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煤集团,关于修订离岗休养,提前退养办法的通知

晋煤集团,关于修订离岗休养,提前退养办法的通知
晋煤集团,关于修订离岗休养,提前退养办法的通知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修订离岗休养和提前退养办法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精神,保持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根据集团公司具体情况,参照其它兄弟煤业集团内部离岗规定,集团公司决定对离岗休养和提前退养办法进行修订:

一、离岗休养

(一)实施范围

集团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直属单位和机关处室在岗员工(不含井下操作岗位员工和临时性、替代性岗位用工)(二)离岗休养时间

正矿(处)级干部:距法定退休年龄提前二年离岗

其它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提前三年离岗。

(三)薪酬待遇

1、处级离岗人员薪酬

根据晋国资发(2012)78号《关于改进和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收入分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精神,处级离岗人员基薪按本单位(部门)同职级的管理人员基薪标准80%支付,绩效薪酬按本单位(部门)同职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的50%计算。

2、其余离岗休养人员薪酬

按本单位(部门)在岗员工同类人员平均收入的70%支付。

3、凡涉及到子分公司矿处级领导班子调整的基层单位,对于当年达到离岗休养年龄的班子成员,应提前离职。未达到离岗休养规定时间之前的薪酬按原待遇执行。

4、本办法下发前已离岗人员薪酬待遇按原办法规定执行。

5、对确因工作需要,副处级以上人员需经单位提交返聘报告,经党政联席会通过,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批准,返聘至法定退休年龄,返聘期间可享受原职级待遇。

(四)办理程序

1、处级管理人员由集团公司组织部下文聘任为调研员、副调研员后,由组织部通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离岗单位(部门)和员工本人,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办理离岗手续。

2、处级以下达到离岗休养条件的员工,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机关处室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通知离岗人员所在部门和员工本人,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子公司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分公司及直属单位由集团公司审批)。

(五)其它

原在特殊岗位工种工作并已达到按特殊岗位工种退休条件,又调到机关从事管理或专技岗位工作的人员;或原为工人身份,现在机关从事管理或专技岗位工作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被聘为副队级以上行政管理职务的人员可按管理或专技岗位办理离岗手续。

2、被聘为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同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可按管理或专技岗位办理离岗手续。

3、除上述两条范围外的其他机关工作人员,既没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也没有行政管理职务,现仍在管理或专技岗位工作的,可比照管理或专技岗位办理离岗休养手续。但本人必须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两年内未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仍按原特殊岗位工种或“工人身份”办理离岗休养手续或退休手续。

二、提前退养

(一)实施范围

集团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直属单位和机关处室在岗员工(不含临时性、替代性岗位用工)

(二)实施条件

1、男性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八年,女性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自愿申请退出岗位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单位批准,可办理内部提前退养手续(不含因病休养超过法定医疗期的职工)。

2、单位因市场因素、政策性因素等特殊情况生产经营困难需单位员工办理提前退养的,可放宽条件由该单位制定提前退养办法,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

(三)薪酬待遇

1、提前退养人员不再执行本单位薪酬制度,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代缴,社会保险按

最低缴费标准代扣)支付薪酬。

2、本文下发前已办理提前退养人员薪酬待遇仍按原办法执行。

(四)办理程序

1、处级以上符合提前退养条件人员,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于每月10日前交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机关处室员工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执行。

2、处级以下符合提前退养条件人员,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各分公司、直属单位经本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审核、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于当月20日前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集团公司机关处室员工由本处室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

各子公司经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由本单位人事、劳资部门直接办理相关手续,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

三、其它

1、各级人力资源部门要加强对离岗、退养人员的管理,建立专门台帐,对每个人的提前退养及离岗休养的起止时间进行登记。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要及时通知本人办理相关手续。

2、本通知下发后晋煤劳字[1999]442号及晋煤集劳字[2007]第243号废止执行。

3、本通知解释权归集团公司。

4、本通知自2014年11月1日起执行。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内部退养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内部退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推进和深化企业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退养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退养政策、管理工作程序 (一)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内部退养政策,认真规范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员工,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办理内部退养;其退养手续按人事任免权限办理。 (二)内部退养政策是企业对因身体、家庭等个人原因确实无法从事工作,提出申请离开工作岗位的员工给予的一种特殊待遇,体现了单位的人性化管理。各单位在确保各级各类人才队伍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的基础上,要认真分析企业人力资源现状,科学预测执行内部退养政策对企业人力资源的影响,内部退养审批既要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又要符合企业长远发展规划对各类人才的需求。 (三)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内部退养年龄的政策规定,员工在距国家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方可申请办理内部退养,没有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放宽年龄限制。 (四)严格按照“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批准”的内部退养工作程序,确保内部退养申请、审批过程的合法化、规范化。严禁在执行内部退养政策过程中出现“一刀切”的做法,确保员工内部退养申请是本人真实意愿,由本人填写和递交内部退养申请,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变化和责任。单位不

得强行要求没有提出申请的员工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单位接到员工提出的内部退养申请后,在规定期限内认真核对其档案资料,核实申请内部退养员工的身份、工种和年龄等相关个人信息,结合企业实际需要和管理办法,决定是否批准企业员工的内部退养申请,并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五)企业非在岗人员中长期休事假人员、个人外出劳务人员、因个人原因长期不能上岗的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各单位应在充分分析的基础上,对该类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劳动合同法》及企业规定,按程序进行处理。 第三条合理确定内部退养人员生活费标准 (一)内部退养人员生活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内部退养人员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80%+年功工资*50%(企业年功工资高于20元/月时,按20元/月计算)。内部退养人员缴完应由本人承担的各项保险及公积金后,月实际生活费不低于企业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的内部退养员工生活待遇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即内退员工每月生活费由内退时按工龄确定每月生活费标准{《集团有限公司机关浮动岗位等级工资制办法》()}、生活补贴{《关于对集团公司本部内部退养人员实行生活补贴的通知》()} 、年功工资{《关于调整集团公司浮动岗位工资标准等事宜的通知》(}三部分组成。 第四条建立内部退养人员生活费正常增长机制。在本单位实现盈利的情况下,每年7月1日起,对上年底以前已

最新同煤集团晋华宫矿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同煤集团晋华宫矿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同煤集团晋华宫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目录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6)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7) 二、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8) 开拓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9) 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0) 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1) 经营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2) 行政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2) 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13) 纪委副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14)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15)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6) 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8) 安全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9) 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20) 采煤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21) 开拓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22) 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23) 电气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24) 运输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24) 经营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25) 三、各级管理人员 采掘、机掘、区长、队长、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7) 通风区区长、队长、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6) 防尘区区长、队长、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42)

南山区区长、队长、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45) 准备区队长、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48) 运输区区长、队长、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51) 皮带区队安全生产责任制 (57) 放顶区队安全生产责任制 (59) 安监站站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61) 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63) 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63) 地质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64) 机电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65) 供电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66) 供热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67) 教培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67) 计划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68) 洗煤厂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68) 运销站站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69) 材料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69) 实业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70) 九宫派出所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71) 四、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采煤、工掘工程师、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72) 机电工程师、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72) 运输工程师、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73) 皮带队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73) 通风工程师、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74) 防尘工程师、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75) 安监工程师、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75)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干部档案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工作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干部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选贤举能,知人善任,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 第四条干部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干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五条在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干部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体制、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干部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县以上(含县)机关、单位的干部档案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中统一管理;县以下机关、单位的干部档案实行由县委组织部集中管理,或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等单位相对集中管理。不具备保管条件或档案很少的单位,其干部档案由上一级单位管理。干部档案被纳入综合档案室管理的单位,其干部档案要固定专人管理,业务工作要接受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七条县以上(含县)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并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干部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完整版)中国工商银行员工内部退养管理办法.doc

关于印发 <<中国工商银行员工内部退养管理办法 各一级分行 . 省分行营部 . 直属学院 : >> 的通知 现将 <<中国工商银行员工内部退养管理办法日起至本办法印发前已经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员工>> 印发给你们 , 遵照执行。 2001 年 1 月, 各行应填报内部退养员工花名册报总 1 行复审。 附件 : 1. <<中国工商银行员工内部退养管理办法>> 2. 劳动合同条款变更书 3. 内部退养审批表 4. 内部退养协议书 5. 内部退养员工花名册 中国工商银行 二 00 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1: 中国工商银行员工内部退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行员工内部退养管理, 规范内部退养工作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 法规及政策 , 结合我行实际 ,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在册的正式员工。 第二章退养条件 第三条本办法印发前 , 按照总行有关规定已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 但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尚未纳入省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员工, 纳入内部退养管理范围。 第四条女员工年满50 周岁 (工人年满45 周岁 ), 或工龄达到25 年 (含 ) 以上的 ; 男员工 年满 55 周岁 , 或工龄达到30 年 (含 ) 以上的 , 可办理内部退养手续。 第五条对因机构撤并需下岗分流的员工, 女年满 42 周岁 (含 ) 以上 . 男年满 47 周岁 (含 ) 以上的 ; 可办理内部退养手续。 第六条本办法印发前 , 已经与我行再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 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代管理协议书并由中心管理的下岗员工, 在中心滞留期间达到工银发[2000]88 号文件规定退养条件的 , 可办理内部退养手续。 自本办法印发之日起, 与中心签订下岗. 待岗 (6 个月 )代管理协议书并由中心管理的下 岗. 待岗员工 , 在中心滞留期间达到本办法规定退养条件的, 可办理内部退养手续。 第七条内部退养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应与其解除内部退养协议, 不纳入内部退养人员管理范围。 第三章退养待遇 第八条凡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人员 , 在内部退养期间 , 其退养费的计算公式为 : 退养费 = 内退时退养金 +保留内退时生活性津补贴+内退期间总行新批准的生活性津补 贴+内退期间政策性调资增加的退养金 内退时退养金 =[ 内部退养当月职务工资+( 当月职务工资除以 6 x 4 ) ]x 国家规定计发比 例 第九条退养金的计发比例按照国办发[1993]85 号文件规定的比例执行 , 工龄按办理内部退养时实际工龄计算。省级对退休金计发比例另有规定的, 一律不得执行。 第十条内部退养人员除享受退养金外, 保留原生活性津补贴, 停发全部生产性津补

(完整版)山西全省生产煤矿产能“全景图”排名

山西全省生产煤矿产能“全景图” 排名 作者:山西资本圈 近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对外公告了山西省2017年上半年生产煤矿能力情况,涉及五大煤企(焦煤、同煤、潞安、阳煤、晋煤)和11个地级市共计595座煤矿的具体产能情况,合计产能为93950万吨/年。山西资本圈统计,名单涉及焦煤集团38家(取消公告1家),合计产能8795万吨/年;同煤集团49家(取消公告7家),合计产能9675万吨/年;阳煤集团25家(取消公告1家),合计产能5580万吨/年;潞安集团30家,合计产能6470万吨/年;晋煤集团28家,合计产能6080万吨/年(晋能集团公告2016年底产能为7610万吨/年)(注:上述产能均为几大煤企省内煤矿产能,不包括省外)。 另外,山西省产能在500万吨/年以上的煤矿共有28家,央企中煤集团旗下中煤平朔集团所属的安家岭露天矿以3000万吨/年的产能“独占鳌头”(矿井类是同煤集团的大唐塔山煤矿)。值得注意的是,中煤平朔集团五家煤矿产能均进入前十,合计产能高达8200万吨/年,仅次于焦煤集团,这也能很好解释山西省为何把中煤平朔集团作为打造未来山西省煤炭大集团重要“候选”的主要原因。 而上述山西五大煤企各家产能“一哥”分别为同煤集团的大唐

塔山煤矿(1500)、晋煤集团的成庄矿(830)、阳煤集团的二矿(810)、潞安集团的常村煤矿(800)、焦煤集团的高阳煤矿(600)。附: 山西省截至2017年6月底生产煤矿能力情况表序号煤矿名称生产能力(万吨/年)一山西焦煤集团 1山西焦煤集团杜儿坪煤矿3852山西焦煤集团官地煤矿3903山西西山煤电股份西铭矿3604山西西山煤电股份西曲矿4005山西西山煤电股份马兰矿3606山西焦煤集团屯兰煤矿4507山西焦煤集团东曲矿4008山西古交西山义城煤业609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柳湾煤矿50010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水峪煤业50011山西汾西矿业集团高阳煤矿60012山西汾西宜兴煤业18013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曙光煤矿9014山西孝义西山德顺煤业6015山西汾西正文煤业9016山西汾西矿业集团贺西煤矿30017山西汾西矿业集团双柳煤矿30018山西汾西中兴煤业30019山西吕梁离石西山亚辰煤业6020山西临县西山晟聚煤业6021霍州煤电集团吕梁山煤电方山木瓜煤矿12022山西汾西矿业集团南关煤业14023山西汾西矿业集团两渡煤业12024山西焦煤集团介休正益煤业6025山西汾西瑞泰井矿正珠煤业9026霍州煤电集团丰峪煤业12027霍州煤电集团李雅庄煤矿24028霍州煤电集团团柏煤矿27029山西霍宝干河煤矿30030霍州煤电集团辛置煤矿28031山西汾河焦煤股份三交河煤矿

生产一线员工离岗管理规定

生产一线员工离岗管理规 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生产一线员工离岗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保证流水线能够正常有序的运转,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所有生产一线人员临时离岗的管理,员工离岗必须佩带《离岗证》后方可离岗。 3、《离岗证》制作由生产部负责;“离岗”的定义是指:员工因私人喝水、方便等与工作无关原因而需要离开工作岗位。 4、《离岗证》按工序班组配置(生产部编号登记备案),班组人数在20人以内时配置1个,20-40人时可再配置1个。 5、生产一线人员离岗必须征得班组长的同意、用自己的《工作牌》换取《离岗证》佩带在身上后方可离岗,而组长则需要在《离岗登记表》上填写员工离岗理由与离岗时间。 6、《离岗证》发放到各班组,由班组长自行管理、保管,员工离岗佩带《离岗证》,返岗后用《离岗证》换回自己的《工作牌》、组长在《离岗登记表》上填写员工回岗时间。 7、为保证他人离岗的正常需要,每次员工离岗控制在最长10分钟内,严禁将《离岗证》长时间滞留在个人手中,违者处罚1分/次。 8、离岗人员换取《离岗证》后要像佩戴《工作牌》一样佩戴《离岗证》,以便必要的例行检查。 9、不按本制度要求擅自离岗的,按扣罚1分/次处理,一个月内班组发生有3次违纪行为或者《离岗证》丢失或损坏的,班组长要承担连带责任。 10《离岗证》丢失由班组长写出补牌申请,主管签字后交生产部文员处补办,离岗证丢失或损坏扣罚当事人1分/次。 11、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2012年10月15日起执行,直至新版本替代。 海振电子_生产部 2012-10-12

内部退养管理办法

XXXXXXXX 内部退养人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改革后内部退养职工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内部退养人员的定义 内部退养人员是指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由于企业改革等原因,造成暂无工作岗位,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但仍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 二、内部退养申办程序 1、由本人书面正式提出申请,经企业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 办理内部退养手续。 2、经批准内部退养的职工,须与企业签订《内部退养协议书》, 并与企业办理工作交接后,由企业统一负责办理内部退养手续。 三、内部退养待遇 1、自2012年12月1日起,企业为选择内部退养的职工按月发放内部退养费(即按照XX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并随XX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浮动),缴纳五险统筹,直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2、企业改革后,内部退养职工只享受内部退养费和社会五险统筹,不再享受在职职工的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政策。 3、内部退养期间,如无工作岗位,职工可另谋职业,待有岗位时应首先服从本厂安排,到岗工作。 4、、企业改革后,内部退养职工生活费和五险统筹所产生的费用由

企业预留的土地补偿金进行支付。如遇政策调整预留资金出现缺口时,企业将在确保五险统筹金的前提下对不在岗人员适当下调基本生活费。 5、内部退养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移交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统一管理。退养期间死亡的,劳动合同、内部退养协议书自然终止。 四、内部退养人员管理 1、内部退养期间,内部退养人员由企业统一管理,待企业有工作岗位时,内部退养人员应首先服从企业安排到岗工作,如无其它特殊事由不到岗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2、企业负责制定有关内部退养政策,与内部退养人员签订内部退养协议书,负责每年核定内部退养费用,下达费用指标,负责对企业内部退养人员登记造册,编制<<内部退养人员花名册>>,管理个人档案。 五、其他规定 1、符合内部退养条件但未经批准不得办理内部退养。 2、内部退养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按国家规定重新计发退休费,转入社会统筹。因个人原因延误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由个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内部退养人员在退养期间从事其他工作或活动所受到的伤害或责任与企业无关。 4、内部退养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企业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及内部退养协议书。

山西A级景区详细名单

山西A级景区名单 "山西境内名山、江水、古建筑繁多。有宗教古建、世界遗产、晋商民俗、山西大院、太行山水、黄河、吕梁风光等。旅游景点众多,截止2017年山西的国家级景区就有160多家,那么在这上百家的旅游景点里面,山西有多少家5A级景区呢?山西4A级的景区又有多少家呢?下面本文为大家盘点了山西A级旅游景区的名单,告诉你山西有哪些5A级景区以及4A级的景区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山西各市A 级景区名单大同 A 级景区 晋城 A 级景区 晋中 A 级景区 临汾 A 级景区 吕梁 A 级景区

朔州 A 级景区 太原 A 级景区 忻州 A 级景区 阳泉 A 级景区 运城 A 级景区 长治 A 级景区 大同 A 级景区序号名称

所在地址 旅游景区级别 1 大同市云冈石窟 山西省大同市城区 2007年(5A) 2 恒山风景名胜区 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大磁窑镇 4A 3 华严寺(山西省大同市) 山西省大同市矿区口泉街道口泉社区4A 4 城区善化寺 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南街 4A

5 城区大同城墙景区山西省大同市城区 4A 6 晋华宫国家矿山公园山西省大同市矿区 4A 7 天镇县新平堡 大同市 3A 8 大同煤矿展览馆 大同市 2A 9

灵丘桃花山景区 大同市 1A 10 广灵剪纸艺术博物馆 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城东 3A晋城A 级景区序号 名称 所在地址 旅游景区级别 1 山西晋城皇城相府生态文化旅游区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北留镇皇城村2011年(5A) 2 阳城天宫王府景区 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润城镇上庄村4A

3 阳城蟒河风景区 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蟒河镇 4A 4 泽州珏山青莲寺景区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寺南庄北 4A 5 陵川王莽岭景区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东40公里的崇山峻岭中4A 6 高平丹朱岭景区 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 4A 7 沁水柳氏民居景区

员工离岗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离岗处罚管理制度 [标签:标题]2016 员工离岗处罚管理制度员工离岗处罚管理制度员工离岗处罚管理制度|2015-10-2519:34 每个企业员工离职是正常现象,企业为方便管理,都会为这些离职的员工制定相应的离职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本,可供参考。 一、离职管理的目的 为规范公司日常管理,明确责任,理顺程序,堵塞漏洞,确保公司和员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结合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离职管理的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 三、离职定义 以任何方式辞职、辞退不再与公司发生劳动关系或因事、因病离岗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均按离职对待。 四、离职手续的办理程序 1、员工因故辞职或休长假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从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逐级办理审批事项。审批完成后,将书面申请连同申请表一起返交人事部保存。 2、员工辞职或长假申请得到批准后满三个月(以离职申请中最后一个审批人签字日期为起始日计算)及 1 / 4 ---------------------------------------------感谢观看本文-------谢谢----------------------------------------------------------- [标签:标题]2016

接到辞退通知之日起,必须在三日内开始办理离职手续,七日内全部办结,超过七日,超过部分按500元/日标准从其本人责任金和工资中予以扣除。超过15天不办理交接和离职手续,公司将派人或通过法律途径上门解决,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所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人员工资等均由当事人全额承担。 3、办理离职手续时首先从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表》,然后按表格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逐部门办理交接、清结手续,其操作流程为:本部门——关联部门——行政部——人事部——财务部——部门经理——总经理——财务部。 4、本部门主要负责审定离职人员工作移交情况、业务衔接情况、物品及资料返还情况、日常考核结果、债权债务清结情况等;关联部门主要负责审核离职人员与本部门在日常往来中有无未了事项、财物交接是否清楚等;后勤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审查离职人员公配物品是否交回,有无损坏或丢失现象,损失具体价值等;人事部主要核查离职人员办公用品、设施交还与完好情况及文件、资料、相关证件等归还情况、考勤考核情况、奖励处罚情况、保密协议执行情况、其他与公司相关的特殊事项等;财务部主要负责离职人员 2 / 4 ---------------------------------------------感谢观看本文-------谢谢----------------------------------------------------------- [标签:标题]2016 财务手续办理情况、借款归还情况、业务账目清理情况等。 5、各项手续完备后,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即可按有关规定为离职者办理财务清算手续。 6、凡对外有经济往来或在重要岗位担任职务的人员,因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财务部在发放薪资时必须留取一定额度(责任金全额及最后一个月工资)作为风险控制金,离职后三个月内若未发生新的问题,即可发放清结。试用期内入职不满一月离职的,其风险控制金为实核薪资全额,发放时间必须控制在15天以后。

解决内退人员及其管理问题

内退人员是存续事务人员中人数众多的一个群体。所谓“内退”,是“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简称。国务院1993年《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九条规定:“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修养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可见,内退是企业富余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一种劳动管理形式,它是适应经济体制改革、转变企业经营机制的产物,对妥善安置企业富余职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发挥了积极的历史作用。然而,“存续分立,主业改制上市”的做法,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存在的人员问题,实际上是一种把“人员难题挂起来再说”的权宜之计。目前,在一些中央特大型企业内退人员问题已经积累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解决起来难度很大,一方面表现在多数存续企业自身无法实现正常经营,难以有效解决内退人员面临的各种问题;另一方面如果通过上市公司利用股市融资及业务收入反哺存续公司也存在诸多法律问题。应当说,如何避免存续企业的困境和内退人员问题的扩大化,是国有企业改制中应当妥善处理的一个重大问题。对于当前已经存在的劳动关系及待遇差距问题如何进行化解,也是一个重大的法律问题。 (一)内退人员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从改制历史看,国有企业在解决“内退”人员问题时,大多数地方和单位在改革中严格执行了国务院《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明确的3个条件: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企业领导批准。但有一些地方和单位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减员增效”指标,以吸纳新鲜血液、增强活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等理由,对一些未达到内退年龄的职工做工作,动员其申请内退,甚至在做不通工作时干脆对未达到“内退”年龄的职工直接办理“内退”或以“内退”对待处理。还有部分地方和单位在动员职工内退时夸大改制风险,诱导或强行分配内退指标,并放宽国家关于内退人员的年龄限制。这些历史上不规范的操作方式为日后的内退人员管理埋下了众多隐患。 2、在部分中央企业集团,随着上市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内退人员与上市公司职工的收入和生活待遇差距越拉越大,内退人员存在收入偏低、配偶下岗、子女就业困难等实际困难,要求企业提高生活福利待遇的利益诉求越来越多。 3、相当一部分内退人员赋闲在家,他们心态复杂、精神空虚,加之他们就业能力低、渠道狭窄,对当初选择内退感到后悔,不少企业内退人员提出返岗要求的愿望越来越强烈。 4、由于以上因素引发的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案件与上访事件频频发生,特别是由于国有企业职工思想观念、对政策的理解、社会环境影响、个人现实问题等种种因素影响,对立情绪比较明显,习惯于利用上访等一些非理性的方式。调查发现,绝大多数省(市)曾经发生过内退人员到本省上市公司或地方政府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乃至到企业集团总部或国家相关部委群体性上访,而且上访频繁。这一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疏导和解决,会对上市公司声誉与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并有可能产生许多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极容易激发社会矛盾。 (二)解决内退人员及其管理问题的指导原则 1、必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精神,尊重内退人员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权力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它要求我们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内退人员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历史遗留性问题,企业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精神,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努力解决存续事务人员问题。

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提升干部工作的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等档案造假行为的处理。 第三条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进行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定性,坚持区别情况、恰当处理,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是指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篡改、伪造等手段,造成干部信息失真失实的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 (一)篡改、伪造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习经历、工作履历、民族成份等信息的; (二)篡改、伪造公务员(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等材料的; (三)篡改、伪造学历、学位等材料的; (四)篡改、伪造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材料的; (五)篡改、伪造加入中国共产党或者民主党派等材料的; (六)篡改、伪造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材料的; (七)篡改、伪造录(聘)用、招工、入伍、转业安置、工资待遇等材料的; (八)篡改、伪造考核、考察、任免、鉴定、政审等材料的; (九)篡改、伪造评先评优、奖励等材料的; (十)擅自抽取、撤换、添加、销毁档案材料的; (十一)冒用、顶替他人身份等材料,在入学、入伍、招工、招录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十二)存在其他篡改、伪造情形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一)直接或者请托他人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的; (二)本人亲属、特定关系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本人知情、默许,或者当时不知情但知情后未及时向组织报告的; (三)对档案中有关问题,拒不配合组织调查,不如实说明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四)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包括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干部工作机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的有关人员和其他参与造假人员)进行处理: (一)接受他人请托或者利用职务、工作上的便利,直接实施造假的; (二)违规查阅、借阅、转递档案等,为他人造假提供方便的;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发现存在明显问题的档案材料不及时报告、不按照规定处理的;(四)在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调查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销毁有关证据的; (五)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领导人员进行处理: (一)授意、指使或者纵容、默许有关部门和人员实施档案造假行为的; (二)干扰、阻挠有关部门对档案造假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的; (三)拒不执行上级处理意见或者违规变通处理的;

员工内退管理办法

员工内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关爱员工,妥善解决年龄偏大且身体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员工的实际困难,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臵规定》和劳动部《严格掌握企业职工退休条件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退是指员工不适宜继续从事本职工作,在公司内部又无合适岗位安臵时,经本人申请、公司批准离开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合同关系直至退休。 第三条办理内退的基本条件: 1、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收费、执勤、监控、清障、机电等基层一线岗位,从事轮班作业或特种作业的员工。 2、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3、因身体原因不能适应岗位工作,或因年龄原因不适合从事特种作业,又无其他合适岗位安排的。 第四条办理内退的特殊情况: 1、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经医院诊断患有重大疾病、慢性疾病、精神疾病等,不能适应现任岗位的,经公司研究同意可办理内退。 2、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因工作能力较差又无法调整岗位,或工作状态不能适应特种作业需要的,经公司研究可对其进行劝退。 3、其他经公司研究可办理内退的情况。 第五条内退人员享受待遇:

1、生活费:按照原岗位薪酬最低层级的月基本薪和月激励薪的80%发放,不再发放其他工资、奖金和补贴。 2、五险一金:五项社会保险缴纳基数为省平工资的60%,自办理内退后的每年6月份调整;个人代扣代缴费用自理,在生活费中扣除。自办理内退次月起不再缴纳住房公积金。 3、福利:与退休人员相同。 第六条内退人员的档案管理、党组织关系、工会关系由单位保留。 第七条办理程序: 1、员工到达内退年龄后(以人事档案中登记的身份证出生月份为准),由本人提交内退申请,填写《员工内退审批表》,交本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审核符合内退条件者,报业务分管领导、人力资源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2、经审核批准的内退人员,与公司签订《员工内退协议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员工内退手续。 第八条内退人员内退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公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第九条内退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影响公司形象或有损公司利益的; 2、接受外单位聘任或兼职的; 3、犯罪被判刑的。 第十条内退人员劳动合同续签按在职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员工内部离岗管理办法

员工内部离岗管理办法 为加快企业改革改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参照《济南泓泉制水有限公司内部退养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内部离岗条件: (1)公司正式在册员工中,男员工年满50周岁,且工龄满30年;女员工年满40周岁,且工龄满25年的; (2)公司正式在册员工中,男员工年满50周岁,或工龄满30年;女员工年满40周岁的,或工龄满25年的; (3)公司正式在册员工中,男员工年满45周岁,女员工年满35周岁,女员工干部身份年满40周岁的; (4)公司正式在册的员工中,在供水企业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的。 第二条、员工符合内部离岗条件的,可申请内部离岗,相关待遇按以下规定执行: 1、符合第一条中离岗条件(1)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技能工资、年功工资按100,计发; 2)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继续享受; 3)企业制定的工龄津贴、医疗补贴继续享受; 4)岗位工资调整为办理离岗时在岗岗位工资的75,; 5)停发月度奖金及其它一次性奖金; 6)企业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7)其节日福利待遇与在职职工保持一致。 2、符合第一条中离岗条件(2)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技能工资、年功工资按100,计发;

2)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继续享受; 3)企业制定的工龄津贴、医疗补贴继续享受; 4)岗位工资调整为办理离岗时在岗岗位工资的70,; 5)停发月度奖金及其它一次性奖金; 6)企业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7)其节日福利待遇与在职职工保持一致。 3、符合第一条中离岗条件(3)的员工办理离岗,应发工资按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610元)计发,企业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至本人符合(2)、(1)中规定条件,采取就高原则,执行(2)、(1)规定。 4、符合第一条中离岗条件(4)的员工办理离岗,公司为员工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至本人符合(3)、(2)、(1)中规定条件,采取就高原则,执行(3)、(2)、(1)规定。离岗期限为3年,3年后回公司续签离岗合同或参加公司竞争上岗。 第三条、员工办理内部离岗的,须由本人申请,所在部门(单位)同意,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第四条、公司按员工申请内部离岗时的在岗工资待遇作为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基数,为其缴纳各项保险,缴费比例随国家政策的调整而调整。 第五条、员工内部离岗期间计算工龄,如遇公司调整年功工资标准,其年功工资标准一同调整,直至退休为止。 第六条、员工内部离岗期间,工资根据本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情况,参照市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适时调整。 第七条、员工办理内部离岗手续,必须与公司签订《济南泓泉制水有限公司内部离岗协议书》,具体管理细则按协议书规定执行。第八条、本办法执行之前,已办理了内部退养、离岗手续的员工,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内部离岗条件的,按本

同煤晋华宫矿

同煤晋华宫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富有成效 山西黄河新闻网2016-08-10 19:31:41阅读(15)评论(0)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举报全体党员受教育生产经营上水平员工群众得实惠 黄河新闻网大同讯(通讯员赵志忠高晓龙)山西大同煤矿集团晋华宫矿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全体党员受教育的素质工程、生产经营上水平的重点工程、员工群众得实惠的民心工程,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素质工程:全体党员深受教育 这个矿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启动会,制定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图解和关键词》,发放“两学一做”学习辅导资料11类1.2万余册,举办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家辅导讲座和党风廉政教育展览,制作了《党支部怎样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幻灯片,还在自办广播电视、报纸和“手机党课”开辟了“两学一做”专栏,通过全媒体宣传,动态报道各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情况,采访党员学习体会,跟踪聚焦学习教育工作开展好的先进典型。同时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以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为抓手,

创建了“六个一”活动载体,即:每月开展一次主题活动;每天自学一段党章党规;每月集中开展一次学习;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学习讨论;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开展一次主题党课;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形成了手机党课随时学、培训宣讲集中学、竞赛答题重点学、理论实践结合学“四个”学习常态。学习教育中,各级领导干部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定期上讲台、带头讲党课、带头学党规、带头写心得体会、带头开展自我批评,组织本单位党员开展“四讲四有”专题研讨、推荐身边感动的党员、“我为矿山发展献计献策”等主题活动,做到党员干部和广大党员以榜样示范作用团结带领员工群众一道为完成各项生产任务指标积极做贡献。这个矿大井11#层8713综采一队工作面推进至100米后遇到1.5米——2.5米的地质冲刷带,底包厚度为300mm-600mm,煤层最薄为0.6米,最厚不过1.7米,夹杂的岩石厚度最厚达到了1.9米,工作面正常推采和支架运行同时受阻。困难面前,矿领导现场调研后及时与综采一队班组长以上干部进行了座谈,针对过冲刷带一起制定措施,即:调配掘进队组支援生产,采取打眼放震动炮的方式松动岩石再机组割煤的工艺稳步推采;同时采用提底0.4米-0.5米、割顶0.2米-0.3米“提底割顶”的采煤方式处理近80米宽、100米长、1.5米平均厚度的夹石、

员工调岗调动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调岗调动离职管理制度 1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烟台三维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员工调岗、调动、离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烟台三维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合同制员工(含合同制用工岗位的协议用工)调岗、调动、离职管理。 2定义 2.1本公司员工异动包括调岗、调动、借调。 2.1.1调岗:是指各部门内部员工岗位的调整。 2.1.2调动:是指本公司各部门之间员工调动。 2.1.3借调:是指各部门因工作临时需要,需从其他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由人力资 源部协调从其它部门调动员工来完成此项工作,调出期间人事关系不发生变化,任务完成后回原部门工作;员工借调时间,原则上不应超过四个月,特殊情况另行处理。对于公司安排借调的员工,应服从调动安排。借调员工的考勤由调入部门统一管理,员工的薪酬标准不做调整。 3管理内容 3.1员工调岗调动基本要求 3.1.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调动 3.1.1.1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调动的。 3.1.1.2因生产组织变化(如机构增减、定员调整等)调整某些工种岗位需增减定 员的。 3.1.1.3员工确实不适应原岗位工作,本部门安置确有困难的。 3.1.1.4调动必须在定编范围之内(除调人力资源部待岗人员)。 3.1.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调岗: 3.1.2.1试用期、试岗期未满的人员。 3.1.2.2要求调入的岗位超编。 3.1.2.3试用期(培训)考核、不合格者。

3.2调岗、调动程序 3.2.1员工调岗审批程序 3.2.1.1基层员工调岗每年6月,12月集中办理。 3.2.1.2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优化配置的原则,安排部门内部员工岗位调整 (不包括本公司聘任人员),员工调岗前必须进行调岗培训,培训合格者 进入试岗期。试岗期满,由用人部门组织、人力资源部监督,对试岗人员 进行理论、实操考试(理论、实操考试办法由各部门制定报人力资源部审 核备案)。 3.2.1.3试岗考核合格者填写《员工调岗审批表》,逐级签批。 3.2.1.4涉及薪酬变化的调岗,层报总经理批准后次月执行;不涉及薪酬变化的调 岗,层报本部门负责人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2.2员工试岗薪酬规定 试岗期及工资待遇按附表1-1执行。 表1-1 烟台三维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员工调岗、调动试岗工资执行标准

职工离岗退养管理办法

公司职工离岗退养管理办法(暂行) 为推进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优化劳动组织结构,分流富余人员,合理配置公司人力资源,规范公司劳动关系,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 二、离岗退养的期限 职工申请办理离岗退养,其协议期限从离岗退养手续生效之日起至申请人员退休之日止。协议生效期内,公司不再受理离岗退养人员复工、返岗等申请。 三、离岗退养期间待遇 (一)、生活费待遇 职工办理完离岗退养手续,从次月起按规定享受离岗退养期间待遇。根据离岗退养人员的情况,待遇标准分为三类,具体如下: 1、申请离岗退养的职工距离法定退休不足5年(含): 该类离岗退养职工每月生活费按扣除本人当月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后3500元计发。 2、申请离岗退养的职工距离法定退休超过5年但不足10年(含): 该类离岗退养职工每月生活费按扣除本人当月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后1500元计发。

3、申请离岗退养的职工距离法定退休超过10年: 该类离岗退养职工每月生活费按扣除本人当月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后1000元计发。 (二)、社会保险待遇 离岗退养期间企业年金从办理离岗休息手续的次月起停止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在岗职工的管理办法执行。 (三)、绩效奖励及劳动保护用品等 离岗退养期间不再享受公司给在岗职工发放的各种绩效奖励、福利(国家规定的必要福利除外),停止领用工器具,不再享受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等。 (四)、职工办理的离岗退养手续一经生效,即享受相应类别的离岗退养待遇,离岗退养期间的类别直至退休不作任何变更。 四、办理程序 申请离岗退养的职工,须本人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本部门初审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根据申请人所在部门意见,将审核后的材料提交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生产、管理骨干及公司涉密人员申请离岗退养,须本人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本部门初审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根据申请人所在部门意见,将审核后的材料提交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生产、管理骨干主要指班组长(技术员、班组专职)、运行主值、一般管理人员等岗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技师及

员工内退管理办法

员工内退管理办法

2 〔 201x 〕xx 号 关于印发《员工内退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内部退出工作岗位的管理。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根据公司《体制机制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特制定《xxxx 有限公司员工内退管理办法》,现下发给各部门,请遵照执行。 附件:1.员工内退管理办法 xxxx 有限公司

2.员工内退审批表 3.员工内退协议书 xxxx有限公司 4月11日 3

附件1 员工内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司《体制机制规范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内部退出工作岗位(以下简称内退)的管理,优化人力资源结 xxxx有限公司 201x年x月x日印发 打字:xx 校对:xxx 4

构,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执行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部分因不适宜继续从事本职工作,且公司内部又无合适岗位安置的员工,在尊重员工个人意愿的基础上,经本人提出内退申请后,可办理内退手续。 第二章内退条件 第三条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满30年,并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四条男满50周岁,女满40 周岁,确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员工。 第五条内退年龄以人事档案中的招工表、入学登记表、军人应征入伍登记表中填写的出生年月为准。 5

第三章内退办理程序 第六条办理内退手续时,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员工内退审批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和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经审核批准的内退人员,由员工本人与公司签订《员工内退协议书》(附件3)。 第四章内退员工待遇 第八条员工内退期间,与在职员工一样享受公司的相关权益和福利等待遇。 第九条女性管理人员内退后,退休年龄与其它女性员工一致50岁办理退休手续。 第十条内退期间工龄与其之前工龄连续计算。内退后仍享受住房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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