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财产罪名 考点思维导图
司法考试刑法分则侵犯财产罪盗窃罪幻灯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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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盗窃罪★★★★★ • 行为结构: 将他人占有的财物
通过平和手段
转移为自己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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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盗窃罪★★★★★
• (一)盗窃罪的概念 •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或者多次窃取、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是我国司法实践中最常见多发的一种犯罪。 • (二)盗窃罪的特征 •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 (1)盗窃罪的对象必须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脱离他人占有状态 下的财物,不能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 他人占有财物,既包括合法占有,也包括非法占用。 • ①他人合法占有。例如,甲向乙借来摩托车,停放在自己家的院里,
• 总结:公开盗窃的情形
• 第一,貌似抢夺,实为公开盗窃。上例大街摔倒案例就是如 此。
• 第二,貌似侵占,实为公开盗窃。下文讲述。
• 第三,公然诈骗幼儿、精神病患者的财物,定盗窃罪,属于 公开盗窃。
• 第四,盗窃罪的间接正犯,可以公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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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盗窃罪★★★★★
• 3.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 ,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 (1)要求主观认识到财物“将数额较大”。将数额较大
• (4)上下占有问题。当两人共同管理财物,而且存在上 下主从关系时,下位者是否也占有该财物?
• 例如,商如,商店老板与店员共同管理商店财物,店员是否占有商店 的财物?如果认为店员占有财物,那么店员将财物据为己有就属于侵 占,否质就属于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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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盗窃罪★★★★★
• 结论:原则上,财物属于上级占有,不属于下属占有。此时 ,下属将财物据为己有,构成盗窃罪。例外,上下级具有高 度信赖关系,下属拥有独立处分权,则财物属于共同占有。 此时,下属将财物据为自己所有,构成侵占罪或职务侵占罪 。
第十四章 刑罚思维导图

应当附加适用 可以附加适用
适用方式:
终身:被判无期徒刑、死刑的 3-10年:死缓减为有期徒刑的或无期减为有期
1-5年:独立适用或有期、拘役附加适用的
期限:
剥夺政治权利
与管制刑期相同:被判管制刑附加适用的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与管制的期限同时起算,同步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及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计算
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 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能够刑期折抵
留置
注意:判决以前或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行为和被告人应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是 同一行为,不论羁押在何处,只要是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被羁押时间可予折抵 刑期。具体的折算方法,参见相关的司法解释。
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
对象:只能是达不到判处死刑程度,但罪行极其严重,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罪 犯
概念: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也称极刑。
适用条件上进行限制:罪行极其严重-犯罪性质极其严重、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犯 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极其严重(同时满足)
犯罪时未满18周岁
人民法院审理时被告人怀孕 案件被起诉到人民法院之前被告人怀孕但自然流产或者被做了人工流产的情况
与罚款区别:罚款是行政处罚
适用范围和方式:罚金主要适用于贪财图利或者与财产有关的犯罪,同时也适用少 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罚金刑不仅适用于自然人犯罪,而且适用于单位犯 罪。
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偶犯或者初犯,首或者有 立功表现,犯罪时不满18周岁,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被胁迫参观罪,全部 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等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
侵犯财产罪-PPT

■对盗窃分子应当判处罚金得,应在 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得2倍以下,没有盗窃 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得,应在1000 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问:行为人把摩托车借给朋友骑,自己悄悄 地留了一把钥匙,又把它打开骑回来。以后 把它转卖掉了,如何处理?
问: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得,构成盗 窃罪还是商业秘密罪?
用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刑法另有规定 得,应依规定定罪处罚。
■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及合同诈骗罪? 1、客体不同 ① 前者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
体, ② 后者既侵犯他人财产权利,又侵犯
金融管理制度或合同行为得管理制度。
2、主体不尽相同。 ① 前者限于自然人主体;
② 后者有部分犯罪得主体包括单位, 如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合同诈骗罪
使用进行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盗窃机动车实施犯罪后送车回原处, 以其所实施得犯罪从重处罚,不另定盗窃 罪。
(3)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得,多次偷开 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得,以盗窃罪 定罪处罚;
(4)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 构成犯罪得,还构成其他罪得,应当以交通 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盗窃罪与盗窃机器设备及零部件而构成 得破坏生产经营罪?
(1)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得, 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因毁坏公私财物构成其 他罪得,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2)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 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 得,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3)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 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得,应当以盗窃 罪和构成得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例7:惯窃犯甲教唆某企业保管员乙在值
夜班时充当内线潜入仓库。甲盗得大批国
家财物,销赃后分了一小部分赃款给乙。
侵犯财产罪及财务知识分析概述88页PPT

抢劫是双重行为:目的行 为与方法行为。
4、主观方面除具有抢劫的故意外,还要求 具备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
(二)抢劫罪的认定
1、正确区分抢劫罪与非罪的界限
2、相关罪的认定界限
(1)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2)与绑架罪的界限
(3)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4)在实行聚众“打砸抢”行为过程中,毁 坏公私财物的,即使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公私财物的所有 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 者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
(1)抢劫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2)抢劫罪的手段行为表现为使用暴力、胁
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
(3)抢劫罪的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财物。
3、主体是已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 力的自然人。
对首要分子也应认定为抢劫罪。
(三)事后抢劫的认定
刑法第269条的规定。
3个条件:
1、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罪。 2、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3、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 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
实施盗窃、诈骗、抢夺 行为,虽未达到“数额 较大”,但情节严重的, 也适用本条规定,以抢 劫罪论处。
(3)诈骗罪成立要求数额较大。
2、诈骗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
占有的目的。
3、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为:
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对方产 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 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害。 财产损失是否是被害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所导致的, 这是区分诈骗罪和盗窃罪的关键。
(二)诈骗罪的认定
(三)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法考刑法侵犯财产罪《重点罪名》知识点

2019年法考刑法侵犯财产罪《重点罪名》知识点1希律法考为大家整理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法《重点罪名》知识点,刑法精讲系列教材将知识点分章节逐一解析,将知识融会贯通,高效提分。
一.抢劫罪(一)定义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1.犯罪客体:复杂:(1)公私财物所有权;(2)公民的人身权利。
2.犯罪主体:年满14周岁的自然人一般主体;3.犯罪主观方面: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三)司法认定1.犯罪对象的认定:(1)无体物如电力、天然气等能否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可以(2)专有技术?——不可以,应定为侵犯商业秘密罪(3)赃物?——可以。
抢劫罪的行为对象不仅仅包括合法财产,还包括非法财产。
例如,以毒品、假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为对象,实施抢劫的,以抢劫罪定罪。
(4)同财共居的近亲属的财物?——一般不构成。
2.客观方面行为的认定:(1)抢劫罪包括两个“当场”即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胁迫,并当场劫取财物。
“当场”的理解不能过于狭窄,暴力、胁迫手段或者其它方法与取得财物之间虽持续一定时间,也不属于同一场所。
(2)“暴力”的认定:暴力必须针对人的身体非法行使攻击性有形力(不包括对物暴力,对物实施暴力属于抢夺)。
暴力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占有人、持有人,也可以是妨碍劫取财物的其他人或者财物占有人在场的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暴力的程度:只要足以达到抑制对方反抗的程度、对其产生心理强制即可。
但不要求事实上抑制了对方的反抗。
(3)“胁迫”的认定:以当场对人使用暴力相威胁。
A、胁迫是指以当场立即使用暴力相威胁使被害人不敢反抗的行为;行为虽然没有当场使用暴力,但以使用暴力为后盾,暴力的方法处于当场随时可以实施的状态;B、胁迫的方式,可以是语言、动作或者其他方式,但必须是积极的恐吓行为,或者以暗示的方法表明自己的恐吓行为;C、胁迫的目的在于引起被害人的恐惧而当场夺取或者迫使被害人当场交付财物,如果要求被害人在日后交付财物的,不构成本罪,而构成敲诈勒索罪;D、胁迫的程度,不需要达到“不能抗拒”的程度,否则与暴力无异;E、威胁的对象,并非仅仅限于人身,如果以故意暴力毁坏大宗财物相威胁,也属于威胁的内容。
侵犯财产罪PPT课件

其一,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 财物,使被害人事实上将永久不可能再对失 去占有的财物重新占有。
其二,行为人以非法使用为目的,使所有人 暂时丧失对财物的占有,即擅自挪用,但并 非使所有人永久丧失行使所有权的可能。
其三,行为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使其价值 全部或部分丧失,使所有人不可能再对财物 的原有价值实施占有、使用、收益的处分。
❖ 德国刑法中财产罪的保护法益 一是法律的财产说,认为刑法中的财产就是民事法上的权利,
财产罪的本质是侵害民事法上的权利,处罚财产罪所要保护 的也正是这种权利。 二是经济的财产说,认为凡是有经济价值的利益都是财产, 都可以成为财产罪的保护法益;如果没有经济价值,则即使 是民事法律所保护的权利,也不成其为财产,对这种权利的 侵害,不可能构成财产罪。 三是法律的、经济的财产说,认为除违法的利益外,由法秩 序保护的整体上有经济价值的利益都是财产。财产罪的保护 法益既有民事法上的权利因素,又有经济利益因素,要把两 者结合起来考虑。 其中,法律的财产说曾是德国刑法理论中的传统学说,也曾 为判例长期采用。但如今,经济的财产说则既是理论上的通 说,同时也是判例所采取的基本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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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财产说与本权说、经济的财产说与占有说、法律 的经济的财产说与中间说从本质上讲较为近似,其争论 的焦点归根结底便在于是扩大还是缩小或适当限制财产 罪的规制范围。法律的财产说与本权说是主张缩小,经 济的财产说与占有说是力主扩大,而法律的、经济的财 产说与中间说则是予以折衷调和。
从二战后的司法实务来看,德国两国法院的判例都先后 从传统的法律的财产说或本权说,转向经济的财产说或 占有说,所以都有扩大财产罪规制范围之趋势,而日本 似乎更为激进。
被侵犯的财产必须是依法归国家、集体或者公民个人所有的。 如果是无主物或已被原所有人自动放弃所有权的物品,无论 在事实上是否还具有一定经济价值,都不成为本章犯罪的对 象。
中考法律知识点思维导图

中考法律知识点思维导图思维导图是一种用图形方式表示思维关系的工具,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记忆知识点。
在中考中,法律知识是一个重要的考点之一。
本文将通过思维导图,系统地介绍中考法律知识点,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复习和掌握。
一、法律知识点的分类法律知识点可以分为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多个子领域。
在民法方面,我们可以了解合同的要素、成立、效力以及合同的种类等内容。
刑法方面,了解罪与刑的关系、各类罪名的构成要件等内容。
行政法方面,了解行政行为、行政责任等内容。
此外,还存在着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等其他相关法律知识点。
二、民法知识点1. 合同的要素:自愿、平等、合法、有约束力。
2. 合同的成立:要有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目的合法、符合法定形式等。
3. 合同的效力:合同经过法定程序有效成立后即产生效力。
4. 合同的种类:购销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
三、刑法知识点1. 罪与刑的关系:罪是指违法行为,刑是对罪犯的惩罚。
2. 罪名的构成要件:行为要体现犯罪的客观事实,主观要素要具备犯罪的故意或过失。
3. 罪名的分类:盗窃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四、行政法知识点1. 行政行为:以行政机关名义作出的具体、个别的行政决定。
2. 行政责任:对于违法行政行为者,行政机关有相应的行政责任追究权。
五、其他法律知识点1.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 知识产权法:保护创造者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
六、思维导图的应用通过思维导图学习法律知识点,可以将知识点分类、梳理,使得知识之间的关系更加清晰。
通过思维导图,我们可以迅速回顾和记忆法律知识点,同时也方便通过总结和归纳来加深对知识的理解。
七、练习与记忆技巧除了了解和理解这些法律知识点,我们还需要通过练习来巩固和记忆。
可以通过刷题来熟悉各类题型和命题思路,同时还可以参加模拟考试来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
在记忆方面,可以使用关键词法和联想法来帮助记忆。
八、总结通过思维导图的方式,我们能够更加系统地了解和复习中考法律知识点。
侵犯财产罪培训课件(PPT 116页)

不能成为盗窃罪对象的物品
刑法特别规定的物品刑法规定了盗窃枪 支、弹药、爆炸物罪,盗窃尸体罪,盗 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等,因此,上 述物品不能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某些物品虽然是盗窃的对象,但由于这 些物品并不反映财产所有权关系,因而 刑法未将其规定为盗窃罪,而是规定为 其他犯罪,如:
罪与非罪 既遂的认定 与他罪以及违法行为的界限
1、罪与非罪
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 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 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 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 关予以适当处罚
偷窃自己家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一般 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 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 有所区别
救济物资的
二、盗窃罪
概念 构成要件 司法认定 刑事处罚
(一)概念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 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 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对象是公私财 物
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 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主体是年满16周岁,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自然人。邮政工作人员私拆邮件并窃取 其中财物的,依照盗窃罪定罪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 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 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 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四、抢夺罪
概念 构成要件 司法认定 刑事处罚
(一)概念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 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
➢ 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 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