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的紧急通知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168号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教育局:为切实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水平,保障广大学生、儿童和教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公安部和教育部共同研究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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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015年3月16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涉校案件和暴恐袭击事件,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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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
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机构或者场所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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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人防建设规范第三条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
学校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专职门卫和保安员,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配备、专职门卫和保安员的聘用、管理情况应报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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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学校保安员应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择优聘用,实行由派驻的保安服务公司和学校双重管理,日常管理以学校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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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学校保安员应当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配备: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文件黑教安〔2012〕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行署)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创建和谐校园,切实保障和促进广大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现就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注重加强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建设1.认真落实校园安全管理人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构,落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要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强化保障措施。
学校要强化门卫管控,加强校园保卫、校内巡逻检查。
中小学、幼儿园积极沟通协调所属地公安派出所,聘请公安干警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校园实施封闭管理。
—1—2.巩固物防建设。
校园要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治安复杂地区的学生公寓一楼窗户应当设立可开关的铁栅栏,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门、围墙、教室和宿舍门进行加固,加强学校食堂、厨房操作间、库房、药品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护。
3.加强技防建设。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关于全省校园安全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黑教联〔2011〕66号)通知要求,按照“整体布局成网络,局部区域呈闭合,重点路口全摄入,重要部位全覆盖”的原则,校园大门、运动场(操场)、校园围墙的隐蔽部位、教学楼出入口、食堂、学生公寓(宿舍)出入口及背街地点、车棚、演讲厅、礼堂、阶梯教室、重要考场、实验室、图书馆出入口及存包处、财务室、机房、化学药品库等重要场所,要进行技术防范建设。
逐步形成以视频监控系统为重点,集视频监控、红外报警、电子门禁、消防报警、电子巡更、报警求助等多个子系统的科技防范体系。
二、全面深入实施校园安全宣传教育4.广泛开展安全宣传。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和“全省中小学安全疏散训练日”的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学习宣传《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为主,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队会、黑板报、宣传窗、固定展板,校园网、校园广播、安全活动节等方式在校园门口、校园内主要街路、食堂、学生公寓、图书馆、教学楼等场所,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安全提—2—示和宣传活动。
河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河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来源: | 作者:教育装备网 | 日期: 2019-02-12 15:53:54 | 访问次数:12 ]冀教备中心[2019]3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教学仪器站(装备中心):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教发厅函[2018]216号)精神,全面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决定在全省开展中小学实验室安全大检查。
(重点对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室的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开展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各地教育装备部门和各学校要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迅速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二、强化管控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一)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中小学实验用药品特别是危险药品的使用与保管,应符合《教学实验用危险固体、液体的使用与保管》(GB/T 28920-2012)的要求。
实验室的管理、实验仪器的使用、实验操作要严格执行《河北省中小学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装备建设和规划建议要符合《河北省中小学实验室建设方案》(试行)。
各学校要制定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安全应急组织、安全急救设施和个人防护器材,不断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急能力。
学校要在用电、用水、消防、防毒、防腐蚀、危险药品贮存、安全防护设备等方面制定详细的安全制度和措施,职责详细并落实到人,做到常抓不懈。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我委行政规范性文
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12.16
•【字号】京发改[2013]2703号
•【施行日期】2013.1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结果的通知
(京发改[2013]270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函[2013]46号)要求,我委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18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保留154件(含拟修订文件)、废止26件。
现将保留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2年12月31日)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2月16日附件1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共154件)
(截至2012年12月31日)
备注:文件名称后加*标识的为拟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后将及时公
布。
附件2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共26件)。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及实训中心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及实训中心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7.01.23•【字号】川教[2007]18号•【施行日期】2007.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及实训中心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教[2007]18号)省内各高等院校:2006年12月5日下午,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新校区综合实验楼三楼化学气相实验室由于实验人员操作不当导致氢气瓶发生爆炸,造成一名教师死亡,一名研究生重伤,一名研究生轻伤的事故。
2007年1月18日下午,西华大学理化学院03级学生在化学试验中心实验室做毕业论文试验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引起过氧化物爆炸,造成一名本科生重伤的事故。
上述事故不仅暴露出我省高校实验室及实训中心管理工作中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也说明加强高校实验室及实训中心安全工作是当前一项紧迫的任务,容不得丝毫麻痹和懈怠。
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制度不健全、监管机制不健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是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各高校一定要以上述事故为鉴,充分认识高校实验室及实训中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高校实验室及实训中心安全工作的领导,改进实验室及实训中心安全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制度,把确保师生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为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为此,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高等学校实验室及实训中心是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是办好学校的基本条件之一,实验室及实训中心的安全关系到整个高校乃至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当前,随着高校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实验室及实训中心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产生了许多新的问题,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实验室及实训中心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思想和以“以人为本、预防在先”为核心的实验室及实训中心建设与安全运行的基本理念,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高校实验室及实训中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实验安全及实训中心工作的领导,把实验室及实训中心安全工作纳入高校日常管理。
10法律法规性文件

2006-8-24
教基[2006]19号
FG046
《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教育部等七部委
2011-4-7
教监[2011]8号
FG047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
2004-5-19
教育部令第18号
FG048
《教育部关于2011年开展教育行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FG079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08年6月13日通过
FG080
《天津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处置办法》
FG081
《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第四周期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津教委人[2008]5号
FG082
《天津市中小学教师第四周期(2007-2011)继续教育规划》
国家档案局
1999-5-5
国家档案局令
第5号
FG009
《教师资格条例》
国务院
1995-1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
FG010
《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
1999-6-13
中发[1999]9号
FG011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
1998-11-21
1992年4月3日全国人大七届五次会议通过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修正
FG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全国人大
1997-5-9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1997年5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五号公布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黔教安稳发[2014]272号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黔教安稳发[2014]272号](https://img.taocdn.com/s3/m/60588a36443610661ed9ad51f01dc281e53a56c3.png)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正文:----------------------------------------------------------------------------------------------------------------------------------------------------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黔教安稳发〔2014〕272号)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属普通中学:9月26日下午,昆明市北京路明通小学发生一起踩踏事故,造成学生6人死亡、26人受伤,7名相关责任人被停职或免职。
9月27日早上6点多,广西灵山县平山镇古朴村发生恶性砍人事件,该镇古朴小学4名小学生在上学路上被一名中年男子砍杀,造成3个孩子当场死亡,1个孩子送到平山卫生院抢救无效死亡。
为认真汲取近期发生的学生伤害事件和校园安全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根据厅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一、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各地各学校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隐患排查,以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大礼堂、体育馆等学生集体活动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善、用电线路设施是否完好、应急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楼道是否有杂物堆放、疏散指示标牌是否健全等,要严格落实“谁排查,谁签字”的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限期整改,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加强校园门卫管理和宿舍、食堂安全管理,做好水、电、气、油等管网设施和生化危爆物品安全防护,落实校内大型活动安保措施。
要切实安排好假期学生生活,关心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实际困难和问题。
做好学生外出安全提示,要求学生注意交通安全和自我保护,防范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促进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促进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25•【字号】杭政办发电[2014]10号•【施行日期】2014.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促进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杭政办发电〔2014〕1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了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恶性事件,对社会安全稳定产生了严重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及社会和谐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促进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紧急通知如下:一、统一认识,明确责任校园安全稳定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体现。
鉴于反恐防暴的严峻形势,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从保护师生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高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把建设平安校园、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和“块抓条管,以块为主”的工作要求,各区、县(市)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教育、公安、综治、市场监管(工商)、消防等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承担校园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校园安全工作由市教育局为主负责,社会培训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局)负责,日常工作由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以下简称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各区、县(市)政府相关人员增补为专项组成员。
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校长负责制,完善细化本校“平安校园”建设方案,自觉接受当地政府的指导和督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学校深入细致地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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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教函[2012]3号
富顺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的
紧急通知
各学校(单位):
寒假将近,为确保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安全,克服麻痹思想,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单位):
一是充分认识做好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
二是对照《富顺县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使用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类人员责任分工。
三是组织专门人员再次对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做好清理登记,建立完善基础台帐。
四是严格执行正常教学时段和节假日期间24小时专人在岗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保证及时处理事务和业务。
特别是寒假和春节期间,各校必须将贵重物品(如信息
化产品等)、危险药品(如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等)集中存放,专人值守。
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对因管理不善和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造成重大影响或后果的,教育局将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0一二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加强设施设备管理通知
富顺县教育局 201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