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人反洗钱监管模式探讨——以福建地区农信社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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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浅淡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宣传的途径及措施

最新浅淡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宣传的途径及措施

浅淡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宣传的途径及措施浅淡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宣传的途径及措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现代科学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运用,金融行业逐渐成为洗钱和反洗钱的最主要领域。

农村信用社作为服务于“三农”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主力军,在基层地区反洗钱工作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为履行反洗钱义务,农村信用社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反洗钱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受员工和社会公众思想认识不深刻、员工工作岗位履职不落实、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制约,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还面临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所谓“思想决定高度”,要从根本上解决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认为首先应从思想上引起足够的重视,通过途径的多元化,措施的实质化加大反洗钱工作的宣传力度,共同构筑反洗钱安全防线。

现结合实际工作,谈谈我对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宣传的途径及措施的一些建议。

一、对内宣传的途径及措施1、加强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提高员工的反洗钱责任意识培训是反洗钱宣传工作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通过内部的学习、培训,可以增加员工自身的反洗钱知识,增强员工反洗钱的责任感,提高其甄别能力,为顺利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反洗钱的培训应不拘于形式,有特色的培训活动更能引起员工的学习兴趣。

对反洗钱工作中的重、难点内容、典型案例,可以以专题讲座、内部刊物专栏等方式进行系统性学习,使员工熟悉洗钱犯罪分子惯常使用的伎俩,以便在工作中能够有效识别可疑的交易行为。

为加强反洗钱培训的效果,应尽量避免以几个枯燥的概念,条条框框的规定反复陈说,而应多以互动多样的形式,可以通过各种竞赛方式来学习:譬如反洗钱知识问答竞赛、反洗钱宣传海报设计比赛、反洗钱征文比赛、反洗钱演讲比赛等等。

这样将培训和宣传有机结合,把培训作为宣传工作的一部分,以培训促进宣传,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有效的培训能够对宣传效果起到事半功倍的推动作用。

二、对外宣传的途径及措施1、定点宣传,利用人流集聚的规模效应,普及反洗钱知识在人流量集中的公共场所或农信社网点前设立咨询宣传台,向社会公众开展反洗钱、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法律法规宣传,派发宣传资料,解答疑问,普及反洗钱知识。

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调研报告范文存在问题
反洗钱工作思想认识不深刻。

思想认识是制约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质量提高的关键因素。

虽然反洗钱工作已开展多年,市县人行和联社也做了大量工作,并进行了多次培训,但缺教材、缺师资、缺案例、缺成熟规范的反洗钱技术模式,从而培训也只是停留在低层次水平,翻来覆去抄法规、读概念,对如何深化反洗钱工作的现实指导意义不大。

在实际工作中多数职工不熟知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凭感觉、凭经验办理,业务处理随意性较强,不能及时识别和防范洗钱活动。

加之部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人员及员工对反洗钱工作重视不够,表现在:一方面认为农村地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经济发展落后,贪污、贩毒、走私、黑社会等犯罪分子不会通过本地信用社进行洗钱犯罪;另一方面是怕得罪客户,担心业务流失,影响自身经济效益,发现疑点后没有深入调查。

反洗钱工作宣传力度不到位。

反洗钱工作的艰巨性,决定了加强力度宣传相关知识的必要性。

由于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三农”,而农村文化素质高的年轻人基本外出打工,留守在家的都是文化素质较低、体弱病残的老人或留守儿童,再加之农村地区大多交通不便,消息闭塞,群众基本不知道洗钱为何物,更谈不上了解或熟悉反洗钱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而农村信用社的反洗钱相关知识宣传只局限在信用社所在场镇或结合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也没有深入到偏远的、交通不便的乡村,没有真正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没能在社会上营造出“打击洗钱犯罪”强烈之势。

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现状的思考

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现状的思考

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现状的思考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洗钱”行为从无到有,从少到多。

农信社作为服务“三农”主力军,涉及广大农村及乡镇地区,反洗钱工作面临不少问题与困难,但我们农信社迎难而上,开拓进取,采取许多相应的对策,取得了可观的成效。

展望农信社反洗钱工作,虽已取得一些成绩,但农信社反先钱工作仍任重道远,需要我们进一步努力。

关键词:农信社反洗钱农村金融内控稽查“洗钱”(Money-laundrying),作为舶来词,最早出现在20世纪的美国。

现代各国法律对反洗钱的解释不完全相同,金融机构反洗钱比较权威的机构巴塞尔银行法规及监管实践委员会,从金融交易角度对洗钱进行了描述:犯罪分子及其同伙利用金融系统将资金从一个账户向另一个账户作支付或转移,以掩盖款项的真实来源和受益所有权关系;或者利用金融系统提供的资金保管服务存放款项,即常言之“洗钱”。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洗钱”在我国已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发展过程。

2010年,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工作稳步开展。

全年共对1038起重点可疑交易线索实施反洗钱调查3602次,向侦查机关报案911起,涉及金额1,177.9亿元。

人民银行配合侦查机关调查涉嫌洗钱案件982起,涉及金额5746.8亿元;配合破获涉嫌洗钱案件292起,涉及金额4785.8亿元。

“洗钱”行为不仅扰乱经济、金融秩序;还易助长和滋生贪污、腐败,败坏社会风气;甚者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

“反洗钱”工作在当今复杂的经济、金融下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

做好反洗钱工作是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的需要;也是保证信誉支付稳定及维护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的需要;更是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并保证国家利益的客观需要。

在我国,农村及乡镇人口占主体,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服务对象是县域以下的城镇及农村人口。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农信社)作为农村金融机构的主力军,更应该做好反洗钱工作,承担起农村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工作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起示范和榜样作用。

对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的调研文章

对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的调研文章

对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的调研文章对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的调研文章反洗钱对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维护社会公正和市场竞争,打击走私、贪污、腐败、偷税漏税等经济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洗钱犯罪有从大型银行向中小金融机构,由大中城市向基层市、县转移的趋势。

农村信用社作为扎根最基层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任务艰巨,但在当前的反洗钱工作中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当前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1、思想认识不到位。

农村信用社没有对反洗钱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设立独立的反洗钱机构及反洗钱专职人员,基层信用社反洗钱岗位与业务操作岗位混同。

部分员工思想上有“谁会到咱这穷乡僻壤洗钱”的想法,再加上激烈的同业竞争,为抢客户、争储源,想方设法为大额存取款,大额支付结算开方便之门的情况依然存在。

反洗钱内控制度形同虚设,制度一套,操作一套,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表漏报、错报现象频繁发生,制度落实执行情况不尽人意。

2、宣传培训不到位。

农村信用社对反洗钱的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不够,首先是基层信用社广大一线员工没有系统性地进行反洗钱专门培训,对洗钱行为认识模糊,无法有效监督可疑交易、识别洗钱犯罪;其次是广大客户、社会公众对洗钱犯罪更是知之甚少或是一概不知,对信用社对其资金存取、账户结算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查和监督不理解,不配合,认为“自己的钱,自己随便支配权,凭什么要受你银行的约束?”3、检查监督不到位。

农村信用社每年要组织开展多次内部稽核检查,但对于信贷、财务、内控等常规性的检查多,反洗钱工作还没有真正纳入内部稽核检查的范围之内,导致不能及时发现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

4、技术手段不到位。

目前洗钱手段趋向科技化、智能化,而基层信用社反洗钱手段仍停留在填报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上,联社管理机关沿袭传统的统计、检查等方法,没有建立与综合业务系统相对接的支付交易统计与监测体系,仅靠手工采集以及经验识别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造成了信用社反洗钱工作量大、效率低,而且不同程度地导致差错发生,无法做到对大额、异常支付交易进行及时监测、记录、分析,严重地阻碍了反洗钱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

农信社反洗钱工作部署

农信社反洗钱工作部署

篇一:《对基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的探讨》对基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的探讨反洗钱工作作为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打击腐败的一种金融反腐手段,在我国日益凸显出重要的作用。

随着2007年反洗钱系统在农村信用社上线,标志着反洗钱工作从大城市向农村扩张,反洗钱工作真正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在金融系统全面开展起来。

在近2年的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中,暴漏出了诸多的矛盾和问题,要真正发挥出反洗钱工作的防线作用,需要我们不断的总结完善。

本文在实际调研的基础上客观的总结了目前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的总体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

一、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现状。

农村信用社作为城乡的主要金融机构,在经历了政府、农行、人行的托管后,各省陆续都成立了独立的管理机构——省联社。

虽然几年来得到了长足发展,但由于历史原因仍然面临这技术落后、人员素质偏私、管理不规范的诸多问题。

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富含了许多新科技的工作,信用社显然有些力不从心。

目前,农信社反洗钱工作主要是通过反洗钱系统与业务办理综合系统相连,反洗钱系统自动抽取可疑业务,然后由工作人员进行手工识别,依据前台业务资料判别业务的可疑程度上报人总行反洗钱中心。

以玉田联社为例2010年度累计甄别可疑交易17136笔,对公报送1888笔,金额20328万,个人报送10731笔,166547万,大额交易34399笔,金额2193700万元。

大部分业务只能凭借前台业务的简单资料来判别,根本不能按照反洗钱有关规定详细的了解相关可疑客户资金额来龙去脉,因此未上报过重要可疑的数据。

同时,大部分反洗钱管理人员均为兼职人员,只是进行了简单的培训,业务素质比较低,也造成反洗钱工作的客观性大打折扣。

二、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存在问题从目前反洗钱工作的开展状况来看,由于人员专业素质偏低,技术手段落后等一系列原因,暴漏出了诸多的问题。

(一)反洗钱意识淡薄,内控制度未落实。

目前农村信用社没有设立独立的反洗钱岗位,现实中反洗钱岗位与业务操作岗位混同,对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的内容规定比较粗糙;反洗钱意识比较薄弱,极大部分管理人员与员工对反洗钱认识不够。

基层人民银行对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基层人民银行对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基层人民银行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人行玉田县支行2012年人民银行的反洗钱监管“逐步推行金融机构法人监管制度”,为积极配合人总行推行的金融机构法人反洗钱监管制度,深入了解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切实防范洗钱风险,人行玉田县支行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

通过调研,发现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风险管理和客户身份持续识别措施亟待加强,可疑交易报送系统亟待完善。

当前工作开展的难点与对策实践发现,当前该项工作开展的主要难点是人民银行缺乏工作经验,金融机构配合难。

由于反洗钱法人监管是一项全新工作,人民银行没有可借鉴的工作案例和经验;金融机构地方分支机构难以配合人民银行提供其系统内的法人监管工作经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特别是地市级)普遍缺乏洗钱风险评估和内控制度与运作模式构建等能力,难以为人民银行的研究探索工作提供有效支持。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加强各级人民银行信息沟通,共享金融机构法人监管制度建设经验,包括大型法人金融机构工作开展经验和各级人民银行工作推行经验;二是加强基层人民银行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业务培训,提高其洗钱风险评估和反洗钱内控制度与运作模式构建等方面的能力;三是重视基层人民银行在地方金融机构法人监管制度建设中的主导和枢纽作用。

二、问题(一)可疑交易报送模块形同虚设。

从调查中我们发现,11家被调查的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表面上均使用了反洗钱监测报送系统,系统中也设置了可疑交易的相关操作模块,但所有机构均不能从系统中抓取到异常交易数据,可疑交易报送信息完全靠人工录入,如此可看出通过系统报送可疑交易的相关设置形同虚设。

在可疑交易报告机制已步入主动甄别分析阶段的今天,被调查机构的反洗钱监测系统自使用以来没有发挥应有的监测交易、防控交易风险、报送可疑交易的作用,存在较大的系统监测隐患和风险。

(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劳而无功。

在被调查的11家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中,全部是通过手工划分或未划分客户风险等级。

对当前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的思考

对当前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的思考

对当前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的思考作者:张昕来源:《今日财富》2015年第21期摘要:反洗钱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承担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还存在着对反洗钱认识不够,控制制度不具体,客户身份识别困难,可疑交易报告质量不高,技术手段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等现状,针对这些情况,应该提高反洗钱工作的重视程度,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内控制度,提高重点可疑交易的报告能力,建立工作档案等等,从根本上遏制反洗钱犯罪的发生。

关键词:洗钱;现状;问题;建议“洗钱”(Money Laundering)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轰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应履行反洗钱义务,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理应承担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笔者结合实地调研对当前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看法和建议。

一、开展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现状一是县级农村信用行社能够建立反洗钱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反洗钱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负责反洗钱工作;二是能够按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三是能够按照规定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反洗钱保密制度;四是能够结合自身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柜人员及与反洗钱有关部门的人员进行培训,同时,每年都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散发宣传手册、设立咨询热线等方式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

二、当前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存在问题1.对反洗钱认识不够。

当前农村信用社虽然建立反洗钱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反洗钱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负责反洗钱工作,但是从高管人员到一线柜员对反洗钱的认识都还很不够。

一是有些高管人员认为农村信用社深处农村,不会发生洗钱现象,还有的担心反洗钱工作会失去客户市场,尤其对正常怀疑其所拉来客户资金交易有洗钱嫌疑更是颇有微词,极不愿配合;二是大部分的反洗钱报送人员只是简单复制基层信用社上报的反洗钱材料,只负责向上报告,缺少报告人员应有的识别与分析;三是一线柜员每天都面临着繁琐的窗口服务,每月都承担着指标任务的压力,使得他们缺失反洗钱工作的责任感与事业心。

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在反洗钱中的作用

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在反洗钱中的作用

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在反洗钱中的作用近年来,洗钱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给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对国家经济秩序特别是金融秩序造成了较大的危害。

反洗钱已成为金融部门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整顿经济金融秩序的一个重要内容。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除了对资金运行实施有效监控之外,提高对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同样重要。

加强对临柜人员的培训,提高一线员工的反洗钱意识,增强责任感,自学遵守反洗钱规章制度,全面提升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水平,是当前必须抓的重要大事。

一、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反洗钱责任意识尽快建立健全基层反洗钱工作组织体系。

农村信用社应根据“一规两法”的要求,建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岗位职责,并设立反洗钱工作联络员,将反洗钱纳入工作考核之中。

制定和执行具体的反洗钱规章制度,建立大额现金和可疑交易的及时审报制度。

同时要深刻认识到洗钱犯罪是经济生活的一大公害,要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农村信用社全体员工树立反洗钱责任感,认真履行反洗钱法定义务,同时,让社会公众了解反洗钱知识,营造浓厚的反洗钱社会氛围。

二、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反洗钱工作合力我们在反洗钱当中应采取积极措施:一是发挥与政法部门反洗钱协作机制的作用,密切与公检法之间的联系,定期协商反洗钱的阶段性工作任务,实现金融部门与政法部门的通力合作;二是建立区域性反洗钱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统一部署阶段性的工作任务,制定和落实反洗钱工作举措;三是农村信用社同金融监管部门建立反洗钱监管协作机制,把反洗钱工作作为金融监管的重要内容,对违规行为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形成反洗钱工作的合力。

三、制定工作规范,明确反洗钱业务流程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反洗钱与业务发展的关系,明确反洗钱操作的业务流程,依法履行反洗钱的有关职责,圈定容易滋生洗钱犯罪的业务环节。

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储蓄实名制,认真开展对客户的情况调查,作好每一笔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真正将反洗钱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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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工作 的新发展 、 新变化 , 避免用规则为本的惯性思维履行风
险为本制度下的监管职责。
省1 7家农 商行 、 县级联社协同省联社开展试点工作 。此后 全省各 级人行 围绕着法人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 , 分级 、 分类监管的手段和
内容, 分级建立法人监管档案 的内容 、 共享方式和维护责任等方面 开展了深入的研究。而试点行社则在建立分类别 的异常交 易 自主 监测指标体系 , 开展洗钱风险 自评估和客户风险等级评估 以优化反 洗钱资源配置 , 改造现行的反洗钱监控系统 , 优化 内控制度及操作
二、 地方法人监管模式的转变与发展 市场失灵理论认为金融市场 中信息是不完全的, 市场本身不能
法, 开展以法人为主体的监管模式试 工作。以法人监管为主体的
反洗钱监管模式被正式提上 E t 程, 标志着我 国反洗钱由“ 规则为本”
够生产出足够的信息并有效地配置它们。同时信息也是不对称的 ,
立。直至 2 0 0 9年人总行首次提出“ 推行以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 方法 , 不断完善反洗钱机制” 的思想。 这段期间义务主体的反洗钱工 作主要以合规为主 , 即以三项核心义务为核心开展合规性履职。合
规f 生 监管是我国反洗钱工作初级阶段的一种必然的表现形式。 其二 , 风险为本监管模式。风险为本是指反洗钱法规范 围内的
的标准, 也正是地方法 人监管试点丞待探讨的—个问题。
其三 , 风险为本监管模式在福建省的实践。 2 0 1 3 年 6月份人行
①2 0 1 1 年 中国反洗钱报告 。

1 1 2 一
福州 中心支行制定 了《 福建省农信系统反洗钱法人监管试点工作指
引》 , 拉开 了福建省反洗钱法人监管试点的序幕 。 此次试点选取了全
关键 词 : 地 方 法人 ; 反 洗钱监 管 ; 模 式 中图分类号 : F 8 3 2 文献 标 识 码 : A 文章编号 : 1 0 0 8 — 4 4 2 8 ( 2 0 1 5) 0 1 — 1 1 2— 0 2
2 0 1 2 年人民银行总行提出全面推行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方
义务主体_ 应科学准确地评估本行业 、 本单位、 本部门面临的洗钱风
险, 有轻重 、 有主次地履行反洗钱合规职责, 以有效监控和防范潜在 的洗钱行为。2 0 0 8 年年底人民银行总行正式提出要在反洗钱监管
其二 , 风险为本监管机制在地方法人的应用模式。风险为本的
监管流程包括: 识别风险 、 评估风险 、 资源配置 。即首先要对风险进
的控 制 。

我国反洗钱监管模式概述
其一 , 规则为本监管模式。规则为本是监管当局通过制定各项
反洗钱规则 ,以法律法规或行政命令的方式要求金融机构遵照执 行 ,并通过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等措施指导金融机构严格遵守
反洗钱法规 。2 0 0 3 年 1 月 以规则为本的反洗钱监管模式的初步建
行有效的识别。按照风险的属性可将反洗钱风险氛围固有风险 、 可
控风险及监管风险 , 各种风险的影 响因素各有不同 , 但这些风险在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中都是可识 、 可测 、 可防的, 因此在有效的风险识 别基础上需要对风险进行评估。 按照评估主体的不同可将风险评估
分为法人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 、 洗钱风险 自评估 、 产 品及客户洗钱
义务 主体拥有 比监管主体更多、 更有。2 0 1 3 年 6月福建省率先在全省农信系 统开展法人监管试 点工作 , 拉开福建省“ 风险为本” 反洗钱监管的序
幕。作为基层央行 , 研究不同监管模式对地方法人监管的适应性具
有一 定 的现 实意 义 。
地方法人反洗钱监管模式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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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福建地 区农信社 为例
王建胜
摘 要: 传统 的规 则为本 反 洗钱 监 管制度 的弊 端 日渐 凸显 , 而 以法人监 管 为主体 的风 险为本 反洗钱 监 管理念 E l 益 成熟 。本文 对 两种 监 管理 念做 了比较分析 , 并提 出适合 地 方法人 反洗钱 监 管模式 的修 改 完善 建议 。

托 人对代理人的监督失效 , 即造成市场失灵。而合理的金融监管模
式可以更好地克服市场机制的缺陷。
其一 , 规则为本在地方法人监管 中存在的弊端。合规性监管作 为一种对市场行为的再反应 , 存在诸多弊端。 以农联社为例 , 在规则 为本的监管模式下 , 其反洗钱的主要精力都围绕着“ 三项核心义务” 展开 , 遵循着合规即免责的原则 , 缺乏对客户身份的实质性调查 , 导 致客户信息的有效性严重不足 ; 忽视了对产品及客户的洗钱风险的 识别 、 评估和防范 , 没有将更多的监管资源配置在高风险业务上 , 导 致高风险产 品及客户的洗钱案件频发 ; 缺乏对异常监测指标的合理 性设计及系统功能的升级 , 导致资金监测 的准确度 、 完整度和可信 度过低, 异常监测指标的有效性严重不足 , 系统错预警 、 漏预警现象 相当普遍。由于长期习惯以合规直付监管 , 导致农联社缺乏从根本 上完善 自身洗钱风险防范机制的内在动力 , 不利于对机构整体风险
风险评估。 机构的洗钱风险评估标准一般参照 5 c标准 , 并在 5 C标
着重对金融机构 总部内控制度设计 、分支机构执行内控制度情况
以及高风险业务进行检查① , 标 志着我国反洗钱工作进入“ 规则为
本” 向“ 风 险为 本 ” 过 渡 阶段 。
准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 产品及客户的洗钱风险评估 目前尚无统一
中大力推行 国际先进 的风险为本 , 在随后 的《 中国 2 0 0 8 —2 0 1 2年
反洗钱战略》 再次明确提出了“ 推行以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方法 , 不断完善反洗钱机制” 的思想。 2 0 1 1 年起人民银行部分分支机构在 非现场监管基础上对风险评估方法做 出了有益探索和尝试 ,将评 估 为高风险的金融机构 、涉及金融犯罪的金融机构以及未按监管 要求完成反洗钱工作整改 的金融机构作为现场检查 的重点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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