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资质事项变更表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范本)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申报企业:××××××××××(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填表须知一、本表适用于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及核定、换证、增项、升级和资质延续。
二、本表要求用计算机打印,不得涂改。
三、本表第一至第十一部分由企业填写。
企业应如实逐项填写,不得有空项。
四、本表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除万元、百分数保留一位小数外,其余均为整数。
五、本表中带□的位置,用√选择填写。
六、本表在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210mm×297mm)型纸。
七、本表须附有关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有资质证书正副本、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资料、财务资料、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资料及其它资料”的顺序分册装订。
企业申请资质类别和等级注:1.单位的印章应为本单位公章或行政许可专用章,单位内设机构印章无效;2.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资质的,每项资质填写一张审核表。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一、企业基本情况注:1.企业类型按营业执照相关内容填写;2.本表所有数据项不得有空项,如无数据填写,应该在数据项填空处用“无”表示;3.港澳台投资方、外商投资方、港澳台商资本、外商资本等栏内资企业不需要填写。
二、企业简介三、技术负责人名单四、技术负责人简历注:1.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连续填写;2.每名技术负责人1页。
五、企业注册建造师名单六、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名单七、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八、技术工人人员名单九、企业自有的主要机械设备十、企业代表工程业绩一览表十一、企业代表工程业绩情况《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填写说明一、封面1.申报企业名称:按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填写全称,并加盖企业公章。
36.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1]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1月31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下简称《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1]一、资质申请和许可程序(一)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
军队所属企业可由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三)企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
(四)企业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
(五)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其资质按照最低等级资质核定。
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六)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核查其申请之日起前一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有无《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资质许可的依据。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10.18•【文号】建市[2007]241号•【施行日期】2007.10.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4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和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略)2.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信息化考评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七年十月十八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以下简称《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质申请(一)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二)企业申请资质应按照《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申请渠道提出申请,增项资质按照主项资质的申请渠道申请;《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之外的企业申请各类资质,应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申请。
(三)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一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但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完成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工程业绩申报资质。
建筑业资质简单变更指南

建筑业资质简单变更及证书打印操作指南(一)资质变更1、按照资质申请操作步骤,点击“法人办事——按部门——省建设厅”进入下图界面,选择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省级变更)事项,点击“在2、上一步操作后,网页将自动跳转进入企业“操作流程—1阅读须知”界面,企业在阅知“收取材料”提示后,点击“下一步”按键,进入“操作流程—2申报信息”环节。
由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事项已采用智能化审批,不需要企业提交其余材料,该步骤直接点击“下一步”即可。
(图示如下)3、上一步操作后,网页将自动跳转进入企业“操作流程—2申报信息”界面,这一页面有“基本信息”和“申报材料”两块填报内容。
(1)在“基本信息”中,企业按照页面要求,输入申报“基本信息”,注意“*”框为必填信息。
(图示如下)(2)在当前页申报材料基本表单下点击“在线填表”。
(图示如下)4、点击在线填表页面将跳转至“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简单变更”,在表格内点击“提取资质证书信息(方式一或二,建议使用方法一)”,进行原资质证书信息的提取(一般情况下建议采用方式一)。
提取完成后,点击表格右下方“提取新资质证书信息”,完成新资质证书信息的提取。
确认企业相关信息,点击页面右上方的“保存”和“提交”。
(图示如下)注:1、建筑业资质证书简单变更时,新的证书信息我厅直接调用省工商部门的数据,请务必确认您的工商信息已经变更完成。
2、省级建筑业资质证书变更打印后,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将直接显示最新信息。
我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信息需要在平台上传相应附件资料后提交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确认后完成变更(与目前变更备案手续相同)。
5、在线填表信息提取完成后,点击确定再点击下方提交。
(图示如下)6、上续操作后,网页将自动跳转进入企业“告知单”界面,请企业记录《告知单》中的“办件申报号”和“查询密码”,以便在本系统“办事进度”中进行查询。
(图示如下)XXXXXXXXXXXX公司7、点击下一步,系统将自动跳转进入“受理告知单”。
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变更申请表

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变更申请表
以下是一个示例的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变更申请表。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模板,实际表格可能因地区和具体要求而有所不同。
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变更申请表
一、基本信息
申请人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申请日期:
二、变更详情
1. 原安管人员信息
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 新安管人员信息
姓名/名称:
职务: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3. 变更原因
请详细说明变更原因,如人员调动、退休、辞职等。
4. 变更日期
请提供准确的变更日期。
三、证明材料
提供与变更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调动通知、退休证明、辞职信等。
四、授权声明
本人/本企业确认以上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同意任何因信息不实或错误引起的法律责任。
签名/盖章: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示例,实际申请表可能包含更多详细信息或特定要求。
建议在填写前与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确认,以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符合当地法规和要求。
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190号

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190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我部组织制订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七年七月三十一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为规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依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以下简称158号部令)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质申请条件(一)新设立的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已具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升级、增加其他专业资质,自2007年8月1日起应按照158号部令要求提出资质申请。
(二)新设立的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应先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完相应的执业人员注册手续后,方可申请资质。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只可申请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企业,只可申请事务所资质。
(三)新设立的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已获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增加其他专业资质,应从专业乙级、丙级资质或事务所资质开始申请,不需要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申请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也可以直接申请专业乙级资质。
(四)已具有专业丙级资质企业可直接申请专业乙级资质,不需要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已具有专业乙级资质申请晋升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应在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及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
(五)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与主营业务相对应的专业工程类别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主营业务以外的专业工程类别监理企业资质的,应从专业乙级及以下资质开始申请。
建部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内容及新旧对比

建部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内容及新旧对比建部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内容及新旧对比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由住建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是对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的响应,基本体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关于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
总体利好表现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对比,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明确规定了各类别施工企业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注册建造师数量以及专业(特级资质暂未公布),其中变化较为明显的有:1.各类别二级企业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
2.各类别三级企业资质由三级项目经理证改为注册建造师。
对于大家一直关注是否取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问题,根据此通知可以推断是不会取消的,而且根据两次通知间隔时间推断,在未来很长时间内建造师制度不会有明显变化,需求仍会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而继续增加,大家可安心备考,早日通过考试。
各专业细化分析新标准颁布后,各专业需求数量分析(仅就总承包资质分析):1、人数较多的专业,但需求量没有变化的:公路公路新旧资质都要求15个本专业一建,众多资质中,旧标准公路资质要求本专业。
新标准对一建专业要求不变,数量要求不变,需求量就没有什么变化了。
2、需求量增加较多的专业:机电、市政新标准中多个专业要求有机电一建,需求量自然增加。
市政专业一建数量比公路略少,但市政企业远多于公路企业,并且近几年资质审批中,公路资质审批数量也远少于市政资质,东部省份一年能过10多个市政资质,也就过一两个公路资质。
市政资质原来不要求本专业一建,现在要求了,市政企业数量众多,要全部换成本专业,需求数量也就增加了。
3、需求量增加,但不如机电市政多的:水利水利一级原来就要求本专业一建15个,新标准没变化;水利二级资质要求6个一建,但水利二级资质的企业不如市政多,水利一建需求数量增加,但不如机电、市政增幅那么大4、需求数量可能减少的专业:建筑原标准除了公路、水利资质,其他的资质都不要求本专业一建,好多企业资质本专业一建也就占三分之一,因建筑一建人数众多,价格适中,都用建筑专业一建来补充数量。
建设行业企业资质申报审批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端)

长沙市建设行业企业资质申报审批系统企业端目录1 登录 (2)2 企业补充基本信息 (6)3 首页展示 (8)4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9)4.1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申报 (9)4.2 资质变更 (20)4.3 资质注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 遗失补办 (28)5 我的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1 查看事项详情......................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 受理通知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 许可决定书 (32)5.4 送达回证 (33)5.5 企业补正 (34)5.6 其他操作 (34)1.登录访问系统访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点击网上办事,在打开的页面中找到企业资质核定事项,点击在线申办。
通过法人登录(账号密码)或认证过的企业微信扫描二维码登录的方式登录系统。
没有账号或登录相关问题请咨询统一认证(用户操作指引)2.企业补充基本信息部分企业登录成功需要补充企业基本信息,系统自动获取的工商数据不能修改,填写为空的字段后即可保存(新申报企业无需填写发证部门、发证日期、资质等级、证书编号等没有带*号的项)。
登录成功后进入首页,在首页点击“建筑业资质”图标按钮,进入到企业基本信息页面,补充企业基本信息。
填写完成后,也可通过在左侧菜单栏点击“企业管理”,进入企业基本信息页面,可点击纠错按钮,修改企业基本信息。
3.首页展示首页作为企业进行资质申报的主要活动区域,页面顶部主要进行相应的资质的办理,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资质申报,页面中间显示资质的办理事项,页面左侧菜单栏为事项办理、企业管理、人员管理。
4.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4.1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申报本系统通过按步骤填写资料的方式进行资质申报,只有准确无误填写完当前步骤资料才能进入下一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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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筑企业资质事项变更表
企业名称(盖章):编号:
说明
一、本表用于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单位和项目管理公司申请资质事项变更。
二、本表上半部分由企业填写,只填写需要变更的事项。
三、企业申请资质事项变更,须同时申请对网上数据进行变更。
四、本表须附有关附件材料。
1、申请变更企业名称的,须提交: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变更企业地址的,须提交: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申请变更注册资本金的,须提交: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企业章程
4、申请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交: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董事会决议(或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文件)③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职称证、身份证
5、申请变更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交:①企业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和身份证②个人从业简历
6、申请变更技术负责人的,须提交:①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和身份证
②企业技术负责人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③个人从业简历
四、附件材料全部采用复印件,并一律使用A4(210×297mm)型纸装订成册。
附件材料的原件由有关人员核验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审”印章。
五、由于企业分立、改制、合并重组或资质平移而申请资质变更的,在申报本变更表的同时,还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79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有关规定申报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