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纺织品服装标签要求

各国纺织品服装标签要求
各国纺织品服装标签要求

各国纺织品服装标签要求

下表总结了不同国家的纺织服装标签要求。表中资料只供参考。红色文字显示强制性要求,“N/A”表示无法提供信息。

服装类产品标识要求

《服装类产品标识要求》 一、服装类标识需包含以下内容: 1.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2.产品名称;3.产品号型或规格;4.原料成分和含量;5.洗涤方法;6.产品等级;7.检验合格证明;8.执行标准;9.安全类别。 二、各项内容详解: 1.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要求是标注依法登记注册的国内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一般为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厂名和地址)。 2、产品名称: 应按产品的真实属性标注,不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如: 产品名称:男装针织T恤衫,女式短袖上衣。 3、产品号型或规格: 服装产品按GB/T1335.1~3标注号型(针织类的产品可参照GB/T 6411标注),其它产品按产品标准规定标注号型或规格(必须标注在耐久性标签上)。 服装产品上衣一般标注人体试穿身高和胸围,如:170/88A(170代表身高,是5的整数倍;88代表胸围,是4的整数倍;A代表体型)。裤子一般标注人体试穿身高和腰围,如170/74A(170代表身高,是5的整数倍;74代表胸围,是2的整数倍;A代表体型)。 4、原料成分和含量;

按FZ/T01053规定在耐久性标签中标注,纺织面料、里料、填充物等需要分别标注纤维成分含量。羽绒服装还必须标注:充绒量、含绒量。如: 面料:100%聚酯纤维 里料:100%聚酯纤维 填充物:灰鸭绒 含绒量:80% 充绒量:160克 5、洗涤方法: 应按GB/T 8685 规定的图形符号在耐久性标签中正确标注。符号应按水洗、漂白、干燥、熨烫、和专业维护的顺序排列。如: (建议只标注图形,不需要文字说明,避免“画蛇添足”) 6、产品等级: 按执行产品标准标注产品实际的质量等级。如: 产品质量等级:一等品。 7、检验合格证明: 检验合格证明形式:推荐使用检验员工号章的形式,并附以合格证吊牌。表示产品已经过检验并且合格。如: 检验合格证:007。 8.执行标准; 正确标注产品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编号。如: 执行标准:FZ/T 81007-2003。 9、安全类别: 应按照GB 18401要求所有的产品必须标注产品安全类别,3周岁以内婴幼儿纺织服装产品必须注明“婴幼儿用品”,其他注明安全

零部件本体标识规范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GMWJ 0608-2008 零部件本体标识规范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Q/SGMWJ 0608-2008 前 言 本规范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由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提出并负责起草。 本规范由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归口。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窦志勇、覃雄臻、覃美明、潘玲、莫国庆、邓倩。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Q/SGMWJ 0608-2008 引 言 本规范是根据公司产品的设计、采购、物流、生产、质量管理、售后服务等工作的需要而制定的。目的在于加强对公司产品零部件的追溯和质量控制、监督,并为缺陷产品的索赔以及召回创造条件。 本规范自2008年7月28日开始实施。

零部件本体标识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本公司汽车零部件本体标识的内容和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新设计的汽车零部件,其它汽车零部件如有需要也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本规范不适用于标准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NCA-02C-026《安全带实施规则修改》 CNCA-02C-055《机动车用喇叭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CNCA-02C-056《机动车回复反射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CNCA-02C-057《机动车制动软管总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CNCA-02C-058《汽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CNCA-02C-059《汽车后视镜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CNCA-02C-060《汽车内饰件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CNCA-02C-061《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CNCA-02C-062《汽车燃油箱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CNCA-02C-063《汽车座椅及头枕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CNCA-03C-027《轮胎实施规则》 CNCA-04C-028《安全玻璃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DM/SGMW02.12-2005(0/A)《产品法规/强制性项目认证及申报管理办法》 Q/SGMWJ0104—2003《汽车产品特性分级和标注》 3 术语和定义 相关术语和定义见Q/SGMWJ0104—2003、DM/SGMW02.12-2005(0/A)和下列定义:

纺织品标识标签国家相关标准解析

纺织品标识标签国家相关标准解析 【适用范围】在淘宝网以下类目所发布的纺织品: (一)服装类:男装、女装/女士精品、女士内衣/男士内衣/家居服(不包括乳贴,插片/胸垫) (二)服饰配件类:服饰配件/皮带/帽子/围巾(包括但不限于围巾、丝巾、帽子、手套、披肩、布面料、毛线、手帕、领带、领结等) (三)母婴服饰类:童装/亲子装、孕妇装、孕妇裤/托腹裤、产妇帽/孕妇袜子/孕妇鞋(不包括孕妇鞋)、家居服/哺乳装/秋衣裤、哺乳文胸/内裤/产检裤、防辐射服 (四)家居类:床上用品(不包括蚊帐/床幔、“凉席/竹席/虅席/草席/牛皮席”、婴童蚊帐、婴童凉席、床品配件、电热毯)、居家布艺 (五)运动户外类:运动服/休闲服装、户外服装 【适用标准】 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注:部分标识内容会涉及到相关产品标准 【相关术语定义】 (一)使用说明:向使用者传达如何正确、安全使用产品以及与之相关的产品功能、基本性能、 特性的信息。它通常以使用说明书、标签、铭牌等形式表达。 (二)耐久性标签:永久附着在产品上,并能在产品使用过程中保持清晰易读的标签。 (三)婴幼儿纺织产品: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身高100cm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使用的纺织 品。 【内容要求解析】

【标注规范解析】 (一)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含量、维护方法三项内容须采用耐久性标签,其余内容宜采用除耐久性标签以 外的形式标注。 (二)特殊工艺的产品上耐久性标签的安放,可根据需要设置位置。如果采用耐久性标签对产品的使用有影响,例如布匹、绒线、袜子、手套等产品可以不采用耐久标签。 (三)纤维成分含量大于服装面积15%的部位都应该标注。产品上单个织物面积或多个织物总面积不超过产品表面积15%的织物可不标注纤维成分 (四)维护方法应该按照:水洗、漂白、干燥、熨烫、专业维护的顺序排列。 例如: (五)使用说明上的文字应该清晰、醒目,图形符号应直观、规范。

国家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图形符号(洗衣标识)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 150 / DP 3758 / 5 《 150 对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图形符号的建议》。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图形符号及其含义,为生产单位编制使用说明提供依据,向消费者和有关的社会服务部门提供使用说朋信息。 2 .引用标准 GB 3291 纺织名词术语(纺织材料、纺织产品通用部分) 3 .术语 3 . 1 纺织品 经过纺织、印染或复制等加工,可供直接使用,或需进一步加工的纺织工业产品的总称。如纱、线、绳、织物、毛巾、被单、地毯、袜子、台布等(见 GB 3291 一 1 . 1 . 3 条)。 3 . 2 水洗 将纺织品或服装置于水容器中进行洗涤。水洗包括下列操作:浸渍,预洗,常规洗涤(通常要加热,施加机械作用,添加洗涤剂)和冲洗。脱水,即在水洗过程中或结束时进行的甩干或拧干。水洗可以用机器也可以用手工进行。 3 . 3 氯漂 在水洗之前,水洗过程中或水洗之后,在水溶液中使用氯漂白剂以提高洁白度及去除污渍。 3 . 4 熨烫 使用适当的工具和设备,在纺织品或服装上进行熨烫,以恢复其形态和外观。 3 . 5 干洗 使用有机溶剂洗涤纺织品或服装,包括必要的去除污渍、冲洗、脱水、干澡.3 . 6 水洗后干燥 在水洗后,将纺织品或服装上残留的水分予以去除。不宜甩干或拧干的,可直接滴干。 4 .基本图形符号 4 . 1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基本图形符号有五项,见表 l 。 5 .图形符号的应用及要求 5 . 1 图形符号的放置 图形符号可以直接印刷或织造在纺织品上,也可以用织造、印刷或其他方法制作成标签,并根据需要以缝合、悬挂或粘贴的方式附着在纺织品、服装(包括装饰品、纽扣、拉链、衬里等)及其包装上。 5 . 2 图形符号的排列

第十一讲服装标识标注知识

第十一讲服装标识标注知识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5296.4-1998) 《纺织品和服装标识标注》(DB35/315-1999)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消费者对纺织品和服装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消费者从产品标识上辩别产品的性能,增加对产品的感性认识,是消费者的权力,销售者和生产者有义务明确表明(商品)产品的品质特征和使用要求,也是销售者和生产者向消费者作出的一种明示担保;如果销售者、生产者对(商品)产品的标注标识有不规范,不正确的行为,误导了消费者,消费者有权力投诉并寻求赔偿。 目前市面上的纺织品和服装的标注标识的问题较多,非常混乱。如面料质地与标识内容不符;无特殊功能的产品,标注了特殊功能等等;有的无厂名、厂址;有的洗水标上的英文与中文相互矛盾等等;甚至无合格证,有的即使有合格证,但合格证上没有盖“检验号”,也无质检员签字,导致这些标识不规范、不正确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①企业故意弄虚作假、欺诈消费者,对消费者进行误导;②企业领导者及质量技术管理部门不懂得这些方面的知识;③对标注、标识的意义及其重要性理解、认识不够。 通过对GB5296.4-1998和DB35/315-1999的学习,我们应该明确这一点:违反该两项强制性标准的纺织品和服装将被判为不合格品,各级技术监督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如果检查发现了,将会依法惩处,对企业尤其是名牌企业将会造成很多麻烦,甚至影响企业的形象、信誉度、销售等,严重的缺陷存在绝对不允许销售,所以我们对服装产品的质量的理解应从广义的理解,不能象过去那样,认为一件衣服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好就行,这种观点要改变,还要增加一条,即根据标注标识的符合性来判定产品合格与否,如:服装面料的成份如果误差超过10%,就是严重缺陷,尽管这件衣服的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均相当好,在判定时,这件衣服还是被判为不合格品。 下面开始讲述GB5296.4-1998和DB35/315-1999的具体内容: (一)编制说明: “DB”表示“地方标准”;“35”为福建省代号;“315”为标准代号。 “GB”表示“国家标准”;“5296”为标准代号;“4”为纺织品、服装;“T”表示“推荐”。 1、消费者需求(投诉多,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及法律意识增强;水洗?干洗?使用不当等等); 2、生产资料企业的要求(政府部门就提供给企业一个同等竞争的条件,必须有一个详细标准来衡量); 3、管理部门的要求(福建省政府提出的几个满意中,提出99年度要让消费者穿得满意,各级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执法检查必须有一个统一的,规范的详细标准); 4、外省的推动(上海、北京等地要求更严;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地址等不准进入大商场,无合格证不准上柜台,四川、重庆的的一些大商场,还要求有服装面料的检测报告才能上柜台)。 (二)适用范围: 在本省范围内生产销售的纺织品和服装(含进品的)(指DB35/315-1999) (三)引用标准: GB5296.4-1998《纺织品、服装使用说明》 GB/T1335.1~1335.3-1997《服装号型》……等其它标准。

服装标识

共性篇——服装基础知识 第一章服装标识 纺织品、服装标识(吊牌、洗水唛、包装等)标注要点有八大项: 一、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1. 厂名厂址应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的; 2. 制造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法律责任; 3. 进口产品可只标注产地,但还须标注代理商(经销商)在国内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二、产品名称 1.按标准选用。 如:男(女)西服、男(女)大衣、男(女)西裤、男(女)衬衫、单服装、棉针织内衣、 睡衣、茄克衫、男(女)棉服装、连衣裙、裙套(包括长裙、短裙)、风雨衣、文胸、 针织泳衣、针织帽、缝制帽、羊绒针织品、羽绒服装、精(粗)梳毛针织品[含毛50% 以上的精梳毛型化纤毛针织品[睛纶毛衣含毛50%以下的] 2.选用不会引起误解的名称或俗名。 如:休闲裤 3.使用“奇特名称”、“商标名称”时应在同一部位标注正常名称。 如:水鸟被(涤纶棉)、莱卡(美国杜邦公司注册商标)、娃哈哈(钙奶、可乐)三、号型与规格

1. 按GBT1335-1997标注 号:指人体的身高,以厘米为单位表示,是设计和选购服装长短的依据。 型:指人体的上体胸围的下体腰围,以厘米为单位,是设计和选购服装肥瘦的依据。 体型:以人体的胸围与腰围的差数为依据来划分体型,并将体型分为四类,代号分别为Y(偏瘦)、A(正常)、B(偏胖)、C(肥胖)(童装无体型代号)。 男子类:Y表示差数为17cm-22cm之间 A……………12cm-16cm B……………7cm-11cm 男子中间(标准)体型为:上装170/88A C……………2cm-6cm 下装170/74A 女子类:Y表示差数为19cm-24cm之间 A……………14cm-18cm B……………9cm-13cm 女子中间(标准)体型为:上装160/84A C……………4cm-8cm 下装160/68A 号型系列以各体型中间体为中心,向两边依次递增或递减组成,身高以5cm 分档,胸围以4cm分档、腰围以4cm、2cm分档组成系列。 号型表示方法:号与型之间用斜线分开,后接体型分类代号。上、下装分别标明号型。 (1)考虑到一些消费者的消费习惯,目前仍允许同时标注新旧号型,但新号型宜在前。 如:170/88A(M) 四、纤维成份和含量(按FG/T01053—1998标注) 1.每件产品应标明纤维的名称及其含量,即明确了套装须分开标明。

公共标准标识符号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1 范围 GB/T10001.1工规定了通用的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10001.1适用于公共场所、服务设施及运输工具等,也适用于出版物及其他信息载体。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93--1982安全色 GB13495-1992消防安全标志(neq ISO6309:1987) GB/T15566-1995图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 3 图形符号 通用符号见表1。 4 颜色 4.1 表1中图形符号所使用的颜色应遵守GB2893的规定。没有"警告"含义不允许使用黄色,没有"禁止"含义不允许使用红色。 4.2 表1中带有颜色的图形符号,应严格遵守本标准规定的颜色。 4.3 其他图形符号的颜色选择顺序如下: a)黑色图形,白色衬底; b)白色图形,绿、蓝、黑色衬底; c)蓝、绿色图形,白色衬底; d)在保证图形与衬底对比强烈的前提下,金属载体的标志牌可采用载体本色作为衬底色。 5 图形符号标志牌的绘制和制作 5.1应严格按照表1中图形符号的图形及其与正方形边线(或角标)的位置关系等比例放大或缩小。 5.2在制作图形符号标志牌时,应保留表1中的正方形边线。仅当标志牌为正方形,其边缘与表1中的正方形边线重合时,方可省略该边线。 5.3表1中的角标不是图形符号的组成部分,仅是制作图形符号的依据,角标在标志牌中不出现。对于带有颜色的图形符号,应保留角标与图形符号之间的白色衬边。 5.4表1中图形的正方形四角可为圆角,正方形标志牌的四角亦可做成圆角。

服装行业标准

前言 为了提高商城服饰行业的总体产品品质, 更好地规范卖家的发布行为,特拟定服饰行业标准 文案。 本标准参考纺织品行业GB18401-20PP《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5296.4-1998 《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本标准由淘宝商城提出。 本标准由淘宝商城归口。 本标准由淘宝商城负责起草。 本标准于20PP年12月1日首次发布,20PP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淘宝商城服饰行业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淘宝商城销售的服饰类产品所应遵循的基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淘宝商城销售的服饰类商品,包括“女装/女士精品”、“男装”、“运 动服”、“童装/童鞋/亲子装(不包括童鞋)”、“家居服/哺乳装/秋衣裤”、“哺乳文胸 /内裤/产检裤”、“瘦身内衣”、“文胸”、“家居服”、“保暖衣”、“塑身衣”等类目 下的所有商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 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8401-20PP《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淘宝规则》 3、术语和定义 服饰类: 淘宝商城所指的服饰类,“女装/女士精品”、“男装”、“运动服”、“童装/童鞋/亲子 装(不包括童鞋)”、”家居服/哺乳装/秋衣裤”、”哺乳文胸/内裤/产检裤”、“瘦身内衣”、“文胸”、“家居服”、“保暖衣”、“塑身衣”等类目下的所有商品。 4、要求4.1产品要求

纺织品标识标签国家相关标准解析

纺织品标识标签国家相关标准解析 【适用围】在淘宝网以下类目所发布的纺织品: (一)服装类:男装、女装/女士精品、女士衣/男士衣/家居服(不包括乳贴,插片/胸垫) (二)服饰配件类:服饰配件/皮带/帽子/围巾(包括但不限于围巾、丝巾、帽子、手套、披肩、布面料、毛线、手帕、领带、领结等) (三)母婴服饰类:童装/亲子装、孕妇装、孕妇裤/托腹裤、产妇帽/孕妇袜子/孕妇鞋(不包括孕妇鞋)、家居服/哺乳装/秋衣裤、哺乳文胸/裤/产检裤、防辐射服 (四)家居类:床上用品(不包括蚊帐/床幔、“凉席/竹席/虅席/草席/牛皮席”、婴童蚊帐、婴童凉席、床品配件、电热毯)、居家布艺 (五)运动户外类:运动服/休闲服装、户外服装 【适用标准】 GB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 注:部分标识容会涉及到相关产品标准 【相关术语定义】 (一)使用说明:向使用者传达如何正确、安全使用产品以及与之相关的产品功能、基本性能、特性的信息。它通常以使用说明书、标签、铭牌等形式表达。 (二)耐久性标签:永久附着在产品上,并能在产品使用过程中保持清晰易读的标签。 (三)婴幼儿纺织产品: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身高100cm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使用的纺织品。 【容要求解析】

【标注规解析】 (一)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含量、维护方法三项容须采用耐久性标签,其余容宜采用除耐久性标签以外的形式标注。 (二)特殊工艺的产品上耐久性标签的安放,可根据需要设置位置。如果采用耐久性标签对产品的使用有影响,例如布匹、绒线、袜子、手套等产品可以不采用耐久标签。 (三)纤维成分含量大于服装面积15%的部位都应该标注。产品上单个织物面积或多个织物总面积不超过产品表面积15%的织物可不标注纤维成分 (四)维护方法应该按照:水洗、漂白、干燥、熨烫、专业维护的顺序排列。 例如: (五)使用说明上的文字应该清晰、醒目,图形符号应直观、规。

5 服装衣物洗涤标志说明大全

服装衣物洗涤标志说明和保养知识大全洗涤标志识别 本页导航:①常见面料洗涤保养②国标完整版(大全)③世界各国标识 常见面料洗涤标志和保养 一、锦纶纤维织物 最高水温40度 不可氯漂垫布熨烫缓慢阴干 常规洗涤 轻搓即可,厚型织品也可用刷子轻刷,但用力过大容易使织物表面起毛球。洗净轻轻拧干后拉挺,使其平整,晾在通风处阴干,不要在日光下曝晒,熨烫应垫衬布,温度掌握在40℃以下,温度过高容易使织品收缩或产生粘性。锦纶织物不怕虫蛀,因而不必放置樟脑丸,但收藏前应将衣服洗净,充分晾干,以免粘胶部分受霉菌侵蚀。 二、涤纶纤维织物 最高水温40度 不可氯漂垫布熨烫不可烘干 常规洗涤 洗净这类衣服的技术复杂,尤其对温度颇有讲究,温度如果太高,就会使它变形,失去风格。此外,浸渍时间不宜过长,一般都要做到随浸随洗。 三、腈纶纤维织物

最高水温40度 常规洗涤 不可氯漂蒸汽熨烫 会失去原有的优点。为了克服这些缺点,最好用中性洗涤剂,或中性肥皂,不宜用碱性太强的洗涤剂和肥皂,水温最好在40至50℃,洗涤时宜轻轻挤压,不要用力搓,菠蕾秀提示您,过清水时要慢慢加冷水,使水温逐渐降到室温,要漂洗干净,不要让洗涤剂残留于毛线上,洗涤后于通风处摊开晾干,不要吊晒或曝晒,以免毛线被吊直或变色(因腈纶毛线的染料为阳离子染料,日晒后牢度差)。 四、棉织物服装 最高水温50度常规洗涤不可氯漂 最高150度 反面熨烫 按照程序洗涤。要注意温水洗涤,避免长时间浸泡。高温或长时间浸泡容易变形和串色。要选用优质的洗涤剂,这类服装多在夏季穿用,粘附的污垢大部分是人体分泌的蛋白质污垢。因此,洗涤时要使用含碱性蛋白酶的洗涤剂。不适合搓洗,用洗衣机洗涤时,要选择轻柔档,甩干时,也要选择轻档。分类洗涤,不能与其他服装混合洗涤,甩干时间不可过长。因为用力搓洗或长时间甩干会造成织物内部结构变形。 五、麻织物服装 最高水温50度小心洗涤不可氯漂 最高200度 反面熨烫 干洗剂干洗 四氯乙烯 不可拧干 保护织物自身的颜色,并起到去污增白的效果。洗涤液温度不能过高,麻织物的着色性差,洗涤温度过高容易引起织物掉色,使其失去原有的色泽。一般洗涤温度选择40摄氏度为宜。麻织物的抱合力较差,如果

安全警示标志技术标准

安全通用警示标志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危险和危害因素的分类、分级及其安全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危险和危害因素的分类、分级及其安全标识。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GB2893-82 安全色 GB13495-92 消防安全标志 GB/T15565-1995 图形符号术语 GB2894-1996 安全标志 Q/HF.J.16.007-2004 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定义 3.1 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是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3.2 危害 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3.3 危险、危害因素 是指能使人造成伤亡,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或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通常分为危险因素和危害因

素,但两者不加区分,统称为危险因素。 4 技术内容 4.1 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 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分为6类。 4.2 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4.2.1.1设备、设施缺陷(强度不够、刚度不够、稳定性差、密封不良、应力集中、外形缺陷、外露运动件、制动器缺陷、控制器缺陷、设备设施其他缺陷); 4.2.1.2防护缺陷(无防护、防护装置和设施缺陷、防护不当、支撑不当、防护距离不够、其他防护缺陷); 4.2.1.3电危害(带电部位裸露、漏电、雷电、静电、电火花、其他电危害); 4.2.1.4噪声危害(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流体动力性噪声、其他噪声); 4.2.1.5 振动危害(机械性振动、电磁性振动、流体动力性振动、其他振动); 4.2.1.6 电磁辐射(电离辐射:γ射线等;非电离辐射:紫外线等); 4.2.1.7运动物危害(固体抛射物、液体飞溅物、反弹物、岩土滑动、堆料垛滑动、气流卷动、冲击地压、其他运动物危害); 4.2.1.8 明火; 4.2.1.9 能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高温气体、高温固体、高温液体、其他高温物质);

服装质量及标识

服装质量及标识 一、服装号型系列 服装号型是服装规格标志,分品种增加不同放松量而确定服装长短、肥瘦。GB/T包括了男子、女子、儿童服装号型共三个系列。 1、GB/T《服装号型》是在对我国人体型规律进行科学分析和经过多年实践后形成的国家标准。以我国正常人体主要部位尺寸为依据设臵,包括人体总高,净体胸围和净体腰围尺寸,以“号、型”表示。“号”指高度,是以cm数表示人体总高度,是设计服装长短的依据。“型”指围度,是以cm数表示人体的胸围和腰围。上装的“型”表示净体胸围的cm数,下装的“型”表示净体腰围的cm 数,“型”是设计服装肥瘦的依据。 2、《服装号型》规定服装上必须标明号型,表示方法是: 号/型。号型标志就是服装规格代号,如上衣,适合高165cm、胸围88cm 左右的人穿用。该标准允许在“号/型”标志下面或在吊牌上,附加服装规格cm 数。如下面标上72×110(或72—110),分别表示衣长72cm、胸围110cm。A表示人体净胸围与净腰围之差数在16~12cm。关于体型分类,GB1335将其分为四类。其中,A为一般体型、B为微胖型、C为胖体型、Y为胸大腰细体型。 3、这种服装号型表示方法,普遍用在内销服装上,对于出口内销以及进口和中外合资企业生产的服装,规格多为代号L、M、S等表示: 其中“L”表示大号,“M”表示中号,“S”表示小号,还有“XL”表示特大号等。与GB/T1335标准不同,在这种表示方法中,体型分类方法是“Y”型代表胸腰之差数为16cm,“YA”型代表胸腰之差为12cm,“AB”型代表胸腰之差为10cm,“B”型代表胸腰之差为8cm,“E”型代表胸腰之差为4cm。身高分类方法是: “1”表示适合身高150cm,“2”表示适合身高155cm,“3”表示适合身高 160cm,以此类推,“8”表示适合身高185cm。 二、服装产品品质标志

服饰行业标准

服饰行业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唯品会销售的服饰类商品所应遵循的商品标识标注规范和质量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唯品会销售的服饰类商品,包括: 服饰内衣类目内女装、男装、内衣、服饰配件分类下的所有商品; 母婴纺织类目内所有服饰和服饰配件商品; 奢侈品类目内下所有服饰配件商品; 运动户外类目内运动服饰。 2. 商品价格描述规范 1) 商品市场价格真实客观; 2) 商品市场价格不得出现虚报/虚抬价格、错误标注等情形。 3. 标识标志规范 在唯品会上出售的服饰类商品须带有完整的规范简体中文标识标志,内容包括: 1)吊牌,吊牌上应标注:商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商品号型和规格、执行标准、使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详见附录A)、商品等级(如标注“合格品”)、洗涤护理标签、商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安全类别(“A类婴幼儿纺织商品”“B类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商品”“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商品”)。 2)耐久性标签,即为缝在衣服上的耐久性标签,在商品使用过程中应牢固地附着且内容完好无缺,需包含:商品号型和规格、使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洗涤护理标签。 *商品标识标注必须符合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要求,详见附录C。* 其他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要求标注的事项。 4. 服饰类商品质量规范(唯品会将不定期对服饰类商品进行抽检工作) 1)商品安全性必须符合GB18401-2010《国家纺织商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如质量标准更新,

则以最新的标准为准),详见附录B。 2)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商品标签上所标识的商品执行标准(执行标准必须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5. 服饰类商品的验货标准

服装安全技术类别

服装安全技术类别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对纺织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方面,规定了强制性安全指标考核要求,称为“安全技术类别”,其分为三个等级,A是婴幼儿用品,B是直接与皮肤接触的产品,C是间接与皮肤接触的产品。 甲醛:含有甲醛的服装在穿着过程中,轻者会出现皮肤红肿、发痒等过敏症状。重者连续咳嗽,可能引发气管炎、免疫能力下降等。 可分解芳香胺:致癌物质,服装染料里通常都会添加。但如果和其他化学成分完全反应,生成稳定的物质,对人体就没有太大危害。 PH值:标准要求,服装PH值应在4.0-7.5之间,否则会刺激皮肤,引发疾病。 色牢度:穿着色牢度差的服装一旦出汗或者过度摩擦,会染色上身,引发皮炎或产生瘙痒感。 购买纺织品须看ABC 针对市场上的纺织品是否标有“安全技术类别”,太原市质监部门执法人员曾进行过调查:大型商场内销售的绝大部分服装、床上用品均标明了自己的安全技术类别,但一些超市及路边小店销售的产品基本上没有这项标识。 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专家表示,购买服装等纺织用品时,一定要选择标明“安全技术类别”的产品。正规品牌、标有该项内容的产

品,上市前均经过专业质监部门的检测,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消费者可以放心穿用。只有消费者在购物时理性消费,假冒伪劣产品才会失去生存空间,市场才可以更加规范。 按照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服装、床上用品等纺织品必须在质监部门检测合格后,在产品标识中标明“安全技术类别A、B、C”才可上市销售。这个规定为服装、床上用品的隐形安全隐患把了一道重要的关,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可以直观地进行辨识。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一年半过去了,不仅消费者、就连很多销售人员都不了解安全技术类别,不明白服装标签上的A、B、C代表着什么。而除大型商场外,市场上销售的许多纺织产品根本没有标注安全技术类别。

新旧标准中对标识的要求

新、旧标准中对标识的要求 (一)、旧版标准中的要求 1 标签、标志和说明书 浓缩物应具备以下标示或说明: 1.1 生产者或经销商的名称及地址; 1.2 在适当的存放状况下的产品有效日期; 1.3 在产品包装上标示能够追踪生产过程的批号; 1.4 组成成分,包括添加剂,以及每一个制定溶质的浓度或质量; 1.5 干粉溶解成浓缩液与水的配合比例; 1.6 透析时浓缩液和水的混合比例:例如:在标签上标出(A:B:水); 1.7 浓缩物各组分按使用说明配成透析液后,透析液中电解质的浓度(mmol/L)和非电解质 的浓度(g/L); 注:此标示浓度不能包括临床使用透析用水中的电解质和非电解质的成分。 1.8 标明无致热原; 例如:本品以内毒素检查用水稀释为透析液后,细菌内毒素不大于0.5EU/ml。 1.9 标明浓缩物稀释为透析液的不溶性微粒状况(一种或两种浓缩物分别按稀释比例配成透 析液浓度时的微粒状况)。 例如:本品稀释为透析液后,扣除本底后微粒含量: ≥10μm的微粒不大于12个/ml; ≥25μm的微粒不大于2个/ml。 1.10 浓缩物的微生物状况。如果是无菌包装,应标明浓缩物无菌以及灭菌方法; 1.11 装量; 1.12 产品商品名(如适用); 1.13 对于碳酸氢盐浓缩物,制造商应标明开封后一次用完,不得储存再用; 1.14 明确标示浓缩物和其它浓缩物的配套关系,以及相关设备的对应关系,用以监控浓缩 物被正确的用于透析治疗。 注:通常,透析设备不能纠正因用错浓缩物而配出错误的透析液用于患者的失误。故应密切注意当班的专业人员的标记,交接工作和工作过程,以确保安全。此监控原则的建立和各步操作的确认是为了对患者(或使用者)负责。 1.15 对于浓缩液,标签上应标明储存条件。说明容器破损、有明显颗粒的溶液不得使用。 1.16 对于干粉,标签上应标明储存条件。开封后立即使用。 1.17 色标:应用白色的封盖和标签表示醋酸盐浓缩物,红色表示酸性浓缩物(A液/粉), 蓝色表示碳酸氢盐浓缩物(B液/粉)。 1.18 应标示配成透析液后(最终浓度)的PH值范围。 2 包装 浓缩物/干粉应置于内容物不产生物理和化学变化的容器中。 (二)报批稿中的要求 1.1 通则

GB27887-2011标识要求

宁波汽车零部件检测有限公司
郁呈祥 2016-04-18

宁波汽车零部件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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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简 介 儿童座椅-标识、说明书 3C测试动态 3C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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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宁波汽车零部件检测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成立于 2007年11月,是由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宁波有限公司(代表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和宁波 市鄞州投资创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表鄞州区政府)共 同出资组建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能够为企业提供汽车 及摩托车产品、机电设备、电子产品的技术检测、技术咨 询、技术培训等一系列服务。

公司简介
公司规模
中心资产一亿元左右; 共有员工58名; 中心占地面积10440平 方米,总建筑面积超过 12500平方米。
其中办公区域1500 平方米,实验室总 面积11000平方米; 实验设备共400多台 /套。

公司简介
人才储备 宁波中心现有员工58名,均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2011年以来,宁波中心引进人员43名。其中研究 生7名,本科生35名,大专以上学历占91%。

公司简介
设备能力
公司拥有机动车零部件实验室、通用环境实验室、 通用材料实验室、电子电器实验室、模拟碰撞实验室、家 用电器实验室以及化学分析实验室等七大实验室,已有先 进的仪器设备近400台/套。
材料实验室
电子电器实验室
零部件实验室
化学分析实验室

纺织服装产品标签吊牌规范标准

纺织服装产品标签吊牌不规范的几种表现

一、综合性 二、号型 三、纤维成分 四、洗涤方法 五、产品标准编号 六、产品质量等级

一、综合性 1、文字不规范.如使用外文字、繁体字、不规范简化字; 2、内容不完善。有些应该有的项目没有标注,如缺少产品名称、洗涤方法、产品号型、成分含量、执行标准代号、产品质量等级、制造商地址等; 3、项目标注不正确。如产品号型、产品等级、执行标准、纤维成分、洗涤方法等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错误; 4、同一产品、同一内容在不同形式(如吊牌、包装袋、耐久性标签等)上表示的内容矛盾。如耐久性标签上是100%化纤,而吊牌上50/50毛/涤;吊牌上标纯棉,耐久性标签上是涤棉。

二、号型 1、服装号型以字母S、M、L、XL、XXL、XXXL或小、中、大等标注,特别是一些内衣、睡衣、运动衣等; 2、以项制尺寸表示服装的大小,如裤子标29、30、31、32等,羊毛衫、羊绒衫标40、42、44、46等; 3、虽以人体高和人体胸围表示,但没有体型分类代号。

三、纤维成分 l、没有纤维成分标识,或耐久性标签上没有纤维成分; 2、没有标注具体的纤维名称,如仅写化纤、麻、丝等; 3、只有纤维名称,没有对应含量,如毛、棉、涤/棉、羊毛/羊绒/兔毛等; 4、罗列了许多纤维名称,但没有标明具体纤维种类和含量,等于没有标注; 5、带有里料的产品,没有标注里料的纤维成分; 6、带有填充物的产品,没有标注填充物的内容; 7、没有采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纤维名称,有的采用商业名称,如人造棉、人造丝,有的采用商标名称,如莱卡,有的采用外文字,英文等。

纺织品包装标识要求及使用说明

产品应标明规格尺寸。 使用说明: 向使用者传达如何正确、安全使用产品以及与之相关的产品功能、基本性能、特征的信息。它通常以使用说明出、标签、铭牌等形式表达。 耐久性标签 永久附着在产品上,并能在产品的使用过程中保持清晰易读的标签。 基本原则 1.使用说明是交付产品的组成部分。 2.使用说明的所有内容应简明、准确、科学、通俗易懂。 3.使用说明应如实介绍产品,不应有夸大虚假的内容。 1.使用说明的内容 1.1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1.1.1 纺织品和服装应标明承担法律责任的制造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1.1.2进口纺织品和服装应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或地区),以及代理商或进口商在中国大陆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1.2产品名称 1.2.1产品应标明名称,且标明产品的真实属性。 1.2.2国家标准、对产品名称有术语及定义的,宜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名称。 1.2.3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术语及定义的,应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名称。 1.3产品号或型号 1.3.1纱线应至少标明产品的一种主要规格,例如:线密度、长度或重量等。1.3.2织物应至少标明产品的一种主要规格,例如:单位面积质量、密度或宽幅等。 1.3.3床上用品、围巾、毛巾、窗帘等制品应标明产品的主要规格,例如:长度、宽度、重量等。 1.3.4服装类产品宜按GB/T1335或GB/T6411表示服装号型的方式标明产品的适穿范围,针织类服装也可标注产品长度或产品围度等。 1.3.5袜子应该标明袜号或试穿范围,连裤袜应标明所适穿的人体身高和臀围的范围。 1.3.6帽子产品应标明帽子的围度和尺寸或尺寸范围。 1.3.7手套应标明适用的手掌长度和宽度。 1.3.8其他纺织品根据产品的特征标明其号型或规格。 1.4纤维成分及含量 1.4.1产品应按FZ/T01053的规定标明其纤维的成分及含量。 1.4.2皮革服装应按QB/T2262标明皮革的种类及名称。 1.5维护方法

GBT1222089通用阀门标志

GB/T 12220-89 通用阀门标志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5209-1977《通用阀门标志》。 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通用阀门必须使用的和可选择使用的标志内容及标记方法。 2 标志 2.1 通用阀门的标志 通用阀门必须使用的和可选择使用的标志项目如下表所示。 值的下方时,其前不冠以代号“PN”。 2.2 手轮旋向的标志 如果手轮尺寸足够大,手轮上应设以指示阀门关闭方向的箭头或附加“关”字。 3 标记方法 3.1 公称通径大于或等于50mm阀门的标志 3.1.1 表中1~4项是必须使用的标志,应标记在阀体上。 3.1.2 表中5和6项只有当某类阀门标准中有此规定时才是必须使用的标志,它们应分别标记在阀体及法兰上。 3.1.3 如果各类阀门标准中没有特殊规定,则表中7~19项是按需选择使用的标志。当需要时,可标记在阀体或标牌上。 3.2 公称通径小于50mm阀门的标志 3.2.1 表中l~4项是必须使用的标志。标记在阀体上还是标牌上,由产品设

计者规定。 3.2.2 表中5~19项标志的标记按3.1.2和3.1.3条规定。 3.3 附加标志 3.3.1 在不同位置可以附加表中任何一项标志。例如:设在阀体上的任何一项标志,也可以重复设在标牌上。 3.3.2 只要附加标志不与表中标志发生混淆,可以附加其他任何标志。例如:产品型号等。 对于减压阀的标志,在阀体上的标志除按上表的规定外,还应有:a:出厂日期;b:适用介质;c:出口压力。 蒸汽疏水阀按下表规定,标志可设在阀体上,也可标在标牌上。蒸汽疏水阀的标志(GB12249)必须使用的标志:产品型号;公称通径;公称压力;制造厂名称和商标;介质流动方向;最高工作压力;最高工作温度。可选择使用的标志:阀体材料;最高允许压力;最高允许温度;最高排水温度;出厂编号、日期。 安全阀的标志(GB12241) 阀体上的标志:公称通径DN;阀体材料;制造厂名或商标;当进口与出口连接部分的尺寸或压力级相当时,应有指明介质流动方向的箭头 标牌上的标志:阀门设计的允许最高工作温度(℃);整定压力(MPa);依据的标准号制造厂的基准型号;额定排量系数或对于基准介质的额定排量;流动面积(mm2);开启高度(mm)超过压力百分数。 阀门的识别涂漆 阀门外表面应涂漆出厂,涂漆层应耐久、美规,并保证标志明显清晰。 2、为了表示阀门产品密封面的材料,应在传动的手轮、手柄、板手上进行识别 (2)止回阀、涂在阀盖顶部:安全阀、减压阀、疏水阀涂在阀

服装类产品标识要求

服装类产品标识要求 一、服装类标识需包含以下内容: 1.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2.产品名称;3.产品号型或规格;4.原料成分和含量;5.洗涤方法;6.产品等级(建议标注);7.检验合格证明(建议标注);8.执行标准;9.安全类别。 二、各项内容详解: 1.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要求是标注依法登记注册的国内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一般为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厂名和地址)。 2、产品名称: 应按产品的真实属性标注,不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如: 产品名称:男装针织T恤衫,女式短袖上衣。 3、产品号型或规格: 服装产品按GB/T1335.1~3标注号型(针织类的产品可参照GB/T 6411标注),其它产品按产品标准规定标注号型或规格(必须标注在耐久性标签上)。 服装产品上衣一般标注人体试穿身高和胸围,如:170/88A(170代表身高,是5的整数倍;88代表胸围,是4的整数倍;A代表体型)。裤子一般标注人体试穿身高和腰围,如170/74A(170代表身高,是5的整数倍;74代表腰围,是2的整数倍;A代表体型)。 4、原料成分和含量;

按GB/T 29862规定在耐久性标签中标注,纺织面料、里料、填充物等需要分别标注纤维成分含量。羽绒服装还必须标注:充绒量、含绒量。如: 面料:100%聚酯纤维 里料:100%聚酯纤维 填充物:灰鸭绒 含绒量:80% 充绒量:160克 5、洗涤方法: 应按GB/T 8685 规定的图形符号在耐久性标签中正确标注。符号应按水洗、漂白、干燥、熨烫、和专业维护的顺序排列。如: (建议只标注图形,不需要文字说明,避免“画蛇添足”) 6、产品等级(建议标注): 按执行产品标准标注产品实际的质量等级。如: 产品质量等级:一等品。 7、检验合格证明(建议标注): 检验合格证明形式:推荐使用检验员工号章的形式,并附以合格证吊牌。表示产品已经过检验并且合格。如: 检验合格证:⑦。 8.执行标准; 正确标注产品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编号。如: 执行标准:FZ/T 81007-2012。 9、安全类别: 应按照GB 18401要求所有的产品必须标注产品安全类别,3周岁以内婴幼儿纺织服装产品必须注明“婴幼儿用品”,其他注明安全

安全警示标志技术标准.

XXXXXXXXXXXXXX 安全通用警示标志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危险和危害因素的分类、分级及其安全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危险和危害因素的分类、分级及其安全标识。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GB2893-82 安全色 GB13495-92 消防安全标志 GB/T15565-1995 图形符号术语 GB2894-1996 安全标志 Q/HF.J.16.007-2004 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定义 3.1 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是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3.2 危害 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3.3 危险、危害因素

是指能使人造成伤亡,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或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通常分为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但两者不加区分,统称为危险因素。 4 技术内容 4.1 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 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分为6类。 4.2 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4.2.1.1设备、设施缺陷(强度不够、刚度不够、稳定性差、密封不良、应力集中、外形缺陷、外露运动件、制动器缺陷、控制器缺陷、设备设施其他缺陷); 4.2.1.2防护缺陷(无防护、防护装置和设施缺陷、防护不当、支撑不当、防护距离不够、其他防护缺陷); 4.2.1.3电危害(带电部位裸露、漏电、雷电、静电、电火花、其他电危害); 4.2.1.4噪声危害(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流体动力性噪声、其他噪声); 4.2.1.5 振动危害(机械性振动、电磁性振动、流体动力性振动、其他振动); 4.2.1.6 电磁辐射(电离辐射:γ射线等;非电离辐射:紫外线等); 4.2.1.7运动物危害(固体抛射物、液体飞溅物、反弹物、岩土滑动、堆料垛滑动、气流卷动、冲击地压、其他运动物危害); 4.2.1.8 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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