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经信委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_企业申报手册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第一、二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第一、二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建设情况通报和第三批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统计
【发文字号】闽经信中小[2015]107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3.05
【实施日期】2015.03.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第一、二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建设情况通
报和第三批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闽经信中小〔2015〕107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贸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工信部《关于2012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方案的批复》(工信部企业〔2012〕275号),我省将建设由1个省级枢纽平台、9个设区市综合窗口平台、32个产业集群窗口平台构成的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
根据我省实际,我委拟将产业集群平台建设数量增加至36个。
为完成“1+9+36”目标,2012年、2014年我委与省财政厅已安排132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用于支持32个项目建设。
2015年,我委将筛选一批优质服务机构承建第三批综合服务平台和重点产业集群窗口平台。
现将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第一、二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建设情况
(一)分布情况。
2012年、2014年下达省级配套资金支持建设的32个项目中(具体情况见附件1),省属单位承建平台6个;福州市2个(均为产业集群平台);漳州市1个(产业集群平台);泉州市4个(1个综合平台、3个产业集群平台);三明市2个(1个综合平台、1个产业集群平台);莆田市5个(1个综合平台、。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企业管理咨询平台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企业管理咨询平台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9.04.18•【字号】闽经贸企业[2009]238号•【施行日期】2009.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企业管理咨询平台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经贸企业〔2009〕238号)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加强企业管理咨询平台建设,提升中介机构服务企业能力,帮助企业改善、规范、创新管理,经研究,决定2009年继续对企业管理咨询诊断项目予以资金补助。
根据省财政厅、省经贸委《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工商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企[2007]12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09年企业管理咨询平台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对象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诊断服务的中介机构。
二、项目申报1、申报的项目必须是2008年1月1日之后实施,且2009年6月30日之前已经完成咨询诊断的本省项目(已获得资金补助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2、项目资金补助由承办企业管理咨询诊断的中介机构提出申请,县(市、区)项目由县(市、区)政府向省经贸委申报,同时上报省财政厅,抄送设区市经贸、财政部门;设区市项目由设区市经贸主管部门向省经贸委申报,同时上报省财政厅;省直中介机构项目直接上报省经贸委,同时上报省财政厅。
三、申请材料1、中介机构证照复印件;2、项目资金补助申请报告;3、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表(见附件);4、中介机构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及企业付款凭证(复印件),合同应有明确的项目咨询诊断范围、实施时间、所需经费、双方义务与权利等内容;5、项目咨询诊断报告和项目实施情况报告;6、被咨询诊断企业对中介机构服务态度、工作质量的意见。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发布67项审批申请指南(2017年版)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发布67项审批申请指南(2017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9.25•【字号】闽经信政法〔2017〕172号•【施行日期】2017.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发布67项审批申请指南(2017年版)的通知闽经信政法〔2017〕172号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为方便基层企业办事,提升电子政务服务水平,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我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工信部准入转报的规定,修订67项审批申请指南(2017年版),现予以发布。
如国务院、省政府有新政策出台,申请指南将作相应调整。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项目备案申请指南2.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项目核准申请指南3.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申请指南4.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技改项目进口设备减免税确认申请指南5.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项目招标事项的核准申请指南6.外资五类企业利用自有资金技改项目进口设备减免税确认登记证明申请指南7.出具进口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申请报告的证明申请指南8.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审核转报申请指南9.新建、扩建或改建用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生产设施立项审查申请指南10.电石行业准入公告申请初审转报申请指南11.氟化氢行业准入公告申请转报申请指南12.合成氨行业准入条件初审转报申请指南13.磷铵行业准入公告申请初审转报申请指南14.使用第二类监控化学品审核备案申请指南15.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初审转报申请指南16.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准入公告初审转报(非强制性)申请指南17.建筑卫生陶瓷准入公告初审转报(非强制性申)请指南18.焦化生产企业符合行业准入条件转报申请指南19.铝行业规范条件初审转报申请指南20.镁生产企业符合准入条件转报申请指南21.钼生产企业符合准入条件转报申请指南22.平板玻璃行业规范条件初审转报(非强制性)申请指南23.铅锌行业规范条件初审转报申请指南24.石墨行业准入公告初审转报(非强制性)申请指南25.水泥行业规范条件初审转报(非强制性)申请指南26.铁合金、电解金属锰行业规范条件初审转报申请指南27.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初审转报申请指南28.钨、锡行业规范条件初审转报申请指南29.稀土行业规范条件初审转报申请指南30.萤石行业准入条件初审转报申请指南31.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初审转报申请指南32.福建省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区域、范围申请指南33.福建省热电联产机组认定申请指南34.福建省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单位资质证书核发申请指南35.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确认批复申请指南36.福建省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机构资质认定申请指南37.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申请指南38.印染行业准入公告申请初审转报(非强制性)申请指南39.粘胶行业准入公告申请初审转报(非强制性)申请指南40.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请初审转报(非强制性)申请指南41.福建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申请指南42.融资性担保机构跨省设立分支机构申请指南43.福建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合并申请指南44.福建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变更5%以上最大股东审批/省属机构股权变更申请指南45.福建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增加注册资本申请指南46.福建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减少注册资本申请指南47.福建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变更业务范围申请指南48.省属融资性担保机构变更名称/组织形式/章程申请指南49.福建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跨设区市迁移住所/省属融资性担保机构变更营业地址申请指南50.福建省融资性担保机构换发经营许可证申请指南51.福建省融资性担保机构注销经营许可资格申请指南52.福建省典当行设立申请指南53.福建省典当行(跨省)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指南54.福建省典当行股权变更申请指南55.福建省典当行增加注册资本申请指南56.福建省典当行减少注册资本申请指南57.福建省典当行跨设区市迁移住所申请指南58.福建省典当行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指南59.典当行注销经营许可资格申请指南60.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申请指南61.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开业申请指南62.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最大股东股权变更申请指南63.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申请指南64.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申请指南65.注销福建省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资格申请指南66.福建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申请指南67.福建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换证申请指南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9月25日。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核准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闽经信函投资〔2018〕88号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核准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正文:----------------------------------------------------------------------------------------------------------------------------------------------------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核准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闽经信函投资〔2018〕88号各设区市经信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7〕9号)精神,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规范项目核准机关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行为,根据《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闽政〔2017〕45号)和《福建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闽发改外经〔2014〕521号)等规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核准文件格式文本,我委参照制订了核准文件格式文本。
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印发的核准文件格式文本,适用于由全省经信部门核准的各类企业在我省境内投资建设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外商投资项目)。
二、各级经信部门在核准企业投资项目时,要严格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和《福建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项目是否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是否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是否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等方面进行审查。
对于外商投资项目,还应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审查。
三、企业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和产品技术方案等,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四、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招标内容核准,应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有关规定办理。
省级惠企政策项目清单表

12
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创新企业认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3
数字经济领域“瞪羚”创新企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4
2022年省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库入库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行业不限
15
2022年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4
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行业不限
35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行业不限
36
福建省技术转移机构评估命名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7
省级众创空间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8
5G技术创新中心项目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
5G示范应用项目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
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中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
11
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农、林、牧、渔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3
科技小巨人遴选和认定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福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闽经信服务〔2017〕152号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培育和扶持实施细则》的通知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直有关部门、集团(控股)公司,省有关行业协会: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省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实现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提高我省服务型制造整体发展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主辅分离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7〕29号),我委研究制定了《福建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培育和扶持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6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福建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培育和扶持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我省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实现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提高我省服务型制造整体发展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主辅分离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7〕29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福建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培育工作由省经信委牵头负责。
第三条福建省发展服务型制造的支持重点包括:(一)总集成总承包。
制造企业具有系统集成和一站式解决方案的服务能力,通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提供一体化的产品设计、方案咨询、系统设备提供、系统安装与调试、运行维护等系统服务和交钥匙工程的总集成总承包服务。
(二)个性化定制。
制造企业以用户为核心,以需求为导向,通过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改造,建立产品多样化和定制化的生产模式,发展针对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个性化定制,构建全流程用户体验服务,使生产和消费环节对接。
(三)在线支持与诊断服务。
制造企业通过发挥技术、人才、品牌、服务优势,围绕企业自身产品,利用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数据服务平台和设备跟踪系统,进行在线数据采集、运行分析、故障诊断、系统维护和设备升级等服务。
(四)全生命周期管理。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软件业龙头企业和惠企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软件业龙头企业和惠企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2.06.21•【字号】榕工信行规〔2022〕8号•【施行日期】2022.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软件业龙头企业和惠企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工信行规〔2022〕8号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培育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20〕261号)精神,为深化中国软件特色名城建设,树立我市软件业龙头企业引领和标杆作用,现开展2022年度软件业龙头企业和有关政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软件业龙头企业(一)申报条件1.申报企业需在福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2.软件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30%以上。
3.满足下列标准之一:(1)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2)上市企业(不含新三板);(3)2021年入选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4)2021年入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前百家”或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互联网综合实力企业前百家”。
(二)申报材料1.软件业龙头企业申报表;2.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打印的2021年12月企业报表;4.企业信用承诺书;5.入选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前百家,或中国互联网综合实力企业前百家,需提供相关证明;6.以集团公司名义进行申报,包含其对外投资控股的子公司以及其主要投资者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的,还需提供股权或出资证明相关材料;7.提交申报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
二、申报政策项目(一)做大规模奖励1.申报条件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 亿元、50亿元、100亿元且当年对地方贡献较上年度有所增长。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的通知-闽经信技术〔2015〕467号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的通知闽经信技术〔2015〕467号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直各有关部门、集团(控股)公司: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加快发展智能制造的九条措施,大力发展智能制造产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现就2015年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型和重点方向(一)购买关键重大智能装备补助。
支持企业购买应用省内行业紧缺的关键重大智能装备与系统,技术水平和生产规模达到国内领先的,视同省级技术创新平台购买研发仪器设备予以补助。
(二)智能化技术改造(含投资生产智能装备)项目。
鼓励企业应用数控技术和智能装备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
支持企业投资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
(三)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示范应用项目。
在石化、冶金、建材、纺织、食品等流程制造领域和机械、汽车、船舶、轻工、电子等离散制造领域,选择有条件的企业,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的融合创新,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支持智能工厂(车间)示范应用建设。
智能化生产线重点支持典型工业过程按照制造工艺流程智能化生产,实现对一系列智能制造加工设备进行有机组织和生产过程有效管理;数字化车间将重点支持以客户产品数据、优化制造工艺流程、协调生产制造设备为核心,从数字化产品设计、生产流程管理与调度、加工设备与生产线、物料配送等各环节的动态优化与整合。
(四)首台(套)智能制造装备专项。
在智能制造装备领域,通过两化深度融合,开发具有创新突破、拥有核心技术、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成套装备、单机设备或核心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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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惠企项目企业申报手册 (2)
一登陆系统 (2)
1 用户注册 (2)
2 用户信息修改 (5)
3 密码管理 (6)
二申报专项 (7)
1 所有项目 (7)
2 我的项目 (8)
3 申请历史 (11)
4 办理结果 (12)
三信息反馈 (13)
1、资金到位反馈 (13)
2、满意度调查 (14)
惠企项目企业申报手册
一登陆系统
首次登录系统的用户需进行注册帐号,填写相关的企业信息和联系人信息。
在线申报管理子系统与省经信委现有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进行衔接,即用户也可利用省经信委网上行政审批系统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直接登陆到惠企政策在线申报系统。
惠企政策在线申报系统地址:
1 用户注册
初次使用该系统的用户,请点击申请登录账号申请账号时,需选择注册类型
企业类型的用户:注册界面效果如下所示
企业类型用户注册功能效果图
事业单位类型的用户:注册界面效果如下所示
事业单位用户注册功能效果图
社团类型的用户:注册界面效果如下所示
社团用户注册功能效果图
2 用户信息修改
主要实现对企业用户基本信息的维护,当企业信息发生变更时通过该模块进行更新资料。
修改完基本信息后,点击下方的“保存”按钮即可。
用户信息修改功能效果图
3 密码管理
主要实现用户对登陆密码的修改功能。
用户点击系统右上角按钮,输入旧密码、新密码,修改登录密码
企业用户修改登陆密码功能效果图
二申报专项
1 所有项目
查看经信部门所有已公布的惠企政策项目资金申报信息,包括专项名称、专项批次、责任处室、所属地区、申报时间、指南等信息。
可以在该模块的“操作” 栏选择“填写表单”和“上传材料”分别进行填写申报信息和申报材料。
所有项目功能效果图
用户可以对自己感兴趣的专项,点击收藏栏的选择框,将该专项添加收藏。
专项收藏成功后会显示在菜单“我的项目”列表里。
也可以在该模块的“操作”栏选择“填写表单”和“上传材料”分别进行填写申报信息和申报材料。
项目收藏效果图
2 我的项目
用于查看自己已经收藏的专项列表。
根据上节介绍,企业在所有项目列表中,为自己感兴趣的专项添加(或取消)收藏。
在该模块查看自己已经收藏的专项列表,同时也可对某专项点击按钮,取消对该专项的关注。
我的项目功能效果图点击某专项的申报时间列【查看】按钮,可了解各地区的专项申报起止时间
点击某专项的申报指南列【查看】按钮,可了解该专项申报指南的相关信息。
点击某专项的操作栏的【填写表单】按钮,在线填写申请表单。
如下图所示,系统弹出各地区申报时间列表,提醒企业了解各地区的申报时间点,点击按钮,弹出申请表单,开始申请表填写。
申请表的界面效果如下
项目申报填写申请表功能效果图
申请表单填写完毕后,还需根据专项的实际需要继续上传附件材料。
点击某专项的【上传材料】按钮,进行附件上传操作。
3 申请历史
实现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
企业在所有项目或我的项目列表中,填写申请表单,上传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填报。
在申请历史列表里可以修改已上传的申报材料和申请表单,最后点击“操作”栏的“提交申请”选择申报点即申报成功。
填写表单,上传材料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选择需要报送地区,向该地区的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选择相应的申报地,点击提交申报列的【申报】按钮,即申报成功
4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主要提供用户在线申报后经相关部门审批办理完成后的审批结果信息,如审批是否通过、审批资金、以及审批办理过程相关说明等信息。
三信息反馈
系统提供短信反馈功能,实时将办理状态以短信形式发送给申报人。
用户可通过接收短信了解资金申报的最新进展情况。
反馈内容包括资金到位反馈和满意度调查反馈两块内容。
1、资金到位反馈
企业用户申报结束后,经相关部门审批完成后,申请人可通过信息反馈功能
模块,在线填写资金到位反馈情况
信息反馈功能效果图
点击操作列【反馈】按钮,向主管部门反馈资金到位情况。
如下图,选择到位情况,或上传相关附件后,点击按钮即完成反馈
信息反馈之反馈资金到位情况功能效果图
2、满意度调查
企业用户申报结束后,经相关部门审批完成后,申请人可通过信息反馈功能模块,在线填写满意度调查反馈情况。
信息反馈功能效果图
点击操作列【评价】按钮,对此次的服务填写满意度调查情况。
如下图,选择满意度(分为三种类别: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点击按钮即完成反馈。
信息反馈之满意度调查功能效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