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

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
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

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县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查办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

第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按照“查源头、捣网络、端窝点”的工作方针,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做好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

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涉嫌犯罪的食品药品案件,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不能以罚代刑。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不及时移送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公安机关对侦办的不构成刑事犯罪的食品药品案件,应当及时

移送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处理。

第五条公安机关在查办案件中,依法提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据职能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不收取费用。由此增加的费用,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请地方财政列支或争取专项经费解决。

第二章案件的衔接与协作

第六条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两法衔接”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本系统法治建设重要内容来抓。要确定“两法衔接”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具体联络人员,要在案件通报和案件移送的各个环节明确相关的责任人员,专人专管,各负其责。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机构的沟通,完善联络方式,定期组织交流,切实做好食品药品涉刑案件的移交工作,推进联合执法,加强执法合力,提升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打击和震慑力度。

第八条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参与“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进一步完善自身电子政务网络。根据当地平台建设情况,努力实现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之间执法、司法信息的互联互通。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将查处的符合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信息以及虽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但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案件信息等录入信息共享平台。要加强对信息共享平台的管理,严格使

用权限,防止泄密。

第九条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案件咨询制度,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的沟通联系。对案情重大、复杂、疑难,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可以就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证据的固定和保全等问题咨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保障案件移送工作合法、有序开展。

第十条公安机关在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办食品药品案件中,可依照规定采取下列措施:

(一)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查阅、复制被调查对象的户籍、出入境信息等资料;

(二)对涉及经济犯罪的线索,依照《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立案审查并开展相应的调查工作;

(三)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在办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过程中,需要食品药品部门协助的,可以商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接到公安机关协助侦查的要求后,应当积极配合,根据案情需要,可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指定相关机构专业人员协助侦查;

(二)需要出具专业认定意见的,做出或提请有关部门、机构作出认定;

(三)协助侦查人员查阅、复制有关专业资料;

(四)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十二条县公安机关在侦查食品药品犯罪案件时,对已查清进入流通渠道的假劣食品药品,应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相关信息,以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查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案件的受理与移送

第十三条对于案情重大、复杂、疑难、性质和刑事追诉标准难以认定的案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通报并咨询。对有证据表明可能涉嫌犯罪的人员有逃匿或者销毁证据嫌疑,需要公安机关参与、配合的,可以书面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对于确有必要和有条件进行侦查经营的,可由公安机关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商定工作方案,部署联合查处工作,采取协同作战的方式,共同查明涉及食品药品领域犯罪各个环节的策划者、组织者、参与者,有效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犯罪活动。

第十四条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办案件过程中对符合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同时将案件移送书及有关材料目录抄送人民检察院、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并报上一级行政执法机关。对已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并抄送;未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原则上应当在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或者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做出无罪判决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后,再决定是否给予行政

处罚。

紧急情况下,对现场查获的生产经营假劣食品药品或者案件其他情节明显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可以直接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查办食品药品案件中,符合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制作《案件移送书》,报主管领导审核和主要领导批准后24小时内将案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移送案件应按照五部门联合印发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附下列材料: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二)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三)涉案物品清单及主要证据目录;

(四)有关的认定意见和鉴定结论;

(五)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必须妥善保管涉案物品和所收集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材料。

第十六条对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审查,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做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做出立案或者不立案决定,应当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不予立案的,应将相应的案卷材料退回。

公安机关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案件,应当及时转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并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七条案件的移送暂设定为三种模式:线索移送、审理中移送和处罚后移送。

线索移送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重大案件举报线索或者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可能涉嫌犯罪的,应当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员共同查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处理。

审理中移送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调查审理违法行为案件中,发现当事人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处理。

处罚后移送即有新的证据证明,对已做出行政处罚的案件涉嫌犯罪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案件,应当自接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将涉案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办理交接手续,并在后续的案件侦办过程中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因检验或者鉴定需要时间较长的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公安机关在案件办理完结后,应书面告知移送单位案件处理情况。

第十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不立案通知书后的三日内,可以向做出不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请复议,也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提请复议和建议立案监督时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应当与公安机关做出不立案决定时依据的证据材料完全相同。

公安机关对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立案后又撤销案件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第四章案件的督办与联席制度

第二十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对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侦办的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对未移送、侦办不及时的涉嫌犯罪案件,上级部门可派员联合督办。

第二十一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涉案范围广的食品药品案件实施联合挂牌督办。

第二十二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联络员每季度沟通一次)。如遇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并邀请同级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参加会议。

第二十三条查办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及“行刑衔接”工作,县公安局由食药环大队负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

县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要分别确定一名负责人、联络员,负责通报线索、工作动态及信息,及时反馈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事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的食品药品稽查机构也要确定一名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有关衔接事宜。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四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对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并将该项工作纳入本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进行考核。

第二十五条对联合督办的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未及时查处或查处不力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联合通报表彰;对典型案例联合进行新闻宣传。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采购 经营单位采购食品,须按国家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1、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禁止采购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清混有异物或有其他感官形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规范规定的定型气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贮存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储存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三、食品的加工、存放 1、食堂的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作原料。 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 心温度不低于70度。 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不得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四、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食堂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加工食品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戴戒指等。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五、剩饭剩菜的处理 1、食堂管理人员应精确预测就餐人数,合理安排当餐饭菜的数量,饭菜尽量少剩或不剩。 2、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食用。 3、对剩饭剩菜的保管、处理,要有专人负责,并作详细记录。 4、食堂负责人要严格对待剩饭剩菜的处理情况做好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六、食堂留样要求的记录 1、食堂对外供应的所有食品、成品应安排专人负责,进行留样。 2、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4、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5、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3、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4、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7、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1、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2、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

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3、对贮存、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4、对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做好相关记录,将情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管理部门。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食品的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 2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7、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经营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度及经营项目及时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批发记录制度。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向供货者索取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向购货者提供销货凭证。按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要求,建立食品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食品贮存管理与废弃物处置制度。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

XX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XX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关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食物安全责任制度 一、建学校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XX处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二、食品经营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流通食品许可证,相关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合格证明。 三、学校实行食品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食品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要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 四、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五、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六、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七、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及保管制度 1.采购食品时必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食品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备案存档,以建立健全的台帐制度。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2. 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出入库登记。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3. 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4 .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墙(大于30厘米)、离地(大于20厘米),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检查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按照“先进先出”发放原则予以发放。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 1、为加强对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实行任免制。监管员由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负责推荐,由我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批。监管员经市政府法制办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行政执法证》,在食品药品监管相关部门授予的权限内开展执法检查和巡查工作;信息员由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负责推荐,由我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批,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监管员、。信息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的考核,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村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考核,由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应将考核结果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实行动态管理,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将由原聘用机关予以解聘; 5、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监管员、信息员,将分别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我镇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培训管理制度 1、为确保广大人民饮食用药安全,进一步完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2、监管员、信息员在聘任期内必须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教育活动。’ 3、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可以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开展对辖区内信息员的培训工作。4、培训学习内容主要是涉及食品药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知识,;并结合工作实际学习食品药品监管知识。5、培训教育采取定期集中学习、自学、现场实践学习、组织参观学习的方式进行。 6、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采用集中授课培训的方式进行,监管员每年不少于2次,信息员每年不少于1次。 7、我镇监管办公室应建立好监管员、信息员培训教育档案。 1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96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是学校开展卫生防疫管理的法律依据,各学校必须认真学习并坚持贯彻执行。 一、饮食卫生 1、人员配置 根据需要设立合理、充分的岗位,所配置的工作人员必须有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必须要有卫生防疫部门签发的个人健康证和相关的技术、职称等级证书。 2、责任制度 建立健全食堂卫生岗位责任制度、从业人员的晨检制度、食品留样试尝制度、食物运输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物入库、出库管理制度、物品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 3、操作规程 (1)食堂工作间和餐厅要通风、明亮、洁净,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做到地面无杂物脏物、无油污等。食堂功能区(生加工间、粗加工间、配菜间)要严格区分,在加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完整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4、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5、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 3、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7、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

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1、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2、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3、对贮存、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 4、对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做好相关记录,将情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食品的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 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2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7、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经营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度及经营项目及时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批发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

药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编制: 审核: 批准:

目录 01安全生产责任制 (4) 02安全考核制度 (10) 03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3) 04事故管理制度 (14) 05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6) 06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18) 07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0) 08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22) 09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24) 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5) 11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26) 12危险品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28) 1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9) 1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30) 15安全会议管理制度 (31) 1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2) 17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36) 18工伤管理制度 (38) 19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41) 2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43) 21对外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45) 22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46) 2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管理制度 (47) 24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 (48) 25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49) 26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51) 27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52) 28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3) 29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6) 30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9) 31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1) 32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4) 33有限空间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7) 34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9) 35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72) 36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建筑物倒塌管理制度 (75) 37变更管理制度 (76) 38适用法律法规获取制度 (81)

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等

西柯中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第一责任人:蔡俊 管理人员:陈琼花陈祖祥曾哲勋 宋荔森

西柯中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

食品药品安全条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 2、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等,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检查记录餐饮服务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和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6、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是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7、完成上级交给的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 1、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安全用药相关管理制度

安全用药相关管理制度 安全用药是一个动态过程,包括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等一系列环节。为加强药品管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管理年服务理念,促进临床合理用药,避免药源性疾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我院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1.科学、规范我院药事管理工作。药事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医、药、护三个方面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医师药师护士、药库药房病区的立方体空间体系,建立药剂科与医务科、护理部等管理部门的沟通机制,制定包括药品采购、储存保管、调配及使用等每一个环节的相关管理制度。全面保证用药安全。 2.执行《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和《新药采用管理制度》,执行新药遴选程序,坚持质量第一,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和购进的合法性。 3.执行《药品储存、保管管理制度》、《效期药品管理制度》、《高危药品管理制度》、《相似药品管理制度》等,遵守药品储存管理规范,执行各项工作程序,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对高危药品做好醒目标示,避免差

错事故的发生。根据药品储存条件的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环境(0~30℃)、阴凉环境(≦20℃)、冷柜(2~10℃)中,并保持相对温度达标。 4.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药库、药房要做到五专。 5.医师要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请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并使用级药品通用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6.医师必须尊重患者对应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的知情权。医务人员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在做好观察记录的同时,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 7.药师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和《处方管理制度》,认真审查和核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确保发现药品的准确、无误。并进行安全用药指导。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FS-QG-35855 编 号: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制度 Food and Drug Safety Work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强化种植养殖过程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工作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追塑制度,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积极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 二、加强食品安全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认证标志执法监督,食品标签监管制度,肉食品品质检验制度。 三、整顿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 查不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经营者自律制度,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积极推进以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提倡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 四、严格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制度,加大食品生产、流通、 餐饮单位的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力度,对乳制品、婴儿配 方食品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定期发布食品安

全预警信息。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和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和小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疾病发生。 五、加强动植物检疫制度。提高动植物疫情和有毒有害 物质的检出率。 六、建立健全全镇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 络。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和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开展食品 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 七、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及事故的应急体系,做好食品安全事 故的应急处理和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度,及时上报制度。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 shi on Desig n Co., Ltd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化验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化验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化验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化学药品的贮存 化验室需要用的各种化学试剂,除供日常使用外,还 需要贮存一定量的化学药品,因此必须了解一般化学药品 的性质及保管方法。较大量的化学药品应在药品贮存室 中,由本人保管,贮存室应避免阳光照射、室温过高,防 止试剂见光变质,室内应卜燥通风,严禁明火。 2.试剂溶液的管理 自己配制的试剂溶液都应根据试剂的性质及用量盛于 有塞的试剂瓶中,见光易分解的试剂应装入棕色瓶中,整 齐排列于试剂架上。 试剂瓶的标签大小应与瓶子大小相称,书写要工整, 标签应贴在试剂上部,应经常擦试试剂瓶以保持清洁,过

期失效的试剂应及时更换。 3.剧毒药品的管理 3. 1、剧毒药品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介绍信到正规单位采购,并保证运输安全。 3. 2、剧毒药品储存在化验室的保险柜中,并建立台帐。 3. 3、保险柜钥匙及密码由两人分别保管,领用剧毒药品时两人均需到场。 3. 4、领用剧毒药品时,领用人登记时间、领用品种、数量及领用人姓名。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80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强化种植养殖过程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工作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追塑制度,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积极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 二、加强食品安全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认证标志执法监督,食品标签监管制度,肉食品品质检验制度。 三、整顿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不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经营者自律制度,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积极推进以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提倡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 四、严格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制度,加大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单位的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力度,对乳制品、婴儿配方食品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定期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和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和小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东官庄镇中心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饮食安全卫生管理,确保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卫生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和教育 1、学校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二、执行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食品卫生法》。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县食品卫生监督所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三、个人卫生 食堂炊管人员要熟记卫生常识,注意和保持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认真做到: 1、不留长指甲、小胡子、不戴假眼睫毛、不染指甲,做到四勤:1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2、上岗不准吸烟、赤脚,不准穿拖鞋,背心,室不准随地吐痰。 3、上岗前洗手,便后洗手。 4、从业人员应持有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5、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凡患有传染病者或带有传染病苗者不准从事饮食工作。 三、采购要求 1、大宗物资必须按上级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准入的企业进行采购,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采购酱油、醋等调料品,要到正规生产单位、厂家或一级批发站进货。采购主食、副食、调料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检验合格证。 2、要建立供货单位档案制,将供货单位及其资质晴况、经手人员、进货时间、批次数量、进货人等都记入档案。做到有计划进货。 3、蔬菜、豆制品等不易存放的物资,须当天采购、当天使用,其他物品的采购要严格执行库存定额的规定。 四、操作间卫生

食品药品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管理制度 一、食品管理制度 1、加强饮食卫生管理,杜绝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食堂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和培训证,方可上岗。 3、食堂环境整洁,设施完善,杜绝污染。各项用具专用,面案、菜案、餐具橱和地面要经常擦拭保持清 洁。有固定、专用存放垃圾的容器,有盖,垃圾不能外溢和滴漏。 4、室内外存放物品摆放整齐,室内地面无油污,墙壁无塌灰,玻璃及各项器皿、用具无泥垢,水池清洁, 地沟无污物、异味。 5、有防蝇、防鼠、灭蟑设备,操作间无苍蝇。 6、接触生熟食品的人员分开,熟食负责人员必须在接触熟食品之前彻底清洁消毒双手。加工生熟食品所 用的工具分开,并有明显标记。 7、餐具及厨房用具必须每日消毒: 1)餐具清洗设备齐全,有餐具清洗池、冲洗池、程序正确,去渣、去油、冲洗消毒。 2)餐具的消毒设备齐全,有消毒柜及消毒药液,餐具消毒时,消毒的温度、药物的浓度、消毒的时间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 3)餐具消毒后呈保洁状态,防止使用前的污染,放入指定的柜中,贴有标签。 4)厨房用具及容器用后洗净消毒。洗刷用具和盛放餐具的容器,每天进行刷洗,每周用消毒剂消毒。5)餐具、用具必须脱离地面。 8、食品进货必须索证。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或商品标志,产地、厂名、生产日 期、批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品或者使用方法等。 9、食物要保证新鲜清洁,不得加工和使用腐烂变质食物。外买熟食品要加热再吃,剩余食品放入冰箱或 低温储藏柜中保存,保存时要做到生熟分开,食前必须加热。 10、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搞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不戴手链、戒指。工作服、工作帽必须每日清洗,穿戴齐全,上灶前、制作食品前、开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洗手,入厕前脱工作服,操作间坚决不得吸烟。 二、药品管理制度 1、每季节针对幼儿常见多发病准备有关药品及外伤处理必备药品,认真做好记录,易混的做好标记。 2、认真进行药品的核对、发放工作,注意对症下药,做到不确诊的病人不擅自用药。 3、认真核对药品的有效期、失效期,不私自从个人处进药。 4、敷料、医疗器械,保持清洁,及时消毒,严格无菌操作规程。 5、严格掌握预防接种禁忌症和幼儿药物过敏史。 6、严格管理剧毒、易燃物品,杀虫剂与常用药物严格分开。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53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了进一步配合医院管理年活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国医院协会患者安全目标主要措施,结合本院药品购销、管理、使用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以促进我院药品管理和药品使用安全的持续改进。 1、药品采购、保管、存放应符合相关制度规程。 (1)药剂科负责全院所有用药的采购和供应。采购药品应由药库保管员每月根据药品库存数量和使用情况提出采购申请,由采购员严格按招标采购中标目录采购计划并上报院药事委员会审核后,由采购员按计划挂网采购;药品入库前质量管理员应按《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仔细验收,检查品种、规格、批号、效期、供货商、生产商、数量是否与要求相符,如有不符应作退货处理。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实行“五专”管理;毒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中止妊娠药品和贵重药品应符合相关管理规范和登记制度,专柜加锁,帐物相符。 (3)不同剂型药品须严格分区放置,不同剂型区域或

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XX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为加强对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管和组织协调,建立协调、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协调机制,特制定XX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每半年召开一次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站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示精神,统筹协调本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投诉举报和处理制度 (一)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站及有关部门要分别设立并向社会公开食品药品安全案件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 (二)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及时处理或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三、信息收集、发布及报告制度 为第一时间掌握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确保信息反映灵敏、准确、及时、有效,建立XX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站信息报告联络制度。管理站负责收集、汇总和分析整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每月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并实行零报告制度。 (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络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站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联络工作。建立信息审核报送制度,由管理站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络,随时联络与定期召开会议相结合。

(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执法情况、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食品药品安全动态;重大事故查处信息等。各部门报送的信息要经过加工、整理、汇总,并简要评析分析本系统和本部门工作情况。 (三)安全信息报告时间:工作信息、技术信息每季度报告一次;食品药品安全动态信息随时报告。 (四)遇有重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接报后由管理站组织协调处理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 四、宣传培训制度 组织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每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五、档案管理制度 做到镇管理台帐档案化,各类文件资料归口管理,档案资料盒子化管理,要分别有县委、县政府文件盒、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文件盒、镇党委政府文件盒、目标责任书资料盒、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盒、专项整治资料盒、食品安全工作报表盒及各行政村资料盒。 六、督察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定期对所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食品放心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进行督察督办。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 理制度.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网络,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 积极配合市局勤办和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 对局勤办和食品卫生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 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遇到突发事件, 由校长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不得缓报、瞒报、谎报。二、学校食堂卫生管理要求 (一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及保管制度 1. 采购食品时必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资料备案存档,建立健全食品台帐。 2. 库房物资出入库要由食堂分管主任、司务长、保管员、当日执厨人员共同经手见证,并认真做好出入库登记, 做到账实相符,每月盘点一次。库房物资实行“ 先进后出” 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3. 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 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4 . 要保证库房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资过早过期霉变。 5. 生熟食物必须分开存放、冷藏,且有明显标识,剩饭剩菜必须及时处理,不得再冷藏柜(箱存放。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项全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文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做好对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1.负责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食品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督促做好食品索证、进货查验、台帐记录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 2.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 3.对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工艺流程情况和餐饮服务过程监督检查; 4.对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灭鼠剂等采购的索证验货、储存保管、标示、记录、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5.对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监督检查; 6.组织实施自查自纠活动,定期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并记录存档; 7.积极参加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落实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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