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排污口标志牌技术规范的通知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排污口标志牌技术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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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排污口标志牌技术规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3-11-20 11:13:51文章作者:文章来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由总局组织定点生产排放口标志牌事项已经取消。为保证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排放口标志牌技术规格印发给你们,由地方环保部门按此规格自行制作。

二○○年十月十五日主题词:环保排放口标志牌规格通知

附件:排放口标志牌技术规格

排放口标志牌技术规格

一、环保图形标志

1.环保图形标志必须符合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56

2.1-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和GB15562.2-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要求。

2.图形颜色及装置颜色

(1)提示标志:底和立柱为绿色,图案、边框、支架和文字为白色;(2)警告标志:底和立柱为黄色,图案、边框、支架和文字为黑色。

3.辅助标志内容

(1)排放口标志名称;

(2)单位名称;

(3)编号;

(4)污染物种类;

(5)XX环境保护局监制。

4.辅助标志字型:黑体字。

5.标志牌尺寸

(1)平面固定式标志牌外形尺寸

①提示标志:480×300mm

②警告标志:边长420mm

(2)立式固定式标志牌外形尺寸

①提示标志:420×420mm

②警告标志:边长560mm

③高度:标志牌最上端距地面2m 地下0.3m

二、标志牌材料

1.标志牌采用1.5—2mm冷轧钢板;

2.立柱采用38×4无缝钢管;

3.表面采用搪瓷或者反光贴膜。

三、标志牌的表面处理

1.搪瓷处理或贴膜处理;

2.标志牌的端面及立柱要经过防腐处理。

四、标志牌的外观质量要求

1.标志牌、立柱无明显变形;

2.标志牌表面无气泡,膜或搪瓷无脱落;

3.图案清晰,色泽一致,不得有明显缺损;

4.标志牌的表面不应有开裂、脱落及其它破损。

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

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 苏环控[1997]122号 各市、县环境保护局: 《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业经我局讨论通过,现予印发,同时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国家环境保护局环监[1996]46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一、《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 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国家环境保护局环监[1996]463号) 江苏省环境保护局 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对污(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气筒、固定噪声污染源扰民处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实行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GB15562.1-1995,GB15562.2-1995)等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上述所述污(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气筒、固定噪声污染源扰民处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以下简称“排污口”。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我省辖内一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含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排污口的管理。 第三条排污单位必须按《江苏省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实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排污口数量、位置以及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或产生的公害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等情况。 第四条排污口应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算、便于公众参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经规范化整治的排污口,必须按照国家环保局制定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国家环境保护局环监[1996]463号)的规定,设置与排污口相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第六条对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排污口,视同污染防治设施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由环保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下达限期整治通知。逾期未完成的,按环保法律、法规中关于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标识标牌投标书

标识标牌投标书

盐亭县饮用水水源保护防护栏制作及 标识牌制作投标书 目录: 一、投标函; 二、饮用水源保护施工材料及制作技术要求;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标识牌制作材料及技术规范;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防护工程及标识牌制作取费标准; 五、投标报价表1、开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2、投标单位情况表3、公司简介; 七、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九、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授权委托书; 十二、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十三、质量保证服务的措施及承诺; 一、投标函:

我们收到贵单位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 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全部内容,包括产品的供货、配件、材料及安装、调试、运输、装卸、人工、机械、培训、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甲方指定相关检测部门检测费、技术支持以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明细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本项目我们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年的免费质保期。 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60天。 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 6、我们愿意遵守招标通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8、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元的投标保证金; 9、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按合同金额的5%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并按前附表项号15条款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10、我们愿意按照贵公司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一正三副全部投标文件,并保证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11、我们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全部责任。 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 联系人: 地址: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 (1996年5月20日,国家环保局环监[1996]470号) 第一章总则 1.1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标准、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要求》。 1.2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的基础性工作之一,目的是为了促进排污单位加强经营管理和污染治理,加大环境监理执法力度,更好地履行“三查、二调、一收费”的职责,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的科学化,定量化管理。 1.3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应遵循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 1.4 本《要求》适用于一切排污单位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 第二章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范围 2.1 一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的排污单位的排放口(点、源),均需进行规范化整治。 2.2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可分步进行。试点期间的整治范围应不少于辖区内已开征排污费单位的50%,并应遵循以下四项原则(2.3-2.6)。 2.3 以整治污水排污口为主,兼顾整治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排放口(点、源)。

2.4 以整治重点污染源为主。对列入国家和省、市级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口首先进行整治。 2.5 以整治列入总量控制指标的12种污染物(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化学耗氧量、石油类、氰化物、砷、汞、铅、六价铬和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污口为主。 2.6 为体现试点的原则,要分别选择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规范、不同隶属关系的排污单位的排污口进行整治。 第三章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 3.1 污水排放口的整治 3.1.1 合理确定污水排放口位置。 3.1.2 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点。如:工厂总排放口、排放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排放口,污水处理设施的进水和出水口等。 3.1.3 应设置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 3.1.4 列入重点整治的污水排放口应安装流量计。 3.1.5 一般污水排污口可安装三角堰、矩形堰、测流槽等测流装置或其他计量装置。 3.2 废气排放口的整治 3.2.1 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其排气筒数量、高度和泄漏情况进行整治。

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

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 各市、县环境保护局: 《江苏省排污口设臵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业经我局讨论通过~现予印发~同时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国家环境保护局环监[1996]46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一、《江苏省排污口设臵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国家环境保护局环监[1996]463号, 江苏省环境保护局 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对污,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气筒、固定噪声污染源扰民处和固体废物贮存,处臵,场所实行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 GB15562.2-1995,等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上述所述污,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气筒、固定噪声污染源扰民处和固体废物贮存,处臵,场所~以下简称“排污口”。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我省辖内一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含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排污口的管理。

第三条排污单位必须按《江苏省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实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排污口数量、位臵以及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或产生的公害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等情况。 第四条排污口应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臵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算、便于公众参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经规范化整治的排污口~必须按照国家环保局制定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国家环境保护局环监[1996]463号,的规定~设臵与排污口相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第六条对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排污口~视同污染防治设施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由环保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下达限期整治通知。逾期未完成的~按环保法律、法规中关于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条建设项目需设臵排污口~必须经负责审批环境 影响报告书,表,的环保部门审查批准。凡需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设臵废水排污口的建设单位~还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报批手续。环保部门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时~必须明确允许设臵排污口的数量、位臵和规范化建设要求~并作为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八条未经环保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臵、移动的扩大排污口~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变更时~须履行排污变更申报登记手续~更换标志牌和更改登记注册内容。 ,一,排放主要污染物种类发生变化的, ,二,位臵发生变化的, ,三,须拆除或闲臵的, ,四,须增加、调整、改造或更新的。

标牌标识地技术地要求

标牌、标识的技术要求 技术总体要求 当标牌与产品装配时,标牌上的紧固孔直径与紧固钉直径的关系。 用胶粘贴的标牌不需制出紧固孔。 标牌可用铆钉、螺钉或其他可行方法紧固于产品上。 标牌的尺寸公差和形位公差 标牌不应有扭曲变形和明显的凹陷、凸起,其平面度公差在全平面内应符合规定。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商定。 标牌上的内容、文字和符号 标牌上的内容和排列方式以及颜色应按有关规定,没有规定的由标牌的设计者根据有关原则确定。 标牌上的汉字一般应采用国家正式颁布实施的简化字,特殊需要时允许使用繁体字。汉字推荐采用黑体字、长仿宋体和仿宋体,产品名称和制造厂名允许采用清晰美观、易辨认的其他字体。 汉字、拉丁字母、希腊字母、罗马数字及阿拉伯数字的书写字号应参照规定。 标牌上需放置商标厂标和优质产品标志时,其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 标牌中采用的量的名称、单位和单位符号应符合规定。 材料 标牌用材料根据主机产品的要求和工作条件选取,推荐选用下列材料。 工业纯铝、不锈钢、铸钢、轧制薄钢板等; 热固性和热塑性塑料; 特殊需要时,可选用黄铜及其他材料。

粘贴标牌应选用在不采用活化如使用溶剂或加热的条件下能将标牌牢固地粘贴在平整、光洁、无油污的金属或非金属表面上的黏结材料。 外观要求 标牌的周边应平直,不应有明显的毛刺和齿形及波形。正面应平整光洁。 边框线应匀称、平直,不应弯曲断缺。 文字、符号的大小和线条粗细应整齐醒目,排列匀称,不应断缺和模糊不清。 表面不应有裂纹和明显的擦伤丝纹以及有影响其清晰的锈迹、斑点、暗影。 涂镀层不应有气孔、气泡、雾状、污迹、皱纹、剥落迹象和明显的颗粒杂质。 粘贴标牌不应出现折痕、皱纹、自卷、撕裂和粘结剂渗出等现象。 标牌的颜色应清晰醒目、色泽均匀,不应有泛色。两种及两种以上颜色套印的标牌,色彩间边缘应整齐、清晰,两色相接处不应有间隙。 根据产品需要对表面可进行消光处理,制成无光或哑光。 性能要求 涂层附着力不得低于规定。 颜色的耐晒牢度应符合的规定:室内用不得低于规定;室外用不得低于规定。 铝阳极氧化标牌,深颜色的正面氧化膜厚度不得小于规定;着浅颜色的不得小于规定。 耐盐雾性能,应符合规定。 耐湿热性能,应符合规定。 耐霉菌性能,应符合规定。

排污口规范化技术要求2015

附件2 工业企业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 一、废水排放口的整治 (一)凡厂区作为一个独立单元的排污单位,原则上只能设置一个排污口(不包括雨水分流排水口)。 (二)凡排放一类污染物的单位(废水中含有汞、镉、铬、砷、铅、镍)除总排污口必须进行规范化整治外,排放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排放口也必须同时进行规范化整治。 (三)根据实际地形和排放污染物种类情况,通过改线、并网等措施合理确定污水排放口位置,排放口必须具备采样和流量测定条件,且应在厂内或厂围墙(界)外不超过10米外。 (四)排污口一般采用矩形渠道,且要设置平直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测流段的污水水深不得低于0.1米,流速不小于0.05米/秒。测流段直线长度应有5-10米。 (五)规范化整治排污口一般使用砖混结构或混凝土浇铸结构,内侧表面光滑平整,酸性废水还应考虑防腐问题。 (六)污水面在地下或距地面超过1米的,要配套建设取样台阶或梯架,测流段明渠四周应设置不低于1.5米高的护栏和不低于100毫米的脚步挡板。 (七)排污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和条件选择以下计量装置,但必须满足排污流量要求,不得溢流。

1.安装废水流量计; 2.设置巴歇尔量水槽; 3.设置三角堰(横切面为等腰直角三角形); 4.设置矩形堰(横切面为矩形)。 5.巴歇尔槽、矩形堰、三角堰等各种计量验槽的设计与安装须符合《明渠堰槽流量计检定规程(JJG711-1990)》的要求; 6.设置明渠,明渠内部三面需统一贴瓷砖; 7.采样探头需安装在明渠计量堰前端取水口头部水流中央,不可设置在水箱或集水池中,杜绝二次取样。 8.采样管路应采用优质的PVC或PPR管材,严禁使用软管做采样管。 二、废气排污口的整治 (一)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其排气筒数量、高度和泄漏情况进行整治。 (二)排气筒要设置便于采样、监测,安全可靠的采样口。 (三)采集尘粒、气溶胶样和测定烟气流量,采样位置应设在管道气流平稳段,并优先考虑位于地面的管道。 (四)采样口位置原则上设在距弯头、阀门和其他变径管道下游方向大于6倍直径处,上游方向3倍处,最低不少于1.5倍直径处。 (五)采样口直径一般不小于80毫米,并配套设置法

医院标识标牌制作标准规范

医院标识标牌制作标准 规范 医院标识系统工程项目包括:医院标志设计,入口处导示牌,建筑楼体及楼顶LED发光字制作,服务台牌、环境指示牌制作,室内环境导向牌设计,门牌吊牌设计,设备功能牌、平面图牌、宣传栏、楼层索引牌,停车场导视牌、收银处、楼层牌、消防疏散图、科室牌、悬挂式灯箱,中西药等标识、温馨提示标语牌、药价总索引牌、医疗功能介绍牌、公告栏、LED显示屏。 第一条医院引导标识是医院现代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引导标识的设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市辖区内一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在实施新建、改扩建工程和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场所双语标识(中文、英文)中参照使用。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医院引导标识工程是指设置在医院院区内门诊、急诊、病房、辅助检查、手术等病人可及空间所设置的各种具有指示性、引导性和警示性的标识和标牌。 第三条医院引导标识设计识所使用的文字应采用中文和英文两种。其英文译法按照《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通则》和《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第5部分医疗卫生》执行。 第四条引导标识如使用图形符号,其图形符号应使用国家标准图形符号。以下的图形符号可供各医院参照: 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按照国家标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和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6部分:通用符号和医疗保健符号执行。 2、消防安全标志图形符号。按照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执行。 3、道路交通标志图形符号。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4、安全标志图形符号。按照国家标准——安全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执行。 第二章医院引导标识设计的分类 第五条医院引导标识根据其指示功能的不同而分为一级导向标识系统、二级导向标识牌、三级导向指示牌。 第六条一级导向标识是指就医者进入医院院区后,引导就医者进入各个单体目标建筑的导向信息。一级导向基本为户外标识,主要包括: 1、医院名称标识

交通标识技术要求

交通标识技术要求-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章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若我公司中标,即按照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派遣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组建项目经理部。并由项目经理率领由各部门负责人、施工队负责人及部分劳动力组成的先遣队,迅速完成承包人驻地建设及施工临时设施布设,尽早全面展开施工。项目经理部挂牌办公,代表公司全面履行合同。一、项目管理机构 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结合我司施工经验,项目经理部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下按“四部一室”(工程技术部、质安部、物资设备部、计财部、综合办公室)的编制设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按项目法实行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做到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合理安排,确保本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各项目标的实现。 二、施工临建 1、驻地建设 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及施工队营地设置在建设单位提供的场所,或租用民房并完善办公、生产生活设施,施工营地内设标志标牌加工制作棚和仓库。详见临建设施集中布置图。 2、施工用水 本工程所在区域水系较发达,施工驻地内生产、生活用水分开设蓄水池,自附近居民用水点接入,施工现场用水采用水车供应。 3、施工用电 用电与地方电力部门协商接入,并自备30kw发电机组确保施工用电连续性,施工现场用电采用自发电。 4、通讯联络 当地通信条件较完善,所有人员配备移动电话,项目经理部配备固定电话一部,传真机一部,电脑1台并接入因特网。三、施工任务划分及机械设备、劳动力配置 根据本合同段具体工程量及工期要求,拟设1个标志标牌专业施工队及1个交通安全维护巡查组,分别承担本合同段的施工任务及交通安全畅通维护。因施工工期紧,作业面广,应投入劳动力及设备多开工作面同步施工。 标识标牌施工队:配备氧割设备、切割机、吊车、砼拌合设备、自卸汽车及其他小型机具等,劳动力26人,负责全线标志板、倒水尺安装等施工。 交通安全维护巡查组:配置交通车1台,人员2人,负责本合同段施工区的交通安全畅通维护工作。 四、设备、人员动员周期和设备、人员、材料运到施工现场的方法 1、施工准备组织及工期计划安排 本工程工期100天,我方拟定施工准备期为3天,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暂预定2011年9月3日开工(具体按业主要求执行),2011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施工。 2、劳动力进场计划及到场方法 ⑴第一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天内,施工先遣队在项目经理部组织及施工队长的带领下进场,进行施工准备及临时驻地建设。 ⑵第二批:签订合同后2天内,施工队劳动力全部进场,并全面展开施工。 3、机械设备动员周期及运到现场的方法 投标“资审文件”所列的施工机械设备及仪器,公司均已准备到位,开工前可全部提前进场,施工机械设备采用动态管理,满足服务周期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的要求。 4、材料运到现场的方法 经现场调查,初步拟订材料来源和运输方法如下:

排污口设置规范

排污口设置不规范搞不好就被罚,该如何规范? 违法曝光台 主要违法事实 2017年9月3日,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对成都XX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办理环保备案,要求该公司将所有污水收集至一个排污口排放,现场发现生活污水共有7个厕所,经简易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未按备案报告要求统一收集至一个排污口。 违反法律条款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处罚决定时间 2017年11月7日 行政处罚措施 成都XX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受到罚款人民币80000元(捌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那么,今天小编和大家一起分享、学习下《重点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是什么?》 1 排放口设置要求:排放口应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放口设置合理,污染物排放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废水排放口设置在厂界外。 2 标志牌设置要求:对于污水排放口或采样点在厂界附近或厂界外的,标志牌就近设置在污水排放口或采样点附近醒目处;对污水排放口及采样点采用开放性通道与厂区外界相连通的,要根据通道长度合理设置标志牌。

3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污水排放口附近设置电子显示屏,实时公布污水排放口水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及其他环境信息。 关于排污口规范化: 一、废水 1.实行雨污分流,合理确定污水口排放位置。 2.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点。如工厂总排放口、污水处理设施的进水和出水口。 3.应设置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 一般排污口可按照三角堰、矩形堰、测流槽等测流装置或其他计量装置,重点污染源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景区标识牌规范标准分类及系统设计注意事项

景区标识牌规范标准分类及系统设计注意事项

旅游景点景区标识是根据游客的视觉感受,游客的游览路线,景区业态分布分类的来引导,指引游客游览。同时,景区标识分为城市旅游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和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两部分,其中旅游景区标识归纳为五大类。 一、景区总导览图及景区分区导览图 景区总导览图主要内容应有旅游景区的全部介绍文字及游览路线图,景区获得相关的荣誉、奖项或称号,如世界自然(文化)遗产、5A/4A等相关景区质量评定等级、世界(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国家风景名胜区等。还应正确的标识出主要景点及旅游服务设施的位置,包括各主要景点、各主要旅游活动的地点、游客中心、停车场、厕所、出入口、医务室等相关的服务设施及相关的电话,如景区的咨询、投诉、救援等电话号码。

二、景区景点介绍牌 景点景物介绍牌是介绍景区主要游览内容必不可少的导览服务设施。每个景区都有景区独特的特色和吸引力,有些景点景物介绍牌壮观,形象生动、造型特别,比较直观的了解景区的特色特点;也有些景区景物牌看似平常,却能产生巨大的科学、历史、文化价值。如果没有景点景物介绍牌,或者设置不规范,游客常常无法正确的或全面了解所在景区的文化内涵及特色。无法真正的对景区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因此景点景区介绍牌尤为重要。 三、景区道路导向指示牌 道路导向标识是引导游客游览景点的重要导示牌,正确的引导游客到达功能区的最重要标识牌。安装位置在明显的无障碍区域,文字

清晰明了,容易记忆和找寻。视觉高度适中,避免出现设置位置不当遮挡观景视线,充分考虑游客的阅读习惯和视力范围。道路导向标识的设置数量要结合景区实际情况而定,过少则失去了引导游客的作用,过多则增加景区管理成本,影响景区美感。 四、警示关怀牌 景区内提示游客注意安全及保护环境等一些温馨提示牌、警戒、警示牌。 景区内提示游客注意安全及保护环境,所以需要提醒游客应特别注意的地方设置此种标牌。这类标牌又可以分为提示性标牌、警示性标牌、教育性标识牌。 提示性标牌:揭示景区规章制度,规范游客行为。设置在游客集中的地点如:休息点与主要出入口等。通过这类标牌,提醒游客注意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施工方案

目录 第一章总体概述 (1) 第一节前言 (1) 第二节指导思想 (1) 第三节工程概述 (2) 3.1工程概况 (2) 3.2工程特点 (2) 3.3工程技术要求 (2) 3.4方案编制说明 (3) 第二章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 (3) 1、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说明 (3) 2、施工进度计划说明 (4) 3、进度计划的控制模式 (4) 4、施工过程中重点、难点工艺的施工方案 (4) 第三章劳动力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11) 第四章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及检测设备投入计划 (12) 第五章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12) 第六章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及违约承诺 (17) 一.安全保证组织措施 (17) 二.安全保证技术措施 (18) 三、文明施工 (19) 第七章质量保证措施与违约承诺 (20) 一、强化质量意识,健全规章制度 (20) 二、具体质量保证措施 (21) 三、违约承诺 (26) 附表 (26) 1、施工平面图 (26) 2、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28) 3、劳动力计划表 (29) 4、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办公及检测设备表 (30)

第一章总体概述 第一节前言 在认真阅读有关资料,并对本工程现场实地勘察的基础上,组织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结合以往同类工程的施工管理经验,策划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作。本施工组织设计体现了我公司对本工程施工的总体构思和部署,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将遵循国家的技术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公司的质量体系文件,在图纸会审后,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所确定的原则,编制详细的施工作业指导书,用以指导工程的施工管理,以确保优质、高效、安全、文明地完成建设任务。 第二节指导思想 我公司针对本工程的指导思想是:安全至上,质量第一,服务周到,业主满意,以质量为中心,按照公司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三整合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工程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选配高素质的项目经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精心组织科学管理,优质高速地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创出本市乃至全国一流的精品工程。 质量目标 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标准,按照本公司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管理性文件精心组织施工,确保本工程获得各方良好口碑。 工期目标 根据我公司的技术水平和我们对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并考虑现场的实际情况,计划总施工工期为20日历天。确保形象进度,节点工期保证率100%。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加强进场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加大安全费用投入,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轻伤率控制在1.5‰以下;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和杜绝职业健康危害。 文明施工目标 严格按大连市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执行,场内各种建筑材料堆码成行成垛,实行无垃圾管理,保持场容、市容环境卫生,确保大连市优良达标现场。 科技进步目标 充分发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发挥我公司技术优势,采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3087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 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条为对污(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气筒、 固定噪声污染源扰民处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 实行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环境保 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GB15562.2-1995) 等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上述所述污(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气筒、固定 噪声污染源扰民处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以 下简称“排污口”。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我省辖内一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含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排污口的管理。 第三条排污单位必须按《江苏省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实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排污口数量、位置以及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或产生的公害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等情况。 第四条排污口应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算、便于公众参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经规范化整治的排污口,必须按照国家环保局制定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

标识的技术要求精编版

标识的技术要求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标识的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广东省惠东县融创海湾半岛项目构建筑物及环境类的各种标识及部分外辅小构件。 1、技术规范书所列要求及标准为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投标人应提供一套满足技术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满足其要求。 2、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标准的要求,应能适应安装地高湿度、高盐、高温环境条件。 3、投标人应按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针对本工程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各类标识标牌现场安装策划及拟安装后的效果图片和现场配置规范(包括式样、固定方式、工艺和材质要求等),并在投标时提供样品。 4、合同签订后7天内,投标人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标识系统完整的方案、样式、固定方式和工艺要求,由招标人进行确认。 一、技术要求: 1、在签订合同之后(投料生产前),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投标人应在设计上给予修改。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 2、所有要求用不锈钢的金属标识标牌、支架、固定配件均采用等级不低于304号不锈钢,厚度应达到招标人提供清单足厚要求,具有良好

的抗腐蚀性;所有反光膜选用如3M品牌或“相当于”的七年工程级反光膜;所有ABS材料选用如台塑品牌或“相当于”;所有亚克力材料选用如奇美品牌或“相当于”;所有固定用的胶材选用3M品牌或“相当于”的耐高温胶。 3、所有户外的以及其他要求用不锈钢的标识标牌除材质要选用1要求外,还应采用7年工程级进口3M反光膜贴膜防腐,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该防腐措施并提供保质期年限。 二、标识制作工艺要求及注意事项: 1、所有标识系统的图形应符合“GB10001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最新的规定要求;标识系统的中英文字应符合国家和建设单位有关标准的规定,标准中没有的,译文需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所有标识标牌的中英文文字、颜色等在制作前,均需书面提交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 2、标识系统本体的各种金属型材、部件,连同内部型钢骨架,应满足国家有关设计要求(应符合抗风载荷的要求),保证强度;收口处应作防水处理;

(技术规范标准)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技术导则

附件 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 1 范围 适用于本市现有排污单位排放口(点、源)的规范化整治和新建、扩建及改建项目排放口的规范化建设。 2 引用标准 以下标准和规范所含条文,在本要求中被引用即构成本要求的条文,与本要求同效。 GB15562.1—1995 GB15562.2—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1234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HJ/T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15-1996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JJG711-90 明渠堰槽流量计 CJ/T3008.1~5—93 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 HJ/T191-2005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 HJ/T76-2001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75-2001 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BC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 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GB5085.3-199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18597-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定义 3.1 排放口规范化 对污染源排放口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噪声强度)及排放方式进行规范化管理,使其达到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自动监控、便于日常监督检查的目的。 4 排放口规范化的原则 4.1 一切排污单位都要进行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或建设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排污单位,

标示牌技术规范说明

标示牌 一、分类及使用范围 安全标志分为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禁止标志和其他标志五大类型。见表1。 表1 安全标示牌分类及使用范围 类型使用范围基本形式图例 警告标志用于可能发生危险的环境。如:“止步高压危险”、“当心触电”、“当心坑洞”、“当心滑跌”等。 禁止标志用于禁止人员不安全行为。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禁止跨越”、“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等。 提示标志用于向人员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如“在此工作”、“从此上下” 指令标志用于强制人员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如“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防护手套”等。 其他标志限速标志:在变电站场所内限制交通运输车辆的速度。 限高标志:在车辆行驶高度受限的地方。

退运设备标志:运行场所中已退出运行而未及 拆除的设备。 安全距离标志:适用于对正常活动范围内工作 人员与带电设备需要保持安全距离的场所。 导向标志:电缆线路隧道内指示出口的方向。 警示色标志:适用于公路旁有可能被车辆碰撞 的杆塔。 二、技术要求 1、安全标示牌应有衬边。除警告标示牌边框用黄色勾边外,其余全部用白色将边框勾一窄边,即为安全 标志的衬边,衬边宽度为标志边长或直径的0.025倍。印刷技术选用:丝网印刷技术、打印机打印。 2、材质要求: 标志一般选用不锈钢板、铝合金板、塑料等耐久性材料,亦可选用透明材料和0.8mm以上厚的铝板,覆白底反光膜,或聚乙烯反光胶带。。 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 对防火有要求的采用不燃材料,否则应在其外面加设玻璃或其他不燃透明材料制成的保护罩。 特殊场合使用的标示材料应符合有关规定。 3、颜色要求 安全标示牌所用的颜色应符合表2标准色的要求。 表2 标准色 类型标准色要求图例字体颜色

标识牌技术规范书

热控(电气)专业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 项目 技术规范书

热工仪表测点、盘柜、阀门、执行机构标识牌 1.仪控测点包括:压力、流量差压、液位等各类变送器、压力表、热电偶、热电阻、双金属温度计、压力开关、转速、位移等各类就地测量元件,规格50mm×30mm,使用红字红框,字体为红字内刻,文字上(或右)为设备名称,文字下(或左)为位号,文字为红体(字体大小按照牌子尺寸合理安排,以美观为主)。固定方式将采用粘贴或挂牌:若测量仪表在保温箱内或固定在仪表架上则采用粘贴方式(参照附图1,材质采用 2.0mm厚ABS,3M高强度粘胶),否则一律采用挂牌方式(参照附图2,材质为1mm厚304不锈钢板,顶部打孔)。 附图1(50mm×30mm) 中文名称 位号 5 附图2(30mm×70mm×1mm)2.保温保护箱规格:150mm×40mm材质采用2.0mm厚ABS,3M高强度粘胶,使用红字红框,字体为红字内刻,文字上为位号,下为保温保

护箱五个字。固定方式为粘贴。如下图所示: 位号 XX保温保护箱 3.就地大控制柜规格:150mm×80mm,材质采用2.0mm厚ABS,3M高强度粘胶,使用红字红框,字体为红字内刻,文字上为设备名称,下为位号,文字为红体(字体大小按照牌子尺寸合理安排,以美观为主)。固定方式为粘贴。如下图所示: 中文名称 位号 4.就地小控制盘、电磁阀柜、就地接线盒规格:80mm×40mm,材质采用2.0mm厚ABS,3M高强度粘胶,使用红字红框,字体为红字内刻,文字上为设备名称,下为位号,文字为红体(字体大小按照牌子尺寸合理安排,以美观为主)。固定方式为粘贴。如下图所示: 中文名称 位号

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一、污水排放口 1、实行雨污分流,合理确定污水排放口位置。 2、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点。如:工厂总排放口、排放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排放口,污水处理设施的进水和出水口等。 3、应设置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 4、列入重点整治的污水排放口应安装流量计。二、废气排放口 1、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2、采样口位置无法满足“规范”要求的,其监测孔位置由当地环境监测部门确认。 三、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 1、一般固体废物应设置专用贮存、堆放场地。易造成二次扬尘的贮存、堆放场地,应采取不定时喷洒等防治措施。 2、有毒有害固体废物等危险废物,应设置专用堆放场地,并必须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治措施。 四、固定噪声排放源 1、凡厂界噪声超出功能区环境噪声标准要求的,其噪声源均应进行整治。 2、在固定噪声源厂界噪声敏感、且对外界影响最大处设置该噪声源的监测点,并设立标志牌。

五、排污口立标要求 1、一切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口(源)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必须进行规范化整治按照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设置位置应距污染物排放口(源)及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或采样点较近且醒目处,并能长久保留,其中:噪声排放源标志牌应设置在距选定监测点较近且醒目处。设置高度一般为:标志牌上缘距离地面2米。 3、一般性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设置提示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排放剧毒、致癌物及对人体有严重危害物质的排放口(源)或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设置警告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的辅助标志上,需要填写的栏目,应由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组织填写,要求字迹工整,字的颜色与标志牌颜色要总体协调。 6、辅助标志内容 :(1)排放口标志名称;(2)单位名称;(3)编号;(4)污染物种类;(5)XX环境保护局监制。 7、辅助标志字型:黑体字。 8、标志牌尺寸 (1)平面固定式标志牌外形尺寸 ①提示标志:480×300mm; ②警告标志:边长420mm (2)立式固定式标志牌外形尺寸

消防标识标牌参考标准模版本.doc

消防安全标志图例第一部分:提示类标志 序号标志图例名称 1 消防手动报警按 钮标志 2 消火栓起泵按钮 3 发声警报器标志 4 消防水带标志 5 地下消火栓标志 6 地上消火栓标志 防火卷帘按钮标7 志 8 防火门标志 9阀门状态表示牌 设置说明 设置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附近,标 明名称和使用方法。 设置在室内消火栓附近,标明名称 和使用方法。 设置在发声警报器或其启动装置附近。 设置在消防水带附近位置。 设置在室外地下消火栓附近或墙面上,标明名称和位置。 设置在室外地上消火栓附近或墙面上,标明名称和位置。 设置在防火卷帘按钮旁边,标明操 作方法。 设置在防火门附近或上面,提示常 闭防火门保持关闭(结合单位实际,标识既可为横向、也可为纵向)。 设置在阀门上,提示阀门应该保持 的状态

10屋顶水箱标志 11 消防水池标志 12 灭火设备标志 13 室内消火栓标志 14 灭火器标志 设有安全警报系15 统的安全出口标 志 16 报警阀组标志 17 末端试水标志 18 机械排烟口标志19 正压送风口标志20 消防稳压泵标志21 火警电话标志设置在消防屋顶水箱醒目位置,标 明容积、维护保养责任人。 设置在消防水池醒目位置,标明取 水口、容积、维护保养责任人。 设置在灭火设备附近,标明灭火设 备位置。一般搭配其他文字说明。 设置在有外装的室内消火栓箱盖上 设置在灭火器或灭火器箱上方 设置在设有安全警报系统的安全出 口门上 设置在湿式报警阀组附近,标明测 试方法。 设置末端试水装置附近,标明测试 和操作方法等。 设置在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口、排 烟阀附近适当位置,标明禁止遮挡。设置在机械防烟系统的正压送风口附近适当位置,标明禁止遮挡。 设置在消防稳压泵附近,标明稳压 泵注意事项和稳压泵的位置。 设置在显著位置或者报警电话附 近,标明在发生火灾时报警电话。

标识的技术要求

标识的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广东省惠东县融创海湾半岛项目构建筑物及环境类的各种标识及部分外辅小构件。 1 、技术规范书所列要求及标准为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投标人应提供一套满足技术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满足其要求。 2、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标准的要求,应能适应安装地高湿度、高盐、高温环境条件。 3、投标人应按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针对本工程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各类标识标牌现场安装策划及拟安装后的效果图片和现场配置规范(包括式样、固定方式、工艺和材质要求等),并在投标时提供样品。 4、合同签订后7天内,投标人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标识系统完整的方案、样式、固定方式和工艺要求,由招标人进行确认。 一、技术要求: 1、在签订合同之后(投料生产前),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投标人应在设计上给予修改。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 2、所有要求用不锈钢的金属标识标牌、支架、固定配件均采用等级不低于304号不锈钢,厚度应达到招标人提供清单足厚要求,具有良好的抗腐蚀性;所有反光膜选用如3M品牌或“相当于”的七年

工程级反光膜;所有ABS材料选用如台塑品牌或“相当于”;所有亚克力材料选用如奇美品牌或“相当于”;所有固定用的胶材选用3M 品牌或“相当于”的耐高温胶。 3、所有户外的以及其他要求用不锈钢的标识标牌除材质要选用1要求外,还应采用7年工程级进口3M反光膜贴膜防腐,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该防腐措施并提供保质期年限。 二、标识制作工艺要求及注意事项: 1、所有标识系统的图形应符合“GB10001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最新的规定要求;标识系统的中英文字应符合国家和建设单位有关标准的规定,标准中没有的,译文需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所有标识标牌的中英文文字、颜色等在制作前,均需书面提交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 2、标识系统本体的各种金属型材、部件,连同内部型钢骨架,应满足国家有关设计要求(应符合抗风载荷的要求),保证强度;收口处应作防水处理; 3、标识系统必须保证安装牢固,拆装方便。所有标识标牌系统的安装挂件、螺栓均应镀锌防腐处理。所有标识系统的安装,需与其它设施密切配合,不留隐患; 4、标识系统采用型材的部分,其切口不应留有毛刺、金属屑及其它污染物; 5、标识系统成品的表面,不论是原有表面或有其它涂复层,其表面均不得有划痕和碰损;

医院标识标牌制作标准规范

医院标识标牌制作标准 规 医院标识系统工程项目包括:医院标志设计,入口处导示牌,建筑楼体及楼顶LED发光字制作,服务台牌、环境指示牌制作,室环境导向牌设计,门牌吊牌设计,设备功能牌、平面图牌、宣传栏、楼层索引牌,停车场导视牌、收银处、楼层牌、消防疏散图、科室牌、悬挂式灯箱,中西药等标识、温馨提示标语牌、药价总索引牌、医疗功能介绍牌、公告栏、LED显示屏。 第一条医院引导标识是医院现代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医院引导标识的设置,依据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市辖区一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在实施新建、改扩建工程和规医疗卫生服务场所双语标识(中文、英文)中参照使用。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医院引导标识工程是指设置在医院院区门诊、急诊、病房、辅助检查、手术等病人可及空间所设置的各种具有指示性、引导性和警示性的标识和标牌。 第三条医院引导标识设计识所使用的文字应采用中文和英文两种。其英文译法按照《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通则》和《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第5部分医疗卫生》执行。 第四条引导标识如使用图形符号,其图形符号应使用国家标准图形符号。以下的图形符号可供各医院参照: 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按照国家标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和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6部分:通用符号和医疗保健符号执行。 2、消防安全标志图形符号。按照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执行。 3、道路交通标志图形符号。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 4、安全标志图形符号。按照国家标准——安全标志(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执行。 第二章医院引导标识设计的分类 第五条医院引导标识根据其指示功能的不同而分为一级导向标识系统、二级导向标识牌、三级导向指示牌。 第六条一级导向标识是指就医者进入医院院区后,引导就医者进入各个单体目标建筑的导向信息。一级导向基本为户外标识,主要包括: 1、医院名称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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