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审计机关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操作指南

徐州市审计机关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操作指南
徐州市审计机关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操作指南

徐州市审计机关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操作指南(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工作,规范审计操作,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徐州市审计机关绩效审计通用操作指南》,结合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特点,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政府投资项目是指由政府通过财政性资金投资、银行贷款以及发行债券等形式,组织兴建的固定资产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是指政府审计机关对投资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的基础上,分析评价其投入、管理和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并提出改进建议的专项审计行为。

所谓“经济性”,是指在充分考虑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投资成本,即少支出。

所谓“效率性”,是指项目建设与其所用的资源(如土地、建筑材料、机械、人工等)之间的关系,即一定的投入所能得到的最大产出,或一定的产出所需的最少投入,即支出合理。

所谓“效果性”,是指项目的预期结果和实际结果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项目在多大程度上达到政策目标、经营目标以及其他预期效果,即支出得当。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的目标是通过项目资金的绩效审计,在保证项目资金真实、合规的基础上,揭露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效益性问题,提出加强和完善项目资金管理的建议,促进项目资金合理、有效的使用、规范管理,促进项目的后续运营达到预期效果,促进项目达到公共服务目标,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使用效率和使用效果。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选项应遵循《徐州市审计机关绩效审计通用操作指南(试行)》所确定的原则和重点关注的内容。

第一,利用财务资料和非财务资料,对资源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作出评价;

第二,对一个单位、一个计划和项目的总的业绩作出报告;

第三,对提高政府部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提出总的建议。

第六条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审前调查应重点关注:

(1)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职责范围或业务经营范围、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财务会计机构及其工作情况;

(2)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情况;

(3)项目概算或预算的批准与调整情况;

(4)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5)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方面的招投标和承发包情况;

(6)建设资金筹措计划与实际筹集、到位情况;

(7)工程现场管理、工程财务核算、工程物资收发、工程价款结算、工程合同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情况;

(8)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及投入使用、管理情况;

(9)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第七条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根据审计目标确定审计范围和审计重点。审计范围主要包括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效益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审计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征迁以及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的经济活动。

审计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经济性。审查项目立项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工程建设成本的节约性和建设资金筹集成本与使用成本的节约性。

(二)效率性。审查项目建设与其所用的资源(如土地、建筑材料、机械、人工等)之间的关系。

(三)效果性。项目投资目标的实现情况,是否达到预定的效果,是否取得预定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相关内容。

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评价的主要依据有:

(一)国家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国家制定的国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

(三)政府确定的项目建设单位部门职责和绩效目标;

(四)政府或项目建设单位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五)项目建设单位申报的部门预算相关材料和财政部门的预算批复文件;

(六)项目建设单位申报的项目预算论证材料和项目验收报告;

(七)政府年度财政收支决算和项目建设单位部门年度收支决算报告;

(八)财政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办法及工作规范;

(九)其他相关材料。

第九条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绩效评价内容主要有:

(一)项目交付使用前指标。

1.资金筹集。主要反映项目资金来源是否合规、资金数额和到位时间是否按计划进行、是否满足项目进度需要,可设置资金筹集合规性、资金到位率和及时性等指标。

2.资金使用。主要反映与项目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健全,项目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监督等关键制度和管理环节是否有效,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理、资金使用的效果性如何。可设置财务内控制度健全有效性、资金使用范围合规性、资金支出结构合理性、资金支出合法性、提前(延期)还贷增减利息支出、建设投资增减额、是否存在无效投资和损失浪费现象等指标。

3.投资决策指标。主要反映项目论证是否充分可行、项目立项设计和决策等环节是否规范,可设置项目科学性和可行性、投资决策程序规范性等指标。

4.是建设管理指标。主要反映项目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项目完成进度是否与预期(设计)目标一致,项目质量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功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项目建设是否存在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有无擅自增加建设内容等。

(二)项目交付使用后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前提,尤其是竞争性投资项目,必须重视其经济效益方面的评价考核。该项可设置财务净现值、财务净现值率、投资回收期及相关经济收入等指标。

二是社会效益指标。可设置政策符合性、社会就业、社会人文、社会满意度和其他社会影响等指标。

三是环境效益指标。可设置是否执行了“三同时”制度、环境质量、废弃物再利用等指标。

第十条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内容与方法

(一)审计内容

审计内容总体上包括项目决策、建设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和投人运行五个阶段,具体实施中可根据审计的类型确定侧重点。

1.在项目决策阶段,主要审查项目的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报告的申请审批程序,审查有无违反决策程序、擅自立项的行为,各个环节有无省略或遗漏;审查重要环节的论证研究是否充分和科学,编制深度是否达到要求等。

前期资料的审查应把握科学性,检查立项决策的科学、正确性,具体审查项目是否进

行了充分的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内容是否齐全,深度能否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满足设计需要;项目决策、勘察、规划、设计各阶段的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有效,能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有效控制建设项目的投资,特别要重点分析设计变更是否合规。

2.在工程建设准备阶段,主要审查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报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设计文件是否齐全,勘察设计规模、设计标准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是否合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和程序是否合规,拆迁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取得拆迁许可证;是否按规定缴纳各项前期费用;是否办理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对于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偿和房屋拆迁补偿等资金是否按规定支付等问题应重点关注。

3.在工程建设实施阶段,主要审查概算执行、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管理、资金管理、造价管理、工期管理等几方面,揭露因管理乱等造成的损失和浪费问题。建设实施阶段是进行投资效益审计的重要关注点,该阶段比较集中地反映了投资的经济性和效率性。

审查建设项目管理应把握规范性,审查的重点环节和内容:一是设计、监理、施工单位选择和材料采购供应环节,检查项目招投标是否按“公开、公正、公平”等原则进行,有无因“暗箱操作”、虚假招标、违法分包或层层转包谋取利益,虚假合同,垫资招标或压低造价等,造成损失浪费、质量隐患以及影响工期等问题;同时,将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与审计是否存在腐败行为结合起来,发现案件线索。二是工程施工和质量环节,检查是否实施有效的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建设监理制度,监理是否忠实履行职责,是否存在偷工减料、高估冒算、质次价高等问题,工程建设是否按设计内容全部施工完成。

4.在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审查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编制依据和方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项目验收是否按国家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环境保护设施是否同时验收,工程是否按规定的比例预留了质保金等。

对公共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的评价应把握经济性,审查重点:一是资金的来源、管理、使用和到位情况,分析建设资金的实际来源渠道、数额、到位时间是否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分析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有无存在资金滞留、挤占、挪用、截留等违规违纪问题。二是资金结算情况,将竣工决算审计应当作为投资效益审计的重点,审查工程造价和价款结算是否真实、合法,要重视资金拨付、结算中存在的异常现象。通过审查项目的工程总量,对照最初预算及项目实施中的变更情况,核准工程的实际造价和各种税费的计提是否正确,确定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

5.在投入运行阶段,主要审查项目的经营能力、管理能力和赢利能力,以及项目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内容。

项目竣工运营期绩效评价是对项目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实际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及环境影响进行综合评估、评价。主要从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或达到目标的程度、成本效益分析评价、对社会经济实际影响、项目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评价。

(二)审计方法

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方法除可采用审阅、访谈、抽样调查、观察、分析、问题解析法、碰头会、绘制结构关系图等方法,还可以采用调查询问、调查问卷、拍摄照片、走访权威机构、专家访谈等方法。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可采用以下评价方法: 1.成本--效益比较法。针对财政支出确定的目标,在目标效益相同的情况下,对支出项目中发生的各种正常开支、额外开支和特殊费用等进行比较,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大效益为优。

2.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通过比较财政支出所产生的实际结果与预定的目标,分析完成(或未完成)目标的因素,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绩效。

3.摊提计算法。研究某项支出通过年度盈余得以回收的时限,即计算投资回收期或投资

风险。摊提时间越短,风险越小。

4.最低成本法。在某项公共支出不易观测或计算其效益大小的情况下,可采取比较多个功能和目的相近的方案,评价和选择成本最低的方案。

5.因素分析法。通过列举分析所有影响收益及成本的内外因素。

6.历史动态比较法。将历史上各时期的公共支出按一定原则和类别分类排列,分析比较,确定公共支出效率变化的情况。

7.横向比较法。将相同或近似的支出项目通过比较其在不同地区间的实施执行情况来分析判断支出的绩效。

8.专家评议与问卷调查法(公众评判法)。通过若干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财政支出绩效进行分析,同时,设计不同的调查问卷,发给一定数量人员填写,最后汇总分析各方意见进行评价判断。

9.数理模型法。在科学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基础数据库和综合运用比较、因素分析和成本一效益分析法等评价方法的基础上,建立部门预算或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数理模型,利用开发的绩效评价软件系统和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来处置、评定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0.其它方法。

第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报告按照《徐州市审计机关绩效审计通用操作指南(试行)》要求撰写。

第十二条本指南对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抽样、内部控制测评等未作规范,审计人员应参照审计署公布的审计准则及《徐州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本操作指南就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的程序、方法、标准、审计内容、审计报告等提供指导,本指南未涉及到的部分,请参照《徐州市审计机关绩效审计通用操作指南(试行)》,其他尚未涉及的特殊情况审计人员应当运用其专业判断。

第十四条本指南由徐州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参考指标

一、项目建设的合规性评价

合规性是对建设项目进行效益评价的基础,主要以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为评价依据,针对项目的前期阶段、准备阶段和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四制”及资金使用方面进行评价,前期和准备阶段以定性指标为主、资金使用方面适当地采用了定量指标。

(一)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决策分析阶段)

主要审查立项程序是否合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无违反决策程序、擅自立项的行为发生;审查项目前期论证工作的充分性,论证结果是否具有科学性和公正性。防止可行性论证变为“可批性论证”的倾向,杜绝“三边”工程。具体可采用以下九项指标:1.是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2.项目立项的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内容是否完整、真实、科学,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4.可研报告的报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完备;

5.是否编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

6.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是否由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单位承担;

7.环评报告是否经过有关部门评估;

8.是否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9.项目决策的依据是否充分。

(二)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主要包含规划、征地、拆迁、报建等环节。对该阶段进行合规性评价主要法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等。具体可采用以下指标:

1.规划选址方面

是否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有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为;是否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征地方面

建设项目是否存在化整为零征地的行为,违规征地的面积;是否存在先征待用建设用地的行为,先征待用的面积;是否按规定支付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的标准;是否存在压低补偿标准的问题(补偿差额=按规定应予补偿金额-实际补偿金额);是否存在超额补偿的问题(超额补偿金额=实际补偿金额-按规定应予补偿金额);单位投资占用耕地面积(单位投资占用耕地=项目占用耕地面积/项目总投资)。

3.拆迁方面(主要是城市拆迁,农村房屋拆迁可参照征地部分指标评价)拆迁人是否办理了拆迁许可证;是否存在超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范围拆迁,超拆面积(超拆面积=实际拆迁面积-应拆迁面积);是否存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为拆迁人的行为;委托拆迁的拆迁人是否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是否存在被委托的拆迁单位转让拆迁业务的行为,转让的金额;拆迁人是否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订立拆迁补偿安置金额;是否存在强行拆迁的问题,强行拆迁的数量;是否存在压低或超额补偿标准的问题(补偿差额=按规定应予补偿金额-实际补偿金额);是否存在拆迁人挪用补偿安置资金的行为,挪用的金额。

4.建设单位是否履行了报建手续。

(三)工程建设实施阶段

主要包含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重大项目和技术复杂项目,可增加技术设计)、设计文件审批、工程施工、生产准备(试动转)。该阶段的合规性评价以资金流开始,用关于资金使用的法律法规等规定与资金的实际运行相对比,从资金的流人、使用和流出三个环节查找资金使用中的问题,防止资金使用的跑、冒、滴、漏和流向错误。

1.项目管理方面

所依据法规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关于固定资产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招投标管理可采用以下指标:有无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招投标率=招标项目合同值/总合同值);

有无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具备规定的条件;

招标公告的内容、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是否符合规定;邀请招标单位是否少于三个;

投标人是否少于三个,若少于三个,招标人是否按照规定重新招标;中标人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违规中标额=违规金额/中标项目总金额);招标文件编制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2.资金使用和成本核算方面

主要法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基

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财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具体可采用以下指标(以定量指标为主):

(1)资金使用方面

是否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

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是否及时做原始记录;

建设资金是否按年度计划及时足额到位;

建设资金滞留闲置金额(滞留闲置比率=滞留闲置金额/总投资额);

建设资金转移、挪用金额(转移、挪用比率=转移、挪用金额/到位资金);建设资金挤占、侵占金额(挤占、侵占比率=挤占、侵占金额/到位资金);虚列工程支出金额(虚列成本率=虚列工程支出金额/总成本);

漏缴税费金额;

管理费、招待费是否超支(管理费、招待费超支金额=实际发生的管理费用-概算批复的管理费);

超付工程款金额(超付工程款比率=超付工程款金额/全部应付工程款)。

(2)财务核算方面

是否执行国家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工程经济活动是否全部纳入财务核算;

违规列支金额(收据、白条或其他不合规票据),违规列支比率=违规列支金额/工程成本;

成本是否按规定归集(财务核算合规率=合规资金/资金总额)。

二、项目管理情况评价

项目管理主要评价建设单位是否为确保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是否采用了最佳实务。通过对概算的执行、勘察设计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管理、资金管理、造价管理、工期管理、竣工验收等十个方面的检查,揭露因管理混乱等造成的损失和浪费问题,分析各项经济活动指标是否遵循经济高效的原则,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社会资源。

1.概算执行:项目是否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进行建设(提高建设标准、降低建设标准);有无超规模建设或甩项未建项目(扩大规模、减小规模,也可以金额或面积或比率来表示);未实施建设内容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勘察设计管理:设计收费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设计取费差额=实际设计取费-按收费标准应取费);设计变更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3.招投标管理: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的现象(实行邀请招标额、未实行招标额、肢解招标额);是否存在无必备资质单位中标的现象(设计单位违规中标额、施工单位违规中标额、监理单位违规中标额、设备材料供应单位违规中标额);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的现象,违法分包、转包投资的金额;是否存在一家投标多家陪标的现象,违规投标的金额。

4.合同管理:合同签订是否规范(非标准文本签订合同数量,非标准文本签订率=非标准文本签订合同数量/签订合同的总数量);有无以合法的形式签订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利益的合同;有无与招投标文件中约定的主要条款相违背的合同条款;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是否全面准确地履行合同(合同变更数量、合同变更率=合同变更数量/合同签订总数量,合同变更金额、合同变更率=合同变更金额/合同总金额)。

5.施工管理:施工是否违反环保等有关规定;是否出现安全事故;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是否合理。

6.工程质量指标:是否建立了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工程质量合格品率=单项工程合格数

量/全部单项工程数量;工程质量优良品率=单项工程优良数量/全部单项工程数量

7.资金管理: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到位资金;工程款支付比率=实际支付工程款/审定工程结算值;建设单位是否预留了质保金,预留的比例。

8.造价管理:建安工程费用偏差=建安工程实际发生费用-建安工程合同规定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偏差=设备购置实际发生费用-设备购置合同规定费用;建设投资偏差=建设投资实际完成额-建设投资计划完成额;非生产性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以上前三项指标可以引申出相对指标,即偏差程度指标。

9.工期管理:进度偏差=工程实际完成时间-工程计划完成时间;进度偏差程度=工程实际完成时间/工程计划完成时间

10.竣工验收管理指标:是否进行了竣工验收;有关主管部门是否都参加了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竣工验收的依据是否充分;与主体工程相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是否同时验收。

三、经济效益评价

主要从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三个方面考虑,以定量指标为主,具体指标有:

1.财务净现值(NPV)

这项指标是国际上通用的财务效益指标,是将项目寿命期内各年的财务净现金流量按照规定的折现率折现到项目实施初期的价值之和。它反映的是项目在整个寿命期内的获利能力。

(t=0,1,…,n)

显然,NPV=0,意味着折现效益流量仅够补偿费用流量而无剩余,NPV>0则有剩余,NPV<0则效益不足以补偿费用,也即直至计算期末投资仍然未能被全部回收。

2.财务净现值率(NPVR)

这是一个相对指标,它弥补了NPV中反映绝对效果的缺陷,是上述财务净现值(NPV)与项目总投资现值(Ip)之比。它表示项目单位投资现值能够获得净收益现值的能力。其计算公式为:

NPVR=NPV/Ip×lO0%

一般而言,NPVR较高的方案较为有利,但如将其用作比选标准,则须考虑有关条件和约束。

3.财务内部收益率(IRR,又称内部报酬率或预期收益率)

这项指标是投资决策时的重要依据,是指项目寿命内的逐年现金流人现值总额与现金流出现值总额相等页累计净现值等于零时的折现率。其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项目计算期内各年(期)的净现金流量(亦即各期的资金回收额),解出IRR(须通过解析求得)。

当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大于或等于基准收益率时,说明该项目获利能力大于或接近于该行业现有生产企业的平均收益水平,项目是合格的。反之,低于这个水平,则项目不合格。 4.投资回收期

投资回收期(T)又称投资返本年限,是以项目的净收益回收全部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所需要的时间,通常以年来表示,一般是从建设开始年份算起,它是反映项目财务上投资回收能力,兼顾盈利能力和投资风险性的重要指标,属于静态指标。由于行业和地区的差异,对该指标的使用须视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投资回收期=投资总额/年平均利润

一般认为,投资回收期越短越好。当然,投资回收期不应超过项目或固定资产综合寿命。 5.投资利润率(税后)或投资利税率(税前)

投资利润率=年利润/总投资×100%

6.单位功能投资 =建设投资/设计服务能力或设施规模

7.实际达到能力年限

该指标是指项目从建成投产之日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为止所经历的全部时间。将该指标与前评估中(可研和概算文件中预测的达产年限)相减,正值表示实际达产年限长于设计达产年限;负值则表示其短于设计达产年限。

四、社会效益评价

主要评价项目促进国民经济、地区经济和部门经济发展,以及技术进步、节约时间、节约自然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劳动就业等方面。具体可采用以下几个指标:

(一)定量指标和分析

1.就业效益指标:直接就业效益=本项目就业人数/本项目投资

该指标由于各地的就业压力不同,在具体操作时,可分别按行业、地区相应的平均就业效益水平作为衡量的标准。

2.收入分配效益类指标:

员工分配效益=员工收益/项目总收益

企业分配效益=企业收益/项目总收益

地方分配效益=地方从项目获益/项目总收益

3.节约自然资源类指标:

单位投资占用耕地=项目占用耕地面积/项目总投资

单位产品生产耗水量=项目年生产耗水量/主要产品生产量

(二)定性分析

1.项目对科技进步及节约时间的贡献。如对于先进性技术或新开发工艺技术,其推广应用的前景以及对国家、地区及部门科技进步有何影响;项目有无节约时间的效益(该项指标尤其适用于交通类项目)。

2.对地方经济及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

五、环境效益评价

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通常可以采用下列指标:项目对自然环境已知的各种不利影响是否都已采取了措施,有哪些未采取措施,其中近期和远期的影响如何;

项目有无破坏森林、植被、导致水土流失、影响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破坏生态平衡等问题,其影响程度;

是否按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是否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是否存在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的行为;

是否执行了“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是否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过监测;

环境质量(优、良、轻度污染、严重污染);废弃物再利用指标。

另外,对于有些政府投资项目是以发挥公共服务作用为主,本身的经济效益体现不出来或者为零,对这类的项目效益评价则不能只用财务指标来衡量、评价,要重点对其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进行评价,分析影响项目社会效果发挥的诸多因素,以便更好地促进公共项目投资效益的提高。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应通过社会调查和国民经济综合指标的分析,评价项目建成后对社会的经济文明、政治文明、生态环境文明等方面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提高城

市品位、改善投资环境和人民生活的作用等方面进行评价。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具有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重要作用。随着政府投资规模越来越大,社会对政府投资审计关注越来越高,认真履行好政府投资审计职责,保障审计质量,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努力提高建设项目的效益具有积极的作用。在政府投资审计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重视招投标审计。随着工程招标计价方式逐步由费率招标、工料单价招标向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招标模式转变的过程中,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一是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描述不准确、不完整,缺项、漏项丢项,容易造成工程结算时产生较多的变更及纠纷,给工程造价控制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如某大型钢结构建筑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钢构件没有列入对防火涂料的描述,也没有单独列防火涂料的分项,在工程结算时施工单位提出防火涂料增项变更,涉及金额300多万元。清单工程量描述不准确、不完整是造成费用增加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审计中需要对招标标代理机构、工程量编制单位加强监督,通过审计及主管部门规范加强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特别是装修工程由于材料价格差异较大,工程量清单必须正确、完整、合理。二是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在审计中发现一些投标文件工程

量清单分项、数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随意删增减分项,修改工程量,仍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如某农业设施项目,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删除部分清单子目和修改工程量低价中标,在施工中,利润没有达到施工单位预期,提出了增加删减子项和增加投标修改减少工程量的变更。按照《清单规范》规定对于没有填人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的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按照《合同法解释》投标文件属于邀约,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视建设单位接受了一个不合理的邀约,按照合同解释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矛盾,应以投标文件为准。就会在结算审计中会造成极大的争议,而这种情况本应在评标的时候解决。在审计中应关注评标委员会是否到尽责,是否按评标办法认真履职,加强对评标委员会不负责行为的追究,建议主管单位加强评标人员素质的管理。理顺招投标计价过程。三是先开工后招标的结算。对于先开工后招标的工程结算,应确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如某项目先开工后招标混凝土价格远远高出一般情况报价。通过收集招投标文件、评标报告、招标控制价和招标控制价的详细组成,发现招标控制价单价编制错误,虽然责任不在施工单位,但是存在先开工后招标的程序问题,报价是否有效是存疑的,通过审计将其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保障建设资金安全有效。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议 1、明确界定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内涵和范围 通常界定固定资产投资性质是按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的性质来区分的。但由于政府性项目不仅涉及面广,而且投入资金的渠道也较多(既有财政预算内安排资金、业主单位预算外资金、向银行贷款以及相关企业垫资等),所以,仅依据建设资金性质来界定项目性质是不全面的,它容易淡化一些项目资金虽是财政资金以外筹集,但最终由政府负债偿还的责任。因此,应按项目的资产权属、性质来区分更为直接和清晰。因为只有国有资产的权属归政府,而其余的资产权属则不属政府。 2、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计划和管理 评审中发现,许多建设项目未能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没有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审查、投资估算批复等文件;没有对项目的必要性、经济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论证;没有经过严格的实地勘察、科学的分析和全面规划;没有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对投资估算、投资预算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搞“三边”工程,即边批复,边设计,边施工,导致“三超”现象严重,即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施工过程中随意扩大规模、范围和建设标准,导致工程造价大幅增加。 解决的思路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逐步实现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计划安排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投资主管部门应在全面征集行

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平衡、专家评定、广泛征求意见等过程,遵循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综合平衡的原则,提高决策的科学、民主水平,避免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逐步建立和实行政府投资项目的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 4、强化项目设计的管理。项目设计深度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大小和工程质量优劣,强化对项目设计深度的管理,优化设计方案,是控制工程造价和提高工程质量的关键。 (1)在设计单位选择上,应积极推行设计招投标办法,通过方案对比,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2)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优化设计方案,进行二次设计,使其在满足经济、适用、美观和使用功能的同时,以科学的设计控制投资规模,积极推行限额设计,防止在工程设计中任意提高安全系数的设计标准,这样既能保证设计方案先进,又能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3)建设单位应积极与设计单位配合,主动影响设计,参与设计,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如设计图纸会审、专家会议论证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完善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方案,提高设计深度。 5、合理确定投资。首先要加强项目概(预)算编制管理。要借助中介机构或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设计文件或图纸,结合使用功能,对项目概(预)算进行审核,提高概(预)算的严谨性、准确性。防止由于图纸不详、清单编制漏项或者项目特征描述不详而造成的变更和资金浪费。同时,对使用的主要材料应组织市场调查,掌握市场材料价格、材料的性能和质量,尽量采用性价比较高的材料,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一、项目前期工作资料 1、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含立项批复文件);√ 3、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及批准文件;√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 报告及其批准文件)√; 5、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报告;√ 6、初步设计报告及批准文件(包含年度投资计划、资金下达批准文件);√ 7、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批复文件(包含图纸审核报告);√ 8、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大材料或设备 采购等招投标文件、评标报告;√ 9、中标通知书;√ 10、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质量检测、重大材料或设备采购等合 同书及其附属的廉政合同,投资合作协议;√ 11、各种管理制度(包含项目组织管理文件、项目法人成立文件、项目管 理办法等);√ 12、有关前期工作的其他资料。√ 二、工程监理资料√ 1、监理规划大纲; 2、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工作报告(含监理日记、旁站监理记录、监理工作指令、监理月报、 监理例会会议纪要等); - 1 -

4、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5、有关监理工作的其他资料。 三、工程施工资料√ 1、经监理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2、施工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文件资料; 3、工程开工令、开工报告; 4、材料设备进场验收记录,原材料采购清单及发票; 5、工程变更文件(含变更令、变更通知书、变更图纸等); 6、施工中有关各方往来文件及补充协议; 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工程质量评定、验收资料; 8、工程量现场签证表; 9、工程完工报告; 10、其他影响工程价款结算的资料。 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1、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书(须签字盖章手续合法且完整);√ 2、建设单位结算书(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 3、工程竣工图纸(须有监理单位审核签章);※√ 4、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包含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报告,验收证明书等);√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6、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7、工程移交使用资料。 五、建设项目财务资料√ 1、审定的全部工程结算及汇总表(按工程项目一览表排序)与项目有关的会计账册、会计凭证、会计报表;※ 2、参与建设的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供货单位合同执行及款 项支付情况编制的“工程价款清理表”(表式如下): - 2 -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 为规范审计人员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行为,完善实施过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以及《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滨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程所称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以及竣工决算验收阶段进行的全过程审计监督。其主要目的在于及时、有效地监督投资管理、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以及建设资金筹集、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防止建设资金流失和舞弊行为发生,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和改善管理;全面、真实地掌握投资和建设过程中的具体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结论和评价;在监督的同时,体现服务功能,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审计信息。促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在规范建设程序、加强建设管理、节约建设资金、推动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审计的积极作用。 第二条本部门对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跟踪审计时,应按照本操作规程的规定执行。省级以上审计机关下达或授权的跟踪审计项目,有统一操作规程的,按其执行;没有统一操作规程的,参照本规程办理。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以本市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产投资或者融资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四条实施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时,应当确定建设单位(含项目法人,下同)为主要被审计单位。同时,依据法定程序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相关单位)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相关单位的有关财务收支审计,不受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应以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法为审计依据。被审计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制度、规章、决定及相关的合同、协议等,不违反现行法规的,可以作为审计参考依据。 第二章审计程序 第六条根据我市年度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计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结合市政府、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和有关部门的意见,确定年度跟踪审计项目计划。上年度已列入计划,项目实施期跨年度的项目,应作为“续审”项目,列入当年跟踪审计项目计划。 第七条根据跟踪审计项目计划,指定审计组组长、主审,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必要时,审计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社会中介机构人员参加。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八条审计组应当编制《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方案》,作为实施某一具体跟踪审计项目的作业依据。 (一)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前,应当到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审前调查,详细了解被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分析调查资料,确定审计目标和工作重点。审前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立项及可行性报告批准情况; 2.项目概算或预算的批准与调整情况; 3.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4.建设资金筹措计划与实际到位情况;

财经纵横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张 强 黑龙江省省直机关房屋物业管理中心 摘要:针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的复杂性,提出基于J2EE技术的审计管理系统建设方案。通过设计和开发,初步实现了审计流程的网 络化。同时,利用管理系统扩展的自动汇总、统计等功能,自动生成相关报表,并通过图形化的界面实现审计过程的实时监控,有效促进 审计效率和质量。 关键词:审计;管理系统;J2EE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2-000255-01 引言 随着国民经济整体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推进,审计信息化已成为审计事业发展的必然。为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审计署做出了建设审计信息化工程的战略决 策,于1999年开始编制审计信息化发展规划,于2001年正式启动了“金审工程”。在审计信息化建设的新时期,审计机关办公自动化日益普及,网络远程审计范围逐步扩大,一线审计工作环境日趋复杂。目前,为全面掌握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总体情况,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和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审计效率,形成及时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在组织审计实践基础之上,针对造价审计送审项目多,审计力量较为单薄的现状,从实际出发,提出了开发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管理系统。 一、系统结构 审计管理系统提出的目的是为了建设一个标准、合理、安全、开放、可扩展的,以项目过程管理为核心的, 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系 统,解决目前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信息系统存在“信息孤岛”现象,将建设单位和中介机构的部分工作纳入到系统中来,同时在各个职能部门及审计局之间形成一个有效的信息共享链,使系统成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政府投资项目公共信息平台,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的优势,实现实时的数据申报、传输、分析,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全面升级。 系统采用B/S结构的应用模式,以提高系统的开放性和易维护性,保证系统能够长期稳定地运行;支持统一身份认证,提供基于目录服务(LDAP)技术的组。织机构、岗位分工、职权匹配、用户权限等管理。为使系统具备良好的扩展性能、开放性和易维护性等,系统的结构采用先进的J2EE三层体系结构。 1.J2EE体系结构 J2E E体系结构提供中 间层集成框架来满足无需太 多费用而又需要高可用性、 高可靠性以及可扩展性的应 用的需求。通过提供统一 的开发平台J2E E降低了开 发多层应用的费用和复杂 性,同时提供对现有应用 程序集成强有力支持,完全支持Enterprise JavaBeans,有良好的向导支持打包和部署应用,添加目录支持,增强了安全机制,提高了性能。J2EE方案的实施可显著地提高系统的可移植性、安全性、可伸缩性和可重用性。考虑到系统的扩展性和集成性,本文以J2EE三层结构来搭建整个应用系统,如图1所示。 2.基于Web Services技术的XML结构化数据交换接口 数据交换采用XML技术已经成为公认的方式。“基于XML的数据交换格式”必将成为信息化发展发展过程中的4要环节。 二、软件模块设计 根据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的流程将管理系统划分为项目信息录人、协审管理、审计费用考核、统计分析展示等4个主要模块。在项目审计的全过程实行预警机制,按照项目审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如果系统中每个过程的执行超出了规定工作日,应给予预警处理,并在藤之前给予短信通知办理人。 1.项目立项模块 该模块全过程管理所有投资项目信息资源,包含项目各种信息的录入、查询以及结果汇总统计分析;由建设单位上报审计相关的基础资料,同时审计局将各类项目有针对性的分配给各中介协审单位,由协审单位上报各类协审过程资料。 2.协审管理模块 该模块是系统的主要模块。建设单位上报审计项目的基础信息,并由审计局审核;由审计局在网上安排任务给相应中介协审单位,协审单位可以在网上实时将协审资料或审计任务完成情况表提交给审计局进行审批管理,由此审计局可以加强对建设单位和协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协审效率和质量。 3.费用考核模块 审计局审核协审单位结果后,填写每份协审结果报告审定造价得出审计费用;同时对项目中未按照实施细则规定期限内申报或未进行及时处理的协审单位以及审计局工作人员,对其预警并记录预警信息,得出相关考核指标。 4.项目统计模块 该模块主要完成对审计的结果进行分析,并且系统针对审计局管理人员开设特殊窗口,窗口展示内容着重反映审计的成果,如工程施工进度、项目投资进 度、待审项目、再审项目、审结项目等。 三、审计管理系统数据库设计 政府性投资涉及的项目多,资料经常更新,设计一个安全可靠稳定的数据库是系统正常运行的关键,而表是数据库中最重要的一个概念,它用于储存数据库里的信息M。分析审计管理系统主要模块,将系统数据库设计为项目资料、协审单位资料和系统管理3个主表。四、数据备份 备份只是一种手段,备份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数据灾难,缩短停机时间,尽量保证系统的稳定性,保证数据安全,服务器硬件升级;备份的最终目的:恢复有效的备份尽量保证系统的稳定可靠,保证数据的相对安全。 五、结束语 审计信息化建设是提升审计工作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通过审计管理系统的设计、开发与试用,理顺了审计工作中的复杂关系,提升了管理水平,通过全过程的预警提示,规避了审计风险同时管理系统中数据和公文的格式化也对进一步探讨政府审计工作中的规范化、标准化问题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盛碧荷.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审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科技信息,2010(29):24-25. [2]Russ Basiura.ASP. NET Web服务高级编程[M].杨浩译. [3]刘泽轩,江春华.基于J2EE架构的科研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计算机工程与设计, 2007,28(21): 5218-5220. 图1 系统采用的J2EE三层体系结构

审计署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审投发〔2006〕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现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的审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各级政府为建设主体的投资项目。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含国债资金)投资项目;国家主权外债资金项目;使用各类专项建设资金项目;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 第四条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

行审计监督,依法对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部门和单位进行审计或调查。 预算执行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包括检查建设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真实和合规,评价投资效益情况,提出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第五条审计机关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确保质量的原则,将拟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编入本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有计划地开展审计工作。 各级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审计管辖范围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加强计划协调,避免重复监督。 第六条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应当在相关合同中列明:必须经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 第七条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确定项目法人单位或其授权委托进行建设管理的单位作为主要被审计单位,审计通知书只发送建设单位。同时应当在审计通知书中明确,实施审计中将对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单位进行延伸审计或审计调查。延伸审计发现相关单位存在问题需要做出处理处罚的,应当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补发审计通知书,在审计职权范围内进行处理处罚。

徐州市审计机关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操作指南(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工作,规范审计操作,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徐州市审计机关绩效审计通用操作指南》,结合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特点,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政府投资项目是指由政府通过财政性资金投资、银行贷款以及发行债券等形式,组织兴建的固定资产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是指政府审计机关对投资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的基础上,分析评价其投入、管理和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并提出改进建议的专项审计行为。 所谓“经济性”,是指在充分考虑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投资成本,即少支出。 所谓“效率性”,是指项目建设与其所用的资源(如土地、建筑材料、机械、人工等)之间的关系,即一定的投入所能得到的最大产出,或一定的产出所需的最少投入,即支出合理。 所谓“效果性”,是指项目的预期结果和实际结果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项目在多大程度上达到政策目标、经营目标以及其他预期效果,即支出得当。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的目标是通过项目资金的绩效审计,在保证项目资金真实、合规的基础上,揭露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效益性问题,提出加强和完善项目资金管理的建议,促进项目资金合理、有效的使用、规范管理,促进项目的后续运营达到预期效果,促进项目达到公共服务目标,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使用效率和使用效果。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选项应遵循《徐州市审计机关绩效审计通用操作指南(试行)》所确定的原则和重点关注的内容。 第一,利用财务资料和非财务资料,对资源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作出评价; 第二,对一个单位、一个计划和项目的总的业绩作出报告; 第三,对提高政府部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提出总的建议。 第六条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审前调查应重点关注: (1)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职责范围或业务经营范围、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财务会计机构及其工作情况; (2)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情况; (3)项目概算或预算的批准与调整情况; (4)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5)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方面的招投标和承发包情况; (6)建设资金筹措计划与实际筹集、到位情况; (7)工程现场管理、工程财务核算、工程物资收发、工程价款结算、工程合同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情况; (8)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及投入使用、管理情况; (9)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第七条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根据审计目标确定审计范围和审计重点。审计范围主要包括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效益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审计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征迁以及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的经济活动。 审计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经济性。审查项目立项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工程建设成本的节约性和建设资金筹集成本与使用成本的节约性。 (二)效率性。审查项目建设与其所用的资源(如土地、建筑材料、机械、人工等)之

某省省级财政投资评审项目 跟踪审查方案、质量控制制度及服务承诺 目录 第一章组织实施方案 一、全过程跟踪审查的目的及意义 二、全过程跟踪评审的依据: 三、全过程跟踪评审的内容: 四、财政投资项目跟踪评审的重点内容及措施 (一)、初步设计概算评审 (二)、施工图预算及招标控制价评审 (三)、工程设计变更、价款结算及竣工结算评审(四)、项目竣工决算评审 五、评审小组获取的项目评审资料的内容 六、投资评审业务的基本程序 第二章人员安排计划 第三章、项目实施组织机构 第四章、负责人业绩与介绍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章、进度保证及措施 第六章、跟踪审查工作标准与要求 第七章、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及预案第八章、质量控制制度及保证措施、优质服务承诺

(一)组织保证 (二)严格按省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的工作流程开展跟踪审查(三)、实行岗位职责制度 (四)实行工程造价会审制度 (五)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及工程质量控制制度 (六)实行会签制度 (七)实行审核质量考核制度 (八)实行执业廉政制度 (九)咨询档案完整、规范的保证措施 (十)实行工程造价咨询人员职业道德制度及审核现场人员管理、考勤制度 (十一)、技术设备保障措施 (十二)、服务承诺 第九章、与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之间的协调机制 第十章、对参加合作的造价、会计咨询人员的管理 (一)严格执行实行岗位职责制度 (二)实行工程造价咨询人员职业道德制度及审核现场人员管理、考勤制度 (三)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及工程质量控制制度 (四)实行执业廉政制度 某省省级财政投资评审项目

跟踪审查方案、质量控制制度及服务承诺尊敬的招标人: 感谢对我公司的信任,邀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制定跟踪审查方案并在咨询过程中实施,是我公司的投标意愿。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质量控制制度、服务承诺。 第一章组织实施方案 本次招标文件规定了某省财政投资项目跟踪审查的工作包括:全过程跟踪审查。 一、全过程跟踪审查的目的及意义 全过程跟踪评审,是指从项目前期论证、立项审批到竣工交付使用各环节和阶段资金运用与财务管理进行全过程跟踪审查与监督,通过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的评审手段,达到合理控制项目投资概算、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技术和政策咨询服务的一种评审方式。 二、全过程跟踪评审的依据: (一)国家有关项目投资计划管理、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基本建设财务会计、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勘察设计、经济合同管理等规章制度,以及招投标法、建筑法、政府采购法等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二)国家主管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定额和工程技术经济规范。 (三)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市场价格信息、同类项目的造价及其他有关的市场信息。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事项流程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结算审计工作的行为,加强项目结算审计流程内部控制的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协审单位接受项目资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县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心(以下简称审计中心)报送审计实施方案,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对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抄送审计中心负责人一份。(表一)第二条项目联系人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参与项目的现场踏勘,对现场踏勘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总结材料(附现场记录签证单)报送审计中心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抄送一份给分管局长。(表二) 第三条送审资料中如存在变更情况,建设单位需在送审时填写变更事项的理由和原因,协审单位在项目《审计事项说明》中填写已查明的工程变更理由和原因。(表三、四、五) 第四条协审机构对项目初步审计完成后,初审结果必须经过协审机构技术负责人复核,复核无误后,将初审报告报送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审批并在审批表情况说明中提出拟定的工程对账时间和待定的工程量造价核减内容。 第五条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根据初审报告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项目工程造价对账事宜。 第六条协审机构在具体的项目对账过程中,认真做好

项目对账记录,项目对账结果经过技术负责人复核无误后,将项目对账结果(附项目对账记录)报送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审批,审批通过后,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将项目对账结果(附件项目对账记录)向审计中心负责人抄送一份,并对协审机构下达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的通知。(表六)第七条在工程造价对账过程中,遇到需要召开项目审计协调会的,项目联系人应向分管局长和审计中心负责人提交召开项目审计协调会的申请,申请获得通过后,由分管局长或审计中心负责人委派审计员负责召开项目审计协调会。协调完毕后,由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整理会议纪要,并向分管局长和审计中心负责人各抄送一份。(表七) 第八条协审机构在项目审计过程中,发现项目资料不齐全且影响审计报告结果的情况,协审机构应先向审计中心提出补充资料的申请,申请由审计中心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通知被审计单位,要求其补全项目资料。(表八) 第九条协审机构在项目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漏报工程量且需核增工程造价的情况,应及时向审计中心提交工程量核增申请,申请经项目联系人复核确认后,报审计中心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报分管局长审批。(表九)第十条协审机构提交的《审计情况说明》必须通过协审机构技术负责人复核,再由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确认。如果审计中心项目联系人发现项目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未在《审计情况说明》中详细阐述,应予以退回。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投资管理暂行规定》(京发改[2004]2423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区财政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上级补助投资、债券、由区政府承诺还款的贷款资金,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建设项目,以及区政府指定审计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区审计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确保质量的原则,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有计划地开展审计工作。 第四条凡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区审计局应对项目的建设程序、招投标、合同、资金来源、资金管理及使用、工程结算、决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第五条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或投资额不 足3000万元,但属于区政府指定或社会特别关注的政府重

点投 -2- 资项目,区审计局实施全程跟踪审计。 第六条区政府各部门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应积极协助配合区审计局开展审计工作。 第二章审计内容 第七条对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审计的内容: (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批准情况; (二)项目资金来源和资金到位情况; (三)项目征地、拆迁费用支出管理情况; (四)供水、供电、供气、道路、通讯和场地平整等前期费用支出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对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审计的内容: (一)项目概(预)算审批、执行、调整情况; (二)项目招投标、工程承发包、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三)有关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对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审计的内容: (一)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决算说明书的真实、合法情况;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总投资控制情况; (三)工程价款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审计署 发文时间:2011-1-14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行为,提升政府投资审计质量和成效,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实施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审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确定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对象、范围和内容。 第四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合理安排、确保质量的原则,确定年度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 各级政府及其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应当作为政府投资审计重点。 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审计管辖范围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第五条审计机关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工程,应当有重点地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 第六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二)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四)有关政策措施执行和规划实施情况; (五)工程质量情况; (六)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情况; (七)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情况; (八)环境保护情况; (九)工程造价情况; (十)投资绩效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重点审计的内容。 除重点审计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关注项目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有无因决策失误和重复建设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应当注重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线索,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应当注重揭示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 第七条审计机关在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应当更加注重检查和评价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逐步做到所有审计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都开展绩效审计。 第八条对政府投入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前,审计机关应当先进行审计。 审计机关应当提高工程造价审计质量,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据实结算。 第九条审计机关对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竣工决算审计项目,一般应当在审计通知书确定的审计实施日起3个月内出具审计报告。确需延长审计期限时,应当报经审计计划下达机关批准。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和土地评审报告格式—— ? 《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 《审计决定书》 ? 《跟踪审计阶段性报告》及《通报》 ? 《土地储备支出评审报告》及《审核意见》 《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前言:审计依据、审计范围、方式和审计实施的起止时间、会计责任和管理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内容、规模情况;可研、立项批复、概算情况;项目法人、资金来源情况;工程招投标情况;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其他需要反映的基本情况。 (二)工程结算审核情况 送审金额、审定金额、核减金额,分别具体说明核减、核增的内容和原因。 二、审核评价意见 围绕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和重点内容,以审计结果为基础,逐一评价,主要表述审计结论。 【规范要求:1、只对所审计的事项发表评价意见,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发表审计评价意见。2、审计评价意见要与审计结论和审计发现的问题相统一,不能自相矛盾。3、审计评价用语要准确、适当,以写实为主。】 【参考内容:建设程序的执行、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造价控制、工程质量及交工验收等,其中造价控制是核心内容。】 三、审核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 (一)建设程序方面发现的问题 (二)造价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三)建筑工程质量方面发现的问题 (四)其他内部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四、审核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项目结算中应注意的事项,提出有针对性和切实可行的建议。】《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前言:审计依据、审计范围、方式和审计实施的起止时间、会计责任和管理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参考内容:建设地点、内容、规模情况;可研、立项批复、概算情况;项目法人、资金来源情况;招投标情况;工程实施、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及竣工交付验收情况;其他需要反映的基本情况。 (二)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包括工程审计、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 【参考内容:1.工程结算审计情况及其结果; 2.建设项目投资完成和资产交付使用情况;3. 概(预)算执行情况;4.建设资金的到位、使用、结余及债权债务情况;5.建设项目绩效审计情况,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内容及其适用的绩效评价标准等。】 二、审计评价意见 围绕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和重点内容,以审计结果为基础,逐一评价,主要表述审

现阶段政府投资项目存 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现阶段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一) 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审计跟着政府资金走,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不按照规定实行招投标。一是建设单位将项目工程中部分项目甩项,采取议标,发包给指定施工单位,规避招标;二是设计、监理不进行招投标,由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直接指定;三是非法围标。 2、工程项目分(转)包,无资质单位和个人承接工程。如某服务中心楼、校舍加固工程等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多家施工单位和个人,分包单位基本无施工资质,部分包工头因自身无能力又分包给其他无资质工程队或个人,层层分包,层层抽取费用,增加投资又造成工程质量隐患; (二)合同签订不规范,不完整。 1、水电安装、装饰、零星附属工程未签定合同,有的在实质性内容改变时也不按规定重新签合同。 2、合同条款签订有明显将风险转嫁给建设单位的现象,如:工程实行清单计价招标的,但在合同条款签订时,又表明材料价差按照同期简讯价结算,同时合同又注明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政策性调整等按实结算,违反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三)工程项目概、预算管理不严。 1、概算编审不严,多处超概算支出和投资。一是概算漏列建设期项目;二是管理费用控制不力,建设单位管理费用超概算大; 2、工程没有经过批准擅自变更,增加规模。 3、变相搭车,增加项目,超预算。如:购置办公用具等。 (四)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设计、监理履职不到位,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 如某服务中心楼,设计考虑不周,出现土建工程完工后,重新设计和施工、“建了拆,拆了建”现象,造成工程资金的浪费。 2、施工签证把关不严,部分签证随意性较大。 3、材料和设备价格未充分市场调查,购进成本偏高,造成浪费。 4、工程验收不及时,工程资料收集不全,工程竣工后没有绘制竣工图。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项目建设单位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细化招投标、评标、定标过程中的每个环节,真正做到对所有投标单位都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严格管理程序,防止管理失控,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在工程招标过程中优先选择业绩好、信用好、技术高的施工单位,严禁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发生。依法签定和执行合同、保持批准概、预算的严肃性。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中标公司、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工程质量。 2、建设单位要做好材料询价的市场调查工作,参照省、市建设标准定额站发布的信息内容把关;要细化合同内容,通过合同约束各类经济签证的执行标准。严格把好变更签证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施工,对需要变更部分,在征求原勘察、设计等部门意见后,按程序规定,办理变更签证手续后再进行施工。同时对设计单位实行招标制和责任追求制,避免粗劣设计因素造成损失浪

我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绩效审计问题研究 发表时间:2018-06-11T16:45:16.847Z 来源:《建筑模拟》2018年第5期作者:宋树彬[导读]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就优化政府组织结构问题明确要求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确保权责一致。 武城县审计局山东德州 253000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就优化政府组织结构问题明确要求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确保权责一致。绩效管理不仅深入到政府管理的层面,而且渗透到各个领域,并且成效明显。十八届五中全会在制定“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出了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各地在经济发展、基础设施、社会建设等方面不断新上投资项目。如何对政府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审计监督全覆盖,达到有效促进项目绩效管理目标,是基层审计机关不容回避的问题。本文就这一问题的对策进行初步探析。 关键词:政府投资领域;审计体制;完善;创新引言 政府投资审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政府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资金等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监管的行为。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开展是保障宏观调控效度,提升经济运行水平的重点。现阶段,政府投资审计工作面临诸多问题,如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升投资效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迫切需要从完善投资审计工作体系上来渐进达成。 1 投资审计的现状 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具有强制性、权威性、针对性特点,也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有效监督的行为。 1.1 关注制度执行问题 基层各个领域的政府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涉及到决策、立项、审查、招投标、资金管理拨付、组织项目施工等环节,各个环节又由相关部门主导或管理,而每个环节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约定或一定的制度规范。投资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机制制度能否有效贯彻执行,直接关系到建设项目的绩效。政府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推动建设项目加强绩效管理,就要关注建设项目法律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从制度执行层面查找问题和分析原因,坚持利用审计监督手段,推动政策、法律、制度执行到位,实现以制度保障绩效管理目标和管理措施的落实。 1.2 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现阶段,法律法规的缺失,以及相关约束的存在,都导致受委托关系难以得到充分保证。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的直接体现就是政府利益被侵吞,同时还会存在较为严重的资金浪费情况。该现象的存在,与政府自身缺乏竞争有着紧密联系,但是更为关键的还是相关的法规不够完善,监督和审计监督机制不合理。由此可见,在对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进行审计时,要先解决该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各项质量问题。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我国的还没有完全针对政府投资绩效审计的相关法律,尤其是在效益方面的规模较为笼统,因此需要加强在该方面问题上的研究与分析。 1.3 关注流程监管问题 投资建设项目涉及内容多、主管部门多、工作流程多,其资金使用和建设质量与项目效益以及民生需求密切相关,需要全程监管。部门在项目投资管理中,基本上实行信息化管理,但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程度差,政府政务信息平台容量不全面,而且中标承建单位经济属性不同,经济数据信息不透明。在这种状态下,投资建设项目亟需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全程监管(由于各种因素制约,流程监管时常缺位和不到位)。基层审计机关推进投资项目绩效管理,就要把关注点放在流程管理和全程监管上,以监督推动关联方规范管理行为。 2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绩效审计措施 开展政府投资审计体系的完善,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营造政府投资审计环境,整合监督资源、协同部门间的对接,形成合力,来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综合效益。 2.1 坚持覆盖中突出重点 中央部署的完善审计制度的改革中,其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实行审计全覆盖。作为政府财政资金主导和支撑的建设项目,必然是审计全覆盖的重点。由于各地投资项目不同、资金额度不一、建设周期有别、效益预期各异,基层审计机关推进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必须坚持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并行的举措。要针对动态中的投资建设项目,搞好审前调查,必要时建立投资项目数据库,坚持从工程进展、轻重缓急、社会关切等方面综合分析,力求既全面覆盖又突出重点,在兼顾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项目的同时,将重点审计项目纳入计划,实行动态调整和完善。 2.2 重新确定审计介入时间、审计标准 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开展,要走出传统事后监督的弊端,要积极重新设定审计介入时间,为审计工作争取和搜集更多的参照资料。结合政府投资工作,从相关项目投资实际来确定政府审计介入时间;另外,政府当出台统一的审计标准,对审计的内容和深度进行规定,使得审计工作能够有章可循,审计工作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对审计的深度也有准确把握,从而能够得到科学合理的审计结果。 2.3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优化审计监督力量 考虑到当前及未来审计工作的复杂性,对政府投资审计队伍的组建,要立足政府投资审计实际,引入复合型、综合性人才。比如在各级政府的日常管理中,增加审计经费,配置审计人员;加强现有审计人员的专业培训,特别是在审计信息化技能使用上,要提升审计作业水平。另外,当前政府投资审计任务繁重,单纯依赖政府审计机构人员是无法完成审计工作的。因此,要从审计工作的分解管理上,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以审计工作转包方式来破解当前政府审计队伍不平衡问题,提升审计工作效能。 2.4 坚持实施关联性审计 投资建设项目已成为地方拉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不仅承载着相应的经济责任,而且有些投资项目关系着当地的生态环境和民生利益。投资建设项目作为基层常态性工作和审计全覆盖的重点,为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成果相互利用,要坚持做到实施关联性审计。在对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时,不仅要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计,而且要将审计的重点放在项目绩效上。同时,在审计实施中要坚持厘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鉴证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只有实施关联性审计,成果多用,才能达到项目绩效审计的最终目的。

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研究 论文对绝大多数的朋友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为了让朋友们都能顺利的编写出所需的论文,论文频道小编专门编辑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研究”,希望可以助朋友们一臂之力! 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是政府根据实际需要,拟定投资额、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且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投资项目。对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因其投资效益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广大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而往往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而对于这些投资是否用到该用的地方、是否有中间截留、使用的程序是否合规、是否按照原定的计划执行等问题,只有通过审计工作才能揭示。因此,如何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已成为当前及未来相当长时间内国家审计面临的重要课题。 传统的审计组织模式基本上是项目竣工后的决算审计,属于事后审计,这使得审计人员脱离了具体的建设过程,即使审计发现了问题,损失也往往已经造成。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一般规模巨大,项目建设期也较长,一般需要经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审批、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后评价等诸多环节,为贪污腐败、损失浪费等问题的产生提供了众多机会,这些特点决定了为了有效实施重大投资项目的效益审计,需要克服原有习惯和方式的制约,不能简单地使用传统的审计组织模式,而应在传统审计内容的基础上加以拓展,采用跟踪审计的组织方式。 一、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内涵 跟踪审计,是指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均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控制,采取全过程跟踪的方式进行的效益审计。跟踪审计的特点是审计提前介入,全过程跟踪监督,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促论文联盟使被审计单位改进和完善管理工作,使建设项目得以规范、有序和有效进行,从而取得最佳效益。从阶段上划分,跟踪审计可以分为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三个阶段。 事前审计,是审计人员在被审计项目实施之前进行的审计。事前审计可以起到预防作用,有助于尽早发现项目计划、预算以及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减少失误,避免因决策失误导致的经济损失或效益不高等问题的产生。事中审计,是审计人员对正在实施中的被审计项目进行的审计。开展事中审计,有助于从中找出差距和存在的问题,及时纠错防弊,改善管理,保证最终目标的实现。事后审计,是在重大投资项目完工后进行的审计。事后审计有助于总结经验教训,改进以后的投资管理工作。通过将事前、事中、事后审计有机地结合起来,可以对投资项目的决策过程、执行过程、最终结果进行全方位的评价,从而能够有效地避免事后审计的不足。 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事前审计的主要内容。事前审计主要对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投资决策有关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预算等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的审计。科学的投资决策是一个投资项目能够产生预期效益的前提条件。一旦决策失误,即使投入了足够的资金、采用了最合理的管理方式、配备了最优秀的管理人员也无济于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