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县级公吏制度初论

宋代县级公吏制度初论
宋代县级公吏制度初论

宋代县级公吏制度初论

苗书梅(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摘要] 宋代号称“吏人世界”或曰“公人世界”。在地方官府中,官少吏多,日常行政事务主要由广大吏人及公人承办。其中,地位较高的吏人主要承担处理各种公文帐籍、督征赋税、承办狱讼等职事;地位较低的公人或役人主要承办催驱公事、传递文书、迎送搬担等役使,或负责维持治安、管理仓场库务收支等。地方吏人权势的增长,与地方政务管理的复杂化、官员无力治吏等有密切关系。

[关键词] 宋代吏人公人官弱吏强

在现代汉语的语汇中,“官吏”被定义为“旧时政府工作人员的总称”,或曰古代官员的通称。“吏”被解释为:泛指官吏或旧时没有品级的小公务员,特指小官和差役。实际上,在中国古代,官和吏是有明显差别的。宋代这种差别尤为明显。当时,凡中央政府委任的、颁发俸禄、定期考核升黜、有品阶、有不同程度决策权的“朝廷命官”,可算作“官员”;而由民户轮差或由召募、承袭等途径进入各级官衙,办理具体事务,无品阶、无俸禄或俸禄很低的“府史胥徒”,则属“吏员”或称“吏人”。残存的宋朝法典《庆元条法事类》卷52《解试出职·名例敕》规定:"诸称公人者,谓衙前、专副、库掏子、杖直、狱子、兵级之类"。"称吏人者,谓职级至贴司,行案不行案并同"。"称公吏者,谓公人吏人"。这里提到的公人、吏人名目,主要指宋代地方政府各级各类部门协助官员办理各种事务的吏役名目,其中吏人名目并未详列。胥吏在宋代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中扮演了日益重要的角色,吏强官弱是当时官僚士大夫经常议论的话题之一。宋代吏人权势的抬头,与其后元朝官从吏出及官、吏共治局面的形成,与明清时期的师爷制度有一定的历史联系。但是,有关的研究并不深入系统。已有的相关成果往往把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府中的吏人放在一起论述,州、县吏人仅被简单介绍而已。1为了推动这一课题的深入研究,本文选择县级公吏作为研究对象,以求突出不同吏人群体的特点及其不同的影响,并为进一步研讨吏与官、吏人与地方政治、吏人与豪民富户、吏与社会的关系等问题打下基础。2

一、县衙公吏的设置状况

宋代,一般在大县设置知县、县丞、主簿、县尉(1至2员)等几位亲民官,作为朝廷委派的行政官员,小县仅置1到2员。此外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及治安需要设置为数不等的监当官、巡检等厘务官,县级政府设官少于唐代。而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一县之中财赋征敛,狱讼审判、治安教化、灾伤赈济等等,众务丛脞,远非三五个行政官员所能胜任。因此,在承袭和改造旧制的基础上,宋代县级官府中设置了大量协助官员办理具体政务或供

1日本人的相关成果有周藤吉之《宋代州县职役与胥吏的发展》载《宋代史研究》,东洋文库1962年版;宫崎市定、梅原郁、长谷川诚夫、福泽与九郎等也有相关论著。1988年,河北大学毕业的研究生陶绪撰写了硕士论文《宋代的吏》,研讨了宋代吏人的来源、晋级制度、出职制度及"吏强官弱"局面形成的原因(未刊);1996年浙江大学祖慧的博士论文《宋代胥吏的构成与迁转出职制度研究》(河南大学出版社即将刊出)对地方吏制的构成与职责等皆有专节研讨,并已发表了关于吏制的系列文章;台湾国立中正大学毕业的林煌达,其硕士论文是《北宋吏制研究》(未见到),博士论文是《南宋吏制研究》(黄宽重先生托人转送,非常感谢!),其博士论文详细研讨了南宋吏员的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吏员与政治、社会的互动关系。高美玲《宋代的胥吏》,载《中国史研究》1988年第4期。此外,个案研究成果突出者有王曾瑜《宋代的衙前杂论》上、下,载《北京师院学报》1986年1期;1998年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史学所毕业的张谷源撰写了硕士论文《宋代乡书手研究》(也是黄宽重先生转送);王棣对乡书手也有专项研究(见后文)。

官员驱使的吏人和公人,他们或统称胥吏、胥史、吏胥、吏、人吏、吏人、公人、役人、胥徒等。

宋真宗咸平四年,曾因臣僚上书,一次裁减诸路冗吏195800余人[1](卷49);[2](卷6)。这一史实经常被用于说明宋代冗官之弊,但实际上裁减的是“吏人”而非“官员”。成书于南宋末年,经元人补修的《琴川志》卷6《县役人》所载常熟县设吏情况是:押录(旧额二人,今以县事繁冗增差不定)。手分(随手所分,差无定额)。贴司。引事。厅子。书司。手力(即厅子、引事名字,请给于丞厅)。乡司。乡戛。当直人(轮番散番等,请给于县库,茶酒、帐设、邀喝,请给于税务)。杂职。弓手(旧额一百六十五名)。牢子(弓手轮差,每月轮差一名充狱具)。市巡(弓手轮差)。所由。斗级。斗子。栏头。务司。酒匠。栅子。直司(在县丞催苗税而已)。脚力(凡保正追会之事)。僧直司(承受寺院事件)。3上述记载可见,常熟县有各类吏人与公人24种,但是,除弓手、押录之外,其他公吏的编制不详。这24个公吏名目涵盖了两宋县级公吏的绝大部分,但是,在不同时期还有人力、库子、拣子、掏子、推吏(子)、案吏等名目未列在内。

在现存的宋代方志中,对县吏各有不同的概括归类。如《嘉定赤城志》卷17《县役人》所列台州各县有人吏、贴司、乡书手、手力、斗子、库子掏子、秤子、拦头、所由、杂职等共十类。而《淳熙三山志》卷13《州县役人》则将福州各县公吏分人吏(附贴司)、弓手、手力、解子(与杂职、医人、斗子、所由、栏头并列)四大类十个名目。北宋时,欧阳修指出,河东路的辽州、潞州各县,"每县曹司、弓手、手力、解子之类,各近佰人”[3](卷上《相度并县奏状》)。其分类与《三山志》基本一致。

两宋县级公吏的编制在不同时期是不断变化的。大体上,其变化的规律是不断增加、不断裁减,最终定额虽不太多,但额外置吏现象非常普遍。宋太祖建隆年间,曾按管辖人口的多少,将全国的县分为一万户至一千户以上诸多不同的等级,每县设置曹司30—10人不等,手力70—30人不等,弓手50—10人不等。这样,一个万户以上的大县最多可以设置公吏150人以上,边远小县最少可置50人。虽然北宋熙宁年间和南宋时多次裁减,但在总体上,每县额定的公吏多者一二百人,或在二百以上,少者数十人[4](卷13)。如北宋仁宋时,欧阳修指出的,辽州、潞州诸县,地小人少,每县公吏已各近百人。熙宁年间,福州12县除乡书手等外,各类公吏共计1382员(不包括贴司),每县平均115人,其中最多的县如福清县额共计1862员,县均155员,其中最多的长溪县已超过200员,定额214员,福清县定额193员,南宋时,164人,少者如罗源县81人。孝宗淳熙年间,12县不完整的统计,吏额外置吏往往数倍甚至十倍于定额,州吏更多,因此,南宋州县被称为"公人世界"是毫不夸张的。

二、县衙公吏的类别及其主要职掌

宋代县吏大体上如《庆元条法事类》所分,分为吏人与公人两大类。实际上,有些吏人又兼具二者的特征。以下略分四组论述其职掌。

(一)押录、手分、贴司等,或称吏人或人吏。《琴川志》所列押录、手分、贴司、引事、厅子、书司等,大致相当于建隆编敕定编的“曹司”。在《淳熙三山志》和《嘉定赤城志》中仅分人吏与贴司两种,说明人吏的类目在南宋时有所简化。

1、押录。或称押司、典押。上述方志所称"人吏"的主体在北宋主要指押录(押司录事的省称)。押录因宋徽宗政和年间曾改称典史,所以又常称典押,它是宋朝承袭五代旧制在

3贴司:文献中或作"帖司"。文中出于原文者依旧,表述时统一用“贴司”。栏头:文献中或作"拦头"、"拦子"、"揽头"、"揽子"。文中叙述时统一用"拦头"。

县府中设置的职位最高的吏员,可以算作县中的主管吏。最初,押录有前、后或上、下之分,由税户轮差,仁宗时,"诸县后行各抽充州吏,以二年替,仍轮上州充知后典"。4熙宁年间,祗候典实行召募制,从此,县吏不再抽差充州吏。作为人吏之首,押录的职掌范围很宽。主要有以下三点:其一,收发、签押、保管诸案文书。北宋末年成书的《作邑自箴》卷5,列有多条内容,表明押录参预了县级各种公务文书的接纳、督促检察办理进度、签字印押等过程。其二,催征赋税。押录一开始就负有招诱亡户归业、管理田赋税籍、督征赋租之责。如宋初诏令督责开封府各县设法招诱流亡复业,"过限不首,本县令佐,并本村大户、地邻户长、典押,并当科责"[5](《食货》69之36)。宋真宗末年,浮梁县名叫臧有金的一户,"素豪横,不肯输租",往往由里正等代交。胡顺之为县令后,先后派里正、手力前往臧家催税,均无效,遂"使押司录事继之",押录又催不到,县令只好亲自出马[1](卷95)。为了保证赋税的顺利征收,在编造税簿时,典押、乡书手必须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由令佐押字用印。其三,协助办理狱诉案件。押录有收接民众诉状,分类分等交给官员审理之职责,5有及时通知人追捕缉拿犯人之责,缉捕违限,"委官先追押录重断"[6](卷11,p642)。

2、手分。手分的地位低于押录,而高于贴司和乡书手。现存史料提到手分者较少,《作邑自箴》仅有数处提及。从有限的记载看,前引《嘉定赤城志》中押录的后面所记前行、后行,可视作手分所分的前行与后行。手分与押录一样负责一些文字事务,勾销已办公事,批凿未了事件因依,以备长官签押,属文书吏。县府置历拘收"退状",由"直日手分封题,别置柜封锁"[7](卷5)。"直日手分"还"掌判状印板"[7](卷9)。手分"随手所分,差无定额"[8](卷6),和帖司一样,分掌诸案,或轮流差出,掌管外镇场务。北宋前期,县府的手分负有发放和追缴官物之责,并常被轮流差充州府的造帐司吏人。北宋后期至南宋,造帐司吏人实行召募制后,手分不再差充州吏,遂逐步与押录混为一体,共称"人吏"。不过,南宋一些史籍中仍有提到手分者。

3、贴司。又称帖司。贴司与手分的地位和职能较为接近,林煌达博士指出,如果手分介于现代的科长与科员之间的话,那么,贴司(书)就是科员。与手分的影响日益减弱相反,贴司在史籍中的有关记载是日益增多的。北宋初年,仅在京城及监司中置贴司,州县多是私下添置。真宗景德二年和神宗元丰年间,皆曾编定贴司名籍,以便加强管理,防止随便私置。这时贴司尚未在县吏中取得稳定的地位,因此,《淳熙三山志》卷13在为人吏列表时,多称"贴司在外"。南宋绍兴五年规定,"县贴司,每案不许过五人";二十七年,增为每县20人。最初,贴司主要负责处理一些文字工作,也属文书吏。如每天轮派一名贴司抄录知县的判语,每天派二名贴司与手分共同编排架阁文字(档案),负责公人入籍时所填档案等等[7](卷2;卷3)。但是,与手分一样,贴司也承担一些财税方面的事务,南宋时这一方面更为突出。随着政治形势的发展,县吏的组成也在不断变化。减少者如手分的渐次消失。增加者如北宋后期为配合推行新法,诸县增设盐香茶矾案、常平免役案,从户案中选差吏人专一推行新法[5](《职官》57之97;57之99)。南宋光宗绍熙元年,在县府增设"刑案推吏",专一承办狱讼公事,协助长官调查取证,审结讼诉案件[9](卷52);[10](卷14)。南宋时,役案、户案、刑案成为"案吏"中常见的吏目。

(二)手力、杂职、弓手、解子、脚力等,或称为役人。这些吏员或协助行政吏员办理公务,"追催公事",传递文书;或为官员"奔走驱使",担当各种搬运及迎送力役,介于人吏和公人之间,多数应归为公人之列。所谓"熙宁以前,散从、弓手、手力等役人,常苦接送之劳,远者至四五千里,极为疲弊" [11](卷36);[1](卷369)。"中至散从官、手力,有打草

4以上并见《嘉定赤城志》卷17。"抽充州吏"之"抽"字原缺,据《淳熙三山志》卷13补。"知后典"常作"祗候典"。押录分上下或前后,大约受了五代影响,宋代史籍中很少见到其区分。

5参阅《咸淳临安志》卷93《纪遗五·纪事》,该书详细记录了余杭县何押录在兼领开拆之职时如何劝谕民众少打官司,并劝使县令为民减轻刑罚之事。

供柴之劳……。民被差役,如遭寇虏"[11](卷37);[1](卷378)。他们主要是"供身指使"[12](卷472,p708),为官员或官府提供各种体力役使。

1、手力。五代时已有手力之役[13](卷28)。手力和弓手是宋代公吏中设置最多的两种,如福州12县熙宁年间有手力441员,县均36员;南宋淳熙年间增为516员,县均43员。宋初,手力由主户中的二三等中上户轮流差充,以"掌追催公事及在城赋税"为职[14](卷17);

[4](卷13)。熙宁年间,手力罢差法,改为从税户及有行止的坊廓户中募充。差役制下,手力等迎送官员,不但长期远离家园,而且需承担沉重的途中费用。虽然制度规定,公人送外任官回京,令"本官给在路日食"[5](《仪制》4之22),但是,由于官吏的盘剥等各种原因,公人个人支出仍很多。每次应役,每人"多者至四十贯,少者亦三十贯"[1](卷376,p9135);

[12](卷1597,p191)。改行募役法后,应役者每程只出200文助役钱,负担大为减轻。手力的职能主要有:(一)追催拖欠租税。条令规定:诸县税租限满拖欠者,吏人、书手、户长、令佐皆受处罚,"手力依户长法"[9](卷11)。南宋宁宗嘉定年间,临川县催征的租税,“有开禧三年之旧苗,有开禧二年之旧税。有嘉定元年之新税……。今州郡以其旧者,县催而县纳;以其新者,县催而州纳。县催而县纳者,则有县吏主之,有手力督之”[15](卷34《催科辨》)。可见,手力所催税租是未按期完纳的拖欠税租。(二)为县官"供身驱使",提供迎送搬运等各种差使。(三)为县官提供"打草供柴"等杂役。县官差出时,随身供役使。如县令、主簿等均有手力配额,监当官没有,如果县内无官可以差出,需要“监当官出城验尸者,县差手力五人当直"[9](卷11)。

2、杂职与所由。杂职初名于何时尚待考,宋初已有。其选任法也经历了差主户与募役法两种制度的交替使用。其人数比手力少得多。其职能与手力相近,元佑时即曾将杂职编制并入手力。其地位比手力低些。所由在唐末五代是地方上维持治安、承办杂差的常见差役。北宋前期主要负责城镇治安及捕盗,北宋中期县尉弓手负责城镇治安以后,所由大为减少。南宋多在3人以下,或不置。如嘉定时,台州五县共置9员,多者3员,少者仅1员。

3、弓手。宋代,弓手直属于县尉,每县少者数十人,多者超过100人。"专捉盗贼,不许别有差使"[4](卷13)。虽然以捕盗为专职,但弓手也常与手力一起,被委派催督欠税,甚至与拦头一起拦纳商税。弓手职掌捉捕"盗贼",而刚捉拿到的人需要暂时看管起来。所以,元丰以后,各县增设狱子,隶属尉司,给重禄,多从弓手中派任。管理牢狱的牢子、负责巡警的"市巡",也由弓手轮差。

4、解子与脚力。负责将州府文书公移传达于县的役目之一。宋初,各县向州府公库交纳钱物时,"县各以手力赴郡拣抄",仁宗景佑五年罢差手力,改由解子传抄[4](卷13)。不同时期,各州解子的编制也不一样,如福州12县,熙宁时28员,淳熙时25员。脚力、解子等还承担抬轿、巡更等役使。

(三)乡书手。乡书手与其他县级公吏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由乡役升为县吏的。北宋前期,承唐制,乡书手是以乡为单位设置并隶属于里正、户长等乡役人头目,"以税户有行止者充,勒典押、里正委保"[14](卷17)。宋仁宗朝以后,乡书于已经独当一面,北宋中期实行募役法后,乡书手日益胥吏化,当县府人吏有缺额时,乡书手与帖司一样是备选对象,说明北宋晚期,乡书手的地位已大为提升。南宋时,乡书手已经位居贴司之次,地位高于手力等。

乡书手的主要职责是"造簿账",编造并管理以租税征收为目的各种文书。如编排五等丁产簿;编制二税版籍(租税簿帐);注销税租抄和结算上报;推收税租;编制差役簿帐,并与贴司等共同参与检查灾情,据以决定如何减免民户的税役负担。募役法实施以后,乡书手在县乡赋税征收体制中所起的桥梁作用日益不可或缺,于是,大约在北宋晚期,县衙中逐

渐有了乡书手固定的办公地点--乡司,乡书手遂从乡役人变为县役人。6不过,南宋时,有些地方志仍然把乡书手和耆户长、大小保长等乡役人列在一起。

(四)公人的主要类别及其职掌。公人指州县官府中地位低于吏人、具体承办某一方面公务的役人,在宋代,特别是南宋时,吏人有时也被笼统地称为公人。其类目较多,主要有:

1、拦头。文献中或作栏头、拦子,揽子、揽头等。五代时,藩镇始在关、津、河渡等处广设拦锁,征收过往商旅的钱物,宋太宗时改由地方官选税户主之。熙宁元丰以后改行募役法,允许民户自愿应募,官府不支雇钱。根据所处交通条件和商贸发展情况的差异,两宋各县所置拦头数额差别较大。虽然拦头的法定数额不多,但南宋时,私置拦头的现象非常普遍,地方税务一务有多达一二百名者。拦头的主要任务是拦纳商税及缉私,但是,也常常参与夏秋二税及和买绢、和籴米的拦纳,在地方税收过程中起了很大作用。7

2、专副。指在酒务、官库、驿馆等处设置的以征收专卖收入为主要职责的公人役目。如酒务及酒库监当官,以征缴酒税、禁绝私酒为职,其下设专知官、酒匠等协助之。专副、专匠与拦头常并称"专拦"。

3、斗子、秤子、拣子、掏子、库子等。这类公人以掌管度量衡、官库钱物的质量检查、保管出纳及出入籍帐等为主要职责。差役制下,主要由下户差充。实行募役法后,仍需召保有产业之人担任。其编制在不同时期不同州县差别也很大。其中斗子,或称籴纳斗级、斗级,负责谷物等的称量入官,质量保管,官仓谷物支出等。拣子则负责官钱及绢帛等纺织品质量的检验入库、保管和支给。掏子略同于拣子,共同参与官钱的足额保管。秤子掌官物秤量。宋代仓、库是有区别的,仓以贮粮为主,库以贮钱为主。因此,斗子与拣子、库子与仓子略有差别,但职能相近。

三、公吏职权的扩大和“官弱吏强”局面形成的原因

宋代州县胥吏在地方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是非常突出的,尤其是北宋后期到南宋,出现了诸多"吏强官弱"的议论,公吏被称为当时地方上最大的祸患之一。南宋时,县级胥吏"自号立地知县"[6](卷11),被称为"立地官人"[16](卷1)。叶适称当时以"官不可任而任吏"[17](卷12《法度总论二》),形成了"公人世界"[17](卷14《吏胥》)。或曰"全是吏人世界"[6](卷25)。台湾中正大学林煌达博士,在其博士论文第2至4页,列举了关于“吏强官弱”8的诸多议论。可以说,南宋士大夫普遍认为,地方形成了吏人专权、乃至专横的局面。这些议论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对县政及民众的影响是巨大的。

宋代,县级官府政务虽多,最为繁重的则是财赋征敛和司法行政。朱熹称:"县事大要者三,察其施为,知其果有可称者,刑狱、词讼、财赋是也"[18](卷19)。由于两宋对外战争频繁,军费支出浩大,中央对地方的横征暴敛花样翻新,同时,土地买卖日益频繁,民众财产权的分割与转移速度加快,这使基层征收租赋的任务变得异常繁重,原来由乡役人完成的征赋任务更多地由县吏执行。于是,登记税户资产的各种簿书日益复杂,并成为完成苛征任务最为重要的依据。即"县道财赋,本源全在簿书"[16](卷4);一县之中"簿书乃财赋之根柢,财赋之出于簿书,犹禾稼之出于田亩也"。县令"用以催科者,乡司之草簿而已" [6](卷3)。这样,编制、使用和管理这些簿书的吏人职权大增,成为县官不可或缺的依靠对象。他们上欺官,下虐民,干出了许多违法害民之事。乡书手的匿籍欺瞒等劣迹最为突出。他如州

6参阅前揭张谷源《宋代乡书手的研究》;王棣《从乡司地位变化看宋代乡村管理体制的转变》,载《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1期;《宋代乡司在赋役征收体制中的职权与运作》,载《中州学刊》1999年2期。

7参阅前揭周藤吉之《宋代州县职役与胥吏的发展》一文中对拦头与拦户的详细论述。

8林煌达博士认为,宋人强调"吏强官弱",并不说明吏员真的已强过官员,并提出了三条原因,颇有道理。在此基础上,林博士对日本学者普遍提到的"胥吏政治"提出了不同意见(前揭《南宋吏制研究》第295页

县的斗子、库子等仓吏,在征纳赋税时,会交结买通上级官员,要他们选派自己指定的监纳官,以便相互勾结,从中作弊。于是"非理退换","多收样米","重收加耗",或"与揽纳之人通同作过”,令民户"高价贴陪",或"已纳而不给钞,或给钞而不销簿"[5](《食货》68之3;68之8)。营私舞弊无所不用其极。

审狱断案本来就是县级亲民长官的主要职能,而宋人以"好讼"出名,县官的司法政务繁多。熙宁以后,"在任断狱平允,民无冤滥"成为考课知县、县令"治事之最"的首要内容[5](《职官》59之9;59之11);[9](卷5)。宋高宗时臣僚指出:"狱之初情,实在于县,自县而达之州,虽有异同,要之以县狱所鞫为祖,利害不轻。今所谓县令者,旦朝受牒讼,暮夜省案牒,牒讼之多或至数百,少者不下数十,案牍之繁,堆几益格,其间名为强敏者,随事剖决,不至滞淹,已不可多得"[19](卷12)。可见,平决狱讼是日常县府很繁忙的政务,而宋代知县县令异地任官,任期三年,经常调动,繁重的司法行政事务,不得不依靠吏人的协助,这样,县级胥吏的司法职权也日益增大。有的县官庸碌无为,乃至将所有词讼委于推吏,"高下曲直,惟吏是从"[6](卷2,p42)。"诸县间有轻置人囹圄,而付推鞫于吏手者,往往写成草子,令其依样供写,"胥吏往往受贿,使有罪者得不到惩治,无辜者蒙冤,甚至不得其死[6](卷1《劝谕事件于后》)。

县级公吏职权范围的扩大使他们成为介于县官和保正等乡胥及民众之间,把持地方政务的关键人物,在当时艰难的情况下,县吏为保证赋税的及时足额上缴,保持政令民情的上行下达,协助县官办理狱讼以缓和社会矛盾等各方面,都起了重要作用。但是,胥吏对地方政务的危害又是非常突出的,特别是由于官员士大夫对公吏既依赖又敌视,于是,两宋文献中批评公吏的记载连篇累牍。早在北宋仁宗景佑四年,苏舜钦已经指出:州县之吏,多是狡恶之人,窥伺官僚,探刺旨意,清白者必多方以误之,贪婪者则陷利以制之,然后析律舞文,鬻狱市令,上下其手,轻重厥刑,变诈奇邪,无所不作。苟或败露,立便逃亡,稍候事平,复出行案。设有强明牧宰,督察太严,则缔连诸曹,同时亡命;或狱讼未具,遂停鞫劾;赋税起纳,无人催驱。近年以来,习成此弊。……实政理之巨蠹,黎民之大害焉[12](卷874)。这种以逃亡为手段以刁难长官的事例主要发生在宋仁宗时,说明北宋前期县官还有敢于有为,严督公吏者。北宋后期,特别是南宋时,县官严治胥吏者日益减少,公吏成为县政不可或缺的承办人。县官要么默认公吏的违法害民行为,要么是自身遢懦,无力治吏,甚至受公吏指使,被公吏所用。官吏日益互相结合,而吏与民众的矛盾日益突出。"害民莫如吏,官之贪者不敢问吏,且相与为市;官之庸者,不能制吏,皆受成吏手"。于是"吏奸纵横,百姓无所措手足"[6](卷2)。《陆九渊集》中,批评吏人辱官害民的言论很多,其中,第七卷称:某县数吏“为蠹日久,凡邑之苛征横敛,类以供其贿谢囊橐。”吏人的横暴不但得不到县官的治理,县官还支持他们,“二三贱胥,至能役士大夫护之,如手足之捍头目,其不悖戾甚矣。”陆九渊认为其原因在于,县官受困于征敛,若要关心民众,整治吏奸,就可能导致财赋亏欠,"身受其罪"的结果;而要保住官位,积累政绩,"则必首以办财赋为大务",其结果是"科条方略,必受成于吏,以吏为师,与吏为伍,甚者服役于吏。"南宋时,吏人弄权,行贿受贿,使赋税负担严重不均,差役不平,司法行政是非颠倒。《名公书判清明集》中记载了众多纳巨贿、贼害百姓的"恶吏"典型。他们被比喻为"十虎"、"八王",骇人听闻。每当监司下乡巡历时,百姓纷纷上诉。有以64状诉弋阳县吏孙迥、余信者;有以29状诉弋阳县吏杨宜、彭信者;有以31状状告贵溪乡司邵远者等等[6](卷11,p412;p417;p423)。胥吏的虐民既使税赋难以如实征敛,"县受郡之责",又往往对下户催逼过甚,使"民受官之害"[20](《催科篇第八》)。

宋代公吏权势扩大,甚至把持县权,形成所谓官弱吏强的局面,主要始于北宋末年,特别是南宋时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前人的研究成果对此已有较为全面的总结,但是有的结论未必正确,或者与县吏的实际有一定差距。本文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县级公吏的具

体情况拟讨论以下几个原因:

原因之一,宋代县级财税征敛任务日益繁重,县邑财政上的独立性日益增强,9为县吏把持权柄创造了条件。北宋后期特别是南宋时,军费开支空前庞大,政治腐败日益深化,中央对地方的搜刮无所不用其极,但是,县级官员定额没什么变化,于是县官不得不将日益复杂的征敛任务交给吏人。吏人长期在当地从事相同的公务,对各种帐籍簿书很熟悉,他们能够利用手中的权力作弊。绍兴年间,韩元吉知建安县,在分析士大夫把任知县比作"蹈水火"的原因时指出:古之循吏“租赋之外未尝语财也”,今之为县者,"其所先务,惟治财为然,而条目甚繁,期会甚亟,多出于租赋之外。一物有缺,则令以不任职去。烦言或生,亦以擅兴获罪"[21](卷14)。县官被催科所困,不得不倚重于将一县"税赋弊源"烂熟于胸中的乡书手等胥吏。例如,玉山县"罪如牛毛"的乡司周森,即因他对本县的财赋簿籍最熟悉,没人可以取代他,有罪也得留用。这类事例还有很多。10乡书手等本身没有什么报酬,却须在征收额定常赋之外,筹措诸多上级官员和本县县官自身的额外开支,有"私家色色,勒吏出备"者[16](卷1)。所谓"县官宴集之需、迎送之具,"及"其他百色诛求,犹有不容缕数者"[22](卷2)。因此,县吏施展权术,凿空取办财赋,专权乃至专横,实乃形势使然。

原因之二,与宋代官员任用制度有关。宋代地方官不但实行严格的乡贯回避制,而且往往实行远近交替的均劳逸任用原则,县官一般每三年满任便调任一个陌生的地方,特殊情况下,或不满三年即已离任。而胥吏实行召募制后,没有任期,多由当地熟谙县政利弊的专业化胥吏长期连任,他们或相互引荐,或父兄继任,长期把持一方,使初来乍到的县官不得不依靠他们,容忍他们的专权。宋人认为,"吏强官弱"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此[23](卷8);[5](《职官》60之39)。现代学者也多将此列为原因之一。但是,唐朝也实行地方官定期轮任制,并未出现"吏强官弱"的局面,所以这又非根本原因。

原因之三,在于宋代狱政之繁和政策法令的频繁变化。狱政之繁已如前述。同时,宋朝处于中国古代史上一个重要的历史转折时期,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现实,政府的政策经常变动。宋代又是一个相当重视法制建设的王朝,修订法律的活动非常频繁,法令形式多样化,法典的规模异常庞大,法令"细者愈细,密者愈密,摇手举足,辄有法禁"[17](卷12 )。虽然宋代官员任用过程中有试断案、铨试等各种考试法律知识的测验,但是,或因为吏治腐败、考试流于形式,或因为法令变化太快,实际执行时又法、例并用,县官对法典特别是对例的熟悉程度往往比不上专司其职的胥吏。于是,有关"缘官不知法,致吏得以欺"的议论有很多[24](卷60);[25](卷5)。“所谓吏强官弱者,非吏挠权之罪,官不知法之罪也。明乎法,则曲直轻重在我而已,吏岂得而欺乎"[24](卷89)。

原因之四,是由于官员的无能与纵容。宋代吏人的政治地位是很低的,法令有许多严惩吏人的规定,11州守县令都有权直接将其绳之以法。如果官员严明执法,敢作敢为,还是可以防止吏人过于专横的。就大量吏人专横的事例看,主要是官员的贪庸不明或怠于政事造成的。所谓"县令不明,则吏因差役并缘为奸"[16](卷2);[5](《食货》14之28)。正是因为县官不得其人或治吏不严,政务一切付之胥吏,才导致了吏人因缘请托,假借官府权威而专权的结果。12而南宋时,有些地方官自诩清高,不愿关心政务,甚至嘲笑那些勤政者。"今之世,有勤于吏事者,反以鄙俗目之。而诗酒游宴,则谓之风流娴雅,此政之所以多疵,民之所以受害也"[26](卷40)。

9参阅包伟民《宋代地方财政史研究》第70至7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

10《名公书判清明集》卷11《恣乡胥之奸》,第424页;《去把握县权之吏》,第427页。另如前举被64状论告的弋阳县吏孙迥,已被刺配惠州牢城,但因"本县纲解首尾,皆在孙迥名下"。因此,其处罚等纲解发送完毕后才予执行。

11林煌达的博士论文中,第四章表4——7至15,列举了许多惩罚吏人的法令,其中包括处罚县吏者,说明南宋政府对吏员的管理措施与法律规定已相当明确,官员们很容易发现吏员的违规行为,以便惩治。

12参阅《历代名臣奏议》卷255,傅尧俞奏,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2,绍兴二十年十二月庚寅;同书卷165,绍兴二十三年八月丙子;《名公书判清明集》卷2《汰去贪庸之官》等等。

原因之五,是由于吏人自身地位低下。实施募役法以后,"富者不为吏,而为吏者皆贪",据此,一般认为宋代吏人的素质是普遍低下的。但实际上,宋代大多数吏人都是精通书算有一定文化知识的人,他们之所以能够在地方行政中施加自己的影响,主要是由于他们精通业务、深谙为吏之道。从每县配置的吏员人数来看,宋代县级公吏的配额比唐代增加的并不太多,所以,官少吏多也非主要原因。而宋代地方吏人经济政治地位的低下则不失为主要原因之一。宋代地方吏人缺乏考评晋升等有效的激励政策,没有什么入仕作官的机会,俸给微薄或者没有,所任事务繁重,一有过犯,往往被轻易杖脊刺配,使为吏者难以自尊自爱,一有条件,他们就利用手中的权利营私舞弊,违法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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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台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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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二:从台谏制度的运作看宋代的人治 从台谏制度的运作看宋代的人治 提要:宋朝是中国古代台谏政治最发达的一代。本文的着重点不是宋朝的台谏制度,而是就两宋台谏制度的实际运作,结合儒家的名节观,异论相搅与一道德的争论,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风闻言事等,进一步探讨古代台谏政治的成败得失,分析和批判古代的人治。 关键词:法治、法制、台谏、名节、异论、腐败、人治。引言 法治固然需要有完备的法制,能做到事事有法可依,但纵观中华数千年史,更重要的还是对任何权力能够进行有效

公司和分厂安全管理制度考试题及答案

20年公司和分厂安全管理制度考试题与答案 一、选择题 1、在所辖区域内或已交付的在建装置区域内,进行下列( D )工作时可以不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办理“作业许可证”。 A、非计划性维修工作、承包商作业、缺乏安全程序的工作、计划性维修工作 2、风险评估由作业许可( B )负责组织双方相关人员进行。 A、申请人、批准人、监护人、作业人员 3 、属地单位和作业单位应严格落实风险削减措施。需要系统隔离时,应由( A )负责进行系统隔离、吹扫、置换,交叉作业时需考虑区域隔离。 A、属地单位、作业单位、前两者共同 4、挖掘作业里所指的沟槽是长窄形且深度大于宽度的凹地,通常沟槽的宽度不大于( C )m,一般用来埋设地下管线、导管、电缆或无地下室的建筑物地脚。 A、2、3、5、10 5、在挖掘作业中,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 C )天。 A、3、10、15、30 6、对于挖掘深度( B )m以内的作业,为防止挖掘作业面发生坍塌,应由技术负责人根据土质的类别设计斜坡和台阶、支撑和挡板等保护系统。

A、3、6、9、12 7、挖掘深度超过( B )m时,应在合适的距离内提供梯子、台阶或坡道等,用于安全进出。 A、1、1.2、1.5、2 8、当深度超过( B )m的可能存在危险性气体的场所或遇到和地漏、下水井、阀门井相连时,要增加挖掘作业相关安全措施(如进行气体检测等)。 A、1、1.2、1.5、2 9、挖掘作业现场应设置护栏、盖板和明显的警示标识。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区域施工时,夜间应悬挂( A )警示。 A、红灯、黄灯、绿灯、蓝灯 10、受限空间内外的氧浓度应一致。若不一致,在进入受限空间之前,应确定偏差的原因,氧浓度应保持在( B )。 A、1922、19.523.5、18.522.5、19.322.7% 11、把头伸入( B )直径的管道、洞口、氮气吹扫过的罐内属于未明确定义为“受限”的空间 A、20厘米、30厘米、40厘米 12、动土或开渠深度大于( C ),或作业时人员的头部在地面以下的可视为受限空间 A、1.5、2、1.2m 13、属地单位( C )判定气体检测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合格后将分析数据填写到作业许可证上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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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明清基层社会管理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一) 【内容提要】基层社会管理是一项关乎历史和现实的重要课题。在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基层社会管理更应受到重视。近年来明清基层社会管理的研究成果丰硕。本文对此进行了回顾、总结与评析,指出近年来该领域的研究既有总体性的研究,又有具体实证性的研究,如基层社会行政设置的研究、政府管理与民间管理的研究、定居社会与流动社会基层管理的研究以及全局研究与地域研究等。同时本文亦试图寻求该领域研究尚存在的缺陷,并尝试提出了进一步研究的方向。一、研究概况与评析在总体研究方面,仅近10年就有如吴晗、费孝通等着《皇权与绅权》(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钱穆着《中国历史政治得失》(〔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93年版),李治安主编《唐宋元明清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梁希哲、孟昭信《明清政治制度述论》(吉林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关文发、颜广文《明代政治制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李治安、杜家骥着《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古代行政管理及官僚病剖析》(〔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对政府的各级各类行政设置做了多层面的探讨,颇多建树。 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是近年来的重头之作。其中较为深刻地叙述了历史上政治制度的演变。如第九卷(杜婉言、方志远着)中涉及到基层社会管理方面时说:由于里甲制是以明初相对稳定的小土地占有关系和自耕农经济为基础的,随着土地占有关系的变化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里甲虽说每十年重新调整编排一次,但人口的流动必然造成里甲数量的减少和国家可征徭役及钱粮的减少。正德、嘉靖以后,各地纷纷进行赋役制度的改革,田赋丁银逐步由民收民解改为官收官解,徭役也开始由政府出银雇佣里甲催征钱粮,管理户口的职能逐步丧失,而社会矛盾的发展,也必然要求地方基层组织的主要职能由催收钱粮转为维护治安,这样,许多地区在里甲之外建立了保甲制度,这样的研究旨在揭示里甲与保甲各自不同的功能,因而辨明了里甲与保甲的职责范围及各自作用。 就具体研究而言:首先是关于基层社会行政设置的研究,其中可分为乡里制度研究和城镇基层制度研究。有关乡里制度的研究成果有:王昊《明代乡里组织初探》(《明史研究》第1辑,〔合肥〕黄山书社1991年版),唐文基《试论明代里甲制度》(〔长春〕《社会科学战线》1987年第4期)。李文治《明代宗法制的体现形式及在基层政权中的作用》(〔北京〕《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1期)。刘伟《明代里甲制度初探》(〔武汉〕《华中师范学院学报》1982年第3期),李晓路《明代里甲制研究》(〔上海〕《华东师范学院学报》1983年第1期),孙海泉《清代保甲组织结构分析》(〔石家庄〕《河北学刊》1992年第3期),孙海泉《论清代从里甲到保甲的演变》(〔北京〕《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2期),张瑞泉《略论清代的乡村教化》(〔长春〕《史学集刊》1994年第3期),陈柯云《明清徽州宗族对乡村统治的加强》(《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1期)。对基层社会管理的研究日益趋于细微,涉及到基层社会的实态。有关城镇基层制度的研究有:张仲礼主编:《近代上海城市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隗瀛涛主编:《近代重庆城市史》(四川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罗澍伟主编《近代天津城市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郭蕴静主编《天津古代城市发展史》(天津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戴均良主编《中国城市发展史》及近期出版的龚书铎主编的《中国社会通史》(明史卷)等著作都涉及到城市基层的厢坊制度,认为厢坊多能发挥与里甲、保甲相类似的作用。隗瀛涛主编《近代重庆城市史》第564页说:明初,为了编造黄册及征收赋税,在全国推行里甲制度,在农村设里,城市设坊与厢。清代又推行保甲制,巴县城乡编查保甲的活动持续了很久,直至清末。在保甲制推行的同时,里甲制继续执行征收赋税的职能。除此之外,还有乡约。显示出叠床架屋的烦琐,显然,各不同设置的功能在实际生活中往往区别并不清楚,孰重孰轻,仍有继续探讨的余地。 其次是关于政府管理与民间管理的研究,这其中涉及到社会结构的讨论。中国社会史学会的成立是近年来基层社会研究的一个产物,亦极大地推动了这方面研究的发展。该会自成立以

中国文化史复习提要(1)

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 简述中国文化史的分期及各个时期的主要内容。 ?1.远古至夏朝建立以前为中国文化的起源阶段,这一阶段,中国先民在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社会组织形式等方面的建树,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渊源。 ?2.夏、商、西周、春秋时期,以青铜器、铁器、牛耕的出现,宗法制、分封制的建立以及六经的编定为标志,是中国文化的形成阶段。 ?3.战国、秦、汉时期,社会物质生活内容更加丰富,而政治领域内影响中国数千年之久的皇帝制、郡县制和各级官僚制度形成;以造纸为代表的一大批科技成果,《左传》、、《史记》、等为代表的史学著作相继出现,道教产生,佛教传入,是中国文化的发展阶段。 ?4.魏晋南北朝时期,我国农业文明与游牧文明在民族迁徙、冲突中互相交流和融摄,实现了南北文化的沟通。同时,玄学从儒、释、道争论中诞生,各民族文化风习也在战乱中薪火相传,可谓中国文化内部冲突与融摄的阶段。 ?5.隋唐五代时期,由于生产力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唐诗、建筑、佛教造像、纺织、科技等标志性成果接踵而出;辽阔疆域内因地制宜多种形式的行政管理制度及以“胡化”为特征诸族荟萃的社会风俗习惯,都说明这是中国文化的繁荣阶段。 ?6.宋辽夏金元时期,南北各地城市崛起,商品经济空前活跃;以理学为主导的儒学新派别在三教合一的时代潮流中形成;宋词、元曲等文艺形式适应士人和市民的情趣而出现,《资治通鉴》等史学巨著层出不穷;我国历史上的“四大发明”,这一时期占其三。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中国古代文明发展的巅峰阶段。 ?7.明清前期,商品经济继续发展,海上“丝绸之路”冲开封建统治者的重重束缚和限制,通向世界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社会经济生活领域不断扩大;近代启蒙思想、考据学从封建极权政治下产生出来,并在反封建宣传,历史文化整理、总结和研究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科技成果显著,以《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红楼梦》为代表的章回小说,数以千计的地方史志及《永乐大典》、《四库全书》等特大型典籍的编写,都是文化领域的辉煌成果和中国文化继续发展的标志。然而随着西方资本主义文化的涌入,中国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又面临比较劣势,处于出现转机的阶段。 ?8.鸦片战争至民国时期,随着资本主义列强的入侵,西方文化涌入中国,在民族、国家危机的同时,中国文化也第一次遇到了严峻的考验和危机。于是,先进的中国人开始正视现实,主动向西方国家学习工艺、制度和观念文化,先后掀起了洋务运动、维新变法和新文化运动。 反映西方文化面貌的机器制造技术,民主共和制度及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生物学、

公司管理制度考试试题.doc

公司管理制度考试试题1 公司管理制度考试试题 一、填空题(40分,一题4分) 1、公司每天作息时间: 2、采购、印制办公用品的票据必须是供货方开具的,并须办理入库手续,由验收人在发票上签字认可,否则发票不予报销。 3、对故意损坏办公物品者,除责成其照价赔偿外,还予以倍的罚款,情节恶劣者将予以辞退或开除。 4、查阅必须在档案室内进行。如因工作需要借出的,必须按照程序办理手续,本地借出,借出期限为。 5、对私刻、伪造公司印章者,予以辞退、开除处分,并处以元以上罚款。 6、公司规定每季度、半年和一年都进行工作总结,如延误或缺少,负责人处于每次元的罚款,并记过处分一次。 7、员工事假应事先以书面形式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批准,连续天以上的需向办公室申请,报总经理批准。 8、项目部招待原则上安排在指定食堂,在外招待总费用超出元的,需事先请示总经理室,同意后实施。 9、无故迟到、早退以上按半天事假处理,每月累计迟到早退五次以上,按缺勤一天论处。

10、凡发现由于违章作业、保管不当、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设备造成硬件损坏或丢失的,由当事人赔偿损失,并处罚元 二、单项选择题(24分,一题4分) 1、对于污损、丢失案卷的处理不正确的是() A 发现涂抹严重、缺页等,每页按10元罚款。 B 发现丢失、泄密情况及时报综合办公室。 C、发现丢失、泄密情况,除处以每页10元罚款外,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D、对于污损、丢失的案卷可以自行更换或补充,不必上报。 2、下列有关办公用品管理办法正确的是() A、分公司、专业公司办公用品自行购置,费用进入其运行成本。 B、经营部负责办公用品的发放管理,员工领用办公用品,必须在综合办公室的《办公用品领用表》上签字。对不合理的领用,办公室有权拒绝发放。 C、要勤俭节约,降低消耗,杜绝浪费。办公用品作于公司办公所需,有时也可作为私人使用。 D、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可先购买,后报总经理批准。 3、公司档案外地借出或本地借出出差用,借出期限为(),用毕即归还。 A、十天 B、半个月

略论宋代秘书制度和人物

略论宋代秘书制度和人物 作者孙波 摘要:宋代强化了封建专制中央集权,国家行政机构庞大,为保证其正常运作, 建立了较完备的秘书制度,对秘书的选拔、秘书工作的保密、公文程式的规范化、秘书工作的签判、公文拟写的期限和传递等都有具体规定,其中有些对今日的秘书工作仍有参考价值。 关键词:宋代、机构、选拔、翰林学院、公文、特点。 一、宋代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秘书机构 1.三省、枢密院及三司中的秘书机构, (1)中书省内的主事房、点检房、催驱房、班薄房、制敕库房。中书舍人五案办事:上案、下案、制诰案、谏官案、记注案。 (2)门下省的通进司、银台司、章奏司、封驳司、发敕司。进奏院:邸报、阖门通事舍人、阖门祗候。给事中五案办事:同中书舍人(制诰案-封驳案) (3)尚书省内的秘书机构主要有开拆房、催驱房、班薄房、制敕库房。官职如唐例:令、仆射、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左右员外郎。此外尚书省各部也设立了专门的秘书机构,一般以案称之,如刑部设有进拟案,掌断案文书。 (4)枢密院的秘书机构有枢密院承旨司:下设兵籍库、吏房、教阅房;重要的秘书官:检详官。 (5)三司的秘书机构,三司是北宋前期国家最高财政机关,分盐铁,度支,户三部。秘书机构:催驱房、开拆司、勾凿司,发放司。 小结:宋代中央政府秘书机构更为专业化,分别负责文书收发、等级、督促、催办、检查、拟稿、封驳、承转、保管、汇录,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系统周密,较之唐代更为成熟。 2.政事堂的秘书机构,政事堂的长官为正宰相。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职掌为“佐天子,总百官,平庶政,事无不统。”主要秘书机构有:孔目房、勾销房。主要秘书有:检正官、堂后官。 3.地方秘书机构,宋代地方行政建制为:路、州、县三级,路下面有帅、曹、宪、司,四司官署中的主要秘书官:主管机宜文字官、主管书写机宜文字官。州下面的官僚官有判官、掌书记、儒林郎。县下面有主簙、押司、贴司、录事。 二、宋代皇宫秘书机构——翰林学士院 翰林院从唐朝开始设立,初时为供职具有艺能人士的机构,自唐玄宗后,翰林分为两种,一种是翰林学士,供职于翰林学士院,一种是翰林供奉,供职于翰林院。翰林学士担当起草诏书的职责,翰林供奉则无甚实权。晚唐以后,翰林学士院演变成了专门起草机密诏制的重要机构,有“天子私人”之称。在院任职与曾经任职者,被称为翰林官,简称翰林。宋朝后成为正式官职,并与科举接轨。 宋沿唐制设学士院,也称翰林学士院,有时亦称翰林院。翰林学士实际上充当皇帝顾问,很多宰相都从翰林学士中选拔。北宋前期的翰林学士,亦无秩品。元丰改制后,翰林学士承旨和翰林学士成为正式官员,正三品,并且不任其他官

古代科举制度文学常识

古代科举制度文学常识 科举是封建时代最高统治阶级收买士人为之服务的一种手段汉代的察举也是同样的性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古代科举制度文学常识 欢迎阅读 【察举】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汉代避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 【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 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孝廉】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干三百多年《诗话二则·推敲》“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

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e)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宁夏高三适应性考试(六)文综-历史试卷

宁夏高三适应性考试(六)文综-历史试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一、选择题 (共12题;共24分) 1. (2分) (2018高二上·长春期末) 在中国古代法律文典中经常出现“贵和尚中”,“决今日讼以止明日讼”的语句。在地方官看来“无讼”是其追求的执政境界之一,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 A . 外儒内法的结果 B . 儒学执政理念的追求 C . 封建法制的完备 D . 追求执政境界的结果 2. (2分)从商朝甲骨文演变到现今使用的汉字经历了三千多年,下图说明了文字演变的主要规律是由繁到简。影响其演变的因素是() ①古代帝王所创造②受书写工具影响 ③有利于交流传播④摒弃传统 A . ①② B . ③④ C . ①④ D . ②③ 3. (2分)宋明理学是儒学发展的一个阶段,带有明显的佛学化特点。以下各项反映了宋明理学这一特点的是 A . 宣称“仁义”是最高的道 B . 确定理学的最高范畴天理 C . 提出“存天理,灭人欲” D . 提出“尊王攘夷”,强调“华夷之辨” 4. (2分)《木兰辞》是同学们耳熟能详的南北朝诗歌。其中有“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的诗句。下列各项对这一时期“市”的解读,正确的是() A . 南北朝时期固定的“市”已经广泛存在于城乡 B . “市”的商品主要是为了满足全国各阶层的需求 C . 商品品种繁多,北方地区的商品经济非常发达 D . 当时的商业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 5. (2分)亚里士多德和孔子的表述正确的是()

A . 两人都出生在贵族家庭 B . 都生活在社会转型时期 C . 两者都主张以德治国 D . 两人都提出“中庸之道” 6. (2分) (2017高一上·宝坻期中) 中国近代史上一个重要的中外条约规定:在中国的进出口贸易中“应缴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此条款侵害了中国的() A . 司法主权 B . 关税自主权 C . 领土主权 D . 内河航运权 7. (2分)日本福泽渝吉曾说:“汲取欧洲文明,必修先其难者而后其易者,首先变革人心,然后改变政令,最后达到有形的物质------倘若次序颠倒,看似容易,实则不通。”据此说法,中国近代最先向西方学习并开展的活动应该是() A . 洋务运动 B . 辛亥革命 C . 新文化运动 D . 五四运动 8. (2分) 1984年3月,来自福建全省各地国有骨干企业的55位厂长(经理)联合发表了一封呼吁信,——《给我们松绑》,要求扩大企业自主权,试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在全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这说明当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 A . 增强企业活力 B .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C . 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D .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9. (2分) (2018高二下·灌南期中) 1992年春,邓小平视察南方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媒体跟踪报道。下列四组文章中发表于这一年的是() A . 《东方风来满眼春》《要搞快一点》《要敢闯》 B . 《标准只有一个》《实践标准与科学预见》 C . 《必须坚持多快好省的建设方针》《力争高速度》 D . 《评“左”比右好》《怎样看待正当的家庭副业?》 10. (2分)“他在德国是革命的代表,是革命原理的传播者,是旧的封建社会的摧毁人。”恩格斯做出这样的评价,是因为拿破仑()

企业考核管理制度标准大全

一、目的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考核评价体系,有效构建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对员工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促进和保持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考核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其人员、各生产单位及其人员,不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及其人员。另下列情况人员不在考核范围内: 1、因私、因病、因伤、休假、停职而当月连续缺勤二十日以上者; 2、兼职、特约人员; 3、暂没纳入公司考核体系的人员。 三、管理权责: 1、行政部负责拟订公司考核管理制度;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拟订本部门各岗位的考核指标体系、量化指标和考核内容; 3、考核实行直接主管评估下属,部门负责人和行政部复评、总经办终评制; 4、行政部负责督导各部门开展考核工作,及时汇总、审核各部门及员工的考核结果并上报总经办; 5、总经理负责审定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各岗位的考核指标体系及各岗位考核结果的审定和批准; 6、行政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中部门和员工的考核申诉处理、沟通面谈和工作改善事宜; 7、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员工月度考核的沟通面谈、绩效改善计划、新的绩效目标等; 8、行政部负责协调处理考核管理制度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考核程序 1、由员工本人或所在部门提出并填写表单,激励类填写《员工激励通知书》、惩戒类填写《员工惩戒通知书》,表单须由员工本人签名确认,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后将表交至行政部复核。

2、行政部在收到部门提供的申报材料后,负责调查核实(不符条件者退回原申报部门或个人)。 3、符合条件者由行政部报至总经理审批通过。 4、行政部发布通报文书张榜公布考核结果并监督执行。 五、考核管理规定 考核按考核期限分为日常考核、例行性周期考核、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按考核结果分为考核激励和考核惩戒两类;按考核群体分为个人、班组、团体三类。 (一)、考核激励与考核惩戒 1、考核激励分为以下几类:会议(口头)表扬、通报表扬、通报表彰、物质奖励、加绩效分、奖金奖励、休假奖励、提供培训机会、晋升晋职及其他专项奖励等。 2、考核惩戒分为以下几类:口头批评、口头警告、通报批评、通报警告、乐捐、减绩效分、赔偿、调职、降职、撤职、停职、免职、辞退、开除等。 3、考核激励和考核惩戒的审批单据原件纳入人事部人事档案管理,作为评优、晋升等员工职业管理的依据。 (二)、日常考核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思想进步、弘扬正气、团结互助的,予以会议表扬或通报表扬。 2、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按时按质完成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指标,不拖拉、不推诿工作责任的,予以会议表扬或通报表扬。 3、能在短时间内掌握所属岗位相关知识,很好的运用到工作中,予以会议表扬或通报表扬。 4、一个工作月内达到三次被会议表扬或通报表扬的(以相关记录为准),当月奖励50元奖金。 5、对做好本职工作基础上,积极帮助其他个人或部门工作的个人或班组予以会议表扬或通报表扬;帮助他人或部门取得效益成果或减少直接经济损失的,通报表彰并一次性奖励50-200元的奖金。

20世纪宋朝职役制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内容摘要:职役是宋朝徭役制度的重要内容,它与赋税、户等、保甲、乡里、胥吏等制度以及农民的日常生活等关系紧密,是封建国家对基层社会进行有效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对宋朝社会的发展和国计民生具有很大的影响。王安石变轮差之制 (差役。两宋期间以差役制为主,故学者多以此称之)为雇募役制(募役、雇役或免役),更引起了两宋朝野人士对役法的关注,且异论纷呈,从而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话题.过去的百余年间,中外学者对此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取得了很大进展。本文就20世纪以来有关研究的中文成果加以概述,以总结宋朝差役的研究进展情况,并对可行性的研究趋向提出几点浅见。 一、关于两宋差役研究的总体回顾 早在20世纪30—40年代,我国学者就对宋朝差役制度进行了初步的探索。何兹全《北宋之差役与雇役》一文篇幅虽小,但却对北宋差役的担负者、差役的不均与弊害,以及免役法的提出、实施及其利弊做出了颇具启发意义的考察.该文是目前所见的第一篇有关宋朝差役研究的中文成果①。聂崇岐对宋朝免役及其渊源、役法的流弊、宋仁宗、英宗两朝对役法的改良措施、熙宁役法改革的经过、元祐及绍圣之后役法的纷更和南宋时期的役法等大致情况均作了较为细致的考察,是当时有关宋朝役法研究的前沿成果②。钱穆在其(国史大纲》中就宋人所说“吴蜀之民以雇役为便,秦晋之民以差役为便“的区域性差异进行了简要分析③。邓广铭④、何林陶⑤的研究也都涉及到役法问题。李剑农结合这一时期的赋税制度,对宋朝役法进行了研讨⑥。漆侠《王安石变法》一书⑦,对于北宋民户所承担的差役苦难进行了考察,对王安石推行的免役法做了细致的研究,认为宋朝差役乃是此前国家劳役制的残余形式,募役法的实施具有历史性的进步意义。该书是这一时期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宋朝役法进行深入剖析的代表性著作.上述学者对宋朝役法的研究,为此后进一步探考开辟了道路.孙毓棠运用马克思主义阶级矛盾的史学观点,对北宋时期的赋役制度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他认为,宋朝“职役”制度是统治阶级压榨农民的制度,是地主阶级的特权。“职役”之制,更多地体现为地主阶级的“职”⑧。这一观点在学术界影响极大,此后许多学者进一步论证或引申了这一观点。朱瑞熙⑨、颜中其⑩、赵英⑾、王棣⑿、张邦炜⒀、顾士敏⒁、曾琼碧⒂、王曾瑜⒃等都先后探讨了宋朝差役的“职役”性质。蒙文通⒄、王曾瑜⒅则全面否定了王安石的募役法。此后,漆侠再次重申了他在《王安石变法》一书中的见解,在批驳匕述观点的同时,全面肯定募役法的历史进步意义,并指出宋朝的差役法,其作为压榨广大人民的剥削性占主导地位,职权只占次要地位。他认为,对于这一复杂问題,要根据各类差役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才能确定各类差役的性质⒆。此后经反复讨论,学界对宋朝差役性质的研究日趋深入。雷家宏的研究指出.就宋代乡役而言,其性质分三个层次:其一,宋朝乡役并不仅仅具有“职”的性质(特权性)或“役”的性质(负担性),而是两者兼而有之;其二,不同等第的民户充乡役,其性质的两面性有主次之分;其三,从总体上讲,乡役特权性的一面是主要的⒇。王曾瑜认为,宋朝差役是个复杂的问题,大体上说,对于乡村下户而言,基本性质属役;对于乡村和坊郭上户而言。基本性质属吏[21].除上述钱穆外,王棣还对北宋时期不同区域民户对于役法的不同看法以及出现这种差异的原因进行了考察[22].何高济对南宋时期义役进行了研究[23]。殷崇浩对北宋的官户免役进行了研究[24]。李伟国论述了北宋末官学学生的免役特权[25]。王曾瑜撰有《宋朝乡村赋役摊派方式的多样化》,综论宋朝乡村民户所承受的赋役承担方式[26]。高树林撰有《宋朝赋役浅论》、《关于来、辽、金

中国建筑史题库及答案精华版

中国建筑史题库及答案精华版 of16 n 一.绘图题 1.嵩岳寺塔平面和立面(12边形.15层,高40米) 2. 九开间重檐歇山屋顶的宫殿的正立面和轴测图 3. 现存故宫太和殿的正立面图(包括建筑台基) 4. 山西五台佛光寺大殿平面和正立面.当心间剖面(面阔7间,进深8架椽九檩) 5. 晋祠圣母殿平面和当心间剖面.正立面(面阔7间的重檐,殿身5间) 6. 应县木塔平面和剖面 7. 北京天坛总平面图(须标出主要殿宇名称) 8. 明清北京城总平面简图 9. 清式抬梁式七架无廊结构示意图.七架前后廊结构示意图 10. 营造法式规定殿堂进深八椽的屋面举折做法剖面示意图1 1.天坛祈年殿立面图(包括建筑台基)1 2. 双杪双下昂斗拱剖面图(侧视图,仅画出外檐部分即可)1 3. 汉高颐阙西阙正立面图1 4. 天津蓟县独乐寺观音阁平面.剖面(面阔5间,进深4间 8 )15. 广胜下寺平面剖面 n 二.选择题 1.《营造法式》的成书年代:()A唐代B宋代C明代D清代

2. 清代斗拱一般不再用于:()A装饰B结构C度量D象征 3. 如果用宋代殿阁地盘图来描述明清故宫太和殿的平面形制,应该属于:() A金厢斗底槽B单槽C双槽D分心槽 4. 以下哪一位是中国古代造园专著的作者:()A李渔B计成C张南恒D戈裕良 5. 平闇天花主要用于那个朝代:()A唐辽B宋元C明代D 清代 6. 《营造法式》中规定材等分为几等:()A六等B八等C 九等D一等 7. 北宋“清明上河图”描绘的景象是哪个城市:()A临安B汴梁C长安D洛阳 8. 佛光寺大殿的平面形式是:金厢斗底槽 9. 北京城的内城城门名称是:()正阳门10. 嵩岳寺塔平面轮廓形状为:()正二边形1 1.下面哪一个不是单层塔:()嵩岳寺塔(15层)1 2. 出三跳的斗拱在宋代称为六铺作,出四跳的斗拱称为七铺作1 3. 老子《道德经》“凿户牖以为室”的下一句为:()当其无有室之用1 4. 隋大兴城的规划设计者为:()A宇文凯1 5. 北京故宫天安门前院落的形状为:()A凹字形B工字型C“L型”D“T字形”1 6. 清代工部工程做法中规定大木建筑斗口分为几等:()A八等B九等C一等D三等1 7. 下面哪种不是我国传统木构架结构体系:()C穴居式1 8. “斗拱宏大,出檐深远”形容的是哪

宋代的科举制度

宋代的科举制度 宋沿五代旧制,设进士、九经、五经、开元礼(后改开宝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进士科以外的各科,常合称“诸科”。神宗时,废诸科,另设“新科明法”,元祐时废,绍圣复设延续至北宋末,南宋绍兴年间一度复设。此外,还有武举、童子举;而制科则分为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经学优深可为师法、详闲吏理达于教化三科,仁宗时分设六科,神宗时罢,元祐复设,绍圣时再废,另设宏词科。元祐时曾设“经明行修科”,实同制科。南宋复设制科,设博学宏词科,南宋末改称词学科。宋代科举以进士科最为重要。 北宋前期 宋初沿五代旧制,分进士科及诸科,科举考试也是“朝代更易”,不废科举,宋朝建立的次月,即建隆元年(960)二月,举行首次科举考试,仍依五代旧制,每年举行一次,自开宝七年(974)权停“贡举”后,间年举行一次“贡举”,渐成惯例。 宋初取进士,亦无定数,通常为10 余名,少则六七人,大体与后周时相当。乾德四年(966),除录取进士6 人外,又录取“诸科”9 人。此后,不定期地录取“诸科”,录取人数通常也多于同科进士人数,即所谓“国初,诸科取人亦多于进士,盖亦承五季之敝云”。 宋初承五代旧制,科举考试前,“台、阁近臣得(向主考官)荐所知进士(应举者)之负艺者,号曰公荐”,中举后的进士则“拜知举官子弟弟侄,及目(主考官)为师门、恩门,并自称门生”,建隆三年(962)下诏禁止。但依五代旧制,录取进士之权仍完全掌握在主考官手中,皇帝并不进行干预,每年考取进士后,“知贡举(官)奏合格人姓名而已”,类同备案。开宝五年(972),主考官录取进士11 人、诸科17 人后,宋太祖“召对讲武殿,始下制放榜”,皇帝开始参与新进士的录取,被称为“新制”③。次年三月,宋太祖在召对时,黜落“应对失次”的进士、诸科各 1 人,又因下第举子投诉主考官不公,宋太祖决定从下第举子360 人中选取195 人,以及已被录取的进士9 人、诸科27 人,亲自在讲武殿主持考试,取进士26 人,诸科101 人,共127 人。唐天授元年(690),武则天“策贡士洛城殿”,史称“贡士殿试自此始”④,这只是代替主考官考功员外郎主持科举考试。而宋太祖主持的“殿试”,则是具有在主考官已考之后的复试补取性质,新录取者列于原已录取者(除已罢黜的2 人外)之后,作为“一榜”,“自兹殿试遂成常式”①。开宝八年,除任命王祐为“权知贡举”任主考官外,又任命 3 人为“权同知贡举”任副主考官,以后成为制度。主考官进呈以王式为首的进士36人,殿试后改以王嗣宗为首,而以王式为第四,首次改变礼部主考官原先排列顺序。唐代进士第一名称“状元”,也称“状头”,为五代、宋代所沿称。 ③《十国春秋》卷15《南唐烈祖纪》。 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建隆元年二月辛卯。 ①《文献通考》卷30《选举考》三。 本年首次出现礼部试(省试)与殿试不同的排名顺序,因而尚书省礼部贡举榜的“榜首”,改称“省元”(后代称“会元”);而称殿试首名为“状元”。宋太祖虽然重视科举考试,但五代重武轻文的习气未除,进士及第后所担任的官职很低,如开宝八年殿试的状元王嗣宗,初任为秦州司寇参军,其时虽为实职,但属低级文官“选人”最低的初等“幕职州县官”。太平兴国二年(977)正月,举行的科举考试,取进士109 人、诸科207 人,又录取参加过十五次以上考试而未被录取的进士及诸科184 人,再取考“九经”而不合格的老年举子7 人,“特赐‘三传’出身”,共录取507 人。考试合格的进士及诸科300 多人“赐及第”,而将从考试不合格中录取的进士及诸科近200 人则“赐出身”,以示两者的区别。史称宋太宗又命将进士及第者“定其优劣为三等”,这是首次将进士分为三等。又提高了进士入仕的寄禄官及差遣职务,“第一等为将作监丞,第二等为大理评事,并通判诸州”,“同出身以下免选,注初等幕职判司簿尉”。实际是将所有进士分为三等,一、二等为进士及第,三等为同进士出身。雍熙二年(985)又将考试合格的进士、诸科各分为三等,淳化三年(992),采纳陈

四川省成都市2018届高三历史12月月考试题

四川省成都市2018届高三历史12月月考试题 24.西周至春秋早期,各诸侯国甚至是一些相距遥远诸侯国的青铜等器物,在形制、纹饰和 工艺上都与周王朝表现出很强的一致性。这反映出 A.周王通过赏赐青铜器笼络诸侯 B.分封制推动中原文化传播 C.西周时期青铜铸造技术水平高 D.工官制实现器物标准生产 25. 杨朱主张沿着自己的私利行事,墨子强调不讲仪节约束地兼爱他人。对此,孟子批判说: “无父无君,禽兽也。”这体现了孟子主张 A.反对私利 B.反对爱人 C.重礼尚义 D.民贵君轻26.《两汉三国学案》载:“夫汉家以经义断事,每有大议论、大狱讼、辙引经义以决之。”这反映出 A. 血缘亲情逐渐淡化 B. 政治生活的伦理化 C. 汉代社会秩序混乱 D. 儒学成为日常规范 27. 王羲之40岁以后,给朋友的书信,抄写的文章,草拟的文稿等,凡是他的书迹备受世 人珍爱、收藏,或作为书写字体的范本。王羲之书法名满天下的主要原因是 A.王羲之书法艺术难以模仿 B.人们好恶决定书法家命运 C.造纸术改进便于艺术普及 D.社会氛围宽松与注重主体价值 28.二十四史是我国古代的重要史学著作,其中《宋史》最为浩繁,各种著述、实录、会要、奏议、文集等应有尽有,卷帙浩大,为二十四史之冠。这主要是因为宋代 A. 中央集权加强 B. 社会危机严重 C. 文官政治发达 D. 印刷术的进步 29.明代中叶,“赋税之法,密于田土而疏于户口,故土无不科之税,而册多不占之丁”。 光绪年间,“熙攘往来,编审(人丁调查和登记制度)不行,版图之籍亦莫可得而稽矣”。 上述材料反映出明中叶到光绪时期 A.农民人身依附关系加强 B.土地税始终高于工商税 C.农民的流动性逐步加强 D.统治危机加剧民族危机 30.下表为清政府在对外文书中,天朝”和“中国”词汇使用频率统计简表: 上表信息的变化反映出 A.中国国际地位下降 B.清廷注重提升政府形象 C.民族国家意识形成 D.清朝对外观念有所调整 31.西方人对《瀛环志略》给予宽容赞扬,而对《海国图志》未给好评,如有传教士认为其“伟大宗旨是讨论夷人的战略才能和优越之处,以及可供采纳以打败他们之武器”。据此,西方人对当时中国译介西学的态度是 A.惧怕中国产生抵御侵略思想 B.拒斥中国宣传学习西方技术

公司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xxx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基本信息 制度名称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制度编号AR-92 编制部门人事行政部 修订信息 修订日期修订版本修订描述修订人2017.04.15 0.1 初始版 2017.04.28 1.0 正式版 本制度的解释权和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xxx有限公司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目的 为激发和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各岗位员工贯彻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年度工作目标,通过考核为员工晋升、奖励与调薪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除外),但不包括以下人员: 2.1 因休假、放假等原因,考核期间出勤率不足20%的员工; 2.2 新入职人员(当月20日后入职的)、兼职人员、临时工; 2.3 采用特殊绩效考评方法的岗位员工。 3.考核内容 3.1 考核周期 3.1.1销售类部门采用月度考核,非销售类部门采用季度考核。 3.2 考核方式 3.2.1个人绩效采用部门负责人评估、人事行政部审核的方式; 3.2.2部门绩效采用总经办评估的方式,由部门自评、总经办核评、总经理审核评估确定。 3.3 考核指标 3.3.1部门指标由总经办根据各部门年度目标年初确定并执行,确定后执行过程中需调整的由部门通过流程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调整,否则不予调整; 3.3.2 考核指标分月度、季度与年度指标,按比例加权。 3.4 考核实施流程 3.4.1部门考核 A、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部门上月工作自评,并将各考核指标数据提报至人事行政部; B、总经办对部门进行评分,确定后提交人事行政部;

C、人事行政部汇总各部门考核信息并将汇总结果上报总经理; D、总经理审批后,人事行政部将结果公示; E、公示结束后人事行政部将依据结果审核各部门员工绩效。 3.4.2员工考核(除部门负责人): A、部门负责人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根据部门绩效信息数据及强制比例分布要求给予评分及排名; B、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无误后,提交至人事行政部; C、人事行政部薪酬绩效模块审核绩效结果强制分布、绩效结果异常等情况,若审核有问题的部门则反馈到相关部门重新评定,若审核无问题则形成《员工绩效结果汇总表》公示后核算各岗位员工绩效工资。 3.4.3季度考核部门及员工每季度初开展上季度考核工作。 3.5 考核结果及应用 3.5.1考核结果采用阶梯制 绩效结果直接与本月工资挂钩,见下表。 绩效等级优秀(S) 良好(A) 合格(B) 待改进(C) 差(D) 绩效分值X≥100 90≤X<100 75≤X<90 60≤X<75 X < 60 3.5.2 绩效结果等级限制 员工绩效等级的比例与部门绩效等级挂钩,并按强制比例分布法进行上限控制,不设下限控制(部门负责人、销售类岗位人员及实习生不参与强制分配,人事行政部定期审查销售类人员考评情况)。 A.若部门参与绩效考评的员工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则该部门员工绩效结果等级强制分布比例见下表: 员工部门 部门内员工绩效等级比例分布(%) S A B C D 部门绩效等级S <=20 <=10 70 0 0 A <=10 <=20 70 0 0 B 0 <=20 70 >=10 0 C 0 <=10 70 >=10 >=10 D 0 0 70 >=20 >=10 注:如上表中,某部门绩效考评为B,则如果有10~20%为A,则必须有>=10%为C;若不超过10%为A,则可无C。 B.若部门参与绩效考评的员工人数少于10人但不少于5人(含5人),则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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