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审批易发生商业贿赂环节及对策研究范春伟
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
就国有企业而言,治理商业贿赂既是不断规范市场运行机制的需要,也是国有企业建立诚信机制的需要。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决策和部署,深入推进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积极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维护群众利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号)精神和河南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现就全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新矿集团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要点》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按照“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统筹部署安排,稳步有序推进;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注意政策界限,建立规范机制;严格依法治理,维护发展大局”的要求,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收受和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使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明显提高,重点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明显减少,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取得明显进展,为企业的和谐、快速、健康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治理重点和具体要求根据企业实际,重点要抓好四个领域的治理。
滤布厂一是工程建设领域。
围绕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和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发包分包、工程材料设备采购、项目预决算与验收、工程质量监督等环节,深入进行专项治理。
二是医疗卫生领域。
围绕药品、器械招(投)标、医务人员的医疗临床活动以及医疗单位的基建工程等开展专项治理。
煤矿治理商业贿赂第一阶段工作小结5篇

煤矿治理商业贿赂第一阶段工作小结5篇第1篇示例:煤矿治理商业贿赂第一阶段工作小结随着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煤矿行业也逐渐走向产业化和市场化。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煤矿治理中出现的商业贿赂现象。
商业贿赂给煤矿治理带来了极大的阻碍,不仅影响了矿企的正常经营,更可能导致资源浪费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我公司在今年开展了煤矿治理商业贿赂第一阶段工作。
以下是本阶段工作的小结:一、组织架构调整在开展煤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之初,我们首先进行了组织架构的调整。
设立了专门的反贿赂办公室,负责协调、监督和管理相关工作。
配备了专业的人员,包括法律顾问、企业管理专家和监察人员等,为煤矿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二、制定专项方案针对煤矿治理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我们制定了专项方案。
明确了治理目标、措施和时间表,将全面推进煤矿治理工作。
其中包括加强内部管理、建立诚信体系、规范重大决策程序等内容,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宣传教育为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
利用多种形式,包括会议讲座、培训班和宣传资料等,宣传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廉洁自律精神,引导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维护企业形象和社会公平。
四、建立举报机制为便于员工和相关人员举报商业贿赂行为,我们建立了举报机制。
设立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确保举报者的隐私安全,并对举报行为进行保护和奖励。
有效的举报机制不仅有利于排查贿赂问题,更有助于预防和制止不正之风的蔓延。
五、加强监督检查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加强了监督检查力度。
设立了专门的巡查组和督导组,定期对煤矿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追踪落实情况,确保工作不留死角。
六、成效评估在本阶段工作结束之时,我们对煤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了成效评估。
发现在本阶段工作中,煤矿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商业贿赂现象有所减少,矿企内部管理逐渐规范,员工法制观念得到明显提升。
2024年煤矿治理商业贿赂第一阶段工作小结范文

2024年煤矿治理商业贿赂第一阶段工作小结范文____年煤矿治理商业贿赂第一阶段工作小结一、背景与目标煤矿是我国的主要能源产业,也是一个容易产生商业贿赂问题的行业。
商业贿赂在煤矿行业中存在普遍的现象,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正常性、市场竞争公平性、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等方面。
为了改变煤矿行业商业贿赂的现状,我国政府决定实施煤矿治理商业贿赂项目,并于____年启动了第一阶段的工作。
第一阶段的目标是全面调查煤矿行业中商业贿赂的情况,建立全面准确的数据基础,明确商业贿赂的主要形式和影响因素,为后续的阶段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
二、工作内容1. 组织调查活动为了了解煤矿行业中商业贿赂的情况,我们组织了一系列的调查活动。
首先,我们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煤矿企业作为调查对象,通过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面访和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数据。
同时,我们还通过公开的数据和资料,深入研究煤矿行业商业贿赂的背景和现状,了解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
2. 数据分析和整理通过对调查数据的分析与整理,我们获得了一些有用的信息。
首先,我们明确了商业贿赂在煤矿行业中的主要形式,包括行贿、受贿、中介服务费、提成返佣等。
其次,我们得出了商业贿赂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市场竞争激烈、监管不到位、行业规范不明确等。
最后,我们还收集了煤矿企业和相关部门对商业贿赂问题的态度和反应,了解了他们对治理商业贿赂的期望和需求。
3. 制定阶段目标和策略在明确了煤矿行业商业贿赂的情况后,我们制定了第一阶段的目标和策略。
目标是建立全面准确的商业贿赂信息数据库,并形成有效的治理措施。
策略主要包括加强监管和法律制度建设、提升企业内部治理和自律能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引导等方面。
三、存在的问题与亮点1. 存在的问题在第一阶段的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数据收集的局限性,我们的调查结果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不足以代表全国煤矿行业商业贿赂的真实情况。
2024年某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某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____年某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商业贿赂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顽疾,对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加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升企业的道德水平和社会形象,某矿决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旨在树立廉政文化,建设廉洁高效的企业。
二、工作原则1.法律法规为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决杜绝商业贿赂的发生。
2.全员参与:推动全体员工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形成全员参与、全员监督的良好氛围。
3.防范为主: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商业贿赂的发生,注重源头治理。
4.严肃查处:对发现的商业贿赂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三、工作重点1.制定规章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制定公司治理商业贿赂的详细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和监督机制。
2.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廉洁教育活动,向全体员工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治理商业贿赂政策,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
3.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财务审计和风险管控机制,增强对可能发生商业贿赂的敏感性和应对能力。
4.加强供应商管理:建立供应商准入制度,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和审查,与不良商业行为的供应商断舍离。
5.加强业务审查:对涉及高风险的业务活动,加强审查和监督,排除商业贿赂风险。
6.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全公司各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工作措施1.修订规章制度:组织有关部门修订治理商业贿赂的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和权力,规范行为准则。
2.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员工进行廉洁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3.加强内控审计:加强对内部控制的评估和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4.加强供应商管理:建立供应商审查制度,加强对供应商的合规性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予以淘汰。
5.定期外部审计: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开展定期外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024年煤矿治理商业贿赂第一阶段工作小结

2024年煤矿治理商业贿赂第一阶段工作小结一、背景介绍: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商业贿赂已经成为煤矿治理中的一个严重问题。
商业贿赂不仅影响了政府机关的公正执法,还加剧了煤矿事故的发生频率,对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制定了2024年煤矿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计划,并在第一阶段进行了一系列的工作。
二、工作目标:1.建立监管机制: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行为,提高违法成本,减少商业贿赂现象的发生。
2.提高员工意识: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对商业贿赂的认识,增加员工对商业贿赂行为的警惕性。
3.完善内部管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减少商业贿赂的机会。
三、工作内容及成果:1.建立监管机制(1)修订相关法律:根据煤矿治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与相关部门合作,修订了《煤矿治理法》,增加了对商业贿赂行为的处罚力度。
(2)加大执法力度:组织执法人员对煤矿进行定期检查,加大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查处力度,制定了一系列执法规范和标准。
(3)建立举报机制:建立了煤矿商业贿赂举报平台,鼓励员工主动举报商业贿赂行为,并对举报人保密和给予奖励。
2.提高员工意识(1)开展培训:组织了一系列的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讲解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法律法规,通过案例分析和角色扮演加深员工对商业贿赂的认识。
(2)制定行为准则:与员工代表进行深入交流,制定了员工行为准则,明确了对商业贿赂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3)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了员工行为监督机制,加大对员工行为的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涉及商业贿赂的问题。
3.完善内部管理(1)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组织煤矿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各类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2)加强对合作伙伴的管理:对与煤矿企业有合作关系的供应商、承包商等建立了严格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他们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
(3)强化信息系统安全:加强煤矿企业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增强数据的防篡改和保密能力,减少商业贿赂行为带来的信息泄露风险。
国土部商业贿赂治理方案

国土部商业贿赂治理方案一、前言商业贿赂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大毒瘤,严重干扰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国土资源领域商业贿赂治理,本方案针对国土部商业贿赂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
二、现状分析1.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在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等环节,部分企业通过行贿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
2.商业贿赂的危害:导致资源配置不公、市场秩序混乱,损害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滋生腐败现象,影响社会稳定。
3.商业贿赂治理的紧迫性:商业贿赂已成为制约我国国土资源领域健康发展的瓶颈,必须加大治理力度,保障国土资源事业的顺利进行。
三、治理目标1.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遏制商业贿赂行为。
2.提高国土部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3.保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四、治理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1)开展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宣传,提高国土部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对商业贿赂的认识。
(2)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2.建立健全制度(1)完善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法规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堵塞漏洞。
(2)建立商业贿赂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商业贿赂治理。
3.强化监管(1)加强对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2)加大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处理涉及商业贿赂的违法违纪行为。
4.严格责任追究(1)对涉及商业贿赂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5.加强国际合作(1)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强与国际组织在商业贿赂治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2)积极参与国际反腐败斗争,共同打击商业贿赂行为。
五、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阶段:深入了解国土部商业贿赂现状,分析原因,制定治理措施。
2.实施阶段:按照治理措施,逐项推进,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在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矿党委今天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下面我再强调三个方面。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开展专项治理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
去年12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研究了治理商业贿赂有关问题。
今年3月份以来,省委、省国资委党委相继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6月9日,省国资委召开了全省地方国有企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座谈会,对全省地方国有企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了专门部署。
大家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搞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1、治理商业贿赂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的内在要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政府行政行为不断规范,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得到增强,市场秩序逐步好转。
同时也要看到,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经济成分多样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而市场法治秩序不健全,商业贿赂在一些领域和单位日益严重,已经成为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事实表明,商业贿赂破坏市场秩序和交易原则,侵害企业利益,诱发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毒化社会风气,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
今年是我矿“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深化改革、创业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在全集团范围内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要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企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出成效,推动“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的实现。
2、治理商业贿赂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迫切需要。
治理商业贿赂是今年反腐倡廉的一项重点工作。
我国矿业权评估中的突出问题及其对策

这些参数选取标准和要求不同,客 观地并且直接较大幅度地影响了评估结 果。而且,在探矿权评估中,使用贴现 现金流量法,评估人员有一定的发挥主 观能动性的空间;在采矿权评估中,评 估人员对确认机关的依赖性非常大。
客观原因中所谓的“本”,就是缺 乏统一、规范的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标准 和准则。这也是产生以下诸多问题的根 本原因。
56┆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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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号 ┠┈┄─
定扣除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后完全 采用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研报告中的 投资金额,成本等数据则可由评估机构 对上述可研报告中的成本等数据进行分 析,甚至可以调整个别参数。
采矿权评估中如投资要扣除预备 费、建设期贷款利息,此外还要扣除拆 迁工程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 试验费等。对成本参数则有各种要求, 部分项目如维简费、井巷工程基金要扣 除;井巷工程计提折旧;管理费用中要 剔除部分明细项目,其他成本数据暂时 完全按照可研报告中数据计入,如果评 估人员对可研报告的数据进行调整,其 调整情况被评估确认机关认可的难度相 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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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审批易发生商业贿赂环节及对策研究范春伟
【摘要】本文从矿产资源所有权属国家所有这一核心问题入手,阐述了矿产资源所形成的矿业权属转移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行政审批及政府监督的必要性,重点强调了防止矿业权审批环节易发生商业贿赂的几点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矿产资源;矿业权;商业贿赂;监督管理
矿业权是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总称,是矿业开发的不同阶段。
矿业权的审批是国家赋予国土资源部门的行政权利。
努力用好手中的权利,为当前国家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服好务,同时也要防止在矿业权审批的各个环节中商业贿赂的发生。
1.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于国家
矿产资源具有决定国家兴旺的战略意义,分布具有不均衡性,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
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即为全民13亿人民所共有,因此它不因其产出地属于某一个人或某一地区所有,只有代表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才能依法代表国家对全国的矿产行使处置权。
国家代表了全国13亿人民的权益,国家所有就保证了资源开发要考虑人民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发展,使根据事态的变化对资源的开发进行宏观调控成为可能。
2.矿业权审批过程是国家公权力向个人私权力的转移过程
矿产资源所有权是国家的,但国家本身并不进行矿业开发,而是由企业和自然人来进行。
虽然企业或个人获得了矿业权,但是矿产资源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要求矿产资源的所有者——国家,必须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和转让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
因此,要求企业要进行勘查资源的汇交、储量备案、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和审查、年度检查、交纳税费、转让审批等,也就是企业虽然获得了矿业权,但是只是矿业开发的部分权力,国家并没有放弃监督的权力。
对矿产资源国家所具有的公权力并没有全部转移给企业,企业所具有的私权力是不完全的。
3.矿业权审批环节发生商业贿赂的可能性
3.1矿业权带来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
矿产资源本身具有资产的属性,获得了矿业权就意味着获得了一笔巨大的资产。
矿业开发的巨大利益,诱使社会上的形形色色的人想要获得矿业权。
这些人中不乏黑社会人士、不法商人等等。
为了获取矿业权他们会使尽一切办法,包括金钱、美女等无所不用。
我们矿业权审批所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群体,所以发生商业贿赂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3.2社会各方面对矿业权的审批的干预
获得矿业权就可获得巨大的利益,所以矿业权的审批也拉动了社会的方方面面。
个别具有实权的官员,在巨大利益诱惑面前“下了水”,成了不法商人的代言人、保护伞,为了帮其获得矿业权打招呼、批条子,全然不顾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给矿业权审批人员施加压力。
更有甚者,竟不顾党纪国法而直接参股,有的是以其亲属的名义入干股,严重干扰了矿业权的审批。
还有些社会性质的组织和某些流氓团伙,他们也看到了矿业权的巨大利益。
有的以给合法矿业权人提供保护为名收取保护费,有的干脆以暴力手段强抢矿山,胁迫矿业权人必须把矿山交给他们经营。
有的采取盗采方式,使矿业秩序受到严重破坏。
3.3制度的缺失和不足
计划经济改市场经济后,《矿产资源法》修改已提到了立法程序,但是我们许多配套的规章、制度却没有得到很好的规范,如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与新矿法的一些内容不适应,但未修改;与第一部矿法同时出台的《资源保护条例》至今未作修改,许多提法已完全过时。
立法的滞后和缺失给某些执法环节留下了许多自行裁量的空间,为一些不法行为留下了可乘之机。
4.防治矿业权审批发生商业贿赂的几点浅见
国土资源部于2007年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国土资源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7]162号)。
全国国土资源系统防治商业贿赂工作掀起了高潮。
因矿业权审批是矿业权管理的中心环节,为防治商业贿赂的发生应采取一些必要措施。
4.1从管理制度上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力争从源头上防止漏洞的发生
首先在采矿权许可证和探矿权许可证发证权限上要上收。
矿产资源法和配套法规规定,重要矿产和中型以上矿山的采矿许可证发证权在国家和省两级;探矿权由省和国家颁发许可证。
市、县只能发放砂、石、粘土等建材和部分非金属矿产的采矿许可证。
其次增加矿业权审批环节。
所有审批都设置了基层初审和复核的制度,及各级领导审核的制度。
再次建立会审制度,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办法,矿业权发证的初审阶段,设立会审制度。
各有关处室充分发表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制定采矿权新设立、延续、变更、注销管理规定;制定辽宁省探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暂行办法;制定采矿权扩界管理办法;加强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管理;完善矿业权发放内部工作制度。
4.2加强对涉及矿业权发证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厅党组和处室党支部两级党组织每年都要主题组织学习,加强对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使他们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和防腐拒贪的艰巨性。
每年都要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人物和事例,对公务员进行教育,已经形成制度,目的就是要引起大家的警觉,做好工作。
对矿业权审批人员,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适当轮
岗,减少腐败发生的可能性。
4.3完善法规,防止漏洞
国土资源部已经加强了匡正管理的立法工作。
但作为省级部门,必须要在不违背上级精神的条件下,拿出自己的实施办法,要适应我们的省情,要有创新,要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尽可能的减少自由裁量。
每一个审批步骤都要有细则标准规范,使内外人员都无法违法违规插手干预。
所以,除依靠立法之外,还有许多细微的建章立制工作需要我们去做。
4.4勘查许可证发放要加强管理
地质勘查时矿产开发的前期阶段,商业性勘查就是矿产开发的一部分。
这几年来对勘查许可证的发放争议较多。
首先是取得勘查许可证太过容易,门槛太低。
其次是跑马占地,圈而不探。
再次是没有退出机制,占地太便宜,拒不退出。
以上这些原因就造成了以采代探、倒卖探矿权、探采冲突等问题。
既破坏了矿业秩序,也使商业贿赂大量发生,因此必须加强勘查许可证的管理。
4.5要提高准入门槛,申请人必须出具经专家评审的探矿设计和资质证明
探矿设计要作为年检的依据,完成设计工程才能提出延续,延续必须要有新的设计,并提交阶段报告,进行专家评审。
已经进入市场经济,商业性勘查不允许有计划内外之分,双重标准是商业贿赂的滋生地。
4.6没有探矿权而获得的地质储量都不是合法的
当前许多矿山企业所提供的储量都是采用储量核实报告的办法获得审批备案的,没有获得国家批准的探矿权而获得储量显然是违反矿产资源法的。
如果是国家已投资做过地质工作的,就应有合法的地勘报告,而不是储量核实报告。
建议在矿山企业资源枯竭需要扩大矿区范围时,必须要申请探矿许可证,经工作后提交合法储量才能办理扩界手续(矿山企业在深度上扩界提交储量核实报告的,无需办理探矿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