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 环发〔2005〕15号

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 环发〔2005〕15号
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 环发〔2005〕15号

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环发〔2005〕15号

前言

为明确对在用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的委托要求,规范对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

物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范。

本规范部分内容参考GB15481-200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的

内容制定。

本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

本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清华大学、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包含了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的基本技术要求和体系管理要

求,同时对检测机构的部分相关人员提出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在用机

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的委托。

本规范所指的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是指承担对在用机动车排气

污染年度(定期)检测的机构。

2 引用标准

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3.1 在用机动车

本规范中的在用机动车是指国家或地方机动车排放标准中规定的、上牌照以后的、需定期检测的机动车。

4 基本要求

4.1 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检测机构应遵守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才能开展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定期检测工作。

4.2 检测机构应该建立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4.3 检测机构分为A、B两类。A类检测机构是指具备实施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具备较全面检测服务能力的机构,自动化和信息化程度较高,可以提供网络信息传输服务的检测机构; B类检测机构是指具备实施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具有基本检测服务能力的机构。

4.4 A类检测机构可以设立一个或多个检测场所;B类检测机构不得设立多个检测场所。

4.5 A、B类检测机构均不得经营任何形式的机动车辆排气污染治理、调整和维修业务。

5 检测场所设计和服务要求

5.1 检测场所应在一个地区范围内合理布局,检测站选址应处于交通便利的位置,以方便车辆检测。检测场所应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应避免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

5.2 检测场所一般由检测厂房、接待区和室外汽车道路组成。

5.3 进行重型车测试的检测线,测试厂房的通过高度应不低于4.5米;进行轻型车测试的检测线,检测厂房的通过高度应不低于3.5米;进入检测厂房的机动车道宽度不少于5米。

5.4 检测场所应有检测程序告示牌和收费告示牌,场地应为硬质地面且平整,设置明显的引导标识。

5.5 检测场所内客户等候区与测试区应分开设置,并有明显标识。

5.6 测试场地应安装有效的通风系统,防止机动车尾气的聚集,应配备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作环境温度应符合相关检测标准和检测设备正常工作的要求。

5.7 测试设备和试验车辆的周围应有保证操作安全的防护装置和保证人员正常工作的活动空间。

5.8 测试场地应设置车辆的限位装置。

5.9 应设置驾驶操作员与检测系统操作员之间信息交流的通讯设施。应在适当位置安装紧急按钮,检测系统操作员可以通过它警示驾驶操作员停止测试,并且关闭测试电源。

5.10 检测站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应配备消防装置。

5.11 A类检测场所应在等候区安装明显的显示装置,为客户提供信息服务。

6 检测设备要求

6.1 通用要求

6.1.1 排放污染物检测设备应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对检测设备的要求。所有检测设备必须经过性能测试合格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维修后的检测设备应重新经过性能测试合格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6.1.2 检测设备必须具备自动打印和保存检测结果的功能。

6.1.3 检测设备应具有高可靠性, 一年内故障率应在2%以下(故障率定义为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的时间占检验机构日常工作总时间百分比)。

6.1.4 所有检测设备应具有每天至少连续稳定工作10小时的性能。

6.2 A类检测机构的设备的特殊要求

6.2.1 应具备网络数据传输功能,每个检测场所均应建立数据服务器,并与所在地区机动车检测数据管理中心相连,可以在数据管理中心与检测场所间实现实时的检测数据传输。数据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规定,检测场所数据应至少保存2年。

6.2.2 检测设备应具备通过实时数据传输系统获得车辆信息的功能。对数据中心未包含的车辆信息可以通过手工输入,并自动发送至数据管理中心。

6.2.3 检测设备的操作控制程序必须具备数据安全保护功能,防止人为改动。检测设备必须设置网络联接密码,每一名持证上岗检测人员确定唯一操作密码,只有在输入正确密码后才能进行检测。对被取消检测资格的检测人员的操作密码要进行锁定,终止其操作权限。

6.2.4 检测设备应按照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定期标定,不标定或标定不合格则自动锁定设备, 暂停测试直到标定合格。标定结果至少应保存2年。

7 与检测相关的人员要求

7.1 检测机构中与检测相关的人员,包括检测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测人员、质量监督员、仪器设备管理员等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7.2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测人员、质量监督员和仪器设备管理员应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7.3 从事排放污染物检测的检测人员必须具有相应工作岗位的上岗证。

7.4 检测机构负责人

7.4.1 负责本机构贯彻执行国家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在用机动车排放管理的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其检测机构的管理工作。

7.5 技术负责人

7.5.1 遵守和执行国家对在用机动车排放管理的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检测机构质量体系建立及改进,督促和促进质量体系的正常有效运行;组织实施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组织实施检测、人员培训、技术考核、学习交流等技术工作。

7.5.2 熟悉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熟悉检测机构中所使用的排放测试仪器的工作原理、性能及操作,能组织解决检测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

7.5.3 具有机动车排放检测工作的管理知识,从事机动车排放检测工作或相关检测工作5年以上。

7.5.4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7.5.5 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6 检测机构质量负责人

7.6.1 负责组织运行检测机构质量体系,组织实施内部审核工作,落实纠正措施;负责处理检测工作中发生的质量问题;负责处理客户对检测工作的投诉和意见;负责质量监督人员管理,处理质量监督人员反馈意见和信息。

7.6.2 熟悉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熟悉检测机构中所使用的测试仪器的工作原理、性能及操作,能解决检测中出现的质量与技术问题。

7.6.3 具有机动车排放检测工作的管理知识,熟悉国家对在用机动车排放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从事机动车排放检测工作或相关检测工作5年以上。

7.6.4 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7.6.5 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7 检测人员

7.7.1 检测人员包括仪器设备操作员和驾驶操作员。

7.7.2 了解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控制检测条件,做好记录,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7.7.3 仪器设备操作员应参加相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7.7.4 驾驶操作员应按其所持驾驶证的准驾范围驾驶车辆。

7.7.5 仪器设备操作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7.8 质量监督员

7.8.1 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工作,定期向质量负责人汇报质量情况,及时反映问题;对检测工作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有权终止检测,并向质量负责人汇报,协助质量负责人进行客户投诉和意见调查分析工作,参加质量问题的分析工作和内部质量审核工作。

7.8.2 熟悉检测机构中所使用的测试仪器的工作原理、性能及操作;熟悉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在用机动车排放管理的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具备发现检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7.8.3 具有机动车排放检测经验,从事机动车排放检测工作或相关检测工作2

年以上。

7.8.4 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7.8.5 具备初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9 仪器设备管理员

7.9.1 负责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维护、维修、报废等等相关的管理工作。

7.9.2 了解仪器设备,参加相关培训,取得合格证。

7.9.3 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8 质量管理

8.1 检测机构应建立并实施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检测工作运行程序,实现各项工作规范化运行,确保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8.2 组织和管理

8.2.1 检测机构应有满足检测工作需要的组织和管理结构,并在管理文件中加以详细说明。

8.2.2 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维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和检测工作运行流程。

8.2.3 检测机构应明确各类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8.3 质量体系要求

8.3.1 质量体系

检测机构的质量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质量体系以《质量手册》及相关文件(包括规定和规程等)来描述。检测机构各层次人员必须学习和贯彻执行,确保有关检测质量的各项活动均在控制状态中进行。检测机构建立的质量体系,应至少包含如下9个要素:

(1)组织和管理;

(2)质量体系要求;

(3)人员;

(4)设施和环境;

(5)设备和标准物质;

(6)检测要求;

(7)记录和报告;

(8)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

(9)投诉及信息反馈。

8.3.2 质量管理文件

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文件至少应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图;管理、技术、服务工作程序;文件控制和维护程序;检测机构检测范围;检测程序;检测仪器设备检定和校验程序;投诉及信息的反馈和处理程序;质量体系内部审核。

8.3.3 质量体系内部审核

内部质量审核包括定期审核和临时审核两种。检测机构应根据预定的日程表和程序,定期地对检测机构活动进行内部审核,以验证其运行是否持续符合质量体系的要求。一年内审两次,且一年内至少要审核一遍《质量手册》的全部要素。对于不合格项的纠正和纠正措施,应进行跟踪验证。临时审核是在处理投诉等信息反馈中发现较大问题时,对质量体系和程序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核。检测机构应判定质量体系是否持续有效,必要时对《质量手册》和质量体系文件进行修订,提高管理水平。

8.3.4 审核报告

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效果应加以记录,在审核报告中反映出来。

审核报告中应明确规定对质量负有责任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纠正活动,并进行跟踪验证,在报告中加以记录。

8.3.5 比对和验证

8.3.5.1 检测机构应制定比对验证计划,并加以审核。

8.3.5.2 比对和验证的内容主要包括:

8.3.5.2.1 检测机构间和检测场所间的比对试验;

8.3.5.2.2 用相同检测设备,由不同检测人员进行比对试验;或用不同的检测设备,由相同的检测人员进行比对试验;

8.3.5.2.3 定期使用标准物质在检测机构内部进行检查。

以上工作,由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效果分析总结,比对和验证的有关记录和资料应归档保存。

8.4 人员管理

8.4.1 人员培训

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培训,有技术知识和专业经验,并注意知识的更新,做到持证上岗。培训内容包括:基础理论知识(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岗位职责等)、检测专业技术、质量管理、检测场地安全防护知识、职业道德等。

8.4.2 人员考核

建立人员考核机制,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考核其专业技能、工作情况、职业道德素质以及是否被投诉等情况。

8.4.3 人员技术档案

技术人员的有关专业资格证书、培训成绩、技能考核、岗位考核和经历等技术业绩均应收集在个人技术档案中,并由专人统一管理。

8.5 设施和环境

8.5.1 设施和环境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能保障检测工作的正常实施。应对环境因素进行监测和记录。

8.6 检测设备和标准物质

8.6.1 检测设备和标准物质的采购、使用及维护

检测机构应制定检测设备和标准物质的采购、使用及维护的管理规程。购入的检测设备和标准物质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检测机构应制订详细的检测设备操作规程,包括操作步骤、故障处理、维护保养要求等。须按有关标准和检测机构相关规定对检测设备进行使用和维护保养。当

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正确处理并及时报告,维修后要填写维修记录。

8.6.2 检测设备的标识

根据检测设备状态分别贴上合格(绿)或停用(红)两种标记。

8.6.3 检测设备和标准物质档案

对检测设备和标准物质建立使用和管理档案,检测设备的维修记录、检定证书、使用说明书等应归档。

8.7 检测要求

8.7.1 必须采用国家或地方的标准实施检测。

8.7.2 应制定检测工作管理程序。

8.7.3 应按照相关标准,制定并实施检测细则。

8.7.4 计算机的使用

应建立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内容包括计算机数据采集、处理、运算、记录、报告、贮存和检索检测数据等。计算机实行专职操作,应设立分级使用密码,禁止非本岗位人员使用,禁止修改计算机记录。计算机应配备必要的防病毒保护措施。应有计算机运行使用状况的记录。

8.7.5 车辆的管理

应制定受检车辆管理规定,内容包括:

(1)车辆登记、车辆状态描述等信息的记录。

(2)在整个测试过程中车主应遵守管理规程,受检车辆按管理规程管理。

8.8 记录和报告

8.8.1 记录

检测机构应结合本机构的具体情况、保密和安全要求,制定检测记录管理制度。

检测工作的所有记录、证书和报告应统一管理,妥善保管。

8.8.2 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应规范化,内容应按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每份检测报告有唯一的报告编号。检测报告应为打印稿。

对于经多次检测后合格的车辆,应保留其每次检测的报告。

应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汇总和上报检测结果。

8.9 外部供应的质量保证

8.9.1 外部服务和供应品的质量

采购的检测设备和消耗性材料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或检查。检验和检查记录应归档保存。

8.9.2 外部供应的记录

为检测提供所需的支持服务或外部供应方的记录均应收集并归档保存。记录应包括材料名称、规格、生产单位(供应商)和质量信誉证明(许可证、合格证、质检报告等)。

8.10 投诉及信息反馈

检测机构应制定并执行《投诉处理程序》,就反馈信息的受理、处理、答复及记录等须进行规定。对于外部对检测机构工作提出的投诉或其它信息反馈,检测机构必须按《投诉处理程序》处理,并记录和归档。

9 评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对检测机构委托前,应对检测机构进行评审。《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评审报告》和《评审表》见附件。

附件

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评审报告

主管部

申请单

评审类

评审时

一、申报机构基本信息

检测机构名称

检测机构类别检测机构编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

检测机构地址邮政编码

检测机构联系人电话电子邮件

检测场所地址邮政编码

检测场所联系人

电话

检测机构申请委托的业务范围

检测内容标准编号

二、评审报告

评审内容评审记录备注与申请机构的主

要领导、检测人员和相

关人员进行交流

现场检查申请机构

的检测场所基础设施、检

测设备是否符合本规范要

求,并进行试验操作。

质量管理体系检

整改要求

发现与申请资料

内容严重不符的情况

或存在不能进行评审

的情况

其他

评审结论

评审专家组认为该检测机构《在用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技术规范》要求,可以作为类检测机构,进行的在用车排放检测业务。

评审组长(签名):评审员(签名):

报告日期:

三、评审表

评审项目

评审结果

注符

符合

基本要求

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检测机构应该建立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具备实施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具有基本检测服务能力。

A类检测机构应具备实施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具备较全面检测服务能力的机构,自动化和信息化程度较高,可以提供网络信息传输服务。

B类检测机构不得设立多个检测场所。

A类检测机构可以设立一个或多个检测场所

检测机构不得经营任何形式的机动车辆排气污染治理、调整和维修业务。

检测场所设计和服务要求

检测场所应在一个地区范围内合理布局,检测站选址应处于交通便利的位置,以方便车辆检测。检测场所应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应避免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

检测场所由检测厂房、接待区和室外汽车道

路组成。

2

进行重型车测试的检测线,测试厂房的通过高度应不低于4.5米;进行轻型车测试的检测线,检测厂房的通过高度应不低于3.5米;进入检测厂房的机动车道宽度不少于5米。

2

检测场所应有检测程序告示牌和收费告示牌,场地应为硬质地面且平整,设置明显的引导标识。

2检测场所内客户等候区与测试区应分开设置,并有明显标识。

2

测试场地应安装有效的通风系统,防止机动车尾气的聚集,应配备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作环境温度应符合相关检测标准和检测设备正常工作的要求。

2测试设备和试验车辆的周围应有保证操作安全的防护装置和保证人员正常工作的活动空间。

2测试场地应设置车辆的限位装置。

2

应设置驾驶操作员与检测系统操作员间能够有效地进行信息交流的通讯设施。应在适当位置安装紧急按钮,检测系统操作员可以通过它警示驾驶操作员停止测试,并且关闭测试电源。

2

检测站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应配备消防装置。

2 1

A类检测场所应在等候区安装明显的显示装置,为客户提供信息服务。

3 检测设备要求3通用要求

3 1

排放污染物检测设备应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对检测设备的要求。所有检测设备必须经过性能测试合格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维修后的检测设备应重新经过性能测试合格后,才能正式投

入使用。

3 2

检测设备必须具备自动打印和保存检测结果的功能。

检测设备应具有高可靠性, 一年内故障率应在2%以下(故障率定义为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的时间占检验机构日常工作总时间百分比)。

3 3

所有检测设备应具有每天至少连续稳定工作10小时的性能。

3A类检测机构的设备的特殊要求

3 1

应具备网络数据传输功能,每个检测场所均应建立数据服务器,并与所在地区机动车检测数据管理中心相连,可以在数据管理中心与检测场所间实现实时的检测数据传输。数据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规定,检测场所数据应至少保存2年。

3 2

检测设备应具备通过实时数据传输系统获得车辆信息的功能。对数据中心未包含的车辆信息可以通过手工输入,并自动发送至数据管理中心。

3 3

检测设备的操作控制程序必须具备数据安全保护功能,防止人为改动。检测设备必须设置网络联接密码,每一名持证上岗检测人员确定唯一操作密码,只有在输入正确密码后才能进行检测。对被取消检测资格的检测人员的操作密码要进行锁定,终止其操作权限。

3 4

检测设备应按照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定期标定,不标定或标定不合格则自动锁定设备, 暂停测试直到标定合格。标定结果至少应保存2年。

4 检测相关人员要求

4

检测机构中与检测相关的人员,包括检测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测人员、质量监督员、仪器设备管理员等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4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测人员、质量

监督员和仪器设备管理员应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4从事排放污染物检测的检测人员必须具有相应工作岗位的上岗证。

4检测机构负责人

4技术负责人

4检测机构质量负责人

4检测人员

4质量监督员

4仪器设备管理员

5 质量管理

5组织和管理要求

5 1

检测机构应有满足检测工作需要的组织和管理结构,并在管理文件中加以详细说明。

5 2

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维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和检测工作运行流程。

5

3

检测机构应明确各类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5质量体系要求

5

1

检测机构质量体系要素

5

2

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文件

5

3

质量体系内部审核

5

4

审核报告制度

5

5

比对和验证5人员管理

5

1

人员培训

5

2

人员考核

5

3

人员技术档案5设施和环境

5 1

设施和环境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能保障检测工作的正常实施。

5

2

对环境因素进行监测和记录。5

3

检测设备和标准物质

5 4

具有检测设备和标准物质的采购、使用及维护制度

5

5

检测设备有标识

5

6

建立了检测设备和标准物质档案

5检测要求

5

1

采用国家或地方的标准实施检测。

5

2

检测机构制定了检测工作管理程序。

5应按照相关标准,制定并实施检测细则。

3

建立了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5

4

制定受检车辆管理规定

5

5

有记录和报告管理制度

5

6

5外部供应的质量保证

5

外部服务和供应品的质量保证

1

外部供应的记录要求

5

2

5投诉及信息反馈

检测机构应制定并执行《投诉处理程序》,就

反馈信息的受理、处理、答复及记录等须进行规定。

对于外部对检测机构工作提出的投诉或其它信息

反馈,检测机构必须按《投诉处理程序》处理,并

记录和归档。

表格填写说明:

1、封面的“评审类别”填写“初次评审”或“复查评审”;

2、“申报机构基本信息”中的“检测机构类别”,对于初评的检测机构填写申报

的机构类别是A类检测机构还是B类检测机构,对于复查的检测机构填写主管部门已批准的是A类检测机构还是B类检测机构;

3、“申报机构基本信息”中的“检测机构编号”,对于初评的检测机构不必填写,

复查的检测机构应填写主管部门已批准后的检测机构编号;

4、“评审报告”中的“与申请机构的主要领导、检测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交流”

应填写的内容为通过交流所了解的机构的法律地位(工商注册情况)、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体系、检测场所和检测线概述、经营其他业务(调修、维修)情况等信息;

5、“评审报告”中的“现场检查申请机构的检测场所基础设施、检测设备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并进行试验操作”应填写检测场所名称数目和检测线的数目、检测车辆类型、数据处理部门、检测场所基础设施、标识、检测设备的标定等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

6、“评审报告”中的“质量管理体系检查”应填写确认管理文件的最新版本、管理文件是否完善、管理体系各方面内容是否有效运行(是否定期内审、报告是否审核、是否进行了比对和验证、检测人员数量、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

7、“评审报告”中的“整改要求”应逐条详细填写评审组认为不够完善需进行整改的项目和内容的具体情况;

8、“评审报告”中的“发现与申请资料内容严重不符的情况或存在不能进行评审的情况”应填写组织机构、检测场所、设备、人员、管理体系等与申请资料严重不符合的内容的说明,或不能进行评审的情况(如检测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等)说明;

9、“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论”应在第一个空格处填写“符合”、“基本符合”或“不符合”,在第二个空格处填写“A”或“B”,在第3个空格处填写该机构可进行的检测内容和相应标准号;如结论为检测机构不符合“规范”要求,则第二和三个空格填写“/”;

10、“评审表”中各条款的评审结果,应在相应的位置打“√”表示。可在“备注”栏填写补充的情况说明。

检测机构一览表

检测机构一览表 序号机构名称备注 1. C-001 信息产业部第四研究所(电子工业安全与电磁兼容检测中心) 2. C-002 信息产业部第三研究所(国家广播电视产品检测中心) 3. C-003 上海市电子仪表标准计量测试所 4. C-004 中国赛宝实验室 5. C-005 广州日用电器检测所 6. C-006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7. C-007 机械工业电线电缆质量检测中心(北京) 8. C-008 上海电缆研究所 9. C-009 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 10. C-010 成都电气检验所 11. C-011 上海电气器具检验测试所 12. C-012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13. C-013 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14. C-014 中国泰尔实验室 15. C-015 信息产业部通信计量中心 16. C-016 上海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特种电器检测站 17. C-017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器检测室 18. C-018 浙江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9. C-019 江苏检验检疫机电产品检测中心 20. C-020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 21. C-021 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子电器产品检测中心 22. C-022 深圳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23. C-023 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气安全实验室 24. C-024 (C-205) (Q-012)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电气安全检验所 25. C-026 浙江方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6. C-027 (SL-036) 福建省中心检验所 27. C-028 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8. C-029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9. C-030 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30. C-031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31. C-032 (SL-007) 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32. C-033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所

中国汽车产品四大检测认证机构

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中心 长春汽车检测中心(CA TC)属汽车产品检测和汽车专用仪器校准类实验室,先后被原国家技术监督局授权为“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被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授权为“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汽车认可实验室”;被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授权为“科技成果检测鉴定国家级检测机构”;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授权为“机动车排气污染国家级检测单位”;被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指定为“汽车新产品申报《公告》检测机构”;被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为“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检测机构”。 检测中心设有管理科、检测一室、检测二室、安全试验室、排放试验室、发动机试验室、底盘试验室、车身试验室、非金属试验室、轮胎试验室、仪器检定室、海南检测一室、海南检测二室等十三个科室。人员146人,检测和校准用仪器设备及标准物质520余台套,固定资产21000多万元。具有汽车整车、底盘、发动机、车身附件、汽车用非金属材料、轮胎等60余种产品的检测能力和非接触速度计等10种汽车专用仪器的校准能力。 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樊) 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樊)暨襄樊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成立于1995年10月,是经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和授权的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第三方检测/校准实验室,先后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认监委等政府主管部门的以下认可和授权: ■国家级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级汽车试验场 ■国家级汽车新产品鉴定定型及强制标准检验机构 ■国家指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机构 ■国家级新生产机动车噪声和排放污染检测机构 ■国家指定的缺陷汽车产品检测和实验机构 ■中消协签约缺陷汽车产品检验机构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管 理制度

丹东交通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二0 0六年十二月 目录

1. 企业经营宗旨,经营理念 1 2. 员工守则 3 3. 董事会工作职责 4 4. 董事长工作职责 5 5. 董事工作职责 6 6. 监事工作职责 7 7. 总经理工作职责 8 8. 副总经理工作职责 9 9. 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11 10. 工会主席工作职责 12 11. 团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13 12. 综合管理部工作职责 14 13. 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工作职责 16 14. 文书工作职责 18 15. 档案员工作职责 19 16. 后勤管理员工作职责 20 17. 财务科工作职责 21 18. 财务科长工作职责 23 19. 出纳员工作职责 25

20. 安技科工作职责 27 21. 安技科长工作职责 28 22. 安全员工作职责 30 23. 技术员工作职责 31 24. 检测科工作职责 32 25. 检测科长工作职责 33 26. 检测员工作职责 35 27. 外检员工作职责 36 28. 引车员工作职责 37 29. 底盘检测员工作职责 39 30. 业务科工作职责 41 31. 业务科长工作职责 42 32. 保卫科工作职责 43 33. 保卫科长工作职责 44 34. 质量负责人工作职责 46 35. 人事劳资管理制度 47 36. 员工考勤制度 50 37. 客户首问制度 51 38. 用户意见收集及处理制度 52

39. 安全管理制度 53 40. 环境管理制度 55 41.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7 42. 检测事故分析制度 58 43. 检测报告审批制度 59 44. 设备管理制度 60 45. 办公用品领用制度 61 46. 食堂就餐制度 62 47. 电话费使用管理制度 63 48. 员工考核奖罚办法 64 49. 文明优质服务规范 68 50. 客户投诉处理规定 74 51. 质量保证声明 75 52. 质量方针与目标 76

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 沪保同业公会【2010】第135号 签发人:潘涨潮 关于关于印发印发印发《《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 理赔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理赔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试行)《)》、《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 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 规范服务考核办法规范服务考核办法((试行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经营车险业务的财险会员公司、各理赔服务中心分中心: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沪公发[2009]253号),加强对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理赔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理赔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经营车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和各“理赔服务中心”分中心的意见后,制定《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规范服务考核办法(试行)》,现将上述两个文件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此页无正文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 2010年8月5日 主题词:理赔中心 印发办法 通知 ────────────────────────────── 抄报:上海保监局 ────────────────────────────── 编录:叶近辉 校对:马弋锝 ──────────────────────────────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 2010年8月5日印发 ──────────────────────────────

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保障服务中心快捷、有序运作,根据《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沪公发【2009】253号(以下简称《处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二条 上海市公安局、上海保监局负责服务中心相关政策的制定及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 服务中心下设以各承办企业命名的服务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由分中心承办企业、保险公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派驻人员。 第四条 服务中心成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为服务中心管理的议事决策机构;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及各服务分中心工作协调小组,对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实施管理。 第五条 管委会由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事故防范处和选举产生的分中心代表组成。 第六条 管委会办公室成员由管委会聘请的相关人员和保险同业公会人员组成。 第七条 服务分中心工作协调小组由承办企业指定的负责人,警务室民警和派驻分中心的保险公司推选的定损人员代表共三人组成。 第三章 主要职能 第八条 管委会职能: (一)根据《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服务中心的管理办法,负责对各分中心的管理和考核; (二)协调分中心在运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结合实际运作情况,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三)讨论和审核管委会办公室提出的管理建议、违规情况处罚通报和对重大问题的处理决定。 第九条 管委会办公室职能:

浅谈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

浅谈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 发表时间:2010-01-21T13:50:50.543Z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09年9月下供稿作者:石明辉 [导读] CO是一种化学反应能力低的无色无味的窒息性有毒气体,对空气的相对密度为0.9670,它的溶解度很小 石明辉(邢台市环保局河北邢台054000) [摘要]机动车业的发展和普及,为人们的生活带来许多方便。但是,随着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加,排气污染对城市环境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对机动车污染现状的分析,探讨如何控制机动车排放物的措施和方法。 [关键词]机动车尾气污染危害控制措施 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类机动车的使用数量在不断增加,这对我国的空气环境质量带来很大的影响,如何让人们即享受到经济发展后的交通便利,又能有效地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危害,越来越成为摆在各级环境保护工作者面前的严峻问题。 一、机动车尾气排放中的主要污染物的危害及产生机理 机动车尾气成分非常复杂,有一百种以上,其主要污染物包括: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HC)、铅(Pb)、苯并芘(B8P)等,这些污染物不仅污染环境,对人体也有巨大危害。 1、一氧化碳(CO) CO是一种化学反应能力低的无色无味的窒息性有毒气体,对空气的相对密度为0.9670,它的溶解度很小。吸入过量的CO会使人发生气急、嘴唇发紫、呼吸困难甚至死亡。长期吸入CO对城市居民身体健康是一个潜在威胁。其生成主要受混合气浓度的影响,在局部缺氧或低温条件下,燃烧中的碳不能完全氧化生成C02,而CO作为中间产物生成。 2、氮氧化物(NOx) NOx是在内燃机汽缸内大部分气体中生成的,NOx的排放量取决于燃烧温度、时间和空燃比等因素。氮氧化合物进人肺泡后,能形成亚硝酸和硝酸,对肺组织产生剧烈的刺激作用,增加肺毛细管的通透性,最后造成肺气肿。 3、碳氢化合物 碳氢化合物尽管在汽车尾气中含量不多,但其构成成分中含有一种已被世界公认的强致癌物质。 4、铅 汽车主要靠燃烧汽油(柴油)行驶.而汽油是一种易燃易爆的液体,为了防止爆炸,人们往往在汽油里添加一种抗爆剂——四乙基铅。汽车尾气中的铅很容易通过血液长期蓄积于人的肝、肾、脾、肺和大脑中,进而产生慢性危害,尤其是铅,一旦进入人的大脑组织,便紧紧粘附在脑细胞的关键部位,从而导致人的智能发育障碍和血红素制造障碍等后果。 二、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和方法 1、使用清洁能源型交通工具进行替代 (1)使用电力或太阳能动力来机车代替机动车。近几年来,电动自行车的兴起,部分减少了城市摩托车的使用量,使很多城市的机动车尾气排放量有所降低。但电力机车存在一次充电行驶公里短,载货量小的不便,使电力汽车在使用上并不普及。如果在一定的活动区域内,发展使用电力汽车,或通过增加电动公交车以及电动出租车的使用会对机动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具有很大的改善; (2)开辟地铁,施行电力牵引行驶,尤其在大城市人口稠密的地区,开辟地下通道,同时可解决乘车难问题以及减少大气环境污染; (3)建立无车区,建立永久性的行人专用区和禁止汽车行驶的住宅区; (4)使用具有高速、安全、平稳、无震动、不污染环境、节省能源等诸多性能的磁悬浮列车。 2、加强行政管理,减少和消除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1)不断提高我国的汽车排放标准,强化新车准入制度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新车采取“三不’措施:不准出厂、不准销售和不准上牌:促使各汽车企业加紧对节能减排汽车的开发。 (2)完善机动车的尾气检测体系,促进机动车的维护保养 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查和机动车的定期维护保养对于减少汽车污染非常重要。通过建立严格合理的机动车的尾气检测管理体系,发挥其应有的功效,监督在用机动车的实际尾气排放情况。如《河北省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标管理实施方案》规定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到达国Ⅰ及以上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其中5年以内的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1年;超过5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 10年以内的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一年;超过10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 6年以内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2年;超过6年的,有效期为1年;超过15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有效期为1年;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正面年份为下次环保定期检验的年份,被打孔的月份为下次环保定期检验的月份。就是对在用机动车进行定期检测,以保证在用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 3、提高燃油质量 燃油质量是影响汽车尾气污染的关键因素,应尽快建立清洁油品质量标准和有效监管体系。要鼓励兼并或关闭小的炼油企业,防止不合格的燃油流向市场。因此,应当全面提高燃油质量,研制清洁油品、加强监管体系,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 三、机动车尾气净化措施 发动机尾气净化措施是指将汽车尾气由原有毒气体变成为无毒气体,再排放到大气中,从而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机动车车尾气净化措施有很多种,其中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是控制汽车尾气排放,减少污染的有效手段。现如今,三效(元)催化剂已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普遍应用。三效(元)催化净化器起着对发动机做功产生的废气进行净化的作用,它是利用其滤芯中的钯、铂、铑3种元素,通过氧化法或氧化还原法过滤废气中的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3种污染物,使尾气排放合乎要求。 三元催化净化器安装在汽车发动机的排气装置上,当汽车废气通过净化器的通道时,元催化器中的净化剂将增强CO、HC和NOx三种气体的活性,促使其进行一定的氧化-还原化学反应,其中CO在高温下氧化成为无色、无毒的二氧化碳气体;HC化合物在高温下氧化成水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考核题(2021新版)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考核 题(2021新版) Without safety as a guarantee, it may be vanished in an instant! So the importance of safety is a subject that everyone must pay attention to.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06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考核题(2021新 版) 一、判断题 1、凡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站所出具的报告都可以使用CMA标志。(X) 2、通过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检测站,其最高管理者(站长)当然是“授权签字人”。(X) 3、检测站计量认证是由本站上级主管机关(局、公司等)负责进行现场评审。(X) 4、检测设备计量检定应由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负责。(√) 二、填空题 1.机动车喇叭声级在距车前2m、离地高1.2m处测量时,其值对发动机最大净功率为7kW以下的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为80dB(A)~

112dB(A),对其它机动车为90dB(A)~115dB(A)。 2.测量转向轮横向侧滑量时,应将汽车对正侧滑检验台,方向盘处于正中位置,使汽车沿台板上的指示线以3km/h~5km/h车速平稳前行,在行进过程中,不允许转动方向盘。 3.滚筒式制动检验台滚筒表面应干燥,没有松散物质及油污,滚筒标面当量附着系数不应小于0.75。 4.机动车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不允许大于: 最高设计车速不小于100km/h的记大型机动车:20° 三轮汽车:45° 其他机动车:30° 5.对机动车进行改装或修理时,转向横、直拉杆不允许拼焊 6.进行行车制动性能检验时,制动踏板力或制动气压应符合: 空载检验时, 气压制动系:气压表的指示气压≤600kPa 液压制动系:踏板力,乘用车≤400N 其他机动车≤450N

1机动车检测站可行性研究报告

xxxx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环保检测中心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公司测动车检有限机市xxxx 月年一二○四五xx 中国·. 目录................................................................................................................................. - 1 -总论第一章

............................................................................................................................ - 1 -项目法人简介 1.2................................................................................................. - 2 -.1.3可研报告编制依据和研究范围.................................................................................. - 3 -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和法人代表 1.4...................................................................................... - 3 -项目投入资金、筹措方式及效益情况1.5.................................................................................................................... - 4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6................................................................................................ - 7 -.项目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第二章................................................................................................................................... - 7 -.项目背景 2.1.................................................................................................................. - 10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2.................................................................................... - 10 -2.2.1机动车检测中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11 - .2.2.2 项目建设基本条件...................................................................................................... - 13 -市场现状及前景分析第三章................................................................................................................................ - 13 - . 3.1 国内市场................................................................................................. - 13 -XX区机动车保有量情况3.2XX 市........................................................................................................ - 14 -项目场址与建设条件第四章................................................................................................................................. - 14 -. 4.1选址原则................................................................................................................................ - 14 -.4.2 选址条件................................................................................................................................ - 15 -.4.3 选址方案........................................................................................................ - 16 -建设规模与建设方案第五章.............................................................................................................. - 16 -.建设规模及指导思想 5.1................................................................................................... - 16 -5.2机动车安全及环保检测中心........................................................................................................ - 16 -5.2.1 检测中心的设计原则.............................................................................................................. - 17 - .5.2.2项目建设引用标准...................................................................................................................... - 18 -5.2.3检测中心特点............................................................................................................ - 19 -检测中心建设要求5.2.4 .................................................................................................................................... - 26 -.5.3 给排水............................................................................................................................. - 26 -给水方案5.3.1 .................................................................................................................................... - 26 - .5.3.2 排水........................................................................................................................................ - 27 -5.4 电气.................................................................................................................................... - 27 -.5.4.1 供电................................................................................................................................ - 28 - .5.5 防雷接地............................................................................................................................. - 29 -通讯和网络5.6 ................................................................................................ - 30 -. 技术工程方案和设备方案第六章................................................................................................................................. - 30 -. 6.1 技术方案.............................................................................................................. - 30 -.6.1.1检测中心技术方案................................................................................................... - 31 -汽车检测站检测工艺程序 6.1.2................................................................................................... - 32 -汽车检测线微机控制系统 6.1.3................................................................................................................................ - 34 -.设备方案6.2 ............................................................................................................................. - 34 -检测中心设备表................................................................................................ - 36 -.环境保护、节能与绿化第七章................................................................................................... - 36 -执行的环保标准和设计规范 7.1....................................................................................................... - 37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7.2........................................................................................ - 37 -7.2.1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分析........................................................................................... - 37 - .7.2.2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

上海验车地点时间

一、宝山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 1、上海第一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宝杨路2058号,电话:转40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30-16:00。 2、上海第三十八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富锦路5001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00-16:00。 3、上海第四十六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逸仙路3945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00-16:00。 4、上海第四十七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罗店镇月罗路2728号,电话: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30-16:00。 5、上海第四十八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蕴川路516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00-16:00。 二、黄浦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 1、上海第二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汶水东路937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08:00-16:0 0。 2、上海第五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浦东滨州路183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08:0-16:00。 三、卢湾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 上海第三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原开平路),地址:重庆南路275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08:0 0-16:00。 四、徐汇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 1、上海第四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宛平南路底百步桥,电话:转561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六隔周有)08:00-16:00。 2、上海第四十二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张虹路150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五(周六隔周有)08:00-16:00。 五、浦东新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 1、上海第六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浦东新区华夏东路2005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 8:00-16:00;周六08:00-15:30。 2、上海第二十七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浦东新区行南路601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 8:00-16:30。 3上海第三十二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杨高南路2885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 6:00。 4、上海第三十五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金丰路99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08:00-16:00。 5、上海第三十九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地址:浦东新区崮山路930号,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

机动车检测机构检测线期间核查方法2018版

一、MQY-200透射式烟度计 诊断与线性检查 1、将仪器安装完毕,并接通电源预热15分钟后,仪器自动进入主菜 单界面(如图1所示),此时可使用↑、↓键将光标→移至“诊断” 菜单项前(如图1所示),按K键确认后,仪器将进入“诊断”界面(见图2)。在此界面下,可显示测量单元的内部数据,以便当发生故障时,对测量单元进行诊断。本界面亦可进行线性检查和校准操作。 图 1 “主菜单“界面

图 2 “诊断”界面 2、由于仪器在进行校准时,只校准了零位和满量程位。因此在此两点之间的线性则靠仪器的电子与光学器件保证。在仪器使用一段时间后,可能由于光学器件被污染或电子元件老化,而引起测量误差,此时必须进行线性检查。“诊断”界面所显示的不透光度和光吸收系数是未经修正的原始数值(光通道有效长度为215mm),而其它界面所显示的数值均是已修正的数值(光通道等效长度为430mm),用户应定期使用此界面对仪器进行线性检查,以保证仪器的测量精度。线性检查有以下两种方法: 1)用滤光片(注意:必须使用本公司配备的滤光片)进行线性检查。 具体操作为:进入“诊断”界面后,按一下↓键,使仪器进行自动校准一次。当执行校准操作时,仪器在内部自动校准零位(0%)及满量程位(99.9%),校准过程约需1秒钟。校准零位时,即校准仪器在全透光状态下的数值,校准满量程时,即校准仪器在全遮蔽

(即不透光)状态下的数值。待屏幕出现提示“完成”后,再将滤光片插入测量单元底部靠反射镜一侧的引导槽中,观察屏幕上显示的不透光度值,此值减去滤光片的标准数值即为示值误差。滤光片使用完毕,应立即放回盒中,以免长时间曝光损坏滤光片。滤光片须要进行定期鉴定检查,以保证其数值准确。每次使用前,若滤光片脏,可用镜头纸清洁,不要用酒精或其它清洁剂清洗。 2)用仪器配备的自动线性检查功能。具体操作为:进入“诊断”界面后,按一下↑键,仪器将自动进行线性测试,并显示“正在检测,请稍等。”,检查完成后,若仪器在其测量范围内线性正常,则显示“测试完成,线性正常。”,否则,显示“测试完成,线性异常”。 线性检查最好用滤光片进行,因为这种方法最准确,在缺少滤光片的情况下亦可按上面提到的第二种方法进行。若发现仪器线性异常,应及时进行保养和维修,具体步骤请参考后面章节。线性检查完成可按S键退出此界面,返回主菜单。

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

《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相关知识点(一) 1.涉及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机动车物损事故不适用“快处易赔”开展事故快处。(正确) 2目前“快处易赔”只能适用两辆机动车的物损交通事故,单车或三车及以上事故只能采取线下快处或开具事故认定书等方式处置。(正确) 3目前“快处易赔”不能适用外省市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正确) 4符合“快处易赔”适用条件且尚未撤离现场的,事故当事人应当使用“快处易赔”完成姓名、电话采集、责任确定、保险报案等流程。(错误) 5符合快处、快撤条件且尚未撤离现场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快处易赔”或手机照相功能等拍摄交通事故现场照片,并尽快撤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点。(正确) 6“快处易赔”能够支持事后相册照片上传功能。(错误) 7使用“快处易赔”只要拍摄三张照片(包括全景照、损坏部位照片)即可撤离现场。 (错误) 8使用“快处易赔”应当至少拍摄五张照片(包括全景照、双方车牌号牌照片、双方损坏部位照片)并点击完成后,按提示撤离现场。(正确) 9目前“快处易赔”微信版可以通过在手写签名的方式确认事故责任信息。(错误) 10目前“快处易赔”微信版可以通过将各方当事人手机收到的相关验证码共同输入“快处易赔”的方式,确认事故责任等信息。(正确) 11符合快处、快撤条件的交通事故,可以在未固定现场证据的情况下(即未在现场使用“快处易赔”或手机拍照等方式固定现场证据)撤离现场。(错误) 12使用“快处易赔”完成事故处理的当事人,有责方当事人现场可向保险公司报案取得报案号,并由保险公司引导办理后续保险理赔事宜。(正确) 13当事人使用“快处易赔”申请交警远程定责指导但超时响应或定责失败了,就只能采取填写纸质协议书至“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登记定损方式处理。(错误) 14“快处易赔”需要当事人手工输入车牌号码、保单信息。(错误) 15“快处易赔”具有车牌号码自动识别功能,拍摄车牌照片后,可以自动录入车牌号码、保单等信息。(正确) 16符合快处、快撤条件,事故当事人未撤离现场并拨打“110”的,事发地交通指挥台或执勤民警可以通过电话引导当事人使用“快处易赔”拍摄事故现场照片后,提示尽快撤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点自行处理或等候民警到场处理。(正确)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18285-2005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汽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GBl4761.5-93《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和GB/T3845-93《汽油车排气污染物的测量怠速法》的修订与合并。本标准规定了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怠速和高怠速工况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同时规定了稳态工况法、瞬态工况法和简易瞬态工况法等三种简易工况测量方法。本次修订增加了高怠速工况排放限值和对过量空气系数(λ)的要求。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5月3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GBl4761.5-93)、《汽油车排气污染物的测量怠速法》(GB/T3845-93)和《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285-2000)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怠速和高怠速工况下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本标准也规定了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稳态工况法、瞬态工况法和简易瞬态工况法三种简易工况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新生产和在用汽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l4762-2002 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 量方法 GB 18352.1-2001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Ⅰ) GB l8352.2-2001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 GB 17930-1999 车用无铅汽油 GB/T15089-2001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 5181-2001 汽车排放术语和定义 GB l8047 车用压缩天然气 GB l9159 车用液化石油气 HJ/T3-1993 汽油机动车怠速排气监测仪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外地车上海年检地点 2

外地车上海年检地点很多,看楼主在哪个区了,找近点的,大部份检测站都有代办外地车上海年检,代办费从650元-800元。先交资料,过几天就会通知验车了。 上海检测站验车地点一览表 验车地点 行政区检测站名称具体地址联络电话办理时间 宝山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 上海第一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宝杨路2058号近铁峰路56112008转402 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30-16:00 上海第三十八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富锦路5001号近漠河路36133333 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00-16:00 上海第四十六机动车安全检测站逸仙路3945号近长江路56440715 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00-16:00 上海第四十七机动车安全检测站罗店镇月罗路2728号近北安路36130580或56861882 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30-16:00 上海第四十八机动车安全检测站蕴川路516号近友谊路36020142 周一至周五(周五下午不办公)08:00-16:00 黄浦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 上海第二机动车安全检测站汶水东路937号近水电路65293214 周一至周六08:00-16:00 上海第五机动车安全检测站浦东滨州路183号近雪野路58478592 周一至周六08:0-16:00 卢湾区机动车安全检测; 上海第三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开平路75号近日晖东路63045725 周一至周六08:00-16:00 徐汇区机动车安全检测站; 上海第四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宛平南路底百步桥近内环高架路64383311转5616 周一至周五(周六隔周有)08:00-16:00 上海第四十二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张虹路150号近红松路64387629 周一至五(周六隔周有)08:00-16:00

机动车检测机构绩效考核方案

机动车检测机构绩效考核 方案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机动车检测机构绩效考核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检测站服务能力和服务形象,打造检测服务系统,优化检测流程,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更好地发挥检测场所有员工的积极性,紧紧围绕“争行业先锋、创优质服务”的目标,确保检测站各项经营指标完成更好,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从而达到公司和员工双赢的目的。 现结合检测场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出检测场绩效考核方案,具体如下: 一、考核目的 1、通过考核加强员工工作责任感,帮助员工不断改进、提高个人工作技能。 2、通过考核使管理者充分了解本部门的人力资源状况,有利于管理者提高部门工作效率。 3、通过考核使管理者和员工在目标行动上达成一致,有利于塑造高效率、高目标达成率的优秀团队。 4、通过考核把绩效管理与公司战略目标、经营计划紧密联系起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5、通过考核形成科学合理的薪酬-绩效管理机制,促进人力成本向人力资本的转化,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 1、结合公司经营目标的原则:将检测站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位员工身上,使绩效目标上下协调一致,促使每一位员工都为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目标实现承担责任。 2、重视被管理者参与原则:员工是绩效管理的主体之一,强调员工在绩效计划、绩效辅导以及绩效评价和反馈的全程参与。在整个绩效管理的过程中,

管理者和被管理者要开诚布公地进行沟通与交流,评估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评估者,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应努力和改进的方向。发现问题或有不同意见应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沟通。 3、实事求是原则:考核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对被管理者的任何评价都应有事实根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感情色彩。 4、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原则:对员工的绩效考核指标应尽可能进行量化考核,以保证考核的客观准确性,对于无法进行量化但需考核的绩效指标,应采用行为化的定性考核方法。 三、考核关系 1、技术负责人由检测站总经理进行考核,并确认考核结果。 2、主管级由技术负责人考核,检测站总经理审核并确认考核结果。 3、其他人员由直接主管考核,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确认考核结果。 四、考核分类 按岗位结构划分,分为技术负责人、主管、一般员工。 五、工资结构: 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当月总产值×额定提成系数X%×当月绩效考核分值%)+工龄工资(X*N)+交通补助+全勤奖 注:1、基本工资——根据职务,岗位责任,专业技术职称等综合而定。 2、绩效工资——当月总产值×额定提成系数X %×当月绩效考核得分% 提成系数(X%)——额定提成系数×当月绩效考核分值%(额定提成系数按提成系数说明) 3、工龄—— N指实际工作年限,X为基本工龄工资(如50或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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