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电图、血凝仪、电解质分析仪、血流变、离心机招标文件

附件一:

诸城市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器械设备招标文件说明

一、招标内容:

电解质分析仪(深圳希莱恒IMS-972A)壹台、心电图(ECG-6951E型号)壹台、血凝仪(北京普利生C2000-2型)壹台、全自动血流变仪(济南美医林MEN-C100A型)壹台、离心机(北京贝利DT5-2)壹台。

二、投标须知

1、投标人必须是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工商管理部门签发及备案的合法供销商或制造商。

2、* 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取得所投主要产品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3、中标设备付款方式、交货期:

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后, 全部设备交付完毕、签署验收报告后,需在7日内支付全部货款的60%,满三个月后再支付30%,满一年后付清全部货款。

交货时间:此次招标定为通知中标二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交货,交货期以招标人出具的收货证明上的日期为准。不按时签合同、送货者,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4、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两日内,每中标壹台,向卫生局招标办交纳2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保证在中标后所提供的医疗器械、设备在质量等方面与填写的标书保持一致,且为全新货物,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检测标准。

6、所有货物,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设备的技术规格;如有选配件,投标人必须列明其名称、功能。

投标人需注明投标仪器所用试剂规格、要求,及价格,在投标报价栏中注明。

中标设备出现偏差情况时,招标人有权拒绝购进,已购进的医疗器械、设备则作退货处理。

7 、所有医疗器械、设备都必须有合格证书,生产日期在六个月以内。

8、投标人制订的标书应标明参投的医疗器械、设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等级、生产厂家、三证有否、三证到期时间等详细资料。并将投标资料按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完整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加盖公章。

9、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本身价格及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各种费用。如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明显高于招标方了解的市场价格,则根据了解的价格进行洽谈,洽谈不成,则此项投标活动无效。

10、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的投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11、中标后,由中标人直接送达招标人交货验收。

12、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医疗用品投标文件及投标人的联系方式、联系人。

三、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书格式

致:诸城市卫生局招标办:

根据贵方采购投标邀请函,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投标方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份。

(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及产品报价单

(2)资质证明文件(见附件)

(3)投标方情况简介及业绩情况

(4)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人代表参加投标,不用此委托书)

(5)技术说明书、产品图片

(6)售后服务体制及承诺

(7)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根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以我方投标报价单的货物报价为准。

2.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同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立即生效。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开标后,我方不可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6.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投标方法人姓名、职务:全权代表人签字:

电话:传真:邮编:

地址:日期: 20 年月日

四、评标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通过综合评标的办法最终决定中标产品。

1、评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文件。

2、评标因素:

2.1产品质量、品牌、规格、型号、配置、可用性、市场占有率等

2.2产品价格

2.3投标商信誉

2.4我市其他用户反映及售后服务情况

五、招标文件领取及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2年1月9-10日

截止时间:2012年1月10日下午5点,逾期未报名者恕不接受。

地点:诸城市卫生局招标办公室。

六、投标文件报送期限:2012年1月12日下午3点,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达卫生局招标办,逾期未报者恕不接受。

七、其他事项

1、若对招标文件有不解之处,可向卫生局招标办咨询。咨询电话:0536-*******。

2、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技术要求等有更正或建议,可在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前3小时,以书面形式,送达卫生局招标办。

附件、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加盖红章)

3、医疗器械经销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加盖红章)

4、《授权代理协议书》(或贸易公司所投货物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5、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所投货物的《产品注册证》(复印件);《产品鉴定证书》或合格证。

6、其他:

1)进口医疗用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2)国产医疗用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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