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管理工作中滞留受助人员安置工作的几点思考(民政局)
民政部工作人员在福利院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民政部工作人员在福利院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福利院是为无家可归、无助的人提供庇护和服务的机构。
作为民政部的工作人员,他们肩负着保障弱势群体生活品质的重任。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管理方面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民政部工作人员在福利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人员不足福利院通常需要提供住宿、饮食、医疗、心理支持等服务,因此,人力资源的充足性尤为重要。
然而,在当前的福利院管理中,很多地方存在人员不足的问题。
由于缺乏足够的工作人员,问题往往无法及时得到解决,甚至给福利院居民的生活带来困扰。
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之一是增加福利院工作人员的数量。
政府应该加大对福利院的经费投入,招募更多合格的工作人员,并提供相应的培训与支持,以确保人员足够且能够胜任工作。
此外,还可以通过与相关专业院校合作,引入学生实习制度,以增加人力资源并提供实践机会。
二、管理能力和素质不足福利院的管理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工作人员可能存在管理能力和素质不足的问题。
这可能导致工作人员在协调居民生活、解决居民间纠纷等方面遇到困难,甚至出现管理混乱的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需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民政部应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
同时,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借鉴其他福利院的管理经验,共享优秀管理实践。
三、缺乏监督与督导福利院是一项涉及公共利益的工作,因此,监督与督导机制显得至关重要。
但在实际运作中,部分福利院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督导,导致工作人员可能出现监管松散、不负责任的现象,影响到福利院居民的生活质量。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民政部应建立严格的监督与督导机制。
一方面,可以成立专门的监督部门,负责对福利院的管理进行监督,确保福利院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职。
另一方面,可以建立相关的督导机制,由上级机构或第三方机构对福利院的管理进行定期督导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民政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民政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在民政部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内,他们经常会遇到一些常见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社会救助申请流程繁琐、政策理解和应用存在困难、案件处理中出现纠纷等。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工作效率,本文将讨论这些常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一、社会救助申请流程繁琐在社会救助领域,申请流程的复杂性是工作人员经常面临的常见问题之一。
由于申请人众多,工作人员需要处理大量的申请材料,这导致了手续繁琐、审核时间长的情况。
解决方法:1. 简化申请流程: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简化材料的准备要求,提供在线填写申请表格的服务,减少繁琐的手续。
2. 提供在线咨询服务:设立在线咨询平台,及时回答申请人对于申请流程的疑问,帮助其更好地理解和完成申请。
3. 提高工作效率:增加人手、优化工作流程,确保申请人的申请能够及时得到处理和答复。
二、政策理解和应用存在困难工作人员在处理各类案件时,常常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政策进行判断和决策。
然而,部门政策繁多,理解和应用存在一定的困难。
解决方法:1. 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组织专门的培训班、研讨会、工作坊等,帮助工作人员增强对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和应用能力,提高其专业水平。
2. 建立知识库和案例库:整理和归纳部门政策和相关案例,建立知识库和案例库供工作人员参考,便于他们在工作中查阅和应用。
三、案件处理中出现纠纷在民政部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中,处理案件时难免会遇到申请人之间的纠纷,这给工作人员增加了工作难度。
解决方法:1. 加强沟通和解决纠纷的技巧:提供必要的沟通技巧培训,使工作人员能够妥善处理申请人之间的纠纷,化解矛盾。
2. 引入第三方调解机构:对于存在较为严重的纠纷,可以引入第三方调解机构,通过中立的方式帮助各方达成共识,解决纠纷。
综上所述,民政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常常面临社会救助申请流程繁琐、政策理解和应用存在困难以及案件处理中出现纠纷等问题。
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和谐的重要工作,它涉及到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和社会公平问题。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社会救助工作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本文将围绕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困难问题1.政策法规不够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受政策法规的约束,当前我国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尚不够完善,存在许多漏洞和不足之处。
在实际工作中,政策执行的不够到位,导致一些弱势群体的救助不够及时和有效。
2.社会救助资源有限当前我国的社会救助资源相对匮乏,很多地区和单位都存在社会救助资源不足的情况。
这就导致了一些弱势群体无法得到及时救助,加大了社会治理的难度。
3.管理机制不健全社会救助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其管理机制不健全会导致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例如,一些弱势群体可能会被重复申请救助,或者漏掉了一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
4.服务水平不高目前一些地区的社会救助服务水平不高,一些基层服务机构缺乏专业化、标准化的服务能力和素质,影响了救助工作的效果。
5.社会认知度不足由于普遍缺乏社会救助意识,一些弱势群体在遇到困难时不知道去哪里寻求帮助,导致了救助工作的薄弱环节。
二、建议1. 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针对当前社会救助政策存在的不足,应加强政策研究,健全政策法规,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同时,要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提高救助范围和标准,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得到支持。
2. 提高社会救助资源配置效率应加强对社会救助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挖掘潜在救助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可以建立社会救助资源共享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和协调,创造更多救助机会。
3. 完善社会救助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加强对救助对象的跟踪和监督,保证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要完善救助流程和服务标准,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4. 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加强基层服务机构的培训和交流,提高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临时救助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问题的背景在当前社会中,经济困难裙体的数量居高不下,他们面临着失业、疾病、灾难等问题,生活陷入困境。
为了帮助这些人渡过难关,政府设立了临时救助制度,以提供临时性的生活保障和帮助。
然而,实际操作中,临时救助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予以重视和解决。
二、问题分析1. 申请条件过于严格在一些地区,临时救助的申请条件设置过于苛刻,导致一些确实需要帮助的人无法获得资助。
需要提供过多繁杂的申请材料,包括收入证明、家庭财产情况等;或者对于单身人士、临时工等特殊裙体的认定标准过高,导致这些人无法获得应有的救助。
2. 资助标准不合理一些地区对于临时救助的资助标准过低,金额不足以满足生活最基本的需求。
在生活成本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临时救助的标准未能与时俱进,导致受助裙体生活仍然艰难。
资助的发放周期也较为拖延,无法及时满足受助者的急需。
3. 救助程序繁琐在部分地区,临时救助的申请流程繁杂,需要经历多个环节的审批和核实,时间较长且程序较为复杂。
这对于急于解决生活困难的受助者来说,无疑是一种折磨,也增加了政府管理成本和人力成本。
三、解决建议1. 放宽申请条件对于临时救助的申请条件,政府可以适度放宽,采用更为简单直接的方式进行审核。
简化申请材料的种类,对于特殊裙体采用更加人性化的认定标准,以确保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能够顺利获取资助。
2. 提升资助标准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不断提升临时救助的资助标准,以确保受助者可以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
缩短资助的发放周期,使得资金能够更及时地到达受助者手中。
3. 简化救助程序政府可以对临时救助的申请流程进行简化,精简审批环节,减少不必要的程序和材料要求,加快救助资金的发放速度。
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救助工作的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和人力成本,确保救助资金更多地落实到受助者手中。
四、结语临时救助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关系到广大经济困难裙体的切身利益。
政府应当重视临时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资金更加精准、及时地帮助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
对现行社会救助政策存在问题及对策思考

对现行社会救助政策存在问题及对策思考做好新形势下的社会救助工作,是党和政府惠济民生的重要途径。
然而,如何去发展好、促进好和实现好社会救助工作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尚须建立一套科学的绩效评估机制。
近年来,九龙坡区民政局率先在全市探索建立了《九龙坡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绩效评估办法(试点)》,创新了全国社会救助保障体系,荣获重庆市民政局2010年社会保障政策创新一等奖。
现以城乡低保为代表的社会救助保障政策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和城乡低保政策绩效的评估办法、现实价值论述如下:一、城乡低保基本情况九龙坡区坚持以改善民生为主线,把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作为执政为民,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坚持民政各项事业协调发展,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民政事业各项工作综合评定,连续多年位居全市前列。
目前该区总人口80.62万人(农业20.64万人,城镇居民59.97万人),低保人员共25463人(农村低保8029人、城市低保17434人),占总人口比例3.2%,其中农村低保占农业人口比例为3.9%,城镇低保占城镇居民比例2.91%。
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涨而生活受到大的影响,政府利用节日等方式,适时进行了物价上涨补差,低保人均补差水平呈上升趋势。
至2011年春节,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达260余元,人均享受低保全额标准达89.7%;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达120余元,人均享受低保全额标准的80%,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有了一个基本保障。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现时的社会救助政策存在城乡低保标准低于区域GDP经济增速、家庭收入测算不科学和低保对象“福利依赖性”较强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救助工作机制不配套目前,通行的社会救助标准较少考虑到家庭支出等其他因素,救助标准适时调整的动态机制滞后,保障标准与同期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不同步的现象。
对特殊个体救助、专项救助的办法机制不健全。
探析搞好救助管理工作的有效对策

着城市生活水平的提高, 大多数职业流浪乞讨者收入比救助 部 分 人 员 在 救 助 期 满 后 送 不 出 去 , 期 滞 留 在 救 助 管 理 长
也无 法 进 行 安置 , 乏 无 法 查 找 身 源 的 流 浪 乞 讨 人 员 缺 获得保障高, 因而不愿意接受救助, 严重影响城市的稳定和 站 , 发 展 , 市 的犯 罪 隐患 令 人 担忧 。 行法 律规 章确 定 救 助对 安 置 提供 必 要 的 资 金 保 障 。 城 现 象 的标 准 是 “ 自身 无 力解决 食 宿, 因 又无亲 友投 靠 , 又不享 受 14 危重 病 人 、 . 精神 病 人救 治难
城 市 居 民最低 生活 保 障或农 村五 保供 养 , 正在 流浪 乞讨度 日
按 J( !( 细则 第九 条 中有关 受 助人 员在 站 内 突发 ( 实施 { 的 的 人 员”各级 政 府 民政部 门相继 出 台 了救 助细则 , 。 这些细 则 急 病 的 , 救助 站应 当 及时 送 医院 治 疗 。 但实 际 工作 中 山于进 针 对当 地 的特 殊性 指 导 了救助 的开展 。 乡社 会救 助体系 的 站 初期 只 能对 受 助人 员进 行 一 些简单 、 城 常规 的 体检 , 法准 无 雏 形设 想 和试 点实 行 , 志肴社 会 救助工 作 己经 从 单纯解 决 确 掌 握 他 们的 健康 状 况 , 常 遇 到受 助 人 员来 站前 就 患 有 标 常 城 乡贫困 居 民衣食 等基 本 生活 困难 , 向致 力于系统 考 虑他 慢 性病 、 染病 、 至 是绝 症 。 些病 都 需要 住 院治 疗 , 转 传 甚 这 即使 们 多 方面 的特 殊困 难和 救助 需要 , 而进 入 了一 个 全面整 合 是维持病情稳定也需要一笔很 大的经 费支出。 从 另外, 有些受
当前救助工作的难点问题与对策----由救助管理工作案例引发的思考

当前救助工作的难点问题与对策----由救助管理工作案例引发的思考当前救助工作的难点问题与对策----由救助管理工作案例引发的思考个案1:山东青岛男子阎宾录,30岁,分别在广州、佛山、东莞、中山、深圳等地9次骗助,骗取车票8张,面值人民币2400余元。
其中在佛山救助站骗助2次,并勾结40余人在站内闹事,经公安部门出警才平息。
个案2:湖南永州女子周华琳,20XX年11月17日被人送到救助站,该女腿部长了个瘤,自称带着5000多元到广州治疗,因为钱被盗食宿无着,要求救助。
11月20日,救助站工作人员准备护送她回家,她却死活不肯回去,提出要救助站给她治病。
由于她腿部的瘤已溃烂,救助站不能见死不救,于是送她到定点医院治疗。
救助站与其家人联系,家人不肯来接。
后在当地有关部门的督促下,周某家人才来接人,但不肯支付医疗费用。
个案3:20XX年9月,一位76岁的老人被送到救助站。
老人告诉救助站的工作人员,他和儿子儿媳一直闹矛盾,这次是离家出走后被人送到救助站。
老人在站里住下后,感觉生活得很开心,不想回家,于是怎么也不肯说出家里的地址,并且表示情愿“老死在站里”。
一、案例凸现了当前救助工作的难点问题一是“骗助”谋财现象突出。
有相当部分的求助人员并无流浪乞讨行为,他们往往以被偷、被骗、务工无着、寻亲不着等为由请求救助,索要钱财和贵价车票,有的还提出各种无理要求。
当要求达不到时,他们甚至谩骂威胁工作人员,或者破坏救助站设施。
有事实表明,目前已存在专业“跑站帮”和以骗助谋财为目的的团伙。
个案1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二是危重病人处理困难。
很多受助人员及其家属,利用救助工作的无偿原则,把本应本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推给政府。
还有一些单位或群众把不属于救助对象、患有严重疾病的重伤人员引导、护送到救助站。
有些危重病人被引导到站内,不救助又不人道。
个案2就是一个例证。
我市救助站仅20XX年,门诊诊治人数达16654人次,送医院住院154人,因病医治无效死亡7例,花去医疗费50万元,给政府带来较大的财政负担。
救助管理工作风险防控的分析与对策

工作研究救助管理工作风险防控的分析与对策□杜彬[•、J助管理站承担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担负着救助对象的人身财产安全及特殊对象的临时监护责任。
加强安全管理,开展安全防控,保障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是救助工作顺利幵展的根本保证。
救助管理工作的风险点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人身伤害。
救助对象由于精神或者心理问题,突然发病,在站内发生自杀、自残,伤害其他救助对象或者工作人员;二是疾病风险。
有的救助对象身患严重的疾病,但是来站时外在表现不明显,自己又不讲,很容易发生意外。
还有的救助对象,年老体弱,都是慢性病,长期住医院不现实,但留在站内又有风险;三是保护性救助问题。
有的流浪乞讨人员,有轻度智障或者心理问题,由公安送来后,其本人不愿接受救助,但是在恶劣天气,如果不救助,又担心其在外面会发生意外。
有的未成年人也是如此,虽然未满16周岁,但是长期在社会上,不愿接受救助站的保护,公安送来后,虽然想收下来,但是孩子不愿意,如果不收,在外面出问题,救助管理站就负有责任;四是有的民办托养机构管理服务不到位。
部分民办托养机构过分强调营利,忽视自身建设,存在制度建设不规范、硬软件设施不达标、人员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易产生风险隐患。
救助管理工作发生风险的原因分析政策设计存在缺陷。
从收容遣送到救助管理,以“自愿受助、无偿救助”为原则的政策设计,赋予了救助站救助职责,但是没有充分考虑到被救助群体的特殊性。
救助站的管理手段非常有限,对救助人员没有强制权。
但是,上级和社会对救助站的期待越来越高,要求救助站做到“应救尽救”,旦不能出问题,这就给救助站带来很大的管S3力。
被救助群体存在管理风险。
一是人员组成复杂。
有刑满释放、传销、跑站等人员和精神病人、抑郁症患者等,偶然的因素就可能诱发他们产生异常的情绪和行为;二是安全问题的隐蔽性和突发性。
一些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在来站求助时没有明显的异常,工作人员通过一般性的询问和检视,无法查明其患有疾病或心理异常,但在救助期间可能随时突然发病,发生自残自杀、伤害他人、猝死等安全问题;三是保护性救助对象的逆反性,对救助机构的保护措施不理解、不认同、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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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计3167字救助管理工作中滞留受助人员安置工作的几点思考(民政局)
救助管理工作中滞留受助人员安置工作的几点思考(民政局)XX区地处浙东沿海,地理条件得天独厚,以港口和临港工业为优势产业,区域内设有国家级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社会经济发展迅猛,吸引了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其数量甚至超过了本地户籍人口数。
流动人口不断涌入我区,一方面他们为区域的经济繁荣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一些社会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人的数量也随之增加,给我区的救助管理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由于救助管理站是属于临时性救助机构,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
绝大部分的受助人员救助期限都不会超过10天,可是由于种种原因,总会有少数受助人员滞留于救助管理站。
所谓滞留受助人员,就是受助人员在救助管理站或者救助管理站指定的救助医疗机构内接受救助的时间超过了规定的期限,工作人员却无法核实受助人员的身份及流出地信息,导致无法护送其返回原籍地。
这类人员基本都是残障人士,有些是身体残疾,有些是痴呆傻人员以及精神病人。
特别是被恶意遗弃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痴呆傻人员,更是无法查实其家属及户籍地。
根据救助政策规定,这类人员都是属于完全救助人员,应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对其实施救助,他们的医疗和生活费用都由救助管理站承担,我区救助管理站每年光花费在精神病医院的救助经费就高达百万之多,而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预计今年用于精神病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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