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 留守儿童 管理制度

学校留守儿童管理制度学校留守儿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留守儿童的权益,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和教育资源,完善学校留守儿童管理制度,确保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留守儿童,包括生活留守和夏季休假留守的学生。
第三条学校将与家长密切合作,共同关注和照顾留守儿童的成长,建立和谐的合作关系。
第四条学校留守儿童工作委员会是负责留守儿童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机构,由校长担任主任,副校长、班主任、学生处负责人等组成。
第五条学校将通过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提供多样化的成长和教育机会,为留守儿童提供全面的关怀与支持。
第二章留守儿童登记与监护第六条学校将针对留守儿童开展登记工作,确保学校全面了解留守儿童的情况。
学生注册时,将附加一份留守儿童登记表格,由学生和家长填写。
第七条学校将制定留守儿童的监护责任制度,明确学校和家长的责任与义务。
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家长会议,了解学校安排和教育规划。
第八条学校将提供家长培训,加强父母的教育意识和能力,提供更好的家庭教育支持。
第九条学校将建立家长志愿者团队,鼓励家长参与学校活动,促进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第三章学习管理第十条学校将对留守儿童制定学习目标和计划,并确保其完成学业。
学校将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学习指导和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学习问题。
第十一条学校将安排专门的学习辅导时间,对留守儿童提供有针对性的学习辅导。
第十二条学校将建立留守儿童学习档案,定期评估和总结留守儿童的学习情况,并与家长进行沟通。
第十三条学校将倡导师生互助,鼓励同学之间相互帮助,建立友爱关系。
第四章生活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将提供良好的住宿环境,加强留守儿童的生活和卫生习惯培养。
第十五条学校将安排留守儿童的生活作息时间表,确保他们有规律的作息和充足的睡眠。
第十六条学校将提供健康饮食,保证留守儿童的营养需求。
第十七条学校将加强留守儿童的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提高抗逆能力。
学校留守儿童管理制度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学校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保障留守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其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提高留守儿童的教育质量,使其在学业、品德、体质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2. 关注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及时解决其心理问题,消除心理障碍。
3. 加强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其人身安全。
4. 促进留守儿童与家庭、学校、社会的和谐互动,共同关爱留守儿童。
三、管理措施1. 建立留守儿童跟踪管理档案。
各班级要对在校留守儿童进行全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父母联系电话、监护人信息等,以便对留守儿童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2. 实施分类管理。
根据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心理等情况,将他们分为不同类别,实施差异化教育和管理。
3. 加强家校联系。
学校要定期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了解留守儿童在家的情况,共同关注其成长。
同时,学校开通家长(监护人)热线,方便家长与学校沟通。
4. 关注留守儿童身心健康。
学校成立心理咨询机构,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专设心理教育教师,心理健康咨询室,共同对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
5. 强化留守儿童安全教育。
学校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拐骗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
6. 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
学校要定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文体娱乐活动,丰富其业余生活,增进与同龄人的交流沟通,慰藉其残缺的感情。
7. 开展生存教育、法制教育。
学校要将生存教育、法制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帮助留守儿童了解知法、守法的知识技能,强化其自尊、自立意识。
8. 建立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
通过师生之间一对一、学生之间一对一等多种形式,与留守儿童结成学习、生活帮扶对子,使留守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
四、责任与监督1. 各班主任、任课教师、心理咨询教师等要按照本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落到实处。
学校留守儿童管理制度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保障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制度1. 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学校应建立留守儿童档案,详细记录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家庭背景、学习情况、生活状况等,以便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帮助。
2. 加强班主任管理班主任是留守儿童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应做好以下工作:(1)了解留守儿童的家庭背景、生活状况、心理特点等,制定针对性的教育计划。
(2)定期与留守儿童沟通交流,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及时发现并解决他们的问题。
(3)加强家校联系,及时向家长反馈留守儿童在校情况,共同做好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
3. 开展特色活动学校应定期开展针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活动,如:(1)心理健康教育:邀请专业心理教师为留守儿童开展心理健康讲座,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
(2)文体活动:组织留守儿童参加各类文体活动,丰富他们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的兴趣爱好。
(3)法制安全教育:邀请法制副校长或相关专家为留守儿童开展法制安全教育讲座,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4. 设立帮扶机制学校应设立留守儿童帮扶机制,包括:(1)结对帮扶:为每位留守儿童安排一名结对教师或同学,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
(2)关爱基金:设立留守儿童关爱基金,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习优秀的留守儿童。
(3)志愿者服务:鼓励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人士为留守儿童提供志愿服务,关心他们的成长。
5. 加强家校合作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定期召开家长会,共同探讨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局面。
三、监督检查1. 学校应定期对留守儿童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学校留守儿童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德育处负责解释。
3. 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学校留守儿童各项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1. 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负责学校留守儿童工作的全面领导。
2. 设立留守儿童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留守儿童工作的各项措施。
3. 明确专人负责留守儿童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确保留守儿童工作顺利进行。
二、统计报送制度1. 每学期开学初,各班级班主任、科任教师对留守儿童进行摸底调查,了解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包括住址、联系电话、家长姓名、外出务工地点、联系方式、家庭情况等,做好造册统计并及时上报学校。
2. 学校对留守儿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规范的留守儿童情况统计表和电子报表,及时上报教育局资助中心。
3. 留守儿童的统计报送要做到及时、准确、具体,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三、关爱制度1. 加强亲情教育。
学校要教育引导外出务工家长切实担负起培养子女的社会责任,努力使留守儿童在幸福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
2. 提高教师关爱意识。
发挥校园主课堂、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提高教师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水平,关注留守儿童的思想动态、学习生活状况。
3. 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档案。
学校要为留守儿童建立专门的档案,包括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学习情况、心理状况等,以便更好地开展关爱工作。
4.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针对留守儿童心理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消除不良心理,促进心理健康。
四、教育管理制度1. 实施监护合同制。
家长外出打工前与代理监护人签订《留守儿童代理监护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加强代理监护人的责任心。
2. 开展专题教育。
学校定期对留守儿童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体验父母教育、卫生教育、安全教育、法制道德教育等,提高留守儿童的综合素质。
3. 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
学校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底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加强与家长、代理监护人的联系。
4. 实施帮扶制度。
学校和班级要努力创造条件,让留守儿童体会到家的温馨。
留守学校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更好地关爱留守儿童,保障其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管理机制,确保留守儿童在校期间的安全、健康、快乐成长。
2. 提高留守儿童的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其良好品行,使其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 加强家校合作,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共同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三、制度内容1. 管理组织(1)成立留守儿童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各处室主任、年级主任、班主任老师为成员,负责留守儿童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
(2)设立留守儿童辅导员,负责具体实施留守儿童管理工作,包括日常关怀、教育辅导、心理疏导等。
2. 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1)各班级要对在校留守儿童进行全面登记,包括姓名、年龄、家庭住址、父母联系方式、监护人信息等。
(2)定期更新留守儿童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 留守儿童教育管理(1)加强留守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其良好的品行和价值观。
(2)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设立心理咨询室,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疏导。
(3)提高留守儿童教育质量,开展针对性的教学活动,关注其学习困难,帮助其提高学习成绩。
4. 留守儿童生活管理(1)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留守儿童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2)为留守儿童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如住宿、饮食等。
(3)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留守儿童业余生活,提高其综合素质。
5. 家校合作(1)定期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沟通交流,共同关心留守儿童成长。
(2)设立家校联系热线,方便家长了解孩子在校情况,及时沟通。
(3)邀请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增进家校感情。
四、制度实施与监督1.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本制度。
2. 定期对留守儿童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3. 对在留守儿童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留守儿童管理是工作制度

留守儿童管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为了更好地保障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留守儿童管理工作制度。
本文将从组织管理、统计报送、关爱教育、帮扶制度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组织管理1. 成立留守儿童关爱领导小组。
学校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班主任、辅导员、教师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留守儿童关爱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 明确职责分工。
留守儿童关爱领导小组要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和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 建立留守儿童档案。
学校要对在校的留守儿童进行调查和登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包括基本信息、家长信息、家庭情况等,以便于开展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二、统计报送1. 定期开展摸底调查。
每学期开学初,各学校班主任、科任老师要对本班留守儿童进行摸底调查,了解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做好造册统计并及时上报学校。
2. 及时上报统计数据。
学校要按时将本校留守儿童情况统计表和电子报表上报教育局资助中心,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统计数据要求。
留守儿童的统计上报时要做到及时、准确、具体,做到不漏统、不重统,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三、关爱教育1. 引导家长担负起培养子女的责任。
学校要教育引导外出务工家长切实担负起培养子女的社会责任,努力使留守儿童在幸福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
2. 提高教师管理水平。
发挥校园主课堂、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提高教师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水平,关注留守儿童的心理、学业、生活等方面。
3.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要重视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咨询等活动,提高留守儿童的心理素质。
四、帮扶制度1. 开展爱心结队活动。
学校要组织教职工与留守儿童开展大手拉小手”爱心结队活动,每一名教职工结队帮扶一两名留守儿童。
2. 深入了解留守儿童家庭情况。
教职工要详细了解帮扶对象的家庭、学生活情况,深入家庭了解家庭经济、人口、留守儿童父母和第二监护人的详细资料。
学校留守儿童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留守儿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管理,保障其生活、学习、健康成长,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留守儿童是指由于父母长期外出务工、生活困难等原因,长时间不能和父母同住的未成年人。
第三条学校留守儿童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留守儿童,包括小学、初中、高中等各个年级。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学校留守儿童管理机构设立管理人员,负责留守儿童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校留守儿童管理机构可以设立留守儿童管理委员会,由管理人员、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等组成,负责制定留守儿童教育管理计划。
第六条学校留守儿童管理机构要与父母、监护人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及时沟通解决问题。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七条学校留守儿童管理机构要组织留守儿童进行集中照料,制定每日作息时间表,保障留守儿童的生活规律。
第八条学校留守儿童管理机构要定期检查留守儿童的卫生状况,保证环境整洁,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
第九条学校留守儿童管理机构要对留守儿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配合家长协助就医治疗。
第十条学校留守儿童管理机构要制定活动计划,组织留守儿童参与各类课外活动,培养其兴趣爱好,丰富其业余生活。
第四章教育管理第十一条学校留守儿童管理机构要安排专门的教育教学人员进行素质教育,引导留守儿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第十二条学校留守儿童管理机构要制定学习计划,根据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辅导,提高其学业水平。
第十三条学校留守儿童管理机构要加强心理辅导,关注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帮助其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其健康成长。
第五章安全保障第十四条学校留守儿童管理机构要加强安全教育,指导留守儿童掌握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身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学校留守儿童管理机构要制定应急预案,针对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进行演练,确保留守儿童的生命安全。
第十六条学校留守儿童管理机构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留守儿童的饮食健康,避免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第六章家长监护第十七条学校留守儿童管理机构要积极引导留守儿童与父母、监护人保持良好关系,加强家校合作。
学校关于留守儿童管理制度

学校关于留守儿童管理制度学校关于留守儿童管理制度(通用8篇)学校关于留守儿童管理制度篇11、建立留守儿童跟踪管理档案。
学校对留守儿童登记备案,分类区分对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
各班主任老师及随时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情形、思想动态等,有针对地对他们进行帮助和引导。
2、学校要充足利用假期或春节家长回家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使学校内外对儿童的影响产生合力效应。
3、重视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开通家长(监护人)热线,学校老师要常常与家长(监护人)联系,了解孩子在家的情况,以便适时帮助留守同学。
4、常常组织留守儿童参加文体娱乐活动,充实业余生活,多与他们沟通交流,安慰他们残破的感情。
5、课程教学中加强留守儿童的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留守儿童敬重自己、独立,帮助他们了解知法、守法的学问技能;6、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进展,尤其是留守儿童,学校成立心理咨询机构,开设针对青少年身心进展规律的心理课程,专设心理教育老师,心理健康咨询室,共同对儿童的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为留守儿童排忧解难,引导儿童走过人生进展的关键时期,帮助儿童健康和谐进展。
7、办妥家长学校,对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教给他们正确的教育儿童的方法,不要溺爱孩子,当孩子做错了事要适时管教,一般情况下,不要充足孩子正常需要之外的要求,以养成孩子自我克制的习惯。
注意与学校和老师保持常常性联系,适时了解孩子的进展情形。
使留守儿童受到更多的监督、照料与关爱,削减留守儿童受教育的断层与真空。
8、每学期组织留守儿童给在外打工的父母写封信,汇报自身在学校及家中的学习生活情况,及自身要想向父母倾诉自身的情感。
9、留守儿童是社会普遍的问题,学校全体教职工要多关注了解留守儿童,对其进行调查讨论,为他们营造健康成长的和谐氛围。
10、建立“留守孩子”档案与成长记录袋。
学校关于留守儿童管理制度篇21、留守儿童之家档案资料实行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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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集中心小学留守儿童管理制度
农村留守儿童正处于人生关键时期,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这些孩子往往感到“情感缺失”、“情感饥饿”,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思想道德教育上出现缺失。
为此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决不能忽视农村留守少年儿童这一特殊群体。
1、建立留守儿童情况登记制度。
各班级要对在校留守儿童进行全面登记,了解和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以利于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2、建立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
每学期向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通报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品德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留守儿童管理教育的针对性建议。
班主任每学期要对全班每位留守儿童进行一次以上家访,了解指导监护人开展正确的家庭教育。
3、建立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
通过师生之间一对一、学生之间一对一等多种形式,与留守儿童结成学习、生活帮扶对子,使留守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
4、建立留守儿童沟通交流制度。
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学生喜闻乐见又积极参与的少先队活动、社区服务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文体活动、法治安全教育活动等,为留守儿童增进与同龄人的交流沟通、师生间的关爱互动、社会环境人际交往等搭建健康和谐的情感交流平台。
5、建立留守儿童管理教育责任制度,形成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共同关心、教育、管理留守儿童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