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对财政收入有一个促进作用

房地产税对财政收入有一个促进作用
房地产税对财政收入有一个促进作用

房地产税对财政收入有一个促进作用。由于房地产产业规模巨大,税基可观,房产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财源。作为不动产税的一种,房地产税正是针对土地、房产等不动产征收的、税源税额稳定的税种,利用税收增加房地产保有环节的成本,从长期来看也会对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产生深远的调节作用,从而相应的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

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由房地产业所带来的财政收入也快速增加,土地出让金、房地产税收及房地产收费都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房产税的税源稳定,易于控制管理,因此该税种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房地产业发展所带来的土地出让金、房地产税收以及房地产收费所构成的各项收入,在地方财政中起主导作用。

目前,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推进,市县两级房地产已拥有相当规模,从长远来看,开征房地产税,可以成为地方的一种稳定的财源,有利于加快形成地方税收体系房产税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是许多国家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除瑞典、印度尼西亚、挪威等少数国家把房地产保有税作为中央税或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之外,其他国家大部分都把房地产保有税作为地方税,并且房产税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是许多国家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1)房地产税征收对财政收入的积极效应

对房地产保有环节征税已成为世界上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在各国房地产税制中,保有环节是房地产税收征管的焦点所在,同时保有税占据房地产税制的主导地位。而且,房地产保有税具有明显的地方

税特点,因此,一般都是由地方政府征收,是地方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普遍而言,发达国家的房产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都较高。在房地产税制最为完善的美国,2008 年,财产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45.29%,占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72.34%,其中对房地产的征税是财产税的主要来源,约占财产税收入的75%,来自于居民住宅的约占50%。,2001年美国财产税为2637亿美元,占地方政府收入的24%,占州与地方税收的29%,占地方税收的72%。2001年~2003年,美国财产税的全国平均水平上升了10%以上。在美国,财产税是地方政府最主要的税种,是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在美国境内拥有不动产或动产,特别是房地产等财产的自然人和法人征收的一种税。财产税一直是美国地方政府最重要的财政来源。

而在发展中国家,虽然各级政府的税收收入一般以商品税为主,财产税收入占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较发达国家而言则相对较低,但一般也都维持在20%~ 50%之间,仍然是这些国家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而且,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比如印度尼西亚,从1985 年起,其财产税收入平均增长率超过了24%。征收的财产税中80%归市级地方政府,占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67%,俨然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房产税改革后,扩大了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规模,扭转了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过度依赖,改变地方政府乱收费的行为,调动地方政府征收房产税的积极性,有助于对地方政府预算的监督管理。而且有利于地方政府扩大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规模,加强地方投资环境建设,实现地方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发展。

土地财政收入为直接解决本地区政府的经济发展所需资金短缺提供了重要来源。各地区将土地财政收入投资改善本地区基础设施,为充分利用本地区资源,吸引投资,优化本地区产业结构,经济快速增长奠定了基础。改善基础设施,加快了本地区第三产业的发展,降低了流通和服务成本,提高了服务和流通效率,加快了全社会经济增长速度。同时,增加了本地区就业,提高了收入水平,改善了投资区域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商利用当地的建筑资源和劳动力开发房地产,间接改善了本地区劳动者的生产工作环境和居住环境,增加了就业,提高了当地劳动者收入和消费水平,促进了本地区经济的发展。房产税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例不大,但一直保持相对稳定,保障地方政府履行经济职能的需要。随着房地产项目竣工的持续推向市场,房地产原值和房屋租金不断增加,房产税的数额会持续稳定增加,有利于保障地方政府支出的稳定。

(2)房地产税率与房地产税额

某地区财政收入与房地产税的比例(单位:万元)

由上图表中可以看出,随着房地产税的税率不断上升,房地产税额也在逐渐增加;随着房地产税额的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也在逐渐增加,所以从长期情况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房产税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稳步上升,房地产税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促进地方财政收入持续稳定的增长。

(3)房地产税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

我国房地产税在地方财政收入所占比重分析(单位:亿元)

年份土地

城镇使用

房产

耕地

使用税

土地

增值税

地方

财政收入

2002 76.83 282.4 57.34 20.51 8515

2003 91.57 323.8

6 89.9 37.28 9849.

98

2004 106.2

3

330.3

2

120.0

9

75.04 11893

.37

2005 137.3

4

435.9

6

141.8

5

140.3

1

15100

.76

2006 176.8

1

514.9

5

171.1

2

231.4

7

18303

.58

2007 385.4575.4185.0403.1 23572

9 6 4 .62

2008 816.8

9

680.3

4

314.4

1

537.4

3

28649

.79

2009 920.9

8

803.6

6

633.0

7

719.5

6

32602

.59

由以上两个图可以看出,不同种类的房地产税都在逐年增加,同时造成我国财政收入的不断增加,但图中也可清楚看见,各项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例都较小,所以房地产税收在地方财政中均处于不显著的位置,由于房地产税对地方财政的促进作用,应该提高房地产税的收入。

注:rrc,rrt,tr分别表示房地产商购置土地费用、房地产经营税金及附加以及两项总和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

由该图可以看出地方财政收入对房地产业的发展具有强烈的依赖性,并呈现上升趋势。这是从全国平均水平来看,单从某一省市来看,这种依赖性表现得更加紧密。房地产税的不断增加会促进地方财

政收入的增加。

房地产税在地方税收收入和财政收入中的比重明显上升,对地方税收收入和财政收入的实际影响明显加大,能为地方政府提供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有作为地方主体税款的较大潜力。房地产税的征收不仅会大幅增加税收收入从而增加一般预算收入,而且财政收入的增加会影响财政指出的变化,但是对财政收入的影响要大于财政支出,因此对地方财政收支缺口的影响表现为净的负向效应,即有利于收支缺口的下降。因此,在配套设施完善和征管技术水平达到要求的情况下,房产税改革对财政收支无论是长期还是短期来看都是有益的。

从支出的角度来看,房地产税与地方财政的支出也呈正相关。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对道路、公园、学校等公共设施投入的增加,有利于改善居住条件,会使当地房地产价值增值。同时,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会影响地方财政支出的规模。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征收的房地产税收入就会增加,收入增加后,按照“以收定支”的财政原则,地方财政使出扩张的需求就会增加,反之,房地产市场发展缓慢,房地产税收入就会相应减少,从而地方财政支出扩张的需求会减少,可见,二者之间呈正相关。

(4)房地产税的趋势分析

房产税房产名词解释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据证券日报2010年7月22日报道,有消息称,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 中国房产税改革剑指日益拉大的贫富差距 为什么说房产税是个好东西?聊举三点启发思路。 首先,房产税会使房屋失去作为投资品的属性。这里说明一下,会使房屋失去投资品属性的房产税,就是在房产持有期间,政府不断向所有权人以持有房产为由收取的钱。只要政府拿出这样东西,使多买多占的人,在意欲博取的资本升值尚不确定的情形下,马上就面临相当确定的常年税负,这会使投资房产博取升值的意义失去大半。只要不再有人多占投资,市场立马会回到原形。这中间的过程就不论证了——浓缩到一点:大家传说中的“刚需”,其实一点儿也不刚。 其次,房产税会使民众对政府有更多期待。当政府的主要收入来自于土地出让金的时候,民众对此是没有感觉的。因为有人买地,土地又是国有的。大多数民众并不知道国有和政府所有其实是两回事,大家觉得拍地乃是政府自己卖自己的东西,收了银两,政府怎么花,都和自己没关系。房产税就不一样,这笔钱先以工资等各种方式流到民众的手里,又被政府以房产税的名义拿走,归入税收。这样一来,民众就会逐渐明白,原来这政府是我们养着的。这个观点转变,会对社会发展起到不可限量的伟大作用。 最后这一点就是有关股市了。房屋失去投资品属性之后,能容纳民众投资需求的,一定不会是普洱茶、猴票、绿豆、光头漫画、明清家具这些东西。可以容纳民众投资、承载大国梦想的惟一海量投资领域,就是股权市场。现在讨论房产税,市场天天为此头痛。一旦房产税梦想成真,住房回归居住属性,民间资本就会重新关注股权市场。与黄金、楼市以及上面提到的这一堆所谓的投资品相比,只有股权市场会给社会提供就业、创造财富。只有股权市场的改善和发展,才能使所谓的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增加老百姓的财产性收入、化解社保缺口危机等方方面面的执政目标成为可能。 房产税的好处还有很多,但这三点就足够让官民两造感到安心。 上海 本地户籍: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以上 外地户籍:新购 计税价格:交易价格70%,以后按评估价 税率:0.6%低于平均价格2倍的0.4% 免税额:人均60平(含60) 第二套购入后一年内第一套卖出,退税 重庆 (试点的区域为主城九区,包括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含北部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种情形需要缴纳房产税: 1.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存量增量都收,认定标准是: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独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部分教授、干部居住在单位提供的独栋别墅里,由于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就不需要交税。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房地产税改革的政策背景(DOC)

房地产税改革的政策背景,也是现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1.现行房地产税收体系不合理,税收制度不完善 房地产领域的税种设置主要涉及房地产开发、流转和保有阶段。房产保有税是很多国家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但我国现行房地产税体系存在“重开发和流转,轻保有”的问题。房地产开发、流转环节税目多、税负重,保有环节仅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整体税负偏轻。2012 年,我国地方财政税收收入为47319 亿元,其中房产税为1372. 5 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为1541. 7 亿元,两者合计占比仅为6. 2%。与之相较,仅开发、流转环节的土地增值税与契税之和占比就达11. 8%,还未考虑涉房涉地的营业税、所得税等。由此可见税负分布的不合理。另外,从微观的企业层面来看,开发环节的税负还是较高的。开发、流转环节税负畸重与保有环节税负畸轻并存的局面,致使房地产税负中的间接税比重偏高而直接税比重偏低,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房价,加剧市场不平衡。(财产税是直接税,不可转嫁) 2.土地财政 数据提示:2013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显示,土地出让金收入决算数为39073亿元,是预算数的152.6%。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再创历史之最。 近日,财政部公布了2013年全国财政决算情况,列出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的收入和支出等23张决算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下称“土地出让金收入”)在内的详细财政数据也一一出炉。 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在2011年达到3.1万亿元顶峰,2012年降至2.7万亿元,2013年再猛增1.2万亿元。 对此,财政部的解释是,主要是土地出让合同成交价款增加较多。这也意味着,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度再次回升。 3.地方财政收入缺失

房地产税含义

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 [1]房地产税收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收都属于房地产税收,在我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外国一些发达国家的房地产税收入占地方税收的70%以上,而我国仅在8%左右。 可见,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房地产业税费负担过重,且房地产税制设计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流通环节税费过多,2税种繁杂,重复征税,3征税范围过窄,4计税依据不合理,5内外有别的两套税制,导致房地产市场上的不公平竞争。 中国房地产业税种一览 中国的房地产业直接以房地产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共六种,分别是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屋计税价值或房产的出租收入。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为征税对象。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契税:以转移土地、房屋使用权的行为为征税对象。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很多人说征收房产税,就涨房租,我觉得可笑 上海房子多如牛毛,空置率奇高,很多房子连租都租不出去。你就加个1千元钱,一年1 万2,可是你撑得了初一撑不到15,只要房价大跌个百分之50,你一年涨个一万又能怎么样。危害不了社会。我想说的是你那房子大幅贬值,你拿在手上还有意义吗?逼走了租客大量离开上海,你那房子还想租给谁呢。还有很多好人生在福中不知福,憎恨“穷人”来到上海,我想说没有那些勤劳的“穷人”来接你的高房价,你能吃香喝辣的吗?你买房子投资还不就是为了卖给可怜的“穷人”吗?现在的高房价你们自称“有房子的富人”有几个能买得起呢?我只想说,你们只是运气好而已,比哪些“没有房的”早出生几年而已,不要把自己看成是巴非特,中国没有巴非特,只有象寄生虫一样的炒房客 上海将率先出台房产税:起征点人均70平米 2010年06月01日 08:18 经济参考报【大中小】【打印】共有评论36条起征点人均70平方米税率6‰ 一石激起千层浪。

房地产税对财政收入有一个促进作用

房地产税对财政收入有一个促进作用。由于房地产产业规模巨大,税基可观,房产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财源。作为不动产税的一种,房地产税正是针对土地、房产等不动产征收的、税源税额稳定的税种,利用税收增加房地产保有环节的成本,从长期来看也会对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产生深远的调节作用,从而相应的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 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由房地产业所带来的财政收入也快速增加,土地出让金、房地产税收及房地产收费都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房产税的税源稳定,易于控制管理,因此该税种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房地产业发展所带来的土地出让金、房地产税收以及房地产收费所构成的各项收入,在地方财政中起主导作用。 目前,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推进,市县两级房地产已拥有相当规模,从长远来看,开征房地产税,可以成为地方的一种稳定的财源,有利于加快形成地方税收体系房产税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是许多国家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除瑞典、印度尼西亚、挪威等少数国家把房地产保有税作为中央税或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之外,其他国家大部分都把房地产保有税作为地方税,并且房产税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是许多国家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1)房地产税征收对财政收入的积极效应 对房地产保有环节征税已成为世界上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在各国房地产税制中,保有环节是房地产税收征管的焦点所在,同时保有税占据房地产税制的主导地位。而且,房地产保有税具有明显的地方

税特点,因此,一般都是由地方政府征收,是地方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普遍而言,发达国家的房产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都较高。在房地产税制最为完善的美国,2008 年,财产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45.29%,占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72.34%,其中对房地产的征税是财产税的主要来源,约占财产税收入的75%,来自于居民住宅的约占50%。,2001年美国财产税为2637亿美元,占地方政府收入的24%,占州与地方税收的29%,占地方税收的72%。2001年~2003年,美国财产税的全国平均水平上升了10%以上。在美国,财产税是地方政府最主要的税种,是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在美国境内拥有不动产或动产,特别是房地产等财产的自然人和法人征收的一种税。财产税一直是美国地方政府最重要的财政来源。 而在发展中国家,虽然各级政府的税收收入一般以商品税为主,财产税收入占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较发达国家而言则相对较低,但一般也都维持在20%~ 50%之间,仍然是这些国家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而且,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比如印度尼西亚,从1985 年起,其财产税收入平均增长率超过了24%。征收的财产税中80%归市级地方政府,占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67%,俨然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房产税改革后,扩大了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规模,扭转了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过度依赖,改变地方政府乱收费的行为,调动地方政府征收房产税的积极性,有助于对地方政府预算的监督管理。而且有利于地方政府扩大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规模,加强地方投资环境建设,实现地方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发展。

试论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

试论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 论文摘要:对房地产的开发、保有、使用和转让等活动课税构成了房地产税制的主要内容。目前,我国房地产税制涉及的相关税种达12个,但一方面显得纷繁复杂,有重复征税之嫌;另一方面又存在与房地产经济发展不协调,与国际惯例不接轨,弱化税收宏观调控功能等问题,如何进一步完善现有房地产税收制度,促进我国房地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将成为我国下一轮税制改革必须正视的问题。因此本人认为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耍,亟待改革。本文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房地产税制的设想,同时进一步完善有关房地产税收配套制度和政策等主张。 关键词:房地产制度改革完善 一、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建立及发展 (一)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在全国统一的新的税收制度建立以前,为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经济稳定,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老解放区的人民政府暂时可以继续按照自己制定的税法征税,来不及制定新税法的新解放区则可经暂时沿用原国民党政府实行过的一些可以利用的税法征税,其中包括不同名目的房产税、土地税和房地产有关的一些税收,如契税、印花税、所得税。在1949年11月底至12月初召开的首届全国税务会议上,确定了统一全国税收制度,税收政策的大政方针和拟出台的主要税法的基本方案,确定全国范围适用的税收为14种,其中涉及房地产的税种有房产税、地产税、工商业税、印花税和遗产税。上述内容截入了1950年1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的新中国税制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此外,各地普遍征收契税。遗产税始终没有立法开征。 (二)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发展 20世纪50年代中期,我国实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后,绝大部分房地产属丁?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的买卖和转让被禁止,房屋产权变动的征税范围也日益缩小,房屋的出租也被严格限制,因而房地产市场和相关的税收制度在以后的近30年时间内几乎名存实亡。党的i■?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开始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房地产税收制度也逐步衽了改革,20世纪80 年代初恢复了征收契税;80年代后期开征了耕地占用税;90年代前期开征了土地增值税,其他相关税种也实行了改革。 (三)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现状 到目前为止,我国并没形成一套专门的房地产税制,现行税制中,涉及到房地产的税收主要有12种,即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有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我们把这些税种单列出来,按照征税环节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四类:即房地产开发环节征收的税收、房地产保有环节征收的税收、房地产转让环节征收的税收、房地产出租环节征收的税收。二、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房地产相税费多,“费挤税”问题较突出。 “费挤税”问题的存在是房地产税收制度安排欠合理和投资环境不稳定的表现。

浅析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和政策目的

浅析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和政策目的 摘要:近十年来,我国房地产行业的飞速发展,房地产业当之无愧地成为我国十大暴利行业之首,加之实体经济的投资利润远远小于房地产业,致使大量投机性资金涌入房地产市场,使得我国楼市价格飞速上涨。在“国九条”“国十条”等一系列严厉的调控措施下,实际效果并不理想,房价依然居高不下,为了有效打压房价继续上升的趋势,房产税政策呼之欲出。本文对房产税谈了些个人的看法,并对房产税能否打压房价以及房产税的政策目的进行简要的分析。 关键字:房价房产税政策目的 近些年来,鉴于房价的非理性上涨,中央与地方相继出台调控政策,但收效甚微,高房价问题在今年的“两会”的十大热点中仅次于收入分配问题,屈居亚军。面对畸高的房价,新房产税即将开征的消息频频传出。据媒体报道称,上海等城市已进入首批房产税试点城市名单,试点展开的具体时间有待中央决定。 一、房产税简介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对于房产税,美国和西方大多数经济市场成熟的国家都早已征收,在作为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亚洲的日本、韩国、越南以及中国香港也都已经开征,虽然各个国家对房产税的名称不尽相同,但其性质确是大同小异的。在我国,房产税并非一个新的税种,1950年,政务院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将房产税列为开征的14个税种之一。1986年10月1日起就正式施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房产税只针对经营性用房征税,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所以将房产税说成是开征是不合理的,准确地说是房产税的“扩征”。 二、房产税的征收 (一)、房产税的征收原则 对于征收房产税的问题,我认为征收房产税首先要把握好几个原则: 1、在房产税的制定上要因地制宜,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平衡,房产税不可能按照一个全国统一的模式和标准来征收,所以政府可以将一定的自主权赋予地方,让地方政府能够按照当地经济发展的真正水平、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以及纳税人的缴税能力等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税率。 2、不能伤及普通老百姓的利益。征收房产税不能给普通民众增加额外的负担,房产税的出台就是为了能打击炒房,遏制投机,使房价能有所下降,满足居民们正常的住房刚性需求。一旦房产税普遍征收,必然会减少老百姓的可支配收入,使本来就萎靡的国内需求雪上加霜。再加上近一段时期的物价上涨,CPI屡创新高,普遍征收房产税的对民众生活的影响绝对不亚于5.1%的通货膨胀率。(二)、房产税的征收办法 目前,人们关心的首先是房产税怎么个征法,因为征收方案将影响人们的切身利益,会带来国民收入在社会各阶层的重新分配,不同的征收方案会带来不同的利益分配结果。如今,国家政策尚未出台,对于房产税的猜测方案已经有数个版本,下面谈下我个人的看法: 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我国在1998年的时候规定,整个地产发展必须80%经济房,10%廉租房、10%

开征房地产税的目的和意义

开征房地产税的目的和意义 本文介绍开征房地产税的目的和意义一系列相关内容,开征房地产税是房地产税制体系改革的终极目标,它的开征需要达到和完成设计者赋予它自身的特殊的目的和功能。开征房地产税是房地产税制体系改革的终极目标,它的开征需要达到和完成设计者赋予它自身的特殊的目的和功能。在调节贫富差距,规范财产税制度,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等方面要发挥积极的作用。开征房地产税的目的和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开征房地产税是缩小贫富差距,优化资源配置的需要。 财产税是通过对高收入者多征收,对低收入者少征或者不征税,以调节富裕阶层财富为主的税种,其目标是通过对社会财产的征税,缩小贫富差距。房地产税是对纳税人不动产的征税,对富人的财产和收入起着调节作用,因为房地产价值越高的人,交税越多。通过设置免征额,对一般家庭和贫穷家庭只征收比较少量的税甚至不征税。通过房地产税的这种有效的调控方式,有利于加强对富人财富的调节,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同时,也有利于优化房地产的资源配置,使占有房产较多的人,为减轻税收负担,必然主动出让部分房屋,这样就可以起到调节房产余缺的作用,促进房屋资源的优化配置。 2.开征房地产税是健全财产税体系,规范财产税制度的需要。 财产税是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设置的税制,是一个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西方国家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平均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0%以上。而在我国,根本没有建立规范的财

产税制体系,财产税不仅税种单一,而且征税范围窄、税收规模也小。虽然从形式上看有两个税种: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其实,都是对房产的征税,只不过一个对内征收一个对外征收而已。这种税制结构既导致纳税人之间税负不平,又无法保障地方政府对财政收入的基本需要,于是很多地方政府便依靠出卖土地使用权、在房地产各环节设置各种各样的收费,造成“以费挤税”、“费大于税”的现象。开征房地产税,一方面可以改变内外两种房产税制并存的状况,贯彻“简税制”的原则,规范财产制度,平衡税收负担;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财产税制改革拓宽税基,增加财政收入。 3.开征房地产税有利于促进地方政府克服短视行为,为保证其长期收益而注重改善投资环境,从而为促进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创造条件。 从房地产税的角度看,涉及两种不同的土地管理方式:一种是城市土地采用批租形式;另外一种是,土地的初始交易基本不作限制,但是土地开发后,要定期进行评估,并征收房地产税。中国现行的土地管理采用的是批租制。在目前地方政府缺少稳定大宗税源的背景下,土地批租制往往导致地方政府为谋求政绩,从土地上“打主意”,低价征地、高价出让而滥用土地则往往导致地方政府过度批地,实际上是在花后届政府的钱,靠“寅吃卯粮”搞建设。而开征房地产税后,现在一次性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将改为按年收取的“年租制”,在房地产开发环节的许多收费也将取消,改为在房地产保有阶段根据定期评估的房地产价值按年征收,这样有利于抑制政府的卖地积极性,从而将

浅谈房产税的意义及改革方向

【摘要】房产税是我国财产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地方税收的主体税种。但目前我国房产税并未立法也存在着很多诸如重复课征、征税范围过窄等问题,所以要加快房产税改革以完善财产税制,从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关键词】房产税地方税收房产征管 一、房产税现状 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进,地方政府面临着巨大的财政危机,迫切需要将房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以增加财政收入。我国房产税的征收主要以房地产为征税对象。我国房地产在开发环节的涉及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在转让环节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契税等;在房地产出租环节涉及的税种包括房产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房地产保有环节涉及的税种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而在2011年,为了加快房产税改革,国家又在上海、重庆两地试行针对自有房产征收的房产税。但是效果并不理想,北上广等一线城市的房价仍然居高不下,地方税收依旧随着营改增在全国范围的推广而日益骤减。所以基于目前我国的房产税现状,政府要加快推进房产税的改革,同时要明确房产税征收的意义,以此把握未来房产税的改革方向。 二、房产税征收的意义 1、有利于增加地方税收,健全地方税体系 房产税属于地方税,征收房产税可以为地方财政筹集一部分资金,解决地方财力不足的问题。而且,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税源比较稳定,征收成本低,提高了地方政府的征收效率。同时,我国现有房地产税税种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等。税种较多,关系复杂,且一些税种之间存在一定的交叉或疏漏状况造成了重复课征问题。而房产税的开征则统一了各类以房地产、土地为征税对象的征税范围,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原税收体系的不合理之处,有利于健全地方税收体系,促进税收职能的有效实现。 2、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 作为财产税的一种,房产税的主要功能之一是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在中国,房产占居民财富的比重较大,居民拥有的房产数量和价值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居民的财富和收入,房产越多、价值越高,往往收入水平越高。房产税改革可以通过对税率、面积、套数的设定,让房产多的家庭多交税,而让住房面积小、房产少的少交税或者不交税。这在很大程度上区分出了富人与穷人,在保证人人有房住的基础上,富人想要多购房或者购好房,就必须多交税。因此将房屋作为房产税改革的主体部分而纳入征税范围,无疑将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同时对富人多征房产税,而对穷人少征税甚至不征税,在某种程度上缩小了贫富差距,有利于社会的进步。 3、有利于遏制房价的上涨以及促进房产的管理

浅析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

浅析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 浅析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 (一)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发展我国的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使我国的房地产制度已 起了很大的变化,主要是一下两个阶段:首先是1978—1990的房地产税制的调整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实施了改革开放的国策,税制开始了全面改革,工商税制作了相应调整。1984年10月,国务院对国有企业进一步推行利改税,恢复征收停征超过十年 的房地产税,并正式将房地产税从城市房地产税中独立出来,更名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1986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适用至今的《房产税暂行条例》,然后在1988年又 颁布了《耕地占用税条例》,为了贯彻产业政策,1991年废止了《建筑税暂行条例》, 同时颁布《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并对城市维护建设税和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进行了改革。这一阶段,我国的税制改革进行了全面的探索,改革也逐步深入,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初步建成了一套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大体适应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起步阶段的经济状况,税收的作用得以全面加强。最后的是1990—至今的房地产 税制的改革。随着我国开始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化程度不高、交易渠道不畅通的情况渐渐改善。1990年开始的新一轮税制改革,增设了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建筑 物出售营业税,至此房地产税制逐渐成型。经过这一段的税制改革和逐步完善,中国己经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税收制度,房地产税制的改革与完善,对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加强宏观调控、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以及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二)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收体系房地产税制在我国乃至于世界 各国房地产的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不仅决定着房地产开发成本,影响房地产价格,并且对于调节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也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必须制定出符合具体国情,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房地产税收政策。而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制,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在现行的税制中,房地产 业领域涉的主要有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维护建设税等。

浅谈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

浅谈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 1房产税的概述 1.1房产税的定义 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 1.2征税对象和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1.3房产税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1.4纳税义务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房地产税分析

房地产税分析 财政部部长肖捷日前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谈及房地产税:“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财政部长亲自为房地产税公开吹风,看来房地产税这一闹得沸沸扬扬的税种离公开征收已经不远,也印证了星主之前的判断,房地产早晚要开征。 虽然说立法先行,但其法案早在2021年6月即已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只待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任期内拟提请审议-2013年3月至2021年3月)。所以说立法并不是问题。 房地产税也不能与之前的房产税划等号。多了一个“地”字,意义天壤之别。房地产税是会普遍征收的,而之前的房产税对个人免征。我国目前按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征收房产税。由于征税对象范围窄、税基偏小,在地方财政税收收入中占比有限,2007-2021年维持在3%左右。2010年国务院和财政部三次发文,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2011年上海和重庆率先试点改革,并未获得可观财政税收,也未对房地产市场形成有效调节。此后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陷入停滞。 可见,上海和重庆试点的都是房产税,而不是房地产税,并且只对新购房屋征收(重庆含存量个人独栋)。肖捷也曾经在讲话中提到过,目前主要总结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工作,暂无全国推广的计划。这说明了房产税试点改革失败,已经被高层所放弃。

开征房产税,网上最兴奋的莫过于房空了,他们认为房产税的开征将会大幅度降低房价,“不打一折能卖出算我输”,臆想着“打土豪、分房产”。网上流传的一份房产税的征收方案,税率分5档,采用累进制,税率从1%到10%。要是真的按照这个方案实施,一线城市拥有大量房产的土豪,房产将会成为负资产,确实只能送人了。但是,在现实中这样的方案可能实施吗?星主在《房地产多空双杀》一文中已经指出,没有对权力的约束,没有游戏规则,无论房多房空,都只是锅子里的肉,圈中的牛羊,肥瘦先后顺序不同而已。 分析房地产税,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一个事实:政府为何要开通房地产税?在房空们看来,是为了降房价,为了让他们能买得起房。也不能说这种想法不对,许多经济学家都是这样想得。他们认为在提供一些公共产品或者准公共产品,如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市场失灵”,需要政府来纠正。但是多年的实践发现,市场干不好的事情,政府更干不好。经济学家们把政府看做是大公无私的,像上帝一样,但是事实上政府是由人组成的,他有自身的利益,比市场失灵更可怕的是政府失灵。 回到开征房地产税上来,政府开征房地产税是为了降房价吗?不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弥补地方财政收入的缺口,特别是土地财政已经走到尽头的情形下。国土局组建之初不过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小局,80年代末期从农委分出来,之后成为地方政府一大热门岗位,究其原因就是土地财政的推行为地方政府带来了大量的财政收入。在90年代土地财政没有推行之前,地方政府的日子可是相当不好过,财政拨款的公务员工资不至拖欠,但是教师和事业单位三天两头欠费,政府常常被堵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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