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承包合同索赔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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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19条索赔(2024精)

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19条索赔(2024精)

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19条索赔第一条索赔的定义本条款适用于建筑施工合同中的索赔事宜。

索赔是指承包商因合同约定、法律规定或其他合理事由而要求发包方支付或补偿的款项。

本条款规定了索赔的种类、索赔的程序以及索赔的处理方式。

第二条索赔的种类1.直接索赔:指承包商因发包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直接要求支付或补偿的款项;2.间接索赔:指承包商因第三方原因导致合同履行受到影响而要求发包方支付或补偿的款项;3.其他索赔:指承包商因合同约定以外的原因而要求发包方支付或补偿的款项。

第三条索赔的程序1.提交索赔申请:承包商应将索赔的事实、依据、计算方式等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发包方;2.发包方的审查和答复:发包方收到索赔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查,并在合理的时间内给予答复;3.口头/书面协商:如果承包商对发包方的答复不满意,双方应进行进一步的协商,以寻求折中或解决方案;4.争议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争议解决。

第四条索赔的处理方式1.支付:如果发包方确认索赔的合法性,并与承包商达成一致,发包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承包商支付索赔款项;2.调整合同价款:如果索赔金额较大且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可以协商调整合同价款,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3.补偿或修复:如果索赔与合同中约定的质量问题或施工缺陷有关,发包方可以要求承包商进行补偿或修复工作;4.其他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和双方协商的结果,双方可以约定其他的索赔处理方式。

第五条索赔注意事项1.时间限制:索赔申请应在发包方收到相关通知后合理的时间内提出,过期未提出的索赔将被视为放弃;2.证据保存:索赔申请应附带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通知书、报告等,以证明索赔的合法性;3.仲裁/诉讼时效: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应注意仲裁/诉讼的时效,以免超过法定时限。

施工中的索赔与仲裁解决方案

施工中的索赔与仲裁解决方案

施工中的索赔与仲裁解决方案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引发索赔的情况。

施工索赔是指承包商或工程师由于合同中的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事件而要求补偿的一种权利。

为了解决施工索赔的争议,仲裁是一种常见的解决方案。

本文将探讨施工中的索赔问题,并提供仲裁解决方案。

一、施工索赔的原因施工索赔的原因有很多,常见的包括工期延误、设计变更、材料变更、不可抗力事件等。

这些原因可能导致额外的成本和时间损失。

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然而,在提出索赔时必须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二、施工索赔的解决方法为了避免索赔引发的纷争,双方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法:1. 协商解决:承包商和业主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妥协,解决索赔问题。

这种方法需要双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态度,共同寻求解决方案。

2. 调解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请第三方进行调解。

调解人具有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可以帮助双方达成双赢的解决方案。

3. 仲裁解决:如果协商和调解都失败,双方可以选择仲裁作为解决方法。

仲裁是一种非正式的法律程序,由独立的仲裁员进行,最终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三、仲裁解决方案1. 选择仲裁机构:双方应共同选择一个独立的仲裁机构。

这个机构应具有专业的仲裁人员和丰富的经验。

可以选择国际仲裁机构,如国际仲裁院(ICC)或国际商事仲裁中心(ICSID),也可以选择国内的仲裁机构。

2. 提交仲裁申请:一旦选择了仲裁机构,双方可以向该机构提交仲裁申请。

申请应包括索赔的理由、证据和要求等内容。

仲裁程序将根据仲裁机构的规则进行。

3. 仲裁庭的组成:根据仲裁机构的规则,仲裁庭由独立的仲裁员组成。

仲裁员应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公正地审理案件。

4.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包括证据交换、听证会和最后的裁决。

双方应提交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并在听证会上进行辩论。

仲裁员将在审理完毕后做出裁决。

5. 裁决的执行: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遵守并执行裁决。

工程合同索赔条款

工程合同索赔条款

工程合同索赔条款
第一条总则
1. 甲方(业主)与乙方(承包商)在签订本工程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素,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索赔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2. 甲乙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索赔事宜,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索赔条件
1.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或增加工程量,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3.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或损失,双方应根据合同规定和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第三条索赔程序
1. 一方提出索赔请求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索赔的原因、依据及预期的赔偿金额或延期时间。

2. 收到索赔通知的一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___天内做出回应,并提出处理意见。

3. 双方应协商一致后签署索赔协议书,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第四条索赔计算
1. 索赔金额的计算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双方应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证据材料进行核定。

2. 若因工程延期导致的索赔,应考虑延期对工程进度的影响,以及可能产生的间接损失。

第五条争议解决
1. 若双方在索赔事项上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按照合同约定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
1. 本合同中的索赔条款不得影响双方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施工工程索赔制度

施工工程索赔制度

施工工程索赔制度一、总则1. 本索赔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工程施工的承包商、分包商以及业主,旨在规范各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索赔行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 索赔行为必须基于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任何一方提出的索赔请求都应当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管理部门所有,各部门和个人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变更。

二、索赔条件1.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延期或损坏,受影响方有权提出索赔。

2. 因业主要求变更设计或工程量导致成本增加,承包商可提出索赔。

3. 若因材料供应、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相关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索赔程序1. 索赔意向通知:发现可能导致索赔的情况时,受影响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对方发出书面的索赔意向通知。

2. 索赔报告提交: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一定期限内,提出索赔方应提交详细的索赔报告,包括索赔的原因、依据、金额及支持性文件。

3. 索赔审查与协商:接收索赔报告的一方应对报告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索赔问题,如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四、索赔时效1. 索赔意向通知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__天内提出。

2. 完整的索赔报告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__天内提交。

3. 索赔审查结果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的__天内给出。

五、其他规定1. 所有索赔相关的文件和通信记录应妥善保存,作为日后可能的仲裁或诉讼的证据。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更新,将另行通知。

六、结语施工工程索赔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工程质量、控制成本和促进合作双方的和谐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解决工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各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行事,共同维护工程的正常秩序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纠纷解决实务指南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纠纷解决实务指南

建筑工程工期索赔纠纷解决实务指南建筑工程工期索赔纠纷是在建筑工程过程中常见的问题,解决这类纠纷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

本文将就建筑工程工期索赔纠纷的解决实务提供一些指南,希望对相关从业人员有所帮助。

一、背景介绍建筑工程的工期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完成工程的时间期限,一旦工期延误,会对工程进度和质量产生不利影响,甚至涉及到合同方面的法律责任。

因此,当工程工期出现争议时,索赔纠纷往往会随之而来。

二、法律依据在解决建筑工程工期索赔纠纷时,需要依据以下法律和法规进行处理: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工期管理暂行办法》以上法律和法规为建筑工程工期索赔纠纷解决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相关从业人员应该熟悉并运用于实际操作中。

三、索赔条件在解决建筑工程工期索赔纠纷时,有以下几个条件需要满足:1.工期延误是由于业主原因导致的2.工期延误对建筑工程产生了影响,包括工程进度和质量3.索赔一方已经尽最大努力进行了补救措施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索赔方才有资格提出索赔。

四、索赔程序解决建筑工程工期索赔纠纷的程序如下:1.索赔申请:索赔方向相关方面提交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支持材料,如合同、施工记录、证据等。

2.受理与审核:相关部门对索赔申请进行受理与审核,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对索赔要求进行评估。

3.调解与协商:一方可以选择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或协商,通过平等对话和协商解决纠纷。

4.仲裁或诉讼:如果调解与协商无法解决纠纷,可以选择将纠纷提交至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五、防范措施为防止建筑工程工期延误引发索赔纠纷,建议相关从业人员采取以下措施:1.合同约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期,并细化工期保障条款,明确责任和补救措施。

2.及时沟通: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及时与业主沟通并反馈工期进展,避免信息不畅通引发误解和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索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索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索赔
第一部分:合同变更的前提条件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进行变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变更原因非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
2. 变更内容已经业主和承包人共同确认;
3. 变更导致的成本增加或减少、工期延长或缩短已经双方评估并达成一致。

第二部分:索赔的程序
1. 承包人应在发现可能导致索赔的情况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业主,并说明索赔的原因、性质及预计影响;
2. 承包人应在事件发生后的14天内,提交详细的索赔报告,包括索赔金额、计算依据及
相关证明材料;
3. 业主在收到索赔报告后的28天内,对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并给出书面答复;
4. 如双方对索赔金额或工期调整无法达成一致,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第三部分:索赔的计算方法
1. 对于工程量的变更,应根据变更后的工程量与原合同工程量的差异,按合同约定的综合
单价进行调整;
2. 对于工期的变更,应根据实际延误的时间,按照合同约定的日违约金标准进行计算;
3. 对于成本的变更,应考虑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变化,合理分摊到变更工程中。

第四部分:其他相关条款
1. 任何一方提出的变更索赔,都应当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合理的计算方法;
2. 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解决索赔问题;
3. 变更索赔的处理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结语。

工程合同索赔细则

工程合同索赔细则

工程合同索赔细则一、索赔的定义及原则索赔是指由于合同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因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受损方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行为。

索赔应遵循公平、合理、及时和真实的原则。

二、索赔的条件1. 存在合同关系:索赔方与被索赔方之间必须有明确的合同关系。

2. 违约行为:被索赔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或其行为违反了合同条款。

3. 损失发生:索赔方因被索赔方的违约行为遭受了实际损失。

4. 因果关系: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三、索赔的程序1. 发现索赔事项:一旦发现可能引发索赔的情况,应及时通知对方。

2. 提出索赔要求:索赔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被索赔方提出索赔要求,并说明索赔的理由、依据及损失计算方法。

3. 协商解决: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索赔问题。

4. 提交证据:索赔方应提供充分的证据以支持其索赔要求。

5. 确认索赔金额:经过协商或第三方调解后,双方应确认最终的索赔金额。

6. 履行赔偿:被索赔方应在确认索赔金额后的约定时间内履行赔偿责任。

四、索赔的时限索赔方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由之日起,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索赔要求。

若合同未作明确规定,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索赔的限制1. 任何一方对索赔金额有异议时,可提交第三方进行评审或仲裁。

2. 索赔方不得无故拖延索赔程序,否则可能丧失索赔权利。

3. 被索赔方对索赔要求的合理性有异议时,可以请求调解或仲裁。

六、其他相关条款1. 合同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妥善保管与合同履行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2. 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3. 合同解除不影响已经产生的索赔权利。

七、结语工程合同索赔细则的制定旨在为可能出现的争议提供解决途径,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事,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工程合同索赔程序

工程合同索赔程序

工程合同索赔程序
一、索赔意向通知
当一方认为由于对方的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自身遭受损失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
表达索赔的意向。

通知中应包括索赔原因、预计损失和影响范围等初步信息。

二、详细索赔报告提交
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合理时间内(通常为合同约定的时间,若无明确约定,则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执行),索赔方应提交详细的索赔报告。

该报告应包含事件的详细描述、索赔依据、计算的损失金额、相关证据材料等。

三、索赔资料审核
被索赔方收到详细索赔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若同意索赔,双方可协商确定赔偿金额和方式;若不同意,应明确提出反驳理由和证据。

四、第三方调解或仲裁
如果双方无法就索赔问题达成一致,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给合同约定的调解机构或仲裁委
员会。

在此过程中,双方都应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五、执行赔偿决定
一旦达成赔偿协议或第三方作出裁决,双方都应遵守决定并及时执行。

如有一方拖延或拒
绝执行,另一方有权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六、记录与归档
整个索赔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文件和通信记录都应妥善保存,作为日后可能的诉讼或仲裁的
证据。

这些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书面通知、详细索赔报告、审核意见、调解或仲裁结果等。

七、后续处理
完成赔偿后,双方应根据实际执行情况更新合同内容,确保所有条款仍然有效并且反映最
新的合同状态。

同时,对于索赔事件的原因应进行深入分析,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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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承包合同索赔的解决(一)点击次数:33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8日索赔的解决涉及承包商的基本方针和索赔处理策略,它是承包商经营策略的一部分。

在索赔中,特别是在重大的索赔处理过程中,索赔策略研究是十分重要的。

本章介绍了索赔策略研究的内容,依据,程序,出发点。

索赔争执的解决方法很多,还不住有新的方法出现,在本章中特别介绍了国际上越来越普遍采用的争执审议委员会(DRB)。

第一节承包商的基本方针一、防止两种倾向索赔管理不仅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部分,而且是承包商经营管理的一部分。

如何看待和对待索赔,实际上是个经营战略问题,是承包商对利益和关系、利益和信誉的权衡。

不能积极有效地进行索赔,承包商会蒙受经济损失;进行索赔,或多或少地会影响合同双方的合作关系;而索赔过多过滥,会损害承包商的信誉,影响承包商的长远利益。

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1.只讲关系、义气和情谊,忽视索赔,致使损失得不到应有补偿,正当的权益受到侵害。

对一些重大的索赔,这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的生产经营,甚至危及企业的生存。

在国际工程中,若不能进行有效的索赔,业主会觉得承包商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常常会得寸进尺。

承包商不仅会丧失索赔机会,而且还可能反被对方索赔,蒙受更大的损失。

所以在这里不能过于强调“重义”。

合同所规定的双方的平等地位,承包商的权益,在合同实施中,同样必须经过抗争才能够实现。

要承包商自觉地,主动地保护它,争取它。

如果承包商主动放弃这个权益而受到损失,常常法律也不能提供保护。

对此,我们可以用两个极端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某承包商承包一工程,签好合同后,将合同文本锁入抽屉,不作分析和研究,在合同实施中也不争取自己的权益,致使失去索赔机会,损失100万美元。

另一个承包商在签好合同后,加强合同管理,积极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成功地进行了100万美元的索赔,业主应当向他支付100万美元补偿。

但他申明,出于友好合作,只向业主索取90万美元,另10万美元作为让步。

对前者,业主是不会感激的。

业主会认为,这是承包商经营管理水平不高,是承包商无能。

而对后者,业主是非常感激的。

因为承包商作了让步,是“重义”。

业主明显地感到,自己少受10万美元的损失。

这种心理状态是很自然的。

2.在索赔中,管理人员好大喜功,只注重索赔,承包商以索赔额的高低作为评价工程管理水平或索赔小组工作成果的唯一指标,而不顾合同双方的关系、承包商的信誉和长远利益。

特别当承包商还希望将来与业主进一步合作、或在当地进一步扩展业务时,更要注意这个问题,应有长远的眼光。

索赔,作为承包商追索已产生的损失,或防止将产生的损失的手段和措施,不得已而用之。

承包商切不可将索赔作为一个基本方针或经营策略,否则会将经营管理引入误区。

二、承包商的基本方针(一)全面完成合同责任承包商应以积极合作的态度完成合同责任,主动配合业主完成各项工程,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这具体体现在:1.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数量、工期要求完成工程,守信誉,不偷工减料,不以次充好,认真做好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承包商在合同实施中无违约行为,业主和工程师对承包商的工程和工作,对双方的合作感到满意。

2.积极地配合业主和工程师搞好工程管理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在工程中,业主和工程师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失误和问题,作为承包商有责任执行他们的指令;但又应及时提醒,指出他的们的失误,遇到问题主动配合,弥补他们工作不足之处,以免造成损失。

当业主和工程师不在场时,应做好工程管理和协调工作,保证和他们在场一样,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

3.对事先不能预见的干扰事件,应及时采取措施,降低其影响,减少损失。

切不可听之任之,袖手旁观,甚至幸灾乐祸,从中渔利。

在友好、和谐、互相信任和依赖的合作气氛中,不仅合同能顺利实施,双方心情舒畅,而且承包商会有良好的信誉,业主和承包商在新项目上能继续合作。

在这种气氛中,承包商实事求是地就干扰事件提出索赔要求,也容易为业主认可。

(二)着眼于重大索赔对已经出现的干扰事件或对方违约行为的索赔,一般着眼于重大的、有影响的、索赔额大的事件,不要斤斤计较。

索赔次数太多,太频繁,容易引起对方的反感。

但承包商对这些“小事”又不能不问,应作相应的处理,告诉主业,出于友好合作的诚意,放弃这些索赔要求。

有时又可作为索赔谈判中让步的余地。

在国际工程中,有些承包商常常斤斤计较,寸利必得。

特别在工程刚开始时,让对方感到,他很精干,而且不容易作让步,利益不能受到侵犯,这样从心理上战胜对方。

这实质上是索赔的处理策略,不是基本方针。

(三)注意灵活性在具体的索赔处理过程中要有灵活性,讲究策略,要准备并能够作让步,力求使索赔的解决双方都满意,皆大欢喜。

承包商的索赔要求能够获得业主的认可,而业主又对承包商的工程和工作很满意,这是索赔的最佳解决。

这看起来是一对矛盾,但有时也能够统一。

这里有两个问题:1.双方具体的利益所在和事先的期望对双方利益和期望的分析,是制定索赔基本方针和策略的基础。

通常,双方利益差距越大,事先期望越高,索赔的解决越困难,双方越不容易满足。

通常承包商的利益或目标为:(1)使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业主使用,尽快完成自己的合同责任,结束合同;(2)进行工期索赔,推卸或免去自己对工期拖延的合同处罚责任;(3)对业主、总(分)包商的索赔进行反索赔,减少费用损失;(4)对业主、总(分)包商进行索赔,取得费用损失的补偿,争取更多收益。

而业主的具体利益或目标可能是:(l)顺利完成工程项目,及早交付使用,实现投资目的;(2)其他方面的要求,如延长保修期,增加服务项目,提高工程质量,使工程更加完美,或责令承包商全面完成合同责任;(3)对承包商的索赔进行反索赔,尽量减少或不对承包商进行费用补偿,减少工程支出;(4)对承包商的违约行为,如工期拖延、工程不符合质量标准、工程量不足等,施行合同处罚,提出索赔。

从上述分析可见,双方的利益有一致的,也有不一致和矛盾的。

通过对双方利益的分析,可以做到“知己知彼”。

针对对方的具体利益和期望采取相应的对策。

在实际索赔解决中,对方对索赔解决的实际期望是很难暴露出来的。

通常双方都将合同违约责任推给对方,表现出对索赔有很高的期望,而将真实情况隐蔽着,这是常用的一种策略。

它的好处有:(1)为自己在谈判中的让步留下余地。

如果对方知道我方索赔的实际期望,则可以直逼这条底线,要求我方再作让步,而我方已无让步余地。

例如,承包商预计索赔收益为10万美元,而提出30万美元的索赔要求,即使经对方审核,减少一部分,再逐步讨价还价,最后实际赔偿10万美元,还能达到目标和期望。

而如果期望10万美元,就提出10万美元的索赔,从10万美元开始谈判,最后可能5万美元也难以达到。

这是常识。

(2)能够得到有利的解决,而且能使对方对最终解决有满足感。

由于提出的索赔值较高,经过双方谈判,承包商作了很大让步,好像受到很大损失,这使得对方索赔谈判人员对自己的反索赔工作感到满意,使问题易于解决。

索赔解决中,让步是双方面的,常常是对等的,承包商通过让步可以赢得对方对索赔要求的认可。

在实际索赔谈判中,要摸清对方的实际利益所在以及对索赔解决的实际期望是困难的。

“步步为营”是双方都常用的攻守策略,尽可能多地取得利益,又是双方的共同愿望,所以索赔谈判常常是双方智慧、能力和韧性的较量。

2.让步。

在索赔解决中,让步是必不可少的。

由于双方利益和期望的不一致,在索赔解决中常常出现大的争执。

而让步是解决这种不一致的手段。

通常,索赔的最终解决双方都必须作让步,才能达成妥协。

让步作为索赔谈判的主要策略之一,也是索赔处理的重要方法,它有许多技巧。

让步的目的是为了取得经济效益,达到索赔目标。

但它又必然带来自己经济利益的损失。

让步是为了取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而做出的局部牺牲。

在实际工程中,让步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l)让步的时机。

让步应在双方争执激烈,谈判濒于破裂时或出现僵局时做出。

(2)让步的条件。

让步是为了取得更大的利益,所以,让步应是对等的,我方做出让步,应同时争取对方做出相应的让步。

这又应体现双方利益的平衡。

让步不能轻易地做出,应使对方感到,这个让步是很艰难的。

(3)让步应在对方感兴趣或利益所在之处。

如向业主提出延长保修期,增加服务项目或附加工程,提高工程质量,提前投产,放弃部分小的索赔要求,直至在索赔值上做出让步,以使业主认可承包商的索赔要求,达到双方都满意或比较满意的解决。

同时又应注意,承包商不能靠牺牲自己的“血本”作让步,不过多地损害自己的利益。

(4)让步应有步骤。

必须在谈判前作详细计划,设计让步的方案。

在谈判中切不可一让到底,一下子达到自己实际期望的底线。

这样常常很为被动。

索赔谈判常常要持续很长时间。

在国际工程中,有些工程完工数年,而索赔争执仍没能解决。

对承包商来说,让步的余地越大,越有主动权。

(四)争取以和平的方式解决争执无论在国际、还是在国内工程中,承包商一般都应争取以和平的方式解决索赔争执。

这对双方都有利。

当然,具体采用什么方法还应审时度势,从承包商的利益出发。

在索赔中,“以战取胜”,即用尖锐对抗的形式,在谈判中以凌厉的攻势压倒对方,或在一开始就企图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索赔问题,是不可取的。

这常常会导致:1.失去对方的友谊,双方关系紧张,使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承包商的地位更为不利。

2.失去将来的合作机会,由于双方关系搞僵,业主如果再有工程,绝不会委托给曾与他打过官司的承包商。

承包商在当地会有一个不好的声誉,影响到将来的经营。

3.“以战取胜”也是不给自己留下余地。

如果遭到对方反击,自己的回旋余地较小,这是很危险的。

有时会造成承包商的保函和保留金回收的困难。

而且在实际工程中,常常干扰事件的责任都是双方面的,承包商也可能有疏忽和违约行为。

对一个具体的索赔事件,承包商常常很难有绝对的取胜把握。

4.两败俱伤。

双方争执激烈,最终以仲裁或诉讼解决问题,常常需花费许多时间、精力、金钱和信誉。

特别当争执很复杂时,解决过程持续时间很长,最终导致两败俱伤。

这样的实例是很多的。

《案例44》在非洲某水电工程中,工程施工期不到3年,原合同价2 500万美元。

由于种种原因,在合同实施中承包商提出许多索赔,总值达2 000万美元。

监理工程师作出处理决定,认为总计补偿1 200万美元比较合理。

业主愿意接受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但承包商不肯接受,要求补偿1 800万美元。

由于双方达不成协议,承包商向国际商会提出仲裁要求。

双方各聘请一名仲裁员,由他们指定首席仲裁员。

本案仲裁前后经历近3年时间,相当于整个建设期,光仲裁费花去近500万美元。

最终裁决为:业主给予承包商1 200万美元的补偿,即维持工程师的决定。

经过国际仲裁,双方都受到很大损失。

如果双方各作让步,通过协商,友好解决争执,则不仅花费少,而且麻烦少,信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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