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高空作业施工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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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高空作业施工规范

大多数旧的建筑物没有为空调器的安放预留位置,也没有为空调器安装工人预留着力点;国家未强制规定新建的商品房应预留空调器安装位置,造成空调器安装位置的设计不统一、不合理,存在离阳台较远,预留空间狭小等现象,使得空调器安装和维修高处作业人员只能悬空作业,工作难度大,安全隐患突出。 1. 现场作业安全隐患大

空调器安装和维修存在季节性,空调器安装和维修工人以散工为主,成型和有规模的安装维修企业不多,部分企业主体责任制未落实到位,再加上国家没有相关的安全规范,企业“重业绩,轻管理”的问题日益凸显,宣传培训跟不上,为作业人员提供的防护装备不齐全,甚至不提供相应的防护装备,空调器安装和维修工人防护意识淡薄,缺乏系统的个体防坠落知识。由于空调器安装施工条件特殊,工人缺乏风险评估的技能,在空调器室外机安装位置附近难以找到安全有效的挂点,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增加了坠落风险。

2. 最新的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香港、东南亚、欧洲等先进地区与国家的高处作业防坠落技术与标准体系已经成熟,对空调器安装和维护高处作业的具体进程与安全技术规范有严格的规定,空调器安装维修伤亡事故很少。

GB/T 3608—2008 高处作业分级、GB 6095—2009 安全带、GB/T 6096-2009 安全带检测方法、GB 17790-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

安装规范、SB/T 10543-2009 房间空气调节器拆解清洗维护规范、SB/T 10542-2009 房间空气调节器拆装服务质量检验规范、SB/T 10480-2008家用空气调节器拆装和维修服务的技术规范等一批新的高处作业和空调器标准已经颁布实施,为广东省空调安装高处作业提供了新鲜的血液,也体现了国家对于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重视。

3. 项目的意义

本规范将对空调器安装、维修以及拆除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和执行标准,通过对全省范围内的调研,查找出地域环境、安装条件、技术层次以及作业管理等因素对空调器高处作业造成的不同影响,更好地适应全省空调安装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需求,将大大减少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并成为全国各大城市同类作业安全防护的示范点。

4.调研情况

1) 空调器的安装位置先天不足

大多数建筑物上没有为空调器的安放预留位置,也没有为空调器安装工人预留着力点;或者,空调器安装位置的设计不统一、不合理,存在离阳台较远,预留空间狭小等现象,使得空调器安装和维修高处作业人员只能悬空作业,工作难度大,安全隐患突出。

2) 企业、用户的不合理要求

首先企业按照用户要求,安排员工必须完成当天的安装或维修任务,而没有考虑到实际的难度,员工为了完成任务,往往会忽略安全问题;另一方面,有些用户的需求心理极强,不顾安装和维修的困难,要求公司无条件满足,甚至要求在夜晚进行作业,增加了作业的

风险。

3) 挂点选择的问题

安装和维修空调器时由于条件的限制难以找到安全有效的挂点,现场作业人员一般采用打洞绕绳、绑消防栓、绑防盗门、绑楼梯的扶手、绑安装支架等方式,甚至是采取人拉安全绳的办法作业,以上作业方式均属不正确操作,安全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极易引起高处坠落事故,企业自身也意识到挂点选择的不规范性,所以迫切希望解决挂点问题,调研中,我们对企业进行门窗固定器的演示后,企业认为这种设备非常实用,同时能够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

4)防坠落装备不齐全、使用不规范

大多数空调安装队伍配备的防坠落装备不齐全,使用不规范,给空调高处作业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问题。如,安全绳的使用不符合要求,为了调节长度,很多情况下将安全绳打结,或将安全绳当作工作绳来使用,用来捆绑空调器机;部分安装队伍仍使用单腰式安全带从事高处承重作业,或将全身式安全带的腿带拆御下来使用,发生坠落时容易出现悬吊死亡事故。

5)防坠落装备的管理和维护不规范

防坠落装备一般由个人进行管理,公司没有专门针对工人的劳动防护用品设立管理机构,没有进行年检,设备陈旧,仅凭经验来判断或有明显的破损痕迹才停止使用,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在防护用品方面的资金投入较少,甚至为作业人员配发不合格产品。

6)有选择性地使用安全帽

当出现交叉作业或有撞击、砸伤的可能性时,宜佩戴安全帽;如作业空间有限,为方便作业则可有选择性地使用安全帽。

7)工作鞋的使用受到限制

从事空调高处作业时,部分客户要求穿拖鞋入屋,或者是在工作鞋上带套和赤脚作业,没有优先考虑作业人员的安全,工作鞋未发挥作用。

8)企业缺乏安全规程

一些空调安装队伍缺乏安全规程文件,主要依靠口头传授安装操作,不能有效的指导工人,同时广东省缺乏相应的空调安装标准,缺乏安全操作和安全防护的正确指导,宣传培训工作不到位,导致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不愿意配套防护用品或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5.标准内容说明

5.1. 本地方技术规范主要包含了三方面的内容: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安全要求和作业安全保护、安装操作用具的维护。

5.2. 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空调器高处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

5.3. 作业安全要求主要针对空调器安装和维修高处作业的具体进程,规定了安全作业的环境条件、安全操作的注意事项等。

5.4. 作业安全防护主要是指防坠落系统以及防坠落方案的配备使用,同时包括其他一些防护用品的操作使用注意事项。

5.5. 安装操作用具的维护介绍了作业过程中的用具的检查、清洁、维护和储存。

5.6. 附录A介绍了挂点装置的种类,附录B介绍了个体防坠落方案。

通信光缆线路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概览

通信线路工程施工规范 架空光缆部分 一、路由: 1、设计图纸是工程施工的重要依据,它关系到工程预算;材料计划、采购供应、网络规划,在施工中,如无特殊情况,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2、在施工中,由于特殊情况不能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的,可进行原设计变更,设计变更的程序是: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理由,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查核实,然后向建设单位上报设计变更,待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按照变更后的路由进行施工,较大的变更需要设计单位重新设计,施工单位无权自行改变设计。 3、涉及到敷设方式变更的,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报建设单位批准。 4、需要设计变更的,由施工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绘出变更示意 图,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报建设单位审批。 二、路由的勘察、测量、定位: 1、路由勘测、测量的原则是:路由简捷、线路稳固、便于施工、方便维护。 2、杆距:杆位测量定位时,原则上每50米一档杆,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和缩短杆距,但一般不得超过45—55米。 3施工单位不得任意改变杆距,如遇特殊情况,可与现场监理共同处理 i

任意加大杆距不合格工程,后果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三、立杆: 2、立杆前,应对设计路由进行认真复测,反复比较,本着赶路稳固、 路由简捷、线路安全、便于维护的原则,测出最佳路由。 3、电杆位置立在线路中心线上,其差距左右不应大于5公分,电杆上下垂直,杆根培土牢固。 4、角杆应在线路转角点做内移,水泥杆内移值为10—15公分,木杆内移值为20—40公分。 5、终端杆树立后,杆稍应向拉线倾斜10—20公分。 6、水田地立杆必须要时加盘底,松软地、水田地角杆加盘底、上卡盘距地面40公分,下卡盘距坑底30公分。 2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基本要求 1.1本规范所指的高处作业,应符合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1.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1.3本规范只适用于生产制造型企业日常生产、维护、检修等工作,土方、基建、改造等应按照JGJ8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1.4各企业应对高处出作业建立相应的安全责任制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5高处作业前应进行专项的安全教育与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人员劳动防护用品。 1.6高处作业中所使用的安全标志、安全装备、工具、仪表、设备设施,必须在作业前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方可投入使用。 1.7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考试,取得高处作业许可证,并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后方可投入作业。 1.8高处作业过程中发现安全技术措施有缺陷或隐患时,应立即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9高处作业现场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先加以固定或拆除,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10雨、雪、浓雾、六级以上强风等额、恶劣天气应停止户外高处作业。因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必须进行高处作业的,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防滑、防冻、防雷等措施。 1.11应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安全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2.临边与洞口作业 2.1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止人员坠落的安全防护措施。 2.2长期临边高处作业可在存在坠落可能的的一侧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挡板等固定式安全措施,其形式、强度满足JGJ8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一体化设备安装施工规范标准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安装施工规 建设规模:地下-0.5m至地上+1.5m 质量标准: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合格标准。 施工围:1.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安装 一、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安装 ⒈施工前的准备 熟悉设备安装施工图及施工验收规,确定设备位号、安装标高、 方位、以及安装技术要求。 ⒉设备开箱验收 (1)设备出库验收,分外观检查与开箱检查: ①裸装设备的外观检查,按照所需出库的设备明细表会同建设 单位查对设备编号、规格、数量、及设备外观无缺陷等,并 与建设单位办理出库手续和填写设备检查记录。 ②设备的开箱检查在工地进行。箱装设备出库后,根据设 备的安装图和设备明细表等,会同建设单位仔细清点和检查 设备零、部件的数量和质量,并认真填写“设备开箱检查记 录”。 (2)随机所带的产品说明书、出厂检查试验记录、装箱单等及产品 合格证,建设单位应及时提供给我公司(原件或复制),以作 为我公司安装的技术参考和交工资料。 (3)设备开箱应在有关人员参加下,对照装箱单及图纸,按下列要 求项目检查与清点,并填写《设备验收清点记录》: ①箱号、箱数及包装情况; ②设备名称、类别型号及规格; ③设备外形尺寸及管口方位; ④设备件及附件的规格尺寸及数量; ⑤表面损坏,变形及锈蚀状况; (4)易丢失、易损坏的零部件,在设备试运转前安装,且安装部位,

的孔洞应及时暂予以密封,不得进入灰尘和杂物。 (5)出库后对加工零件及附件等设备件上有防护物的,不准过早拆除, 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防护,以免备件受损。 (6)随机带来的专用工具及供应的易损、易丢件,在出库时作好记录。 工程竣工后,我公司将专用工具及多余的零部件退还建设单位,并办理移交手续。 ⒊设备的起重和搬运 一体化设备现置临时货场,安装之前需用吊车配合平板汽车运输至机械楼边侧临时施工道路上,需用平板车一辆(12米)、吊车一辆(25吨)。 (1)检查所有起重搬运机具、钢丝绳和滑轮等,证明确实可靠后使用。 (2)操作起重机械,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施工安全规定。 (3)设备搬运、吊装准备工作 ①摸清设备装卸的场地、道路、设备的安装位置、方向及设 备搬运的先后次序。 ②找好设备吊装位置时,确定受力部位。 (4)吊装时,在吊装绳与设备加工面或棱角处垫以木板、胶皮等物。 (5)每根钢丝绳受力要均匀,并与垂线所成的夹角不得大于30 ⒋垫铁布置及抄平: 按设备安装标高配制各组垫铁,并用水准仪将各垫铁组顶面 抄到同一标高。垫铁与垫铁之间,垫铁与底座之间应紧密贴 合,接触面积不得少于接触面积的70%,不得有松动现象。 ⒌设备就位: 将设备吊装在其对应施工部位上方,调整好设备方位,并设备 底座中心线对正施工部位上的安装基准线,然后设备徐徐座

通信工程施工规范

通信工程施工规范 通信设备工程安装施工规范 根据通信设备的类型,本规范分为程控交换设备、传输设备、电源设备、接入网设备、数据通信设备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程控交换设备工程安装施工规范 一安装工艺 1 机架设备 1.1 机房机架设备位置安装正确,符合安装工程设计平面图要求。 1.2 用吊垂测量,机架安装垂直偏差度应不大于3mm。 1.3 大列主走道侧必须对齐成直线,误差不大于5mm。相邻机架应紧密靠拢; 整列机面应在一平面上,无凹凸现象。 1.4 各种螺栓必须拧紧,同类螺丝露出螺帽的长度应一致。 1.5 机架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漆面如有脱落应予补漆。各种文 字和符号标志应正确、清晰、齐全。 1.6 机架、列架必须按施工图的抗震要求进行加固。 1.7 告警显示单元安装位置端正合理,告警标志清楚。 2 机台和外围终端设备 2.1 机台位置应安装正确,台列安装整齐,机台边缘应成一直线,相邻机 台紧密靠拢,台面相互保持水平,衔接处无明显高低不平现象。 2.2 终端设备应配备完整,安装就位,标志齐全、正确。 3 总配线架及各种配线架 3.1 总配线架底座位置应与成端电缆上线槽或上线孔洞相对应。跳线环位置应平直整齐。 3.2 总配线架滑梯安装应牢固可靠、滑动平稳,滑梯轨道拼接平正,

手闸灵敏。 3.3 总配线架及各种配线架(含数字配线架、中间配线架等)各直列上下两端垂直误差应不大于3mm,底座水平误差每米不大于2mm。 3.4 配线架接线板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设计,各种标志完整齐全。 3.5 配线架必须按施工图要求进行抗震加固。 3.6 总配线架直列告警装置及总告警装置设备安装齐全。 4 电缆走道及槽道 4.1 电缆走道及槽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规定,左右偏差不得超过50mm。 4.2 安装走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走道应与列架保持平行或直角相交,水平度每米偏差不超过2mm; 2) 垂直走道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垂直度偏差不超过3mm。 3) 走道吊架的安装应整齐牢固,保持垂直,无歪斜现象。 4.3 电缆走道穿过楼板孔或墙洞的地方,应加装子口保护。电缆放绑完毕后,应有盖板封住洞口,子口和盖板应用阻燃材料,其漆色宜与地板或墙壁的颜色一致。 4.4 安装沿墙单边或双边电缆走道时,在墙上埋设的支持物应牢固可靠,沿水平方向的 间隔距离均匀。安装后的走道应整齐一致,不得有起伏不平或歪斜现象。 4.5 安装槽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端正牢固,并与大列保持垂直; 2) 列间槽道应成一直线,从前向后看左右偏差不超过3mm; 3) 两外槽道拼接处水平度偏差不超过2mm; 4) 布放电缆及电源线的检查。 5 布放电缆 to correcting misunderstandings advocate good cadre style. 2, to carry out the "double" of human activities. Bangkun will implement "on

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8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5号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主编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80—91,自1992年8月1日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

局建筑科学研究所归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1月8日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本规范亦适用于其他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 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为规范公司内,外部高空作业操作,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公司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程。凡在公司内,外进行高空作业的公司任何人员,都适用于本规定。 一.一般注意事项 1. 凡在离地面2米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称为高空作业,应按照本规程的规定执行。凡能在地面上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做,尽量减少高空作业。 2. 担任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出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空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的禁止高空作业。 3.在进行高空作业均需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4.在进行高空作业前,高空作业所用的防护绳,吊篮,梯子,安全帽,高空作业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必须经检查可靠,有效后,方可使用。 5.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作业前穿戴好公司发放的工作服,防滑橡胶绝缘鞋,安全帽和系好高空作业安全带,清理高空作业周围区域的物品杂物及 6.在高空作业时,必须至少有一名监护人,监护人要监守施工现场,切实履行职责,密切注意作业状况,发现危险及时发出警示,监护人还应阻止其他人员进入地面危险区域。 7.高空作业时,应将手持工具,小型材料等放在工具袋中,严禁工具袋或工具、等由高空掉落或使用破损的工具袋等。 8.高空作业时使用的材料和工具应用绳索或起重工具传递,不可向下或向上投掷抛送物件。 9.使用吊篮时,吊篮应平稳缓慢的上升或下降,吊篮底部两端应分别至少有一根绳索,地面至少有两名人员分别拉住绳子以保持吊篮平衡。 10.在高空进行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时,电线、气体软管不得随意缠绕。氧气瓶、乙炔瓶必须远离动火点,现场必须有专人看护,不允许火星,飞溅物和熔渣落到气体软管或气瓶上。严禁氧,乙炔瓶放在动火作业点正下方 11.进行立体作业时,在上下作业层应设防护网,上、下作业人员位置应叉开,避免坠落物体伤人。 12.生产部门及车间必须把高空作业或外出高空作业项目及维修项目通知公司安全部,公司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的特性,制作高空安全防范措施报告,宣传落实到作业人员 13.高空作业各公司的专职安全员就是现场安全责任人,高空作业必须有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后,才能作业。 14.专职安全员必须到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和落实措施,对任何产生的违章予以制止。 15.在起吊重大型工件,超过距地面2米以上前,应需设备维修部门专职人员对起重设备,吊车,行车,起吊绳索等进行全面保养整修,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起吊操作。 16.遇雨雪天气,光线不足,风力大6级以上等不良环境时,安全部门应通知停止作业,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禁止私自进行高空作业,禁止夜间高空作业。 17.无安全保护措施,严禁在未固定的横梁、构件是行走或作业。 18.严禁在高空作业台面上大脑跑跳。 19.高空作业时,直接对话不清时,必要时可用对讲机保持工作上下联系。 二.梯子(登高作业) 1.在短时间内完成工作,可使用梯子。但梯子必须牢固完整,使用的梯子应专人管理。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损坏处应及时修理,以保持完整。 2.梯子的支柱须能随工作人员及携带工作攀登时的总重量。梯子的横档须嵌在支柱上,不准使用的梯子。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厘米。

GB50231-2009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 50231-2009《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管子对接焊口应使内壁齐平;钢管内壁错边量不应超过壁厚的()。 A、5%; B、10%; C、15%; D、20%; 答案:B(6.2.1) 2、管道敷设时,管子外壁与相邻管道的管件边缘距离不应小于() A、10mm; B、20mm; C、30mm; D、40mm; 答案:A(6.3.1) 3、管道的涂漆,描述不正确的是() A、管道涂防锈漆前,应除净管道外壁的铁锈、焊渣、油垢及水分等; B、涂漆工作对于环境温度无特殊要求,涂漆后宜自然干燥;未干燥前应采取防冻、防雨、防污、防尘措施; C、管道的涂漆颜色和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涂层应均匀、完整,无损坏和漏涂; D、5 涂层应附着牢固、并应无剥落、皱纹、气泡、针孔等缺陷。 答案:B(6.5.3) 4、下列关于垫铁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A、斜垫铁的材料可采用普通碳素钢。 B、平垫铁的材料可采用普通碳素钢或铸铁。 C、斜垫铁的斜度宜为l/l0~1/20;振动或精密设备的垫铁斜度可为1/40。 D、斜垫铁可单独使用,当使用成对的斜垫铁时应采用同一斜度。 答案:D(附录A) 5、垫铁组的使用,描述不正确的是() A、承受重负荷或有连续振动的设备,宜使用平垫铁; B、每一垫铁组的块数不宜超过5块; C、所有垫铁相互间应用定位焊焊牢; D、垫铁的厚度不宜小于2mm; 答案:C(4.2.3) 6、螺栓或螺钉联接紧固时,描述不正确的是() A、螺拴紧固时,宜采用呆扳手,不得使用打击法和超过螺栓的许用应力; B、多只螺栓或螺钉联接同一装配件紧固时,各螺栓或螺钉的拧紧顺序无特 殊要求。当有定位销时应从靠近该销的螺栓或螺钉开始拧紧; C、螺栓头、螺母与被连接件的接触应紧密;对接触面积和接触间隙有特殊 要求时,尚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空作业。本规程适用于电工.维修工及从事高空作业的员工。对于高度低于2米的作业平台必须要有牢固的临边保护或扶手。 2.高空作业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得抱有任何侥幸心理。未经班长以上领导指派和未经高空安全作业规程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 事高空作业。 3.检修作业时,登高用具首选升降平台,如受场地或其它客观因素限制时,可再考虑其它登高用具或攀登方法,但必须把安全因素放在第一位。 4.在高处维护保养作业时,若无牢靠立足点或无栏杆时,工作人员应挂安全带、高挂低用。,戴安全帽。穿紧口工作服,防滑鞋,传递工具零件等物品时不得上下抛掷。 5.检修作业时的登高用具必须有专人把扶,检修升降平台必须有专人操纵,遵循2×2的原则(离坠落边缘2米以内的临边以及离基准面2米或以上都应挂安全带)。 6.用具必须坚固牢靠,靠梯梯脚与墙之间不小于梯长的1/4,其间距不得大于梯长的1/2人字梯两侧之间应加拉链或拉绳,在光滑地面上使用的梯子,梯脚应加绝缘套或橡胶垫,在泥土地面上使用的梯子,梯脚应加铁尖。

7.腰带是防止坠落的安全用具,必须可靠,不能用不合格的普通绳代替。高空作业时保证每时每刻都挂好安全带。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能在高空行走。禁止交叉作业。 8.检修作业前必须切断相关电源,同时挂出警示标牌。认真检查安全用具的完好情况。检修作业至少两人进行,确保现场有1人进行监护。.检修作业人员垂直下方半径3米以内不得有硬性杂物,必要时应铺设缓冲物品。 9.检修作业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夜间进行时,应首先保证照明光线充足,且有合适的安全用具,指定专人进行现场安全指挥。遇有大雾、大雨或四级以上风力时,露天场地应停止高空作业。 10.双层作业时,上下层人员应取得联系,互相应错开位置。必要时,须设可靠的保护隔板或罩棚、防护网,上下层方可同时作业。不同工程多层同时作业时,应加强联系,防止物体落下伤人。 11.高空作业台、架的搭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工作前,应 仔细检查其是否牢固、可靠;安全用具和机械设备、工具等是否完好齐备,已损坏或有严重缺陷者,严禁使用。对于安装修改或拆除脚手架的架子工必须提供资质证明. 12.禁止将起重、牵引装置的拉线固定在临时搭设的高空作业台架上,若固定在永久性台架上(如立柱、构架等),事先应经过核验。在高处动火作业时应使用防火毯接住火星和飞溅物不允许飞溅物落到气 体软管或气瓶上。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98 主编部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8年12月1日 关于发布《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等十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8]9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和计综[1987]2390号 文的要求,由原机械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等十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下列规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31及《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66/84同时废止。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98《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98《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98《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98《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98《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破碎、粉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6/98 《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9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上述规范由国家机械工业局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安装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七日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45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机械工业部安装工程标准定额站组织,会同冶金部第一冶金建设总公司、化工部施工技术研究所、全国安装协会技术标准中心和重庆建筑大学等单位共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认真总结了原《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册“通用规定”贯彻执行以来的经验,充分调查了解了我国机械设备安装行业的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严格按照建设部修订标准规范的程序、步骤和要求的规定,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为8章、18节和20个附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将原设备安装工程“通用规定”,修改为全国各类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都适用的通用规范,扩大了规范的覆盖面。 2.增加了新技术、新工艺等新的内容,如胀锚地脚螺栓、环氧砂浆锚固地脚螺栓、减振垫、无垫铁安装、座浆法、液压、气动润滑管道,联轴器装配扩大至11个品种和类型,清洗、除锈和脱脂的技术要求、方法和质量检验更加明确。 3.原规范是70年代制订,其参数和技术要求科学性、实用性较差。随着我国产品和施工

(完整版)通信线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新)

通信线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通信线路工程 施工技术规范 一、施工测量 1.各施工班组进场后,根据初步设计为依据的前提下,以安全、稳固,便于维护,便于施工、减少投资等综合因素考虑选择路由,进行测量,测量时杆距为45-55米,无其他特殊情况不得小于45米、大于55米; 2.杆路跨越公路、铁路、河流两侧不能设角杆; 3.杆路跨越村路、县道应距公路路界5米外立杆,省道应距公路路界10米外立杆,测量时注意与原杆路保持倒杆距离; 4.测量时杆距为70-100米两端做终端拉线,100-120米两端做三方拉(加辅助线),120米以上两端做门形杆(8米电杆)。 二、打洞、立杆、挖沟 1.立杆,附注洞深:7米杆综合土1.5米,软石1.4米,坚石1.2米;8米杆综合土1.6米,软石1.5米,坚石1.3米;9米杆综合土1.7米,软石1.6米,坚石1.4米;10米杆综合土1.8米,软石1.7米,坚石1.5米; 2.杆洞土质如为坚石,洞深1.2米,另做石护墩保护; 3.立杆应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4.立杆人员8-10人; 5.准备好立杆工具;

6.必须开好马槽、清理杆洞; 7.杆路不得有眉毛弯、S弯、梅花桩,杆根偏差不可以大于5厘米; 8.角杆杆根必须内移15厘米,杆稍向外偏移25度; 9.与高压线交越时,两端杆子在立杆前应先做好穿心地气线; 10.杆稍顶是空洞的,必须先用水泥浆堵好; 11.跨公路等特殊情况根据地形实际情况配杆。 三、吊线布放、拉线规格及程式 1.布放吊线时应用千斤顶或转盘布放,严禁打圈及死结; 2.与电力交越时,施工前应先做好防护措施; 3.吊线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5米,过公路不得低于5.5米,过铁路不得低于7.5米; 4.双方拉每隔8档一个,四方拉每隔32档一个,如遇到角杆时需前后移动2根电杆,遇到特殊情况时可前后移动; 5.拉线位置要打在角平分线上,角拉、双方拉、四方拉必须做拉线地气; 6.角深在7米以下装7/2.6拉线一条,7米以上装7/2.6拉线两条。 四、光缆敷设 1.杆路每隔500米需安装预留支架,每个支架盘留10-12米光缆; 2.挂钩间隔为50公分,必须全部一致;

高空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标准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高空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标 准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高空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标准版) 一、熟悉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二、年满18岁,经体格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病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三、距地面三公尺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四、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五、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六、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

作业。 七、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栏杆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八、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挡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公尺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九、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十、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十一、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

高空作业规范要求

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从本质上超前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1 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 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每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 (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4)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在屋面上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业不能背向檐口移动;使用外脚步手架工程施工,外排立杆要高出檐口1.2m,并挂好安全网,檐口外架要铺满脚手板;没有使用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应在屋檐下方设安全网。 2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 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是依据高处坠落事故的不同类别和系列的原因规律,而提出的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综合预防、控制的要点。 (1)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2)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不准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作业;如果是悬空高处作业要穿软底防滑鞋。不准攀爬脚手架或乘运料井字架吊篮上下,也不准从高处跳上跳下。 (4)要按规定要求支搭各种脚手架。如,架子高度达到3m以上时,每层要绑两道护身栏,设一道档脚板,脚手板要铺严,板头、排木要绑牢,不准留探头板。 使用桥式脚手架时,要特别注意桥桩与墙体是否拉顶牢固、周正。升桥降桥时,均要挂好保险绳,并保持桥两端升降同步。升降桥架的工人,要将安全带挂在桥架的立柱上。升桥的吊索工具均要符合设计标准和安全规程的规定。 使用吊篮架子和挂架子时,其吊索具必须牢靠。吊篮架子在使用时,还要挂好保险绳或安全卡具。升降吊篮时,保险绳要随升降调整,不得摘除。吊篮架子与挂架子的两侧面

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阐明了制订本规范的目的。本规范是对制冷设备安装要求的统一技 术规定,以保证该设备的安装质量和安全运行,同时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促进安 装技术的不断发展。 第1.0.2条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为国家定型的制冷设备安装。由于制冷设备的安 装具有与其他机械设备安装不同的特性,本规范中的安装是从设备开箱起,至试运 转合格工程验收为止,其试运转中,以空气(水)为介质与其他介质,常温与高、低温,单机空负荷、负荷与成套负荷等均很难绝对分开或单独进行。故对制冷设备, 安装单位一般负责到系统充灌制冷剂,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系统负荷试运转,考核 系统在最小热负荷情况下降至设计温度为止,而不考核其他属于设备性能或工艺设 计上的技术指标。至于单机的空负荷、空气或水为介质的常温下试运转,在安装中 应由安装单位负责进行,建设单位参加;而在高温或低温下其他介质进行试运转时 由建设单位进行,安装单位参加。无论单机还是成套设备的试运转,发现确实是安 装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均由安装单位负责处理;即使在办理了交工验收手续发现 属于安装造成的问题,也应由安装单位负责处理。在试运转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动力、设备、油料、材料(介质)等,均由建设单位提供。上述情况是多年来我国的实 际情况形成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各行各业体制与管理也在不断 改革创新,为此关于试运转也可由安装单位与建设单位在合同上协商决定。 第1.0.3条按设计进行施工是安装现场施工的基本要求。制冷设备安装管路系 统复杂、工艺流程严格,故以此条强调其重要性。 第1.0.4条在制冷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中所涉及到的施工共性技术要求,如施 工准备、设备放线就位及调平,地脚螺栓、垫铁及灌浆和装配等内容,在现行国家 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中已有详细规定,本规范不再重复 规定。在制冷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中涉及到其他工程和辅助设备、装置、部件等的 安装时,因均有相应的国家现行标准如:《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范》等,故本规范不再重复规定。 第二章制冷设备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本规范的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所包括的内容为:以活塞式、螺杆式、 离心式制冷压缩机为主机的压缩式制冷设备,溴化钾吸收式制冷机组和组合冷库。 不包括蒸汽喷射式、氨——水吸收式制冷设备,对于制冷剂,活塞式设备主要使用 R717、R22、R502、R12,螺杆式设备主要使用R717、R22。R12,离心式设备主要使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8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5号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主编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80—91,自1992年8月1日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建筑科学研究所归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1月8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本规范亦适用于其他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0.7条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第2.0.8条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第2.0.9条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第2.0.10条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第三章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临边作业 第3.1.1条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

安装施工规范

概述 (一)一般规定: 适用于新建、扩建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安装工艺要求,对改建工程可按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设备间: 1设备间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间宜处于干线子系统的中间位置; (2)设备间宜尽可能靠近建筑物电缆引入区和网络接口; (3)设备间的位置宜便于接地; (4)设备间室温应保持在10~30度之间,相对温度应保持20%~80%,并应有良好的通风; (5)设备间内应有足够的设备安装空间,其面积最低不应小于10。 2设备间应防止有害气体(如SO, HS、NH, NO等)侵入,并应有良好的防尘措施,尘埃含量限值宜符合下表的规定。 尘埃限值 注:灰尘粒子应是不导电的,非铁磁性和非腐蚀性的。 3在地震区的区域内,设备安装应按规定进行抗震加固,并符合《通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5059-98的相应规定。 4设备安装宜符合下列规定: (1)机架或机柜前面的净空不应小于800mm,后面的净空不应小于600mm; (2)壁挂式配线设备底部离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300mm; (3)在设备间安装其他设备时,设备周围的净空要求,按该设备的相关规范执行。 5设备间应提供不少于两个220V、10A带保护接地的单相电源插座。 6设备间的安装工艺要求除上述规定外,应满足电信专用房屋设备或其他应用设备时,应符合相应的设计规定。 (三)交接间: 1交接间的数目,应从所服务的楼层范围来考虑。如果配线电缆长度都在90m范围以内,

宜设置一个交接间,当超出这一范围时,可设两个或多个交接间,并相应地在交接间内或紧邻处设置干线通道。 2交接间的面积不应小于5m,如覆盖的信息插座超过200个时,应适当增加面积。 3交接间的设备安装和电源要求,应符合本章第11.4.2条中的相关规定。 4交接间应有良好的通风,安装有源设备时,室温宜保持在10~30度,相对湿度宜保持在20%~80%。 (四)电缆: 1配线子系统电缆宜穿管或沿金属电缆桥架敷设,当电缆在地板下布放时,应根据环境条件选用地板下线槽布线、网络地板布线、高架(活动)地板布线、地板下管道布线等安装方式。 2干线子系统垂直通道有电缆孔、管道、电缆竖井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宜采用电缆竖井方式。水平通道可选择预埋暗管或电缆桥架方式。 3管内穿放大对数电缆时,直线管路的管径利用率为50%-60%,弯管路的管径利用率应为40%-50%0管内穿放4对对绞电缆时,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a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50%。 (五)工作区: 1工作区信息插座的安装宜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在地面上的信息插座应采用防水和抗压的接线盒: (2)安装在墙面或柱子上的信息插座底部离地面的高度宜为300mm: (3)安装在墙面或柱子上的多用户信息插座底部离地面的高度宜为300mm o 2工作区的电源插座应选用带保护接地的单相电源插座,保护接地与零线应严格分开。质量标准 (一)综合布线级别规定: 1基本型:适用于综合布线系统中配置标准较低的场合,用铜芯对绞电缆组网。 基本型综合布线系统配置: 每个工作区有一个信息插座; 每个工作区的配丝电缆为1条4对对绞电缆;采用夹接式交接硬件; 每个工作区的干线电缆至少有2对对绞线。

通信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发布)

工程施工管理规范 2016年4月

工程施工管理规范 一、目的 明确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指导标准和工艺质量检查的依据,统一工程施工行为,保证施工质量。 二、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组织实施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根据施工环境和产品的不同,该规范分为室内部分和室外部分及基站覆盖延伸系统部分。若本规范与客户的标准和要求有出入时按照客户标准执行。 三、责任 1、分公司/办事处副经理(或工程负责人)是所属区域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第一责 任人。 2、现场督导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关的具体工作。 四、管理 (一)施工环境要求 1、施工区域的井道、楼板、墙壁等不得渗水。 2、施工区域及其附近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二)施工准备 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制定施工计划表、开工报告等相关文件。根据项目特点,在人力、物力、技术、组织、时间和空间等各个方面,作出合理的安排。 (三)现场交底 施工前由设计人员对督导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现场交底,内容包括: 1、安全交底。 2、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特征,影响施工因素,施工难易程度和施工工艺要求等。 3、技术要求:系统原理图、施工平面图以及施工技术要求等,给出较详细的说明。 (四)标准规范

A、室内部分 1、总则 1、为保证系统能够可靠运行,对于不同的楼宇按照下面的要求参照本规范及相关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 1.1条件较好的楼宇:楼宇品质较高,有标准的弱电路由,如新建的高档商务办公楼。必须严格按照本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1.2条件一般的楼宇。对于施工规范可以适当放松,主要是在工程质量方面,开通效果应严格执行验收规范。 1.3条件恶劣的楼宇:如2万平米以下的小型楼宇,结构较为复杂,无弱电路由,施工情况较为复杂、困难。工程质量尽量按照施工规范来进行,但必须满足运营商验收要求。 2、主机安装 2.1 安装位置要求: 2.1.1安装位置必须保证无强电、强磁和强腐蚀性设备的干扰; 2.1.2主机安装场所应干燥、灰尘小、且通风良好; 2.1.3主机安装位置便于馈线、电源线、地线的布线; 2.1.4主机安装在室内。安装主机的室内不得放置易燃品;室内温度、湿度不能超过主机工作温度、湿度的范围; 2.1.5主机挂壁式安装时,主机底部距离地面为1.5米,在移动机房、交换机房等特殊机房内安装时,主机底部或顶部应与其它原有壁挂设备底部或顶端保持在同一水平线上;多部设备并排安装时,设备之间应相距20cm以上。 2.1.6主机落地式安装时,龙门架底座或主机座应与墙壁距离0.8米,在移动机房、交换机房等特殊专用设备机房内安装时,应与原有设备保持整体协调。 3、天线部分的安装 3.1 天线支架安装: 3.1.1各类型天线支架应结实牢固,支掌杆要垂直,横担要水平,安装位置要符合设计方案; 3.2 天线安装: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自1992-8-1 起执行 --- 关于发布待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5号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 主 编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80-91 自1992 年8月1日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当口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建筑科学研究所当口管理 由 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0年1月8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 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 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 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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