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问题研究_毛奉君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问题研究_毛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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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金融监管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金融业在各国国民经济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日渐现,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高效稳健运行,各国都相应地加强了金融监管力度,使本国经济能健康稳步发展。中国加入WTO后,应当从当前金融业发展现状和监管实践出发,借鉴国外先进金融监管理念,与时俱进,提高我国金融监管水平,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模式。 金融监管是指金融监管机关通过制定市场准入、风险监管和市场退出等标准,对金融机构的经营进行干预,确保金融机构的安全稳健运行。 一、我国现阶段金融监管方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的金融业监管相对滞后,传统的合规性监管和事后监管,已严重扼制了我国金融业创新和发展的有效空间,直接影响着我国金融业整体效率的提高。金融监管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分业监管方式,一种是集中监管方式。金融监管内容:1、制定有关的金融政策、法规,作为全国金融活动的准则和中央银行进行金融管理的依据手段:2、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统筹各种金融机构的从目前我国金融监管的方式和内容来看,设置,负责审查、批准金融机构的设置、撤销、合并,办理各类金融机构的注册、登记和颁发营业执照的手续;3、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从目前我国金融监管的方式和内容来年,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分业监管和多元化监管,对金融监管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从1998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三足鼎立”,分别对银行业(包括信托投资公司和城乡信用社)、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进行监管,中国人民银行有履行中央银行职责,制定和货币政策及提供相关金融服务的同时,由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监管办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同时对银行进行监管。这种严格的分业监管和多元化监管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一是限制了金融业务发展和创新的空间,不符合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二是严格的分业监管和多元化监管往往造成监管效率低下,内耗成本和协调成本较高,还容易造成监管重复或监管向缺位。三是随着我国加入W T O后,外资金融机构将大量涌入,为适应全球化经营的需要,这些机构往往会绕过管制从事混业经营,这对我国目前的监管方式将是严峻的考验。 (二)金融监管的重心和层面存在缺陷,监管成效不甚理想。长期以来,我国金融监管偏重于对金融机构经营的合规性检查,并没有将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作为监管重心,对金融机构潜在的资产风险重视也不够。由于当前我国金融机构尚未建立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再加上非对称交易信息的存在,金融监管当局不得不努力弥补所有者(委托人)监管缺位所留下的“真空”,忙于外部监管,将监管重心集中在金融机构的规范经营和规范操作上,以防范金融机构内部人控制和经营者的道德风险所引发的金融风险,从而导致各监管当局疲于奔命却收效甚微。 (三)金融监管立法滞后,金融法律框架有待进一步完善。首先,当前我国金融立法在某些重要领域还是空白,尤其是随着

浅谈我国金融监管问题

浅谈我国金融监管问题 摘要: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自由化的趋势锐不可挡,金融创新层出不穷。 各国银行业越来越深切地认识到,以往的监管措施、监管力度及银行本身的信用 风险管理水平很难再适应银行所面临的日益复杂的风险环境。尤其是全球性金融 危机等一系列重大的金融风险事件更加深了各国银行对信用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 题的反思。越来越多的研究开始关金融市场中普便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是造成信用 风险的直接因素,当前我国金融监管理念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关键词:金融监管理念金融监管框架金融创新 0 引言 为了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更好地发挥金融监管对金融发展的促进作用,如 何树立正确的金融监管理念并有效地指导金融监管实践活动成为目前一个亟待研 究的问题. 金融监管理念必须从传统的控制风险转变到隔离风险上来,建立并完 善对金融机构的效益监管,创新监管的手段和方法,最后建立适应现代金融监管 理念的新型金融监管。 1 当前我国金融监管情况分析 1.1 行政管理色彩浓厚,监管效益和监管成本不对称一是金融监管依然存在 行政性管理色彩。二是“重监管,轻效益”的观念根深蒂固,监管效益与监管成本 不对称。三是“重常规性监管,轻创新监管”的思想亟待改变。目前的金融监管是 一种对前期业已出现的问题进行控制和监督,而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没有 制定前瞻性的监管制度。存有求稳怕新的思想,不利于金融业的发展。 1.2 金融监管力度不够由于各种原因,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章金融机 构人员,还不能严格依法处理,监管工作中有法不依、有法难依,执法不严、违 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降低了金融监管的严肃性和中央银行的监管权威。 1.3 金融监管体系不健全我国目前的金融法律体系与市场经济体制、金融改 革和发展、现代金融监管理念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一是部分金融法律法规 与现实情况不符,造成金融监管的法律基础不规范。二是金融法律法规不系统。 各种地方性法规、各金融机构系统内制定的各种制度规定较多,庞杂而不系统, 但多数又都具有法律效力,在监管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对某一问题认识上的不同 而产生定性上的争议。三是相对于金融业务创新的趋势,对新的金融业务的立法 管理滞后,监管的法律依据不足。四是目前国内各项金融法律法规与世界上其他 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还不能有效地衔接起来,在已经加入WTO的新的环境下, 做好与WTO组织各国金融法律法规的衔接工作显得尤为必要。五是有效监管的 基础还没有建立起来,缺乏社会联合防范机制。 2 金融监管理念创新的建议与思考 2.1 树立由控制风险向隔离风险转变的监管理念一是对问题机构在其破坏金 融体系前实行隔离;二是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迅速、稳定地获得相关信息,确保在金融风险积累前采取相应的措施;三是即时清算,减少支付时滞带来的负 面影响。注意运用新的思路和方法加强金融监管,允许所有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 进入金融产业,按市场原则引入竞争。 2.2 树立并完善对金融机构效益监管的理念新型监管理念中最关键的是,要 规避金融企业现行会计核算制度的缺陷,真正建立客观真实地反映金融企业业务 经营全过程的会计核算制度,其核心则在于建立一套科学的会计核算指标。效益 监管的核心是金融企业经营成果综合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体系的设立,而其中心

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披露指引

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披露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市场约束,规范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的信息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下列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本指引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一)上一年度被巴塞尔委员会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商业银行; (二)上一年年末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为1.6万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商业银行。 第四条全球系统重要性是指商业银行由于在全球金融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承担关键功能,其破产、倒闭可能会对全球金融体系和经济活动造成损害的程度。 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是指巴塞尔委员会用于评估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的指标。 第五条本指引规定为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信息披露银行可以自行披露更多信息。 第六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对本指引所规定的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的信息披露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七条信息披露银行应当按照本指引规定,披露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金融机构间资产、金融机构间负债、发行证券和其他融资工具、通过支付系统或代理行结算的支付额、托管资产、有价证券承销额、场外衍生产品名义本金、交易类和可供出售证券、第三层次资产、跨境债权和跨境负债等12个指标。 第八条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是指作为杠杆率分母的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和调整后的表外项目余额之和,按照《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规定的口径计算。 第九条金融机构间资产是指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交易形成的资产余额。 第十条金融机构间负债是指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交易形成的负债余额。 第十一条发行证券和其他融资工具是指商业银行通过金融市场发行的债券、股票和其他融资工具余额。 第十二条通过支付系统或代理行结算的支付额是指商业银行作为支付系统成员,通过国内外大额支付系统或代理行结算的上一年度支付总额。 第十三条托管资产是指商业银行托管的资产余额。 第十四条有价证券承销额是指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在境内外承销的债券、股票等各类有价证券总额。 第十五条场外衍生产品名义本金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场外交易的金融衍

我国金融监管的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摘要 银行作为一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它的安全关系到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乃至整个国家经济的安全与稳定。随着中国金融深化程度不断加深,银行混业经营趋势也日益明显,银行风险程度也日益加大,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管模式,充分发挥银行业在金融深化和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使其支撑中国经济平稳快速地向前发展、有效的控制和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已经成为理论界关注的焦点。2007年爆发的美国次贷危机迅速演变为全球性金融危机,全球的银行都面临着严峻挑战。我国银行也存在着容易引发危机的种种风险隐患。为了避免累积金融风险,引导银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国银行监管模式和加大银行监管力度势在必行。 针对这种情况,本文以经济全球化和中国金融深化为背景,以银行监管模式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中国银行业监管现状及其存在问题的分析,最后得出中国银行业监管模式的选择路径和形式。 关键词:金融监管体系;银行监管;完善

Banking supervision mode after the crisis era development research Abstract Banks, as the core of a country's financial system, the safety of his relationship to the security of the entire financial system, and even the entire national economic security and stability. With the deepening of China's financial deepening, banks Mixed trend is increasingly evident, the banks are also increasingly greater degree of risk, how to establish an effective regulatory model, give full play to the banking industry in financial deepening and the central role of the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so that Its support of China's economy forward stable and rapid development of effectiv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of financial risks and maintain the security of the financial system has become the focus of attention theory. 2007 outbreak of the U.S. subprime mortgage crisis quickly evolved into a global financial crisis, the world's banks are facing serious challenges. China's banking crisis, there are also apt to cause all sorts of potential risks. To avoid the accumulation of financial risks, and guid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banking sector, further improve our supervision of banks and increase bank supervision is imperative. For this situation, the economic globalization and China's financial deepening as the background and supervision of banks.As the research object, through the 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Status and Problems of the analysis, and finally come to post-crisis era of China's banking regulator mode select the path and form. Key words: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 supervision; perfect

强化金融监管的几点思考

强化金融监管的几点思考 金融监管薄弱是酿成金融风险的重要原因。如何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金融监管要防患于未然,具有前瞻性、预见性 金融机构自身为了追求利润最大的经营目标,在经营过程中内在地存在一种冲动性和对市场的投机性,尤其在出现了一定的亏损以后,易于产生道德风险行为。基于这一客观事实,需要监管当局对其经营全过程进行周密的监管,并应根据其金融改革、发展和创新的进程对其监管的内容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预见性。金融监管当局要根据审慎监管的原则,提前发现问题,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风险的出现。为此要做好三件事:一是按照审慎会计制度原则,实实在在地弄清楚银行的净资产;二是制定一套以审慎会计原则为基础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对我国金融机构进行预警分析;三是对已经资不抵债,流动性出现问题的银行及早采取救助措施。 二、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是监管部门的主要监管手段 从目前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看,表现为重现场检查、轻非现场检查的倾向。当然,从过去的历史看,现场检查具有发现问题直接、解决问题快捷的特点,在我国中央银行的监管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今后随着金融深化及内外资金机构的增加和会计财务报表真实性、准确性的提高,非现场检查将愈加显示出必要性与重要作用。 由于非现场监管具有覆盖面宽、连续性强的特点,所以建立健全完善的非现场监管体系有利于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和对现场检查的重

点提出参考意见;有利于信息的收集并对金融机构潜在问题提出预测、预警;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报表、财务制度的完善,进而促进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另外,通过非现场检查收集到的数据反馈给地方政府和综合经济部门,对其经济决策发挥重要作用。 三、建立合规性检查和风险性监管相结合,以风险性监管为主导的监管体系 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风险监管构成一国对金融机构监管体系的主体,而我国当前对金融机构的监管由于监管水平不高,风险衡量标准尚不科学,大多还停留在合规性监管阶段,这种状况与不断深化的金融改革以及即将加入WTO是极不适应的。 所以,加强以预防为主的风险性监管是十分重要的。这就要求金融监管部门一是要参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逐步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风险监管指标体系;二是加强建立健全风险监管的法律体系;三是加强监管队伍的素质教育,提高依法监管水平。 四、行业自律与金融监管 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进行金融监管是世界各国和地区普遍采用的形式,并且对行业的成长发生很大的作用。如香港银行公会、美国的基金联合会、台湾证券投资顾问商业同业公会等均属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就我国金融机构而言,目前金融公会组织尚不健全,即使名誉上存在公会组织也是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银行公会的建立和健全,在行业内发挥自律作用可以大大减少国家在金融监督与矫正方面的成本,减轻宏观调控的压力,不仅有利于商业银行自身发展,

浅谈我国金融市场监管中问题分析及措施

宁波大红鹰学院 大作业 题目:浅析我国金融市场监管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所在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业财务管理 班级11财管402(本) 学号1131061450 姓名朱懿 2013年6月20日

浅析我国金融市场监管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班级:11财管402 姓名:朱懿学号:1131061450【摘要】:金融市场监管一般是指国家根据有关金融市场的政策法规,规范金融市场交易行为,以达到引导金融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稳定发展的目的。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作为金融活动载体的金融市场,对于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理论和实践都证明,缺乏监督和管理的金融市场不仅效率十分低下,而且可能酿成金融和经济危机,对国民经济产生严重的破坏。近年来爆发的一系列金融危机,提醒我们要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使经济健康和快速的发展。本文通过我国金融市场监管中问题的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我国金融体制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金融监管存在问题措施分析 一、我国金融市场监管体制发展简要历程 (一)、我国早期金融市场的发展 中国明朝时出现资本主义萌芽,但发展比较缓慢。 (二)、我国近代金融市场的发展 1897 年,中国创办自己的第一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辛亥革命以后,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银行逐步成为金融业的主体,钱庄、票号等相应退居次要地位,并逐步衰落。可以说辛亥革命后,中国银行业与证券业的发展真正开启了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大门。 (三)、改革开放以来的金融市场 1979年10月开始恢复金融、重构金融组织体系的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完全摆脱具体银行业务、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标志着我国中央银行体制的正式建立。票据承兑贴现市场的初步形成;同业拆借市场的形成发展。1993年我国已基本建立起一套间接宏观调控机制手段。1983年,工商银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实现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分离,从而使人民银行集金融监管、货币政策、商业银行职能于一身的金融管理体制宣告结束,现代金融监管模式初步成形。当时,人民银行作为超级中央银行既负责货币政策制定又负责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监督。这时的专业银行虽然对银行经营业

大而不倒和系统重要性机构监管

大而不倒和系统重要性机构监管 国内金融危机爆发后,华尔街成为众矢之的,银行家被当做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民众对大型金融机构的仇视心理直接导致了席卷全球的占领华尔街运动。时过境迁,人们对大型金融机构及其高管的愤怒已有稍许平息,对大型金融机构带来的问题及应对思路也有了更多理性的思考和建设性的意见。与此同时,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大力倡导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也已基本定型。那么,这一系列针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改革安排是否能够真正发挥作用,给危机前失去约束的大型金融机构重新套上缰绳,使其不再给金融体系稳定和金融安全带来致命的威胁呢?这里,我们将从探讨“大而不倒”的内涵入手,分析“大而不倒”带来的危害、给金融安全带来的挑战,阐述监管改革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以及未来面临的挑战。 “大而不倒”与系统重要性 民众对大型金融机构的愤怒来源于危机过程中其寄生虫式的行为方式:一方面接受纳税人承担的巨额政府救助;另一方面却继续享受高薪酬和高分红。而造成这一极度不公平现状的根源在于“大而不倒”。“大而不倒”是一个列举式概念,这个名词的重心是“不倒”,“大”是“不倒”的原因之一,但不是全部原因。如果我们用一个更准确的名词来替代它,应是“由于具有系统重要性而不倒”,但这个词实在太复杂、太拗口了,所以大部分人还是会使用“大而不倒”这个词。“大而不倒”意味着,一家金融机构具有的系统重要性,决定了如任其倒闭将引发严重的系统性危机,因此政府必将选择救助而不是任其倒闭。此时,“大而不倒”的金融机构股东和高管不会由于经营不善而被清理出局,原有的债权、股权及薪酬合约继续有效,这时就会出现一边接受救助,一边领取高额薪酬和分红的怪现象。 正是由于系统重要性的存在,才有了“大而不倒”问题,产生系统重要性的渠道至少有三个:一是规模太大而不倒;二是关联程度太高而不倒;三是无可替代而不倒。后两个渠道产生的系统重要性在本轮危机中出现的更为明显。20XX 年9月,时任美国财长鲍尔森最终选择让投行雷曼破产,而对美国国际集团(AIG)实施了紧急救助,并不是因为AIG的规模比雷曼更大,而是AIG与整个金融体系的关联度更高, AIG持有的信用违约保险合同(CDS)规模过大,任其破产将导致CDS 市场的全面崩溃,并将大部分美国金融机构拖下水。同理,被称为“两房”的房利美和房地美早就失去了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但却能依靠巨额政府救助支撑,就

我国金融风险管理问题研究 (2)

学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学院:金融学院 专业:国际金融 作者:付家琦 导师:周华 学号:33 班级:07级国际金融(2)班我国金融风险管理问题研究

提要 本篇论文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根据本学期所学内容,阐述本人对金融风险的理解。从不同角度对金融风险的定义进行介绍,从三个方面介绍金融风险的特质,并分六点分析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 第二部分,进行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策略探究。以我国商业银行为例,首先分析了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并分别对这些风险提出了管理策略,进而具体阐述了如何加强和促进对商业银行资本金管理,并推广到其他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策略。 第三部分,进行国家金融风险管理策略探究。根据所学知识,从五个方面对国家金融风险管理问题提出建议。 引言 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银行业面临巨大的信用风险。主要由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倒闭、充足、改制以及部分企业缺少信用等原因,使得银行难以收回贷款。在随后20世纪90年代末到21世纪初,银行为了避免这样的信用风险,转向大量购买国债。到目前为止,中国银行部门持有的国债高达万亿元人民币以上。2004年,由于石油和初级产品的价格上升,以及预期利率上升使得国债价格下降,银行蒙受利率风险带来的损失高达上千亿元人民币。金融风险几乎是作为这个时代的烙印,而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正文

一、对金融风险的理解 1. 金融风险的相关概念 金融风险是与金融活动相伴随的,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受放松管制与金融自由化、信息技术与金融创新等因素的影响,金融市场的波动性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下降,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居民甚至国家面临的金融风险日益严重。对金融风险的有效管理的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而如何把握机遇、化解金融风险、确保金融稳定、使金融活动促进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成为了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 金融风险的定义 到目前为止,国内外有关金融风险的文献可谓不少,但对金融风险的解释却不尽相同。美国经济学家克罗凯特将金融风险定义为:由于价格的不正常波动或大量的背负巨额债务及其结构恶化,使得它们在经济冲击下极为脆弱并可能严重地影响到的正常运行。而数理家和金融学家对金融风险的定义是不同的,后者从统计学的的角度分析,认为金融的就是金融风险。“不确定性”包括盈余的不确定性和亏损的不确定性这两方面内容,否则金融风险在统计学是无法计算的。为便于研究,我们在这里给出金融风险的定义如下:金融风险是指经济主体在金融活动中遭受损失的不确定性或可能性。 金融风险的特质 仅限于的融通与经营领域。由于金融风险是的一种特例,因而它只和于特定的领域。 其次,金融风险具有双重性。这是指金融风险既有可能给从事金融的主体带来的机会,也有可能给主体带来损失的机会。因此,它具有动态性和投机性。

谈加强金融监管维护我国金融安全的思考

谈加强金融监管维护我国金融安全的思考 摘要:美国的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主要还是在于金融监管的严重失调。由此引发了对维护我国金融安全的思考,并从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加快现代监管体系建设、完善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和国际层面上的交流与合作等方面进行论述。 关键词:金融;监管;思考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金融业经过艰难的体制和机制的探索与改革,不仅建立了较完善的金融体系,而且还成功的度过了加入WTO对外开放的5年过渡期。但在成绩的背后我们也应看到,我国的金融业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市场要求,在金融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金融监管上还存在着不少的矛盾和问题。当前我国应以美国次贷危机为鉴,正视金融监管上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建立一个既符合我国国情,又适应现代化要求的金融监管体系,这是实现我国金融体系的和谐与稳定、实现长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 1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科学的金融监管理念 金融监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紧密结合金融业实际,把握金融监管工作规律,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要通过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从理论和实践上回答“为谁监管、监管什么、怎么监管”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改进监管提供科学指导。 在当前的金融监管中应当引入重视市场机制的理念 如何确保市场机制得以有效运行,除了法律和制度上的要求外,在这里强调以下三点:首先,制定监管目标必须和金融机构的商业目标保持一致、协调。其次,监管措施必须保证市场机制运行的效率,促进优胜劣汰,抑制管理水平低下的金融机构的发展。最后,要从合规监管向风险监管与规范性监管转变。 金融监管要改变目前过度的抑制金融创新的状况 目前我国存在着严厉的行政审批和行政管制抑制金融创新的状况。可是金融创新是时时会发生的,这一点甚至不因监管部门的规定而有所改变。只要市场有需求,存在赢利空间,创新产品就一定会被开发出来,所以抑制不能解决问题。只能采取疏导的办法,理解创新,理清创新线索,促使监管目标和创新目标一致。 建立金融监管的成本收益的问责机制

论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论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摘要:金融监管体系,是指一国在中央政府领导下,对商业,专业金融机构经营行为进行宏观调控,监督,管理的制度,机构和组织,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在我国行使监管职权的机关有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等。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金融监管机构应借鉴国际监管的经验,深化金融改革,监管方式和手段,探索出一条既适应世界金融发展需要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监管制度。在这个制度的构建中,立法者不仅要考虑到各规则之间的一致性,规则的相对稳定性,而且还要顾及法律规则的创新性与整合性。同时,立法者更应考虑到所给的规则之本土资源性。虽然,我国银行监管法律体系已经历了一个从无至有的过程,但是规则所体现的本土资源性少,借鉴或者说移植的成分多。因此,公正而客观地评价银行监管法律体系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银行;金融;法律;监管 前言 自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脚步进一步加快,金融监管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虽然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制定并修改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及《银行监管管理法》等重要法律,这些法律也对银行业的健康发展造就一个比较系统的法律平台,但是不能说明我国银行法律体系已经完善,我国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仍存在很大的创新空间。所以本论文主要是对我国金融监管法律体系方面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金融监管体系,又称监管体系,是指一国在中央政府领导下,对商业,专业金融机构经营行为进行宏观调控,监督,管理的制度,机构和组织,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在我国行使监管职权的机关有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等。其中,人民银行是监管体系中的主体。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负责制定国家金融政策、货币发行,代表国家行使对商业银行、国内外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管权利。完善的金融监督体系对国家经济发展、降低失业率、抑制通货膨胀、完善出口创汇、增强国际收支,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比较完善的、理想的金融监管体系,应是一种独立、开放、统一的体系,即完全脱离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和地方政府领导的直属国务院的金融监管体系,与货币发行、政策制定、资金清算、代理金库等业务彻底脱钩,避免其他方面的干预和干扰,可以自由开放地监管不同行业和部门,成立统一的完备的非条块分割的金融监管委员会。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我国已形成了一套对银行业实施监管的法律体系,该体系具体由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及2003年修正案、《银行监督管理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及《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等组成。这些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对维护金融业的稳定与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造就了一个比较系统的法律平台。但是我们并不能由此断定我国银行监管法律体系已无创新的空间。实际上,我国银行监管法律体系的构建还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问题。 一、实施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金融监管是指金融主管当局对金融机构实施全面的、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并以此

浅析我国金融监管中问题分析及措施

浅析我国金融监管中问题分析及措施1983年,工商银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实现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分离,从而使人民银行集金融监管、货币政策、商业银行职能于一身的金融管理体制宣告结束,现代金融监管模式初步成形。当时,人民银行作为超级中央银行既负责货币政策制定又负责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监督。这时的专业银行虽然对银行经营业务有较严格的分工,但并不反对银行分支机构办理附属信托公司,并在事实上成为一种混业经营模式。XX年初银监会的成立,使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框架最终完成,由此形成了我国“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体制。针对监管体制中存在的缺陷,在金融监管改革过程中,应首先建立金融监管的合作制度,使三大监管机构在各自独立行使监管职能的同时,有效地协调彼此之间的权责,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其次,强调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加大对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创新业务的操作制度,防止金融创新的衍生风险。 我国金融监管的时间较短,在金融监管的方法手段、技术条件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我国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金融监管有效性不足,金融监管内容过于狭窄,其金融监管仍偏重于合规性监管,严格的管制极大地遏制了金融创新的有效空间;对金融机构日常经营

的风险性监管涉及不多;监管措施的效能未得到充分发挥,对金融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罚不够严厉,违规处罚中缺乏严厉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缺乏有效性。其次是金融信息披露滞后,信息披露滞后于监管和外部市场约束的需要,我国金融机构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制观念不够,数据资料编报的随意性较大,信息披露缺乏强制性和规范性;金融信息披露的范围小,内容比较单一,信息不完备,缺乏专门的金融信息开发和传播中介机构,使得金融信息在低水平上传播和利用。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和利益约束机制,内部监管乏力,导致银行出现大量的不良资产需处置,同时,还面临着大量存款需找出路却又“惜贷、拒贷”的尴尬局面。监管目标不够明确;金融监管独立性不够;金融监管机构协调性差;金融监管措施不力;现行监管制度不利于金融创新等。 完善金融机构内控机制就必须深入到金融机构内部的组织、结构、观念、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起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以达到规避风险、维持安全的目的。要提高对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认识,金融机构的各级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内控建设的重要性,把它作为经营管理工作中的关键一环,常抓不懈,落到实处,这样才能有助于金融机构内控机制的建立健全和充分发挥作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应着力于打破现有的银行业垄断,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实现银行运作机

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价指标

附件1 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定义说明 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各项指标定义如下: 一、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是指作为杠杆率分母的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和调整后的表外项目余额之和,按照《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规定的口径计算。 二、金融机构间资产 本指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登记结算类机构和中央交易对手等各类金融机构,不包括多边开发银行、中央银行和政策性银行。 金融机构间资产是指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交易形成的资产余额。包括: (一)存放同业和拆放同业款项。

(二)对其他金融机构的未提取承诺。 (三)普通债券。 (四)次级债券。 (五)商业票据。 (六)大额可转让存单。 (七)持有的股票,包括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本与股本溢价,扣除用于对冲股票空头头寸发生的银行集团负债的公允价值。 (八)与其他金融机构的证券融资交易净正敞口,包括: 1.逆回购融出资金与质押证券公允价值轧抵后的净正敞口。 2.正回购质押证券公允价值与融入资金轧抵后的净正敞口。 3.证券借贷交易借出证券的公允价值与交易对手质押现金的价值或质押证券的公允价值轧抵后的净正敞口。 4.证券借贷交易借入证券所质押现金的价值或质押证券的公允价值与借入证券的公允价值轧抵后的净正敞口。 在计算证券融资交易时,可以根据银监会资本监管规定的合格净额结算方法对证券融资交易的敞口余

金融监管问题分析论文

金融监管问题分析论文 摘要:金融监管是中央银行的重要职责,金融监管的内容应该涵盖有关金融机构从市场准入到市场退出的全部业务活动,其中主要是日常经营的规范性和风险性监管。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应建立和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应有直接人事处理权;健全金融机构自律管理机制;引入社会监督,增强金融监管和经营透明度,有效抑制金融风险,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和质量。 金融监管是中央银行的重要职责,央行金融监管到位程度、效果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央行威信和权威的树立,关系到央行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 一、建立以风险监管内容为核心的金融监管 金融监管的内容应该涵盖有关金融机构从市场准入到市场退出的全部业务活动,其中大量和主要的是日常经营的规范性和风险性监管。但我国目前央行的监管内容主要是机构的审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及经营的合规性,对金融机构的日常经营的风险性监管尚不规范和完善,机构审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以后怎样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则注意得不够,金融检查或稽核也主要是一种合规性检查,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金融风险监管。参照《巴塞尔协议》的有关要求,借鉴国际监管办法,结合我国金融业的实际,当

前我国中央银行金融业风险监管重点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在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基础上开展风险监管,保证金融业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对上述“三性”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地区金融机构的特点,制订量化监管指标进行具体操作。第二,建立大额贷款的报告制度。严格防止风险集中在少数单个贷款大户,限制贷款过于集中,监管单个贷款比率,并形成风险报告制和备案制。第三,加强重视对表外业务的监管。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有日益增大的趋势,把其纳入金融监管的视野已成为一个迫切的任务,要尽快制定专门的表外业务监控办法。第四,制定出能客观反映我国银行业风险的各类资产风险权重和核算系数,定出贷款集中风险、贷款沉淀风险等风险权重。第五,要建立真正的风险准备金,以增加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尤其对中小地方性金融机构加大提取呆账准备金和坏账准备金的力度,简化手续,强制执行。第六,推行存款保险制度,设立由财政部为主注入资金及各商业性金融机构认缴部分资本金,不以盈利为目的,直属国务院,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政策性存款保险机构,利用强制方式对在我国境内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进行存款保险。至于存款保险费用和赔付比例,可依据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比例,资产风险比例等有关风险监管的重要指标来制定。 二、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金融监管的措施分析

加强金融监管的措施分析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国际化的发展,金融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与此同时,随着金融业务的日益活跃,金融领域的风险也在急剧增大。通过金融监管,保证金融业的稳健运行,逐渐成为经济与社会健康运行的关键。 关键词:金融监管;金融安全;金融风险 金融监管包括金融监督和金融管理。金融监管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金融监管是指金融主管当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约束、管制,使它们依法稳健运行的行为总称。广义的金融监管除主管当局的监管之外,还包括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与稽核、行业自律性组织的监督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等。当前,规避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保障金融安全是保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金融监管的目标 金融监管所要达到的目标是多层次、有机组成的体系。金融监管的目标体系由下列具体目标所组成。 (一)保护存款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金融监管的目标首先是要保护存款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这一目标包含三层含义: 1. 银行存款人和保险单持有人是金融业的服务对象,相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他们在信息取得、资金规模、经济地位等各方面居于弱势地位,金融监管机构对这些社会弱者的利益提供保护。 2.银行、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在自我运行中所追求的利益目标,有可能与社会利益目标发生冲突。这就需要代表社会利益的监管机构对其活动进行必要的干预,使其行为尽量符合社会公众的利益。 3.市场经济中市场自身不能弥补的缺陷,需要监管机构来纠正或消除,以达到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社会福利损失的目的。 (二)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是金融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金融监管的重要目标,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1.金融业与一般企业不同,金融业高负债率的特点,决定了金融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外部,而且,金融机构为获取更高收益而盲目扩张资产的冲动,更加剧了金融业的高风险和内在不稳定性。 2.金融业具有发生支付危机的连锁效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整个国民经济中枢的金融体系,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引起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后果。单个金融机构陷入某种危机,极易给整个金融体系造成连锁反应,进而引发普遍的金融危机。 3.信用货币制度的确立为危机的发生提供了可能。一方面,信用货币制度的确立使实体经济对货币供给的约束作用越来越弱,如果货币供给超过实体经济需要就会引发通货膨胀从而对国家形成威胁;另一方面,存款货币机构的连锁倒闭又会使货币量急剧减少,引发通货紧缩,并将经济拖入萧条的境地。 (三)促进金融体系公平、有效竞争,提高金融体系的效率 金融监管并非是压制和阻碍金融业的发展,而是要在确保安全与稳定的基础上促进金融体系的公平、有效竞争。金融监管机构一方面要依法为金融机构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确保其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均等的市场机会;另一方面也要采取一些提高效率的管制措施,提高金融体系的效率。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银行机构 自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美联储已经在单个银行机构的传统微观审慎监管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促进各家金融机构的安全与稳健是一项重大职责。但就更大的范围而言,我们也正努力在一个更宽泛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内实施监管——不仅关注单个金融机构的情况,而且关注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康。 甚至在实施《多德—弗兰克法案》之前,我们就已经开始彻底检视自身的监管方法,以便更好地实现微观审慎与宏观审慎的政策目标。我们在2009年设立了大型机构监管协调委员会。这个高级别、跨学科的工作小组,从整个联储系统中汲取技术和经验,管理和监督最具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通过协调委员会,我们对传统的、逐个机构检查的监管方法进行了补充,定期使用一种横向的、跨机构检查的方法来监督行业行为、日常交易和融资战略、资产负债表的变化、关联性及其他影响系统性风险的因素。利用经济学家和金融市场专家的工作经验,协调委员会越来越多地采用改进的定量方法来评估被监督机构的情况及其可能对金融体系带来的风险。 联储加强跨机构监管的重要进展之一就是最近完成了第二部《综合资本分析与评估》(CCAR)。在CCAR中,联储评估了19家最大的银行控股公司的内部资本筹划过程,以及这些银行在非常严重的假设情况下,包括失业率达到13%的峰值、股价下跌50%、房价再下降21%时的资本充足率情况。从传统的安全和稳健的角度看,考虑每家银行的资本分布状况,我们关注的是这些银行在压力测试中是否有充足的资本维护金融稳定。同时,我们也用常规方法对国内最大的银行机构进行评估,这也有助于更好地评价整个金融体系的承受力,包括在经济很不景气的情况下,银行体系是否具备继续向家庭和企业提供贷款的能力。由于压力测试将成为有效的监管工具,我们正在评估最近的做法,以准确识别哪些因素可以很好地发挥作用,哪些方面还可以在实施和沟通过程中加以完善。 联储现在也经常使用宏观审慎方法分析重大经济事件对单个机构和整个金融体系的潜在影响。我们对2010年春出现的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反应就是很好的范例。出于对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担忧,我们一直密切监测美国的银行对欧洲直接和间接的风险敞口,并追踪这些银行对风险敞口的管理。我们也一直在分析欧债危机发展到何种情形会导致更大的混乱局面,比如投资者避险情绪的急剧增加会对资产价值产生不利影响。这项工作不仅使我们对单个银行的风险状况更加了解,也帮助我们更好地评估了欧洲金融动荡对美国信贷流动和经济活动的潜在影响。 宏观审慎政策正在被纳入新法规和监管之中。例如,2011年12月联储发布了实施《多德—弗兰克法案》第165和166条款的试行规则。这些规则将为最大的银行控股公司及系统重要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建立宏观审慎监管标准,这些标准因为机构系统性风险的增加而变得更加严格。我们也与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和国外监管当局合作,以对系统关键性机构实施FDIC新的清算规定。

2020年(金融保险)当前形势下银行经营监管问题分析

(金融保险)当前形势下银行经营监管问题分析

当前形势下银行运营监管问题分析 在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的环境下,中外资银行的竞争正在日趋白热化。尽管目前我国要求外资银行必须建立法人机构才能开展有关业务,但无论是花旗、仍是汇丰等外资银行的母体基本上都是综合化运营的银行,普遍采用的是前台分业、后台综合的营运模式,这种状况无疑会让国内中资银行在同台竞技中处于非对等不公平地位。除了入世后外部金融环境的严峻挑战外,当前要求发展银行业综合运营仍有壹些深层次助推因素,比如,金融创新下国际银行业运营模式的变革,消费者金融行为的变化,以及流动性过剩下银行业生存发展的需要等。在这壹背景下,银行业综合运营的监管问题被提了出来,且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壹、银行业综合运营的特殊风险分析 银行业综合运营主要采用金融控股X公司或金融集团的组织形式,这种复杂结构使银行业综合运营往往会产生自身特有的风险。 (壹)资本金重复计算可能导致财务杠杆比率过高的风险 母X公司拨付子X公司资本金或者资金在集团内反复投资以及子X公司之间相互持股,造成股权结构混乱及资本金多次计算。金融控股X公司母X公司以外来资本拨付给子X公司资本金时,在母X公司和子X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都同时反映出来。如果该子X公司用这笔资金在集团内继续投资,则该笔资本就被重复利用。虽然这种方法能够提高集团资本金的利用率,但这也意味着资本的重复计算,可能会使金融控股X公司财务杠杆比率过高,从而影响到整个金融控股X公司的安全。 (二)集团内部交易加剧了风险的传染性和复杂性

集团内部交易可能会带来多元化的成本节约和利润最大化优势,但在危机时期却存在壹种明显的可能,即收入流的相关度可能会明显提高。集团中局部业务所面对的困境可能会轻易地在内部企业间广泛交叉传染,壹个部门的问题可能会导致集团其他部门顾客和投资者对集团整体品牌失去信心。集团内部交易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则将风险进壹步复杂化。 (三)复杂结构下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剧 由于金融控股X公司错综复杂的内部交易,以及处于不同行业、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控股母子X公司适用的会计准则、会计年度存在较大差别,金融控股X公司的公开信息占应当公开信息的比重通常要低于非集团化的金融企业,监管部门、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很难掌握足以作出正确判断的信息,金融市场上的逆向选择更为突出。金融控股X公司也可能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制造逃避监管的不良内部交易和虚假信息来谋求不当利益,道德风险加剧。 除上述所列之外,银行业综合运营仍存在TBTF(toobigtofail,“太大而不能倒”)机制下的道德风险和市场纪律的松弛,以及由于银行业综合运营呈现出来的机构大型化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给宏观经济金融体系造成负面影响等其他特殊风险。 二、现行监管体制的弊端 面对银行业综合运营的兴起,尽管全球分业监管的模式有所松动,但分业监管仍占主导地位。这种框架使银行、保险和证券业形成了各自独特的监管方法,包括各自独立的监管部门、会计惯例、监管制度和政策目标,这种分业监管方法在现实中带来壹些问题。 (壹)不壹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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