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办法

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各分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区公司”、“市公司”和“县(市)公司”,合称“公司”)合同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及具有合同性质的意向书、备忘录、框架协议等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广告宣传相关合同、聘用协议、服务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租赁租用合同、房屋装修合同、保密协议、技术开发协议、委托合同、赠与合同等。

第三条公司签订合同所进行的资信调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以及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争议解决等活动,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公司的各类合同属于商业秘密,任何人不得擅自披露。自合同准备到签署、履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和公司的保密规定,在合同中应附加保密条款或另行签订保密协议,有关条款或协议应遵循区公司合同范本的样式。

第五条公司签订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协商一致、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区公司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合同管理制度,并对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及下属的所有市公司和县(市)公司。

第二章合同管理、承办部门及职责

第八条本管理办法涉及的职能部门分三类:合同管理部门、合同协助管理部门和合同承办部门。合同管理部门指区公司的发展策略部以及市公司的综合部;合同协助管理部门是区、市公司财务部、区公司综合部;合同承办部门是主办合同谈判、草拟、修改、送审、履行等事项的部门。

第九条合同管理部门在合同归口管理工作中承担以下职责:(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草拟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归口管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

(三)参与公司重大合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合同文本的修改工作;

(四)依据本管理办法对公司签订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五)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

(六)依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市公司综合部负责本公司及下属县(市)公司承办合同的盖章、归档工作。

(七)提供与合同有关的法律咨询,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

(八)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归口管理争议解决;

(九)外聘律师及其它法律服务部门的管理;

(十)其它相关的合同管理职责。

第十条合同协助管理部门应分别承担以下职责:

(一)区、市公司财务部

1、协助审查合同项目年度财务计划中的资金来源;

2、对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的合理性及经济风险进行分析、审查;

3、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审查合同相关条款;

4、就会签审查同意的合同预先进行资金筹措及安排;

5、其它合同协助管理职责。

(二)区公司综合部

1、依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负责区公司各部门承办合同的盖章、归档工作。

2、其它合同协助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合同承办部门的职责:

(一)负责合同项目建议及可行性研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送审报批;

(二)调查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资格、经营范围、资信情况、履约

能力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拟定备选方案,并报公司领导批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应当进行招投标的,应按照招投标的有关规定确定对方当事人;

(三)负责合同谈判及其它相关事宜;

(四)负责拟订合同文本,公司编制有合同范本的,根据公司编制的合同范本草拟合同文本,在不具备范本的条件下根据有关情况拟定合同文本或修改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合同草拟稿;

(五)负责将合同送审稿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报审,并根据合同相关审查部门的意见,修改合同草拟稿;

(六)负责合同的具体履行,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遇有合同纠纷,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通知合同管理部门;

(七)负责合同的台帐管理、资料整理和文本送归档;

(八)其它相关的合同管理职责。

第三章合同管理

第一节合同准备

第十二条公司各种合同的订立必须按照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获得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合同的订立,应采用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协议书、信件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十四条合同准备阶段,合同承办人员必须审查对方当事人的

法人资格、经营范围、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发现疑点的不得签约。

第二节合同草拟

第十五条合同承办部门应就合同双方谈判达成的共识以书面形式草拟合同文本。(注:关键往来文书中,未明确内容应标明“有待在合同中确认”,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区公司编制有相应合同范本的,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遵循区公司编制的合同范本格式。在不具备范本的情况下,合同的内容由签订各方约定并具体确定,但应当包含如下内容和条款:(一)合同名称、合同各方的全称、法定住所地及联系人,订约的目的和依据;

(二)合同标的、数量、质量、范围或要求;

(三)合同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其付款方式和要求;

(四)合同的履行计划、进展、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

(六)按照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应当保密的合同,在合同中应当明确保密责任和规定保密条款;

(七)合同适用的法律,以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

(八)合同签署人姓名、职务及其签署日期。

第十七条与技术有关的合同,除以上第十七条的相关条款之外,还应具备:

(一)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二)有关情报和资料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三)验收标准和方法;

(四)有关的名词和属于的解释或定义。

第十八条与境外国家和地区的法人、自然人及其它组织订立的合同,在我国境内签订或履行的,应当使用中文;其它不在我国境内签订或履行的合同,可中、外文并用或使用外文。使用外文的,应当有中文译文。

前述规定以外的合同,必须使用中文文本。

第十九条合同承办部门不得在合同正式签订前,与对方当事人仅通过口头协议等形式提前履行合同。

第三节合同审查

第二十条合同初步拟定之后,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填写《合同审批表》,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连同合同文本及其它相关资料一并交由合同协助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及公司领导审查(审查流程按本文附件三、四进行)。

第二十一条审查通过的合同文本由合同管理部门进行页签。经页签后的文本作为合同文本的正式样式。

第二十二条合同管理部门和合同协助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审

查、会签时,视具体情况可要求合同承办部门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合同承办部门应予配合。

(一)有关法律文件:对方当事人身份证明,包括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其它资质、资格证明;

(二)有关决策文件:批准合同事项的签报、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

(三)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包括双方往来信函、电报、电传、图表等。

合同承办部门不能提供上述文件资料的,应就不能提供资料的原因、报送审批时的相关情况等作书面具体说明。

第四节合同授权

第二十三条根据合同的价款和种类,合同签订的分级授权范围如下:

(一)区公司各部门承办的合同,凡金额在人民币叁佰万元以下(含叁佰万元)的,由合同协助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审查、会签之后,由本部门的主管公司领导负责签订。

(二)区公司各部门承办的合同,凡金额在人民币叁佰万元以上,叁仟万元以下(含叁仟万元)的,由合同协助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审查、会签之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

(三)区公司各部门承办的合同,凡金额在人民币叁仟万元以上(不含叁仟万元)的,由合同协助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审查、会

签之后,经公司董事会书面批准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

(四)南宁、柳州、玉林、北海、桂林市公司及其下属县(市)公司签订的合同,合同金额在人民币壹佰万元以下(含壹佰万元)的;梧州、河池、百色市公司及其下属县(市)公司签订的合同,合同金额在人民币伍拾万元以下(含伍拾万元)的,市公司合同协助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审查、会签之后,由市公司总经理负责签订。市公司每月月底将合同金额超过人民币贰拾万元(不含贰拾万元)以上的合同复印件汇总报区公司发展策略部备案。

(五)市公司及其下属县(市)公司签订的合同,凡合同金额超过本条第(四)项规定范围的,经市公司总经理核准后由市公司合同承办部门上报区公司主管部门,由区公司相关部门审查、会签完毕,并经区公司法定代表人专项授权后由市公司总经理负责签订。

(六)区公司逐年核定下发县(市)公司合同授权金额标准。县(市)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可在授权金额范围内直接对外签订用户入网协议、用户服务协议、房屋租赁协议、营销代理协议和土地使用协议,除此之外,县(市)公司不得对外签订其他合同。

(七)不涉及金额的保密协议、与技术有关的开发、转让、委托合同等,由公司合同协助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审查、会签后,报公司主管领导书面批准后,方可签订;虽不涉及金额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合同,如合作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特许经营合同等,必须按合同审查、会签流程由区公司进行签订。

第二十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可向区公司副总经理或市公司总

经理按年度在本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金额分级授权范围内一次性授权委托。

获得授权委托的市公司总经理如因出差、休假、培训、医疗等事由,离开其分公司所在地五个工作日以上(含五日),无法亲自签署合同的,可事先向公司法定代表人提交书面申请,进行转授权委托给该市公司的副总经理。

第五节合同签署及保存

第二十五条区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必须以区公司名义进行,市、县(市)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以其名义进行,由法定代表人签订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在其授权范围内代为签订。

第二十六条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的合同,依据本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代为签订合同的,应签发《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受委托人、授权范围、有效期限等基本内容。

任何人员严禁超越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或未经授权签订合同。

受委托人遇有不能履行授权委托或履行授权委托遇到障碍等情形时,应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提出更换被委托人并交回上述《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八条《授权委托书》须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合同管理

部门留存,另一份由受委托人留存。

对方当事人需要《授权委托书》的,由受委托人负责提供,应为复印件。

第二十九条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公司印章(按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分级授权委托范围分别加盖区公司合同专用章、市公司合同专用章和县(市)公司公章)。

第三十条一般签署的合同原件至少为一式二份,如多方签订合同,多一方就应多签署一份合同原件。合同签署完毕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原件、《合同审批表》、页签合同文本送公司综合部存档,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保存合同复印件。

第三十一条合同生效需要履行相关政府部门报批、备案手续或需要公证、鉴证的,应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出具授权许可,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办理上述相关手续。

第三十二条公司实行合同编号管理制度,区公司各部和分公司应设立兼职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的编号管理、统计报表等工作,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的保管宜作专人保管,并需作日常登记。

第三十三条为便于检索和管理,公司实行合同基本要素摘录制度,同时要求合同承办部门在合同正式签署完毕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合同管理部门提供最终合同的电子版本(含电子扫描版本)进行存档。

第三十四条合同的存档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档案保管的期限执行。

第六节合同履行

第三十五条合同承办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有关规定及合同规定,全面实际履行合同,及时监督或实地调查对方的履行情况,并负责妥善保管合同实际履行过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资料、单据。

合同承办部门发现对方当事人有不履行合同的情形,应及时提出异议,并依据合同规定进行妥善解决。

合同承办部门发生变更时,原合同承办部门依照本管理办法应当履行的职责,由变更后的合同承办部门承担。

第三十六条合同的付款,需由合同承办部门填写公司内部请示表格,并附相关票据及合同相关内容复印件,由财务部会签后,依照本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分级授权委托金额范围报相应的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付款。如最终付款价格与原签订之合同有异,合同承办部门必须书面向公司主管领导和财务部解释原因。

第三十七条合同承办部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法定或合同约定的变更、解除条件发生时,应按照原合同的审批程序和形式要求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并与合同相对方协商变更或解除该合同。

合同的增补、转让和中止由合同承办部门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通知合同管理部门。

合同管理部门可应合同承办部门的要求提供解决合同争议的法律服务。遇有重大且需谈判解决的合同争议,合同承办部门应至少提

前5个工作日通知合同管理部门,并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合同编号;

2、有关票证、单据;

3、财务凭证及帐目;

4、产品质量标准、鉴定报告等;

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它与合同纠纷有关的资料。

第三十九条合同争议以协商解决为原则。合同双方就解决争议达成一致的,应订立书面协议。

不能协商解决的,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

第四十条解决合同争议,需要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由合同承办部门提出申请事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拟定仲裁或诉讼方案,报送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根据公司领导批示意见,合同管理部门归口聘请律师参与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一条合同管理部门、合同承办部门为处理合同争议进行的必要调查和证据收集,其它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协助配合。

第四十二条处理合同争议时,遇有证据可能丢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合同承办部门及其它部门有义务采取相应保全措施;遇有对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有隐匿、转移财产、销毁证据等情形的,合同承办部门及其它部门应及时通知合同管理部门,经公司主管领导批

准,由合同管理部门向有关机关提出证据或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

第四十三条合同承办部门负责跟踪已正式生效的,解决合同争议的相关法律文书的履行或执行情况,并通知合同管理部门。该款所述法律文书包括解决合同纠纷协议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和法院判决书等。

遇有对方当事人在上述生效的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未履行或执行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将相关情况通知合同管理部门。

第四章廉政合同

第四十四条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企业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法律法规、廉政规定,凡合同金额超过一定金额的合同(简称“主合同”),在签订时应同时签订廉政合同(简称“从合同”)。

第四十五条廉政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区公司党群工作部和市公司综合部,设置兼职廉政合同管理员,负责廉政合同的审查、页签、归档工作。

第四十六条应当同时签订廉政合同的主合同范围为:

(一)区公司的合同,合同金额超过人民币壹佰万元及以上的;

(二)市公司及其下属县(市)公司签订的合同,合同金额超过

人民币伍拾万元及以上的;

(三)虽不涉及金额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合同,如合作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特许经营合同。

属本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六)项规定的县(市)公司可直接签订的合同无须附加签订廉政合同。

第四十七条廉政合同的范本由区公司党群工作部拟定。廉政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送廉政合同管理部门和区公司纪检组长审查(审查流程按本文附件三、四进行)确认后方可签署。

第四十八条廉政合同经廉政合同管理部门页签后由主合同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第四十九条廉政合同的履行、争议解决及送归档等按本管理办法对主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合同的责任

第五十条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确定公司在合同争议中有过错的,应当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分别按人事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十一条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其情节轻重,应承担公司内部的行政责任和/或经济责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和/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应移交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合同承办人员和审查人员违反公司保密规定,泄漏公司重要机密,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

(二)合同承办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失职和/或故意签订合同、违约、和/或引起合同纠纷,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

(三)违反规定程序或超出权限签署合同的,即使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后果,为严肃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效果,也将给予必要的批评或处罚;

(四)合同审查人员因疏忽审查,对明显不当的合同条款没有提出法律意见,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

(五)合同相关人员因违反规定索要或收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利用公司失去的生意机会,并从中获取私人利益的;

(七)丢失合同及函件、图表、电报、传真、单据等造成经济损失的;

(八)合同纠纷发生后,不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不追究对方责任,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

(九)其它违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二条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合同的,应遵守国家和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合同承办人员应在签订合同前向公司领导报告,并通知合同管理部门,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签订。

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擅自披露关联交易。

擅自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擅自披露关联交易或故意隐瞒关联交易

的,公司将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第五十三条区公司逐年对各市、县(市)公司的合同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并对结果进行通报和酌情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管理办法由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发展策略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发布的规定与本管理办法相冲突的,以本管理办法规定为准。

本管理办法未予明确的事项,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附件:

一、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审批表》

二、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委托书》

三、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区公司合同管理流程图

四、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市公司合同管理流程图

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审批表(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德兴职务:董事长兼总经理

地址:南宁民族大道90号

受委托人姓名:职务:

现授权委托作为我公司代理人与

签订。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代为签订以上合同(协议)。

委托期限:日。

委托单位: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年月日年月日

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区公司合同管理流程图

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市公司合同管理流程图

注:市公司的合同金额权限为-南宁、柳州、玉林、北海、桂林为100万元,梧州、河池、百色为50万元。市公司凡50万元以上的合同均须同时签署廉政合同

注:须同时提交《合同审批表》,上报合同区公司主管部门需重新制作《合同审批表》(包括廉政合同)

注:合同管理部门、合同协助管理部门、廉政合同管理部门分别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注:合同管理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

注:合同管理部门、廉政合同管理部门负责页签

注:参照区公司管理流程确定授权权限,分别呈公司管理层审查

注:合同原件、《合同审批表》及页签文本均需存档

注: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

市公司总经理签订,并加盖

市公司合同专用章(含廉政

合同)

合同管理办法74266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公司内部管理机制,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提高经济效益,避免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包括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及自然人签订的各类合同。劳动合同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及下属各部门。 第四条合同管理实行承办人(经办人)制度和合同备案、审核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法律事务部为公司的合同综合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国家有关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制定、修改公 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参与合同的考察、论证、谈判和起草工作; 3.审查、监督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定期向公司领 导汇报; 4.建立主管范围内的合同档案,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保管 及例行报表; 5.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使用(登记、发放、回收、备 案)及签发《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6.依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7.对不适当合同有权向公司领导建议否决和撤销; 8.组织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六条法律事务部对公司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检查。 第七条法律事务部负责本业务分工或授权范围内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建立健全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2.监督本单位的合同依法、依程序签订; 3.建立本单位的合同档案,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保管及例 行报表; 4.监督检查本单位合同的履行; 5.其他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法律事务部指定一名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1.协助合同承办人(经办人)员依法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 2.提请法律事务部备案本单位的合同; 3.负责保管和使用本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未经领导审核批准, 不得擅自在合同上盖章; 4.负责建立本单位的合同档案,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及保管; 整理和保管合同档案资料; 5.监督本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并将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 告本单位领导和法律事务部。 合同管理员要参与合同的前期考察、论证、谈判、招议标,合同的起草、审核工作,要建立合同档案,负责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使用。依法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第九条每一件合同必须确定一名主要承办人(经办人)。 合同签订必须落实到具体的承办人(经办人)。没有具体的经办人的,落实到法律事务部办理。承办人(经办人)为签订合同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合同的手续办理事宜。 承办人(经办人)可以是业务人员或法律工作人员,但不得是社会临时性借、聘人员。 承办人(经办人)须依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进行工作。

(完整版)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签订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做好合同文本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使用合同文本。 4、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11、配合合同管理机关,共同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 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部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5、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word模板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3 定义 3.1所属单位:特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3.2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3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4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与相关规定 4.1 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 -2- 理体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 4.1.1 所属单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由集团公司

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非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集团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管理的项目,需经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并由审核或直接办理单位报集团公司备案。其中,需由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合同,应当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签订: 4.1.1.1 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合同。 4.1.1.2 投资、借(贷)款及其他融资、企业财产保险、资产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除外)。 4.1.1.3 集团公司直管所属单位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厂运营、机组检修合同。 4.1.1.4 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以及担保合同。 4.1.1.5 限额以上的买卖合同。 4.1.1.6集团公司或具有管理权限的所属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或备案的其它合同。 4.1.2 集团公司本部各类合同,以及所属单位除4.1.1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合同,由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分别按本办法关于单位内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1.3 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对4.1.1规定事项,按《公司法》 -3-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及程序办理。 4.2 管理规定 4.2.1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2.2 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法律顾问所在的综合管理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美轮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17年制订) 讨论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 第三章合同的管理权限 第四章合同的订立 第五章合同的审核 第六章合同的签约权限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八章合同的检查 第九章合同的纠纷处理、 第十章合同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章奖惩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把风险控制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各项目部在开发建设和商业、商务活动过程中的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具体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监管合同、保险合同以及其它各类民事合同等。 第四条各部门和各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落实合同管理工作。 第五条签订和履行合同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动,扰乱公司经营管理秩序,损害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众利益。 第六条公司合同的管理、承办、审核、履行和档案管理人员等,对合同负有保密义务,严禁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负责合同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和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公司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协助总经理做好各专业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合同管理的领导工作,主要负责指导有关合同管理制度的制订和监督执行,研究审定公司合同,审核合同管理奖、惩建议。 合同主办部门、管理部门和法律顾问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履行合同管理职责。 公司的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综合部门管理、专业职能部门、承办部门和履行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公司集团办是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合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拟订公司合同范本,并推行使用。 (四)参与重大合同、重要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五)审核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

XX银行合同管理办法

XX银行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行合同管理,加强风险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系指本行各级机构在经营管理中对外签署或出具的、构成单方或者多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形式上包括合同(书)、协议(书)、(担)保函、承诺(书)、证明(书)、声明(书)、备忘录、意向书、授权书、业务申请表或章程等。 本办法所称“合同”不包括本行与本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按内容分为银行业务合同和非银行业务合同。 (一)“银行业务合同”系指本行在经营商业银行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以及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过程中订立的合同,包括因不良资产重组或处置而订立的合同。 (二)“非银行业务合同”系指本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署的、除银行业务合同外的其它合同,包括但不限于: 1.与房屋买卖、租赁及房屋建造、维护、装修等建筑工程有关的合同;

2.与购买软件、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软件、购买技术服务有关的合同; 3.因购买、租赁运输工具、电子化设备、银行卡设备及其它大宗办公用品、物品订立的合同; 4.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保安公司、劳务公司及广告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订立的服务合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审批、签署、履行、档案管理及信息管理等环节。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格式合同文本”系指总行制定颁布的、为便于反复使用而固定格式的合同文本。 第六条合同管理实行以下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合同主体、内容、形式应当合法合规,合同各方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合同谈判、合同条款的设定、合同签署、合同履行以及合同相关证据的收集、保管等各个环节应当依法维护本行的合法权益。 (二)授权签署。本行持有营业执照的各级机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签署合同,各级机构的内设部门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合同。非本行法定代表人代表本行签署合同必须取得相应授权。 (三)分级管理。总行负责全行的合同管理工作,分支机构负责以本级机构及所辖机构名义签署的合同管理工作。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包括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技术合同、劳动合同等),应当依照本制度执行。 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出具其他法律文书(包括授权委托书、单位证明函等),应当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法律咨询、法律事务和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其具体职责: (1)负责联系公司聘请法律顾问; (2)负责管理公司合同专用章,建立合同台账,填写合同报表,保管合同文本、变更函件与合同有关的资料,办理合同资料年终归档,建立合同档案(合同档案原件由行政部、财务部各执一份)。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管理 第四条合同承办人签约前必须对对方主体资格、代理身份、代理资格、履约能力及合同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备合同进行评审。 第五条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各部门所需的合同文本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购买或定制。 第七条各部门的合同都应按统一规则编号。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 第八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

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进行审查。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十条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第三章合同履约管理 第十一条合同承办人应当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合同义务,并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第十三条接收合同标的物时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第十四条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对本公司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第十五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按时间顺序及时建立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台帐。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管理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由合同承办人以书面形式报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尽快与对方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十七条如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八条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

合同管理办法(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合同管理办法(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合同管理办法(标准版) 1、总则 1.1为了规范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根据《合同法》和《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 1.2本合同管理办法适用于XXX局XXX港XXX港区滨江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项目分包、设备物资采购,各部门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均应按本办法执行。 2、分包合同划分 分包工程按技术复杂程序和规模不同,分为一般性分包项目和重大工程分包项目。 3、合同评审方式 一般分包合同评审可采取传阅或会审方式;重大分包工程合同应采取会审方式,并作好会审记录。 4、分包合同评审内容

对分包人资质、资信、技术、设备、材料、主要人员组织、相关工程经济、财务能力方面进行评审,是否满足工程条件。同时对合同涉及到项目部的工作内容、条件,项目部是否满足,给予评审。 5、分包合同评审程序 5.1根据现场需要确定分包项目。 5.2提交分包报告并获得项目部批准。 5.3对有资格的分包商邀请或公开招、议标。 5.4合同部根据程序文件制度评审内容和表格。 5.5组织召开标书评审会议。 5.6合同部作评审记录。 5.7归纳、提交评审报告。力量 5.8项目部领导成员讨论审批。 5.9确定分包单位。 5.10合同谈判。 5.11合同会审。 5.12合同签署。

业务合同管理制度

业务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为明确各部门的合同管理的职责和要求,切实推进全公司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有效控制成本和规避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利益,促进企业稳定、健康的发展,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合同档案特点 合同档案除具有一般档案共性外,还具有以下的特点。 1、突出的依据凭证性 依据凭证性,是合同档案最突出也是重要的特点,意思是说依法订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以及权利义务的转让、终止、违约、责任等等,都必须完全地、唯一地依据合同档案,否则,就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于具有这一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合同档案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这点特点需要引起领导、管理部门以及档案工作者的重视。 2、时效性强 时效是一个法律术语,指时间在法律上的效力。时间本身就是一种法律事实,能够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合同法》《民法》等许多相

关法律对在合同的要约、承诺、履行以及争议解决各个不同阶段内合同的效力以及当事人各种权力、义务的存在与消灭等均有所规定,可以说时效性特征贯穿于合同始终。 3、形式与内容的规范性程序较高 合同要对当事人有法律的约束力,其自身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许可性,即对于合同本身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了特定的形式,不具备法律所要求的特定形式,该合同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视为无效合同。在诉讼中,要证明一个合同法律效力的成立,就应当以法律要求的特定形式去加以证明。而在合同档案管理工作中经常发生的“证据灭失”问题,原因正是对合同形式与内容的规范性要求不甚了解,以致在收集、保管过程中缺失了合同档案的若干组成部分,造成合同档案法律效力的部分乃至全部的丧失,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这些就是设立专人专管的重要性。 二、合同实行统一管理和存放: 1、公司行政工作部门对所有合同原件实行统一管理,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应分别建立健全合同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精品文档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 第二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收费合理的原则,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 第三条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文件的法人代理人签订合同。凡签订的合同必须有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公司“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四条签订合同要做到:主要条款完备,经济责任明确,文字叙述清楚,签订手续齐全。 第五条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基层单位意见,特别是对工期、质量的要求更应听取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合同签订后,必须严格履行,坚决做到“重合同、守信用”,维护企业形象。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公司工程项目均需签订合同。 第七条公司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理人签订,必要时应办理公证手续。 第八条公司签订合同人员的职责: 1、根据授权代理的范围,做好市场调查,了解信息,接 洽联系,起草合同文稿等有关工作。 2、在参加洽谈签约活动中,要认真审阅对方的资信情况,也解其法人资格与履约能力。 3、签订合同必须严肃细致,认真负责,杜绝因合同疏漏 造成的经济损失。 4、对合同的重大变更或解除,需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 报请示,并提出建议和措施。 5、由于签约对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给公司造成 经济损失的,应及时按合同规定向对方索赔或请求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以挽回公司经济损失。 第九条合同签订权限: 1、部门负责人以下(含科级)只能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在100万元以下的合同,且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

合同管理办法-新

、主旨 为更加合理的使用公司资源,避免因人为造成公司损失,及时、高效的促进产 品上市,同时规范品包装及宣传品制作,现制定《产品包装及宣传品制作确认流 程》。 二、适用范围 手机制造筹备小组 三、内容 (一)产品包装及宣传品设计流程 1、手机制造筹备小组采购部负责人,根据产品的上市时间,以书面形式向 营销企划部提出产品包装的设计要求及设计完稿时间。 2、手机制造筹备小组商务部负责人,向营销企划部提供产品功能文字介绍 和产品样机。 3、手机制造筹备小组营销企划部根据产品功能和产品样机, 提出产品卖点及包装表现形式,选择广告公司,签定设计合同,规定其明确设计稿完稿时间。 4、产品包装及宣传品设计稿审核,由营销企划部负责产品卖点及广告文字 审核、产品认证部负责产品包装标识、标志审核、产品项目经理负责产品 功能介绍审核。

能定稿。 包装及宣传品设计确认流程图 企划部:提出产品卖点、广 广告公司:根据包装及宣传 4— 后,呈 (二)产品包装及宣传品制作 *手机筹备小组自行采购包装及宣传品(需要营销企划部协助制作) 手机制造筹备小组营销企划部提出产品包装及宣传品的设计,材质、 结构形式的要求及制作标准。 手机制造筹备小组采购部, 根据营销企划部的指定要求, 选择印刷 制品厂, 规定产品包装或宣传品制作要求, 明确规定产品包装制作 印刷制品厂提供的产品包装或宣传品打样, 需经产品采购部、产品认 5、产品包装及宣传品的设计定稿, 需产品采购部、产品认证部、营销企划 部、产品项目经理确认签字, 最后由移动通讯事业本部总经理批准, 方 产品项目经理:向营销 采购部:提报包装及宣 (1) (2) 打样、 封样时间。 (3)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2)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建立和完善以事前防范为主、加强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订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实施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奖惩等行为。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评审合同,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有效监控过程,保证经营管理活动处于可控状态; (三)及时处理纠纷,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第五条各公司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合同评审、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保证合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有第一领导责任。 第七条集团公司主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各子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管控部为集团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制定、修改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参与集团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和签订工作,并监督履行; (四)审查以集团公司名义订立的重大合同,对各子公司重大合同进行备案管理,并提出指导意见; (五)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合同管理情况,指导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纠正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行为; (六)协助相关单位对合同管理及有关业务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 (七)经办集团公司的《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其审核工作,统一管理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 (八)配合集团公司各单位办理合同的报批、公证、见证和鉴证等事项。 (九)指导处理对集团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 第九条各子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的应当指定一个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二)制定、修改本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三)组织本公司签订合同的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办理本公司《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其审核工作; (四)参与本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和签订工作; (五)对需报请公司或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鉴证或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最新版】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员工对外业务往来中的行为,明确员工在工作中的职责,防止公司蒙受不必要的经济的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2、合同作为明确合同双方权利的义务的依据,具有法律约束力,故凡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以公司名义与外界发生经济往来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3、本办法所指合同均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视为合同的组 成部分。 4、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限公司的房地产经营开发、建设工程、设计、销售、借款、维修、保险等经济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5、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对合同进行动态监督管理,有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重要事宜由法律顾

问对各部门实行指导。 二、合同的订立的履行。 1、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2、一般合同由各级经办人自行拟稿,合同内容包括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 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 3、国家格式化的合同由经办人按合同纸上的要求填写。 4、重要合同由法律顾问负责拟稿。 5、拟稿完毕后,经办人填写合同流转单,将合同稿一并交部门经理审核。 6、部门经理对合同稿进行审核,同意则转财务部,否决则退回。 7、财务部根据财务制度和资金情况对合同稿审核并签署意见,

同意则转法律顾问,否决则由 经办人根据情况退回,或者要求继续流转同时财务部意见予以保留。 8、法律顾问根据法律要求对合同稿审核并签署意见,同意则继续流转,重要合同则再转总经理,非重要合同则直接交印章保管人用印。 9、法律顾问对合同稿予以否决的、则由经办人根据情况建退回,或者要求继续流转的合同稿同时法顾问意见予以保留。 10、上述流程中财务部、法律顾问予以否决,而根据经办人要求继续流转的合同稿,必须最后经总经理审核。 11、总经理对重要合同稿和有争议合同稿予以审核并具有终审权,同意则交印章保管人用印,否决则退回。 12、审核意见签署在合同流转单上,审核同意的应同时在其中一份合同正本签字,作为财务部做财务处理的依据。 13、合同签章生效后,交财务部,其中有各相关人员签署意见的

集团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办法 本办法释义: 集团——指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构成的企业集团 集团总部——指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指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中的任一个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的合同管理,适应集团发展的需要,使合同谈判、签订、履行、监督的过程和程序科学化、规范化,保障集团在经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参与合同谈判、审查、签订、履行的人员或知悉合同内容的公司员工,均负有保守合同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补充协议(含会

议纪要、备忘录)及其它与合同有关的承诺函、签证、函电等形式的书面文件。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以及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非控股的参股公司可以参照执行。劳动合同的管理按国家及深圳市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六条任何公司和个人一律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担保协议或为担保行为。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集团法律事务部为合同管理机构,全面负责集团的合同管理工作。各公司须根据需要设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其中年营业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公司,必须设专职合同管理人员,经过集团法律事务部培训后方能上岗。合同管理人员为公司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员,接受集团法律事务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修改合同管理制度; (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并提供法律意见,为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三)参与重大法律文件的起草、修改; (四)监督、检查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节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节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所属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合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等。 第三节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董事长负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借款合同、房产租赁合同、对外担保合同;以及涉及资产、大额借贷经营合同、财产处理等合同的审批。各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公司劳 动合同、干部聘用合同以及销售、采购等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集团办公室和各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集团办公室负责各司合同文本的审查、归档和备案。 (二)各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合同文本的发放和管理。 (三)参与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并向法定代表人提交审查意见; (四)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对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 (五)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参与争议仲裁、法律诉讼。 (六)负责的监督执行。 第五条合同具体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情况的调查,并提供相应资料; (二)具体负责所承办合同的招标、谈判和文本的起草; (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合同的审批手续; (四)负责合同的履行,及时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遇有合同变更、解除等重大事项,须报集团办公室审核同意; (五)负责向集团办公室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六)负责所承办合同的归档。

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及下届企业合同会审规则,提高合同会审效率;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流程,推进公司合同会审合法、及时、有效的进行,特修订 《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丁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各部门及总部派驻部门、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发动机分公司。 风神襄樊汽车有限公司、深圳东风南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可以参照此办法制定公司内部的相关流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管理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签订管理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管理 第五章罚则、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公司对外业务往来中的行为,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公司权益,防止公司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合同为以公司为一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各种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合同签订的原则、会审流程、履约程序、归档管理等,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具有合同性质的意向、备 忘录等一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合同应当按照不同业务主体加盖不同的合同专用意。 1、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各部门对外签约,应当加盖“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合 同专用章”(编号:400000 )。 2、发动机分公司对外签约,由发动机分公司结算的应当加盖“东风汽车有 限公司合同专用章”(编号:481100 );由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结算的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对于公司的正常运行,优化管理都具有重要作用。 目录 1总则 2合同签订 3审查批准 4合同履行 5变更解除 6纠纷处理 7合同管理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开头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合同的有效期的生效日期不得早于双方的签署日期。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法律行为,防范和减少签署、审批、履行合同行为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并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风险,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公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合同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依法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切实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单位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指本单位与单位以外的平等主体即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包括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署的劳 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但不包括以下合同: (一)依据上级单位规定,应报批上级单位审批相关事项所需签署的合同; (二)单位重大事项的战略合作协议; (三)其他可能对单位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文件”指与合同的审批、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 第五条合同管理部门是指负责合同管理综合事务的主管部门。合同履行中,合同承办部门或合同承办人应履行合同管理职责。 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是指根据工作职责和业务性质,负责合同立项、谈判和起草的部门。第七条合同审查部门是指负责合同审查的部门。审查过程中如涉及专业项目可由单位财务

人员、技术管理人员依据各自的职责对合同进行审核监督,相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 和配合。 第八条本单位合同管理部门为财务部门,其在合同管理方面的基本职责是:(一)制订相关的合同管理有关配套规定或流程,并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监督。 (二)监督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相对人进行资信审查、招标、谈判、文本确立、签约。 (三)对各类合同进行审核、签章,监督合同的履行和结算工作。 (四)管理和正确使用单位用章。 (五)负责合同文本的保管及合同台帐的建立、维护,负责合同发放、借阅工作。 (六)对合同签约、履行和存在问题进行报表分析上报厂领导。 (七)协助处理合同争议或纠纷。 第九条本单位合同承办部门为依据各自职能涉及签订各类合同的经办部门,其合同管理的基本职责是: (一)在合同谈判前,对合同的其它各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并对资信调查结果负责。资信调查的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及其有效性、商业信誉及近期经营 业绩情况和承担该合同业务必须具备的其它资质条件。 (二)合同谈判、起草、会签、归档、履行等工作; (三)对合同的经济性、可行性、合法性及价款的合理性负直接责任; (四)处理未涉及诉讼和仲裁法律程序的合同纠纷; (五)建立本部门合同档案及其台帐; 第十条本单位合同审查部门为法律事务部,其合同管理的基本职责是: (一)对合同的合法性、严谨性、可行性进行审查;

合同管理办法73976

合同管理办法 (2014年1月16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确保各类合同有效实施,维护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范的合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盖章、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在签订合同文本及各部门办理与合同有关事宜时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部门承办制度、审核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监察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存档备案制度。 第六条风险控制部负责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审查、监督、检查,具体职责如下: (一)宣传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建立和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及其相关制度,监督合同依法、依程序签订; (三)对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

(四)对合同组织和开展法律意见咨询,收集法律顾问意见; (五)必要时配合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签订对方当事人的资质状况进行审查,包括审查签约对方当事人的资质证明、合法经营范围、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六)对合同进行统一编号; (七)按规定参与合同审批流转程序; (八)协助合同承办部门制订(或协助相关部门制订)与发布范本合同文本,指导各部门合同管理工作; (九)定期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归档及合同交接等情况进行检查; (十)配合合同承办部门定期对合同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报公司领导; (十一)参与重大合同谈判以及合同纠纷的处理; (十二)合同资金支付的前置审核。 第七条合同承办部门的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合同的谈判; (二)负责草拟合同文本,就草拟的合同文本或相对人提交的合同文本向相关部门进行解释; (三)负责合同文本的印制; (四)负责合同的动态管理。合同承办部门须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并定期向风险控制部报送管理报表; (五)负责从合同签订到合同文本移交期间内合同原始文本及相关资料的保管。 第八条合同执行部门的职责如下: (一)接收合同承办部门移交已签订合同;

业务科合同管理员工作标准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57 业务科合同管理员工作标准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业务科合同管理员工作标准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西物段安〔2013〕18号《****干部月度岗位履责考核办法》等规定。 二、标准内容 1.参与安全风险研判,确定风险项点及控制措施,明确量化检查标准,落实管控措施。 2.在主管业务副段长和科室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段长发布的有关工作指示、指令、措施及各项物资质量规章制度。 3.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物资纪律,严格执行段及各级物资管理部门的要求,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为铁路运输和安全生产搞好物资供应工作。 4.认真学习《****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和《****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严格贯彻落实执行,且要根据铁路的改革形势,不断学习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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