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采购控制程序

程序文件

采购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010********

文件版号: 2011/0

2011年8月30日批准 2011年9月1日实施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为适应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需要,特制定《采购控制程序》。

本程序由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并解释。

本程序起草人:汪金全、裴伟、陈红玲、赵红

本程序主管单位审核人:许增平、余沛

本程序审核人:孙毅杰

本程序批准人:

本程序(编号:010********)由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30日首次发布。

程序会签

采购控制程序

1 目的范围

为规范采购活动,确保所采购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及有效控制有害成分和危害因素,以保证所采购产品符合质量规范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规定及要求,特制定本控制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活动的控制(特种设备的采购执行《特种设备控制程序》)。

2 职责权限

2.1品质部负责原辅料标准的制定、供方评价和原辅料的入厂验收。

2.2安环处负责组织采购物资中涉及有害因素的评价,制定相应的采购物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控制规范,并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2.3原材处负责原辅料(包括危化品、劳保用品)的采购。

2.4机动处负责设备、备件(包括电线电缆、消防设施、监视测量设备)的供方评价,采购计划的审批。

2.5装备处负责设备、备件(包括电线电缆、消防设施、监视测量设备)的采购。

2.6 进出口处负责进口原料的供方评价、选择和控制及采购。

2.7物运部负责原辅材料、设备、备件的验收及贮存。

3术语定义

4工作程序

4.1原辅料的采购

进口原料的供方评价、选择和控制及原料采购参照此执行。

4.1.1供方评价

4.1.1.1由原材处提出对供方评价的需求,品质部牵头组织供方评价。评价的方式,可以采取现场评价、资料评价或业绩评价。

应对评价的结果予以记录并形成供方评价报告,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将合格供方列入合格供方清单。

4.1.1.2原材处原则上须在合格供方目录所列的合格供方中选取供应商进行采购,如因生产需要或其它紧急情况需在合格供方目录以外的供方采购,必须向管理者代表提出请示,经批准后采购。

4.1.1.3合格供方的资格为3年,到期的合格供方需重新评价。

4.1.1.4供方在供货期间的供货业绩由纪检处评定,供货业绩差或弄虚作假的供方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4.1.2采购文件

由原材处与供方签订合同实施采购,采购合同中必须指明采购原辅料的技术条件和检验依据,并符合原辅料内控标准的规定。

4.1.3验收

原辅料入厂之前由原材处或物运部提出请验,品质部检验;不合格原辅料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进行处置,如需让步接受应经原材处主管处长批准。

4.2危险化学品和劳保用品采购

4.2.1供方评价

原材处对供方进行评价(收集供方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或劳保用品采购的资质证明)。

危险化学品或劳保用品供方的评价为3年评价一次,并形成评价记录和合格供方清单。

4.2.2采购文件

4.2.2.1由使用单位提出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需求,使用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批。由物运部汇总形成采购计划,计划中应明确采购的品名、规格、数量、技术条件等。

4.2.2.2由使用单位提出劳保用品的采购需求,安全环保处审批,并汇总形成采购计划,计划中应明确采购的品名、规格、数量、技术条件等。

4.2.2.3采购合同由原材处与合格供方签订,合同应明确交货的技术条件及需提供的技术文件(危化产品应有中文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4.2.3验收

4.2.3.1危险化学品入厂由使用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可采用验证或检验的方式进行,供方必须提供中文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4.2.3.2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危险化学品。

4.3设备、配件(包括电线电缆、消防设施、监视测量设备)的采购4.3.1供方评价

机动处组织供方评价,形成评价报告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形成合格供方清单;

特殊情况下可采用以下评价方式:机动处实施资料评价;装备处实施合同评价、招标评价.

电线电缆、消防设施等的供方应具备相应的国家规定的资质。

合格供方的有效期为3年,供货业绩评价由机动处组织进行,评价为不合格的供方应予以淘汰,特殊情况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4.3.2采购文件

4.3.2.1各使用单位提出设备、配件的采购需求,并对危险源、环境因素和消除危险源的需求进行初步的识别,必要时安环处确认,报机动处审批。

4.3.2.2由装备处与供方签订采购协议(合同),采购协议(合同)中应包括:采购的品名、交货期限、规格型号、精度等级、数量等。

4.3.2.3不得采购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目录》中的设备或配件。

4.3.3验收

a) 进行安装调试的设备,必要时应由供方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对相关的设备管理、检修、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安装调试应形成安装调试记录,经使用单位确认符合后予以接收,归入设备档案。

b) 不需安装调试的设备或配件采取三级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

c) 装备处进行一级验收,包括外观、数量、装箱单、包装等;使用单位在设备或配件入厂时进行二级验收与一级验收基本相同;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进行使用验收。

4.4防暑降温设备采购

4.4.1采购文件和供方评价

4.4.1.1由使用单位提出需求,安全环保处审批;

4.4.1.2机动处进行供方评价,装备处采购,采购协议应明确采购的

数量、规格型号、交付时间等。

4.4.2验收

由使用单位进行验收,验收的依据为采购协议或装箱单等。

4.5外委校准/检定的采购

4.5.1采购文件

各单位每年在10月底前将监视、测量设备外委检定计划报机动处审核,由机动处联系法定检定单位,对计划进行总体平衡,形成公司周检计划,报机动处主管领导批准。

4.5.2供方选择与评价

原则上只要重钢电子公司具有检定或校准资质,均在电子公司检定或校准;须于重钢电子公司以外的检定或校准机构进行检定或校准的监视测量设备/仪器,提交检定或校准的单位需对提供检定或校准服务的供方进行评价,其评价内容应包括提供检定服务方的检定资质,通过计量认证或认可的能力范围。

4.5.3验收

4.5.3.1供方提供检定或校准服务的结果,使用单位应对校准证书、检定校准设备或仪器进行验证。

4.5.3.2检定证书应由国家认可的检定机构出具,并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4.5.3.3校准证书应有具备资质的校准机构出具,并对监视测量设备的校准结果给出校准后的精度或等级,并附有校准数据。

4.6.危险化学品运输、包装物采购

4.6.1供方评价

4.6.1.1危险化学品相关运输提供方由销售处进行评价和选择,评价的内容包括运输公司资质、驾驶人员资质、运输工具资质、押运员资质,具备资质方可为危险化学品的承运单位。

4.6.1.2危险化学品包装的采购供方由原材料处组织评价,评价内容重点为提供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的供方应具备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生产许可证。

4.6.2采购文件

4.6.2.1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采购合同由销售处与供方签订,应包括运输方的资质、运输的路线、频次、提交的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技术状态和安全防护措施、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4.6.2.2危险化学品包装合同由原材料处与供方签订,合同应包括:品名、数量、执行的标准、验收方式和依据、供方的资质及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4.6.3验收

4.6.3.1危险化学品运输服务提供之前,运输车辆到发货现场时,发货单位应对驾驶人员资质、运输工具资质、押运员资质进行核查,核查符合方可装货。

4.6.3.2运输服务提供的结果,销售部门应进行跟踪验证,以确认是否达到协议要求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4.6.3.3包装物由使用单位验收,应验证商标、许可证标记和编号及检验报告或质量证明书。

5 相关引用文件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原辅料供方评价实施细则原材料处招投标采购办法

原辅料入库验收标准

重钢检修工程招投标管理标准

公司备品备件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机电设备备件招标管理办法

公司备件订货管理办法

公司备品备件修复管理办法

公司设备备件供应质量管理办法

公司装备处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备件供方评价管理办法

6 相关记录

供方评价记录

供货合同台帐

入库验收登记台帐

合格供方清单

质量检验记录

采购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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