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陈印老师二级建造师法规葵花宝典(最新版)

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

葵花宝典

2018年4月

陈印

目录

建造师管理制度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民法

合同法

担保法

建筑法

招标投标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劳动法

民事诉讼法

仲裁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定义和一般规定*

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考点提示:

(1)取得资格证书是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前提;

(2)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可以担任小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

注册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一)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不予注册情形。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初审)。**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并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考点提示:

(1)资格证书签发后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初始注册申请,只不过3年之后才提出的,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证明;

(2)注册不得由本人提出申请,必须由聘用单位提出申请,注意一级有初审程序,不是直接向建设部提出。

(二)延续注册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三)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四)增项注册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考点提示:

(1)注意掌握各类注册分别适用于哪种情形;

(2)简要比较下各类注册申请材料的区别,例如:初始注册并非所有申请人都要提交继续教育证明;变更注册是唯一需要提交执业印章的;增项注册适用于考出第二张证书情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