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担责有期限

合集下载

担保责任的法律规定2024年

担保责任的法律规定2024年

担保责任的法律规定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引言1.1 合同目的1.2 法律依据1.3 适用范围第二章:担保责任概述2.1 担保责任定义2.2 担保责任类型2.3 担保责任的法律效力第三章:担保人资格与义务3.1 担保人资格要求3.2 担保人的基本义务3.3 担保人的权利第四章:债务人与担保人的关系4.1 债务人的定义与义务4.2 债务人与担保人的责任关系4.3 债务人违约的处理第五章:担保方式5.1 保证担保5.2 抵押担保5.3 质押担保第六章:担保合同的成立与生效6.1 担保合同的成立条件6.2 担保合同的生效时间6.3 担保合同的书面形式第七章:担保责任的履行7.1 担保责任的履行条件7.2 担保责任的履行程序7.3 担保责任的履行方式第八章:担保责任的解除与终止8.1 担保责任解除的条件8.2 担保责任终止的情形8.3 担保责任解除与终止的程序第九章:违约责任9.1 违约责任的认定9.2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9.3 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第十章: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方式10.2 争议解决的管辖10.3 争议解决的费用承担第十一章:合同的变更与终止11.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11.2 合同终止的条件11.3 合同变更与终止的法律后果第十二章:签字栏12.1 担保人签字12.2 债务人签字12.3 签订时间12.4 签订地点第十三章:附则13.1 合同的解释权13.2 合同的补充协议13.3 其他未尽事宜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引言1.1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担保责任的法律关系,保障债权人、债务人及担保人的合法权益。

1.2 法律依据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1.3 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所有涉及担保责任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章:担保责任概述2.1 担保责任定义担保责任是指担保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的保证或物权担保义务。

2.2 担保责任类型担保责任分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

货款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

货款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

货款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
1. 担保人未在合同中明确承担责任的情况: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担保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约定了不承担某些特定责任的情况下,担保人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 担保人无过错的情况:如果担保人能够证明自己在履行担保责任时没有过错,例如没有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地导致担保债务的发生,那么担保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3. 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情况:如果债务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但担保人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力催促债务人履行债务,并且提供了相应的证据,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

4. 债务人丧失还债能力的情况:如果债务人因为某种原因丧失了还债能力,例如破产、被法院扣押财产等,那么担保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5. 担保人与债务人解除担保关系的情况:如果担保人与债务人解除了担保关系,并且已经按照合同约定通知了债权人,那么担保人不需要继续承担责任。

《民法典》中保证人的免责规定及其适用

《民法典》中保证人的免责规定及其适用

《民法典》中保证人的免责规定及其适用来源 | 走近民法典导语: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的正式实施,开创了我国法律保护担保人合法权益的新时代!《民法典》之前的担保法律制度重点是考虑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从《民法典》开始,债务人、担保人合法权益保护也将得到很大强化。

1、债权人与保证人非书面约定保证责任,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则保证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若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则该合同成立。

2、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未向保证人提起诉讼仲裁或者主张权利,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履行期间届满后6个月。

3、一般保证人可行使先诉抗辩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的,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但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新旧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一致,均要求主合同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变化在例外情形中。

4、债务人破产开始后,保证人保证期间已经届满,债权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6个月也无权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如何适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请示的答复意见,“第四十四条仅适用于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时保证期间尚未届满,而在债权人申报债权参加清偿破产财产程序期间保证期间届满的情形”,可以看出债务人破产并未排除保证期间内的适用,即只有在保证期间尚未届满时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未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仍可向保证人主张。

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期限是多久

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期限是多久

⽆限连带责任担保期限是多久相信我们都知道有⼀种担保责任叫做⽆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这个担保责任是⽆限的,那么这样的⽆限连带责任担保期限是多久呢?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限连带责任担保期限是多久根据《民法典》第692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与债权⼈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有权⾃主债务履⾏期限届满之⽇起6个⽉内要求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未要求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免除保证责任”。

具体说就是,债权⼈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要求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超过此期限债权⼈请求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将不予保护。

保证期间属于民法理论中的除斥期间,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权利⼈享有某项实体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经过,该项实体权利即告消灭,他来⾃于实体法,消灭的是实体上的权利。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1条:“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中断、中⽌、延长……”。

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不同,具体表现为:1、结果不同。

权利⼈超过保证期间诉请权利的,法律对于权利⼈的实体权利不予保护,即,义务⼈因权利⼈怠于⾏使权⼒⽽免责,债权债务关系终⽌。

⽽权利⼈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怠于⾏使权⼒的,权利⼈的实体权利并不丧失,其丧失的为胜诉权,即权利⼈的诉讼利益将⽆法获得法律保护,“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愿履⾏债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从此法律规定可以也可以看出,权利⼈超过诉讼时效诉请权利的,其实体权利依然存在。

2、保证期间具有约定性和法定性,诉讼时效是法定的,不可以约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保证期间原则上是约定期间,可以由当事⼈⾃有协商确定,在当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约定⽆效时,适⽤法定的保证期间。

⽽诉讼时效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诉讼时效制度若⼲问题的规定》第2条、第3条规定,当事⼈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民法院不予⽀持的规定,当事⼈不能预先排除或妨碍诉讼时效的适⽤,否则其约定⽆效。

担保期限约定3年有效吗

担保期限约定3年有效吗

担保期限约定3年有效吗在民间借贷关系中⼀般会约定担保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法律规定⼀般为2年,那么要是⾃⼰约定担保期限是3年有效吗?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担保期限约定3年有效吗担保期限约定3年有效。

问:李律师,我公司准备为另⼀合作伙伴的借款提供担保。

是连带责任担保。

约定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期届满之⽇起3年。

我想请问,这种约定是否有效。

是否存在法律漏洞,我们会否承担额外的风险?另外我还想问⼀下,如果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直到本息还清为⽌(这种约定我知道以前是很多的)这种约定⼜有⽆法律效⼒?盼请答复。

谢谢。

答:保证期间和相应诉讼时效的问题,是⾮常专业的问题。

你咨询的内容我相信也是困惑很多⼈的问题。

本⼈对此有较为深⼊的研究。

解答如下,希望能为你提供帮助。

⾸先回答你的第⼆个问题。

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直⾄本息还清为⽌”情形的,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视为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期限届满之⽇起2年。

其次,你的第⼀个问题就⽐较复杂了。

要搞清这个问题,⾸先需明⽩两个概念。

保证期间的起算点和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并弄清⼆者的关系。

以你所提到的连带责任保证为例,保证期间的起算点为主合同债务履⾏期间届满之⽇。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根据担保法解释规定则是从债权⼈(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之⽇起计算。

科学地讲,对于“约定的保证期间超过2年是否有效”这种说法是不能⼀概⽽论的。

例如咨询所提到的三年约定,从约定效⼒和法律后果来讲效⼒就有可能不同。

仅仅就约定本⾝的效⼒来看,因我国法律并不禁⽌对保证期间约定超过2年,为此约定3年是可以的。

《民法典》第六百九⼗⼆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中⽌、中断和延长。

债权⼈与保证⼈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期限届满之⽇起六个⽉。

保证书的期限与效力限制

保证书的期限与效力限制

保证书的期限与效力限制保证书是在法律范畴内使用的一种书面文件,常用于保证某个行为、承诺或协议的履行。

在书写保证书时,需要明确其期限与效力限制,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合法性与可行性。

本文将探讨保证书的期限与效力限制的相关问题。

一、保证书的期限保证书的期限是指保证人为履行保证承诺所承担的责任的时间范围。

一般来说,保证书的期限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情况。

1. 固定期限的保证书固定期限的保证书是指保证承诺在约定的一段时间内有效。

在此期限内,保证人将承担保证行为所需要的责任和义务。

例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一笔贷款,同时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保证书,承诺在五年内偿还贷款。

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书的期限为五年。

2. 无固定期限的保证书无固定期限的保证书是指保证承诺在没有明确时间界限的情况下持续有效。

这种保证书常常用于需要长期保证的场合,例如供应商与客户之间的信用保证。

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书的期限可以持续到某一方终止保证的通知为止。

保证书期限的设置应该根据实际需求和双方协商来确定,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二、保证书的效力限制保证书的效力是指保证人的保证行为所具备的法律效力和权利义务。

保证书的效力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限制。

1. 特定条件下的保证效力有些情况下,保证书的效力可能存在特定条件的限制。

例如,一份供应商保证书可能规定在乙方逾期付款的情况下方有权利向保证人追偿。

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书的效力仅限于乙方的逾期付款情况,其余情况下保证人无需承担责任。

2. 保证期限届满的效力限制在保证期限届满后,保证书的效力会有所限制。

一般情况下,保证书规定的保证行为在期限届满后不再有效。

但在某些情况下,保证书的效力可能会继续延续。

例如,保证人与借款方约定了保证期限届满后,保证行为将继续有效一段时间,以确保借款方的还款能力。

保证书的效力限制主要根据具体的保证内容和法律要求来确定。

在书写保证书时,应该充分考虑到各方的权益和法律规定,以确保保证书的效力合法有效。

民法典中担保如何认定债务履行宽限期

民法典中担保如何认定债务履行宽限期

民法典中担保如何认定债务履⾏宽限期债务⼈在债务到期后,如果不能如期偿还⽋款的,债务⼈可以和债权⼈协商债务展期,债务展期的,按约定的期限偿还⽋款,⽽有些债务有担保的,那么民法典中担保怎样认定债务履⾏宽限期?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中担保如何认定债务履⾏宽限期债务⼈和债权⼈约定债务展期的,如果担保物权担保,不影响担保的效⼒,主债权有效,担保就有效。

如果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限不延长、中断。

所以超过保证期限的,保证⼈不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的,担保物权消灭:(⼀)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六百七⼗⼋条【借款展期】借款⼈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申请展期;贷款⼈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九⼗⼆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中⽌、中断和延长。

债权⼈与保证⼈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期限届满之⽇起六个⽉。

债权⼈与债务⼈对主债务履⾏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债权⼈请求债务⼈履⾏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起计算。

⼆、担保⼈需要具备的条件担保⼈,简单的说,就是为债务⼈的债务向债权⼈提供担保的⼈。

包括具有民事⾏为能⼒的⾃然⼈;个⼈⼯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合伙;企业法⼈及经其书⾯授权的所属分⽀机构;⾦融机构;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

其他组织主要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般⽽⾔,担保⼈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为能⼒。

2024年通用版协议担保期限具体规定版

2024年通用版协议担保期限具体规定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通用版协议担保期限具体规定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协议范围与定义1.1 协议范围1.2 定义2. 担保期限2.1 担保起始日期2.2 担保终止日期2.3 担保期限的延长3. 担保责任3.1 担保人的责任3.2 担保范围的确定3.3 担保的解除4. 担保方式4.1 财产担保4.2 信用担保4.3 担保物的保管5. 担保金额5.1 担保金额的确定5.2 担保金额的调整6. 担保的履行6.1 担保人的履行义务6.2 被担保人的履行义务7. 担保的监督与检查7.1 担保人的监督权7.2 被担保人的检查权8. 担保的变更8.1 担保变更的条件8.2 担保变更的程序9. 担保的终止9.1 担保终止的条件9.2 担保终止的程序10. 违约责任10.1 担保人的违约责任10.2 被担保人的违约责任11. 争议解决11.1 争议的解决方式11.2 争议解决的时效12.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2.1 合同的生效条件12.2 合同的变更条件12.3 合同的终止条件13. 合同的解除13.1 合同解除的条件13.2 合同解除的程序14. 其他条款14.1 保密条款14.2 法律适用条款14.3 争议解决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协议范围与定义1.1 协议范围1.2 定义(1)甲方:指根据本协议提供担保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乙方:指接受甲方担保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担保:指甲方为乙方的债务提供担保,以确保乙方履行债务。

(4)债务: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应向债权人履行的义务。

(5)担保物:指甲方提供作为担保的财产。

2. 担保期限2.1 担保起始日期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担保期限自债务履行期限开始计算。

2.2 担保终止日期担保期限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终止。

若债务履行期限延长,担保期限相应延长。

2.3 担保期限的延长如乙方在担保期限内未能履行债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新的担保或延长担保期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