南沿海登陆,双台风甚至三台风生成较多,风雨、潮洪交织影响。西南、西北等地发生冬春旱,江淮、江南及西南部分地区发生严重伏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水利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汪洋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超前部署、科学防控、有效应对,防汛抗旱取得重大胜利,洪涝灾害死亡人数较2000年以来均值减少5成,完成抗旱浇地3.7亿亩次,解决了2007万农村群众因旱临时饮水困难,最大程度减轻了灾害损失,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 2013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得显著成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建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行政首长负责制,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个部门组建考核工作组。绝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控制指标分解到地级行政区域。重要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有序推进,基本实现省界缓冲区水质断面监测全覆盖。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水利部联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开展节水产品普及推广和质量提升行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部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教育基地等节水载体建设。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管理、入河排污口监管不断强化,地下水治理与保护逐步加强。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启动46个全国水生

045北京市水生态分区及保护与修复对策初探

北京市水生态分区及保护与修复对策初探 杨舒媛魏保义张晶王军 【摘要】本文从水生态分区的定义出发,明确了其研究范围、对象以及目的意义。本文基于北京市关键的水生态环境问题,在全国及北京市已有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市域范围内的自然地理、河流水系、土地利用类型以及关键水生态服务功能类型,依据北京市自身特点选取三级分区指标体系,按照聚类分析和专家判断相结合的分区方法,合理划分北京市水生态三级分区并针对不同分区的现状水生态问题提出重要水生态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以及综合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对策,并试图探索分区对城市发展空间布局、用地性质等控制要求。 【关键词】水生态分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城市发展;北京市 当前北京市域水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地下水严重超采,河道干涸断流、湿地萎缩、水污染不断加剧,在全市范围内迫切需要建立一套适合分区管理的科学体制,以遏制日益恶化的水生态危机。 北京市水生态分区是针对北京市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的需要而提出的,其目的主要是通过研究水生态系统状况和影响因素,掌握和识别各个分区的水生态问题,分析人类活动对水生态系统的影响,揭示生态系统和水循环之间的关系,以便采取合适的措施和管理方法进行水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工作,提出对城市发展用地类型和空间布局的控制要求,指导北京市及各区县的城市规划发展。 1.水生态分区定义 水生态分区旨在依据自然属性、社会经济属性及流域、区域的差异性特征,划分具有相似的水生态系统或相似的潜在水生态功能的区域,识别区域性水生态问题,制定分级、分类的水生态管理政策和管理措施,为区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水资源开发提供决策依据,更重要的是,本次研究从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的角度出发,引导城市发展建设,为合理规划城市空间用地性质、布局提供依据,统筹协调水环境同土地开发利用的关系,可为城市空间有序拓展提供指引,合理引导开发建设行为。 2.水生态分区研究综述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口的快速增长,生态系统和水资源承受着越来越多的压

水功能区划类别及执行标准

水功能区划类别及执行标准 水功能区划是通过对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现状的分析,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与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的要求,将江河湖库划分为不同使用目的的水功能区,并提出保护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在整体功能布局确定的前提下,对重点开发利用水域详细划分多种用途的水域界限,以便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提供依据。 水功能区划采用两级体系,即一级区划和二级区划。一级功能区分4类,即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和缓冲区;二级功能区划是在一级功能区中的开发利用区进行,分7类,包括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和排污控制区。 1、保护区(一级功能区):指对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及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有重要意义的水域。该区内严格禁止进行其他开发活动。根据需要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Ⅱ类标准或维持水质现状。 2、保留区(一级功能区):指目前开发利用程度不高,为今后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而预留的水域。该区内水质应维持现状,未经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区内进行大规模的开发利用活动。 按现状水质类别控制。 3、开发利用区(一级功能区):指具有满足工农业生产、城镇生活、景观娱乐等需水要求的水域,如主要城镇河段、受工业废水污染明显的河段等。该水域应根据开发利用要求进行二级功能区划。按二级区划分类分别执行相应的水质标准。 4、缓冲区(一级功能区):指为协调省际间、矛盾突出的地区间用水关系,以及在保护区与开发利用区相接时,为满足保护区水质要求而划定的水域。未经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该区域进行对水质有影响的开发利用活动。按实际需要执行相关水质标准或按现状控制。 5、饮用水源区(二级功能区):指满足城镇生活用水需要的水域,如已有城镇生活用水取水口分布的水域,或在规划水平年内城镇发展需设置取水口,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OC 22页)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OC 22页)

2

3

山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序号流域名称 河流/湖 库名称一级支流名 称 二级支流 名称 主导水环境功能区类型及名称水环境功能区范围 水环境功能区 尺度* 标准类 别 控制县级行政区 名称 是否省界/水 源地 1 海河流域卫运河卫运河聊城德州农业用水区冠县称勾湾村至四女寺节制闸上的河道水域161.55 Ⅴ冠县、临清市、夏 津县、武城县 省界 2 海河流域卫运河长顺渠长顺渠聊城德州农业用水区乜村闸下至临清市李圈村入卫运河的河道水域42.6 3 Ⅴ冠县、临清市 3 海河流域南运河南运河德城景观娱乐用水区(Ⅴ)四女寺闸下至出城区界的河道水域25.61 Ⅴ德州市德城区 4 海河流域南运河南运河德城农业用水区城区界至第三店村入河北省境的河道水域19.02 Ⅴ德州市德城区省界 5 海河流域新湖新湖德城景观娱乐用水区(Ⅳ)环湖大堤内的全部水域0.28 Ⅳ德州市德城区 6 海河流域长河公园长河公园德城景观娱乐用水区(Ⅳ)岔河河堤以东至减河河堤以西、东方红路与三八路之间的水域0.40 Ⅳ德州市德城区 7 海河流域漳卫新河漳卫新河德州滨州农业用水区宁津县大王堡至无棣县辛集闸上的河道水域122.60 Ⅴ宁津县、乐陵市、 庆云县 省界 8 海河流域漳卫新河漳卫新河无棣工业用水区辛集闸下至入渤海口的河道水域39.03 Ⅳ无棣县省界 9 海河流域漳卫新河减河减河德城景观娱乐用水区(Ⅴ)四女寺闸下至袁桥闸上的河道水域25.68 Ⅴ德州市德城区 10 海河流域漳卫新河减河减河德州农业用水区袁桥闸下至宁津县大王堡的河道水域26.00 Ⅴ德州市德城区、陵 县、宁津县 省界 11 海河流域漳卫新河减河利民河东 支 利民河东支武城夏津农业用水区 青年河源头范楼闸至入六六河、六六河源头王小屯闸至入利民河东支,以 及利民河东支源头小杨庄村至入减河的河道水域 69.04 Ⅴ武城县、夏津县 12 海河流域漳卫新河减河马减竖河马减竖河平原县夏津农业用水区马颊河津期店闸至入减河的河道水域30.61 Ⅴ平原县、夏津县 13 海河流域漳卫新河岔河岔河德城景观娱乐用水区(Ⅴ)四女寺闸下至七里庄闸上的河道水域16.42 Ⅴ德州市德城区 14 海河流域漳卫新河岔河岔河德城农业用水区七里庄闸下至田龙庄出境入河北省的河道水域 6.38 Ⅴ德州市德城区省界 15 海河流域漳卫新河跃进河跃进河庆云农业用水区源头至入漳卫新河的河道水域16.46 Ⅴ庆云县 4

2013年北京市水资源公报

(2013) 北京市水务局

《北京市水资源公报》 编委会 主办单位:北京市水务局 编制单位:北京市水文总站 审定:刘斌 审核:戴育华 审查:杨忠山 技术负责:黄振芳杨启涛 公报编制:范庆莲 参加人员:戴岚白国营周东刘文光焦忠志孙峰刘翠珠梁灵君窦艳兵王亚娟杜龙刚杨卓 王林虎

前言 为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我市水资源状况,现发布2013年度《北京市水资源公报》。 《北京市水资源公报》是向社会发布水资源情势的综合性年报,是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配置和节约保护的基础工作。内容包括:概述、降水量、地表水资源量、大中型水库蓄水动态、地下水资源量、水资源总量、供用水量、水质评价。 2013年,北京市水资源总量为24.81亿m3,按照年末常住人口2114.8万人计算,北京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117m3,人多水少是北京的基本市情水情。

目录 一、概述 (1) 二、水资源 (2) (一)降水量 (2) (二)地表水资源 (5) (三)地下水资源 (8) (四)水资源总量 (11) 三、水资源利用 (12) (一)供水量 (12) (二)用水量 (12) 四、水质 (14) (一)废污水排放量 (14) (二)水质评价 (14)

一、概述 2013年全市平均降水量为501mm,比2012年降水量708mm少29%,比多年平均值585mm少14%,相当于频率为70%的枯水年。 全市地表水资源量为9.43亿m3,地下水资源量为15.38亿m3,水资源总量为24.81亿m3,比多年平均37.39亿m3少34%。 全市入境水量为7.07亿m3(未包括南水北调河北应急调水3.68亿m3),比多年平均21.08亿m3少66%;出境水量为15.44亿m3,比多年平均19.54亿m3 少21%。 全市18座大、中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为18.07亿m3,可利用来水量为8.16亿m3。 官厅、密云两大水库年末蓄水量为15.00亿m3,可利用来水量为6.06亿m3。 全市平原区年末地下水平均埋深为24.52m,地下水位比2012年末下降 0.25m,地下水储量相应减少1.28亿m3,比1998年末减少64.7亿m3,比1980年末减少88.5亿m3,比1960年减少109.2亿m3。 2013年全市总供水量36.4亿m3,比2012年的35.9亿m3增加0.5亿m3。 全市总用水量为36.4亿m3,其中生活用水16.3亿m3,环境用水5.9亿m3,工业用水5.1亿m3,农业用水9.1亿m3。 2013年地表水监测总河长2545.6km,其中有水河长2314.7km。有水河长中符合Ⅱ类水质标准河长1014.9km;符合Ⅲ类水质标准河长111.9km;符合Ⅳ类水质标准河长89.7km;符合Ⅴ类水质标准河长145.7km;劣于Ⅴ类水质标准河长952.5km。有水河长中达到水功能区水质标准河长1059.1km。 监测大中型水库18座。大中型水库除官厅水库水质为Ⅳ类外,其它均符合Ⅱ~Ⅲ类水质标准。 监测湖泊面积719.6hm2。符合Ⅱ~Ⅲ类水质标准的面积361.5hm2;符合Ⅳ~Ⅴ类水质标准的面积342.1hm2;劣于Ⅴ类水质标准的面积16hm2。达标面积433.6hm2。 浅层地下水水质(评价区面积为6400km2)符合Ⅱ~Ⅲ类水质标准的面积为3205km2,符合Ⅳ~Ⅴ类水质标准的面积为3195km2。 深层地下水(评价区面积为3435km2)水质明显好于浅层地下水,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面积为2755km2,符合Ⅳ~Ⅴ类水质标准的面积为680km2。

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

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 字体显示:【大】【中】【小】 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 为保护和改善武汉市地表水环境,确保全市地表水资源的持续利用,对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进行合理的划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地表水环境保护工作,结合我市地表水环境的实际和城市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以下简称功能区类别)。 1 适用范围 1.1本功能区类别划分范围包括武汉市市域内的主要江河、湖泊(水库)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1.2水环境状况受季节影响大的河流、湖泊(水库),不列入本功能区类别。 1.3其它小型的地表水水域因其水量少、面积小,不便于集中管理,其功能区类别由各区环境保护局会同有关部门划定,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及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2 引用法规及标准 下列法规及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功能区类别中引用而构成功能区类别的条文。在本功能区类别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不有效。当所示法规和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2.1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通过) 《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纲要》(国家环保局[90]环管水字第104号) 2.2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ZB1-1999) 《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3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分类 依据地表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其划分为五类: I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 I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IV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淄博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管理规定

淄博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市地表水环境保护,减少和防治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的地表水功能区进行了划分,并就环境保护的管理问题作出规定。 一、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一)淄河 1.淄河源头(包括石马水库和太河水库)至临淄区崖傅庄西大桥河段,是淄博市最重要的地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水源地——大武水源地的补给区,划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I类功能区。 2.淄河崖傅庄西大桥至白兔丘(出境断面)河段,承纳齐鲁石化公司和临淄城区生活污水及部分工业污水,划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功能区。 (二)孝妇河 1.孝妇河源头至北神头河段,是地下水源地——神头水源地的补给区,划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类功能区。 2.北神头至杨寨乡东大桥,承纳博山、淄川城区及沿岸工业、生活污水,划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功能区。其中樊家窝至留仙湖出口,为淄川区开辟的水上公园,划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功能区。到2000年,北神头至杨寨乡东大桥河段应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w类功能区。 3.杨寨乡东大桥至邹平长山镇大桥(出境断面)。沿岸人口稠密,经济发达,其今后发展依赖于地下水供应,划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川类功能区。到2000年该河段应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功能区。 4.范阳河源头(包括萌山水库)至萌山镇大桥,是沿岸及周村集中式取水水源地,划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类功能区;萌水大桥至范阳河人孝妇河口按主河道2000年规划功能,划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功能区。 5.漫泗河按照不降低现状使用功能原则,划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功能区。 6.涂河、米沟河承纳周村地区工业、生活污水,为保证下游水体达到规划功能,划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w类功能区。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附件二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2011年1月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从流域、区域范围内协调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依法和科学地管理水环境、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在全省范围内对主要江河、湖库划分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一、功能区划分的范围 对以下地表水体划分环境功能区:全省所有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以及小于100平方公里的重要河流;所有中型以上水库、重要的小型水库以及主要城市湖泊。 二、功能区划的基本原则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基本原则是确保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划分水环境功能区的具体原则是: 1.考虑水体现状、规划的使用功能和水环境质量的现状; 2.优先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3.适应流域内经济和城镇发展规划的要求; 4.水体环境功能区的划定,一般不低于水体现有的水质等级; 5.兼顾上、下游地区利益; —1 —

6.水体环境功能区划分的下端约束条件与《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办〔1999〕68号)相衔接; 7.保证按省政府的要求跨行政区边界水质达标交接; 8.水库的水环境质量一般要求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特殊情况不低于Ⅲ类; 9.城市河段内河涌一般要求不低于Ⅴ类; 三、功能区的分类 环境保护部门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实施水域分类管理。结合水域使用功能要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分为五类:Ⅰ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当同一水体具有多种使用功能时,按照最高功能确定水质目标。 四、功能区划分成果及其要求 水环境功能区划成果见“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表”。 各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按照水质目标,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相应类别标准,进行单因子评价,衡 —2 —

安徽水功能区划(最新)汇编

目录 1总则 (1) 1.1目的和意义 (1) 1.2水功能区划的原则 (1) 1.3水功能区划的依据和标准 (1) 1.4水功能区划分的范围和水平年 (2) 1.5水功能区划水质管理目标 (6) 1.6水功能区划的分级与分类 (6) 1.6.1一级区划各功能区定义 (7) 1.6.2二级区划各功能区定义 (7) 2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 (9) 2.1自然环境 (9) 2.1.1地形地貌 (9) 2.1.2气象水文 (9) 2.1.3土壤植被 (9) 2.1.4矿产旅游资源 (11) 2.1.5河流湖泊与水土流失情况 (11) 2.2社会经济和发展 (11) 3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3) 3.1水资源量 (13) 3.1.1全省水资源总量 (13) 3.1.21999年全省水资源总量 (14) 3.2水资源供需现状 (14) 3.2.1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 (14) 3.2.2供水量 (14) 3.2.3用水量 (14) 3.2.4水资源利用概况 (14) 3.3全省水资源供需预测 (15) 3.3.1需水量预测 (15) 3.3.2供需平衡分析 (15) 4 水资源质量现状分析 (17) 4.1 水质评价标准和方法 (17) 4.2 水质现状评价 (17) 4.3 入河废污水排放量 (18) 4.4 水污染损害 (19) 4.4.1 淮河流域 (19)

5水功能区划总体方案 (20) 5.1水功能区划程序和方法 (20) 5.2水功能区划总体方案概况 (22) 6淮河流域水功能一级区划 (28) 6.1淮河干流 (28) 6.1.1缓冲区 (28) 6.1.2开发利用区 (28) 6.2淮河支流 (29) 6.2.1洪河 (29) 6.2.2谷河 (29) 6.2.3颍河水系 (30) 6.2.4西淝河 (30) 6.2.5茨淮新河 (31) 6.2.6黑茨河 (31) 6.2.7芡河 (31) 6.2.8涡河水系 (31) 6.2.9史河 (32) 6.2.10史河灌区总干渠 (32) 6.2.11沣河 (32) 6.2.12汲河 (33) 6.2.13淠河 (33) 6.2.14淠河灌区总干渠 (33) 6.2.15濠河 (34) 6.2.16池河 (34) 6.3洪泽湖水系 (34) 6.3.1怀洪新河 (34) 6.3.2浍河 (34) 6.3.3新沱河 (35) 6.3.4新汴河 (35) 6.3.5沱河 (35) 6.3.6萧濉新河 (36) 6.3.7新濉河 (36) 6.3.8奎河 (36) 6.4入江水道 (36) 6.4.1白塔河 (36) 6.5湖泊 (37) 6.5.1八里湖 (37)

深圳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深圳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为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合理利用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划。 一、适用范围 本区划适用于我市辖区内河流、水库和湖泊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体。 二、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分类 根据地表水环境功能使用现状和城市发展要求,深圳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主要有三种类型:饮用水源保护区、一般景观用水区和景观农业用水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水体。 一般景观用水区是指具有排洪防涝功能和一般景观用水功能的水体。 景观农业用水区是指兼具有一般景观用水功能和农业用水功能的水体。 三、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一)主要河流的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1、茅洲河景观农业用水区

从石岩水库以下至入海口,共长30.8公里,主要功能为一般景观用水和农业用水,燕川断面以上水质目标为Ⅳ类,燕川断面以下水质目标为Ⅴ类。 2、观澜河饮用水源保护区 从民治到与东莞市交接处企坪断面,共长16.3公里,主要功能为饮用水,水质目标为Ⅲ类。 3、龙岗河景观农业用水区 从梧桐山发源地到与惠州市交接处吓陂断面,共长36.7公里,主要功能为一般景观用水和农业用水,2015年之前水质目标为Ⅴ类,2015年至2020年水质目标为Ⅳ类,2020年及以后水质目标为Ⅲ类。 4、坪山河景观农业用水区 从三洲田水库以下到与惠州市交接处上洋断面,共长21.8公里,主要功能为一般景观用水和农业用水,2015年之前水质目标为Ⅴ类,2015年至2020年水质目标为Ⅳ类,2020年及以后水质目标为Ⅲ类。 5、一般景观用水区 除上述河流和《关于调整深圳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深府[2006]227号)规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外的其他主要河流,划为一般景观用水区。 (二)主要水库、湖泊的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1、饮用水源保护区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深圳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深府[2006]227号),以下水库划分为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深圳水库-东深供水渠、铁岗水库、石岩水库、西丽水库、长岭皮水库、梅林水库、茜坑水库、松子坑水库、赤坳水库、清林径水库、黄龙湖水库、径心水库、三洲田水库、铜锣径水库、甘坑

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深圳市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

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深圳市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 (1996年12月11日深府〔1996〕35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驻深局以上单位: 《深圳市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颁布,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 为控制水污染,保护和改善地面水水质,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的有关标准,特制定本区划。 一、适用范围 本区划适用于深圳市陆地表面的河流、水库和湖泊。 二、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分类 根据我市地面水环境功能使用现状和城市发展的要求,深圳市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划分为饮用水源功能区、农灌用水功能区和一般景观用水功能区三种类型。 饮用水源功能区是指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水体。 农灌用水功能区是指主要用于农业用水的水体。 一般景观用水功能区是指主要用于排洪防涝和景观、度假、娱乐为目的的水体。 三、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一)主要河流的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深圳市共有河流160多条,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仅有4条,分别是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和坪山河,绝大多数为小河溪,流域面积仅几平方公里。本着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分步达标的原则,深圳市主要河流的水环境功能分近期(2000年)和远期(2010年)进行划分。 1.主要河流近期(2000年)水环境功能区划。 (1)茅洲河饮用水源保护区。 茅洲河燕川桥控制断面以上水系的水体。 (2)茅洲河农灌用水区。 茅洲河燕川桥控制断面以下至入海口,共长10.3公里。 (3)观澜河饮用水源保护区。 从鸡公头发源地到与东莞市交接处企坪断面,共长22公里。 (4)龙岗河农灌用水区。 从梧桐山发源地到与惠阳县交接处吓坡断面,共长39.3公里。 (5)坪山河农灌用水区。 从梅沙尖发源地到与惠阳县交接处上洋断面,共长24.8公里。 (6)一般景观用水区。

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

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为保护和改善武汉市地表水环境,确保全市地表水资源的持续利用,对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进行合理的划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地表水环境保护工作,结合我市地表水环境的实际和城市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以下简称功能区类别)。 1 适用范围 1.1本功能区类别划分范围包括武汉市市域内的主要江河、湖泊(水库)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1.2水环境状况受季节影响大的河流、湖泊(水库),不列入本功能区类别。 1.3其它小型的地表水水域因其水量少、面积小,不便于集中管理,其功能区类别由各区环境保护局会同有关部门划定,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及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2 引用法规及标准 下列法规及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功能区类别中引用而构成功能区类别的条文。在本功能区类别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不有效。当所示法规和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2.1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通过)《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纲要》(国家环保局[90]环管水字第104号) 2.2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ZB1-1999) 《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3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分类 依据地表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其划分为五类: I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 I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IV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V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4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划分的基本原则

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

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 为保护和改善武汉市地表水环境,确保全市地表水资源的持续利用,对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进行合理的划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地表水环境保护工作,结合我市地表水环境的实际和城市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以下简称功能区类别)。 1 适用范围 本功能区类别划分范围包括武汉市市域内的主要江河、湖泊(水库)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水环境状况受季节影响大的河流、湖泊(水库),不列入本功能区类别。 其它小型的地表水水域因其水量少、面积小,不便于集中管理,其功能区类别由各区环境保护局会同有关部门划定,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及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2 引用法规及标准 下列法规及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功能区类别中引用而构成功能区类别的条文。在本功能区类别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不有效。当所示法规和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通过) 《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纲要》(国家环保局[90]环管水字第104号) 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ZB1-1999) 《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3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分类依据地表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其划分为五类: I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 I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IV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V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4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划分的基本原则 既充分考虑地表水环境现实状况和现实功能的需要,也考虑城市发展对地表水环境功能的需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