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有关依法治国

十八大有关依法治国 篇一: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 新华社 10 月 28 日电《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 年 10 月 23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中央委员 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 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 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 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 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 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 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 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 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 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 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目前,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 强。 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 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 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 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 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 明现象较为突出, 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 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 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 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 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 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 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 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就是,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 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 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 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 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 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 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 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 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 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 头守法, 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 把党总揽全局、 协调各方同人大、 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 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 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 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 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 全国团结统一。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 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 依靠人民、 造福人民、 保护人民, 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 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 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 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 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 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 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 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 加大监督力度, 做到有权必有责、 用权受监督、 违法必追究, 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 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 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 精神、 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 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 循。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 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 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 理支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 长期艰苦努力。全党同志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实现 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设法治中国不断前进。 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 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 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 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 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一)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 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 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国各 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 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 予以追究和纠正。 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 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 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 宪法宣誓制度, 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 宣誓。 (二)完善立法体制。 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 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 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 党组向党中央报告。 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 导作用。建立由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参与

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依 法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 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 制。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 明确立法权力边界, 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 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 定,不能久拖不决。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明确地方立 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 证、协调、审议机制,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 法精细化。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增加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 人数,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作用。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 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 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 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 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完善 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 (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 平的法律制度, 保障公民人身权、 财产权、 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 保障公民经济、 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 识,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 府作用, 必须以保护产权、 维护契约、 统一市场、 平等交换、 公平竞争、 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 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创新适应公有制多种实现形 式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国有、集体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和各类企业法人财产权的保护。国 家保护企业以法人财产权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法律依据 的要求。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促进科技成 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制定和完善发展规划、投资管理、 土地管理、能源和矿产资源、农业、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 动、公平交易、平等使用。依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反对垄断,促进合理竞争,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法治保障。 制度化、 规范化、 程序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 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 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制度建设,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 善和发展基层民主制度, 依法推进基层民主和行业自律, 实行自我管理、 自我服务、 自我教育、

自我监督。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完善选举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反腐败国 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 和预防腐败现象。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为财物和其他 财产性利益。 建立健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 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制度。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 务标准化、均等化。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把行之有效的文化经济政策法定化,健全促进社会 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制度规范。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表彰有突出贡献的杰 出人士。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 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 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律制度建设。 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 完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 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社会组织立法,规范和引导各类 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制定社区矫正法。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抓紧出台反恐怖等一批急需法律, 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 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 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制定完善生态补偿 和土壤、水、大气污染防治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 展需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 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 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 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 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 推进机构、 职能、 权限、 程序、 责任法定化。 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 法无授权不可为, 勇于负责、 敢于担当, 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 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 定。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法律 制度,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 篇二:十八届四中全会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报告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4 年 10 月 23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为贯彻落实 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 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 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 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 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 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 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 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 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 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 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目前,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 强。 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 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 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 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 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 明现象较为突出, 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 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 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 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 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 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 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 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 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就是,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 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 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 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 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 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 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 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 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 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 头守法, 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 把党总揽全局、 协调各方同人大、 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 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 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 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 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 全国团结统一。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 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 依靠人民、 造福人民、 保护人民, 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 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 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必须使人民认识到 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 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 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 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 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 加大监督力度, 做到有权必有责、 用权受监督、 违法必追究, 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 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 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 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坚持从

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 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 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 具有中国特色、 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 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 长期艰苦努力。全党同志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实现 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设法治中国不断前进。 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 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 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 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 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一)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 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 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 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 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 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 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 宪法宣誓制度, 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 宣誓。 (二)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 程序。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 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 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 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 导作用。建立由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参与 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依 法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 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 机制。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 明确立法权力边界, 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 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 定,不能久拖不决。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明确地方立

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 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 立法精细化。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增加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 议人数,更多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作用。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 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 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 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 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完善 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 (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 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 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增强全社会尊重 和保障人权意识,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 府作用, 必须以保护产权、 维护契约、 统一市场、 平等交换、 公平竞争、 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 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创新适应公有制多种实现形 式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国有、集体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和各类企业法人财产权的保护。国 家保护企业以法人财产权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法律依据 的要求。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促进科技成 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制定和完善发展规划、投资管理、 土地管理、能源和矿产资源、农业、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 动、公平交易、平等使用。依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反对垄断,促进合理竞争,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法治保障。 制度化、 规范化、 程序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 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 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制度建设,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 善和发展基层民主制度, 依法推进基层民主和行业自律, 实行自我管理、 自我服务、 自我教育、 自我监督。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完善选举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 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为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 建立健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 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制度。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 务标准化、均等化。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把行之有效的文化经济政策法定化,健全促进社会 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制度规范。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表彰有突出贡献的杰

出人士。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 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 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律制度建设。 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 完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 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社会组织立法,规范和引导各类 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制定社区矫正法。 篇三:2015 落实十八大精神,推进依法治国。考试答案 落实十八大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考试答案 1、权力可能会有扩张和滥用的情形,因此任何一个国家都需要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即 运用法律的方式。 正确 错误 2、抽象行政行为程序是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程序。 正确 错误 3、法治是科学发展的前提、民主政治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社会管理的保障、文 化发展的推进器。 正确 错误 4、十八大对法治政府的基本定位进一步凸显了法治在国家总体布局中的地位 。 正确 错误 5、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执法主体为履行管理职责,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特定信息,进行 特定引导的强制手段的行为。 正确 错误 6、只要经有权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公布之前,即可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正确 错误 7、中国的法制发展滞后,跟不上形势的发展。 正确 错误 8、在任何一个国家都需要相应的机关来拥有相应的权力,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的 发展。 正确 错误 9、对现今行政程序法产生深远影响的是 1949 年美国制定的《联邦行政程序法》,其主要

目的在于保障公民在行政权力运行中的权利,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 正确 错误 10、合理行政强调,行政机关做出的决定要不偏不倚。 正确 错误 11、听证程序由行政机关决定是否启动,与当事人无关。 正确 错误 12、政府的运转不仅要从政府管理的角度考虑,也要考虑如何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方便百 姓。 正确 错误 13、近年来,由于重大安全事故被追究责任的人员越来越多,不积极主动履行法定职责, 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正确 错误 14、当事人承担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的费用。 正确 错误 15、十七大指出,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 正确 错误 16、合理行政强调要以更中立的态度来对待问题。 正确 错误 17、“不能作自己案件的法官”是指如果与事件相关联,应该采取回避的态度,由保持中立 的第三方介入。 正确 错误 18、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 正确 错误 19、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 正确 错误 20、十八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 正确 错误 21、中国在 2012 年的腐败指数是 4.9。 正确 错误 22、1998 年 12 月 31 日,原信息产业部和国家计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移动通讯产业发 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严格控制移动通信产品的生产项目的立项、审批”。 正确 错误 23、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要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 心,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省、市两级行政执法机关 实施。 正确 错误 24、中国首个地方性行政程序规定是《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正确 错误 25、《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规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 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正确 错误 26、 十八大指出, 中国奉行和平的国防政策, 加强国防建设的目的是维护国家主权、 安全、 领土完整,保障国家和平发展。 正确 错误 27、行政程序法适用于征地补偿安置行为。 正确 错误 28、2006 年 2 月 19 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移动通信系统及终端投资项目核准的若干规 定》,宣布对移动通信产品投资项目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 正确 错误 29、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经济效益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 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 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正确 错误

30、依法行政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其中最正式的方式为是举行听证会。 正确 错误 31、依法行政的内涵不包括( )。 主体合法 理念先进 程序合法 依据合法 32、十八大指出,( )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 收入分配 社会保障 诚实守信 合法行政 33、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规章一般每隔( )清理一次,清理结果要 向社会公布。2345 34、( )是指行政机关做出的决定必须公正、公平。 合法行政 程序正当 合理行政 诚实守信 35、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 )清理一次,清理 结果要向社会公布。2345 36、十八大指出,( )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 科技 教育 经济 外交 37、十八大指出,( )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 建设生态文明



第十一章全面依法治国教学提纲

学习资料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党的十五大明确把依法治国确立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55 2.十九大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256 3.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新征程。256 4.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56 5.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257 6.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57 7.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257 8.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9.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58 以下内容由专题教学班级掌握(文新、外语、学前三个学院所有专业) 10.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召开,制定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1.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的四个备选项中,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 1. 全面依法治国是关系( AB )的重大战略问题。(搜的) A. 我们党执政兴国 B. 人民幸福安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人民当家做主有机统一起来。 3.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以下哪些提法是正确的( ABCD )257-258 A.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B.要维护宪法尊严、权威 C.必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D.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统一 4.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 ABCD )。 258-259 仅供学习与参考

全面依法治国主题论文

法治国家下律师面临的抉择和挑战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依法治国已经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纲领之一融入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之中。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有义务也必须将依法治国的观 念带入到执业过程中,努力让当事人感受到法治国家下的公平正义。 我相信,任何一名执业律师在取得从业资格证之前都曾宣读过一段誓词,宣誓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业律师,认真履行作为一名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执业过程中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执业为民,勤勉敬业,诚信廉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愿意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终生。这样一段誓词,我不论在何时读起心中总会激情澎湃,感慨万千。党和国家正在大力法理发展法治理念,全面开展依法治国教育,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些举措,无疑证明了我们律师现在正处在一个最好的时代,既然党和政府已经意识到律师制度是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文明进步的标志,我们就要充分利用这次机遇,积极发挥自己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中的作用。面对这一机遇,律师行业也应当有所改变,争取建设出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了达成这个目标,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需要树立规范的执业理念。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是基本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应当恪守法律的底线,认真贯彻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绝不走旁门左道,坚决抵制与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不正当交易,铭记奚晓明案,努力构建与司法工作人员平等互信、相互尊重的新型关系。律师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一环,忠于法律、信仰法治是重中之重,只有树立了正确的执业理念,才能在面对困难时从容不迫,在面对诱惑时坚持己见。作为一名律师,面对当事人的咨询时应当保持客观、理性的分析,接受委托后要尽心尽力,,绝不敷衍了事,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让每个当事人在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不懈努力。 其次,加强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发挥主任律师的带头作用,把依法治国教育落实到所,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让每个律师切实体会到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律师事务所在律师行业的整体发展中有着无可取代的重要作用,由于律师行业自身特点,很多地区都存在着律师之间收入参差不齐,老律师案子做不完,新律师无案可做的情况。很多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往往孤军奋战,没有团队合作的理念,在遇到困难后也倾向于选择自己解决,不习惯和其他律师交流。 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便在于一个规范的律师事务所。一个好的律所,可以帮助律师树立相互合作的团队意识,建立健全律师之间的联系,要知道,依法治国理念的贯彻实施需要的不是某个

浅析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浅析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首先,什么是依法治国?简单的解释,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复杂的说的话“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广大人民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能够依照法律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些制度和法律,不会因为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为领导人的看法得改变而改变”。1 在我国,依法治国这一主张很早就被提出了,主要是由春秋战国期间的法家思想家管仲、慎到、商鞅以及韩非等人提出的,其中韩非为法家的代表。韩非著有《韩非子》一本,他主张“霸道”和“以法治国”。他把“法”、“术”、“势”融为一体,强调必须行法整套的治国理论,规定一切都“断于法”。这些论述虽包含有法制的、执术、持势,使法、术、势三者密切结合,提出“抱法处势则治”。形成了一整套的治国理论,规定一切都“断于法”。这些论述虽包含有法制的思想,但是却和现代法治精神有着本质的不同。什么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呢?它是指依托正义的法律、传播民主精神来治理我国国政以及管理社会,进以使权力得到更加合理配置的国家的类型。目地是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历经磨练后的最终和最佳抉择。依法治国是路径,是其余治国方法无法比较的最好的方 1党的十五大报告

案。无论目标还是路径,都离不开“法”,其最基本的精神都是法律至上,尤其是宪法的至上性,奉行法律的唯一性和统一性。 今日之中国,已经进入全新的情景了,其建立的背后是法律体系的基本完备,脚下是发展的新阶段,周边是上下打量的目光。在社会的精神建设层面,法治建设则日益成为共同的核心价值;在人民生活的物质层面,法治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保驾护航,但是从发展阶段以及现实情况上看,这一期盼已经成为了一个痛点与焦点。201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两年,中央对老虎苍蝇一起打,让一批大贪小蛀们落马,人民群众也是拍手较好。那么这是为什么呢?原因就在于,这些害虫们在不断地吞噬着人民群众的血汗财富。在那些有利益的地方,都有权力得染指;在有资源的地方,都有权力在伸手。一些人因此而放肆贪污,肆无忌惮。因此,我们要通过打击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这样才能保证人民大众的胜利果实落到人民自己的手里。 依法治国是一项治国的策略方针,而把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成一个法治的国家,就是一项治国的战略目标。它并不是一个空洞的、抽象的概念。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现代社会一种最先进最文明的国家模式和政治法律制度类型,应具有一系列基本的原则和要求。依据人类的共同的经验和中国的具体国情,能够将它概括为以下几项首先,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谈谈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

谈谈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 根据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计划安排,在自己先行学习的基础上,今天与大家共同学习交流有关依法治国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意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确立的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大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 什么叫依法治国?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

线和基本方针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这段论述深刻地揭示了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和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并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高到兴国安邦的战略高度来实施。 二、依法治国的基本条件 依法治国,是一种先进的治国方略与法律文化,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重要年志。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和发展,是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社会文化的发展密切相联系的。我国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目标的基本条件主要有三条:一是以市场经济的相当发展为经济基础;二是以民主政治的相当完善为政治基础;三是以发达的法律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思想基础。 一般地说,实行法治的社会必须具备一些前提条件,就是经济较发达,一般居民生活比较安定,社会秩序稳定,有一定程度的民主,社会成员拥有基本的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等。在金钱就是一切的社会里,有钱有势的人违法犯罪,往往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在阶级斗争的激烈时期,资产阶级政府往往置自己制定的法律于不顾,自己破坏法治原则,违背依法治国的方针,而以残酷的手段,对反剥削、反压迫的广大劳动、进步人士实行血腥的镇压。从本质上说,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国家,能真正实行依法治国的法治国家。但是,社会主义国家要真正实现了依法治国方略,

论全面依法治国

论全面依法治国 摘要:国家主席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并精辟阐述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与法制建设目标。这标志着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理论日益走向成熟,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实践迈入更高阶段。以十五大报告的精辟论述为指导,全面深入研究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方略,对于我们切实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理想,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依法治国涵义必要性重要意义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一、依法治国的涵义 什么是依法治国?党的十五大报告作了精辟概括: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做主根本保证。 二、依法治国的必要性 1、依法治国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当市场经济在中国这片古老土地上运行了二十年后,法治在发展和解放社会主义生产力和保障公民权力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要求以法制来规范和保障其健康发展。市场经济要发展,必须有法治的规范和保护。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并具有比较完备的法制。市场经营活动的运行,市场秩序的维系,都需要法律的引导和规范。市场行为要依法规范,市场秩序要依法保障,市场经济运行要靠法律调节,以维护市场的秩序,保证实行公平交易、平等竞争和正当经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任何社会的经济基础发展变化总是决定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发展变化,这是历史发展充分实践的不争事实。法治的变化总是与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结构的变革相伴随,这一规律与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是完全一致的。所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决定法治的变化,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完善和发展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形成和发展。因此,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依法治国的保障。 2、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国家长治久安,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前提和基础,是十三亿中国人民最大利益之所在。没有稳定就什么事都干不成,甚至已经取得的成果也要丧失。既然制定法律就要公布,公布以后人人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这样绝大多数的人对自己的行为有一个合理的预期,不用为自己每一天做的事情战战兢兢害怕违法。每个人就有所凭据,自己做的事情是国家允许的还是不允许的,自己心里有数,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国家长治久安。 在法制社会,产生了矛盾纠纷或者权益受到侵害,老百姓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用法律来维护权益,而不是当事人之间不断地争执或者相互报复,也不是像现在人的很多人找政府、找党委、反复的申诉。西方法治国家没有人在政府上诉,不是他们没有不服判的,而是法律规定很清楚,法律的问题法院来解决,再高的领导没有权利插手法律。依靠法治的好处就是法律有相对稳定性,不像政策可以很快调整变

[作文范文]全面依法治国论文2500字

全面依法治国论文2500字 “依法治国”属于法治活动的范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下是xx给大家整理的依法治国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论全面依法治国的意义》 摘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党在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长期实践中探索和选择的治国之路。 关键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一、依法治国概述 (一)依法治国涵义 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是高度概括了我们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 (二)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在此基础上深刻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 二、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几个方面 “依法治国”属于法治活动的范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能够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国家,是一个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国家。当前我国所面临的迫切任务就是如何实施好依法治国方略、走向法治国家,这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实践问题。“依法治国”的方略自从党的十五大确立,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贯彻实施17年来取得了很好的成就。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我们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法治实际出发,探索和研究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制约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保障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贯彻实施。 (一)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实践中,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才能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但在法治化进程中,人治的不良影响依然存在,滥用权力、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无疑会对我国法治的进程形成阻力。20XX年10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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