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年终奖等计算方法详解,居民与非居民的计算区别

2019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年终奖等计算方法详解,居民与非居民的计算区别

2019年1月开始,工资的计算有很大的变化,HR要提前学习,计算方法不同,适用的税率表不同,下面详细讲一下各种收入的计税方式:

居民取得工资薪金的计税方式和适用税率表

居民取得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税方式和适用税率表。

居民个人取得年终奖的计税方式和适用税率表

非居民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税方式和适用税率表

首先要区分居民和非居民,否则计算一定出现问题。

居民: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在公司是最常见的,基本上出生在中国的人一般都是居民。

一、居民取得工资薪金的计税方式和适用税率表

2019年开始单位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的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适用以下税率表(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计算公式:

累计预扣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其他扣除-累计基本减除费用

累计应预扣预缴税款=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款=MAX(本期累计应扣-累计上期已预扣,0)

本期实发收入=本期收入-本期专项扣除-本期应预扣预缴税款

举个栗子

例:

小刘2019年1月1日入职某公司,从事销售岗位,月工资为基本工资+提成,1-3月份工资分别为10000元、12000元、13000元,三险一金扣除额1500元/月,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月,每月应如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实发工资是多少?

答:

1月预扣税额:10000-1500-2000-5000=1500×3%-0=45元

1月实发工资:10000-1500-45=8455元

2月预扣税额:(10000+12000)-1500×2-2000×2-5000×2=5000×3%-0=150-45=105元

2月实发工资:12000-1500-105=10395元

3月预扣税额:

(10000+12000+13000)-1500×3-2000×3-5000×3

=9500×3%-0=285-150=135元

3月实发工资:13000-1500-135=11365元

注意:累计基本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模拟累计预扣法工资表如下:

注意:7月份个税出现了负数,当月暂不返还,年终仍然为负数的情况,次年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

二、居民取得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税方式和适用税率表

2019年开始单位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预扣预缴方法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见下图:

计算公式: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税率表如下: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举个栗子

例1:小刘2019年1月取得2000元劳务报酬,2月取得2000元劳务报酬,4月取得2000元劳务报酬,应如何计算每月预扣预缴税额?

答:

1月预扣税额:2000-800=1200元(收入额)×20%=240元(税额)

2月预扣税额:2000-800=1200元(收入额)×20%=240元(税额)

3月预扣税额:2000-800=1200元(收入额)×20%=240元(税额)

例2:小刘2019年取得30000元稿酬,应如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

答:预扣税额:(30000-30000×20%)×70%=16800元(收入额)×20%=3360元(税额)

注意:次年3-6月可以办理汇算清缴,办理时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如下图),税款多退少补。

三、居民个人取得年终奖的计税方式和适用税率表

根据财税〔2018〕164号《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下图为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注: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个栗子

例1:小刘2019年支付一次性年终奖金20000元,请问,如何计算年终奖金应纳税额?实发金额是多少?

答:

适应税率:(20000/12)=1666.67 ,适用3%税率。

应纳税额:20000×3%=600元

实发金额:20000-600=19400元

例2:

小刘2019年每月工资为7000元,每月社保公积金专项扣除1200元,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年终支付一次性年终奖金12000元,请问,一次性计税与并入综合计税那种税额更低?

答:

月收入合计:7000×12=84000元

扣除额合计: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38400元,基本减除额60000,合计98400元

一次性计税税额:12000×3%=360元

纳入综合所得税额:(12000+84000)<98400,税额为0

所以,并入综合计税税额更低。

注意:年终奖计税看全年收入加起来是否超过扣除额,超过单独计税,未超过纳入按综合所得计税。

四、非居民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税方式和适用税率表

单位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按月换算后的非居民个人月度税率表(见下表)计算应纳税额。

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计算公式: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个栗子

例1:非居民个人2019年1月取得30000元工资,社保公积金月扣4000元,应如何计算税额?

答:税额:(30000-5000-4000)=21000元(收入额)×20%-1410=2790元

例2:非居民个人2019年取得30000元劳务报酬,应如何计算税额?

答:税额:(30000-30000×20%)=24000元(收入额)×20%-1410=3390元例3:非居民个人2019年取得30000元稿酬,应如何计算税额?

答:税额:(30000-30000×20%)×70%=16800元(收入额)×20%-1410=1950元

最后几个重要提示:

1、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年终奖金与稿酬、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税率表不同,计算时要区分清。

2、稿酬、劳务报酬和特许使用费平时计税方式与年终汇算清缴计税方式不同。

3、年终奖金可以选择一次性计税,也可以纳入综合所得计税。

4、居民与非居民适用的税率表也不同。

税法考试基础知识培训-第68讲_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

【例5-2】假定某居民个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2019年交完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后共取得税前工资收入20万元,劳务报酬1万元,稿酬1万元。该纳税人有两个小孩且均由其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纳税人的父母健在且均已年满60岁。计算其当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答案】 (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00000+10000×(1-20%)+10000×(1-20%)×70%-60000-12000×2-24000=213600-108000=105600(元) (2)应纳税额=105600×10%-2520=8040(元)。 【综合案例分享】丈夫赵贤和妻子韩冰在北京工作,他们当年度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年收入分别为50万元和25万元。他们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两人名下都没有住房,两人每月发生固定住房租金支出(夫妻二人都是承租人)。 (2)他们共同育有一儿一女,且两个孩子均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阶段。 (3)两人都是独生子女,而且两人的父母都已年满60周岁。 (4)赵贤和女儿在当年度由于身体欠佳,分别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8.5万元和4.5万元。 根据以上情况,他们可以享受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下: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 (2)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每年 18000元)。 (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每年24000元)。 (4)赵贤和女儿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即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分析:如果将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赵贤及女儿的大病医疗全部由丈夫赵贤来扣除。 丈夫赵贤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赵贤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年收入)-6万元(年基本减除费用)-2.4万元(子女教育)-1.8万元(住房租金)-2.4万元(赡养老人)-7万元(赵贤的大病医疗)-3万元(女儿的大病医疗)=27.4(万元) 此时,丈夫赵贤的适用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 赵贤当年的应纳税额=274000×20%-16920=37880(元)。 妻子韩冰当年应纳税所得额=25万元(韩冰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年收入)-6万元(年基本减除费用)-2.4万元(赡养老人)=16.6(万元) 此时,妻子韩冰的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元。 韩冰当年的应纳税额=166000×20%-16920=16280(元) 此时,两人当年总共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7880+16280=54160(元)。 如果将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赵贤及女儿的大病医疗全部由韩冰来扣除。 妻子韩冰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25万元(韩冰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年收入)-6万元(年基本减除费用)-2.4万元(子女教育)-1.8万元(住房租金)-2.4万元(赡养老人)-7万元(赵贤的大病医疗)-3万元(女儿的大病医疗)=2.4(万元) 此时,妻子韩冰的适用税率是3%,速算扣除数为0。 韩冰当年的应纳税额=24000×3%-0=720(元) 此时,丈夫赵贤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赵贤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年收入)-6万元(年基本减除费用)-2.4万元(赡养老人)=41.6(万元) 此时,丈夫赵贤的适用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31920元。 赵贤当年的应纳税额=416000×25%-31920=72080(元) 此时,两人当年总共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20+72080=72800(元)。 综上所述,将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赵贤及女儿的大病医疗全部由赵贤来扣除时,比将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赵贤及女儿的大病医疗全部由韩冰来扣除时,少承担72800-54160=18640(元)。 一般情况下,对于夫妻双方可约定一方扣除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比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大病医疗等,在收入高的一方扣除更有利于扩大家庭净收益。 在一个大家庭中,对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分摊是同样道理。假如张明不是独生子女,家庭中还有弟弟妹妹,张明兄妹三人需要共同分摊年度2.4万元的额度,且张明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年1.2万元。 一般来说,1.2万元/年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最大的分摊额度应当给收入最高的子女适用。

新个税法下工资薪金、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详尽版)并附新个税法

工资薪金、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工资、薪金计算公式: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个税起征点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个税起征点:现行起征点20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案例: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为72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7200—3500)×10%—105=265(元) 年终奖缴纳个税计算公式: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以及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个税缴税方法。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为5100元。以24000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100-3500)×10%-105=55(元),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295+55=2350(元)。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12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12000-(3500-3000)=11500,以11500除以12,其商数958.33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11500 ×3%=34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45元。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对职工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12个月),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只允许使用一次。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如业务提成),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外籍人员工资、薪金;中国居民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可在减除费用1600元的基础上,再减除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仅就超过部分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合并计税。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于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详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500元的50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25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12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375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1375 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3375 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6375 8超过80000元至元的部分4010375

9超过元的部分451537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总额-“三险一金”-1600元或48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假设:刘某当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50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共计800元,费用扣除额为1600元,刘某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265元。 应纳税所得额=5000-800-1600=2600(元) 应纳税额=2600×15%-125=265(元) 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年终岁尾,年终奖已逐渐成为大家谈论的敏感话题,牵动着每位在岗人员的心旋,就百姓普遍关注的年终奖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我来为大家介绍几种计算方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对于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按“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该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只允许采用一次。

2019个人所得税新标准

2019个人所得税新标准 1、免征额的变化 2019年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从3500元提升到了5000元,这意味着月工资在5000元及以下的人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2、居民个人的预扣预缴方法 《公告》明确了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日常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基本平移现行规定的做法预扣预缴;非居民个人则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并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因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与居民个人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存在一定差异,《公告》同时明确居民个人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之间的差额,年度终了后可通过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税款多退少补。 3、非居民个人的扣缴方法 《公告》明确,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个人所得税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 3.比例税率。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 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三、个人所得税纳税范围 1、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 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 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 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 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 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称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现将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以下统称无住所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所得来源地 (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来源地的规定。 个人取得归属于中国境内(以下称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为来源于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境内工作期间按照个人在境内工作天数计算,包括其在境内的实际工作日以及境内工作期间在境内、境外享受的公休假、个人休假、接受培训的天数。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的个人,在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境内工作天数。 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且当期同时在境内、境外工作的,按照工资薪金所属境内、境外工作天数占当期公历天数的比例计算确定来源于境内、境外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额。境外工作天数按照当期公历天数减去当期境内工作天数计算。 (二)关于数月奖金以及股权激励所得来源地的规定。 无住所个人取得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履职或者执行职务时收到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的部分,为来源于境外的工资薪金所得;

无住所个人停止在境内履约或者执行职务离境后收到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对属于境内工作期间的部分,为来源于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具体计算方法为: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乘以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属工作期间境内工作天数与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之比。 无住所个人一个月内取得的境内外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包含归属于不同期间的多笔所得的,应当先分别按照本公告规定计算不同归属期间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然后再加总计算当月来源于境内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收入额。 本公告所称数月奖金是指一次取得归属于数月的奖金、年终加薪、分红等工资薪金所得,不包括每月固定发放的奖金及一次性发放的数月工资。本公告所称股权激励包括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股权奖励以及其他因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的折扣或者补贴。 (三)关于董事、监事及高层管理人员取得报酬所得来源地的规定。 对于担任境内居民企业的董事、监事及高层管理职务的个人(以下统称高管人员),无论是否在境内履行职务,取得由境内居民企业支付或者负担的董事费、监事费、工资薪金或者其他类似报酬(以下统称高管人员报酬,包含数月奖金和股权激励),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本公告所称高层管理职务包括企业正、副(总)经理、各职能总师、总监及其他类似公司管理层的职务。 (四)关于稿酬所得来源地的规定。 由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支付或者负担的稿酬所得,为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二、关于无住所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计算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知识问答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知识100问 1.什么是年度汇算? 答:通俗来说,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用公式表示2019年度汇算即: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其中,综合所得收入额、“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均为2019年度内实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为2019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扣除。 2.什么是综合所得? 答:综合所得共包括四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3.年度汇算的时间X围是什么?

答:年度汇算的“年度”即为纳税年度,也就是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4.企业2019年1月发放2018年12月份工资,是否属于2019年度的综合所得? 答:属于。年度汇算时的收入、扣除,均为该时间区间内实际取得的收入和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或规定标准的费用或支出。 5.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答:如果您是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与这四项所得全年加总后计算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差异,您就需要关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如果预缴的税款高于全年应纳税款,您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报以获得退税;如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纳税款,您应当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同时,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经国务院批准,如果您的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但需要年度汇算补税或者年度汇算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且在取得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那么您无须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也无须补缴税款。如果您多预缴了税款,申请退税是您

2019年起,劳务报酬所得个税计算方式大变

云帐房致力于智能财税软件系统、精准获客商机、营销转化赋能服务https://www.360docs.net/doc/f919262505.html, 2019年起,劳务报酬所得个税计算方式大变 各位会计人注意了!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而最近最受大家关注的劳务报酬,劳动报酬个税问题你了解多少?下面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变化。 新个税法重点一览: 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按新的税率表计算纳税,不实行专项附加扣除。 2019年1月1日起,将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项所得与工资薪金合并起来计算纳税,并实行专项附加扣除。 那么,哪些日常收入属于劳务报酬呢?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云帐房致力于智能财税软件系统、精准获客商机、营销转化赋能服务https://www.360docs.net/doc/f919262505.html, 劳务报酬所得个税怎么算?1月1日后计算方式完全变了! 举个例子: 小明帮着一家公司翻译外文,取得了12万元的劳务报酬,小明想知道这笔劳务所得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呢? 2018年的计算方式:个税=(12-12×20%)×40%-7000=3.14万元 提醒: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但是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适用以下税率表:

个税纳税案例附税率及居民和非居民个人差异分析报告

. 一、个税的纳税人 (1)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属于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意】居民纳税人应就来源于境内和境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只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纳税。 【注意】纳税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个人或个人合伙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总结: 二、个税纳税义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的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5年的,或满5年但其有单次离境超过30天情形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居民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满5年的纳税人,且在5年内未发生单次离境超过30天情形的,从第6年起,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税征税范围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 . 四、分人分范围算税 案例一(居民纳税人):中国居民纳税人甲供职于Y公司,2019年每月取得工资薪金40000 元,每月五险一金(专项扣除)个人部分为3000元,从1月份开始享受子女教育扣除1000元,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当月工资当月发放。 其他收入如下: 2019年1月5日从A公司获得劳务报酬收入60000元 2019年1月10日从B公司获得劳务报酬收入2000元 2019年2月10日从C公司获得稿酬收入1000元 2019年2月20日从D公司获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3000元 2019年3月10日从F公司获得劳务报酬收入500元 2019 年取得房屋租赁收入3000元/月,12月负担房屋修缮费用1000元 解析:

个税及最新政策最终版解读(2019年最新)

新个人所得税法要点及我国最新税收政策解读 2018.12.25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综 (二)劳务报酬所得;合 (三)稿酬所得;所 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 (注1: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注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年终奖问题: (1)2018年过渡期发年终奖个税怎么算? 除以12后按新税率表(月表)计算。 (2)2019年年终奖优惠政策还有吗? 由于2019年开始按年计算综合所得,所以年终奖优惠已经无存在必要。但是,年终奖一般在年初发放,对预缴有一定影响(时间价值)。 可能会给2018年的年终奖(一般在2019年发放)优惠一个过渡期。

2019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年终奖等计算方法详解,居民与非居民的计算区别

2019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年终奖等计算方法详解,居民与非居民的计算区别 2019年1月开始,工资的计算有很大的变化,HR要提前学习,计算方法不同,适用的税率表不同,下面详细讲一下各种收入的计税方式: 居民取得工资薪金的计税方式和适用税率表 居民取得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税方式和适用税率表。 居民个人取得年终奖的计税方式和适用税率表 非居民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税方式和适用税率表 首先要区分居民和非居民,否则计算一定出现问题。 居民: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在公司是最常见的,基本上出生在中国的人一般都是居民。 一、居民取得工资薪金的计税方式和适用税率表 2019年开始单位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的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适用以下税率表(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计算公式: 累计预扣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其他扣除-累计基本减除费用

累计应预扣预缴税款=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款=MAX(本期累计应扣-累计上期已预扣,0) 本期实发收入=本期收入-本期专项扣除-本期应预扣预缴税款 举个栗子 例: 小刘2019年1月1日入职某公司,从事销售岗位,月工资为基本工资+提成,1-3月份工资分别为10000元、12000元、13000元,三险一金扣除额1500元/月,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月,每月应如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实发工资是多少? 答: 1月预扣税额:10000-1500-2000-5000=1500×3%-0=45元 1月实发工资:10000-1500-45=8455元 2月预扣税额:(10000+12000)-1500×2-2000×2-5000×2=5000×3%-0=150-45=105元 2月实发工资:12000-1500-105=10395元 3月预扣税额: (10000+12000+13000)-1500×3-2000×3-5000×3 =9500×3%-0=285-150=135元 3月实发工资:13000-1500-135=11365元 注意:累计基本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模拟累计预扣法工资表如下: 注意:7月份个税出现了负数,当月暂不返还,年终仍然为负数的情况,次年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 二、居民取得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税方式和适用税率表 2019年开始单位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预扣预缴方法如下: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9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9 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9 (个税起征点是多 少) 工资是大家比较关注的话题,那么2019年个税起征点是多少?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是5000,那么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怎样呢?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又是什么?最新个人所得税相比较之前的,又有哪些方面做了修改?为您介绍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9。 注:1、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因2019年1月1日新个人所得税实施,劳动者都非常关心自己的个人所得税是怎么扣除的。那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 行)>的公告》,介绍了个人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方法。 (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本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下表),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二(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X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二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人所得税前四个项目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权使用

个人所得税前四个项目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 酬所得特权使用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新个税在这里明确了非居民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计税、劳务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按次计税,不适用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按年计征的政策。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这里明确了扣缴义务人对工资薪金所得按月代扣代缴、劳务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按次代扣代缴。非居民四项所得的扣缴是实扣实缴,与居民个人的预扣预缴完全不同。当然,比较特殊的是,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也得自行申报,这些工资薪金所得只能减除一个5000的基本减除费用。 个人所得税法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规定: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由于这里表述为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容易被理解为仅适用于按月计算所得税的情形。如果结合

新个税法第六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综合判断,税率表注2的规定既适用于按月计税,也适用于按次计税。 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进一步补充规定: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按月换算后的非居民个人月度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这里的税率就是依据个人所得税法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注按月换算的结果。 和居民个人的不同之处在于,非居民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即使每次收入额在4000元以下,在扣缴环节也不是减除800元费用,而是减除20%的费用。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案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案 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税款。为了确保个人所得税的公平计算和合理缴纳,制定了一套详细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案。 一、征税对象和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中国境内的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根据收入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居民个人稿酬所得、居民个人财产租赁所得、居民个人财产转让所得、居民个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居民个人偶然所得等。 对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累进税率,根据月收入额分为7个档次,税率从3%到45%不等。对居民个人其他所得适用分类征税或综合计税方法,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适用的税率。 对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适用20%的统一税率。 二、起征点和扣除项目 个人所得税计算时,需要先确定起征点和扣除项目。 1. 起征点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起征点为5000元每月,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起征点为800元每月。 2. 扣除项目

个人所得税计算中,可以享受一定的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这些扣除项目可以减少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三、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 = 全年累计收入 - 起征点 - 扣除项目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其中,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个人所得税计算表确定。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计算表进行计算。 四、申报和缴纳 个人所得税申报和缴纳是个人纳税的重要环节。根据国家税务部门的要求,个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过网上申报或线下纳税服务大厅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 在申报时,个人需要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并提供相关的收入、扣除证明材料。税务部门会核实申报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税款的确认和计算。 在缴纳时,个人需要根据计算出的应纳税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税款缴纳到指定的银行账户。可以选择网上银行缴税或线下缴税方式。 五、税收优惠政策

非居民个人所得税计算

首先确定是否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 对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种类的区分及纳税义 务的判定标准 我国根据国际惯例,对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采用了国际上常用的住所标 准和居住时间标准。 一、居民纳税人 (一)住所标准——习惯性住所 我国税法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界定为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 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二)居住时间标准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______________________ 30 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 注1:“一个纳税年度内”是指从公历1月1日到12月31日的时间内。(如果今年的 3月15日来中国,次年的6月15日离开中国,那么今年不满365天,次年也不满365天。)个人只要符合或达到其中任何一个标准,就可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其来源于境内、境 外的所得均应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非居民纳税人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无住所不居住或无住所居住不满1年: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 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超过 90 天 或在税收 (注:〜代表征税,X 代表不征税。*代表高管人员需要缴税的特殊情况) 居住时间5年以上,从第6年起以后的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 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 凡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仅就其该年内来源于境内的所 得申报纳税。 注3:对无住所个人居住时间规定 (1) 判定纳税义务及计算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天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 境内外的当日,均按一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 (2) 对个人入、离境当日及计算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期间: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 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三、所得来源的确定 一般而言,居民纳税人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 境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 税人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 均为来源于中国境的所得: (1) 在中国境内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2) 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3) 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 (4) 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 得。 非居民个人所得税计算 、对非居民个人不同的纳税义务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公式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连续或累计居住 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 183 日的个人,负有纳税义务的适用下属 公式: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X 当月境内支 付工资 召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 X 当月境内工作天数 十当月天数

2019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预扣率表

2019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预扣率表 据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消息得知,国税总局印发《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对亟待执行的2019年度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预扣预缴和非居民个人的代扣代缴等问题的相关征管操作办法进行了明确。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 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 181920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 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 15160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 级数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 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 15160

第32讲_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专项附加扣除、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

第三单元综合所得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专项附加扣除 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考点01: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P198)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收入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3.扣除项目 (1)专项扣除(三险一金),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2)专项附加扣除(六项),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3)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解释】自2017年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

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 考点03:工资、薪金所得(★★★)(P192、193、199、200、202、209) 1.工资、薪金所得的界定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①独生子女补贴; ②托儿补助费; ③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④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 (3)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4)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者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免税项目,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5)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者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解释】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例题1•判断题】职工的误餐补助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收入,应计征个人所得税。()(2018年) 【答案】× 【例题2•判断题】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2015年) 【答案】× 【例题3•单选题】2013年12月,甲公司职员王某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是()。(2014年) A.劳动分红2000元 B.差旅费津贴200元 C.独生子女补贴3元 D.误餐补助50元 【答案】A 【例题4•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的是()。(2015年) A.工龄补贴

“非居民个人”个人所得税总结(2023年1月更新)

“非居民个人”个人所得税总结(2023年1月更新) 本篇详细讲解“非居民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本文长期更新,欢迎关注、赞同和收藏。) •首先,明确“非居民个人”的概念, •再次,确定“非居民个人”的个税征税范围, •最后,按照不同类别的“所得”,分别计算和缴纳税 款。 非居民个人是谁?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在中国无住所是指因为户籍、家庭、经济利益等原因在 中国有经常性住所。 •纳税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 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哪些所得需要缴税? 一、来源地: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 得; •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 财产取得的所得; •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 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90天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类别: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非居民个人应当缴纳上述所得。 各类所得如何计算和缴纳税款? 一、工资、薪金所得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月收入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时,应当按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得汇算清缴。 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 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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