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修改2

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在学校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形成有利于激发创新热情、鼓励创新实践的培养和资助机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表彰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制定《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一、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领导、研究生处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员、研究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宣传动员、申请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等工作。

二、参评范围:2014年秋季新入学计划内的所有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延期毕业研究生及录取类别为计划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参与学业奖学金评审。

三、学业奖学金评选的类别、比例和标准: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各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一年级奖学金以吸引优秀生源为导向,二、三年级奖学金以学业为导向。学业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奖学金的类别、比例和标准如下表:

四、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具备的相关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精神。(2)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扎实。

(3)在科研工作中踏实肯干,表现出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努力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4)有良好的道德品德修养,学风严谨,学术规范,身心健康,无任何不良记录。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与标准参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执行,参评年限为2年。

3、少数民族骨干硕士研究生从正式获得学籍的第二年入校后开始按照第一学年评选要求参评,参评年限为三年;

4、第一学年奖学金评选要求:

(1)免试推荐的硕士研究生:

①来自设有研究生院高校或“211工程”、“985工程”高校且复试综合成绩(二级学科)排名为前30%的,具有申请一等奖学金资格。

②来自设有研究生院高校或“211工程”、“985工程”高校且复试综合成绩(二级学科)排名为前70%的,具有申请二等奖学金资格。

③其余的可申请三等奖学金。

(2)公开招考的硕士研究生:

经学院评审,向研究生工作部提出学业奖学金建议名单。具体原则为: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位列招生二级学科前30%,可申请一等奖学金;位列前70%,可申请二等奖学金。其他的可申请三等奖学金。

(3)博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在博士生录取时由个人申请,导师根据该生综合情况建议奖学金等级,经学院评审,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具体原则为:

①公开招考的博士研究生:录取时综合排名位列本学科前30%的,具有申请一等奖学金资格;位列前70%的,具有申请二等奖学金资格。其余的可申请三等奖学金。申请审核制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根据申请时提交的材料由研究生学业奖学

金评审委员会评出学业奖学金等级。

②提前攻博生:在硕士阶段已获得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并且已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面试成绩优秀的,具有申请一等奖学金资格;其余具有申请二等、三等奖学金资格。

③直博生:直接申请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学金。参照提前攻博生条件申请学业奖学金。

5、第二学年奖学金评选要求:

(1)硕士研究生申请一等奖学金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修完规定的必修课程且所有课程成绩规格化加权平均位列同年级学科专业排名前30%;

②科研表现导师考核意见;

③论文、专利以及综合素质加分总计前30%。

(2)硕士研究生申请二等奖学金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修完规定的必修课程且所有课程成绩规格化加权平均位列同年级学科专业排名前70%;

②科研表现导师考核意见;

③论文、专利以及综合素质加分总计前70%。

(3)其余的硕士生可以申请三等奖学金;

(4)博士研究生申请一等奖学金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修完规定的必修课程且所有课程成绩规格化加权平均位列同年级学科专业排名前30%。

②科研表现导师考核意见;

③论文、专利以及综合素质加分总计前30%。

(5)博士研究生申请二等奖学金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修完规定的必修课程且所有课程成绩规格化加权平均位列同年级学科专业排名前70%。

②科研表现导师考核意见;

③论文、专利以及综合素质加分总计前70%。

(6)其余的博士生可以申请三等奖学金;

6、第三学年奖学金评选要求:

(1)硕士研究生申请一等奖学金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科研表现导师考核意见;

②论文、专利以及综合素质加分总计前30%。

(2)硕士研究生申请二等奖学金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科研表现导师考核意见;

②论文、专利以及综合素质加分总计前70%。

(3)其余的硕士生可以申请三等奖学金;

(4)博士研究生申请一等奖学金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科研表现导师考核意见;

②论文、专利以及综合素质加分总计前30%。

(5)博士研究生申请二等奖学金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科研表现导师考核意见;

②论文、专利以及综合素质加分总计前70%。

(6)其余的博士生可以申请三等奖学金;

(7)第三学年开始时有资格参评的博硕士研究生暂按三等奖学金执行预发,第三学年结束时正式评定等级,对获得一等和二等奖学金的同学补发剩余的奖学金数额。

7、申请学业奖学金计分的学术论文必须发表或正式录用,且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具体为:被SCI收录,每篇10分;被EI英文期刊收录每篇8分;学校规定的核心期刊一类每篇6分;二类每篇4分;三类(不含扩张版)每篇2分。计分的专利必须要授权,以南京农业大学为专利权人,本人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具体为:每项发明专利6分,每项实用新型专利1分,每项软件著作权1分。

8、综合素质奖励加分:综合素质奖励加分内容包括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励和校级以上活动获奖两部分,加分内容的时限是在本学年时间段中,一般是上一年9月到本年度8月底。已参加过加分的内容,不得再次加分。综合素质奖励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2分。

①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励加分标准为1分;

②参加校级及以上活动获奖加分,加分标准为:校级及以上一等奖(第一名)2分、二等奖(第二名)1分。

五、评审程序: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表格,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经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由本单位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最终按当年分配名额如数上报学校。

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

2014-07-30

附件: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汪小旵

副主任委员:张兆同周俊

委员:姬长英康敏沈明霞李静刘玉涛庞玉静研究生代表2人

联系人:庞玉静

联系方式:电话58606559 邮箱pyj@https://www.360docs.net/doc/bb14964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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