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读后感

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读后感
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读后感

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读后感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腾延娟

摘要:此书是用经济学的理论和经验方法来阐述法律领域中的各种争议和问题。它将相关的经济学理论编织成一种对法律制度中制度和规则的系统,使读者所面临的经济学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理论,而是一种相当广泛地运用于法律制度中各种不同问题的有效分析工具。本书是按法律概念而非经济学概念进行排列,这种方法使我们能将法律作为一个系统来观察、把握和研究,这一系统可用经济分析的方法进行阐明、揭示并在某些方面进行改善。同样这种方法是我们能将经济学看作是理解和改革社会习惯的工具而非是一种复杂的、令人退缩的正式数学系统。本书讨论的是大量的微观经济学论题。

关键词: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

《法律的经济分析》和《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两本书读书笔记是根据我总结在笔记本上的手写体读书笔记的内容整理的,笔记本上所记内容较多,下文是将其进行了简单的概括。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社1997年6月出版社的美国学者理查德·A·波斯纳著的《法律的经济分析》(上、下),试图将经济学理论应用于具体繁多而又各异的法律问题。法律经济学主要是运用价格理论(或称微观经济学)、福利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及其他有关实证和规范方法考察、研究法律和法律制度的形成、结构、过程、效果、效率及未来发展的学科。本书分七篇二十八章:第一篇:法律经济学导论;第二篇:普通法;第三篇:市场的公共管制;第四篇:企业组织和金融市场的法律;第五篇:法律与收入和财富的分配;第六章:法律程序;第七章:宪法和联邦制度。

处理分配公正问题的两种哲学思路:(1)实用主义——注重结果;如果政府决定对财富进行再分配,那么,这项决定的公平性将以全体社会成员在效用(幸福)方面所获得的集体收益来衡量。一些人可能因政府的决定而增加负担,但这里只考虑总的净效用的变化。(2)权利理论——注重过程;如果政府决定对财富进行再分配,那么,这项决定的公平性将基于当前的分配是不是通过强迫或欺骗的方式实现的。如果不是,那么,公平的分配变化就是指那些不涉及强迫、欺骗、偷窃或奴役的方案。从这个角度来说,波斯纳的《法律的经济分析》所倡导的是一种实用主义,通过成本/效益的分析来达到分配公平,主要“福利最大化”。

一、波斯纳其人

波斯纳,1939年元月11日出生在纽约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父亲是律师,母亲是一位“非常左倾”(波斯纳语)的公立学校教师。他1959年以最优生毕业于耶鲁大学英文系,1962年以全年级第一名毕业于哈佛法学院。在法学院期间,他担任过《哈佛法学评论》主编(president)。他没有拿过Ph.D,但他曾获得过包括耶鲁、乔治城等国内外大学的荣誉法学博士。1962年毕业后,一直到1967年,他曾先后在联邦最高法院担任大法官布冉能法律助手一年,并先后在其他政府机关任职,同时开始接触并自学经济学,形成了他的学术思想。1968年,他加入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成为副教授;次年,他来到了芝加哥大学,担任教授;1973年一部《法律经济学分析》,给整个法律界带来了一场“革命”(《纽约书评》语);1978年以后又成为法学年到2000年间因为资深担任首席法官(院长),兼管该法院的一些行政事务。任法官期间,他还一直担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高级讲师;每年至少上两门课。同时,他每年平均撰写80件以上的上诉审判决意见(这意味着每周近2件),这个数量之多位居撰写司法意见最多的美国联邦上诉审(包括最高法院)法官之列(比美国联邦上诉审法院法官撰写的司法意见平均数大的高出两倍)。重要的是,不像绝大多数法官,波斯纳从不用法律助手捉刀代笔,他总是自己披挂(或赤膊?)上阵。他说出来的话,用我遇到的一位他的前法律助手说,打出来就是一段文稿,几乎不用修改。他不仅产出数量多,而且质量也很高。他的上诉审判决意见也是为其他联邦上诉法院引用率最高的法官前茅(大致高出平均数3倍)。而他的学术著作也是如此,据1999年的几个研究分别发现,1978年以后出版的引证最多的50本法学著作中,波斯纳就占了4本(并属于前24本之列),数量第一;他的总引证率也是有史以来最高的(7,981次),比位居第二名的学者(德沃金,4,488次)高出近80%。

二、经济推理的本质

1、经济人假设

在这个世界上,资源相对于人类欲望是有限的,经济学是关于资源使用的学问。经济学上的人的假设是(1)自利的(self-interest),但自利的不应与自私的(selfishness)相混淆,其他人的幸福(或痛苦)可能是某人的满足的一部分。(2)理性最大化者——理性人。

2、经济学的三项基本原理

(1)需求规律

所支付的价格和所需求的数量呈反比例关系。

(2)效用(幸福、快乐、满足)最大化规律

理性的自利销售者所收取的最低价格是多少。最低价格是指销售者在制作(或销售)产品时所耗资源的价格将等于它们在其另一最佳使用时的价格——即替代价格

(alternative price)。

成本是“机会成本”(opportunity cost):由于将资源使用于某一方面时所放弃的收益。竞争力量有助于使机会成本最大化,以及使价格最低价。

边际成本(marginal cost)是由一单位产量的变化引起的总成本变化。换句话说,它是最后单位产出的成本——每少生产一单位产品能避免的成本。

(3)如果允许自愿交换,即市场交换,那么资源总会趋于最有价值的使用。

3、法律经济学的三大命题

(1)斯密定理:自愿交换对个人是互利的。

(2)科斯定理:在一个零交易成本世界里,不论如何选择法规配置资源,只要交易自由,总会产生高效率的结果。而在现实交易成本存在的情况下,能使交易成本影响最小化的法律是最适当的法律。交易成本的影响包括了交易成本的实际发生和有望避免交易成本而产生的低效率选择。

(3)波斯纳定理:如果市场交易成本过高而抑制交易,那么权利应赋予那些最珍视它们的人。

三、法律经济学的分析方法

传统英美法学研究主要考察已发生的事件及案例,使一种事后研究。而法律经济学主要从事事前分析。

1、市场不是资源配置的唯一方式

公共物品即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物品。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是指无法排除他人从公共物品中获得利益,非竞争性是指消费者的增加不引起生产成本的增加,即多一个消费者所引起的社会边际成本为零。具有其排他性和竞争性的物品为私人物品,兼有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性质的为准公共物品。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决定了它只能由政府提供而不能由市场提供,反则就会出现“免费乘车”的现象而导致市场失灵;准公共物品可以由政府和市场共同提供;私人物品则只能由市场提供。

2、成本-效益分析

法律应该在权利界定上使社会成本最低化,社会资源配置达到最优点。以水资源为例:水资源管理向来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在相当长的时期甚至是政府的主要职责。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不同经济主体之间是一个互动的过程,是一个制衡的结构。在水资源管理中是一个典型的政府、企业、公众三足鼎立的关系,政府与企业之间、政府与公众之间不是简单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而是相

互制衡的关系。首先,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从水资源的供求关系而言,政府(或是其某个机构)是供给者,企业是需求者;从权利义务关系看,企业向政府缴纳水资源税或费,政府向企业提供水资源安全保障等公共产品;从政策的制订与实施的关系看,政府是政策制订和实施的主体,企业是政策作用的对象,但是企业在政策制订过程中可以发表自己的声音,企业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实施加以监督。其次,政府与公众的关系。从水资源的供求关系看,政府是水资源的供给者,公众是水资源的需求者;从权利义务关系看,公众向政府缴纳水资源税或费,政府利用水费向公众提供水资源安全保障等公共产品;从政策制订和实施的关系看,公众选举出来的政府制订和实施水资源政策,公众有权参与水资源政策的制订和实施。第三,企业与公众的关系。作为生产者的企业是商品市场的供给者,作为消费者的公众是商品市场的需求者。企业按照利润最大化原则选择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公众按照效用最大化原则选择购买什么、购买多少。在这个买卖关系中,公众具有极大的选择权,对于有利于水资源保护、有利于水资源节约、有利于水生态安全的产品多购买,反之则少购买,以此对企业的行为产生重大影响。

人类活动对水资源的影响可以分为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直接影响行为是指人类直接利用水资源的行为,如取水、蓄水、排污等。间接影响行为是指人类通过影响水循环的外部环境而引起水资源量与质变化的行为,如下垫面变化、大气污染、农业养殖、植树造林等。作如此划分的原因在于二者研究方法不一样。当研究蓄水行为时,可以发现蓄水的动机在于将边际价值低甚至是负边际价值的水储存起来,到边际价值高的时候在使用。蓄水行为是否发生和采取何种蓄水行为则在于蓄水的成本与收益之比。但在研究粮食种植行为时,就不仅要研究粮食种植中的用水成本,还要考虑粮食本身的价格、土地价格、劳动力投入状况等其他因素,因为这些因素都会对用水行为产生影响。通过研究人类的用水方式,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以此为基础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利益关系网。不一样的用水方式会对经济利益关系产生效果迥异的影响。以不同的灌溉方式为例。大水漫灌的灌溉方式对于灌溉户来说无疑存在很大的水资源浪费,但是由于其大量地补充了浅层地下水,对流域其他用水户有很大的正外部性影响。与此相应的是滴灌和喷灌的灌溉方式,该方式极大提高了灌溉户的用水效率,但其却无法补充浅层底下水。因此,水资源产权的建立应针对消耗性用水,才会更有利于生态与环境。

四、从经济学角度看法律

1、作为法律。命令(command)必须能够为被命令者所遵守。法律的基本功能是改变激励,因此,法律不发出不可能的命令。

2、法律必须平等的(equally)对待那些与命令有关而在各方面出境相似的人。法律必须是理性的,而不同等地对待相同的人是非理性的。

3、法律必须是公开的(public)。法律的经济理论是一种将法律看作威慑力的理论,而一种没有传递的恐吓时不能威慑任何人的。

4、必须存在这么一种程序,任何为命令适用所必须的事实的真实性都可以依其条款得到证实。如果法律不顾其旨在适用的情况而实施,那么它的威慑作用就会被削弱。

自亚里士多德以来,人们一直认为法律制度的功能是为了矫正正义(corrective justice),即纠正非法行为。只有当矫正正义被解释成要求事后纠正时,经济学研究方法才无法满足矫正正义的要求。

五、污染、公害和地役权处理方法

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至今还未被清醒地认识到;同时污染的审美成本也难以衡量。这样,正确的权利初始分配选择就显得非常关键,因为很高的交易成本可能将使通过随后市场交易来纠正错误的初始权利分配成为泡影。

1、双边垄断

由于双方当事人都想独占尽可能多的交易利润而引起的交易成本是一种社会浪费,所以双边垄断仍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他们改变了当事人的相对财富,但并没有使社会总财富增长。

2、交易成本在双边垄断和众多参与交易当事人这两个因素同时发生时达到最高,而且这种事件同时发生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3、普通法对污染实施的最重要的救济手段是公害法——一种关于妨碍使用和享受土地的侵权法。有三种因素制约公害法(1)免受污染可能是一种优质货品——对它的需求将成比例地受收入增加的影响,所以这种需求在近来才有所增加,但其在贫困国家这种需求依然很小。(2)污染者和受害者往往由于小而多以至于无法认定,污染的医学审美和其他损害又难以衡量,汽车对空气的污染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3)对污染实施广泛的成文法管制已经替代了污染争议这一大领域的公害法救济。

六、结语

将经济分析的方法引入法律无疑是一种有益的尝试,然而不可避免会带来这样的困境,如果对某权利救济的成本远远大于收益,我们是不是就可以心安理得的放弃对该权利实施救济,那么法律所追求的公平和正义又该如何去体现呢?正如朱景文教授在《在“后现代法学与中国法治现代化”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中提到的“美国学者敏达(Gary Minda)

认为,后现代法学可以分成两个流派,一个是以德里达、福柯为代表的怀疑主义哲学为基础的法学流派,他称为嘲笑主义(ironist),以施拉格(Pierre Schlag)为代表;另一个是以罗蒂的新实用主义哲学为基础的法学流派,以波斯纳为代表。二者对真理的态度上有共同点,即都不承认有普遍适用的真理,但前者对真理采取怀疑主义,破坏、解构,而后者对真理采取实用主义,有用的即是真理。这种分类有一定道理,但是就对资本主义而言,一般把后现代看作是反对资本主义的理论,对资本主义采取批判的态度,怀疑主义、嘲笑主义在这种意义上无疑都属于后现代法学的范围。但是,波斯纳的理论常常被视为“富人的理论”,主张“福利的最大化”,则很难看作是后现代理论。”

波斯纳的《法律的经济分析》启迪了我们的思想,拓展了我们思维的宽度,然而如果仅仅依靠这一本书就想真正领会波斯纳思想的全部当然是不够的,学无止境,让我们带着欣赏与批判的眼光去深度阅读波斯纳吧。

产业经济学理论与流派及其在我国的发展_代志华

产业经济学理论与流派及其在我国的发展 ●代志华 摘 要:文章主要探讨产业经济学的发展与流派,重点研究SCP范式的崛起和衰落以及新产业组织理论的观点及政策主张,同时,对产业经济学在我国的引进、发展及研究作了评述。 关键词:产业经济学 产业组织理论 SCP范式 中图分类号:F0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6)01-027-03 产业经济学是战后迅速发展起来的应用性经济学科。直到1996年,在我国学科专业设置上,“产业经济学”作为“经济学”大类中“应用经济学”这个一级学科之下的二级学科第一次位列其中,与国际惯例实现了初步的接轨。从总体上看,目前国内对产业经济学研究起步很晚,对产业组织问题的研究仍然比较薄弱,研究过于重视产业结构而没有深入到产业组织中去,在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上存在诸多不足。内容上偏于“宏观”,学科范围不够清晰,把许多不属于产业经济学研究范围的内容都纳入研究视野,如经济增长理论问题、增长方式的转变问题、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等问题;另一方面,对我国市场结构的规模经济水平、集中度和进入壁垒的实证性研究明显不足,无法深入了解市场结构对企业行为进而对市场绩效的影响;在企业行为研究方面,多数论著主要是沿着产权—企业行为—改革对策这样一种模式展开研究,忽视对市场结构、企业组织这些相关因素的深入分析;在研究方法上,基本上以规范研究、定性研究为主,缺乏实证研究,对市场结构、企业行为等产业组织结构要素缺乏数量分析和统计研究。由于博弈分析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对数学基础要求较高,而未被产业经济学研究者广泛采用,而结构主义分析方法虽然无法研究市场主体或寡头之间的互动模式,但却是一种简单且被广泛采用的研究方法。同时,对数量分析和统计研究的忽视,缺乏基础性的研究,对于产业经济学来说很难取得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因此,有必要探讨西方产业经济学研究对象和理论体系,研究其发展轨迹和主要流派,以期对我国产业经济学学科体系有效构建有所帮助。 一、哈佛学派与产业经济学的结构主义观点 产业组织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是伴随着上世纪大型制造业公司的大规模出现而出现的,与新古典微观经济理论在解释垄断或不完全竞争问题上的失败分不开的。一般认为,马歇尔的新古典经济学是产业经济学的源头,20世纪前半叶的斯拉法、张伯伦、琼?罗宾逊的垄断竞争理论,以及克拉克的“有效竞争理论”都对产业经济学的产生起了推动作用,但此的产业经济学还处于萌芽阶段。比较一致的看法是,现代产业经济学体系是30年代以后在美国以哈佛大学为中心,以梅森和贝恩为主要代表形成的,理论界称为哈佛学派。哈佛学派的主要贡献是建立了完整的SCP理论范式,这一范式的最初形式是贝恩(1956)的市场结构、市场绩效两段论范式。贝恩编写的著名教科书《产业组织论》(1959)的出版标志着产业经济学的基本形成,并在其后的20年间成为国外许多著名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的主要学习内容,影响了整整一代学者和决策者。这一阶段产业经济学的主要研究成果集中在海弗里鲍尔和斯托金主编的《产业组织与公共政策论文集》中。至于现代主流产业经济学中流行的SCP三段论范式则由谢勒在贝恩两段论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SCP范式的形成标志着产业经济学体系的初步成熟,产业组织学因此而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经济学科。在产业经济学的早期发展中,还有不少哈佛学派以外的学者也对产业经济学做出过重要贡献,如为现代产业经济学中的广告推销、销售契约等问题提供了理论基础的霍特林和兰凯斯特等。 二、芝加哥学派的崛起与SCP范式的衰落 上世纪60年代之后,来自芝加哥大学的经济学家,包括施蒂格勒、德姆塞兹、波斯纳等人对SCP分析范式提出激烈的批评,形成了所谓芝 加哥学派,并逐渐取得了主流派地位。与结构主义者那样只关心竞争的程度不同,该学派特别注重市场结构和效率的关系,故被理论界称为效率主义者。其代表人物施蒂格勒由于对产业经济学的开创性研究而被授予198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该学派继承了奈特以来芝加哥大学传统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和社会达尔文主义,认为市场竞争过程就是市场力量自由发挥作用的过程,是一个“生存检验”的过程。该学派在理论上皈依新古典经济理论,坚信瓦尔拉均衡和自由竞争理论依然有效,厂商行为是厂商预期的函数,政府不需干预,1966年施蒂格勒的名著《产业组织》一书问世,标志着芝加哥学派理论上的成熟。在芝加哥学派形成的过程中,法学家与经济学院和商学院的经济学家们共同合作,应用价格理论对反托拉斯法展开了深入的研究,推动了新兴边缘学科———法学经济学的诞生。芝加哥学派对产业经济学研究的另一重要贡献是开创了规制经济学这一个新的经济学研究领域。作为对传统的SCP范式的批判,鲍莫尔、帕恩查和韦利格等人于1982年合作出版了《可竞争市场与产业机构理论》,系统阐述了所谓的“可竞争市场理论”。这一理论对80年代鲍莫尔(1982)提出的“可竞争性理论”有很大影响。 SCP范式的衰落,一方面该范式缺乏深刻而又明确的理论基础,“旧产业组织学”与微观经济学理论不能很好地融合以及它对大型企业的成长与行为和日益突出的产业集中趋势缺乏解释能力;另一方面由于在实践中人们无法发现那种稳定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模型关系,导致对统计结果的解释自相矛盾。还有就是博弈论的广泛运用,企业在市场中的策略性行为以及企业内部代理人的策略性行为,为博弈论的应用提供了广泛的机会,预示了产业经济学的发展方向。因此,SCP范式的衰落正是产业经济学迅速发展的结果。 三、产业经济学的发展与新奥地利经济学派观点 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可竞争市场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和博弈论等新理论、新方法的引入,产业经济学研究的理论基础、分析手段和研究重点等发生了实质性的突破,大大推动了产业经济学的发展。这一阶段的代表作是泰勒尔(法国)1988年出版的《产业组织理论》,这一近10年来国外大学最具权威性的产业组织学教科书。此外,1987年《产业经济学杂志》以特刊形式出版的一期论文集和1990年由威廉姆森主编出版的《产业组织学论文集》,以及1994年授卡布尔主编的《产业经济学前沿问题》,这些著作包括了产业经济学的经典文献、“新产业组织学”的代表作及“芝加哥学派”和“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些成果,基本上反映了整个80年代西方产业经济学各个流派取得的最新进展。 一方面,近年来崛起的以交易费用理论为基础,从制度角度研究经济问题的“新制度经济学”,也被称为“后SCP流派”,其代表人物有科斯、诺斯、威廉姆森、阿尔钦等人。该学派组织理论的主要特点在于它引入交易费用理论,对交易费用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基本假说、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围作了系统的阐述,彻底改变了只从技术角度考察企业和只从垄断竞争角度考察市场的传统观念,为企业行为的研究提供了全新的理论视角,重点深入到企业内部,对产业组织的深化起了直接的推动作用。 另一方面,产业经济学的发展沿着SCP范式的方向发展成为“新产业组织学”。20世纪80年代前后,以泰勒尔、克瑞普斯等人为代表的经济学家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对整个产业组织学的理论体系进行了改造,逐渐形成了“新产业组织学”的理论体系。新产业组织理论的特点可以归纳为三个主要方面:一是博弈论的引入;二是从重视市场结构的研究转向重视市场行为的研究,即由“结构主义”转向“行为主义”;三是突破了传统产业经济学单向、静态的研究框架,建立了双向的、动态的研究框架。 另外,建立在门格尔、庞巴维克的传统思想和方法之上的新奥地利学派在产业组织理论上的取得了新成就,其代表人物是米瑟斯、哈耶 — 7 2 — 《经济师》2006年第1期 ●理论探讨

☆《法律的经济分析》读后感

一、简介 《法律的经济分析》这部享誉世界的法律经济学著作,将经济学运用于许多非市场的行为,如,犯罪、起诉、离婚、意外事故、反种族歧视法等等,从而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有全新的、广阔的、全方位的视角。效益被看作是法律的基本价值,法律的效益价值理论和经济分析方法是法学研究理论领域和方法论上的重大突破。 作者理查德?A?波斯纳(Richard Allen Posner,1939--)是70年代以来最为杰出的法律经济学家之一。他将人们从互相自愿的交易中各自获得利益的简明经济理论和与经济效率有关的市场经济原理应用于法律制度和法学理论研究,为法律经济学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从而对法学一般理论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二、法律经济学的概念 但究竟什么是法律经济学?在文章的序言部分,译者就给出了自己的见解。这也就作为我学习法律经济学的第一步。 法律经济学是用经济学的方法和理论,而且主要是运用价格理论(或称微观经济学),以及运用福利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及其他有关实证和规范方法考察、研究法律和法律制度的形成、结构、过程、效果、效率及未来发展的学科。它是法学和经济学科际整合的边缘学科。 在刚刚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不禁怀疑经济学工具对法律研究的可能性和有效性,但同时也对这种新颖的思想有着强大的兴趣——法律与经济,两个强大领域的交叉学科,究竟有着怎样神奇的力量。 在第一篇,作者就首先给出了广泛的经济学定义。经济学,不再仅仅局限于研究通货膨胀、失业、商业周期和其他神秘莫测的宏观经济现象。他认为,“经济学是人类在一个资源有限、不敷需要的世界中进行选择的科学”,将经济学看成是一门关于我们这个世界的理性选择的科学,即在这个世界,资源相对于人类欲望是有限的――资源具有稀缺性。它的假设是:人是对自己的生定目标,自己的满足,也即我们通常所讲的“自我利益”的理性的、最大限度的追求者。而“人是其自利的理性最大化者”这一概念暗示,人们会对激励做出反应,即,如果一个人的环境发生变化,而他通过改变其行为就能增加他的满足,那他就会这样去做。这就是法律经济学的逻辑起点。 当然法律经济学视野中的法律基本概念,也和传统的法律基本概念有所不同。他认为,经济学对法律进行规范分析是一个有力的工具,在一个资源稀缺的世界,效率是一个公认的价值,表明一种行为比另一种更有效当然是制定公共政策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们要了解法律经济学,就不得不重新对一系列的法律概念进行认识,法律表现出来的特征是实用性。在传统的视角里面,法律都是处在消极的地位,一般都是进行事后的调整,缺乏前瞻性;法律的改变多是随社会的变化而变化。法律经济学却认为,法律除了事后的调整外,更多的应该注重事前的预防。因为损失的发生在很多情况下是难以弥补的。而关于权利,传统的法学理论习惯于从权利的静态,至多是从它的排他性出发,认为权利与权利之间是可以划清界限的,当严格依法界定并保护一个人的合法权利时,实际上也就界定和保护了他人的权利。科斯认为权利具有“相互性”(reciprocal nature),纷争的产生源自社会资源的有限,问题不在谁对谁应付赔偿责任或免除损害责任,而是如何减少损害,只有从双方性的观点去看损害赔偿的问题,才能真正达到社会财富最大化的目的,社会资源才能获得最有效率的运用。 在对第一篇有了初步的认识后,就已经感觉踏入了法律经济学的门槛,了解了学习法律

浅析波斯纳的法律经济分析

2008年8月(总第177期) 法制与经济 FAZHIYUJINGJI NO.8,2008 (Cumulatively,NO.177) 法律经济学又称为经济法律学、法律和经济学、法律的经济学、法律的经济分析等等。关于法律经济思想学派的称谓,的确是多样,但基本都大同小异。综合诸多关于法律经济学的称谓及定义,可以把法律经济学定义为“法律经济学是用经济学的方法和理论,而且主要是公共选择理论及其他有关实证和规范方法考察、研究法律和法律制度的形成、结构、过程、效果、效率及未来发展的学科,它是法学和经济学科际整合的边缘学科。”[1]一方面,它以人类社会的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故成为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或法理学的一大流派;另一方面,由于它的经济理论与方法为其指导思想和研究方法、工具,故又是经济学的分支学科。 一、法律经济思想与波斯纳 (一)思想渊源 1.功力主义理论 功利主义理论是由18世纪英国著名的法学家杰里米?边沁所创立的。边沁的功利主义理论以研究的本性开始,认为“趋利避害”,“避苦求乐”是人的自然本能,是人们对待利、害、苦、乐的共同态度,是人们行为的唯一原因[2]。 2.制度经济学理论 制度经济学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美国出现的西方一个经济学派。它主张运用制度—— —结构分析方法,分析制度因素和结构因素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并提出政策建议。新制度经济学是以交易成本为中心,主要考察经济运行的制度基础,通过考察和分析产权关系,来合理地界定、变更和调整产权结构,以降低或消除经济运行中的交易费用,提高经济效率,改善资源配置。 3.福利经济学 福利经济学是法律经济学的思想渊源之一,它是现代西方经济学的一个支派,与制度经济学同产生与一个时期。福利经济学认为经济学就是要研究资源如何配置才是有效益的,也就是要促进社会福利的增加和最大化。该学派以意大利的经济学家帕累托,他提出“最适宜状态”概念来作为检验社会福利是否增值的标准。不过,他的思想存在极大的不足,后卡尔多和希克斯都提出新的效益原则。 (二)时代理论呼唤 20世纪20、30年代经济大危机,政府为了振兴经济,开始大规模干预经济活动,其主要手段就是通过法律进行干预。实际上就促使了人们把法律和经济结合起来,不过当时只有反托拉斯发之类的与经济活动有着直接关系的法律领域才有经济 学的介入。二战后,西方各主要国家都积极奉行全面干预社会经济的政策,法律内容涉及到越来越多的社会领域,对经济的影响也越来越大;而政府的干预并不总是富有成效,这促使了经济学与法学更紧密的联合。同时,美国的法律现实主义运动也是拖动法经济学诞生的原因之一。20世纪中期,芝加哥大学的大师们也促进了法经济学的发展。 (三)对时代呼唤的回应 随着社会经济和秩序发展的需要,法律和经济的联合更加紧密。不断地涌现出一批批专家学者,所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1.西蒙斯(HenrySimns),是1934年来到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虽然“他对形成法和经济学这门现代学科的思想发展起的作用很少,或根本没起什么作用”(科斯语),但他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设立法和经济学项目上起了关键的作用。西蒙斯在法学院教授的价格理论受到欢迎,并使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教员中应有一位经济学家的传统得到承认,西蒙斯迈出的一步有助于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法和经济学有可能取得成就,后来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西蒙斯纪念讲座的设立也证明了西蒙斯对法律经济学的客观影响。 2.迪雷科特,1946年在哈耶克的极力推荐下来到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与利维共同讲授反垄断课程,从那时起,法律中经济分析的优势最终在反垄断领域中被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明确认可。迪雷科特在法学院创建了法和经济学项目并创办了《法和经济学杂志》,并因此吸引来了法律经济学的另一位巨人—科斯。 3.科斯于1964年加人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在迪雷科特退休后不久,成为法和经济学项目的负责人。科斯受到1951年一个学生作者赫赛尔的一篇文章的启发写出了《联邦通讯委员会》一文,但由于其中对产权基本原理的讨论带有对庇古的攻击,而被芝加哥的经济学家所批判,于是发生了一个经济学上的经典故事,这个故事在斯蒂格勒的自传中有生动的描述,1961年的一个晚上,在迪雷科特家里进行了一场后来被称为“夜审科斯”的辩论,最后科斯让包括弗里得曼、斯蒂格勒、哈伯格、麦克奇、凯赛尔等在内的巧位芝加哥有名的经济学家全部缴械投降,这场胜利导致了西方经济学的一场革命,辩论会的直接产物《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于1961年10月发表于《法和经济学杂志》第三卷,标志着现代法经济学的诞生。 4.波斯纳,他和科斯一样自学经济学,并于969年加人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担任教授,1973年一部《法律经济学分析》给 浅析波斯纳的法律经济分析 梁媚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摘要]波斯纳是法律经济分析学的主要代表人物,集大成者,对法律经济学运动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本文在介绍法律经济学的理论渊源、代表人物及发展简史的前提下,接着主要论述了波斯纳与法律经济分析,最后在评议波斯纳的法律经济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法律经济学的研究与经济建设现状,展望法经济学在我国逐渐壮大。 [关键词]法律经济;波斯纳 91

校本教研的内容及形式

校本教研的内容及形式 内容摘要:新课程实施以来,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师,都面临着很多新的挑战,每一位参与新课程的教师都要改变教育观念,改变教学方式。进行教研制度的创新,建立与新体系相适应的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是实施新课程,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现实要求和紧迫任务。本文就“为什么要开展校本教研,什么是校本教研,如何开展校本教研”三个方面作一探讨。 关健词:教研现状校本教研概念校本教研要素校本教研形式 新课程实施以来,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师,都面临着很多新的挑战,每一位参与新课程的教师都要改变教育观念,改变教学方式。而这些观念与方式的改变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教师不断的学习与实践。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朱慕菊在《改进和加强教学研究工作深入推进新课程实验》中指出:将教学研究工作的重心下移到学校,形成与新课程相适应的“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教育部办公厅2000 年关于年义务教育新课程实验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中明确要求:积极推进以校为本教学研究制度的建设。进行教研制度的创新,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是实施新课程,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现实要求和紧迫任务。 一、为什么要开展校本教研 (一)教师专业发展现状的调查与分析 市教研室参照叶澜教授的《教师关注问卷》,在我市的部分学校对教师《我的关注》、《我的困惑》与《我的要求》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问卷附后),选择的学校有城区学校也有农村中心小学。通过统计分析,发现我市的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35%的教师还处在生存关注阶段,他们关注的是自己的教学能力,在同事、领导和家长中的印象等等,专业发展水平处于不成熟期。50%的教师更多关注新理念之下的课例设计,他们关注教材的编排,课的设计与研究,关心外在的评价,属于任务关注阶段,专业发展水平处于中等。15%的教师更多地关注学生,专业发展水平较高,渴望成为研究型教师。 在《我的困惑》部分,统计发现,大部分教师能对课堂教学进行反思,但仍有少部分教师由于没有反思的习惯,长期重复着日常教学,一遇到问题就不知所措,甚至有些教师对“教育问题”视而不见,习以为常。而发现问题的教师都希望得到上级教研部门或专业人士的引领,甚至甩手等待专家来解决。如:在与教师交流中,我们发现有几位教师反映小学数学课标教材中《解决问题的策略》这一部分内容偏

实用主义者的_必需之法则_评理查德_波斯纳_省略__并非自杀性协议_国家紧急状态

实用主义者的“必需之法则” ———评理查德?波斯纳的《并非自杀性协议: 国家紧急状态时期的宪法》 戚 建 刚 提 要|从理论方面而言,由于理查德?波斯纳以实用主义的政治哲学为指导,并运用经济学上的“成本—收益”的分析方法,因而他对“必需之法则”的阐述已经超越了传统的自由主义学者对“必需之法 则”的认识。从实践方面而言,理查德?波斯纳所提出的“必需之法则”为解释恐怖主义时代的诸如 行政机关所采取的“秘密的和超期的羁押”以及“电子监视”等措施是否具有正当性等敏感问题提 供了新的视角。 关键词|实用主义 必需之法则 中图分类号|D0 作者信息|男,1976年生,博士,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00084。 理查德?波斯纳(Richard A.P osner)是美国第七巡回区上诉法院的首席法官,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和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法律经济学高级主讲。在美国学术界,他以用实用主义的、经济学的方法分析极富争议的法律问题而著称。他的新著《并非自杀性协议:国家紧急状态时期的宪法》(Not A Suicide Pact: The Constitution in A Time o f National Emergency,Ox ford University Press,2006)出版后,立即在美国学术界引起轰动,来自各方的评论褒贬不一。批评者认为,这是他的实用主义贫困性的另一个佐证,他的观点是不切实际的,甚至是让人高度怀疑的。①他的极具煽动性的观点是为布什总统的独裁措施所作的最好的辩护。②赞成者则说,虽然一些读者可能不会同意波斯纳的观点,但这本书无疑为正在美国社会中展开的重大争论提供了独到的学术贡献。③ 《并非自杀性协议》是一本以实用主义的 611 ① ② ③Jarrod S tuard,Book Annotation:P osner,Richard A.,N ot A Suicide Pact:The C onstitution in A T ime of National Emergency,Journal o f International Law and Politics,V ol.39,2006,p.504. Daniel J.S olove,Book Review:N ot A Suicide Pact,http:ΠΠw w https://www.360docs.net/doc/f011660610.html,Π2006Π10Π17Πbook2 review2not2a2suicide2pactΠ. David C ole,The P overty of P osnerπs Pragmatism: Balancing Away Liberty A fter9Π11:N ot a Suicide Pact: The C onstitution in A T ime of National Emergency, Stanford Law Review,Vol.59,2007,pp.1735~1755. 书刊评介

教师专业成长的策略研究 开题报告

教师专业成长的策略研究开题报告在现代认知科学、信息科学等学科发展的推动下,教师的工作越来越成为高度复杂的创造性工作,成为具有自己独特职业特征的不可替代的专业活动,课题园本教研中教师专业成长的策略研究开题报告。“教师专业化” ___一种变化的概括和反映。它包括专业精神、专业能力和专业发展三个层次。教师专业化成长是指为教师创设和提供最佳的学习和成长环境,使得教师不断追求自身提高和专业发展的精神需要、创造(智慧)需要、学科知识需要、智能结构需要和教学能力需要,并通过自己的专业发展增强专业的不可替代性。 “园本”有三方面的含义:一是为了幼儿园,二是在幼儿园中,三是基于幼儿园。园本教研就是以示范幼儿园或中心幼儿园为研究基地,以教师为研究的主体,以教师在幼儿教育教学实践中遇到的真实问题为研究对象的研究。它既是一种制度也是一种研究方式。园本教研致力于解决我们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遇到的真实问题,或者幼儿园教学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惑,这些问题都是幼儿园或教师所面临的实实在在的问题,而不是外部强加的。这些问题的解决主要应该靠我们自己去探索、去发现、去研究、去实践。研究的主体是我们的教师,是教师对自己的教育实践进行反思,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过程。

(1)开展园本教研,教师有哪些能力亟待提高? (2)如何在园本教研中,提高教师的专业化程度? 《纲要》指出:“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教育活动的组织和实施过程是教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过程”,是“教师运用专业知识审视教育实践,发现、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其自我成长的重要途径”。《纲要》明确提出了教师应成为幼儿发展的促进者,并成为教育的研究者与不断充实、完善的自我成长者。其对教师角色的新要求意味着对幼儿教师素质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新挑战。新《纲要》的教育理念的贯彻实现关键在教师。能否对幼儿实施高素质的教育,促进幼儿生动、活泼、主动发展的关键在于教师的素质。而作为专业教育者,教师的素质首先体现在教师的专业素质上,教师的专业素养既是幼儿园教育品质的体现,又是幼儿园达成专业幼教目标的保证,所以基于教师专业素质发展需要的专业成长显得尤为关键和重要。 推行园本教研的初衷,在于让教师通过积极有效地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全面落实教改的目标,切实提高课程实施和教学实践的质量,并在这个过程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进行课程建设的能力。

美国学者波斯纳提出了教师成长的公式

美国学者波斯纳提出了教师成长的公式:教师的成长=经验+反思。如果没有反思,教师的教学就会仅仅是一种重复单调的工作,教师像工人,学生像产品千篇一律地生产出毫无创新的产品。所以创新型的教师就应该主动反思、勤于反思,并在反思中看到自己的长处,修改自己的短处,扬长避短,从而提高自己的教学效能。作为一名音乐教师,虽然音乐课并不涉及到升学考试,但作为素质教育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音乐课的质量,也是极为重要的。因此,音乐教师也应该学会反思、善于反思。 11月2日至6日是我在开封听课学习的日子,这是我参加工作9年来,第一次外出参加这么大型的教学观摩活动,所以特别珍惜这次学习机会,下面我将本次听课的所感、所悟与其他教师共勉。 本次活动一共观摩了23节课及音乐专家吴斌教授的讲座。23节课每节都有每节课的优点,都有值得学习探讨的地方。本次活动,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课堂不是车间的流水线,一成不变。同样的教学方式方法,面对几十名学生可能有几十种不同的反应。因此,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需要教师不断地调整教学的方式方法,不断验证在备课时设计的反思,对症下药。(在本次听课时有大部分教师的教学环节与事先的教学设计不符。)课堂教学是一门遗憾的艺术,再好的教学也总有它不足的地方,有待于进一步改进,进一步优化。因此,在课堂上发生的种种“意外”,就可以成为很好的反思材料,提供教师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进行探索。 例如:赵薇娜老师所授二年级欣赏《单簧管波尔卡》一课,教师针对学生年龄小,好奇心强,同时活泼好动,思考问题大多以形象思维占

主导地位的特点,所以在教学方式上用音乐图谱帮助学生了解乐曲各主题的特点、亲自为学生表演波尔卡比较形象直观;从图谱中找音乐节奏富有趣味性;师生互动律动表演,增强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性。本节课教师始终围绕音乐作品,通过各个教学环节,激趣、感悟、创造、表现等教学方法与手段,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学习音乐的积极性和表现欲。教学环节环环相扣,由浅入深,教师引导学生始终用音响来判断、用听觉来感受。课堂上即注重了学生的情感体验,也落实了双基,是一节成功的让我受益非浅的音乐课。 李娜老师所授四年级《我的愿望》一课,呈现了小学中年级二声部合唱歌曲综合课一节很好的课例。这节课教师通过对二声部音准及节奏的学习,使学生初步达到声部的和谐、音色的统一、音量的均衡,让学生感受和声的美,体会声部间的相互配合。在课的结束部分教师设置的展示部分过于华丽,给人画蛇添足不真实的感觉。但本节课是一节非常扎实比较成功的课,让我受到很大的启发,也给我今后的教学提供了一个更大的空间。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自我反思,很多都是建筑在自身的基础上,而许多事情还是旁观者清。所以,多观摩分析其他教师的课,学习他们的教学理念、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等等。假如我上同样内容的课,会有什么不同,什么相同,我从中得到了哪些启发等等就是一种进步。在本次观摩课中,教师善于利用自己的特长,比如器乐、声乐、舞蹈等,这些也可以作为自己的借鉴,看看别人是如何来利用的,思考自己在今后的教学中如何有效的利用。

美国著名学者波斯纳

美国著名学者波斯纳(Posner)提出教师成长的公式:成长=经验+反思。新课程教学呼唤教师从单纯的知识传递者走向研究者、反思者,也就要求新时期的教师不仅专业学识要较为丰富,而且还善于对教学问题进行研究和反思。那么,什么是教学反思?什么是物理教学反思?物理教学反思对于教师的专业发展必要性?我们物理教师又如何进行教学反思?试做些初步探讨。 所谓教学反思,就是教师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种行为,是教师对教学行为和教学活动进行批判的、有意识的分析与再认证的过程。而高中物理教学反思就是一种以追求物理教学实践合理性为目的,在教学实践过程中不断发现、思考、解决问题,对教学行为和教学活动进行批判的、有意识的分析与再认证的过程。 一、教学反思的必要性 1、教学反思是新课程改革的必然要求 新课程是以新课程标准和教材为外在表现形式,以课堂教学改革为核心,以教师角色和师生关系的重构为手段,涵盖学校生活各方面的一次整体性变革,这种变革使得教育实践中的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不确定因素更多,在这充满变数的课程背景下,物理教学又是一种创造性的教学实践,需要不断的教学反思,才能够适应新一轮教学改革的新要求,需要教师在“灵魂深处闹革命”。可以说新课程改革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对教学活动的反思质量。 2、教学反思是教师专业成长和自我发展的需要 教学反思是一种有益思维活动和再学习活动,物理教师的成长过程离不开教学反思这一重要环节。美国心理学家波斯纳提出,“教师成长=经验反思”。教师的专业成长的关键在于用心去达成。加强教学反思,有助于物理教师的教学活动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 3、教学反思是获得课堂教学实践性知识的需要 如何灵活驾驭复杂的课堂教学,这类知识无法通过他人的给予获得。只有通过教师亲身教学实践活动的体验,通过行动中的反思和训练才能获得。新教材大大增加了物理教师实践创新的空间,同时也增加了课堂教学的不确定和不可预测的因素,需要教师在实践的情境中不断体验、反思和感悟,才能灵活应对课堂教学的复杂情境,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和教学策略。 二、新课程下高中物理教师进行教学反思可从理论和专业基础方面,教学基本策略方面进行 1、对理论和专业基础方面的反思 物理老师要进行教学反思,固然依赖于自身在教学实践中不断积累起来的经验,但是仅仅行停留在经验的认识上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教学是一种复杂的社会活动,对教学行为的反思需要以一定物理知识的教学理论和专业学识为基础。 1)、转变物理教学理念。 教学理念是教学行为的理论支点。新课程背景下,物理教师应该经常反思自己或他人的教学行为,及时更新教学理念。新的教学理念认为,课程是教师、学生、教材、环境四个因素的整合。教学是一种对话、一种沟通、一种合作共建,而这样的教学所蕴涵的课堂文化,有着鲜明的和谐、民主、平等特色。那么,在教学中如何体现新的教学理念呢?即在教与学

浙大开题报告

本开题报告的修改意见: 1.建议不以中外学者人名划分类型,而以主要观点划分 2.要阐明中外学者对公共危机类型的划分有何不同,原因何在? 公共危机的类型学分析 开题报告 行政管理xxx 3040222008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当今世界,危机的爆发频率急剧上升,诱发因素日益多元化,影响领域愈加广泛,一个 国家是否具备现代意义上的危机管理能力,能否应对危机,不仅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更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将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广泛而持续的影响。美国前国 防部长罗伯特·s·麦克纳马拉曾说:“今后的战争可能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将是危机管理。” 随着科技的突飞猛进和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政府管理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呈现出复杂性、非 线性和不确定性的特征,政府管理的危机也日益彰显。 一方面,危机事件在表现形式上日益呈现多样化,波及的范围明显扩大,无论是政治领 域、经济领域还是文化领域,危机都时有发生,而且危机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对社会政治 经济秩序的破坏程度都显示出上升趋势。另外,危机产生的原因也变的越来越难以确定,各 种因素交错,其维度和层次也越来越复杂。有学者给世人敲响警钟:在21世纪,人们面临的 威胁将来自恐怖主义、自然灾害、信息安全、生化灾难等等。 另一方面,由于危机发生的意外性与爆发性,使得政府做出反应的时间十分有限,因此 危机管理决策的选择与实施便必然具有紧迫性和非常性。从公共危机管理的角度来看,危机 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决策形势,在此形势下,国家的根本利益受到威胁,需要国家的管理者迅 速做出反应,选择正确的决策并有效地实施。 危机性事件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概念,如果不能对其加以分类,就无法研究危机性事件发 生的具体过程及对其进行具体分析,也就无法就其管理提出具有指导意义的结构性说明。因 此,通过分析研究危机发生的类型,对于认识探索危机发生的规律、诱因,寻找危机管理的 有效方法与途径,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危机管理政策,提高政府应对各种不同危机事件的反应 速度,缩短决策时间,完善政府危机管理体系,是十分必要的。 二、国内外研究概况: 1、危机研究的发展概况 任何理论都是关照现实的结果,历史与现实中数量如此之多、影响如此之大的危机催生 了危机研究,从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危机研究共经历了两次发展高潮,形成了不同的 危机理论、范式。早期西方学术界对危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自然灾害上,18世纪至19世纪, 危机研究逐渐被引入政治领域,而现代危机研究理论则发端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具 体时间可以界定为20世纪60年代。 针对1962年发生的古巴导弹危机的研究,可以说是当代国外危机研究理论兴起的重要标 志,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时任院长的艾理森(g.allison)据此写出的《决策的本质》(the essence of decision)一书,被认为是“一本危机 管理的经典之作”(台湾学者徐立德语)。70年代初的“水门事件”,以及美国黑人民权 运动、反越战运动、欧洲学生运动等危机的相继爆发,促使西方学术界在危机问题的研究上 出现了第一次高潮,危机研究理论在国际学术领域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出现,受到各国政府 的重视,并纷纷设立专门的研究机构,对各类历史危机事件进行总结,结合社会科学中的社 会冲突理论、心理学中的认知失调理论、经济学里的发展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等从不同角度 深入分析,为完善今后的危机研究体系提供了理论指导。 20世纪80年代,面对不确定的、急剧变化的商务环境,企业开始重视对于危机的研究,

如何准备开题报告

如何准备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 刘文静 2008年5月18日 毕业论文设置开题报告程序,目的是通过学生的报告,让导师组相信两个事实:第一,论文有一个值得研究的选题;第二,作者为写这个题目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为了证明以上两个事实,作者需要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选题、文献收集和综述、确定研究方法和写作思路、拟定写作提纲、界定核心概念和预期本文的贡献等工作。以下分别讨论。 一、硕士论文的选题 (一)选题的大方向 论文的“论”,实质上是“设问”,即作者自己设定问题,然后通过规定的形式来回答问题。因此,论文必须有一个主题,就是这篇文章要回答什么样的一个“问题”。 1、论文的主题可以是一个尚无定论的“问题” 例如,《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和解制度,但实践中被告往往以要求原告撤诉为前提而改变被诉行政行为,达成事实上的和解。论述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就可以成为论文的选题。 2、论文的主题也可以是对一个现行制度或者一项较有影响的理论的挑战 例如,《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归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规定”。有的学者据此而断言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论述行政诉讼中不存在“举证责任倒置”,包括具体分析行政诉讼中原告和被告各自承担那些举证责任,都可以成为论文选题。 3、已有定论、没有争议的话题,不能成为论文的选题 例如,《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论述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收集证据,就不能成为

论文选题;相反,如果想论证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收集证据,则可以成为论文选题。 当然,常识性原则也不能成为论文的选题。例如,不能以“依法行政”作为学位论文题目。 (二)论文的选题要尽可能的明确、具体 1、避免选择过于宏观的题目 例如不能选《论行政许可的依法实施》作为论文题目。因为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制度所包含的内容太多了,你打算把《行政许可法》的全部内容论述一遍吗?这个工作更适合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后、生效前,由参与立法者向行政机关作报告,而不适合作学位论文——因为没有针对性。 2、小题大做容易出彩 例如,《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就比《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更有针对性,因为前者将“商业秘密保护”的讨论限定在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范围内,而后者是对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一般讨论,可以覆盖的范围要大得多。 3、新问题或者新方法更吸引读者 无论是新颁布的法律中有不够明确的问题,还是现行法律在实施中遭遇新的问题,都属于值得研究“新问题”。例如公务员的薪金和福利待遇是否应当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并没有现成的答案;《论公务员薪酬的公开》作为论文题目,就有一定的新颖性。 另外,一个老问题用新的方法去研究,也是有价值的。例如用制度经济学的方法来论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合理性,开辟了一条新的研究思路,就有学术价值。 二、文献收集和综述 社会科学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必须是在现有科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不能闭门造车,自说自话。这就需要研究者对与本论文相关的已有成果有足够的了解。只有弄清楚别人研究了哪些问题,采用了哪些方法,得出了哪些结论,才能使自己的研究站在更高的起点上,也才能避免重复劳动,以及避免抄袭嫌疑。

法律经济学分析的方法论研究

苏州大学 研究生作业(论文)封面作业题目:法律经济学分析的方法论研究 课程名称: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上课时间:周五下午6——9课(13周——16周)任课教师姓名:戚福康 研究生姓名:徐轶 学号:20124211004 年级:研一 专业:法学(法律史) 学院任课教师评分:

法律经济学分析的方法论研究摘要:法律经济学的主要方法论特征是将经济学、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应用于法学研究。它一方面可以使法律制度的效率得到较大的改善,另一方面则具有唯效率是图的片面性,后者集中地体现在作为其主要理论框架的科斯定理上。充分发挥法律经济学的方法论优势并克服其局限性,一条重要的出路就在于实现法律分析之“自由哲学”维度与经济学维度的视界融合,从而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关键词:制度经济学; 法律经济学 目前,我国法学研究中轻视对方法论的研究,而笔者认为方法论的研究对我国法学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把方法论的本质视为特定世界观支配下的一套方法体系在特定研究对象上的应用,那么从方法论角度考察西方法律思想史,就不难看出每种法学流派的产生,只不过是不同的方法论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所以说,每个流派之间及流派内的分歧,也根于方法论的分歧。 法律经济学即法律的经济分析,其主要的方法论特征即在于将经济学、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应用于法学研究。作为其主要理论渊源的新制度经济学揭示了传统新古典经济学关于制度既定、完全理性及完备信息等诸多假设的非现实性,并对此作出了重大的修正(1)。 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来看,经济学应当在上述约束条件下研究制度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因为制度因素是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对经济增长起决定作用的是制度性因素而非技术性因素”。新制度经济学还从方法论上有效地沟通了法学和经济学。法学和经济学在研究对象和价值观上具有相当的共通性。法律权利其实就是资源的法律形式,法学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法律如何以其特有的权利义务结构公正地配置资源。所有法律活动,包括一切立法和司法活动乃至整个法律制度,事实上都起着分配稀缺资源的作用。在稀缺资源配置的问题上,法学和经济学在本质上是互补和一致的。此外,在分析方法上,经济学还提供了一套分析包括法律行为在内的所有人类行为的相对完整的框架。不管人们面临的是市场还是非市场, 只要人们是理性的, 这些方法就可以用。经济分析的基本假定是,法律是理性的,因而可用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和分析框架予以研究。基本的经济概念对于理解和解释法律同样是基本的和必要的。当然,它并不充分,经济理性并“不是复杂的理论结构可以立诸其上的牢固基础”(2)。经济分析法律学派的出现及发展壮大,充分向我们展示了方法对于研究法学问题的重要性。法律的经济分析的历史告诉我们,用经济学的理论研究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一直可以追溯到贝卡利亚、边沁、斯密、马克思、瓦格纳,还有20世纪初美国制度经济学中最著名的代表人物康芒斯(3)制度主义法律经济学中的代表人物康芒斯明确拒绝传统经济学中所坚持的

美国心理学家波斯纳的研究表明,如果一位教师仅仅满足于

美国心理学家波斯纳的研究表明,“如果一位教师仅仅满足于获得的经验而不对经验进行深入的思考,那么,即使是有 20 年的教学经验,也只是一年工作的 20 次重复,除非善于从经验反思中吸取教益,否则就不可能有什么改进,永远只能停留在一个新手型教师的水准上。”因而,他提出了“教师成长=经验+反思”的著名论断。我非常赞同这位学者的观点,通俗点说,如果只是日复一日的机械教学,没有反思总结进步提高,等同于小驴拉磨原地转圈,误人子弟,贻害无穷。 ------学员:周明智 研修日志:提交数 551 评论数42 班级推荐数9 我的教学故事:提交数103 评论数21 班级推荐数 5 作业:提交数 241评论数8 班级推荐数 5 论坛研讨:发帖数1045 回帖数1793 精华贴数0 教学设计与反思:提交数83 评论数 5 班级推荐数 1 班级学习简报:发布数 0 评论数 0 学员数: 93

请网上学习时间为0,以及没有提交任何形式的网上学习任务(如作业、研修日志、教学设计与反思和参与班级研讨等)的学员抓紧时间进行网上学习,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 标题:初中数学重点内容作业 内容: 通过具体课例分析函数教学中出现的一种误区,提升对函数教学整体性和连贯性的认识,谈谈你有什么好的方法避免走入这种误区。 作业要求: 1.字数要求:不少于300字。 2.作业内容如出现雷同,视为无效作业,成绩为“0”分。 函数教学中出现的误区我是这样做的 提交者:杨存红 (提交时间: 2011-11-25 19:39:22)

函数的学习对于初中学生来说却是个难点,作为数学教师来说也是个难讲的一个环节。很多教师教学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误区,从而影响了教学质量的提高。一次函数是函数部分的基础,老师上课讲的时候,学生能听得懂,但是一到做题、考试就显得无所是从,尤其是遇到综合类型的函数题时,解题不全面或根本就无从下手的现象时有发生。 结合我在上一次函数图象及其性质的课程当中,针对学生所反映出来的问题谈谈我的一些看法。 在讲解一次函数的图象及其性质时,我首先让学生在同一直角坐标系中画出下列函数的图象:(1)y=2x+2(2)y=2x-3(3)y=-x-1;(4)y=-x+1。 然后由学生由图象归纳出:(1)一次函数的图象是一条直线;(2)一次函数y=kx+b的性质:k>0,y随x的增大而增大;k<0,y随x的增大而减小。 接着根据图象所在的象限得出:当(1)k>0,b>0时,图象经过一、二、三象限,(2)k>0, b<0时,图象经过一、三、四象限;(3)k<0, b>0时,经过一、二、四象限图象;(4)k<0, b<0时,经过二、三、四象限。 一节课结束后,学生对图象的性质难以理解记会。自己也感觉不理想。 我到另一个班上课时,我把备课重新做了调整。 在上课时先复习正比例函数图象性质,让学生在同一直角坐标系中画出下列函数的图象:(1)y=2x,(2)y=2x+2,(3)y=2x-3。 结合图象讲解正比例函数y=kx与一次函数y=kx+b的图象性质之间的联系以及区别。从而得出一次函数y=kx+b当k>0时的图象性质,进而类推出k<0的

法律的经济分析

律的经济分析方法之所以独树一帜,主要在于三个特征:首先,它重视假设模型的应用和关注理论的经验检验,其次,在描述性分析中,我们假定行为人是理性的,比起其他分析方法,这一点被提高到更加重要的程度,最后,在规范分析中,社会分析的衡量是明确的。而在其他分析家对于他们所研究的标准常常是模棱两可的或干脆避而不谈。

产权正当性在提高社会福利所受的影响因素:首先是对工作的激励,其次是对维护和提高财产价值的激励,再次,财产权促进了财产的有收益转让,最后,财产权的界定可以避免纠纷。 3. 当的谨慎(善良管理人):一个具有普遍谨慎与理性的人在给定的情况下应当尽到的谨慎注意的程度。 4. 果适当的谨慎等于社会最优水平,有两个理由可以说明为什么侵害者必然会选择按照适当的谨慎行为。首先,侵害者明显不会按照高于适当的标准行为,因

此他们采取更低的适当的谨慎措施就可以逃脱责任。按照更高的谨慎程度行为对侵害者是没有好处的,而且会增加成本。其次,如果适当的谨慎是社会最优水平的话,侵害者不会愿意按照低于适当的谨慎标准行为,因为如果这样做,他们将面临承担责任的风险,此时,他们的预期成本等于社会总成本。所以,侵害者会选择他们的谨慎程度以最小化社会总成本。但是,反过来这意味着他们希望提高他们的谨慎程度以达到社会最优的标准——按照假设,这正好等于适当的谨慎程度标准,从而使他们能够完全避免承担责任。 5.

害者的最优行为可以通过两个步骤确定:首先找到使侵害人从某种活动所导致的总事故成本的谨慎程度;然后,只要侵害者在从事下一次活动时得到的边际效应超过社会总成本的增加量,那么就会增加活动水平。 6. 严格责任下,侵害者的效用,减去了他们的谨慎成本和预期责任的净收益,将等于社会总福利,因为他将为他所引起的事故损失买单,自然将享有从事该活动的收益和承担谨慎的成本。因此,侵害者将按照最大化社会福利的方式行为,所以他们将选择最优的谨慎程度和最优的活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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