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

苏州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
苏州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

苏州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

为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维护乘车秩序,保障乘客和线路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规则。

第一条乘客应当遵守社会公德,文明乘车,主动配合驾乘人员维护乘车秩序

第二条乘车秩序

(一)乘客乘坐公共汽车,应在站台候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候车;依次从前门上车,后门下车(铰接车应从前后门上车,中门下车;乘坐双层巴士应从前楼梯上,后楼梯下,车辆启动、行驶途中严禁上下楼梯),不得拥挤、插队、拦车、吊车,服从站台值勤人员的管理;车到终点站时,乘客必须全部离车。

(二)醉酒者、传染病患者、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身体裸露不文明者、无成年人带领的学龄前儿童不得乘车。

(三)老、幼、病、残、孕及怀抱婴儿的乘客优先上车,其他乘客应当主动让座;乘客不得多占座位或者躺卧、站立在座位上,不得向车内外吐痰、乱扔杂物或打闹斗殴,车厢内禁止吸烟;车辆因故障、事故不能继续运行时,乘客应当配合驾乘人员的安排或换乘其他车辆。

(四)行车中,应坐好或拉好扶手,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

(五)不得损坏车辆、车厢内的设备及服务设施,不得与驾驶员闲谈,不得妨碍驾驶正常操作,不得自行开关车门或在车门通道口就坐、堆物。

(六)禁止在公共汽车上进行销售、赌博、乞讨活动,禁止在车厢内散发宣传单、广告纸。

第三条票务管理

(一)乘客应主动按价投币、刷卡或出示月票,按投币或刷卡额撕取票据。(二)每位成年人可免费携带1名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乘车,2名(包括2名)以上的,每2名儿童合购一张车票。

(三)车辆因故障、事故不能继续运行的,换乘后续同线路同方向车辆应当免费。(四)本市离休干部凭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干部参观证》,盲人凭本人《免费乘车证》可免费乘车;市区行风监督员凭《行风监督员证》可免费乘坐市区公共汽车;革命伤残军人凭本人《革命伤残军人证》可免费乘坐月票通用线路的公共汽车。

(五)乘客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绝支付车费:

1.驾乘人员不出具或者不配备符合规定的车票凭证的;

2.空调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空调设备或者换气设施的;

3.持有电子乘车卡的,因电子读卡机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的。

第四条携带物品

(一)每位乘客可免费携带总重量不超过15公斤及总体积不超过0.1立方米的行李物品,超过的需购全程票一张;携带行李物品的乘客在拥挤时,应听从驾乘人员的劝告,不得强行上车;凡总量超过30公斤、总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8米的物品不得携带上车。

(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及及管制刀具乘车;不得携带牲畜、污脏物品及有碍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物品乘车。

(三)乘客应当妥善保管其携带的物品,不得妨碍其他乘客。

第五条违反规则的处理及其他

(一)乘客乘坐公共汽车不投币或投币不足、投假币的按全程票价5倍补票;使用过期、冒用或伪造月票的按月票价格的3倍补票;,无效月票应当予以没收。(二)违反本规则规定,造成公共汽车设施、设备损坏或者乘车、驾乘人员财物损失、人身伤害的,应依法承担经济责任,并可以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三)驾乘人员必须以服务乘客为宗旨,努力为乘客提供安全、迅速、准点、方便的乘车条件,履行社会服务承诺,接受乘客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车厢内防盗反扒宣传,发扬见义勇为精神;乘客对工作人员违反工作职责的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六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杭州市规划局关于公布施行《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的通知来源:杭规发[2006]423号作者:浙江省杭州市规划局日期:06-11-17 各有关单位: 我局制定的《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试行稿)自2005年6月1日试行以来,对规范日照分析行为取得了成效。《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经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已经批准。 根据市政府第B20061680号简复单要求,现予以公布,自发文之日起正式试行。 杭州市规划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使日照分析工作规范化,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修订版)和《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杭州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定义 日照分析是指,具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采用计算机分析软件,在指定日期模拟计算某一高层建筑对北侧可能受其日照影响的某一规划或现状建筑的日照时数情况和日照影响情况的技术分析行为。 新建低层、多层建筑、危旧房改造与周边建筑的关系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按日照间距控制,不做日照分析。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萧山区、余杭区除外),萧山区、余杭区和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日照分析报告编制和复核要求 需做日照分析的建筑工程应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日照分析报告》须经指定的具有甲级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或专业咨询机构进行复核,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建筑管理(审核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对日照分析计算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次复核,《日照分析报告》若经再次复核基本一致即作为最终结果。 第五条日照分析的对象、日照标准 1、受遮挡的住宅建筑主要朝向的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居室是指卧室、起居室(也称厅)。 低、多层农居单套住宅内含两个以上层次时,应满足其中一层居室的日照要求。 2、敬老院、老人公寓等特定的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其居室冬至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3、托儿所、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的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3小时。中小学教学楼教学用房冬至日有效日照(一般为南外廊)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学生宿舍的日照要求参照住宅建筑。 4、医院病房楼的病房部分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5、传统风貌街区、历史街区、危旧房原址改建等经市政府批准的特殊区域或地块内,当含上述建筑功能时其日照标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非住宅用地上的建筑(酒店式公寓等)不作日照要求。 满足以上日照要求时即视为日照不受影响。 第六条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教育、医疗类建筑。客体建筑范围以外的建筑不进行日照分析。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高层建筑上午9时至下午15时日照阴影范围内的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

潍坊市日照分析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潍坊市日照分析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潍规发〔2007〕13号 关于印发《潍坊市日照分析技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规划局、各分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潍坊市建筑日照阴影分析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城市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市局制定了《潍坊市日照分析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六月七日 潍坊市日照阴影分析管理技术暂行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使日照分析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保障居民的日照采光权,鼓励建设高层建筑,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 日照阴影分析(以下简称为日照分析)是指,在指定日期进行模拟计算某一高层建筑、高层建筑群对其北侧某一规划或保留地块建筑的日照影响情况或日照时数情况进行的分析。 第三条使用范围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申办规划和建设工程项目,可能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产生日照遮挡影响的,建设申请人在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批准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时,必须提交日照分析报告。 第四条基础分析参数

(注:计算标准日为当年的大寒日或冬至日,如当年是闰年则顺延一年。) 第五条承担日照分析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须使用建设部推广使用的日照分析软件; (二)具有乙级或乙级以上规划技术服务资质的技术单位; (三)具有乙级或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 第六条日照分析的对象及日照标准 (一)受遮挡的住宅建筑主要朝向的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居室是指卧室、起居室(也称客厅); (二)敬老院、老人公寓等特定的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其居室冬至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三)托儿所、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的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3小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中小学教学楼教学用房冬至日有效日照(一般为南外廊)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学生宿舍的日照要求参照住宅建筑; (四)医院病房楼的病房部分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五)位于东西向干道北侧的连片旧区改造开发用地范围内,新建居住建筑间距可执行大寒日1小时的日照标准,但用地范围以外被遮挡的住宅建筑仍执行大寒日2小时日照标准; (六)单身宿舍半数以上居室应有良好朝向,并应具有住宅居室相同的日照标准; (七)旧城改造区(东到潍县路、西到长松路、北到玄武街、南到宝通街)现状多层或高层住宅两侧建设高层建筑时,应与现状多高层住宅之间满足13米距离要求,侧向遮挡相邻单元应达到大寒日日照2小时标准。若达不到大寒日日照2小时标准,则侧向与被遮挡建筑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16米的间距要求,且相邻单元必须达到大寒日日照1小时标准。 统一规划的居住区不考虑高层对多层住宅的侧向遮挡; 满足以上日照要求时即视为日照不受影响。

济宁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讨论稿.

济宁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讨论稿)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活居住类建筑的日照分析规划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活居住类建筑是指国家相关规范或标准对日照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包括住宅、医院病房楼、老年人居住建筑、幼儿园和托儿所以及中、小学教学楼等。 第三条凡在本市规划区范围内申办建设工程项目,可能对生活居住类建筑产生日照遮挡影响的,建设申请人在向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及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须进行日照分析并提交日照分析报告。 第四条承担日照分析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至少具备丙级以上(含丙级)城市规划设计、建筑工程设计、测绘资质或甲级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资质的其中一项资质; (二)须使用建设部推广使用的日照分析软件; (三)具有2名以上经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考核登记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具备日照分析条件和要求的单位可持书面申请、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到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有效期为2年,期满可申请办理延期。 办理登记备案的日照分析专业技术人员须经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登记备案有效期为2年,期满可申请办理延期。 第六条日照分析应由建设申请人随规划设计、建筑设计一并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 受委托的设计单位如不具有日照分析资格和能力,建设申请人也可另行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承担。 第七条被遮挡的生活居住类建筑在申报建筑高度1.5倍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确定,但该扇形半径最大不超过150米。被遮挡的生活居住类建筑确定后,在其东、西、南三个方向各60米范围内确定其它遮挡建筑。 第八条下列情况下,被遮挡建筑可不纳入日照分析对象:(一)违法建筑以及临时建筑; (二)将建筑使用性质违法变更为生活居住性质的建筑; (三)低层简易住宅; 第九条申报建筑位于东西走向[包括东(西)偏南60度以内(含60度)]城市主干道(包括控制宽度40米及40米以上的河道)南侧的,道路或河道北侧建筑的日照遮挡情况考虑到相邻申报建筑的第一排。 申报建筑位于南北走向[包括南(北)偏东30度以内(不含

苏州地铁1号线站点线路图

苏州地铁1号线站点线路图 2012-05-15 来源:互联网 [导读]苏州地铁1号线于2012年4月28日开通,起点钟南街站,终点木渎站,全长26.1公里,分为24站,欣欣小编带您一起来看看,途经的站点,以及如何换乘公交线路。 苏州地铁一号线各站点线路图——公交车搭乘攻略 苏州地铁1号线:钟南街站至木渎站 具体行车路线 钟南街——星塘街——南施街——星湖街——时代广场——文化博览中心——东方之门——星海广场站——中央公园站——东环路站——相门站——临顿路站——乐桥站——养育巷站——广济南路站——桐泾北路站——西环路站——滨河路站——塔园路站——苏州乐园站——玉山路站——汾湖路站——金枫路站——木渎站 换乘方式 钟南街站: 现代大道钟南街东:106路、148路、205路、215路。 星塘街站: 星塘公交中心:快线1号、16路、110路; 津梁街北:16路、110路、128路、215路; 琉璃街:106路、215路。 南施街站: 园区青少年中心:快线1号、16路、28路、110路、206路、215路、28路、206路;白塘公园:126路、158路、208路; 园区城管大厦:28路、126路、158路、206路。 星湖街站: 现代大道星湖街:2路、28路、47路、100路、106路、206路、215路、258路、812路; 园区行政中心西:快线2号、115路、176路、228路。 时代广场站:

国际博览中心东:快线2号、2路、28路、47路、100路、106路、108路、120路、129路、138路、156路、206路、215路、219路、258路、812路; 圆融天幕街:108路、117路、120路、138路、156路、219路、258路。 文化博览中心站: 科文中心:快线2号、2路、28路、47路、100路、106路、108路、120路、129路、138路、156路、206路、215路、219路、258路、812路、金鸡湖观光巴士; 国际博览中心:快线2号、2路、28路、47路、100路、106路、108路、120路、129路、138路、156路、206路、215路、219路、258路、812路、金鸡湖观光巴士。 东方之门站: 中茵皇冠:园区公交1号专线、28路、47路、68路、307路; 香樟园:106路、138路、258路、307路、金鸡湖观光巴士; 湖滨大道:138路、258路、307路、金鸡湖观光巴士; 苏惠路:28路、106路、258路。 星海广场站: 都市花园:4路、26路、206路; 都市花园南:178路、307路、818路; 师惠坊:4路、146路、518路。 中央公园站: 海关大楼:32路、68路、110路、178路、200路、307路、518路; 中央公园西:32路、53路、148路、200路; 中央公园北:178路、307路、818路; 中央公园:4路、146路、518路。 东环路站: 苏大北校区:2路、游5路、9路、32路、40路、60路、68路、89路、112路、146路、178路、200路、261路、307路、518路、800路、900路; 中新路:32路、68路、110路、178路、200路、307路、518路; 中新路西:2路、3路、9路、10路、40路、56路、78路、89路、100路、109路、142路、162路、261路、800路; 现代大道西:2路、3路、9路、10路、40路、56路、78路、89路、100路、109路、142路、162路、261路、800路。

石家庄日照分析规定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 日照分析技术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石家庄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工作,加快旧城改造,促进城市规划的实施,改善市容市貌,保护相邻用户权益,适应城市高层建筑建设需求,有效使用城市用地,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等有关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日照分析是指利用计算机软件,根据有关规范对有日照要求的拟建、在建、或已建的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场地以及道路、操场、公园、绿地、水面等模拟其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大寒日或冬至日)的日照情况,计算分析相关的量化指标。 根据日照分析结果编制的《日照分析技术报告》,作为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含有高层建筑的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的依据之一。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石家庄市区及周边实行规划集中 统一管理的区域内的建设项目。 新建含有高层建筑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日照分析。 其他需作日照分析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城乡规划 主管部门确定。

因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或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使规划建筑的建筑位置、建筑高度、外轮廓、窗户等发生改变的,对调整后的方案应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编制《日照分析技术报告》。 第四条日照分析必需的资料: (一)覆盖本规定规定的所有遮挡建筑(包括构筑物,下同)、被遮挡建筑(包括场地,下同),与报送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材料一致的1:1000现状电子地形图。 (二)规划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图(附有建筑坐标、建筑外轮廓尺寸及各部分标高、±0.00处绝对标高等)。 (三)建设基地外已批准而未实施(或正实施)建设的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的电子图(附女儿墙墙体标高)。 第五条日照分析必需资料的获取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规划建筑电子图由建设单位提供,必须与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审资料一致; (二)分析范围内其它规划建筑、在建建筑或场地,采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存档数据; (三)其余遮挡、被遮挡建筑,从电子地形图上采集,如电子地形图上该要素缺失,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测量资质的单位实地测量、绘制。

北京地铁线路图1号线途经23站

北京地铁线路图1号线途经23站 苹果园- 古城- 八角游乐园- 八宝山- 玉泉路- 五棵松- 万寿路- 公主坟- 军事博物馆- 木樨地- 南礼士路- 复兴门- 西单- 天安门西- 天安门东- 王府井- 东单- 建国门- 永安里- 国贸- 大望路- 四惠- 四惠东 北京地铁线路图2号线途经18站 西直门- 积水潭- 鼓楼大街- 安定门- 雍和宫- 东直门- 东四十条- 朝阳门- 建国门- 北京站- 崇文门- 前门- 和平门- 宣武门- 长椿街- 复兴门- 阜成门- 车公庄 北京地铁线路图4号线大兴线途经35站 安河桥北- 北宫门- 西苑- 圆明园- 北京大学东门- 中关村- 海淀黄庄- 人民大学- 魏公村- 国家图书馆- 动物园- 西直门- 新街口- 平安里- 西四- 灵境胡同- 西单- 宣武门- 菜市口- 陶然亭- 北京南站- 马家堡- 角门西- 公益西桥- 新宫- 西红门- 高米店北- 高米店南- 枣园- 清源路- 黄村西大街- 黄村火车站- 义和庄- 生物医药基地- 天宫院 北京地铁线路图5号线途经23站 天通苑北- 天通苑- 天通苑南- 立水桥- 立水桥南- 北苑路北- 大屯路东- 惠新西街北口- 惠新西街南口- 和平西桥- 和平里北街- 雍和宫- 北新桥- 张自忠路- 东四- 灯市口- 东单- 崇文门- 磁器口- 天坛东门- 蒲黄榆- 刘家窑- 宋家庄 北京地铁线路图6号线途经20站 海淀五路居- 慈寿寺- 花园桥- 白石桥南- 车公庄西- 车公庄- 平安里- 北海北- 南锣鼓巷- 东四- 朝阳门- 东大桥- 呼家楼- 金台路- 十里堡- 青年路- 褡裢坡- 黄渠- 常营- 草房 北京地铁线路图8号线途经13站 回龙观东大街- 霍营- 育新- 西小口- 永泰庄- 林萃桥- 森林公园南门- 奥林匹克公园- 奥体中心- 北土城- 安华桥- 安德里北街- 鼓楼大街 北京地铁线路图9号线途经12站 郭公庄- 丰台科技园- 科怡路- 丰台南路- 丰台东大街- 七里庄- 六里桥- 六里桥东- 北京西站- 白堆子- 白石桥南- 国家图书馆 北京地铁线路图10号线途经45站 西局- 六里桥- 莲花桥- 公主坟- 西钓鱼台- 慈寿寺- 车道沟- 长春桥- 火器营- 巴沟- 苏州街- 海淀黄庄- 知春里- 知春路- 西土城- 牡丹园- 健德门- 北土城- 安贞门- 惠新西街南口- 芍药居- 太阳宫- 三元桥- 亮马桥- 农业展览馆- 团结湖- 呼家楼- 金台夕照- 国贸- 双井- 劲松- 潘家园- 十里河- 分钟寺- 成寿寺- 宋家庄- 石榴庄- 大红门- 角门东- 角门西- 草桥- 纪家庙- 首经贸- 泥洼- 丰台站 北京地铁线路图13号线途经16站 西直门- 大钟寺- 知春路- 五道口- 上地- 西二旗- 龙泽- 回龙观- 霍营- 立水桥- 北苑- 望京西- 芍药居- 光熙门- 柳芳- 东直门 北京地铁线路图14号线途经6站 西局- 大井- 郭庄子- 大瓦窑- 园博园- 张郭庄 北京地铁线路图15号线途经13站 望京西- 望京- 望京东- 崔各庄- 马泉营- 孙河- 国展- 花梨坎- 后沙峪- 南法信- 石门- 顺义- 俸伯 北京地铁线路图八通线途经13站 四惠- 四惠东- 高碑店- 传媒大学- 双桥- 管庄- 八里桥- 通州北苑- 果园- 九棵树- 梨园- 临河里- 土桥 北京地铁线路图昌平线途经7站 西二旗- 生命科学园- 朱辛庄- 巩华城- 沙河- 沙河高教园- 南邵 北京地铁线路图亦庄线途经13站 宋家庄- 肖村- 小红门- 旧宫- 亦庄桥- 亦庄文化园- 万源街- 荣京东街- 荣昌东街- 同济南路- 经海路- 次渠南- 次渠 北京地铁线路图房山线途经11站 郭公庄- 大葆台- 稻田- 长阳- 篱笆房- 广阳城- 良乡大学城北- 良乡大学城- 良乡大学城西- 良乡南关- 苏庄 北京地铁线路图机场专线途经5站 东直门- 三元桥- T3航站楼- T2航站楼- 三元桥

淮安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规定

淮安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以下简称《省规定》)和《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淮安市规划区范围内高层建筑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的日照影响分析。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日照分析是指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国家有关部门鉴定通过的分析软件,在规定的范围内,就拟建的高层建筑(包括共同构成影响的建筑,下同)模拟其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包括拟建、在建、已建及规划建筑)进行日照影响分析。 第四条本规定称有日照要求的建(构)筑物是指住宅建筑、老年人居住建筑、学生宿舍、中小学普通教室、托儿所和幼儿园活动室及寝室、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的寝室。 第五条日照分析的分析范围 被遮挡建筑的分析范围:北面为拟建高层建筑高度的1.41倍,最大不超过140米;东面、西面为拟建高层建筑最外侧向外各1倍的拟建高层建筑面宽距离。当拟建高层建筑超过一幢时,其分析范围应叠加(见图示一)。 遮挡建、构筑物的分析范围:以被遮挡建筑的北墙或被遮挡场地的北边界为基准向南140米;东面、西面为被遮挡建筑最外侧向外各1倍的拟建高层建筑面宽距离。(见图示二)。当被遮挡建筑超过一幢时,其分析范围应累计叠加。 违法建设的影响不在分析范围内。 位于或部分位于上述分析范围内的建筑物(包括设计方案已经审定、已经批准尚未建设、正在建设的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已明确的建设内容),应整体纳入计算。遮挡构筑物仅计算上述范围之内的部分。 上述范围外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场地可不作日照分析。 第六条日照标准 一、住宅建筑 住宅建筑应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分两时段累计,最小连续时间30分钟。每套至少应有1个居住空间(卧室、起居室(厅),下同)满足日照标准。当1套居住建筑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4个时,其中应有两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原有住宅建筑已满足日照标准的居住空间数不得减少。 在《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旧区内,可满足大寒日不低于连续1小时的日照标准,但与周边原有住宅建筑的日照标准按前款控制。 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住宅建筑项目,已经过规划审批,按原批准的标准执行。 二、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主朝向的寝室,应能满足与住宅建筑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 三、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活动室及寝室、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的寝室、老年居住建筑。 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活动室及寝室,应满足冬至日不少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的寝室、老年居住建筑应满足冬至日不低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 上述有效时间,分两时段累计,最小连续时间1小时。 四、中小学教学楼普通教室

乘坐公共汽车 教案

《乘坐公共汽车》教案 教学目标: 1.认识公共汽车乘车流程。 2.了解公共汽车乘坐时注意事项。 3.懂得做一名文明礼貌的学生。 教学重点: 认识公共汽车的乘车流程。 教学难点: 了解公共汽车乘坐时的注意事项。 教学准备: 课件、公共汽车模具等 教学过程: 一.导入: 伴随着喇叭声和公共汽车启动声音,出现一副公共汽车图片。你们认识它吗 那么你们会乘坐公共汽车吗知道乘车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吗发生了一些特殊情况我们又该如何处理呢 今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一起来学习解决这些难题,好不好二.新授: (一)、乘车流程: 1.找到乘坐站牌。

2.排队乘车。 3.前门上车投币 4.坐好座位 5.到达目的后门下车。 好了,一个完整的乘车流程老师给大家介绍完了,那么你们记住了吗 (二)、乘车注意事项: 乘坐公共汽车时,有很多事情需要我们大家注意。接下来,我们通过观看几幕公共汽车上的故事,一起来学习乘车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⑴主动投币 老师引导发言,学生自主探究讨论阐述自己观点,教师总结发言 ⑵让座 判断这个行为怎么样教师引导学生发言,学生阐述自己会如何做,教师最后总结 ⑶安全乘车 事情为什么会发生成这样,原因有哪些教师引导学生讨论并且阐述自己该怎么做,教师总结发言。 ⑷谨防小偷 看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这样才不会让小偷惦记上咱们,是不是啊那同学们说说应该怎么做呢 小结:乘坐汽车时,我们会遇到很多种问题,如何处理就是我们今天学习的主要内容,那么通过我们自己的讨论还有老师的总结,同

学们现在知道如何处理一些乘车时所遇到的问题。 老师接下来考一考大家,看同学们知道不知道我们乘坐公共汽车时遇到一些问题能不能进行判断并且处理那些棘手的问题呢三.巩固: (1)观看图片,判断行为对错 (2)教师阐述问题,学生来说说自己的处理办法 四.总结: 公共汽车是我们出行的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今天这节课我们学习了如何乘坐公共汽车并且知道了乘车时有可能遇到一些问题,同学们要发动自己聪明的小脑袋来处理这些问题,要做一个懂文明讲礼貌的好学生。 五.板书: 乘坐公共汽车 1、乘车流程 找到站牌→排队候车→前门上车投币→ 坐好座位→后门下车 2、乘车时注意事项

唐山市日照分析技术规定

唐山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唐山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工作,加快旧城改造,促进城市规划的实施,改善市容市貌,保护相邻用户权益,适应城市高层建筑建设需求,有效使用城市用地,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等有关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日照分析是指,具有相关资质(城市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和测绘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利用计算机分析软件,模拟计算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受周围建筑影响的日照情况,计算分析相关的量化指标。 根据日照分析结果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书》,作为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的依据之一。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唐山市区及周边实行规划集中统一管理的区域内的建设项目。 新建含有高层建筑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日照分析。 其他需作日照分析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 因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或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使规划建筑的建筑位臵、建筑高度、外轮廓、窗户等发生改变的,对调整后的方案应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书》。 第四条日照分析必需的资料:

(一)覆盖本规定的所有遮挡建筑(包括构筑物,下同)、被遮挡建筑(包括场地,下同),与报送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材料一致的1:1000现状电子地形图。 (二)规划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图(附有建筑坐标、建筑外轮廓尺寸及各部分标高、±0.00处绝对标高等)。 (三)建设基地外已批准而未实施(或正实施)建设的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的电子图(附女儿墙墙体标高)。 第五条日照分析必需资料的获取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规划建筑电子图由建设单位提供,必须与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审资料一致; (二)分析范围内其它规划建筑、在建建筑或场地,采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存档数据; (三)其余遮挡、被遮挡建筑,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测量资质的单位实地测量、绘制。 第六条日照分析的软件及参数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软件要求:经建设部、科技部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鉴定认可的专业日照分析软件。 (二)日照分析参数要求 1、地理位臵:唐山市区,东经:118°12′,北纬:39°36′。 2、有效时间带:大寒日为真太阳时8时至16时,冬至日为真太阳时9时至15时。

日照分析报告参数规定

西安曲江新区日照审核管理规定(试行) 一、日照分析对象 1、居住类:居住用地内的住宅、老人公寓、集体宿舍、大、中、小院校的学生宿舍。 2、文教卫生类:中、小学校的教学楼(教学用房),幼儿园及托儿所的活动室及寝室,医院病房楼和休(疗)养建筑。 二、日照分析对象应满足的日照标准 1、住宅和集体宿舍等应满足大寒日不少于2小时日照标准。(大寒日日照分析有效时段为8:00-16:00) 2:医院的病房楼、休(疗)养建筑,中、小学的教学楼,老年公寓,幼儿园,托儿所等特殊建筑应满足冬至日不少于3小时日照标准(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冬至日日照分析有效时段为9:00-15:00) 3、在原有建筑外增加设施不应使受其遮挡的分析对象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4、拟建地块北侧地块为居住、医疗卫生、教育用地时,如该地块为多层控制区,则用地红线北侧12米应满足日照标准要求,如该地块为高层控制区,则用地红线北侧15米应满足日照标准要求;拟建地块北侧为道路时,应保证道路红线或绿线北侧建筑最小退让距离处满足日照标准要求。(具体退让距离参照《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

定》执行) 5、每套住宅以该户型主要朝向为主朝向,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应有二个获得日照。(居住空间指除厨房、餐厅、储藏室、卫生间以外的房间) 6、日照的有效时间指累计日照时间,以大寒日为标准分析时,累计日照时间不得超过2个连续时间段;以冬至日为标准分析时,累计日照时间不得超过3个连续时间段。 7、日照分析应采用众智日照分析软件8.2或8.2以上版本。 三、日照分析参数标准 1、地理位置:西安市,经度,108°55′;纬度,34°15′ 2、阳历日期:与当年的阴历日期对应 3、阴历日期:当年的大寒日(或冬至日) 4、有效日照时间: 大寒日:8:00-16:00(太阳时),冬至日:9:00-15:00(太阳时)5、总图采用平面区域分析方法,采样间隔为3米×3米;各建筑采用沿线分析方法对其住宅首层进行分析,采样间隔2米×2米;沿线分析不能通过时,应加入户型进行窗户分析,以满窗通过为准(对于窗宽大于2.4米的窗户按照2.4米计算)。 6、采样时间间隔为5分钟,局部放大分析时,可采用1分钟采样时间间隔。 7、分析计算方法:时间统计采用累计日照时间方法进行分析计算,

无锡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定

无锡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日照分析工作,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 规范(2002年版)》(以下简称《规范》)、《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 年版)》(以下简称《省规》)、《无锡市城市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无锡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日照分析是指相关专业技术部门利用计算机采用分析软件, 在特定日期进行模拟计算拟建高层建筑群内部的日照情况或高层建筑(群)对北侧 (含东北侧、西北侧)保留地块或已规划地块建筑的日照影响情况,并编制《日照分 析报告》。日照分析结果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建筑管理(审核方案、核发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时的依据之一。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除符合日照要求以外,还应符合《省规》的其他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拟建高层建筑或多、高层建筑群及其周边受影 响建筑,其中的建筑是指《省规》第3.1条规定的居住建筑和医院病房楼、休(疗) 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生活用房和大中小学教学楼等建筑。多层住宅建筑不作 日照分析要求,其建筑间距根据《省规》要求控制。 第四条调整建筑设计方案导致场地标高、建筑高度、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随调整方案重新报送日照分析报告。 第五条日照分析应采用建设部或江苏省建设厅评估或鉴定通过的分析软件。 第六条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受阳面的窗户的日照有效时间满足《规范》,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分析。 第七条日照分析参数为: (一)地理位置:无锡市区,东经120°18′,北纬31°35′。 (二)有效日照时间带指大寒日北京时间8时至16时,冬至日北京时间9 时至15时。 (三)时间统计采用累计日照时间方法进行分析,但小于30分钟的时间段 不得累计。 (四)采样时间间隔可为1-5分钟。总平面分析时,可采用5分钟采样时间间隔;局部放大分析时,可采用1分钟采样时间间隔。 (五)采样点间距不超过1米×1米。

“日照影响分析规则”(2012年版)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二“日照影响分析规则”(2012年版) 苏州市规划局 2012年11月8日

1 总则 1.1 为规范高层建筑的日照影响分析,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以下简称《省规》)及《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2006年版)》(以下简称《标准》),结合苏州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用于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2 分析参数 2.1 日照影响分析应当采用建设部或省建设厅鉴定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可采用“单点分析”、“窗户分析”、“沿线分析”或“多点区域分析”的方式。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日照分析的方式。 2.2 有效时间段按真太阳时统计。吴中区(不含东山镇)、相城区、姑苏区的地理位置为北纬31°19′,东经120°37′。太湖度假区、东山镇的地理位置为北纬31°10′,东经120°24′。 3 数据来源 在进行建筑日照分析时,所采用的数据应符合相关测量和设计标准规范中有关精度的规定。根据工程建设阶段,宜按照下表的顺序选取数据来源: 表1 数据来源选取顺序表 注:①1、2、3、4表示优先选用的次序,当计算对象处于不同的建设阶段时,分别选取对应的数据来源。

②实测数据是指由具备测绘资质的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测绘所获得的数据。 4 日照分析的基准线及建筑高度 4.1 建筑朝向按以下确定: 4.1.1 板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 4.1.2 点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内(不含45度)。 4.2 居住空间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当采用窗户分析时,只计算居住空间的基准线,基准线按以下要求及附图确定: 4.2.1 一般窗户以外墙与窗台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异形窗户、凸窗、飘窗等,也应以居室外墙与窗洞开口相交线位置为计算基准线; 4.2.2 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窗户的外墙与窗台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建筑工程建造时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为计算基准线;阳台被住户自行封闭的,以外墙与原窗台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 4.2.3 两侧或一侧有外墙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栏杆与外墙相交线为计算基准线; 4.2.4 对于本规定未列举的建筑结构形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以上原则,取窗户或阳台日照较好的基准线为计算基准线。 4.2.5 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均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4.2.6 窗户(或阳台)计算宽度小于等于2.4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4米的,取2.4米计算。 4.2.7 建筑阳台顶板(栏杆)、遮阳板等对窗户的日照遮挡可忽略不计。 4.3 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的有效日照。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 4.4 日照计算的范围为建筑外轮廓(外轮廓含保温板层及涂层)。当保温板层及涂层厚度不能确定时,按15厘米计算。 4.5 透空率是指装饰构架无遮挡部分的面积占其轮廓投影面积的比例;百叶部分、玻璃部分均应视为有遮挡部分。立面及平面上透空率均大于80%的装饰构架、女儿墙不纳入日照计算;不满足以上要求的,应纳入日照计算。

认识公共汽车教案(1)

小班社会活动:《认识公共汽车》 单位:执教者: 设计意图:针对本班幼儿对公共汽车不太了解的情况下,特意设计这节课,希望通过本节课,能让幼儿对公共汽车有更深刻的了解,并懂得乘车安全和规则。 活动目标: 1、引导幼儿初步认识公共汽车的主要部分,知道公共汽车的作用。 2、教育幼儿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活动重点:教育幼儿遵守秩序。 活动难点:认识公共汽车的主要部分。 活动准备:PPT、图片、公共汽车、日常生活中,幼儿已有一定看过或乘坐过公共汽车的经验。 活动过程: 一、引导幼儿仔细观看,了解公共汽车的主要作用。 1、出示教具(公共汽车),观察并提问。 提问:这是什么?你在哪里见过吗?了解公共汽车的主要部分和名称。 2、引导幼儿讲述公共汽车的作用和类型。 提问:公共汽车有什么用?在什么地方可以乘坐公共汽车? 小结:公共汽车能接送乘客,又快又方便,人们可以在车站乘到公共汽车。 3、你还见过什么样的公共汽车,它们各有什么优点?(例:双层公共汽车、小公共汽车、无人售票车) 小结:现在有了各种各样的公共汽车,如双层公共汽车,它载客很多;小公共汽车,它很灵活,随叫随停;无人售票车,只需一个人在车上工作。以后人们还会制造出更多更方便的公共汽车。 二、观看PPT。 1、使幼儿了解乘车规则,并进行安全教育。 提问:他们在干什么?这样做对吗?为什么?我们应该怎样? 小结:我们应遵守秩序,乘车时要排队,买票先下车后上车,乘车时头和手不能伸出窗户,要注意安全。 三、讨论:如果没有公共汽车将会怎样?(引导幼儿积极思考,大胆讲述) 小结:公共汽车是很重要的交通工具,人们的生活离不开它。 四、活动结束。 活动反思:

兰州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办法(试行)

兰州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充分保障居民的居住权、切实维护阳光权,引导建设宜居城市,规范建筑日照分析工作,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2002 )、《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划导则》)和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我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兰州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办法》施行范围为兰州市规划市区(中心城区)。 第三条按照《规划导则》的有关规定,凡涉及需满足日照要求的建设项目在报审规划设计方案时,建设单位须同时报送该项目对周边建筑及建筑本身日照影响情况的《日照分析报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导致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随调整方案重新报送《日照分析报告》。 第四条建设单位可自行委托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单位进行日照分析计算,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第五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对建设单位报送的日照分析成果进行复核。复核单位在规定周期内完成复核,复核结果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建筑管理的依据。对日照分析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次复核,若经再次复核基本一致即作为最终结果。 第六条日照分析的对象及日照标准 1、住宅建筑每套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满足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低于 2 小时,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超过四个时,其中应有两个满足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低于2 小时。

2、托儿所、幼儿园教室及生活用房(含活动场地)和医院病房、 休(疗)养院疗养用房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3小时; 3、中小学普通教室、老年公寓(含活动场地)冬至日有效日照不低于2 小时。 第七条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教育、医疗类建筑。客体建筑范围以外的建筑不进行日照分析。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拟建建筑与大寒日上午8 时及下午16 时(当被遮挡建筑为教育、医疗类建筑时按冬至日上午9 时至下午15 时)太阳方位角控制线形成的北侧扇形范围(最大不超过遮挡建筑高度的1.44 倍距离)内有日照要求的建筑。(见附图一) 2、在上述范围内,方案设计已经批准、待建、在建的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也应确认为客体建筑。(在建建筑和已批待建建筑可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查询)。 3、拟建建筑自身也应作为客体建筑进行分析。 第八条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其它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以已确定的每一幢客体建筑为中心,在其南侧扇形范围(最大不超过遮挡建筑高度的1.44 倍距离)内结合拟建建筑,调查了解周围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确定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见附图二) 2、上述范围内方案设计已经批准、待建、在建建设项目,应纳入主体建筑范围。

苏州轨道交通2号线及延伸线35个站名公示

苏州轨道交通2号线及延伸线35个站名公示 本次公示的2号线及延伸线车站站名原则如下: 一、用与线路行进方向垂直相交的道路名称来命名; 二、用车站周边相对稳定的标志性公共建筑物或设施来命名; 三、用车站所在的大区域或片区主地名来命名。 经与市地民办开会讨论并结合1号线经验, 2号线及延伸线各车站站名(含英文翻译)初步方案如下:

另附苏州市轨道交通车站标识中英文译法 一号线交通标识 1范围 适用于苏州市轨道交通车站公共标识的中英文翻译。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50157-2003《地铁设计规范》 GB/T18574-2008《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标识》 GB/T16159---1996《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GB 17733.1-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名标牌城乡 中国地名委员会、民政部关于重申地名标志上地名书写标准化的通知中地发【1992】4号 GB/T15565.1-2008《图形符号术语》第一部分通用

GB/T15565.2-2008《图形符号术语》第二部分标识及导向系统 GB/T15565.1-2007《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一部分总则 GB/T15565.3-2007《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三部分铁路旅客车站 GB/T15565.4-2007《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四部分公共区交通车站 GB/T10001.1-2006《标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一部分通用 3 其他城市地名中英文翻译原则(参照北京、青岛、成都地方标准) (1)中国地址翻译成英文的翻译基本原则是:音译。用汉语拼音拼写,参考《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但不用标记调号。 (2)双语标志的英文译法基本模式一般为:地名专名(音译)+地名通名(音译)专名的音译和通名的音译第一个字母大写,其余的全部小写。(注:有的城市存在音译字母全大写根据相关资料对比属于不规范情况) (3)双语标志的英文译法应符合国际通用惯例,遵循英语语言习惯,同时考虑汉语地名命名的特殊性。 (4)汉语拼音用法符合GB/T16159的要求。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为汉语拼音字母。 (5)标识上地名的英译文中一般不使用冠词,尽量不使用介词。 (6)标志上地名的英译文中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 4 苏州轨道一号线采用汉语拼音方案 1977年联合国第三届地名标准化会议上,通过了我国提出的用汉语拼音拼写中国地名作为罗马字母拼写的国际标准的提案。1978年国务院批转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国家测绘总局、中国地名委员会《关于改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的报告》。1999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城乡地名标牌国家标准》,对地名标志上的地名书写及汉语拼音字母拼写做了强制性规定。2000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其中第十八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这就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我国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标准。中国地名的罗马化法规已经基本完善。苏州轨道一号线站名翻译使用汉语拼音翻译,严格按照以上相关法律、规范、标准真正实现标准化,保证了不同语言书写的地名都能让人看明白(这里是“看”,而不是搞懂地名的字面含义和内容)。一、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二、它与其他地名标志配套;三、能够起到分段指引的作用,与地图、路牌等相配套,能够逐步地把路人引向目的地;四、用汉语拼音拼写地名完全可以起到指明方位、区别此地与彼地的作用。可以说,用汉语拼音拼写中国地名,既兼顾了内外的需要,也体现了汉语地名命名的特殊性。 实例: 早在2002年5月28日新华网的一篇题为《民政部:用汉语拼音标注地名事关国家主权和尊严》的报道。其中提到:“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地名通名是地名的组成部分,把通名用另外一种语音书写,实质上就改变了这个地名。同时,地名标志是国家领土主权的象征,应当维护我国领土主权和民族尊严。”这样说来,三马路、南大街的正确译法就只有一种:Sanma Lu, Nanda Jie。其他的翻译方法,如Sanma Road/No.3 Road, Nanda Street/South Street

济南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济南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修订稿,2009.11.1日实施)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活居住类建筑的日照分析规划管理 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活居住类建筑是指国家相关规范或标准对日照有 特殊要求的建筑,包括住宅、医院病房楼、老年人居住建筑、幼儿园和托儿所以及中、小学教学楼等。 第三条凡在本市规划区范围内申办建设工程项目,可能对 生活居住类建筑产生日照遮挡影响的,建设申请人在向市城乡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 及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须进行日照分析并提交日照分析 报告。 第四条承担日照分析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至少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城市规划设计、建筑工程设计、测绘资质或甲级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资质的其中一项资质; (二)须使用建设部推广使用的日照分析软件; (三)具有2名以上经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考核登记的专 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具备日照分析条件和要求的单位可持书面申请、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到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有效期为2年,期满可申请办理延期。 办理登记备案的日照分析专业技术人员须经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登记备案有效期为2年,期满可申请办理延期。 第六条日照分析应由建设申请人随规划设计、建筑设计一并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 受委托的设计单位如不具有日照分析资格和能力,建设申请人也可另行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承担。 第七条被遮挡的生活居住类建筑在申报建筑高度1.5倍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确定,但该扇形半径最大不超过150米。被遮挡的生活居住类建筑确定后,在其东、西、南三个方向各60米范围内确定其它遮挡建筑。 第八条下列情况下,被遮挡建筑可不纳入日照分析对象: (一)违法建筑以及临时建筑; (二)将建筑使用性质违法变更为生活居住性质的建筑; (三)低层简易住宅; 第九条申报建筑位于东西走向[包括东(西)偏南60度以内(含60度)]城市主干道(包括控制宽度40米及40米以上的河道)南侧的,道路或河道北侧建筑的日照遮挡情况考虑到相邻申报建筑的第一排。 申报建筑位于南北走向[包括南(北)偏东30度以内(不含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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