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上报流程管理规定修订版样本
事故上报管理制度范本(3篇)

事故上报管理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为了确保员工安全,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和损失,并能及时准确地上报和处理事故,特制定本事故上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事故上报和处理管理。
三、定义1.事故:指在工作场所或者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导致人员伤亡、设施设备损坏或者环境污染的事件。
2.轻微事故:指人员轻伤、设施设备轻微损坏或者环境轻微污染的事故。
3.一般事故:指人员受伤较重、设施设备损坏较严重或者环境污染较严重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人员重伤或者死亡、设施设备严重损坏或者环境严重污染的事故。
四、上报程序1.事故发生后,目击者或知情人员应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确保自身安全。
2.目击者或知情人员应迅速向现场负责人或主管报告。
3.现场负责人或主管应立即向事故责任人和安全主管报告,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4.事故责任人应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程序,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查与记录。
5.调查人员应按照事故调查程序进行调查,并采集相关证据。
6.调查人员应按照事故等级的要求,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7.上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员情况、设施设备损坏情况、引起事故原因、紧急救援措施等。
8.事故上报应由事故责任人直接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并抄送安全主管。
五、事故等级划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三个等级。
1.轻微事故:指造成轻微伤害、部分设施设备损坏或者局部环境污染的事故。
2.一般事故:指造成一定伤害、重要设施设备损坏或者环境污染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造成重大伤害、重要设施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严重环境污染的事故。
六、处理程序1.轻微事故的处理程序:(1)事故责任人应立即组织救援和处理工作,确保现场人员安全并防止事故扩大。
(2)事故责任人应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安排人员检查事故现场,并查明事故原因。
(4)根据事故的原因和处理情况,上级主管部门可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事故上报流程管理规定版

安全事故上报流程管理规定版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四川子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安全事故上报流程管理规定为加强安全事故的管理,结合公司和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定义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发生的意外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包括施工班组自己负责的安全事故),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第二条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安全事故分为以下4个等级:1.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或者5人(含5人)以上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4人重伤,或者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人员重伤,或者5万元以下10000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轻微安全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和10000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工伤事故的分类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
(内容详见附件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
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安全事故上报流程管理规定》修订版

四川子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安全事故上报流程管理规定为加强安全事故的管理,结合公司和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定义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发生的意外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包括施工班组自己负责的安全事故),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第二条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安全事故分为以下4个等级:1.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或者5人(含5人)以上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4人重伤,或者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人员重伤,或者5万元以下10000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轻微安全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和10000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工伤事故的分类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
(内容详见附件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
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管理制度样本

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管理制度样本一、引言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
为了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和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的程序和职责,加强对事故的预防和控制,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企业的损失。
二、上报程序1.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所属部门的负责人,负责人应记录并核实报告内容。
2. 部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并根据实际情况紧急采取措施,保障现场安全。
3.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成立专门的事故调查组,负责相关事故的调查工作。
同时,责成事故调查组成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收集证据。
4. 事故调查组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层汇报调查进展情况,并提交相应的调查报告。
5. 公司领导层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进行评估,并指定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事故进行处理。
三、调查程序1.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遵循客观、公正、严谨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调查和分析。
2. 事故调查应采取现场勘察、访谈、资料收集等方式,全面了解事故发生的环境、情况和过程。
3. 事故调查组应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获取相关的数据和信息。
4. 事故调查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及时提交调查报告。
四、处理程序1.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公司领导层应评估事故的原因和责任,确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2. 对于责任在公司内部的事故,相关部门负责人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3. 对于责任在外部的事故,公司应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事故责任得到追究。
4. 公司应做好事故的记录和档案,并定期复查和总结,以提高事故处理效率和防范能力。
五、职责分工1. 公司领导层负责制定事故的上报调查及处理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2. 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事故的上报工作,并协助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管理制度范本

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公司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工作,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充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公司的生产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上报流程第一节事故上报1.公司全体员工在发现或遭遇事故时,应立即上报该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人身伤亡事故(2)财产损失事故(3)环境污染事故(4)重大工艺事故(5)其他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事故2.事故上报应通过公司内部的上报渠道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口头上报给直接上级(2)书面上报给安全生产管理部门3.事故上报应提供详细的事故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事故的时间、地点和发生的过程(2)事故涉及的人员和物资情况(3)现场照片或视频等相关证据材料第二节事故调查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事故上报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小组展开调查工作。
2.调查小组应由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组成,确保调查工作的专业、公正、客观。
3.调查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收集现场证据,询问事故发生现场的人员,听取他们的陈述和见证。
4.调查小组应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第三节事故处理1.事故发生后,需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事故不扩大,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
2.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后果,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
3.事故调查结束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和调查结果。
4.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第三章风险防控1.公司要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风险防控机制。
2.公司要制定和落实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员工安全生产。
3.公司要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监督检查1.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定期对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公司的员工和相关部门有权举报事故隐患和管理不善的行为,公司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事故上报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事故上报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故上报工作,及时防范和处置事故,维护公司的生产与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该公司内部事故上报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事故上报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和控制事故,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
第四条事故上报的原则是准确、全面、及时、公开、公正、保密。
第五条事故上报的程序是发现事故、上报事故、调查事故、处理事故。
第六条公司上报事故的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以安全生产为基本标准。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事故上报的工作机构,科学合理地分工与协作。
第八条公司应加强员工培训与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
第九条公司应定期进行事故上报制度的评估与改进,并对违反制度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事故上报的程序第十条发现事故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负责人应及时组织调查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
第十一条调查人员应尽快到达现场,全面调查事故的原因和经过,并编写详细的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负责人应根据调查报告,判断事故的性质和影响,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三条负责人应将事故上报给公司的相关部门,并根据公司的规定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第十四条公司应对事故上报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第十五条公司应将事故上报情况向员工公开,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第三章事故上报的要求第十六条事故上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事故上报程序。
第十七条事故上报人员应及时、准确地向负责人报告事故,并提供详细的事故信息和证据。
第十八条事故上报人员应保护事故现场,防止进一步发生事故,并协助调查人员进行调查。
第十九条事故上报人员应配合公司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积极参与事故处理过程。
第二十条事故上报人员应将事故上报情况保密,不得泄露事故相关信息和证据。
第二十一条事故上报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章事故上报的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二十二条公司应设立事故上报管理机构,负责事故上报的日常管理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上报制度范本

生产安全事故上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事业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监管和管理,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以及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各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作业或者其他活动中,突发的事故事件,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环境破坏的不良后果。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上报制度是指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及时上报和处理的规定,是企事业单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基础。
第五条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的上报工作,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形势的及时掌握和准确判断。
第六条职工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发现隐患和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共同维护良好的生产安全环境。
第七条生产安全事故上报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可信。
第二章上报程序第八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保护人员安全,并立即上报相关部门。
第九条上报部门应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全面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损失情况。
第十条事故现场工作组应当及时组织救援和伤员转移工作,确保伤员得到妥善救治,并尽快划定事故现场防护区域。
第十一条事故现场工作组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造成的财产损失等,以及当前的应急措施和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生产安全事故上报工作由上级单位负责组织,下级单位负责具体的实施和上报工作。
第十三条上级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确保相关部门及时了解事故的情况。
第十四条有关部门应及时组织专业力量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并通报有关单位和人员。
第十五条事故事故后,责任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隐患的排查,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以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事故报告、处理管理办法模版(三篇)

事故报告、处理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故报告的程序,明确事故处理的责任,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发生的所有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事故报告和处理应本着公正、客观、及时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推诿扯皮。
第四条事故报告和处理应在原则上由直接责任人及其上级负责,必要时可由安全管理部门协助。
第五条流程规定在公司内的所有分支机构和项目工地均适用。
第六条本办法的具体实施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七条具体负责填写事故报告的责任人员为事故发生现场的直接责任人员。
第八条事故发生后,直接责任人员应立即脱离危险地带,保护好自身的安全。
在确保人身安全后,应尽快拨打紧急电话报警,并将事故情况报告给其上级领导。
第九条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点:(一)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和性质;(二)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环境污染情况;(三)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进展情况;(四)其他需要提醒和说明的事项。
第十条事故报告应及时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并抄送给相关的部门和个人。
安全管理部门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记录、分类和分析,做好信息整理和统计工作。
第十一条事故报告不得隐瞒事故真相,不得篡改相关数据。
对于有意提供虚假报告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依企业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第三章事故处理第十二条事故的处理应以直接责任人员为主体,上级负责监督和指导。
第十三条事故处理的具体步骤包括:(一)完成事故报告后,直接责任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控制和处置,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损失的加重。
(二)事故处理要重视人员安全和财产保护,采取合理、科学的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和善后工作。
(三)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应同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的根本原因和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四)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汇报。
第十四条事故处理应综合考虑人员因素、设备因素和环境因素,探索有效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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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子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安全事故上报流程管理规定为加强安全事故的管理, 结合公司和项目部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定义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发生的意外突发事故, 一般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包括施工班组自己负责的安全事故) , 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第二条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同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将安全事故分为以下4个等级:1.重大安全事故, 是指造成人员死亡, 或者5人( 含5人) 以上重伤, 或者1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较大安全事故, 是指造成1~4人重伤, 或者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一般安全事故, 是指造成人员重伤, 或者5万元以下10000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轻微安全事故: 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和10000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工伤事故的分类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
(内容详见附件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
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 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 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 可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 均能够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 可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 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 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 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 而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 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 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意外等”所致。
打比喻, 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 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 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
【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 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 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 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 即因工作原因外出, 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 受到人身伤害事故的。
【”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 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人身伤害事故, 不能认定为工伤。
】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 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 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 不能认定为工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它情形。
这是一条法律上的兜底条款规定, 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但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 也需其它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 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它情形, 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
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 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
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 可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视同为工伤。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 因战、因工致残, 已取得伤残军人证, 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针对转业军人的保护, 军人在战斗中或者在履行职责中负伤致残, 依据《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之规定, 军人伤残对于经有关部门评残, 取得伤残军人证的退伍军人, 如果在用人单位旧病复发, 视同为工伤。
这主要考虑到革命军人为国家利益已经付出代价, 为切实保障革命军人的利益而做出这样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为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四条安全事故应急小组的成立1.一般安全事故及轻微安全事故发生后安全事故应急小组自动成立, 其中项目分管副总任组长, 项目经理任执行副组长, 公司总工程师任副组长, 公司工程部经理、项目部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综合主管、安全员、施工员任组员。
2.重大安全事故及较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安全事故应急小组成立, 其中公司董事长任组长; 分管副总、公司总工程师、项目经理任副组长; 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公司工程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综合主管、安全员任组员。
第五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程序1.事故上报、处理流程(1) .轻微事故: 发现者立即报告到项目经理及安全员, 安全员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 组织现场处理。
项目经理在了解情况后4小时内经过电话通知公司行政人事部。
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 安全员经过OA管理平台上报公司备案;(2).一般安全事故: 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到项目经理及安全员, 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 成立应急救援小组, 组织现场救援、处理。
项目经理在了解情况后2小时内报行政人事部经理、分管副总。
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 安全员经过OA管理平台上报公司备案;( 3) .较大安全事故: 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到项目经理及安全员, 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 成立应急救援小组, 组织现场救援、处理。
项目经理在了解情况后1小时内报行政人事部经理、分管副总及公司董事长。
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 安全员经过OA管理平台上报公司备案;( 4) .重大安全事故: 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到项目经理及安全员, 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 成立应急救援小组, 组织现场救援、处理。
如事故的预估严重性超过了项目部的救援处理能力, 项目经理在请示分管副总及董事长后, 立即求助于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项目经理在了解情况后0.5小时内报行政人事部经理、分管副总及公司董事长。
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 安全员根据项目经理指示经过OA管理平台上报公司备案;施工安全事故由项目部安全员发起上报流程( 详见附件1) ; 设备安全事故由项目部设备管理员发起上报流程( 详见附件2) ; 车辆伤害事故及其它类事故由项目部综合主管发起上报流程( 详见附件3) 。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 事故的简要经过;(2)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 已经采取的措施;(4)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 事故现场照片或DV摄像,特别是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较大安全事故时应尽可能保持事故发生时原状现场( 即便是抢救或挪动伤者时也应尽可能留下照片) 以便为调查及保险理赔提供第一手证据;(6) 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3.事故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后由安全事故应急小组组长组织工作, 在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救援安排等情况后, 统一由指定专人与相关方面汇报、沟通。
如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及以上事故,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事故调查程序: ( A) 现场勘察: (查看事故现场的设备、作业环境状况; 拍摄、摄录有关的痕迹和物件, 绘制有关处理的示意图; 收集和妥善处理与事故有关的物证。
)→( B) 收集资料: (向有关人员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 并做好询问记录; 有关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 设计和工艺技术等资料; 事故受害人或肇事者过去事故记录和事故前健康状况; 伤亡人员所受伤害程度的医疗诊断证明或报告; 对设备、设施、原材料所作的技术鉴定材料或试验报告;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有关监督管理情况; 工艺安全技术交底、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等资料。
) → ( C) 事故分析: ( 确定事故类别; 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根据事故调查组所确认的事实, 经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 确定事故的责任者)→( D) 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E) 由专职安全员拟定改进措施, 针对事故原因, 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要求→( F) 由项目经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1).轻微安全事故, 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总工以及项目部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并由项目经理组织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 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提出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商定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方案、研讨切实可行的安全整改措施。
安全整改措施由安全部负责组织落实; 项目经理监督完成;(2).一般安全事故, 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总工以及项目部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并由项目经理组织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 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提出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商定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方案、研讨切实可行的安全整改措施。
安全整改措施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落实;(3).较大安全事故, 由公司分管副总组织项目经理、公司( 及项目部) 总工以及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并由公司分管副总组织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 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商定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方案、研讨切实可行的安全整改措施。
安全整改措施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落实, 公司主管副总监督执行。
(4).重大安全事故, 由公司董事长组织分管副总、项目经理、公司( 项目部) 总工以及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并由公司董事长组织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 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商定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方案、研讨切实可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