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文件

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文件
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文件

第120号

《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郭庚茂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

第一条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根据对建设工程场地和场地

周围的地震活动与地震地质环境的分析,按照工程设防风险水准,给出与工

程抗震设防要求相应的地震烈度或者地震动参数,以及场地的地震地质灾害

预测结果。本办法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

和在一定风险水准下抗震设计采用的地震烈度或者地震动参数。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

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审批的部门应当将抗震设防要求

纳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内容。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包含抗震设防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及其相关资料,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提供便利。

第七条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其抗震设防要求必须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纳入政府建设工程管理程序的其他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其抗震

设防要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

数区划图确定。

第八条下列建设工程(具体项目见附件)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

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一)交通工程;

(二)能源工程;

(三)通讯工程;

(四)公共设施工程;

(五)特殊工程;

(六)其他重要工程。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委托给具有

相应资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

第十条地震安全性评价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工程建设概算。

第十一条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不得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震安

全性评价业务。

第十二条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后,应当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应当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报送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定,确定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未通过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必须重新评价,并承担所需费用。未经审定或者审定未通过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不得使用。

第十三条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依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保证评价工作的质量;

(二)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采用的资料和有关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三)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收取评价费用,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

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

应当向建设单位提出整改或者停工的建议。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有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参与验收。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民房建设工作的

指导和城乡结合部村(居)民建房的管理,引导村(居)民建设具有抗震性能的房屋。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搬迁等工程时,应当保证工程及相关村民房屋建设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和标准。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办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二)在办理行政许可或者实施监督检查时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的; (三)发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严重失实或者地震安全性评价中有违法行为,不及时依法查处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件

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

交通工程 1.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轻轨、地下铁路和中长以上隧道,高架桥、立交桥,公路与铁路干线的大桥、特大桥; 2.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铁路干线的车站、铁路枢纽的主要建筑,机场航空站楼、航管楼、机库。

能源工程

1.蓄水量1亿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大坝和位于城市市区内或者上游的Ⅰ级挡水坝;

2.抽水蓄能发电,风力发电,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或者规划容量80万千瓦以上的火电项目和装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上的水电项目;

3.省、省辖市的电力调度中心,330千伏以上的变电所和220千伏枢纽变电所的主控通信楼、配电装置楼、就地继电器室。

通讯工程

1.功率200千瓦以上的广播发射台、电视台(包括电视差转台、电视播控中心、电视发射塔等);

2.省辖市以上长途电信枢纽、邮政枢纽工程及其相关设施。

公共设施工程

1.供水、供热、供电、供气、贮油项目的干线和主要设施,长线输油、输气管道及输送设施工程;

2.大中型粮油加工厂、冷库和15万吨以上粮库;

3.县级或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县级

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建筑和防疫、检疫设施工程。

特殊工程

1.核电站、核反应堆、核供热装置、重要军事设施以及易燃、

易爆物质生产车间和仓库等工程;2.研制、生产、存放剧毒物品、放射性物质和天然、人工细菌与病毒的设施工程。

其他重要工程

1.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教学用房、学生公寓楼,县以上人民政府及所属各类救灾应急(含公安、消防等)和指挥机构办公用房;

2.人员集中的大型影剧院、体育场馆(中心)、展览馆、大型商场和宾馆等场所,存放国家一、二级文物的博物馆等公共建筑;

3.高层建筑(坚硬、中硬场地,高度80米以上;中软、软弱场地,高度60米以上);

4.各类大型企业的生产用房和主要设施,占地范围较大、跨不同工程地质条件区域的新建大型工矿企业、开发区和移民安置区;

5.位于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分界线两侧各8公里区域或者第四纪活动断层附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位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研究程度及资料详细程度较差地区的重要建设工程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的办理流程,具体办理流程如下:(一)、审批事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确定)(二)、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郑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等(三)、审批条件: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四)、申请材料:1.业主提供场地平面图(验原件)(1份)2.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及安评委批复(原件1份)3.建设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份)(五)、办事流程:受理申请登记-------通知业主提供材料--------审查材料------发放《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确定)书》(六)、办理期限:1、一般建设工程申请后5个工作日领取郑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书。2、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申请15个工作日领取郑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书。(七)、时限说明:承诺时间不包括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八)、收费标准:免收费用

河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境内按规定应进行地震安全评价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三、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是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受工程建设单位委托进行技术咨询、鉴定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应体现“自愿互利,有偿服务,合理收费”的原则。

四、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必须持有国家或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贫发的许

可证书,并按证书级别及规定的评价范围开展工作,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地震行政主定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

五、地震安全评价工作根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GB17741-1999)要求为分为四级,Ⅰ级工作适于地震安全性要求高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主要工程,Ⅱ级工作适用于《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烈度值Ⅵ度及Ⅵ以上地区的大城市、重要经济开发区以及覆盖区域较大的重要生命线工程中的主要工程。Ⅲ级以外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主要工程。Ⅳ级工作适用于Ⅰ、Ⅱ、Ⅲ级工作以外,需要进行地震基本烈度复核的工程。

六、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根据工程类别及其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级别,按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GB17741-1999)的要求确定工作任务,由委托方与评价单位按《河南省地震安全评价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收费额度。

七、凡只收费不提供服务或少服务的,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收费的,均属乱收费行为,由物价部门依法查处。

八、收费单位收费前,应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接受物价、财政、地震、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与本办法抵触的一律停止执行。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全文)

中国网 | 时间: 2001-11-27 | 文章来源:新华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本条例的规定,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规范,确保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质量。

第四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扶持有关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科技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科技成果,提高地震安

全性评价的科技水平。

第二章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资质

第六条国家对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必须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方可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第七条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向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申请领取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一)有与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工程地震学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条件。

第八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自收到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禁止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超越其资质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禁止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第十条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的式样,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三章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范围和要求

第十一条下列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一)国家重大建设工程;

(二)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露或者其他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包括水库大坝、堤防和贮油、贮气、贮存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的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三)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放射性污染的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认为对本行政区域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建设工程。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与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后,应当编制该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程概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要求;

(二)地震活动环境评价;

(三)地震地质构造评价;

(四)设防烈度或者设计地震动参数;

(五)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六)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报送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审定。

第四章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审定

第十六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下列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审定:

(一)国家重大建设工程;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

(三)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除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审定。

第十七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自收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定,确定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

第十八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在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后,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并告知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将其确定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审批的部门,应当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内容。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包含抗震设防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

第二十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铁路、交通、民用航空、水利和其他有关专业主管部

门制定的抗震设计规范,应当明确规定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的方法和措施。

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

第二十二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或者机构吊销资质证书:(一)超越其资质许可的范围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二)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三)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颁发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和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对部门或者机构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完)

新华社 2001年11月27日

地震部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一览表

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 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范本

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地震安全性评价合 同范本 (2)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 (3)提交(注:填写双方选择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仲裁委员会在(注:填写双方选择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3.1 本合同自起生效。 13.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3本合同一式份,委托方份,受托方份。********** 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房山区燕山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二】

工程名称:项目(宗地号:)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委托方:受托方: 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项目(宗地号:)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本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中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筑物名称:项目(宗地号:)。 2、建筑规模:占地面积约平方米,规划设计栋层高层建筑。 3、场区地震基本烈度:7度。 4、结构形式:采用框支剪力墙结构。 5、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级别:II级。 第二条承包内容 1、对工程场地进行野外地震地质考察,按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17741-2005)的规定,给出工程场地的地震地质灾害评价结果。

四川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标准介绍

关于转发四川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标准批复的通知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 对四川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标准批复 四川省地震局,各市、州物价局: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标准的函》(川价函〔2005〕1号)文件,已试行两年。在这两年的试行中,收费标准的制订和执行,基本符合我省的地震环境和市场环境的实际,得到相关管理部门和各方的肯定。完善了我省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体系,规范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收费行为,促进了我省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为此,现将我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标准正式批复如下: 一、此收费标准适用于我省按照《四川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区域开发建设项目以及各类建设工程的震害预测、振动监测等服务项目。 二、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必须具备国家或省级地震局颁发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规程和证书级别规定范围的有关要求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三、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范围: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小区划、地震动参数复核、地震危险性分析、设计地震动参数确定、活动断层探测与危险性鉴定、地震地质灾害评价、震害预测、振动监测等。 四、地震安全性评价承担单位应根据工程类别及其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级别,按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GB17741—2005)》的要求确定工作任务。委托方与评价承担单位可根据工程的一些具体情况按本收费标准协商承担费用,并写入服务合同。 五、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六、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在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时,由建设工程项目业主按照“自愿委托”的原则,自由确定有资质证的评价机构单位。评价单位应本着有偿服务合理收费的原则,不得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更不允许强制性评价和只收费不进行安全性评价服务工作。 七、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收费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将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公示,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并使用税务发票,依法纳税。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四川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标准 二○○七年六月八日 四川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标准 一、区域地震活动和地震构造分析 序号名称 主要作业 方法 收费标准(万元)

河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

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 《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郭庚茂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3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根据对建设工程场地和场地周围的地震活动与地震地质环境的分析,按照工程设防风险水准,给出与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相应的地震烈度或者地震动参数,以及场地的地震地质灾害预测结果。 本办法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在一定风险水准下抗震设计采用的地震烈度或者地震动参数。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审批的部门应当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内容。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包含抗震设防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及其相关资料,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提供便利。 第七条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其抗震设防要求必须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 纳入政府建设工程管理程序的其他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其抗震设防要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 第八条下列建设工程(具体项目见附件)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一)交通工程;(二)能源工程;(三)通讯工程;(四)公共设施工程;(五)特殊工程;(六)其他重要工程。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 第十条地震安全性评价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工程建设概算。 第十一条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不得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第十二条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后,应当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应当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报送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 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定,确定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地震工作主管部门。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审定未通过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必须重新评价,并承担所需费用。未经审定或者审定未通过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不得使用。 第十三条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依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保证评价工作的质量; (二)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采用的资料和有关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三)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收取评价费用,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应当向建设单位提出整改或者停工的建议。 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有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参与验收。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民房建设工作的指导和城乡结合部村(居)民建房的管

桥梁工程抗震设计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桥梁工程抗震设计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通过本学期所学的《土木工程地质》,我们初步了解到了桥梁工程。桥梁是交通生命线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震区桥梁的破坏不仅直接阻碍了及时救灾行动,使得次生灾害加重,导致生命财产以及间接经济损失巨大,而且给灾后的恢复与重建带来困难。在近30年的国内外大地震中,桥梁破坏均十分严重,桥梁震害及其带来的次生灾害均给桥梁抗震设计以深刻的启示。在以往地震中城市高架桥或公路上梁桥的墩柱的屈曲、开裂、混凝土剥落、压溃、剪断、钢筋裸露断裂等震害,桥梁防震越来越受到各国工程师的重视。所以结合所学现代刚桥等知识及搜集的资料,本文将大致讲述桥梁工程抗震设计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首先我们了解下地震带给桥梁的具体破坏影响,这样才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来防止。桥梁上部结构由于受到墩台、支座等的隔离作用,在地震中直接受惯性力作用而破坏的实例较少,由于下部结构破坏而导致上部结构破坏则是桥梁结构破坏的主要形式,下部结构常见的破坏形式有以下几种: 1)支承连接部件失败:固定支座强度不足、活动支座位移量不够、橡胶支座梁底与支座底发生滑动,在地震力作用下支座破坏,致使梁体发生位移导致落梁。 2)墩台支承宽度不满足防震要求,防落梁措施设计不合理,在地震力作用下,梁、墩台间出现较大相对位移,导致落梁现象的发生。 3)伸缩缝、挡块强度不足,在地震力作用下伸缩缝碰撞破坏挤压破坏、挡块剪切破坏,都起不到应有作用,导致落梁。 接下来将从两个方面讲述抗震设计。

抗震设计的主要内容 目前桥梁工程的设计主要配合静力设计进行,但贯穿整个桥梁设计的全过程。与静力设计一样,桥梁工程的抗震设计也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桥梁抗震设计的任务,是选择合理的结构方式,并为结构提供较强的抗震能力。具体来说,有以下三个部分: 1 正确选择能够有效抵抗地震作用的结构形式; 2 合理的分配结构的刚度,质量和阻尼等动力参数,以便最大限度的利用构件和材料的承载和变形能力; 3 正确估计地震可能对结构造成的破坏,以便通过结构丶构造和其他抗震措施,使损失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一丶抗震设计流程 桥梁工程的设计一般都要包括五个部分,抗震设防标准选定,抗震概念设计,地震反应分析,抗震性能验算和抗震构造设计。 其中地震反应分析和抗震性能验算工作量最多,且最为复杂。如果采用三级设防的抗震设计思想,上面的两个部分就要做三个循环,即对于每一个设防标准,进行一次地震反应分析,并进行相应的抗震性能验算,直到结构的抗震性能满足要求。 二丶抗震概念设计 抗震概念设计是从概念上,特别是从结构总体上考虑抗震的工程决策;概念设计是指根据地震灾害和工程经验等获得的基本设计和设计思想,正确地解决结构总体方案丶材料使用和细部构造,以达到合理抗震设计的目的。 合理的抗震概念设计,要求设计出来的结构,在强度丶刚度和延性等指标上

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2020(示范合同)

( 合同范本大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27670 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2020(示Earthquake safety evaluation contract 2020

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2020(示范合 同) 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2016【一】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下称原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 一、(补充事项及内容) 1\探槽、物探、样品分析测试、计算、专家评审、仪器设备使用、折旧、材料消耗以及审查部门所收取的各种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2、保密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执业准则和恪守职业道德,本合同以及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其它与执行合同有关的信息、资料,乙方在面对第三方时均应保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泄露或在刊物上发表。 3、违约责任

3.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支付委托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本合同总价万分之伍的逾期违约金。 3.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凭证号不能按期交付给乙方和评估报告不能按期通过评审或取得审查同意书的, 每超过壹日,应偿付乙方本合同总价千分之伍的逾期违约金;逾期壹月仍未通过评审,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委托评价费用,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赔偿不足的部分。 4、不可抗力 4.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足以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事件。 4.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叁日内向另一方送达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文件。 4.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叁日内向另一方送达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文件。 4.4 逾期履行合同的,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其违约责任。 4.5 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壹月,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 5、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5.1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5.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5.2.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写要求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报告编写要求 目录 I 报告编写的一般要求 1.总则 2.报告文字要求 3.报告图件要求 4.报告表格要求 5.符号及单位的使用 6.公式使用 7.术语使用 8.参考文献、资料、图件等的引用 Ⅱ报告编写内容与格式的要求 A.封面 B.扉页 C.目录 D.前言 1.技术思路 2.地震活动性 地震资料 区域地震活动时空特征分析 现代构造应力场 历史地震影响 近场小震活动 3.地震地质背景 区域地质构造背景 区域地震区、带 近场和场区活动构造 4.地震烈度及地震动衰减关系 地震烈度衰减关系 地震动衰减关系 5.确定性方法对场址地震危险性的评价 地震构造法 历史地震法 确定性方法对场址地震危险性的评价结果 6.概率分析方法对场址地震危险性的评价 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方法概述 潜在震源区划分 地震活动性参数的确定 地震危险性的概率计算 概率分析方法对场址地震危险性的评价结果 7.场地地震动参数的确定或地震动小区划 场地条件

场地地震反应分析模型及其参数确定 输入地震动参数的确定 场地地震反应计算与场地地震相关反应谱 场地地震动参数的确定或地震动小区划 8.地震地质灾害评价或地震地质灾害小区划 与场地地震地质灾害有关的工程地震条件勘察 场地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地震地质灾害小区划 9.结论和建议 地震环境评价 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地震小区划 使用建议 I 报告编写的一般要求 1.总则 为配合《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规范(DB001-94)》的实施,使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报告编写规范化,并且更加符合评审及工程使用的需要,特制定本要求。 本要求适用于对工作规范《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规范(DB001-94)》中规定的4个等级工程所进行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不包括区域性地震区划)的最终报告的编写。 在编写最终报告时,其内容和格式必须符合本要求,不应增加或减少陈述的内容,但对于本要求没有包括而实际工作大纲要求进行的有关工作,可以增加相应的陈述内容。 本要求的章节条款顺序,是对最终报告的建议模式。实际报告章节安评。应在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实际工作大纲的要求和编写者的论证思路来编排。 2 报告文字要求 报告文字安排 2.1.1 叙述应条理清晰,行文流畅,章节安排符合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论证思路。 2.1.2 论述理论与方法时,如本次工作采用的理论或方法系引用其他研究者的已有成果,则论述应从简但必须给出相关的引用参考文献;如采用的理论或方法系本次工作提出的新成果,则应在正文中(或以附件形式)详细给出理论阐述或对方法的原理及工作步骤的论述,可能的情况下应与现行方法进行比较并给出比较的结论。 2.1.3 对本次工作所采用的数据或资料进行论述时,如系引用现有的数据或资料,本次工作未有任何新的改动和补充,则应直接给出引用内容及其出处;如数据或资料系本次工作新的研究结果,则应加以详述;如数据或资料系对现有数据进行了部分改动而得到的,则也应对改动情况和改动原因加以详述。 2.1.4 报告各部分内容应前后衔接,上下文相互引用时(尤其是图件、表格等)须保证查有出处。 2.1.5 报告中所用专有名称、地名、人名等,必须保证上下文的一致性。 文字印刷质量以清晰为标准,报告全文排版风格应一致。 报告中不应出现错字。 3 报告图件要求 报告中图件只对文字的表述起补充和提示作用,不可替代文字说明;凡文字说明不可取代图件表示的地方,必须给出相关图件。 图件必须插放在报告文字引用处的下方或紧接一页,但幅面大于报告文本页面数倍的大型图件,可以附件的形式进行引用(不编排图件引用编号),并可将图件按附件形式置于报告尾部或独立于报告本体。

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计算方法简介

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计算方法简介 1.地震统计单元—地震带对场点的地震危险性贡献 设有N 个地震带对场点地震危险性有贡献,而第n 个地震带在点的某地震动年超越概为P n (Z ≥z ),则场点总的年超越概率为: ∏=≥=≥N 1 n z n -1-1z )) (()(Z P Z P 式中,Z 为地震动参数;z 为给定的地震动参数。 地震带是地震活动性分析的基本单元,它应具有统计上的完整性和地震活动的一致性。考虑某一地震带,其地震时间过程符合泊松过程,在T 年内的4级以上地震年平均发生率为v 则有: VT K K VT P -k e ! )(= 其中P k 为该地震带内未来T 年内发生K 次地震的概率。 地震带内大小地震的比例遵从修正的Gutenberg-Richter 震级—频度关系,相应的震级概率密度函数为: ()[]()[]οοβββ M M M M M f u -----=exp 1exp )(m 其中,β为地震带b 值的2.3倍,M u 为地震带的震级上限。 2.地震带内潜在震源区的地震危险性分析 假定在每一个地震带的各个潜在震源区内,地震活动水平和强度的分布是相对均匀的。潜在震源区的地震空间分布系数是与震级有关的,记为f l,mj ,其物理含义为发生一次震级为m j ± 0.5△m 的地震的条件下,次地震落在第l 个潜在震源区的概率。该分布系数可反映地震带内地震空间分布的非均匀性,对指定震级档,此分布系数在整个地震带内是归一的。即对不同震级档有: 1 =∑=S N 1 l j m ,l f 其中,N s 为地震带内能够发生m j ± 0.5△m 级地震的潜源区总数。 根据泊松分布模型和全概率定理,一个地震带所发生的地震在场点所产生的地震动Z ()()??? ? ??????≥?--=≥∑???∑==S m j N l N j l l m l j dxdyd f z Z P S f m P v z Z P 11,E |)(exp 1)(θθ

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协议书范本 长版

委托方(甲方):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合同所涉及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建设用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质量,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开展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地震安全性评价所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地点: 1.3 项目情况:占地面积,拟建,主要包括 ____ 等。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 2.1 严格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17741-2005)标准和要求,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编制评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场地和场地周围区域的地震活动环境评价、地震地质环境评价、断裂活动性鉴定、地震危险性分析、设计地震动参数确定、地震地质灾害评价等,并按照工程所需要采用的风险水平,科学地给出相应的工程规划或设计所需要的一定概率水准下的地震动参数(加速度、设计反应谱,地震动时程等)和相应的资料。 2.2 负责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报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进行专家评审,并

按照其要求进行修改,直到通过审查。 2.3 取得专家评审意见书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 2.4 评价报告应当满足评审及项目建设用地征地的要求。 2.5 其他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3.1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及时性 3.2 3.3 指定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联系人,并书面通知受托方。 3.4 委托方其他义务: 第四条受托方义务 4.1 受托方必须具备《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承担本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资质,资质证书为(甲级、乙级、丙级)。 4.2 负责按照本合同约定对本合同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提交相关评价报告、相应图表和资料。 4.3 负责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审批部门的要求办理审查、审批手续,并在年 ___ 月日 之前通过审查。

广东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项目及标准

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 性评价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财政局、地震局(办) 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99号),结合我省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现制订《广东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项目及标准》,并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应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到当地物价部门换领《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 本通知自1998年10月25日起执行。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震局 一九九八年十月八日

附件:广东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项目及标准

说明: 1、本收费标准有多项是参照《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省财厅颁布的差旅费标准制定的。如果这两个标准有调整,有关收费标准相应标准执行。 2、核电站、特大型重要工程及生命线工程因工作内容复杂,要求高、责任大,其收费由委托方与承担方根据工作内容和要求参照本标准商定。 3、凡需进行地震地质调查和工程场地地震地质灾害预测的工程项目可按一、二、三相关部分计费。 4、施工准备费,除样品分析测试费外,按地震安全性评价其它各项工程费用总和的5%计费。 5、十类和十类以上工资地区的单位,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时,或低于十类工资地区的单位,承担十类以上地区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时,可按本标准增加10%计收项目费用。 附表1 剪切波速测试收费标准

注: ①按测量次数计费,每米一个测点,在每测点处需按正反方向各测两次。 ②钻孔费、塑管费另计。 ③孔深超过50M,每增加20M为一档,按前一档的收费标准递增30%计费。 附表2 地震动参数计算分析收费标准

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范本(标准版)2篇

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范本(标准版)2 篇 Model contract for seismic safety assessment (Standard Versio 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范本(标准版)2篇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模板规范版 2、篇章2: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样本(标准版) 篇章1: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模板规范版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合同所涉及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建设用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质量,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开展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地震安全性评价所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地点: 1.3 项目情况:占地面积,拟建,主要包括等。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 2.1 严格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工程场 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17741-2005)标准和要求,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编制评价报告。 2.2 负责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按本合同约定的日 期报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进行专家评审,并按照其要求进行修改,直到通过审查。 2.3 取得专家评审意见书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 2.4 评价报告应当满足评审及项目建设用地征地的要求。 2.5 其他工作内容及要求: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3.1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及时性 3.2 按照合同约定向受托方支付费用。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许可实施 ...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许可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中震发防[2005]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的行政许可行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许可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日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 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许可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的行政许可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许可,是指省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依据工程建设单位的行政许可申请,对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组织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审定,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依据核准的行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有关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监督检查等活动,应遵守本细则。 第四条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为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中国地震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地震局)。 第五条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六条本项行政许可实行分级实施。 中国地震局负责附表一所列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 省级地震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附表一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附表一详情) 中国地震局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七条依法须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依据核准的,在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后,依据本细则的第六条规定,工程建设单位应向省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提出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许可申请。 工程建设单位可委托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提出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行政许可申请。

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咨询合同

合同编号: 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咨询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咨询合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咨询工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咨询工程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咨询的内容和技术要求 1、测试、分析计算本项工程经双方商定布设的工程地震测试孔的土层剪切波速; 2、根据各土层实测剪切波速资料,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确定场地土类型和建筑场地类别; 3、测试场地地面常时脉动,分析确定地面脉动卓越周期; 4、分析计算工程场地地震危险性,采用50年10%的超越概率,复核场地地震基本烈度; 5、计算分析工程场地土层地震反应,提供场地未来50年超越概率%、10%和2%的抗震设计地震动参数: (1)基岩水平加速度峰值; (2)地面水平加速度峰值; (3)地面水平加速度时程; (4)水平地震系数K及水平地震影响系数α; (5)满足设计需要的场地地面设计加速度反应谱。 6、场地液化预测 7、提供时程分析所需加速度反应谱数据磁盘。

第三条工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经广东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评审验收通过的报告一式五份。 第四条验收标准及方式 1、验收标准:咨询报告应当达到了本合同第二条的全部要求。 2、验收方式:采用专家评审验收方式,由广东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出具技术咨询验收证明。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工程含税综合包干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该含税综合包干价已包含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试、评审验收等所有费用。 (二)、支付方式: (1)、在甲方收到经广东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出具技术咨询验收合格证明的成果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 (2)、剩余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技术咨询保证金。在地震安全性成果报告通过甲方技术部门审查后10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支付上述款项同时,乙方须先提供国内有效的等值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且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4)以上付款,甲方将以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若乙方要求以支票或现金方式支付的,则需扣除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第六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甲方项目工程部经理)负责对检测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检测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检测的初验、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第五章

第五章 工程场地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5.1 概述 该工程场地位于呼和浩特市南约9km 的八拜乡境内。地貌上是处于大青山冲洪积扇的边缘带上,呈北东—南西微倾,坡度2°左右,地面平坦,海拔高程在1047~1053m 。现今的地貌景观是大黑河冲积、湖积及大青山冲洪积的产物。地下水埋深在3~5m ,西北浅,东部深。 在工程场地进行了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调查、剪切波速测试及高密度电阻率法探测等野外工作,高密度电阻率法测线及剪切波速测试钻孔位置如图5.1所示。 图5.1 高密度电阻率法测线及地震钻孔位置示意图 5.2 地层岩性 根据地震钻孔资料和区测报告,工程场地内的地层主要由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粗砂、细砂、砾砂(Q 4al+pl )和上更新统湖积粉质粘土、粉砂(Q 3l )组成。按照其岩土组成、成因和时代的不同自上而下简述如下:

图5.2 地震钻孔DZ1柱状图

图5.3 地震钻孔DZ2柱状图

al+pl):黄褐色,稍密,稍湿,土质均匀,分选好。 ①粉土(Q 4 al+pl):黄褐色,中密,稍湿—饱和,局部含有少量砾砂。 ②1粗砂、细砂(Q 4 al+pl):杂色,密实,湿。 ②2粗砂、砾砂(Q 4 l):灰绿色,可塑,湿,局部夹薄层粉砂。 ③粉质粘土(Q 3 l):深灰色,中湿,局部含有有机及炭质斑点,层理清楚,据水平 ④淤泥质土(Q 3 层理。 l):灰色,可塑,湿,切面光滑,有光泽,有层理。 ⑤粉质粘土(Q 3 l):灰色,密实,湿,局部颗粒粗,含矿物成分。 ⑥粉砂、细砂(Q 3 工程场地地震钻孔柱状图见图5.2、图5.3。 5.3 活动断裂探测 本次工程场地活动断裂探测选用高密度电阻率法。高密度电法是20世纪90年代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电阻率方法,它集电剖面和电测深于一体,采用高密度布点,进行二维地电断面测量,数据量大,信息多,观测精度高,探测的深度灵活。在识别断层、破碎带等方面非常有效。 5.3.1 方法原理 高密度电法探测的物理前提是地下介质间的导电性差异。野外工作时,首先沿剖面按10m间距一次性布好多根电极,观测时,仪器可按照特定的装置方式接通电极,依次测量剖面上不同位置、不同深度的视电阻率剖面,进行计算、处理、分析,便可获得地层中的电阻率分布情况,从而可以划分地层、圈闭异常等。 5.3.2 使用仪器 本次野外测试采用重庆奔腾数控技术研究所生产的WDJD-2多功能数字直流激电仪和WDZJ-1多路电极转换器所构成的WGMD-1高密度电阻率测量系统。系统硬件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①对50Hz工频干扰压制优于80dB;②输入阻抗:>50MΩ;③从电脉冲宽度:1~60秒,占空比为1:1;④转换电极数:60路;⑤绝缘性能:≥500MΩ;⑥最大工作电压:400V DC;⑦最大工作电流:2A DC。 5.3.3 测线布置及地质解释 如图5.1所示,在工程场地的东侧和南侧分别布设了高密度电阻率法测线P—P′和R—R′(表5.1),经过数据处理、分析,得到了2条高密度电阻率法剖面及其地质解释剖面(图5.4、图5.5)。

上海市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doc

附件: 上海市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一、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分析 序 名称主要作业方法 收费标准(元)上下浮 号一级工作二级工作三、四级工作 动幅度 1- 区域地震收集资料、编目10000 4500 2000 10 %活动性分析 1 编图、计算分析 1- 区域地震构造收集资料、编图、 40000 12000 8000 10 %2 调查与综合分野外调查、分析 1- 地震区、带综合分析、边界10000 3500 2000 10 %划分 3 确定、分析编图 区域范围超过 300 ×300 备注:不含地震构造调查所需进行的勘察和样品分析费用, (平方公里)时比照增加收费。 二、近场场区地震活动性与地震构造分析 序 主要作业方法收费标准(元)上下浮 名称 一级工作二级工作三、四级工作 号动幅度2- 近场区地震活 编目、分析6000 ★2500 ★1200 ★10 %1动性分析 近场和场区地搜集资料、野外勘 2-2 震构造综合分察、编图、综合分2800014000 8400 10 % 析析

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 工程勘2-近场和场区地 物探、化探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知》(计价格 3震构造 [2002]10号)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备注: 1.带★项目指不含重要地震参数复核费用; 2.近场区面积超过50 ×50 (平方公里)、场区面积超过 2 平方公里时比照增加收费;

三、场地工程地震条件评价 序收费标准(元)上下浮名称主要作业方法 号一级工作二级工作三、四级工作动幅度 场地土动力性场地现场和室内实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 工程勘察3-1 质及常规测定验、测试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 的通知》(计价格 [2002]10 钻探号)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场地工程地震 3-2 分析计算、综合研 条件评价11000 ★5500 ★3500 ★10% 究 备注: 1.带★项目指场区面积超过 2 平方公里时比照增加收费; 2.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规定应参照国家最新勘察收费规定实施。 四、地震烈度与地震动衰减关系分析 序 名称主要作业方法 收费标准(元)上下浮号一级工作二级工作三、四级工作动幅度4- 地震烈度衰减搜集资料、分析 17000 5000 2000 10% 1 关系确定计算 4- 基岩地震动衰分析资料、分析 2 22000 5500 2000 10% 减关系确定计算 五、地震危险性确定性分析

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咨询协议

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咨询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 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 项LI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咨询丄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咨询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二、咨询的内容和技术要求 1.测试、分析讣算本项工程经双方商定布设的丄程地震测试孔的土层剪切波速; 2.根据各土层实测剪切波速资料,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确定场地 土类型和建筑场地类别; 3.测试场地地面常时脉动,分析确定地面脉动卓越周期;

4.分析汁算工程场地地震危险性,采用50年10%的超越概率,复核场地地震基本烈度; 5.计算分析工程场地土层地震反应,提供场地未来50年超越概率63.2%、10%和2%的抗震设讣地震动参数: (1)基岩水平加速度峰值; (2)地面水平加速度峰值; (3)地面水平加速度时程; (4)水平地震系数K及水平地震影响系数a ; (5)满足设讣需要的场地地面设计加速度反应谱。 6.场地液化预测; 7.提供时程分析所需加速度反应谱数据磁盘。 三、工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_______ 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经 ______________ 省地震安全性评定 委员会评审验收通过的报告一式五份。 四、验收标准及方式 1.验收标准:咨询报告应当达到了本合同第二条的全部要求。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验收方式:采用专家评审验收方式,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出具技术咨询验收证明。 五、合同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写要求

v1.0 可编辑可修改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报告编写要求 目录 I 报告编写的一般要求 1.总则 2.报告文字要求 3.报告图件要求 4.报告表格要求 5.符号及单位的使用 6.公式使用 7.术语使用 8.参考文献、资料、图件等的引用 Ⅱ报告编写内容与格式的要求 A.封面 B.扉页 C.目录 D.前言 1.技术思路 2.地震活动性 地震资料 区域地震活动时空特征分析 现代构造应力场 历史地震影响 近场小震活动 3.地震地质背景 区域地质构造背景 区域地震区、带

v1.0 可编辑可修改近场和场区活动构造 4.地震烈度及地震动衰减关系 地震烈度衰减关系 地震动衰减关系 5.确定性方法对场址地震危险性的评价 地震构造法 历史地震法 确定性方法对场址地震危险性的评价结果 6.概率分析方法对场址地震危险性的评价 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方法概述 潜在震源区划分 地震活动性参数的确定 地震危险性的概率计算 概率分析方法对场址地震危险性的评价结果 7.场地地震动参数的确定或地震动小区划 场地条件 场地地震反应分析模型及其参数确定 输入地震动参数的确定 场地地震反应计算与场地地震相关反应谱 场地地震动参数的确定或地震动小区划 8.地震地质灾害评价或地震地质灾害小区划 与场地地震地质灾害有关的工程地震条件勘察 场地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地震地质灾害小区划 9.结论和建议 地震环境评价 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地震小区划 使用建议 I 报告编写的一般要求 1.总则 为配合《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规范(DB001-94)》的实施,使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报告编写规范化,并且更加符合评审及工程使用的需要,特制定本要求。 本要求适用于对工作规范《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规范(DB001-94)》中规定的4个等级工程所进行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不包括区域性地震区划)的最终报告的编写。 在编写最终报告时,其内容和格式必须符合本要求,不应增加或减少陈述的内容,但对于本要求没有包括而实际工作大纲要求进行的有关工作,可以增加相应的陈述内容。 本要求的章节条款顺序,是对最终报告的建议模式。实际报告章节安评。应在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实际工作大纲的要求和编写者的论证思路来编排。 2 报告文字要求 报告文字安排 2.1.1 叙述应条理清晰,行文流畅,章节安排符合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论证思路。 2.1.2 论述理论与方法时,如本次工作采用的理论或方法系引用其他研究者的已有成果,则论述应从简但必须给出相关的引用参考文献;如采用的理论或方法系本次工作提出的新成果,则应在正文中(或以附件形式)详细给出理论阐述或对方法的原理及工作步骤的论述,可能的情况下应与现行方法进行比较并给出比较的结论。 2.1.3 对本次工作所采用的数据或资料进行论述时,如系引用现有的数据或资料,本次工作未有任何新的改动和补充,则应直接给出引用内容及其出处;如数据或资料系本次工作新的研究结果,则应加以详述;如数据或资料系对现有数据进行了部分改动而得到的,则也应对改动情况和改动原因加以详述。 2.1.4 报告各部分内容应前后衔接,上下文相互引用时(尤其是图件、表格等)须保证查有出处。 2.1.5 报告中所用专有名称、地名、人名等,必须保证上下文的一致性。 文字印刷质量以清晰为标准,报告全文排版风格应一致。

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

合同编号: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 委托方(甲方):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合同所涉及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建设用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质量,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开展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地震安全性评价所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地点: 1.3 项目情况:占地面积,拟建,主要包括等。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 2.1 严格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17741-2005)标准和要求,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编制评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场地和场地周围区域的地震活动环境评价、地震地质环境评价、断裂活动性鉴定、地震危险性分析、设计地震动参数确定、地震地质灾害评价等,并按照工程所需要采用的风险水平,科学地给出相应的工程规划或设计所需要的一定概率水准下的地震动参数(加速度、设计反应谱,地震动时程等)和相应的资料。

2.2 负责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报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进行专家评审,并按照其要求进行修改,直到通过审查。 2.3 取得专家评审意见书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 2.4 评价报告应当满足评审及项目建设用地征地的要求。 2.5 其他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3.1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及时性 3.2 按照合同约定向受托方支付费用。 3.3 指定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联系人,并书面通知受托方。 3.4 委托方其他义务: 第四条受托方义务 4.1 受托方必须具备《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承担本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资质,资质证书为(甲级、乙级、丙级)。 4.2 负责按照本合同约定对本合同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提交相关评价报告、相应图表和资料。 4.3 负责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审批部门的要求办理审查、审批手续,并在年月日 之前通过审查。 4.4 受托方其他义务: 第五条提交成果时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