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专利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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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三步法的答复

专利三步法的答复

专利三步法的答复专利三步法是指专利审查员在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时,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检查和判断的方法。

这一方法主要包括: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和公布审查。

下面将详细介绍专利三步法。

一、初步审查初步审查是专利审查的第一步,也是最基础的一步。

在初步审查中,审查员主要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包括是否包含申请书、摘要、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图纸等必备材料,以及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等。

此外,审查员还会对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发明名称、技术领域等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是否符合专利法的要求。

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是专利审查的核心环节,也是最关键的一步。

在实质审查中,审查员主要对专利申请的技术内容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具备专利性、新颖性和创造性。

具体来说,审查员会对专利申请的技术领域进行调研和比较,查找是否存在已有的相关技术,以判断专利申请是否符合新颖性的要求;同时,审查员还会对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进行分析,判断其是否具备创造性和可行性。

如果专利申请在实质审查中通过了审查员的审查,就可以进入下一步——公布审查。

三、公布审查公布审查是专利审查的最后一步,也是最后的一个环节。

在公布审查中,审查员主要对通过实质审查的专利申请进行最后的审查和确认。

具体来说,审查员会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最后的整理和修正,确保专利申请文件的格式规范和内容准确;同时,审查员还会对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进行确认,确保权利要求的范围准确无误。

最后,审查员会将通过审查的专利申请公布,使其成为公众可见的信息。

专利三步法是专利审查员在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时采用的一种方法。

通过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和公布审查,审查员可以对专利申请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全面的检查和判断,保证专利申请的质量和有效性。

只有通过了专利三步法的审查,才能最终获得专利权,享受专利保护的权益。

因此,专利申请人在准备和递交专利申请时,应该充分了解和遵守专利三步法的要求,以提高专利申请的通过率和质量。

同时,专利审查员也应该严格按照专利三步法的要求进行审查,确保专利审查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专利代理机构审核流程

专利代理机构审核流程

专利代理机构审核流程1. 介绍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机构是一种专门从事专利申请和代理的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帮助申请人完成专利申请、审查和维护等一系列工作。

专利代理机构在审核专利申请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程序,以确保专利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提交申请专利代理机构审核流程的第一步是提交申请。

申请人需要向专利代理机构提供详细的申请材料,包括发明创造的描述、附图、权利要求等。

专利代理机构会核实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并初步审核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格式是否合规。

3. 文件整理与复核专利代理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其进行整理与复核。

这一步骤主要是对申请文件进行归档和分类,确保所有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代理机构还会核对申请文件与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并针对不完整或不合规的部分提出补充要求。

4. 查验发明创造可行性专利代理机构会对发明创造的可行性进行查验。

他们会调查已有的相关技术与专利情况,并与申请人进行充分的交流和讨论。

通过查验可行性,专利代理机构能够更全面地评估专利申请的价值和创新性。

5. 编写申请文件专利代理机构在审核流程中负责编写申请文件。

他们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专利法规定的格式,撰写专利文件的各个部分,包括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和权利要求等。

专利代理机构需要保证申请文件的准确性和清晰度,以便通过后续的审查程序。

6. 学术审查专利代理机构还需要进行学术审查,以确保申请文件的合规性和专利性。

他们会仔细研究已有的相关技术和专利,并对申请文件中涉及到的技术进行专业评估。

学术审查是专利代理机构审核流程中的重要环节,能够帮助申请人避免专利冲突和侵权问题。

7. 审查申请经过前期的准备工作,专利代理机构将正式提交申请给专利审查机构。

专利审查机构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包括对是否满足申请条件、专利是否新颖和非显而易见等方面的评估。

此阶段的审核通常需要较长时间,申请人需耐心等待。

8. 跟进处理专利代理机构会跟进处理申请,与专利审查机构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调。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2章节复审请求

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2章节复审请求

第二章 复审请求的审查 1.引 言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条至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制定本章。

复审程序是因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而启动的救济程序,同时也是专利审批程序的延续。

因此,一方面,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仅针对驳回决定所依据的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不承担对专利申请全面审查的义务;另一方面,为了提高专利授权的质量,避免不合理地延长审批程序,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依职权对驳回决定未提及的明显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

2.复审请求的形式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复审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形式审查。

2.1复审请求客体 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不服的,专利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复审请求不是针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的,不予受理。

2.2复审请求人资格 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复审请求人不是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的,其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属于共同申请人的,如果复审请求人不是全部申请人,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2.3期 限 (1) 在收到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专利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2) 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规定、但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后复审请求人提出恢复权利请求的,如果该恢复权利请求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有关恢复权利的规定,则允许恢复,且复审请求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该有关规定的,不予恢复。

(3) 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规定、但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前复审请求人提出恢复权利请求的,可对上述两请求合并处理;该恢复权利请求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有关恢复权利的规定的,复审请求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该有关规定的,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专利审核流程

专利审核流程

专利审核流程专利是指为保护自己所创造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计等在特定时间区间内获得的一项独占权利。

在很多国家,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法律赋予专利持有人对其创造物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控制权。

但是,为了确保专利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必须通过专利审核流程来获得专利保护。

本文将深入了解专利审核流程的概念、标准和步骤,并讨论在审核过程中涉及的重要问题。

一、专利审核流程的概念专利审核是指在特定的法律、技术和经济标准下对专利申请进行检查,以决定是否授予专利。

专利审核流程涉及多个方面,包括选择专利类型、撰写专利申请、提交专利申请、调查搜索、审查、修订和发布等。

二、专利审核流程的标准在进行专利审核流程之前,必须了解专利保护的基本条件和标准。

主要的标准如下:1.专利的新颖性:专利申请所涉及的技术或产品必须是全球范围内独创的,既不能在以前的专利文件中询问首项,也不能通过公开资料或其他形式的公开披露来获得。

2.专利的创造性:专利申请所涉及的技术或产品必须具有显著的技术进步或经济意义,或者在本领域内不可显而易见。

3.专利的可实施性:专利申请所涉及的技术或产品必须是可实施的,并且必须清楚地描述了实施的步骤。

4.专利的有用性:专利申请所涉及的技术或产品必须显著地提供了人类的生活质量和/或经济效益,或者在其他方面提供了可靠的好处。

三、专利审核流程的步骤1.选择专利类型:在开始审核之前,申请人必须确定申请的专利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2.撰写专利申请书:专利申请包括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说明书,以证明专利的合法性。

这些文件应根据规定的格式、语法和技术要求进行撰写。

一般来说,专利说明书必须非常详细地描述所研发的产品或技术,权利要求书必须清楚明确注明专利权的范围和要求,并且摘要必须向非专业人士简要说明专利的重点。

3.提交专利申请:申请人需要将专利申请提交给专利机构,如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际知识产权组织。

专利审查操作规程

专利审查操作规程

专利审查操作规程专利审查操作规程是指为了确保专利申请的公平、公正和高效审查过程,制定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专利审查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

一、审查请求的受理与初审1.1 受理审查请求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后,审查机构应及时核实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并符合申请要求,如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应发送通知要求申请人补正或补充材料。

1.2 初审审查人员应根据专利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对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的判断以及申请书形式和内容的合规性检查。

二、公示与异议处理2.1 公示符合初步审查要求的申请,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公示,以便公众提出异议。

公示内容应包括申请文件摘要、申请人姓名、申请日等。

2.2 异议处理对已公示的专利申请,任何人都有权提出异议。

审查机构应及时处理并向申请人通知,通知内容应包括异议事实、理由和相关证据,并要求申请人作出答复。

三、实质审查与决定3.1 实质审查审查人员应根据专利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异议处理的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包括对发明的技术特征、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的评价,以及与已有技术的比较等。

3.2 决定根据实质审查结果,审查机构应作出专利授权或驳回申请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如果申请被驳回,应说明驳回的理由和依据,并告知申请人可以提起复审。

四、复审与审理4.1 复审请求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审查部门提起复审请求。

复审请求应包含复审事实、理由和相关证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

4.2 复审审查复审审查部门应根据复审请求的内容,对申请文件进行复审审查,重点审查是否具备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

4.3 审理复审审查部门对复审请求作出决定后,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安排复审事项的审理。

五、授权与公告5.1 控制权经实质审查和复审审查后,如认定申请符合专利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查机构应作出授权决定,并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申请人。

5.2 公告专利授权后,审查机构应安排专利公告,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专利的摘要、权利要求和申请人信息等。

专利复审 权利要求的修改

专利复审 权利要求的修改

专利复审权利要求的修改摘要:1.专利复审简介2.权利要求修改的必要性3.权利要求修改的原则4.权利要求修改的程序5.权利要求修改的案例分析6.总结正文:1.专利复审简介专利复审是指在专利申请被初步审查通过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再次审查的过程。

这一过程旨在确保专利申请符合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在专利复审过程中,权利要求的修改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2.权利要求修改的必要性权利要求的修改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为了使专利申请更好地符合专利法的规定,提高专利授权的可能性;二是为了使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更加明确,避免在专利授权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3.权利要求修改的原则权利要求的修改应遵循以下原则:(1)不得扩大原申请的保护范围;(2)修改应符合专利法的规定;(3)修改应遵循公平原则,避免对他人造成不合理的限制。

4.权利要求修改的程序权利要求的修改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修改申请;(2)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修改申请进行审查;(3)申请人根据审查意见进行相应的修改;(4)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进行再次审查;(5)审查合格后,专利申请进入授权公告阶段。

5.权利要求修改的案例分析以下是一个关于权利要求修改的案例:某公司申请了一项关于智能家居系统的专利,原权利要求中描述了一种通过手机APP 控制家用电器的系统。

在专利复审过程中,审查员认为原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不具备新颖性。

为了使专利申请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该公司对权利要求进行了修改,将控制方式改为通过语音识别技术进行控制。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获得了审查员的认可,专利申请最终获得了授权。

6.总结专利复审中的权利要求修改是确保专利申请符合专利法规定的重要环节。

在修改过程中,申请人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专利实质审查流程

专利实质审查流程

专利实质审查流程专利实质审查是指对专利申请的技术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保护条件。

在中国,专利实质审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其审查流程主要分为发文、初审、公示、答复、复审和授权等环节。

一、发文环节发文环节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专利申请后,对其进行初步审查,并发出《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该通知书包括专利申请号、申请日、申请人、发明名称、摘要等信息,同时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申请费用。

二、初审环节初审环节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保护条件。

初审主要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方面。

形式审查主要是对专利申请的形式要求进行审查,如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等。

实质审查则是对专利申请的技术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等条件。

三、公示环节公示环节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初审通过后,将专利申请公示于官方网站上,以便公众对专利申请进行监督和提出异议。

公示期为3个月,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

四、答复环节答复环节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收到异议后,对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

如异议成立,申请人需对专利申请进行修改或撤回。

如异议不成立,则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复审环节复审环节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复审,以确定其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保护条件。

复审主要是对初审未通过或被异议的专利申请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等条件。

六、授权环节授权环节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保护条件的专利申请进行授权,并颁发《专利证书》。

专利证书是专利权的法定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专利实质审查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环节,其审查流程严格、规范,旨在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专利复审的代理、合议和审查流程(专利知识讲座159)韩晓春

专利复审的代理、合议和审查流程(专利知识讲座159)韩晓春

专利知识系列讲座韩晓春159、专利复审的代理、合议和审查流程1、复审程序中的代理基于复审程序仍然是专利审查程序的继续,故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复审程序中的代理仍然要适用申请专利程序中的代理原则,即如果请代理人,必须是专利代理人,而不能是普通公民或者没有专利代理资质的律师。

原因也很简单,复审的内容是很专业的技术问题,是专利审查工作的延续,没有专利代理人资质的人是无法胜任的。

但是,复审程序又不同于申请专利的程序,有的复审案件在申请专利程序中并没有请专利代理人,而提出复审时,申请人又认为有必要请专利代理人来专门代理复审程序。

故审查指南允许单独就复审程序委托专利代理人,即委托代理事项仅限于复审程序。

程序上只要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委托书就可以了,而不必再经过流程的著录项目变更程序了。

当然,如果申请人在申请专利程序中已经委托了专利代理人,基于申请专利时委托书设计的是“全程代理”,应当理解为包括复审程序,故申请专利时的授权委托书可以延续到复审程序。

当然,在提出专利申请时,申请人与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时,复审程序是否发生是不确定的,往往申请人未向专利代理机构支付代理复审的委托费用。

因此,虽然进入复审不必再重新提交委托书,但复审请求人很可能要再向专利代理机构支付复审程序的代理费。

2、通常要组成合议组进行审理一说起复审委员会的程序,人们当然想到的是合议制。

但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特殊情况下,可以采取独任的形式进行审理。

但这只是在2001年生效的审查指南中作出的规定。

在2001年以前,复审和无效案件均必须全部采取合议制,不允许独任制。

但从2001年审查指南生效后,一直到现在,在审查指南中均有一个条款规定:“对于简单的案件,可以由一人独任审查”。

为何增加该项规定呢?笔者认为是由于复审案件个别情况下也有比较简单的情况,可以不组成合议组。

如在初审中基于外国申请人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而驳回的情况,假如申请人不服提出复审,仍符合复审案件受理的条件,这样的案件,可能就不必由复审员组成合议组进行审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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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专利复审程序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专利不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不得授予专利权。

同时,为了防止初审的失误,专利法规定了专利复审制度。

知识产权律师下面给您解读专利复审的程序。

我国《专利法》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

专利申请
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申请专利复审既可以自己申请,也可以找专业的知识产权律
师代理申请。

1、复审程序的启动
复审程序启动的时间:复审程序的启动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专利申请人在接到驳回专利申请通知后3个月的时间内可以决定是否请求复审。

复审程序启动的主体是专利申请人,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资格提起复审请求,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启动复审程序。

2、复审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形式审查受理复审请求从而启动复审程序后,首先将复审请求书(包括附具的证明文件和修改后的申请文件)连同原申请案卷一并送交作出驳回申请决定的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前置审查意见书”。

除特殊情况外,原审查部门应当在自收到案卷之日
起1个月内完成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同意撤销原驳回决定
的,专利复审委员会直接作出撤销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通知复审请求人,并且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批。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坚持原驳回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成立合议组进行审查。

3、复审决定的作出
合议组经审查后作出复审决定。

复审决定有两大类,一种是撤销原驳回决定。

专利申请将恢复到作出驳回决定前的状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

另一种是维持原驳回决定。

在这种情况下,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维持原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进入后续司法救济程序。

4、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起诉的,复审决定生效。

专利申请人向法院起诉的,根据法院管辖权的相关规定,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根据法律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综上,以上是对专利复审的一个简单概括。

专利复审涉及非常复杂的行业知识、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往往当事人个人无法应对,技术专家和知识产权律师结合起来往往能起到非常好的效果。

来源:IPRdaily
作者:赵虎律师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编辑;IPRdaily王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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