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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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翁列恩, 胡税根, Weng Lieen, Hu Shuigen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杭州,310058

刊名: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GANSU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年,卷(期):2009(2)

被引用次数:1次

参考文献(11条)

1.陈海威;田侃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探讨[期刊论文]-中州学刊 2007(03)

2.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基本公共服务与中国人类发展 2008

3.杨雪东简论中国地方政府创新研究的十个问题[期刊论文]-公共管理学报 2008(01)

4.浙江省财政学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 2008

5.Entwistle Tom;Martin Steve From Competition to Collaboration in Public Service Delivery:A New Agenda for Research 2005(01)

6.丁元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国际视角 2008(08)

7.常修泽中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期刊论文]-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2007(02)

8.俞可平市场经济与公民社会:中国与俄罗斯 2005

9.王玮公共服务均等化:基于比较视角的分析[期刊论文]-财贸经济 2008(05)

10.Simon Griffiths The public service under Gordon Brown-similar reformls,less money 2009(01)

11.丁元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国际视角 2008(08)

引证文献(1条)

1.余兴厚.尚可文财政转移支付均等化的理论与实践[期刊论文]-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 2010(3)

本文链接:https://www.360docs.net/doc/785169095.html,/Periodical_gsxzxyxb200902004.aspx

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战略选择

2009年第1期社会主义研究No.1,2009 (总第183期)SOCIALISM STUDIES Serial No.183 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 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战略选择 项继权 =摘要>/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0是当前我国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和目标。本文提出/同步推进、分步实现0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战略:首先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广覆盖0,即建立多层次、低水平、广覆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制,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目标;其次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一体化0,即消除城乡基本服务体制的二元化,构建城乡一体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最终目标是/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0,即消除人们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占有、服务设施和条件以及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既有的差距,实现人们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目标。 =关键词>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战略 =中图分类号> D0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24527(2009)0120054207 =基金项目>本文为2007年度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新农村建设中的社区建设研究0(项目编号:07JZD0024)和2008年度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学者项目5中国城乡社区建设研究6的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项继权(1962-),湖北麻城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困难地区的扶持。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中西部地区,尽快使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得到改善,逐步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0,/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0。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要按照/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0,/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0,扩大公共服务,并将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作为让人们共同分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基本途径。十七届三中全会则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0作为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目标之一。/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0已经成为当前我国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目标,如何/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0也成为当前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之一,也是亟待回答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一、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面临的三大任务 向国民提供均等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责。如果根据人们需求的公益性程度及其需求满足中对政府的依赖程度的不同,我们可以将公共服务分为/基本公共服务0和/非基本公共服务0两类。前者是政府必须承担和满足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后者则可以通过政府以外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来提供。有相当多的需求和产品具有混合的特征,在市场和社会提供的同时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参与,这可以称为一种/准基本公共服务0。基本公共服务是一个社会人们生存和发展必需的基本条件,是一个社会非由政府提供不能有效满足和充分保障的基本福利水准。一般来说,政府是基本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是非基本社会公共服务的倡导者和参与者,同时是整个社会公共服务的规划者和管理者。 建国以后特别是改革以来,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不断扩大、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但是,总的来看,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不仅存在/供给不足0的问题,也存在/享受不均0的问题,非均衡或非均等性问题 54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由之路 一般地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要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能够体现公平正义原则的大致均等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是人们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条件的均等。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出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基本民生性服务,如就业服务、社会救助、养老保障等;二是公共事业性服务,如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科学技术、人口控制等;三是公益基础性服务,如公共设施、生态维护、环境保护等;四是公共安全性服务,如社会治安、生产安全、消费安全、国防安全等。这些基本公共服务做好了,才能使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受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 毋庸置疑,经过前一阶段的经济快速增长和社会急剧转型,我国经济社会的基本需求发生了深刻变化,这不仅要求尽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应对生态环境恶化和能源资源短缺引发的严峻挑战,而且要求加快建立覆盖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应对基本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所带来的新的挑战。有关资料显示,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多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相继超越生存型社会的临界值。就恩格尔系数来看,2000年城市达到39. 4%,农村达到49. 1% ,均低于50%的临界值。同年,第一产业就业比重首次降至50%的临界值。2001年,第一产业比重降至14. 1%,首次低于15%的临界值;第三产业比重达到40.7%,首次超过40%的临界值。2003年,城镇化率达到40. 5%,首次超过40%的临界值。从这些量化标准来判断,我国在21世纪初开始由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过渡。在这一进程中,广大社会成员的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同公共产品短缺、基本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成为日益突出的阶段性矛盾。[1]由此可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任务。 社会发展的基本宗旨是人人共享、普遍受益。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人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必然选择。换句话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过程,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是结果,它们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要维护社会公平。在当前,通过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解决民生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体现社会公平的迫切需要。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诸多不和谐因素,有的是发展不够的问题,有的则是共享不够的问题,即没有很好地让全体人民公平公正地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按理说,社会进步的成果应当由全社会来共享,但实际上是由强势群体来享受或首先享受;同样,社会代价的后果应当由全社会来分担,但实际上大部分却由弱势群体来承担或主要来承担。因此,

浅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浅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发表时间:2009-06-10T10:59:41.950Z 来源:《中外企业家》2009年第3期下供稿作者:张宁[导读] 目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公平和稳定的重要因素。摘要:目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公平和稳定的重要因素。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解决基本公共服务的非均等化问题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财政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09)06-0027-02 收稿日期:2009-02-27 作者简介:张宁(1984-),女,河北邢台人,硕士研究生,从事财政理论与实践研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形成惠及全民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是体现以人为本和弥补市场公共产品供给失灵的重要制度安排,是缓解社会矛盾和解决民生问题的现实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更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首要职责。因此,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所在。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涵义所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其实质在于政府要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二、我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状 1.从义务教育来看,义务教育的非均衡性突出地表现为义务教育投入的非均衡性。2005年全国预算内经费4 665.7亿元,东部地区约2 269.1亿元,中部地区约1 307.0亿元,西部地区约1 089.6亿元,东部超出中部和西部的1倍多。 2.从城乡卫生支出来看,2004年58.2%的农村人口卫生支出只占卫生总费用的34.9%,而41.8%的城镇人口卫生支出却占卫生总费用的65.1%。79%的农村居民人口为自费医疗群体,而城市为44.8%,高出34个百分点。农村医疗服务经费中17%来自政府拨款,另外83%来自农民缴费,包括合作医疗缴费。2005年城市居民人均卫生费1 122.8元,农村为318.5元,城市是农村的 3.52倍。 3.从社会保障面来看,国家统计局根据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测算,2006年社会保障的实现率为50.24%。我国城乡之间及地区之间社会保障水平和质量存在较大的差距,2003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每万人中有2 247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每万人中只有367人。按享受社会保障的从业人员计算,农村社会保障覆盖率只有3%,城乡社会保障率的比例为22:1,城乡人均社会保障费的比例为24:1。 4.从农村文化服务方面,我国省市及自治区之间人均文化事业费的极差从1980年的3.99元扩大到2006年的44.29元。仅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公共文化来看,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呈现出明显的非均等性。 三、影响我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要因素 1.在技术上,我国还没有针对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来建立一套针对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标准,以及与这些标准相对应的客观因素评估法,来核定地方财政平衡能力,根据地方的税源、税种以及税基、税率等计算各地的“理论收入”和计算地方财政支出水平与地方“理论收入”之间的差额,以及政府间计算转移支付数额的方法。 2.在政府间关系上,虽然我国提出建设公共财政的基本思路和政策框架,而且推进工作也在进行,但是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首先,政府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其次,目前我国形成非对称性财政结构不利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央财政收入和支出占整个国家财政收入和支出的比重缺乏合理的制度安排,各级政府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本养老保险等方面的事权划分不清,责任不明,中央政府有关政策文件在涉及政府间关问题上过于模糊,不利于政策实施。 3.在城乡体制上,城乡分割是中国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核心问题之一,虽然城乡问题在一般意义上不属于均等化问题。由长期实施户籍制度造成的乡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不同身份,以及掩藏在这个身份背后的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是我国现阶段基本公共均等化问题的特征之一,这也是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区别于其他国家的特点。 4.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前提是地方财力的均等化。我国目前存在的地方发展差距以及现行税收制度、财政体制所决定的地方财政收入差距,是转移支付难以弥平的。 四、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第一,财政投入应更多地投向长期“短腿”的社会事业。要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有效地发挥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尽快着手在全国范围内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战略规划实施策略,统筹安排、系统规划,分步骤地推进。整合、优化公共行政资源,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第二,财政投入要向农村特别是西部农村倾斜。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地域辽阔,历史、地理位置及经济基础不同,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同时,区域协调发展也是相对的,要使各区域经济发展总量大体相等是不现实的。因此,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不能只注重经济总量,还要注重不同区域的人民生活水平。科学发展观要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所以要注重缩小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不同区域的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不断缩小。第三,加大中央财政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逐步建立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的的公共财政体系,大力加强对这些地区因素的合理流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发展差距。第四,建立政府投资的稳定增长机制。均等化需要一系列科学而现实的指标,可以由人大为主针对全国性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种类和标准等进行研究、听证和审批,其中当然要结合各地不同的人口、资源、物价和财力等因素综合考虑,最终应该以立法形式体现出来,并明确目标和实施阶段。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What: 何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由“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经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阐述,十七大报告中两次予以强调,已经成为当前理论和实践的热点 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从共同财政体系建设的角度提出了“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任务.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将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完善公共财政制度的目标:“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从缩小发展差距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角度进一步强调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作用:“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必须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 议.》 (八)、加强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公共服务包括基本公共服务和一般公共服务。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 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是根据美国学者罗尔斯基于公平的正义理论,在自由、平等和幸福之间的统筹协调原则有两条,即第一正义原则(平等自由原则)和第二正义原则(机会均等原则和差别原则),根据这两条正义原则可以推断基本公共服务的三大原则①(对应关系见表1.1)。 表1.1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原则

旅游公共服务及相关概念辨析

旅游公共服务及相关概念辨析 摘要:所谓旅游公共服务,通常是指为旅游者提供特定的公共服务,以满足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对于公共服务的需要。这种现象在形式上表现为政府及有关供给主体所提供的各种旅游公共服务 的具体产品;在内容上体现为政府及有关供给主体为提供旅游公共服务而进行的行为过程。 关键词:旅游公共服务;特征;属性 1 旅游公共服务的内涵 本文认为旅游公共服务至少应包含以下几层含义:一是旅游公共服务需求具有公共性,即旅游公共服务需求是不特定人的共同需求,而不是特定、个别的个人或团体的需求。二是旅游公共服务性质具有辅助性,即旅游公共服务主要解决的是市场机制无法提供或不能充分提供的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产品和服务,是市场的有益补充,因此旅游公共服务供给能由市场提供的应尽量让市场来完成,避免在旅游公共服务供给上政府行为过多干预,但又不能完全脱离政府作用的发挥。三是旅游公共服务的责任主体是政府,即不管旅游公共服务的具体生产是谁,采取什么方式提供,但政府始终是旅游公共服务的责任主体,政府通过授权将旅游公共服务的生产或提供委托给企业或非政府组织来完成旅游公共服务的供给。四是旅游公共服务的内容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到不同阶段,旅游公共服务的内容也随之发生变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旅游公共服务指为满足旅游者公共需要,政府和由政府授权的工商企业、非政府组织等针对整个旅游过程而通过政府行为或政府主导下的市场行为在纯粹公共物品、混合公共物品和特殊私人物品等方面提供的产品形式和行为过程的总称。 2 旅游公共服务的特征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旅游公共服务除具有公共服务的一般特征之外,还具有自身的且不同于以往的一些特征。 2.1 旅游公共服务兼具非共享性和共享性的双重属性 所谓旅游公共服务具有非共享性,是指旅游公共服务的部分供给内容(旅游公共交通设施、旅游资源的开发、旅游教育培训、旅游消费促进、旅游目的地宣传与促销、旅游扶贫等)带有一定的区域性。所谓旅游公共服务的共享性,是指旅游公共服务的部分供给内容(旅游一般性便利设施、旅游法规与政策、旅游环境保护与规划开发等)又具有很强的共享性、较大的外溢效应。 2.2 旅游公共服务兼具盈利性和非盈利性的双重属性 所谓旅游公共服务具有盈利性,是指一部分旅游公共服务介于纯公共产品和纯私人产品之间的准公共产品,其根本出发点是为扩大区域旅游供给数量和区域旅游吸引力,以吸引游客更多地前来观光游览消费。所谓旅游公共服务具有非盈利性,是指尽管一些旅游公共服务介于纯公共产品和纯私人产品之间,带有收费盈利性质,但并不意味着其完全丧失公共性,不能也不应抛弃公益性,不考虑公

整理 基本公共服务怎么实现均等化

基本公共服务怎么实现均等化 引入材料:——导出基本公共服务 近年来,随着国家推行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公共财政、民生建设的大力推进,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框架初步形成,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不足、覆盖面窄等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然而,与群众的期盼相比,与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相比,公共服务资源在区域间的配置不均衡问题依然较为突出。随着各地区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公共服务的质量及多样化诉求日趋强烈,优质基本公共服务在中西部地区和中小城市的供给仍显不足,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在区域间的均等化配置,成为促进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式。 一、基本公共服务的含义 所谓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根据一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总体水平,为维持本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基本的社会正义和凝聚力,保护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所需要的基本社会条件。 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三个基本点,一是保障人类的基本生存权(或生存的基本需要); 二是满足基本尊严(或体面)和基本能力的需要;三是满足基本健康的需要。 二、基本公共服务中的不均等现象 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公共服务还存在不均等现象,主要表现在: 1、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均等,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远低于城市; 2、区域之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差异大,东部地区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 3、社会成员之间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比较突出的是进城农民工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远低于城市户籍居民。 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存在的问题 1、公共服务供给不足 表现:从公共服务的供应方来看,政府是最终责任主体。在我国,各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相差很大,这种差距不只是财力上的,如城市政府和乡村政府、相对富裕地区的政府和贫穷地区的政府,也有认识水平、人员素质、创新意识、管理能力以及制度建设能力上的差距,这类差距不是通过增加财力、短期培训、更换操作人员就可在短期内消灭的。从公共服务的需求方来看,由于地理环境、历史文化等原因,公共服务的消费能力也存在巨大差距。 举例:这既有自然条件的影响,如一些自然条件恶劣的边远山区,即使把钱送到居民手上,也难以消费;也有当地人文社会因素的制约,如文化素质、传统意识、风俗与宗教等等,都会造成居民公共服务消费能力上的差距。居民的这种消费能力体现的是自主性和能动性,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最终依赖于这种自主性和能动性去消化、吸收,进而转换化为居民生活的改善、基本素质和技能的提高。譬如教育,有些并不是上学难、上学贵,而是主动辍学,有的家长认为上学不如赚钱实惠,也有暴富的家庭认为孩子不上学将来也衣食无忧,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因富辍学”的怪现象。 2、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

公共服务的概念研究及相关概念辨析

公共服务的概念研究及相关概念辨析 杨颖1 (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北京,100190) 摘要近年来,随着有关公共服务的研究成为国内学者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出现了一些与之相似的概念,其中最接近的是“公共物品”和“社会事业”。这三个术语在各种学术文献和政府文本中被广泛应用,交叉和混淆现象严重,严重影响了研究的准确性。本文对国内外学界关于公共服务概念的各种观点进行了梳理,并分析了三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得出如下结论:(1)公共服务、公共物品和社会事业是三个有密切联系但不完全等同的概念。(2)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定义的角度不同,且社会事业比公共服务更为宽泛;但随着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化,二者的内涵和外延已极为接近甚至重合。(3)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均比公共物品的范围要大,它们既包括公共物品,也包括非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更多地是一个经济学概念,而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还含有公平正义等价值取向。在今后的研究中,应根据研究的对象和内容选择最恰当的概念。 关键词:公共服务;公共物品;社会事业;概念研究 Research on the Concept of Public Service and the Related Concepts YANG Ying (Institute of Policy and Management, CAS, Beijing 100190, China)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as the research on pubic service becomes the focus of researchers and the society, there come out some similar concepts, of which the closest are "public goods" and "social work". These three terms are widely used in varieties of academic literatures and government documents, often overlapping and confusing, which seriously impair the accuracy of the research. This paper puts the various points of the concept of "pubic service" both at home and abroad in order and analyses the differences and connections between the three and concludes as follows: (1) "Public service", "public goods" and "social work" are three closely linked but not exactly the some concepts. (2) "Public service" and "social word" are defined from different points of view and "social work" is broader than "public service". But with China's further reform of public institutions, both the connotation and extension of the two terms have been very close or even coincident. (3) Both "public service" and "social work" are broader than "public goods", as they include both public goods and non-public goods. "Public goods" is an economic concept, while "public service" and "social work" also contain the value orientation of fair and justice. In future studies, we should choose the most appropriate concept according to the object and contents. 1杨颖(1983-),女,河南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公共服务,科技政策。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根据一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总体水平,为维持本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基本的社会正义和凝聚力,保护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所需要的基本社会条件。包括三个基本点:保障人类的基本生存权,满足基本尊严和基本能力的需要,满足基本健康的需要。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要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能够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原则的大致均等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是人们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条件的均等。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出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民生性服务,公共事业性服务,公益基础性服务,公共安全性服务。我国政府提出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但需要在操作层面界定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依据基础性、广泛性、迫切性和可行性这四个标准,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基本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是现阶段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 ☆新公共管理与新公共服务 新公共管理主张在政府等公共部门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竞争机制,重视公共服务的产出,强调文官对社会公众的影响力和政治敏锐性,倡导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行政环节上实行更加灵活、富有成效的管理。 新公共服务基于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反思,认为公共管理者在其管理公共组织和执行公共政策时应该集中于承担为公民服务和向公民放权的职责,工作重点是建立一些明显具有完善整合力和回应力的公共机构。 ☆公法与私法 法律可以最一般的区分为与国家密切相关的公法,和规范私人间权力义务的私法。二者的划分主要有以下不同意义: ①从利益保护的中心来看,公法以维护公共利益即公益为主要目的;私法以保护个人或私人利益即私益为依归。 ②从调整的社会关系即对象来看,公法主要体现为调整政治关系、行政关系及诉讼关系等;私法调整私人之间的民商事关系,即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③公法以权力为轴心,严守“权力法定”的理念;私法以权利为核心,适用“权利推定”的逻辑。 ④公法奉行“国家或政府干预”的理念;私法遵循“意思自治”、“私法自治”的原则。 ⑤公法以政治国家为作用空间;私法以市民社会为功能范域。 ☆“法无授权即禁止”和“法无禁止即自由” 法律对权力具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授予作用;二是限制或制约作用。权力只有授予才能行使,一切权利的运作都必须基于或源于民意或公意,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地固定下来,即“法无授权不可为”。对权力加以分解、制约,并对权力使用活动进行严格监督是法治的应有之义,这主要通过公法来进行。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公法同权力的设置、分配、行使、制约以及监督等运作有最直接的联系。 私法确认和保护的是私法主体享有的私权利即民商事权利,倡导权利本位,是权利法。私法奉行“法无禁止即自由”,以此去分析、评价、判断具体的个人行为。“权利推定”就是“不禁则许”,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行为就是私法主体通常可以自由实施的。社会越发展,文明程度越高,人们获得自由的机会就越大,权利推定的范围就越大。

创建公共服务型政府意义

创建公共服务型政府意义何在 https://www.360docs.net/doc/785169095.html, 2004年09月13日01:01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的核心问题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问题,能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贯彻“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最终落脚点。公共服务,简而言之是以公共产品为人民服务,它十分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是“以人为本”重要思想在行政管理领域的具体实践。因此,通过创建公共服务型政府,将使政府的自身建设和各项工作有所创新、有所拓展、有所突破。无论是决策、执行,还是监督都能自觉地把大多数群众是否赞成、是否受益作为重要依据,做大多数群众赞成的事,办大多数群众受益的事,使人民群众不断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成果。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的经济总量不断跃上新台阶,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已基本形成。但也必须看到,深层次的改革还未完全到位,体制性障碍仍然存在,政府职能与市场经济的要求尚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对市场干预过多,政府职能的实现过程缺乏透明度和制度性监督与约束,政府角色“越位”、“错位”、“缺位”和“不到位”现象还较为普遍;二是条块分割、行业垄断、部门壁垒、职能重叠现象还比较突出;三是政府、企业、公民法律意识有待加强;四是政企不分,企业运营过分依赖政府保护等问题还比较普遍,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五是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度还不高,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仍较突出,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程度不高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是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桎梏,是加快发展的阻碍,同时也是激发体制创新、发挥后发优势的动力。历史上,我省在体制创新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大包干”和农村税费改革的成功实施,有力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现阶段,创建公共服务型政府不仅是优化发展环境,进行体制创新的突破口,也是提高省际竞争力、加快生产力发展的突破口,在我省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正确处理经济与社会关系问题始终是我省各级政府普遍关注的问题。我省“十五”计划又进一步把“以人为本”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把保护和改善居民的发展

第五章公共政策制定及合法化

第五章政策制定及合法化 主要内容 政策问题的产生与确认 政策议程的建立 政策规划 政策合法化 中国政策制定过程的特点与经验 政策制定(policy-making):是政策过程的首要阶段,是政策科学的核心主题。 广义的政策制定,(德罗尔)理解为整个政策过程,把政策执行、政策评估等环节称为后政策制定阶段。——部分 狭义的政策制定,理解为政策形成或政策规划,指从问题界定到方案抉择以及合法化的过程。——普遍、本课件 政策制定过程包括三阶段:政策议程建立/政策方案规划/政策方案合法化 第一节社会问题与政策问题 一、社会问题的产生 1、社会问题的涵义 社会问题就是达到的状态与观察到的状态之间的距离。 2、社会问题基本特征

客观性、主观性、价值相关性、社会性、过程性、系统相关性 3、社会问题的分类 1)过失性社会问题:这类社会问题产生于偏离社会正常生活和规范的一些过失行为。 2)结构性社会问题:是指社会自身结构不合理所导致的一些社会现象。 4、社会问题产生 只有当社会的大部分成员和一部分有影响的人物认为某种社会状况是社会问题时,它才是社会问题,其中权力因素起着非常关键性的作用。另外,人们的主观认识、思想信仰、生活态度等价值因素在社会问题的形成过程中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二、政策问题的确认 1、政策问题的确认指对于政策问题的察觉、界定和描述的过程。 问题察觉是指某一问题被人们发现并引起政府关注的过程; 问题界定是指对问题进行特定解释的过程,需要通过一定的方法对问题进行必要的分类,目的是把问题情境转变为实质问题; 问题描述是指运用可操作性语言对问题进行明确表述的过程。 2、政策问题确认与政策决策者的分离是现代公共政策制定的基本特征。 政策问题确认的原则: 第一,问题描述应做到真实详尽,切忌人为夸大或缩小;第二,尽量缩短报告链条,减少报告层次。总之,以客观代替主观,以直接代替间接。

中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7年第2期 中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 常修泽 摘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应包括全体公民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和原则应该均等以及结果应该大体相等,社会在提供大体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成果的过程中尊重某些社会成员的自由 选择权。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从横向上体现/以人为本0和弥补市场公共品/供给失灵0重要的制 度安排,也是缓和当今社会矛盾的现实需要和当代世界文明国家社会政策的一个趋势。应本着横向上 范围要适中、纵向上标准要适度的/第三方0主张,在提供就业服务和基本社会保障等/基本民生性服 务0,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等/公共事业性服务0,公益性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 等/公益基础性服务0,生产安全、消费安全、社会安全、国防安全等/公共安全性服务0方面逐步实现均等 化,并需要有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城乡协调发展制度、公共服务型政府制度做保障。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保障 中图分类号:F062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10X(2007)02-0066-06 2005年,笔者在当年完成的研究报告5人的三层含义与基本公共服务平等化6[1]中,曾对中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平等化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如果说,当时的研究还偏于理论层面的话,那么,以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为标志,对包括这一问题在内的整个和谐社会的研究已从意识形态层面上升到制度层面。其中,和谐社会创建中的制度安排,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要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而这样一个带有普世性的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则要从中国现阶段的国情出发,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此命题仍有些基本问题需进一步厘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0的内涵到底是什么?在中国现阶段为什么必须实行这样一种基础性的制度安排?尤其是,在实践中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包括哪些基本内容?我们的社会应如何为此提供相应的体制保障?在此,我就上述几个问题进一步阐述自己的研究成果和看法。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及其实行的必然性 对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我是从以下三方面把握的。 第一,全体公民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和原则应该均等。在13亿中国大陆人口中,尽管每个人的天赋能力不同,所占有的资源也不尽相同,但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和原则方面应该是均等的。现在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机会不均等,不是实行同一个原则。例如,目前进入到城市工作的农民工约有1.26亿人(若包括他们的家属约两亿左右),这是一个相当庞大的人群,怎么让这一、两亿同胞有同等的机会?中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在城乡之间划开很深的鸿沟。改革开放以来,一些人通过自己的努力,着力改变不公平的命运,但是从社会角度,如何逐步给阻隔在鸿沟两旁的民众提供均等的机会,应作为第一条。 第二,全体公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结果应该大体相等。这里的/大体相等0不是绝对平均主 收稿日期:2006-10-02 作者简介:常修泽(1945-),男,山东惠民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100089

改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改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积极改变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才能促进上海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 ●非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应该基于“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即根据居留时间的长短、贡献大小,通过梯度累进的方式与本地居民共享。 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上海常住人口达2301.9万,其中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体的外来常住人口达897.7万,占全部常住人口的39%。从世界范围考察,近几十年来,人口在地域空间上的分布,主要表现为以大都市区或大都市圈人口增长为主,且增长的势头强劲。一方面,城市发展的活力很大程度上来自移民;另一方面,人口的快速增长及其时空变动也会对城市的发展形成压力,对于上海这样的移民城市来说,主要体现在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以及出行难、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等问题较为突出。未来要促进城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必须以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为战略。 正如党的十八大报告所提出的,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基础,需要“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人人平等获得发展机会”,需要“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就上海而言,目前公共服务自身的特性以及公共服务供需间的矛盾所引发的问题,都需要政府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改进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增强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水平,增加公共服务资源承载的能力。当前,需要着力破解几个核心问题。 一是在城市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的政策取向下,如何通过制度创新构建一个面向全体常住人口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是每个公民的权利,无论身处何处,其公民权都应该得到保障,这是“权利公平”的体现。“机会公平”是要破除外来人口享受城市公共服务的制度障碍,让稳定居住和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口都有机会享受“同城待遇”。“规则公平”一要体现“普惠性”,即不管你属于哪个阶层,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享受上均一视同仁;二要体现“差异性”,即在城市公共服务资源尚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非基本公共服务如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资源的供给,应该基于“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即根据居留时间的长短、贡献大小,通过梯度累进的方式与本地居民共享。由此可见,“规则公平”是三大原则的基础,但机会、权利既靠制度规则,也要靠来沪人员自己努力争取,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那些没有进城的农业人口公平性的体现。 二是在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资源供给短缺,且户籍制度继续存在的情况下,如何构建一种“互利共生”的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平衡机制? 对流动人口居留模式的研究表明,一般情况下,居留时间越长,继续居留的概率就越高,

新公共服务理论 讲义 (1)

一.背景 罗伯特?B?登哈特:现任美国亚利桑纳州立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教授,美国国家公共行政研究院院士并且担任美国许多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在质量管理、战略规划和公共生产率等方面的咨询顾问。作为国际着名的公共行政学家,登哈特博士曾经担任美国公共行政学(ASPA)会长、中佛罗里达大学公共行政系主任、密苏里—哥伦比亚大学副校长以及密苏里州长的生产率咨询委员会主席,他还是美国公共行政学会全国公共服务运动组织的创始人和第一任主席。登哈特博士,着述甚丰,迄今为止,已经出版了16本专着,其中有代表性的着作包括:《新公共服务》,《公共组织理论》等。 珍妮特?V?登哈特:现任美国亚利桑纳州立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她的教学和研究兴趣主要集中在组织理论,组织行为以及领导领域。 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基本内涵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含义 1、指关于公共行政在以公民为中心的治理系统中所扮演的角色的一套理念。 2、是在对传统公公共行政理论和新公共行政理论进行反思和批判的基础上提出的。 3、主张用一种基于公民权、民主和为公共利益服务的新公共服务模式来替代当前的那些基于经济自我利益的主导行政模式。 4、是对传统公公共行政理论和新公共行政理论的一种扬弃而非全盘否定。 (二)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基本观点 1、服务于公民,而不是服务于顾客 公共利益是就共同利益进行对话的结果,而不是个人自身利益的聚集。因此,公务员不是要仅仅关注“顾客”的需求,而是要注重关注于公民并且在公民之间建立信任和合作关系。 (1)传统公共行政与当事人服务 要么是服务的直接攻击,要么是对个人行为或社团行为的规制。当事人被认为迫切需要帮助并且政府中的那些人通过公共项目的事实来努力提供他们所需要的帮助。 (2)新公共管理与顾客满意和对公民的优质服务 ·为顾客提供与企业的最佳服务相同的服务,这是国家绩效评理的一个目标,民主政府的底线就是责任,而不是利润或公民满意,而且顾客服务并没有为责任提供一个练好的代表性测量标准。 2、追求公共利益 公共行政官员必须促进建立一种集体的、共同的公共利益观念。这个目标不是要找到由个人选择驱动的快速解决问题的方案,确切地说,它是要创立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责任。 (1)传统公共行政与公共利益 ·在传统公共行政中,公共服务被认为是一种价值中立的技术过程,而且行政官员的权威就是专长的权威。公务员服务于公众利益的最佳途径无疑就是着重关注中立、效率以及政治与行政的严格分离。公共利益是有民选的政策制定者来界定的,尽管行政官员在执行立法政策中解决特殊利益团体之间的冲突时需要注意公共利益,但是这种观念认为他们的裁量权应该受到限制。 (2)新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 当社会被视为一个市场的时候,那就假定个人对于商品、服务和政策具有相对固定的独立的偏好,市场模式因而就没有为我们提供任何谈论人们如何就公共利益的愿景或社会的本质而奋争的途径。人们被视为是他们自己的利益的最佳裁判,公共利益如果真的存在的话,那么它只是在(作为顾客时)的公民在一个类似于市场的场所做出的个人选择时的副产品。 (3)新公共服务与公共利益 ·新公共服务认为,政府应该鼓励公民关注更大的社区,鼓励公民致力于超越早期的利益的事情并且愿意为自己的邻里和社区中所发生的事情承担个人的责任。倡导行政官员在促进公民界定公共利益和按照公共利益行事时应该扮演一种积极的角色,新公共服务还否定公共利益能够被理解为个人自我利益的聚合,其目标是要超越自身利益进而发现共同利益,公共丽音并且按照共同利益即公共利益行事。 ·政府的角色在于确保公共利益居于支配地位,确保公共问题的解决方案本身及其产生的过程都符合正义、公正和公平的民主规范。报政府是为实现诸如公平和公正这种价值的工具,其最重要的含义之一就是政府的目标从根本上不同于企业的目标,这些差异使得那种仅仅把市场机制和关于信任的假定用作一种自利算计的观点至少是可疑的,尽管有许多特征可以将企业和政府区分开,但是,政府增进公民权和服务于公共利益的责任则是最重要的差异之一,而且它也是新公共服务的一块基石。

浅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浅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摘要:目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公 平和稳定的重要因素。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解决基本公共服务的 非均等化问题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财政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09)06-0027-02 收稿日期:2009-02-27 作者简介:张宁(1984-),女,河北邢台人,硕士研究生,从事财政理论与实践研究。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形成惠及全民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是体现以人为 本和弥补市场公共产品供给失灵的重要制度安排,是缓解社会矛盾和解决民生问 题的现实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更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 服务型政府的首要职责。因此,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 目标所在。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涵义 所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 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其实质在于政府要为全体社会成员 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二、我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状 1.从义务教育来看,义务教育的非均衡性突出地表现为义务教育投入的非均衡性。2005年全国预算内经费4 665.7亿元,东部地区约2 269.1亿元,中部地区约1 307.0亿元,西部地区约1 089.6亿元,东部超出中部和西部的1倍多。 2.从城乡卫生支出来看,2004年58.2%的农村人口卫生支出只占卫生总费用的 34.9%,而41.8%的城镇人口卫生支出却占卫生总费用的65.1%。79%的农村居民 人口为自费医疗群体,而城市为44.8%,高出34个百分点。农村医疗服务经费中17%来自政府拨款,另外83%来自农民缴费,包括合作医疗缴费。2005年城市居 民人均卫生费1 122.8元,农村为318.5元,城市是农村的3.52倍。 3.从社会保障面来看,国家统计局根据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测算,2006年社会保障的实现率为50.24%。我国城乡之间及地区之间社会保障水平和 质量存在较大的差距,2003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每万人中有2 247人,农村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每万人中只有367人。按享受社会保障的从业人员计算, 农村社会保障覆盖率只有3%,城乡社会保障率的比例为22:1,城乡人均社会保 障费的比例为24:1。 4.从农村文化服务方面,我国省市及自治区之间人均文化事业费的极差从1980年的3.99元扩大到2006年的44.29元。 仅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公共文化来看,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 呈现出明显的非均等性。 三、影响我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要因素 1.在技术上,我国还没有针对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来建立一套针对基本 公共服务的供给标准,以及与这些标准相对应的客观因素评估法,来核定地方财 政平衡能力,根据地方的税源、税种以及税基、税率等计算各地的“理论收入”和 计算地方财政支出水平与地方“理论收入”之间的差额,以及政府间计算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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