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扣”销售的涉税如何处理

“折扣”销售的涉税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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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销售的涉税如何处理

税法规定:

折扣销售,关健看销售额与折扣额是否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这里的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折扣,如果是实物折扣应按视同销售中“无偿赠送”处理,实物款额不能从原销售额中减除。

会计处理:

税法上的“折扣销售”(会计上称之为“商业折扣”)。“商业折扣”是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因而不影响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商业折扣”是在交易成立及实际付款之前予以扣除,对库存现金和主营业务收入不产生影响。如果是同开具一张发票,将折扣后实际收到的现金,按商业定价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进行处理。如果单独另开具一张红字发票,不同之处是,对折扣部分不含税价款乘以税率,按售价全额计提增值税。

企业采用“折扣销售”(“商业折扣”),这种促销方式实际是企业在销售商品上,先打折,再销售,折扣在前,销售在后,这时侯开一张发票,折扣就可以扣除。开两张发票(分票开具,一张兰字票,一张红字票)需全额计算交税。这种销售行为,以促销为目的,买的多,折扣多。有价格折扣,还有实物折扣。值得注意的是,价格折扣与实物折扣的会计处理应有所不同,实物折扣,

门店折扣管理规定

门店折扣管理规定 一、目的 规范门店销售折扣行为,便于公司对销售价格的管控。二、范围 门店日常销售及员工购物。 三、管理权限 公司总经理拥有销售折扣的决定权。 四、部门折扣权限 1、各门店销售人员按照公司各期活动的销售折扣执行; 2、门店销售人员可根据顾客的要求,按照如下审批权限报批: ①对于非会员顾客 ②对于VIP顾客 3、内部领用

4、超出上述范围,需总经理批示。 五、折扣使用规定 1、每单打折必须在销售小票上注明折扣理由,并由同意给予该折扣的负责人签字;VIP 折扣必须在销售小票上注明VIP号,并让顾客签字; 2、使用折扣时,如对应折扣审批负责人不在场,必须电话或微信请示,并在销售小票上注明XXX同意,事后当事人必须跟进批准人在销售小票上补上签字(注:不允许越级申请,特殊情况除外); 3、因促销活动所产生的折扣必须符合相关活动的执行细则,并在销售小票上注明参加何项活动,活动结束,相关优惠即停止。 4、门店内部领用需填写申请表,并报相应审批人审批方可领走产品; 六、顾客消费优惠办法 1、充值会员顾客: ①详见《客户管理规定》; ②充值VIP顾客凭电子VIP卡享受优惠,在付款前出示VIP信息即可享受,并由门店销售人员在销售小票上记录VIP卡号,并让顾客签字。 ③充值会员享受对应折扣不可与门店其他优惠共享; 2、非充值会员顾客: ①非充值会员顾客,可享受公司促销活动的相关优惠,同时可参与积分; ②其他可参照门店折扣权限。 七.关于特价商品的折扣规定

1、凡是公司设定的特价销售商品,一律不允许再打折,特殊情况需向运营经理审批; 2、特价商品不得与店内任何优惠政策共享; 八.关于投诉商品的折扣规定 1、因产品质量引起投诉并在质保期内的,依据售后服务条款进行处理;超出质保期或因顾客使用责任造成的投诉,可以酌情给予优惠,但不得低于9折,并由部门总监同意; 2、因服务质量和交货延误等引起的顾客投诉,遇顾客要求打折的,由店长负责接待并酌情处理,最低折扣不得低于9折,并经部门总监同意。 九.关于员工折扣规定 1、试用期员工按正常门店折扣; 2、转正并签订正式合同的员工,店长以下可享受8.8折的折扣,店(含店长)长以上 级别享受折上7折的折扣; 3、凡是领导客户赠送免单的需店长签字确认; 十、收银员在收银过程对折扣订单的复核 1、收银员在收到折扣订单时,应仔细审核订单的折扣是否经相关折扣权限负责人审批,如未经审批(包括临时代签)可以拒收; 2、收银员在审核订单时要仔细核对订单折扣是否超出签字人权限,如果超出可以拒收; 3、收银员要核对每笔订单折扣所产生的优惠是否和公司政策相符,如产生冲突,需店长审核; 十一、财务部对折扣的监控 1、财务部核对门店营业额时,对销售折扣进行抽查,核对签批情况和签批权限; 2、经财务部核实,对于违反本规定的门店责任人,统一汇总提交至总经理处,由总经理指定人员进行核查后追究相关责任人,并给予必要的处罚; 3、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司的损失将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十二、其他 本规定解释、修改、废止权由**运营部负责,以上折扣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销售经验给折扣技巧

销售经验给折扣技巧 折扣,一般情况下,是指企业在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时,对于符合既定要求的销售行为或结果,而给予对方的一种价格优惠,它实际上是在成交的价款上所给予经销商的一定比例的减让,是企业用来掌控渠道的一种最常用而又最有效的营销手段。折扣使用得当,可以让销售“锦上添花”,但使用不当,却可能让企业“引火烧身”,甚至最终会“赔了夫人又折兵”。正因为如此,所以,折扣的给予便成为了一门艺术和学问。 但企业在给予经销商折扣的过程中,很多情况下,会存在一些误区,这些误区的存在,往往让折扣不能正常地发挥作用,甚至有时还会引发诸如窜货、倒货等不良现象,让折扣成为了扰乱市场秩序的“杀手”,从而“成也折扣,败也折扣”。 给折扣的误区 在现实操作当中,常见的折扣误区有如下几种: 1、折扣越大越好。很多销售主管,往往把折扣当成自己的“杀手锏”,甚至是“救命稻草”,并认为折扣越大越好。这样做的目的,不外乎:一是把较大的折扣当“权杖”,借此可以呼风唤雨,“左右”经销商,让其乖乖地听自己摆布。二是自认为企业及产品操作空间很大,多给经销商点折扣也没有太大的关系,自己则可以落个人情。三是通过较大的折扣政策,可以偶尔地实施压货,刺激渠道提升销量,鼓舞经销商,从而最终让自己八面玲珑,左右逢源,取得一箭双雕的良好效果。 2、折扣就是利润。一些销售主管在给经销商灌输折扣政策时,往往误导经销商,让他们进价销售,将企业给予他们的折扣当成利润,在折扣较大时,经销商甚至不惜“倒贴”销售,以取得更大的折扣,从而让产品价格出现“倒挂”现象,渠道利润分配由此失衡。在这种“折扣就是利润”思想的驱使下,经销商往往不再加价销售获取利润,而是将利润的“宝”押在了折扣的身上,造成了渠道链条的紊乱和脆弱。 3、折扣即促销。一些中小企业的销售主管,在企业促销不是甚为规范的情况下,往往为了“图省事”,而把促销当成折扣,而全部一股脑地抛给了经销商,从而犯了一个想当然的错误。折扣政策其主要功能是刺激经销商进货以及销售,更多地表现为市场的推力,而促销则是较多地运用于终端以及消费者,体现的是一种拉力。而把促销当成折扣给予了经销商后,促销往往便丧失了促销的功能,而变相地成为了经销商的额外利润,从而让促销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而相反却有可能会惯坏经销商。 4、折扣就是掉价。在现实操作当中,很多企业往往把折扣当成了一种“常规武器”,折扣的力度要么一成不变,要么就是在经销商胃口不断增大的情况下越来越大,从而让折扣成为了厂商“欲罢不能”的“烫山芋”。而折扣在高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经销商资金被占压、被套牢等诸多不平衡的感觉就会表现出来,于是,他们为了减轻资金压力,会不断给厂家施压要求折减价格,从而让折扣变成了产品降价的“罪魁祸首”。而产品一旦降价,就会影响市场价格体系的稳定,就会引发新一轮的渠道重组,从而最终有可能将使产品从“金牛”衰变成“瘦狗”或“问题产品”。 明白了以上折扣操作当中的诸多误区,作为厂家或者销售主管,就可以有的放矢,巧妙

销售折扣及会计处理

销售折扣及会计处理 一、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为了促进销售,在商品价目单原定价格的基础上给予购货方的价格扣除。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X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由于此种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买卖双方都按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成交,所以会计上对其不需单独作会计处理。又因为发票价格就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售价,故可按发票价格计算销项税。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二、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按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债务扣除。现金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计算销项税额时,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实现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 三、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指销货方因售出货物的质量等原因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减让。销售折让实质是原销售额的减少。按税法规定,销货方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据以扣减折让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对于收入确认之后发生的销售折让,会计上可以直接冲减发生折让当期的“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贷: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四、满送满减 所谓“满送”就是消费者消费满多少金额后商家就送相应的金额,通常以消费券的形式赠送,如“买200元即送100元现金券”,零头不

经销商商业折扣管理办法

经销商商业折扣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壮大,享受商业折扣、广宣费客户的数量不断增多,为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利用公司资源,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商业折扣指本公司为了刺激销售,提高签约代理商销售积极性而采取的当代理商在一定市场、一定时间范围内达到指定销售额时给予一定数额价格优惠行为。本办法中的商业折扣是指富思特制漆(北京)有限公司2008年6月1日颁布的《经销商管理规定》第七条《奖励政策》所列各项内容,包括广宣费、货物等价配送。 第三条支付对象及条件 与本公司签订《产品经销协议书》的代理商,且享受折扣年度无欠款。 第四条支付方式 折扣原则上采用发货折扣,即签约代理商年度价格优惠数额通过下年分次发货时在发货单上价格打折出货,即实际发货金额=发货原始金额—折扣金额;广宣费用按公司《经销商管理规定》中相应的项目、价格抵顶使用,不得采用发货折扣方式使用。第五条支付金额 签约代理商年度折扣金额只在本公司内部公开,对代理商保密,按签约代理商《年度折扣表》,年度内分次累计折扣金额不得超过签约代理商《年度折扣表》金额,每次折扣金额不得超过本次订单金额的70%。 第六条折扣支付条件及支付控制 1、销售价格按公司标准价格政策执行,享受特殊价格政策的须有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签批,且享受特殊价格部分的销售不在享受折扣政策。 2、销售总监依据本公司市场情况、价格政策等全面负责控制对签约代理商的折扣返还进度、金额调整和余额调节。 第七条返利的计算及审批流程 1、签约代理商年度折扣表编制: 商务部依据公司价格政策、《经销商管理规定》及实际销售情况编制折扣计算表,财务部销售会计依据财务数据及《经销商管理规定》中的条件复核返利表计算数据。 2、分次发货折扣:

销售折扣与折让的区别及相关会计处理

销售折扣与折让的区别及相关会计处理 1.销售折扣指销货方根据购货方采购数量、货款支付时间及商品实际情况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优惠。 销售折扣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1)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为了促进销售,在商品价目单原定价格的基础上给予购货方的价格扣除。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由于此种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买卖双方都按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成交,所以会计上对其不需单独作会计处理。又因为发票价格就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售价,故可按发票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2)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按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债务扣除。现金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计算销项税额时,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对于现金折扣,会计上核算的方法有总价法、净价法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的处理采用总价法。 【例1】某企业产品价目表列明:甲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件200元,购买200件以上,可获得5%的商业折扣;购买400件以上,可获得10%的商业折扣。该企业对外销售甲产品350件。规定对方付款条件为2/10,1/20,n/30,购货单位已于9天内付款。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该企业应对销货业务作会计处理如下(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帐款77805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95%×350)66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305 收到货款时(销货后第9天): 借:银行存款76475 财务费用(66500×2%)1330 贷:应收帐款77805 至于现金折扣按含税售价还是不含税售价计算,应根据买卖双方协商而定。 2.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指销货方因售出货物的质量等原因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减让。销售折让实质是原销售额的减少。按税法规定,销货方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据以扣减折让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对于收入确认之后发生的销售折让,会计上可以直接冲减发生折让当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也可设置销售折让帐户单独归集后,在利润表上抵减主营业务收入项目的金额。发生销售折让时的会计处理如下:借:主营业务收入或销售折让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帐款、银行存款等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对比

不同折扣方式销售的税收筹划

在产品销售活动中,为了达到促销的目的,有多种折扣方式,企业有自主选择权。 不同方式下,销售者取得的销售额会有所不同,由此计算交纳的增值税额也有差异。 纳税人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利用税法提供的节税空间,选用适当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以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一)折扣方式及其区别 折扣方式有: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 三者的区别在于:折扣销售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比如购买5件,销售价格折扣10%;购买10件,折扣20%等;销售折扣是指销货方在 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比如10天 内付款,货款折扣2%;20天内付款,折扣1%:30天内全价付款;销售折让是指货物销售后,由于其品种、质量等原因购货方未予退货,但销货方需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折让。 (二)税法对折扣方式销售的严格界定 1、关于折扣销售:折扣销售的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因此,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 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折扣销售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售者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销售货物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增值税条例“视同销 售货物”中的“赠送他人”计算征收增值税。 2、关于销售折扣:由于销售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 中扣除。 企业在确定销售额时应把折扣销售和销售折扣严格区分开。 3、关于销售折让:销售折让也是在货物销售后发生的,但其实质是销售额的减少,销售折让可以折让后 的货款为销售额。 (三)税收筹划

万科地产销售折扣管理办法

万科地产销售折扣管理办法 1 目的:为规范集团所属房地产公司的销售折扣行为。 2 范围: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房地产公司的自售产品情形,不包括委托代售。 3职责: 3.1 本办法由集团财务管理部和企划部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2 各地公司或区域中心、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4.1遵循的原则 4.1.1谨慎性原则:谨慎制订、使用销售折扣方案,严禁销售折扣的随意性。 4.1.2利益最大原则:销售折扣方案应以项目综合收益最大为目的,兼顾销售节奏、 销售数量、销售收入和项目利润的关系。 4.1.3例外管理原则:公开发售中作为销售策略的普遍性折扣为一般折扣;任何超出 一般折扣以外的折扣为特别折扣。特别折扣按销售特例程序管理。 4.2 一般性折扣 4.2.1一般性折扣方案及折扣比例由公司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制订,并报公司总 经理批准。属区域中心的,由区域中心决定是否经中心负责人批准。 4.2.2制定折扣方案须经过深入市场调查和测算,比较目标售价与折扣后的平均售价 水平,并综合考虑对公司经营计划和利润体现的影响。 4.2.3制定折扣方案应适当考虑鼓励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减少按揭办理事务、控制按 揭担保风险。分期付款方式不享受销售折扣优惠。 4.2.4 “万客会”会员的购房优惠视同一般折扣,按一般性折扣的程序制定方案并执 行。各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万客会”会员购房优惠。 4.2.5销售部门须定期分析销售折扣对销售计划、销售进度的影响,并及时调整折扣 方案、控制销售节奏。

4.2.6销售折扣作为一种商业折扣,必须按实际成交价及折后价确认销售收入和应收 帐款的入帐金额。 4.2.7销售部门须妥善保管项目历次的销售定价表、销售折扣文件及资料,以便备查。 4.3 销售特例 4.3.1 销售特例指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特殊客户认购公司产品,其要求的销售折扣比 例超过一般折扣比例的行为。内部职员认购本集团产品视同销售特例。 4.3.2 关系客户购房的折扣比例,可比一般折扣比例增加最多三个百分点。特殊情况 的必须以专题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内部职员认购的折扣比例,按《万科职员内部购房优惠办法》的规定执行。 4.3.3 销售特例的折扣,由公司业务对口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内部职员由本人申请)、 由销售人员填制《销售特例审批表》,经公司销售部门、财务部门审核,由公司第一负责人最终批准。 4.3.4 属区域中心公司的,销售特例除按上述程序由本公司批准外,从区域中心管 理规定报区域中心审批。 4.3.5 集团购买、或外部客户一次性批量购房超过三套(含三套),可视具体情况决 定是否给予适当折扣,其折扣比例可根据成交数量按“利益最大原则”审慎拟定,并按上述销售特例的程序报总经理最终批准。 4.3.6 所有的销售折扣情况应在集团销售软件系统得到充分展示。各房地产公司须于 每季度末,编制《销售特例统计表》报本公司第一负责人及区域中心负责人。 4.3.7《销售特例审批表》等资料作为销售文件的组成部分,应随销售合同妥善保管。 5 附则 5.1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各房地产公司或区域中心制订管理细则并报总部备案。 支持文件:《万科职员内部购房优惠办法》(VKCW03-14) 附1:《销售特例审批表》 附2:《销售特例统计表》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的会计与税务处理.doc

一、商业折扣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1.商业折扣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 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在销售折扣的情况下,企业销售收入入账金额应按扣除销售折扣以后的实际销售金额加以确认,即以全部销售净额除税后贷记主营业务收入,以全部销售净额借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以应收账款与产品销售收入二者的差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商业折扣税务处理的有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875号)规定,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千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对于销售折扣,现行增值税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是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普通发票或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方法相同),可以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折扣额计算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税法中认可的销售折扣仅指销售折扣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注明的情况。《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1472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另外在增值税的处理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第154号)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视同销售货物”中的“无偿赠送他人”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案例解析商业折扣会计、税务处理 例1:A公司赊销商品一批,按价目表的价格计算,货款金额总计100000元,给买方的商业折扣为10%,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代垫运杂费5000元。 在销售时有商业折扣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入账。应作如下会计分 录: 借:应收账款110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00

销售折扣账务处理

年底返利实际就是销售折扣,销售折扣是指企业为了推销商品和及早收回销售货款,而给予购货方一定的价格减让。销售折扣包括两种形式: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商业折扣指实际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将价目单中的报价打一个折扣后提供给客户,这个折扣就叫商业折扣。商业折扣通常明列出来,以百分数如5%、10%的形式表示,买方只需按照标明价格的百分比付款即可。 现行会计制度对于商业折扣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现有会计科目的设置,再参照以前的《企业会计制度》,可以得出的合理会计处理方法,即按扣除折扣后的金额入帐。 现行税法(国税发〔1993〕154号《关于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商业折扣的纳税规定是: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比如,A企业某商品的报价单价格为100元,为了促销,A企业对大客户给予10%的商业折扣,实际销售金额为90元,增值税税率为17%。 如果发票开具的金额直接为90元(或两行开具,一行写售价100元,另一行写折扣10元),那么会计记账为:

借:应收账款等105.3 贷:主营业务收入9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3 如果发票开具的金额为100元,又另开具10元的折扣发票,那么会计记账为: 借:应收账款等105.3 经营费用1.7 贷:主营业务收入9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另外,国税函发〔1997〕47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因此,采取商业折扣销售时,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也和发票的开具密切相关。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销售方发票如何开具,销售方又如何入账,购货方均按净额即实际应支付的款额入账。 借:存货等9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5.3 贷:应付账款等105.3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为鼓励购货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尽快付款,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即从应支付的货款总额中扣除一定

XX公司销售折扣管理办法

XX公司销售折扣管理办法 1.目的:规范公司销售折扣行为。 2.范围 以与公司业务有重大关系的相关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自身及直系亲属为主;老业主自身购房及其配偶、子女二次购房; 公司员工购房。 3.管理权限 公司分管销售副总及总经理拥有销售折扣决定权。 4.原则 优惠的原则:严格控制享受销售折扣的范围,控制范围以条款为主; 谨慎性原则:谨慎制订、使用销售折扣方案,严禁销售折扣的随意性; 利益最大原则:销售折扣方案应以项目综合收益最大为目的,兼顾销售节奏销 售数量、销售收入和项目利润的关系; 例外管理原则:公开发售中作为销售策略的普遍性折扣为一般折扣;任何超出 一般折扣以外的折扣为特别折扣。特别折扣按销售特例程序 管理。 5.职责 本办法由财务管理部、销售部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6.管理办法 一般性折扣 6.1.1一般性折扣方案及折扣比例由公司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制订,并报公 司总经理批准。 6.1.2制定折扣方案须经过深入市场调查和测算,比较目标售价与折扣后的平均 售价水平,并综合考虑对公司经营计划和利润体现的影响。 6.1.3制定折扣方案应适当考虑鼓励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减少按揭办理事务、控 制按揭担保风险。分期付款方式不享受销售折扣优惠。 6.1.4 “万客会”会员的购房优惠视同一般折扣,按一般性折扣的程序制定方案

并执行。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会员购房优惠。 6.1.5销售部门须定期分析销售折扣对销售计划、销售进度的影响,并及时调整 折扣方案、控制销售节奏。 6.1.6销售折扣作为一种商业折扣,必须按实际成交价及折后价确认销售收入和 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 6.1.7销售部门须妥善保管项目历次的销售定价表、销售折扣文件及资料,以便 备查。 销售特例 6.2.1 销售特例指与公司业务有重大关系的特殊客户认购公司产品,其要求的销 售折扣比例超过一般折扣比例的行为;老业主自身认购及其配偶、子女二次认购公司产品;内部员工认购本公司产品。 6.2.2 关系客户购房的折扣比例,可比一般折扣比例增加最多三个百分点,老业 主本人认购及其配偶、子女二次认购公司产品可比一般折扣比率增加最多两个百分点,特殊情况的必须以专题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内部职员认购的折扣比例,按《职员内部购房优惠办法》的规定执行。6.2.3销售特例审批程序(可采用网上审批软件): 6.2.3.1关系客户折扣审批,由公司业务对口部门与分管销售副总先行沟通后, 由销售部门发起申请、填制《销售特例审批表》,经由业务对口部门主管领导、分管销售副总、财务总监审批后,公司总经理最终批准。 6.2.3.2老业主折扣审批,由公司销售人员填制《销售特例审批表》,由营销管 理部经理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销售部保留复印件,财务管理部会同销售部进行不定期抽查。 6.2.3.3员工折扣审批程序按《职员内部购房优惠办法》的规定执行。 6.2.4 集团购买、或外部客户一次性批量购房超过三套(含三套),可视具体情 况决定是否给予适当折扣,其折扣比例可根据成交数量按“利益最大原则” 审慎拟定,并按上述的程序报总经理最终批准。 6.2.5 销售部门须于每季度末编制《销售特例统计表》,报公司财务总监、分管 销售副总及总经理。 6.2.6《销售特例审批表》等资料作为销售文件的组成部分,应随销售合同妥善 保管。

零售业会计账务处理

零售业会计账务处理 首先,进项票目前是当月认证、当月抵扣,并且只要取得抵扣联就可以认证抵扣,不需要办理入库后再抵扣,对于发票什么时间入账没有文件规定,所以即使你八月份做帐附以前的单据不会有问题的! 其次,不需要待抵扣科目,进项记进项税金,销项记销项税金,如果有待抵扣的在应交增值税的借方反映,待抵扣只在纳税申报表中才有。 第三,商品进销差价的应用是看你采用什么发放核算,如果按售价金额核算法核算的时候,你就要用到了! 具体使用: 一、本科目核算从事商品流通的企业采用售价核算的情况下,其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 二、企业购入、加工收回以及销售退回等增加的库存商品,按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进价,贷记“委托加工物资”、“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贷记本科目。 企业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发生溢余,应按商品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进价,贷记“管理费用”科目,按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贷记本科目。库存商品发生损失,按进价和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合计金额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之后的余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按应由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的赔款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售价,贷记“库存商品”科目,按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按售价与进价的差额,借记本科目。 三、月度终了,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按以下方法计算: 差价率=月末分摊前本科目余额÷(月末“库存商品”科目余额+本月“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100% 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本月“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差价率 上述所称“主营业务收入”,是指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所取得的收入。委托代销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可用上月的差价率计算应分摊的进销差价。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各月之间比较均衡的,也可采用上月的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月已销商品应负担的进销差价,并应于年度终了,对商品的进销差价进行核实调整。 销售折扣 销售折扣是指销货方根据购货方采购数量、货款支付时间及商品实际情况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优惠。销售折扣分为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 (1)请保留此标记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为了促进销售,在商品价目单原定价格的基础上给予购货方的价格扣除。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由于此种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买卖双方都按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成交,所以会计上对其不需单独作会计处理。又因为发票价格就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售价,故可按发票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2)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按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债务扣除。现金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计算销项税额时,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对于现金折扣,会计上

销售折扣

销售折扣、折让及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 销售折扣、折让及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销售折扣、折让、销售退回以及各种形式的销售回扣、销售佣金、销售返利等情况的处理尽管在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中有明确的规定,但由于其概念相近,现实情况复杂,采用的会计处理不同以及税法与会计规范的规定不一致等原因,在进行会计处理时还应当区别对待。 一、销售折扣税法上的销售折扣包括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而会计上的销售折扣仅指现金折扣。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了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中均规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商品销售收入。即商业折扣对会计核算不产生任何,应当以实际成交价格确定销售收入。但是,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则该实物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应视同销售计缴流转税。现金折扣是指销货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期限内早日偿还货款,对销售价格所给予的一定比率的扣减,实质上是企业为了尽快向债务人收回债权而发生的财务费用,折扣额即相当于收回债权而支付的利息。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应当采用总额法对现金折扣进行会计处理,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购买方实际获得的现金折扣冲减取得当期的财务费用。税法规定现金折扣允许计入财务费用并税前扣除,但不得减少销售收入而少缴流转税。税法中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流转税和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二、销售折让销售折让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后,由于商品的品种、质量与合同不符和其他原因,而给予购货方价格上的减让。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销售折让应当在实际发生时直接从当期实现的销售收入中抵减。但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规定,企业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但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与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相同。税法中规定发生销售折让的,销售方应凭购货方退回的发票或按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发票后冲减当期销售收入,但用实物减让需按视同销售处理。 三、销售退回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在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中的规定是一致的,即销售退回应当在实际发生时直接冲减退回当期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等。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涉及的销售退回,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整报告年度相关的收入、成本等。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只要购货方提供退货的适当证明,可冲减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企业年终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前发生的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应作为报告年度的纳税调整。企业年度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后发生的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可能因发生于报告年度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后,相应产生会计与税法对销售退回相关的收入、成本等确认时间不同以外,对于其他的销售退回,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与税法规定是一致的。1. 非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直接冲减退回当期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等。

房地产销售折扣管理办法

房地产销售折扣管理办法 1 目的:加强并规范集团房地产公司的销售折扣管理。 2 范围:适用于集团所属房地产公司的自售产品情形,不适用于委托代售。 3职责: 3.1 本办法由集团财务管理部和企划部解释、修订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2 各地公司总经理、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4.1遵循的原则 4.1.1谨慎性原则:销售折扣方式在促销的同时也直接减少销售收入,因此各公司应谨 慎使用,严禁销售折扣的随意性。 4.1.2利益最大原则:制定销售折扣方案应兼顾并处理好增加销售面积、现金流量和减 少销售收入及利润的关系,应以项目综合收益最大为目的。 4.1.3例外管理原则:公开发售中作为销售策略的普遍性折扣为一般折扣,任何超出一 般折扣以外的折扣为特别折扣。特别折扣按销售特例程序管理。 4.2 一般性折扣 4.2.1一般性折扣方案及折扣比例由公司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制订,并报公司总经 理最终批准。 4.2.2制定折扣方案须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和测算,比较目标价格与折扣后的平均售价 水平,并综合考虑对公司经营计划和利润体现的影响。 4.2.3制定折扣方案应适当考虑鼓励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减少按揭办理事务、控制按揭 担保风险。分期付款方式不享受销售折扣优惠。 4.2.4 “万客会”会员的购房优惠视同一般折扣,按一般性折扣的程序制定方案并执 行。各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万客会”会员购房优惠。 4.2.5销售部门应定期分析销售折扣对销售计划、销售进度的影响,并及时调整折扣方 案、控制销售节奏。 4.2.6销售折扣作为一种商业折扣,必须按实际成交价及折后价确认销售收入和应收帐 款的入帐金额。

生产企业支付销售返利的账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生产企业支付销售返利的账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某企业为酒类生产企业,为促进销售,给予销售达到一定数量购货方一定的利润返还。购货方一般为增值税纳税人,企业取得购货方开具各类服务业发票,作为销售费用处理,上述税务处理是否存在税务风险,如果存在税务风险,如何进行正确的操作? 销售返利是厂家为了鼓励和促进购货方对本企业产品的销售,根据销售情况而给予购货方一定的利润返还。贵公司为促进销售,给予销售达到一定数量的购货方一定的利润返还,显然属于销售返利。销售返利虽然从表面形式上称之为“返利”,但本质上仍属于价格上的减让,只是因为该减让须根据既定目标才能给予。 贵公司取得购货方开具各类服务业发票,作为销售费用处理,该项税务处理存在以下税务风险:1、销售返利不能冲减销售额,增加增值税负担。贵公司销售货物的实际收入为扣除“返利”后的余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文件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而贵公司取得的“返利”服务业发票由购货方单独开具,这显然不符合“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条件。因此,贵公司给予购货方的销售“返利”部分就不允许抵减其销售额,从而增加了贵公司的增值税负担。2、购货方通常为增值税纳税人,而开具服务业发票,应该以存在应税劳务为前提,但实际并不存在劳务,开具发票与事实不符,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贵公司存在该类销售费用不能税前列支的风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根据: “一、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则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 (二)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销售收入、折扣、折让、销售退回的处理方法

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销售收入、折扣、折让、销售退回的处理方法 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销售退回的处理方法 本资料是对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结构“销售退回的处理”知识点的预习指导。 销售退回的处理 销售退回是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 (1)销售退回发生在收入确认之前:转回发出商品即可,即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2)如果销售退回发生在收入确认之后,不管何时销售一般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除外),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企业发生退回,如按规定允许冲减退回当月销项税额的,同时用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若该项销售退回已经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财务费用(冲减的现金折扣)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 预收款销售商品,是指购买方在商品尚未收到前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分期付款,销售方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交货的销售方式。

预收款销售方式下,销售方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预收账款。 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各类折扣确定及核算 本资料是对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结构“涉及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时,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知识点的预习指导。 涉及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时,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的确定方法及核算如下: 1.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注意: ①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②在计算现金折扣时,还应注意销售方是按不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还是按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两种情况下购买方享有的折扣金额不同。 其会计分录如下: (1)销售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包装费等) (2)收取货款时:

采取折扣方式销售

采取折扣方式销售: 折扣销售(商业折扣):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销项税,仅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销售折扣(现金折扣):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者开具专用发票后,由于购买方在一段时间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或者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售方可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一般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减除旧货收购价格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照销售实际收到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税 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 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能扣除还本支出 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双方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 双方是否能抵扣进项税还要看能否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合法票据,是否用于不能抵扣进项税税额的项目 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 一年以内且未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单独核算者,不做销售处理 一年以内但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单独核算者,做销售处理 一年以上,一般做销售处理(特殊放宽期限的要经税务机关批准)、 酒类包装物押金,收到就做销售处理(黄酒/啤酒除外) 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的确定(新增) 直销企业的经营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直销员按照批发价向直销企业购买货物,再按照零售价向消费者销售货物。二是直销员仅仅起到中介介绍作用,直销企业按照零售价向直销员介绍的消费者销售货物,并另外向直销员支付报酬。根据直销企业的经营模式,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确定一下两种: 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家外费用。另一种。。。 实行出口免抵退税政策的机械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2月末留抵扣3000远,3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购买生产用A材料10吨,价格合计351000元,支付不含税运费1863.64元,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购入生产用B材料10吨,价税合计11700远,取得普通发票。 (3)销售自产甲机器4台,取得含税价款160000元; (4)购买生产设备1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00远,税款6800元;(5)该企业自产3台甲机器出口,离岸价格合计14600美元,汇率1:7; (6)当期因管理不善丢失上月购入的包装物一批,账面成本20000元(含运费1860元)假设增值税征税率17%,退税率15%,需要认证的发票都已通过认证并允许在当月抵扣,要求计算 1/当月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销售折扣管理办法

1 目的:为规范集团所属房地产公司的销售折扣行为。 2 范围: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房地产公司的自售产品情形,不包括委托代售。 3职责: 3.1 本办法由集团财务管理部和企划部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2 各地公司或区域中心、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4.1遵循的原则 4.1.1谨慎性原则:谨慎制订、使用销售折扣方案,严禁销售折扣的随意性。 4.1.2利益最大原则:销售折扣方案应以项目综合收益最大为目的,兼顾销售节奏、销 售数量、销售收入和项目利润的关系。 4.1.3例外管理原则:公开发售中作为销售策略的普遍性折扣为一般折扣;任何超出一 般折扣以外的折扣为特别折扣。特别折扣按销售特例程序管理。 4.2 一般性折扣 4.2.1一般性折扣方案及折扣比例由公司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制订,并报公司总经 理批准。属区域中心的,由区域中心决定是否经中心负责人批准。 4.2.2制定折扣方案须经过深入市场调查和测算,比较目标售价与折扣后的平均售价水 平,并综合考虑对公司经营计划和利润体现的影响。 4.2.3制定折扣方案应适当考虑鼓励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减少按揭办理事务、控制按揭 担保风险。分期付款方式不享受销售折扣优惠。 4.2.4 “万客会”会员的购房优惠视同一般折扣,按一般性折扣的程序制定方案并执 行。各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万客会”会员购房优惠。 4.2.5销售部门须定期分析销售折扣对销售计划、销售进度的影响,并及时调整折扣方 案、控制销售节奏。 4.2.6销售折扣作为一种商业折扣,必须按实际成交价及折后价确认销售收入和应收帐 款的入帐金额。 4.2.7销售部门须妥善保管项目历次的销售定价表、销售折扣文件及资料,以便备查。

销售折扣与折让管理办法

销售公司折扣与折让管理办法 1 目的:为规范销售公司的销售折扣行为。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自售酒情形,不包括委托代售。 3职责: 3.1 本办法由销售公司总部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2 公司相关部门及区域市场负责具体执行。 4.1遵循的原则 4.1.1谨慎性原则:谨慎制订使用销售折扣方案,严禁销售折扣的随意性。 4.1.2利益最大原则:销售折扣方案应以项目综合收益最大为目的,兼顾销售节奏、销售数量、销售收入和项目利润的关系。 4.1.3例外管理原则:公开发售中作为销售策略的普遍性折扣为一般折扣;任何超出一般折扣以外的折扣为特别折扣。特别折扣按销售特例程序管理。 4.2 一般性折扣 4.2.1一般性折扣方案及折扣比例由公司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制 订,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4.2.2制定折扣方案须经过深入市场调查和测算,比较目标售价与折 扣后的平均售价水平,并综合考虑对公司经营计划和利润体现的影响。

4.2.3销售公司须定期分析销售折扣对销售计划、销售进度的影响, 并及时调整折扣方案、控制销售节奏。 4.2.4销售折扣作为一种商业折扣,必须按实际成交价及折后价确认 销售收入和应收帐款的入帐金额。 4.2.5销售公司须妥善保管历次的销售定价表、销售折扣文件及资料, 以便备查。 4.3 销售特例 4.3.1公司与有业务关系的特殊客户认购公司产品,其要求的销售折 扣比例超过一般折扣比例的行为。内部职员认购本公司产品视同销售特例。 4.3.2特殊情况的必须申请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内部职员认购的折扣 比例,按相关规定执行。 4.3.3 团购可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折扣,其折扣比例可根据成交数 量按“利益最大原则”审慎拟定,并按上述销售特例的程序报总经理最终批准。 4.3.4 所有的销售折扣情况应登记台帐。销售公司须于每季度末,编 制《销售特例统计表》报本公司负责人。 5 附则 5.1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销售公司总部结合各区域市场具体情况制订补充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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