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按揭贷款业务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个人按揭贷款业务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个人按揭贷款业务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个人按揭贷款业务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个人按揭贷款包括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和个人商用房按揭贷款,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房地产公司在楼盘封顶并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后,由银行对购买该楼盘住房和商业用房的自然人因短期购房资金不足提供的批量信贷支持。对预售房银行还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在办妥房地产权证抵押手续之前对该批贷款提供阶段性保证,按按揭贷款的一定比例交存保证金专户存入银行,并签订有关承诺协议。

由于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蓬勃发展和人们购买力的提高,个人住房贷款存在巨大的潜在市场,加之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占用经济资本少并且具有很强的规模效益的优势,又较少受到市场风险冲击,而被各家商业银行所看好。目前全行范围开展的“三比”活动,使个人按揭贷款业务有了突破性的发展,但开发商由于资金不足利用“假按揭”骗取银行资金挪作他用的情况在各家银行时有发生,再加上借款人偿债能力和还款意愿的变化,开发商不能按时向购房人交付房产而使借款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银行贷后管理不力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诸多因素都会给个人按揭贷款带来风险,而个人按揭贷款的特点决定了产品周期长,管理难度大,按照国际经验,通常个人按揭贷款风险的充分暴露约在贷款发放后的3-5年,其潜在的风险也不容忽视。为此,我们需要进一步结合市场情况和实际操作进行风险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

一、个人按揭贷款的风险分析

(一)借款人风险: 1、对自身收入预期存在偏差。由于借款人对自己的收入期望值过高,实际收入增长水平没能达到预期目标,造成还贷能力不足。2、失业或经营失败。由于借款人被解雇、所在企业遭遇破产倒闭或借款人自身经营失败,失去还款来源。3、道德与信用风险。在社会信用需要普遍提升的时候,不排除借款人主观上有赖账心理,特别是当担保条款对借款人约束力不强或抵押物执行比较困难时,信用风险尤其突出。此外,如果市场出现大的起伏,当房产贬值较快的时候,借款人心理上就有不平衡,从而对还款产生抵触情绪。4、意外伤害、灾害风险。借款人因意外伤害造成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失去收入来源。或由于火灾、水灾、风暴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失去还款能力。

(二)开发商风险:1、开发企业资质较低,实力不强,自身抗风险能力差。

2、一些资质低的开发企业自有资金不足,致使工程进度缓慢,无法按时交付使用,有的甚至形成“烂尾楼”。

3、房屋售后出现质量问题以及权证办理不及时等,购房户与开发商之间产生纠纷,借款人的还款意愿降低,将矛盾转嫁给银行。

(三)银行操作风险

1、个人征信风险:个人按揭贷款金额小、笔数多,工作量大,对借款人提供的购房材料客户经理不可能全部进行实地调查,资料的收集很多依赖开发商。而目前的个人信用体系不完善,银行方面只了解贷款申请人的一些普通资料,如在什么地方工作、从事什么职业、基本收入情况如何等,对于申请人的实际收入、资产负债状况、社会活动表现、有无失信等资信状况很难作出全面和准确的评估。并且个人住房贷款的期限一般都较长,借款人的未来收入具有不确定性,即使借款人提供的当期收入情况真实可靠,也很难用科学的评估方法来确认借款人未来

收入状况。

2、贷款审批条件难以落实的风险:开发商交房和办理权证往往在贷款发放后半年以上,期间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保证金是否留足、抵押登记和财产保险这些手续是否完全落实到位,现阶段主要依靠客户经理的责任心,还缺少回头审查和有力的监控。

3、贷后管理风险:由于征集借款人个人信息的来源渠道较为有限,同时认为抵押充足,而忽视对这一产品的贷后管理。对客户的重大变化情况掌握很少,由于有效的贷后管理手段不足,导致缺少基本的管理深度,不能及时发现和识别风险隐患。

4、开发商“倒逼”风险:由于房产项目一般要向银行进行融资,在房产大量进行销售时往往伴随着开发贷款的到期。开发商缺少其他的还款来源,一旦贷款形成不良,对银行有考核上的巨大影响和严厉的责任追究,由此导致开发商不急,银行更急的局面。为了更快置换出开发贷款,即便借款人条件不是很理想,银行也放松要求办理按揭贷款,实际上将风险进行了后移。

5、假按揭风险:开发商因资金不足,联合非真实的购房人申办按揭贷款,套取银行信贷资金,挪作他用,形成虚假个人按揭贷款。

(四)市场风险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产业结构经历几次重大调整,但我国经济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经济增长率已经连续5年保持8%以上,去年更是达到9个百分点以上。市场贷款购买商品房的主力多为26-35岁的年青人,对自身收入看好,在市场整体渲染的氛围中跟进入市,对未来形势充满乐观。但是经济增长的周期性仍然不可避免,特别是目前投资效益低下,基础价格不断上涨,环境和资源难以承受,能源、原材料、运输能力已经成为瓶颈,如果不进行增长方式的结构性调整,很难保持持久的高速增长。一旦经济增速慢下来,未来收入可能低于人们预期甚至下降,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水平和整体还贷能力。加之,个人住房贷款的抵押物处置成本高,执行阻力大,借款人一旦丧失还款能力,商业银行信贷损失率往往会达到很高水平。

(五)政策和制度风险

1、法律风险:新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强调:“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意味着,如果贷款买房者拒不还款,银行不能将其居住的房屋变卖以收回贷款。此《规定》已正式实施,目前对银行的负面冲击已经显现。法院对此类诉讼消极对待,有的甚至拒绝受理,已经起诉的违约户也没能得到执行。银行的住房抵押形同虚设,债权难以得到有效维护。

2、社会保障体系风险: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亟待完善,医疗、失业、养老保险虽然初具雏形,但与能消除人们的基本顾虑还相去甚远,同时子女上学也已经成为沉重的负担。在长时间的贷款期间内,借款人遭遇失业、重大疾病等事项,以目前的社会保障覆盖面和保障深度,还不能有效缓解生活压力,其中任何一项都有难以承受之重,有可能会导致借款人基本丧失还款能力。

(六)宏观政策调控和行业系统性风险

从整体上判断,房价的上涨对银行是极为有利的。开发商可以盈利和迅速收回投资,银行房开贷款能如期收回。购房人买时犹豫买后也高兴,还款积极性高,抵

押给银行的房产实现增值,变现较为容易,银行风险大为降低。反之,开发贷款和个人房贷面临双重风险,一旦房产泡沫破灭,银行将损失惨重。日本在90年房产泡沫破灭后,房产价格连续14年下跌,至今还未恢复到1986年的价格水平,整个经济十多年停滞不前,金融业遭受重创,仍在进行艰难调整,海南和北海92年的房产泡沫现在也未完全消化。房地产行业面临的系统性风险较为集中。为有效抑制各地盲目上马工程,投资过度膨胀,去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房地产行业则是调控的焦点。为挤压房地产泡沫,除使用利率杠杆外,提高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自筹资金比例,紧缩土地供应,还辅之以行政手段,严令各级官员不得越线,期待房产价格的理性回归。但是目前这些政策与市场的结合度以及实际的效果值得怀疑,供求关系没有根本转变,地方投资冲动未减,基础资料紧张,资金、土地、建材、拆迁成本上升,房产价格仍然持续上涨,甚至在调控政策出台后上涨速度更为加快。在此形势下,不排除国家采取更为严厉的宏观政策以实现“着陆”的可能。如果房价保持平稳,则房贷资金相对安全,如果市场应声下落,银行投入房产行业的信贷资金必将面临艰难退出的局面。

二、规避个人按揭贷款业务风险的措施

(一)控制风险

1、把好开发商准入关,选准优质楼盘。首先,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商的资质、信誉。对开发商的资质等级、信用水平、领导层的资信及管理水平、自有资金实力、财务状况、履行保证责任的意愿及能力等,以及拟合作楼盘项目开发及销售的合法性、资金到位情况、工程进度情况以及市场销售前景等进行严格审查,从源头上遏止“假按揭”的产生。对信用纪录差、项目审批手续不全、曾出现烂尾工程的开发商要拒之门外。其次,加强对开发商的开发能力及楼盘获利能力的预测。除要求开发商提供必要的手续外,还要对其财务状况进行严格的贷前审查,对资质较低的开发商可提高保证金比例。同时,对开发商所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是否落实、工程造价是否切合实际、市场销售前景等等,都要进行充分的分析。建议对二级资质企业积极展开授信,对三级资质企业要择优筛选,对三级以下要谨慎介入。

2、把好客户群体的准入关。选择信用好、风险低、潜力大的优质客户发放贷款是银行防范个人按揭贷款风险的重要工作。按照我行个人客户战略,以国家和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高收入行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为六类目标客户群体,所以,银行可以重点选择以下对象发放个人按揭贷款:㈠国家公务员、国企或外资的高管及营销人员。他们不仅收入高福利好,而且掌握了较好的专业技能,预期收入高,失业风险较低。银行对此类重点客户应加大营销力度。㈡就职于优势行业且自身素质较高的年轻人。目前,发展形势较好的行业有医药、移动、电信、电力、烟草、金融、教育等。㈢发展前景较好的民营企业家等。

3、把好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关。一、认真审查房地产开发商的资信和开发项目情况,主要审查:(l)资信审查。如开发商是否依法设立,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公司工商登记、注册资金及来源、注资是否充足、公司组织管理机构是否完整等;(2)开发项目审查。如要求提供按揭开发项目的设计、项目开发资金情况、楼盘预售业绩情况、开发项目的工程进度情况。开发商是否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的用途、期限、能否自由转移、该项目是否经合法程序审批报建。该项目是否具备预售条件、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可否保证依时取得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甚至开发商现有项目开发资金的流向情况等。

二是认真审查借款申请人购房行为的真实性,全面测评其还款能力。信贷人员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真实性逐项认真审查核实,对借款人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认真调查,必要时应上门核实客户情况,坚持客户经理、风险经理双人调查制,重点对楼盘的真实性、住房价格的真实性和住房面积的真实性严格把关,避免出现“假按揭”等骗取银行资金行为的发生。主要审查(1)主体资格审查,即购房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完全民事能力);(2)现在住所、房籍情况,有无可靠稳定的联络方式,是否要有当地户口等;(3)购房人经济收入来源、数额是否充足,是否为稳定的收入;在审查购房人经济收入时,要注重对其工资证明、其他收入证明的审查核实,而不能流于形式;(4)购房目的是否为自用购房,现在住房的松紧情况,是否存在“炒楼”意图等。对于借款金额和市场风险较大的商业用房按揭业务,可视情况要求客户提供一定价值的其他抵(质)押物,以检验客户购房行为的真实性,增强其还款意愿。

三是严格落实借款人的首付款比例、贷款用途及贷款比例。按照人民银行要求,严格落实借款人在经办银行的首付现金,保证借款人首付款足额到位。并控制好按揭贷款的比例,随时关注贷款的流向,确保贷款按规定用途使用。四是落实责任。贷前调查人员要对贷款材料的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负责并签名,经营主责任人负责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签名。未签名的贷款申请材料一律不得提交审批。

4、把好贷后管理关。一是加强对开发商的贷后动态跟踪管理。银行在确定按揭项目后,客户经理应跟踪了解掌握开发项目的进度,按揭贷款的实际用途和流向,督促开发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开发项目;并建立相应的贷款管理责任制,同时加强售房款专户管理,监督开发商房款专户资金的使用情况。二是加强对个人按揭贷款户的贷后管理。按揭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应跟踪了解购房人的工作和经济状况有无变化,密切关注借款人的还款情况。个贷中心可设立专门的电话催收岗,专门从事电话催收工作。对贷款客户一个月要有一个提醒电话;对没有按时还款的每旬要有一个催收电话;对连续三个月没按时还款的要上门催收,对逾期3个月以上且恶意拖欠的个人贷款,要采取司法催收的方式。三、是及时做好对贷款档案资料和抵押物权证的占管,以免贷款形成风险后抵押物落空。

5、合理规避抵押物的法律风险。在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方面,2005年1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银行主要以房产作为抵押的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政策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要求,为规避上述司法解释中“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限制,银行应要求客户在申请按揭贷款的同时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其中载明:如客户不能按约归还银行贷款,且无法自行解决个人及家庭居住问题时,客户愿意或授权银行购买、租赁小面积住房替换已抵押的大面积住房,并承诺将保障本人及家庭最低生活费用外的其他收入全部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或者要求抵押人出具法律声明,声明自己放弃处理抵押物时保障其最低生活标准的权利;或声明其最低标准,以便在处理抵押物时可为其提供必要生活物资后处理抵押物;或提供其有第二居所的证明(包括其本人具有第二居所的声明或第三人同意在抵押房产被处置后愿意接纳抵押人居住的声明)。

6、加强对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的责任约束和责任追究。有的假按揭的产生,资产评估中介机构起到重要的作用,银行在收到其评估报告后,可以以“确认函”的形式要求中介机构对其出具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及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予

以确认,以抑制其出具虚假评估报告

7、健全银行内部的机制、制度和道德约束。一是建立健全各项业务规章制度,落实内控制度要求,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各项风险点,最大限度地防止信贷人员的操作风险。二是建立合理的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不能单纯考核贷款的发放和市场占比,更要重视贷款质量和贷款回收,把贷款的发放、回收纳入整个业务考核。三是加强对所有信贷人员的业务培训、思想教育,不断提高经办员的整体素质,用完善的规章制度约束人,防止出现人情贷款等违规现象的发生,杜绝道德风险。

(二)分散风险

1、要求开发商提供全过程的连带责任保证。为了彻底解决开发商与按揭申请人串通办理“假按揭”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对按揭贷款提供全程担保,并实行他项权证和回购的双保证制度,通过保证金来约束开发商及时办理他项权证登记,以顺利实现“鸡蛋从一个篮子转移到多个篮子”的风险转移;一旦发现“假按揭” 或者借款人出现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立即要求开发商通过保证金无条件的购回房屋,并将回购房款直接清偿银行贷款。

2、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和借款人人身意外保险。为有效防范贷款抵押物存在的损失风险,银行在发放以房屋作为抵押的个人贷款时,均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房屋的财产保险,并在保险单中注明贷款行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贷款行指定的帐户,并在保险单中约定,保险期间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全部借款时,抵押人须续办保险。另外可选择多家保险公司签定合作协议,争取借款人购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意外保险。在借款人出现人身意外及其他意外从而造成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时,由保险公司替借款人偿还贷款,以达到分散风险,保障我行资产安全的目的。

3、对个别特殊的购房群体,要求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个人住房贷款的担保形式主要包括追加借款人提供其他抵、质押物,或追加具备担保资格和条件的自然人、法人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对外地购房户、收入不高的未婚购房户除要求房产抵押的同时另须增加其直系亲属作为保证人,并要求保证人出具法律声明,声明其放弃先行处置抵押物的权利即代位权,只要借款人违约,保证人立即承担保证责任,并代为偿还贷款本息。

(三)处置风险,减少损失

1、及时主张债权。对借款人还款意愿比较差、经营失败,依靠正常收入不能归还贷款的,要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加强贷款诉讼时效管理。

2、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及时向保险公司理赔。

3、及时向连带责任人、保证人追索一旦借款人违约或恶意逃债,银行可以通过申请支付令、申请公证执行、申请仲裁等法律手段,行使抵销权、代位权、撤销权对借款人及其配偶、借款人的家庭、借款人的合伙人、保证人等进行追偿,将损失降低到最低。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风险成因及防范

本科毕业论文 内容摘要 2008年的一场次贷危机,掀起了全球性的房贷危机。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也在这次危机中受到了波及,而那时,中国的地产泡沫还没有达到最高峰,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增长,泡沫也在越滚越大,但是房产是一个刚性需求,个人房贷业务在市场的驱动下已经深受广大买房群体的拥护,不良贷款率因此而逐步攀升,同时也导致了市场贷款风险的逐步增大,另外,国内的房地产市场由于起步较晚,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相关法律政策不完善,种种因素综合起来,如果不加以解决,必将导致严重的后果。本文结合商业银行的相关政策,以及房贷相关者的个人的自身情况,从已有的现象中总结规律,从而对市场中存在的风险加以防范。当然,最终目的还是让房贷相关者少受房贷之苦,并推动我国的房贷业务健康发展。关键词:个人住房贷款;商业银行;风险防范

Abstract A subprime crisis in 08 years, set off a global crisis. China's real estate market is also in the crisis affected, and then, Chinese real estate bubble has not reached its peak with the rapid growth of market economy China, bubble in the snowball,but real estate is a rigid demand for personal loans business, buy a house in the market has been well received by the community driven the rate of bad loans,thus gradually rise, also has caused the market risk of the loan increase gradually. In addition, the domestic real estate market due to a late start, the market supervision mechanism is not perfect, the relevant laws and policies are not perfect, all kinds of factors, if not addressed, will lead to serious consequences.In combination with the relevant policies of commercial banks, and mortgagerelated individual's own situation, summarized from the phenomenon, thus to prevent the risk in the market. Of course, the ultimate aim is to let mortgagerelated mortgage suffered less, and to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mortgage business in china. Keywords:individual housing loans; commercial bank; precaution risk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析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 贷款风险分析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析摘要: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开办之初就被视为一种风险低、利润稳定的信贷产品但从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实际来看该项贷款业务仍然具有诸多风险 关键词: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风险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意向渐趋强烈房价不断上涨以及住房市场中存在的供给与当期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使得住房按揭贷款应运而生由于我国房地产企业及城市居民购买住房的融资途径主要是依靠这种单一地产金融机制使各商业银行承受着来自于商品房开发供应链两端的风险压力而且政策、市场及借款人自身情况的变化均可能引起市场环境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的变化使得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面临着一定的考验从实际来看面临的风险如下 一、利润风险 1.贷款利率风险 在金融借贷市场上资金的供应关系随着经济波动或政府经济政策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在住房贷款利率一定的情况下若市场利率上升那么贷款人就会因此减少利息收入就会减少收益造成损失 2.存款利率风险

由于内外部环境的改变导致存款利率上升利率的上升意味着融资成本的增加但是贷款利率是根据当时的利率情况加上一定的利润制定的所以一点存款利率上升贷款人仍需按照合同约定来提供借款人资金这样利润空间就会大大减少 二、市场风险 1.通货膨胀风险 如果市场出现通货膨胀就会导致购买力的下降物价上升往往会伴随着通货膨胀而来就会出现货币贬值即使借款人如约还款但是贷款人也会因此而受到损失 2.机会成本风险 这种风险是指当住房贷款以外的其他金融投资的报酬率上升超过住房贷款的报酬率的时候贷款人把融资资金投入到以住房贷款的形式发放出去所获得的利润就会少于将这部分资金投入到其他投资中的利润从而造成收益的减少 3.房地产市场风险 个人住房贷款本质上是属于抵押性质的贷款因而抵押物的价格是影响风险的重要因素如果开发商故意抬高房价造成房地产价格泡沫当泡沫破碎就会致使房价大幅度缩水银行的贷款风险就会随之提高另外即使开发商准确估价若自然环境政策变化等诸多影响下也会造成同样的风险损失 三、信用风险 1.借款人的违约行为

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研究

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研究 【摘要】:本文将立足于近年学界对发展迅速的面向农村的小额信贷和正在改进的面向城镇低收入群体、个体工商户、小型企业的传统信贷的研究,研究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问题。目前面向农村的小额信贷主要有三种模式:非政府组织模式、政府主导的小额信贷、正规金融机构模式[1]。小额信贷商业化是非正式小额信贷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作为正规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在经营小额信贷方面有着许多优势,但目前在该市场的份额还非常小。主要问题在于利率管制、交易成本高、贷款偿还率低等方面;面向城镇的小额工商业贷款以往都不为商业银行经营的重点。大量而明显的贷款要求因担保或抵押缺失以及银行内部道德风险引起的设租行为而得不到满足。小额贷款的潜在客户群体占我国人口的绝大部分,任何一家商业银行要持续发展,就必须抱着长远的眼光来看待小额款,积极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要发展要解决包括上述在内的二个问题:内部管理制约和外部监管制约。 【关键词】:小额贷款交易成本还贷风险 引言 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传统的业务之一,也是盈利的主要来源之一。由于资本的相对短缺和体制等问题,过去很多年,商业银行主要的贷款客户定位在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或地方集体企业。经济的持续发展、金融政策的放松、金融业的激烈的竞争使情况发生改变,我国商业银行在负债、资产、中间业务等方面都引进或进行了不少创新。贷款业务的利率、客户、方式等都发生了许多改进。近年新兴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为银行创造了不少收入。笔者认为小额贷款有可能成为商业银行得盈利增长点。本文将立足于近年学界对发展迅速的面向农村的小额信贷和正在改进的面向城镇低收入群体、个体工商户、小型企业的传统信贷的研究,研究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问题。 一、小额贷款及其特征 这里首先提出一个相似的词小额信贷,这是近年来在众多讨论农村金融的文献中出现比较高的。本文选用小额贷款一词主要出于以下考虑:首先,在绝大部的文献出现的小额信贷一词都含用扶贫的含义,关于小额信贷的问题下文将进行详细陈述,而本文将要讨论的小额贷款是一种追求利润的商业银行行为。 小额贷款被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信贷管理处定义为以城镇居民、农户、个体工商户、小私营企业为主要对象、以质押、抵押贷款为主要方式、以流动资金为主要用途、单笔金额在20万元以下(中等以下城市)的贷款[2]。在他们后文又提到“因地、因需求、因条件有区别地确定小额贷款的限额,分别欠发达地区、中等发达地区、较发达地区和商品交易活跃、繁荣的地区,确定小额贷款的单笔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万元、10万元、20万元和50 万元。” 在这里本文暂可以引用这种定义,考虑到金用途不同,本文将为人们了解的个人消费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排除在讨论范围外而将助学贷款算在其中(前两者都是消费性的,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助学贷款应算生产性用途)。 小额贷款主要特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对象,以农户、城镇低收入者、个体工商户、小型企业为主。他们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主要是城乡低收入阶层,这些人很难从正常的

银信合作业务梳理与分析

银信合作业务梳理与分析 时间:2011-12-21 10:55:57 作者:黄博宇来源:用益信托网 作者:黄博宇工作单位: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前言 近年来,银信合作通常由银行发起,通过销售理财产品集合资金后,由银行作为单一委托人统一将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管理。由于信托公司可以发放贷款,并且贷款利率比较灵活,因此银信合作理财产品成为商业银行满足客户融资和理财需求的重要产品之一。 银信合作融资类产品不计入表内,使得商业银行避开了政策屏障,开辟了一条新的贷款通道,但这无疑使相关的货币政策调控受到了较大的影响,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正是出于对风险和监管的考虑,银监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管规定,对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具有重要意义。 一、银信合作业务监管规定梳理 截至目前,监管部门针对银信合作业务共出台了九项规定。 (一)2008年12月9日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8〕83号),主要内容如下: 1.对地域范围、调整对象进行了规定。 (1)银行、信托公司及其业务开展在中国境内。 (2)银信合作中银行,包括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及政策性银行等。 2.银信合作方式 (1)银信理财合作 银信理财合作是指银行将理财计划项下的资金交付信托,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并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信托公司应自己履行管理职责。出现信托文件约定的特殊事由需要将部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的,信托公司应当于事前10个工作日告知银行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信托公司除收取信托文件约定的信托报酬外,不得从信托财产中谋取任何利益。 (2)信贷资产证券化合作业务 信贷资产证券化合作业务应当符合《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析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 款风险分析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析摘要: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开办之初就被视为一种风险低、利润稳定的信贷产品但从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实际来看该项贷款业务仍然具有诸多风险 关键词: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风险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意向渐趋强烈房价不断上涨以及住房市场中存在的供给与当期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使得住房按揭贷款应运而生由于我国房地产企业及城市居民购买住房的融资途径主要是依靠这种单一地产金融机制使各商业银行承受着来自于商品房开发供应链两端的风险压力而且政策、市场及借款人自身情况的变化均可能引起市场环境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的变化使得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面临着一定的考验从实际来看面临的风险如下 一、利润风险 1.贷款利率风险 在金融借贷市场上资金的供应关系随着经济波动或政府经济政策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在住房贷款利率一定的情况下若市场利率上升那么贷款人就会因此减少利息收入就会减少收益造成损失 2.存款利率风险

由于内外部环境的改变导致存款利率上升利率的上升意味着融资成本的增加但是贷款利率是根据当时的利率情况加上一定的利润制定的所以一点存款利率上升贷款人仍需按照合同约定来提供借款人资金这样利润空间就会大大减少 二、市场风险 1.通货膨胀风险 如果市场出现通货膨胀就会导致购买力的下降物价上升往往会伴随着通货膨胀而来就会出现货币贬值即使借款人如约还款但是贷款人也会因此而受到损失 2.机会成本风险 这种风险是指当住房贷款以外的其他金融投资的报酬率上升超过住房贷款的报酬率的时候贷款人把融资资金投入到以住房贷款的形式发放出去所获得的利润就会少于将这部分资金投入到其他投资中的利润从而造成收益的减少 3.房地产市场风险 个人住房贷款本质上是属于抵押性质的贷款因而抵押物的价格是影响风险的重要因素如果开发商故意抬高房价造成房地产价格泡沫当泡沫破碎就会致使房价大幅度缩水银行的贷款风险就会随之提高另外即使开发商准确估价若自然环境政策变化等诸多影响下也会造成同样的风险损失 三、信用风险 1.借款人的违约行为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贷款公司)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公司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系指贷款公司向中小企业法人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币贷款。 第三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建立健全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五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授权管理,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第六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审贷分离、全流程管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需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 第七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并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第八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时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贷款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并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及周期特点合理设定贷款业务品种及期限,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第九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信用发放条件审核、签订合同、提供信用、贷款使用条件审核、资金支付、贷后管理(风险分类)、信用收回。相关制度办法有特别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第二章业务对象、种类及条件 第十条流动资金贷款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企业法人。 第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3年以下(含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第十二条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环保许可的,还应持有有权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 (二)在金融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低信用风险业务品种可只要求开立临时账户),自愿接受贷款公司信贷监督;实行公司制的客户、合资合作客户或承包经营客户申请信用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或合作各方的协议约定; (三)管理、财务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具备到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及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用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 (五)贷款用途明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浅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风险及防范(魏小英)概要

浅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风险及防范 目录 写作提纲..............................................................................(2)内容摘要..............................................................................(3)关键词.................................................................................(3)正文 (3) 一、绪论 (3) 二、本论: (3)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现状…………………………………( ) (一)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存在的风险种类 (4) (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风险成因 (7) (三)防范风险的对策建议 (8) 三、结论..........................................................................................(8)参考文献 (12) 浅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风险及防范 写作提纲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现状 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存在的风险种类 (一)来源于银行自身的风险 (二)来源于购房人的风险 (三)来源于开发商的风险 (四)来源于被按揭房产的市场风险 (五)来源于银行的操作风险 (六) 来源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风险 三、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风险成因分析 (一)信用风险产生的主客观原因 (二)银行内控机制不健全,管理措施软化 (三)缺乏明确统一的个人住房消费信贷通则,相关的法律、法规不配套 四、防范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借款人借款资格和偿债能力的审查 (二)银行应该重视经济周期对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风险的影响 (三)建立个贷业务信贷管理系统控制贷后风险 (四)开辟律师业务与个人住房按揭业务的契合点 (五))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提高赖账成本,以有效地防范道德风险的发生。(六)完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法律法规体系 浅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风险及防范

小额贷款业务产品设计客户筛选尽职调查风险管控贷后管理暨互联网金融pp网贷实务文件

小额贷款业务产品设计客户筛选尽职调查风险管控贷后管理暨互联网金融p p网贷实务文件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 中律教培[2014]第60号 关于举办小额贷款业务产品设计、尽职调查、P2P网贷实务、风险管控、贷后管理暨金融全产业链法律服务专题讲座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国家大力发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经营商业性小额贷款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发展势头强劲;银监会牵头起草《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瀚华金控成功在港交所上市、小贷公司挂牌新三板等行业利好消息不断。尤其在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的形势下,传统小贷业务在互联网金融的大背景下创新模式频出,以P2P公司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机构竞相和小贷公司开展合作,小微金融系统性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防范提上日程。监管层正在加紧制定《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P2P监管细则等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这对小贷公司及互联网金融创新和业务将产生重大影响。 为探寻小贷公司发展方向,解决行业融资难题,掌握小额贷款在互联网金融的大背景下业务创新及实务操作模式,探讨小额贷款公司转型互联网金融、P2P网贷实务疑难问题,掌握金融全产业链法律服务及加强风险控制,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中国金融证券教育培训中心网将联合举办“小额贷款业务产品设计、尽职调查、P2P网贷实务、风险管控、贷后管理暨金融全产业链法律服务专题讲座”。讲座结束后,将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中国金融证券教育培训中心网 承办单位:北京华睿创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二、参加对象 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金融服务、票据服务、互联网金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等部门主管、客户经理及业务骨干;城市(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分管领导,公司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分析与防范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分析与防范随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快速增长,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逐步显现,且有加速的迹象。其中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最主要风险。 目前,金融界已普遍意识到加强违约风险管理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学术界也对这一问题给予重视。但是运用定性分析、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分析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的研究还不多见。 基于上述背景,论文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为研究对象,试图通过对违约风险的各种表现进行深入的分析,找到有效的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措施,为银行能有效管理违约风险提供参考。论文的主要工作表现为:(1)在总结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论文运用理论分析、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分析了提前偿付型违约风险的形成机理及其对现金流产生的影响;(2)构建了终止偿付理性违约条件模型,并对模型中各个变量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层剖析;(3)论文结合我国国情探讨了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的防范之路。 论文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的定义在原有定义上有进一步突破,把提前还款也归为违约行为,即把个人房贷违约风险分为提前偿付风险和终止偿付风险;论文构建了终止偿付理性违约条件模型并对模型中各个变量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以上两点是论文的新意所在。 研究结果表明:(1)一般提前还贷率越高,给银行带来的预期利息损失越大;(2)构建出终止偿付违约条件模型,分析得出可以通过控制违约条件模型中的各个变量来改变违约产生的条件,进而达到防范控制违约风险的目的;(3)指出应该结合我国实际,运用新的风险管理方法来转移和分散提前还贷风险,运

用违约风险条件模型防范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终止偿付理性违约风险。

理财业务中与外部机构合作的法律风险审查指引

中信银行法律风险审查指引1号 ——理财业务中与外部机构合作的法律风险审查指引我行现在的理财业务开展中,通常需要跟外部机构合作以完成整个理财资金的投资运作及管理。随着理财业务结构日益复杂、合作机构日渐增多,我行与外部机构的责任分担及风险防范也成为一个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 为有效防范与外部机构合作的法律风险,我们从银信合作、银证合作、银证信合作、银基合作及与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合作五方面分析了理财业务开展的法律风险要点及防范建议,并制作了相关的合同审查指引。 一、银信合作法律风险要点及合同审查指引 (一)银信合作的法律基础及法律关系分析 1.银信合作的法律基础 银信合作,是指银行将理财计划项下的资金交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并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理财业务运作方式。 银证理财合作中,银行系依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发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从事受托客户资产管理的依据为《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等一系列银监会关于银信理财合作的监管规定。根据前述规定,商业银行作为理财产品投资者的代理人,委托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进行资产管理。为办理信托资产管理业务,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签署资金信托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2.法律关系分析 在银信合作中,信托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性质属于信托法律关系,即商业银行作为委托人,将依法募集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投资人的资金信托给信托公司投资运作;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依照资金信托合同的约定,对资金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从法理上讲,银行将理财资金交付给信托公司后,应由信托公司自主完成对资金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全部工作,并对银行承担过错责任。银监会关于银信合作的规定(如银监发[2010]72号文)也要求信托公司严格履行项目选择、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后续管理等主要职责。但事实上,由于种种原因,在银信合作中信托公司一定程度上是在扮演“通道”角色,从项目的选择、尽调到投资决策和后期管理的整个过程仍由银行主导。 虽然从法律上讲,信托计划的管理责任由信托公司承担,亏损风险由投资者承担,但事实上银行并不能置身事外。在当前的金融体制下,社会对信托责任认识不全,投资者对自身的责任认识也不全,当产品出现亏损时,投资者往往会要求银行兜底。若确因尽职调查、交易结构、增信措施等方面存在缺陷而导致亏损,由于银行承担了信托产品事实上的设计和管理工作,并获得了高于信托公司的经济利益,从权利和义务对等、风险和收益对等的法律原则出发,银行并不能完全免除信托产品缺陷的法律责任。 银信理财合作的具体法律关系结构详见下图: 1.风险要点一:信托公司通道化导致信托关系不稳定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存在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存在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转自因特网发布时间:2015-09-1813:05:23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也 得到了迅速发展,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存在很 大风险,需要对其进行规范管理,防止因某些不规范经济行为,为个人 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带来风险,以促使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向着健康、积极、可持续的方向发展,进而让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趋于和谐、 稳定状态[1]. 一、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存在风险 (一)系统风险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系统风险主要是指,因为经济、金融政策等 一系列宏观因素发生变化,对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中存在的缺陷造 成影响,金额所导致系统性风险[2].如下: 1、利率风险: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期限一般都比较长,在五 年以上,较长可达三十年.在这种跨度较大的时间内,可能会出现几次 大型经济波动,导致市场利率出现变化.在商业银行的经营过程中,当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所占的资产达到某一界限时,利率的变化就可 能会给其带来无法避免的经济风险. 2、流动型风险 银行的资金大都始终处于一个流动状态,当银行的流动资金无法 满足其流动需求量时,就会出现银行资金无法满足支出资金需求量的 风险,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一种有效期比较长的业务,其资金流动特 性比较低,而在银行中的资金来源大都期限不长,会导致其将短期资 金用于长期运作,造成支付现金无法达到支付需求的风险[3]. 3、住房贬值风险

新世纪以来,我国的住房价格一路上涨,但随着我国政府对房地产经纪的宏观调控力度不断加大,其市场回归理性发展,有些城市的住 房价格将会逐渐下降,一旦房价下降幅度超出购买者原来的预算范围,就会给商业银行的贷款造成一定的风险. (二)银行后期管理风险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一种有效期在5-20年的长期业务,在贷款发放完以后,银行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管控[4].在这期间会出现风险主要有:①相关资料在整理、移交以及保管等过程中受到损害或者丢失,导致贷款依据缺失;②抵押登记不规范,导致抵押物品的价值无法达到贷款需要偿付的价值;③贷款发放以后,银行因监控管理以及催款不力,导致借款人出现拖款和 赖账行为. (三)开发商带来的风险 新世纪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飞速发展,大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断崛起,有些企业因具有比较雄厚的资金后盾以及良好的经营业绩,成 为各银行所争夺的合作对象,但这种竞争会给一些信誉较差的企业带来可乘之机,使用各种不法手段对银行进行欺诈,以虚信息向银行申 请住房按揭贷款,达到目的后即进行资金转移. (四)项目存在的风险 项目风险也是按揭贷款的源头风险,其风险主要来源于开放商以及楼盘自身所附带的不足,致使借款人出现违约以及抵押物品价值失效等情况.在项目风险所涵盖的内容较多,主要有:开发商的后续资金缺乏,导致无法按期完工交房;开放商缺乏预售资格进行违法售房, 预售合同无效;客户和开发商之间因为房屋问题出现争执甚至解约等.这些情况一旦出现,就会导致客户拒绝还款,解除购房合同,银行 就会成为风险直接承担者[5]. (五)信用风险 首先,因为社会缺乏对个人信用进行评价、约束的机制,导致社会风险的存在;其次,由于有些借款人存在赖账心理,当担保条款以及

我国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及其防范

二、我国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发展现状分析 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产生于上世纪80 年代中期,而住房体制改革的货币化道路从1998 年才正式的开始,在2003年以后,政府提出把房地产行业发展为支柱性产业的主张,并开发大力开发房地产市场,通过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带动周边产业的快发增长。通过房贷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向“消费式投资”方向发展,此后便迎来了我国房地产市场高速增长的十年。虽然我国的房地产在过去十几年快速的发展,商业银行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2014年以来,我国的宏观经济与房地产市场均出现了较大的变化,对商业银行的房贷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的发展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从我国最近十几年的房贷余额来看,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发展速度惊人,规模不断扩大。在中央银行发布的《2014 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中,截止到2014 年末,我国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为5.63 万亿元,同比增长22.6%,个人购房贷款余额为11.52 万亿元,同比增长17.5%,2015年更是达到14.18万亿元。在银行信贷业务中的比重也不断提高。在1998 年,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只有426 亿元,与2015年的规模相比,增长了二十多倍。据统计在1998—2015年间,占消费贷款余额的比重平均在80%左右,大大推动了商业银行消费贷款业务的增长。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历年的统计数据如下图3-1所示:

图3-1 2000—2014年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单位:万亿元) 数据来源:2014 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 (二)商业银行个人房贷存在的问题 1.融资渠道单一 从各大商业银行披露的财务数据看,2011年至2014年的各大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总量呈现持续增加的态势,中国建行银行作为国内最大的个人住房贷款银行,2014年贷款余额居于首位,达到22538.15亿元,占总贷款金额的比例高达23.79%,这一数据明显的高于其他的商业银行,具体的数据对比见表 3.1。在个人住房贷款持续增加的同时房贷风险也在增加,会对银行的经营产生负面的影响。我国银行的盈利模式与美国银行有较大的差异,我国商业银行主要依赖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盈利,美国的资本市场结构相对健全,不仅有以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公司以及储蓄机构为主的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也十分的发达,可以实现市场化的融资,增加了融资的渠道,为银行等贷款机构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中二级市场还没有完全的建立起来,导致商业银行的融资渠道受到限制,既增加了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也阻碍了 0.3380.56 0.83 1.18 1.59 1.84 1.99 2.7 2.98 4.76 6.2 7.147.5 9 11.52 14.18 2 4 6 8 10 12 14 16 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

浅析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及对策

浅析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及对策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房地产市场化、货币化的程度不断加深,大力发展个人住房贷款已经成为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催化剂,也是人们提高生活水平的重要手段。个人住房贷款在目前阶段相对风险小,业务发展成本较低,管理成本较低,能够较快扩大银行在市民中的影响力,可以带来附加业务,比如每个月你都需要到某银行办理按揭月供,长期的下来,相因的你在那里把水电费、电话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一并交掉啦,可能手头比较富裕把个人的储蓄存款也存在那里啦。因此各家商业银行都加大了对个人住房贷款支持力度,对于个人住房贷款这种新金融业务,商业银行一向把它当作一种低风险贷款来发展,以致只看到它的利润,而没有注意到它的风险,更是忽视了它的潜在风险。其实它的潜在风险更有危害性,它可以使银行倒闭,金融系统出现危机,这在美国的20世纪80年代和日本的20世纪90年代都出现过类似的情况。 据了解,目前反映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风险因素主要有:一是能证明贷款者还款能力的收入证明水分较大;二是有的购房者利用银行间信息沟通不畅,其收入证明一式多份,在不同的银行按揭贷款,在多处购房;三是个人信用程度不明,且信誉度会随着收入多少而发生变化。 一、个人住房贷款的含义及系统性风险 个人住房贷款是由银行、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商)和购房人三方共同参加的买卖商品房的一种融资活动。它是在购房人交付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购房款后,差额部分由银行提供贷款。个人住房按揭涉及银行、开发商、购房人三方,它在开发商、银行、购方

人三者利益上找到了一个最佳结合点,既能帮助开发商尤其是中小开发商渡过难以筹集大量资金以应付高昂地价和建设费用的困境,又能帮助购房人缓解一时难以凑足较大数额购房款的困难,进而解决了资金供求矛盾,有利于实现住房的扩大再生产。因此,自个人住房贷款产生之日起,就大受三方欢迎并不断发展完善。其具体做法为:开发商为尽快取得售楼价款,向房地产市场推出楼花(期房)或现房,购房人向开发商订购期房或现房,交付一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一般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30%),之后向与开发商订有协议的银行申请购房贷款,交清购房款余额,经出证、产权抵押登记后将物业权益移转给银行作抵押,购房人定期向银行还本付息,银行提供的此种贷款即为个人住房贷款。根据前述定义,个人住房贷款最显著的法律特征是:它涉及二个合同、三方当事人,二个合同是指购房合同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三方当事人是指开发商、购房人和银行。 个人住房贷款分为现房贷款和期房贷款两种。 1.现房贷款风险的防范要点 (1)对个人住房现房贷款个人身份的准确认定:按照规定,办理个人住房现房贷款的贷款人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军官证,外籍人士需要提供护照、签证,经办人员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仔细查验,对无法辨别真伪的要到权威部门进行鉴定,但在实际工作中,经办人员往往忽视这一环节的重要性,例如,丹东农行某支行在办理一笔住房现房贷款过程中,由于对申请人刘某提供的证件查验不细,借款人用假身份证、户口簿办理了30万元贷款,贷款保证单位为市置业担保公司,后借款人因为贩毒被捕,房屋被公安部门查封,银行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流程的规范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流程的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的精神和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公司贷款业务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始终竖持"风险第一,效益第二"的原则,牢固树立为"三农"、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服务的宗旨。 第二章贷款业务程序 第三条贷款业务程序如下: (一)客户申请 (二)贷款受理和调查 (三)贷款审查和审批 (四)签订合同 (五)抵(质)押登记 (六)贷款发放 (七)收取利息收入 (八)贷后管理 (九)贷款收回

第三章借款申请和贷款受理 第四条借款人申请借款须填写《借款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密码)及贷款卡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申请借款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10.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 11.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 12.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13.生产经营情况; 14.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等明细表; 15.公司简介和法人代表简介; 16.公司基本账户和其他账户情况;

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行与信托公司业务(以下简称银信 业务)合作,有效防控银信业务风险,促进银信业务稳步健康发展,根据《商业银行法》、《信托法》等法律法规和《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银监发[2008]83号)等监管规定,结合行内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托公司,是指依照《信托法》、《信托 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并经xx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成立,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三条银信业务合作的指导思想是: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推进与信托公司的整体合作,提高银信业务对我行的综 合贡献。 第四条银信业务合作的原则

(一)统一营销。加强内部资源的统一整合,实施对信托公司客户的综合营销。 (二)综合评价。对信托公司实施动态评价,引导全行与规模实力强、风险控制好、综合贡献高的信托公司加强合作。(三)注重效益。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与信托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提高银信合作的整体效益。 (四)防范风险。加强内控建设,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强化对各种风险的识别和防范,确保银信合作业务规范有序开展。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及境内分支机构。 第二章合作范围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银信业务,指我行与信托公司在融资、 投资、负债、理财、代理信托计划、信托财产保管、投行顾问、私人银行顾问咨询、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转让以及其他中间业务方面合作开展的业务。 第七条融资业务是指我行以信托公司为交易对手,与其办 理资金融通的业务。

第八条投资业务是指我行以信托公司为交易对手,并以自有资金与其开展的以信托公司设立的信托计划为特定目的载体的投资交易业务。 第九条负债业务是指我行吸收信托公司资金的业务,主要包括信托公司在我行的各种本外币银行存款。 第十条理财业务是指我行理财通过与信托公司合作开展的各类理财投资业务。 第十一条代理信托计划业务是指我行接受信托公司委托,代理信托公司向合格投资者推介信托计划产品或收付信托计划资金的业务。 第十二条信托财产保管业务是指我行作为保管人,接受信托公司委托,安全保管信托计划资产,行使资金清算、会计核算、资产估值、投资监督、信息披露等职责,并提供与投资管理相关服务的业务。 第十三条投行顾问业务是指我行利用信托方式,为投行客户提供包括贷款、股权投资、项目融资、过桥投资、结构化融资

小额贷款业务风险节点与控制

浅析小额贷款业务地风险节点与控制 各位领导大家好,很高兴今天有机会与大家交流我们经开区XX 小贷在贷款业务上地一些做法和体会?水平有限,讲地不正确地地方在所难免,敬请大家能够谅解. 今天交流地内容一共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我们自己对小额贷款行业所面临地经济形势地理解和管理上地要求;二是贷款业务风险控制理论和职业道德要求;三是结合我们自己两年来地工作实际,汇报 一下我们在贷款业务风险控制方面地一些做法.b5E2RGbCAP 第一部分、小额贷款行业面临地宏观经济形势和管理上地要求 小额贷款属于新型金融行业,这个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有着密不可分地关系,所以,我们在探讨小额贷款业务风险管理地时候,首先离不开对宏观经济形势作一个基本分析或者说是基本判断.plEanqFDPw 众所周知,今年以来我们所面临地宏观经济政策是稳健地货币政策和积极地财政政策.积极地财政政策主要是在保证适度地投资力度前提下以扩大和培育内需,投资地方向也主要体现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比如水利、高铁和保障房地建设等多方面?稳健地货币政策地实施主要体现在近半年来央行连续多次调高了存贷款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积极地财政政策地实施对我们小贷行业地影响相对较小,对我们小贷行业产生较大直接影响地还是货币政策?那么今年上半年稳健地货币政策地实施对我们社会,对小贷行业有什么影响呢?DXDiTa9E3d 首先,稳健地货币政策地实施,催生了一个很重要地现象,那就是

银行资金全面吃紧,很多贷款批下来了,他项权证也办了,但没钱放款, 等着排队放款,因为今年地货币政策监控实施地是动态监控,不是按年 也不是按季度,而是按月监控?同时,直接融资地比例在大幅度增长,不光是小额贷款更加活跃,同时,民间借贷也十分活跃、另外中小企业集合债、信托集合资金计划,以及像上市这些融资方式门槛也在降低和放开.这是今年稳健货币政策地实施我们感受到地一个重要现象.RTCrpUDGiT 另外,我们进一步分析稳健地货币政策调控地重点?稳健地货币政 策地实施调控地重点虽然是大企业、大工程,但大银行是不会放弃这些大客户资源地,这就必然会在信贷总规模增幅收缩地背景下压缩对中小企业地贷款,所以,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调控地结果,是众多地中小企业普遍感到资金紧张?所以这种调控或者说这种压缩,一方面为以中小企业和个体户为主要服务对象地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了很好地机遇. 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一些缺乏融资渠道地中小企业经营危机,甚至出 现经营失败.5PCzVD7HxA 所以总结宏观经济政策对小额贷款这个行业产生地直接影响,我 们地理解是:机会增多了,但风险也加大了? 基于对宏观经济政策地上述理解,所以2018年,我们小贷行业形势一片大好,这已经是过去时.2018年,在宏观调控地背景下,相信小贷行业仍然会得到很好地发展?同时,中小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地主力军伴随着中小企业地发展,我们以为新兴地小贷行业在“十二五”期间不会有政策上地风险?在冷静地面对不均匀地市场后,可以更多地关注

关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与对策分析》的文献综述

关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与对策分析》 的文献综述 作者:胡伟红

关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与对策分析》的文献综述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经济系胡伟红 摘要:近些年来,我国各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发展得十分迅猛,大大推动了房地产业的发展,尤其对住宅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已成为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重要的一部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迅速扩张,得益于房地产贷款是建立在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基础之上,房地产抵押为住房抵押贷款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其次房地产信贷的利润和质量相对于其他贷款要高。然而,随着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不断增长,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也在不断累积。如何控制抵押贷款的风险,以及采取怎样的措施,是当务之急。 关键词:商业银行;住房抵押;风险;对策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our country's commercial Banks personal housing mortgage loan business developed very rapidly, greatly promote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real estate industry, especially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housing has played a positive role. Personal housing mortgage loans have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commercial bank credit business.The rapid expansion of personal housing mortgage loan market, thanks to the real estate loan is built on the basis of real estate mortgage, real estate mortgage provides a full housing mortgage loan guarantee; Second profit of real estate credit and quality relative to other loans.However, with the growing of personal housing loan balance, the credit risk of commercial Banks has been accumulated.How to control the risk of mortgage, and what measures are taken, is a priority. Keywords:Commercial Banks;Personal Housing Loan;Risk Analysis; Measures to prevent 住房是人们从以前到现在一直都是一个问题改善住房条件关系到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因此发展住房金融成为真正启动消费信贷的关键问题,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作为住房金融重点支柱部分,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房地产业是最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没有金融的支持,也就没有房地产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国利率水平较低,商业银行为追求利润而放松贷款条件导致我国住房贷款突飞猛进,商业银行在收获住房贷款所带来的利益时,也需要认真对待住房贷款业务的潜在风险。 一、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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