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最新)

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最新)
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最新)

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四好农村路”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X]73号),在我县成功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水平,确保“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成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是:全县农村公路发展水平较高,服务县城经济发展成效显著,农民群众对农村公路发展满意度高,获得感强,管理体制顺畅,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确保质量安全、基础牢固,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二、组织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成立“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

第一组长:X县人民政府县长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领导小组在县交通运输局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事务,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好农村公路,构建完善路网

1.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使农村公路建设与城镇化布局、新农村建设、旅游开发、产业发展和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实施县、乡、村公路升级改造工程,提高二、三级公路所占比重,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完成年度内建设计划任务,率先完成脱贫攻坚托底性任务。实施生命防护工程,完成通班车及通校车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加快村道窄路面路段完善工程,完善排水、防护等附属设施。

2.农村公路建设严格执行“一审查、两备案、X验、七公开”制度。“一审查”制度:所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须由有资质的交通勘测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文件交县交通运输局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两备案”制度:在工程招标前,向市交通运输局申请“招投标前审查备案”;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向县、市交通运输局申请“施工许可和质量监督备案”。“X验”制度: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路基、基层、面层”三个施工环节完成时,分别向县交通运输局提出验收申请,在上一个环节交工验收未合格前,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施工。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建设管理单位要落实建设资金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明确质量和安全责任人,切实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

按照保障畅通的要求,同步建设客运招呼站、排水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到X年底,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基本达到100%,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率达100%。(责任单位:各镇(办)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经发局、财政局、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

(二)管理好农村公路,保障安全畅通

1.按照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构建符合县域农村公路特点的管理体制与机制,工作正常开展。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行业管理工作;县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农村公路相应的管理工作;镇(办)人民政府承担本区域内乡、村道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安全管理工作。

2.完善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落实必要的管养人员和经费,X年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达到100%,建制村村道养护经费和人员得到全面落实。

3.行业监管与地方监管联动。县交通运输、交警、安监、发改、旅游、市场监督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认真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要有效发挥镇(办)交通管理所作用,实现主体执法、委托执法的有机衔接和互联互动。要加强源头监管,强化路查路检,依法打击非法载客、超限超载、违规占道、违章建筑、非法改拼装车辆、非法取沙采石、损害路产设施等行为,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X年5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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