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医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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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学习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进修学习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进修学习与连续教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进修学习与连续教育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养,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医院全部医务人员的进修学习与连续教育工作。

第二章进修学习管理第三条医院应依据医务人员的工作需要和个人发展情况,订立年度进修学习计划,并依照计划布置相应的进修学习任务。

第四条医务人员进修学习期限原则上不超出3个月,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出6个月。

第五条医务人员参加进修学习前,应填写《进修学习申请表》,认真描述学习计划、学习目的和预期效果,并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院相关部门签署审批。

第六条医务人员参加进修学习期间,应依照学习计划和布置,认真学习,不得擅自离校或中途退学。

第七条医院将依据医务人员的进修学习情况,进行学习成绩的考核和评价,并将结果纳入岗位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第八条医院将建立进修学习资源库,定期更新相关学习资料和学习资源,以满足医务人员的学习需求。

第三章连续教育管理第九条医院应依据医务人员的实际工作需求,合理布置连续教育课程,供应丰富多样的学习机会。

第十条医务人员每年应参加医院组织的不少于40学时的连续教育培训,其中包含学科知识和临床技能培训。

第十一条医院将依据医务人员在连续教育培训中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并将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第十二条医院将建立连续教育档案,记录医务人员的连续教育学习情况和成绩,并在评职称、评聘书等环节进行参考。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自动参加连续教育培训,不得擅自中途退学或拖延参加。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参加连续教育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规范,不得违纪作弊或其他违规行为。

第四章激励和嘉奖第十五条医院将针对进修学习和连续教育取得显著成效的医务人员,予以适当的嘉奖,包含荣誉称呼、表扬嘉奖等。

第十六条医院将依据医务人员的进修学习和连续教育情况,适度纳入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的一部分,作为晋升和加薪的紧要参考。

医院进修医生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进修医生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进修医生管理规章制度一、为了规范进修医生的管理,提高医生的专业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进修医生的资格1. 进修医生必须是具有医学本科学历的医师,持有有效的医师执业证书。

2. 进修医生必须经由医院规定的面试和考核程序,通过后方可进入医院进修阶段。

3. 进修医生必须遵守医院规定的培训计划和安排。

三、进修医生的权利1. 进修医生有权按照培训计划接受医院提供的培训和教育。

2. 进修医生有权参加医院组织的学术交流和讨论活动。

3. 进修医生有权享受医院规定的培训津贴和福利待遇。

四、进修医生的义务1. 进修医生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医院的声誉和形象。

2. 进修医生必须认真学习和工作,努力提高专业水平。

3. 进修医生必须积极配合医院的各项工作安排,服从医院的管理和指导。

五、进修医生的管理1. 进修医生需接受导师的指导和监督,完成导师布置的任务。

2. 进修医生需定期参加导师评估和考核,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工作和学习计划。

3. 进修医生在培训期间需定期提交学习和工作报告,接受医院和导师的评审。

六、进修医生的培训计划1. 进修医生的培训计划由医院和导师共同制定,明确培训目标和内容。

包括理论学习、临床实践、科研训练等方面。

2. 进修医生需按照培训计划进行学习和实践,定期对培训进度进行评估和反馈。

七、进修医生的考核与评估1. 进修医生需要定期参加医院和导师组织的考核和评估,包括理论考试、临床技能考核、科研成果评审等项目。

2. 进修医生需要根据考核和评估结果制定个人发展计划,努力提高自身水平和能力。

八、进修医生的奖惩制度1. 进修医生表现突出者将获得医院和导师的表彰和奖励。

2. 进修医生违反规章制度者将受到医院的批评和处罚。

九、进修医生的退出机制1. 进修医生在培训期间如有特殊原因需要退出,需提前向医院和导师说明理由,并经双方同意。

2. 进修医生在培训期间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者,将被要求提前退出培训。

进修人员工作制度(五篇)

进修人员工作制度(五篇)

进修人员工作制度一、进修人员要有明确进修学习目的,尊敬老师,虚心求教。

二、进修人员应廉洁行医,依法行医,以德行医。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在医疗活动中不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病人财物,不收受“红包”和回扣,不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收取好处或提成,不在病区私自销售药品、医疗物品。

三、进修人员应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己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医疗法律法规。

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保护病人的隐私和____,对病人应一视同仁。

进修人员到病房工作时,须及时、认真地书写住院病历,病程记录及各种诊治单等,并经指导医师审核签字。

不符合要求的,须及时按要求修正。

四、进修期间,发生服务缺陷者,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相应处理,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由科教科通报其原单位。

情节较重者,终止进修学习,退回原单位。

五、进修医生在我院工作,履行我院住院医师职责。

进修医生必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工作,没有上级医师的带领,不能单独值班,不能单独上手术台。

在对外出具各类诊断证明材料,须由带教老师签字方有效。

在各类手术操作中,无院领导批准,进修医生不可以担任术者。

六、进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诊疗制度,严防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缺陷的发生。

凡在我院进修期间,未经带教老师许可,擅自越级行医、开具医疗证明等行为造成医疗纠纷、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由该进修人员本人及原单位承担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

情节较重者,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七、进修人员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早退、离岗、脱岗。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及违反劳动纪律者,参照____爱尔眼科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由科教科通报其原单位。

中途退学者,需经双方____协商重新办理手续。

中途退学者不退进修费。

八、进修期间,不安排寒暑假,不享受探亲假。

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填写请假单,按医院程序报批获准后方可离院,不允许口头请假。

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院的,给予当事人进修纪律考核不合格的处理。

医护人员进修学习制度(3篇)

医护人员进修学习制度(3篇)

医护人员进修学习制度(一)接收进修人员:1、医院由医务处负责进修工作,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

各科要选派有经验、理论好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

带教者应根据进修科目拟定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

2、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医院各项活动,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或随意延长学习时间。

进修期间一般不安排探亲假、寒暑假。

请事假____天以内由科主任批准,____天以上须经医务科领导审批,无特殊情况事假累计超过____个月取消进修资格,不退进修费。

3、进修人员的处方权,由指导医师提出,经科主任签字上报医务科批准、报有关科室备案。

4、进修人员开写的诊断书或病情介绍单需经指导医师____签字。

5、医院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6、进修人员在工作中有贡献者应给予表扬。

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原单位处理。

7、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

(二)送出进修人员1、由医务处制定送出进修计划,责专人负责实施。

2、外出进修人员,由科室主任提名,报医务科并经院长批准。

3、外出进修人员,必须按进修计划完成学习任务,进修期为____年以上者,需写进修专业学习论文____篇及今后开展工作计划____份。

临时或短期进修需写心得____份交送医院,装入技术档案,做为考核依据。

4、外出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有事请假要经过进修单位批准。

如时间较长,还要请示本单位同意。

5、进修期间所需器械,可由本单位解决,个人保管,如有丢失,按规定赔偿。

6、进修人员的差旅费、补助费,按财务规定执行。

(三)在职人员培训1、医务科根据医院各类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订在职人员培训计划,可采取短期班、业余班、自学等形式。

各科室要根据各类人员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医务处负责监督检查。

《进修医生管理条例》

《进修医生管理条例》

《进修医生管理条例》为进一步提高进修医生的业务水平,规范进修医生的医疗行为,特制订进修医生管理条例。

一、凡来院要求进修的必须是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有一定工作能力,并通过医院的基本理论考核的基层医务工作者。

二、进修医生收到本院录取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

如因事不能如期到者,应先不函请假,请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否则作自动放弃;如因故不能来进修,选派单位应来信告知,以便另作安排。

三、进修人员报到时,须随带身份证、照片二张及日常生活用品。

并根据进修专业需要,自带工作服和常用仪器如听诊器、叩诊锤等。

四、进修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党团员需转临时组织关系,交所在进修部门党团组织。

五、进修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医院安排,认真参加业务学习和政治活动,进修期间不得随意请假。

进修一年者,请假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进修半年,不得超过二周。

逾期者不作鉴定,不发给学习证书,严重违约者将终止其进修。

六、进修医生在院期间无处方权,特殊情况须科主任打报告审批。

进修医生不得单独值班、单独手术、参加会诊,所有出院单据须带教老师签字方有效。

九、进修医生的进修培养计划一经制定,即应认真遵照执行,不得任意改变计划。

对无故提前或中途终止学习,将不作鉴定,并且不退还进修费。

学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束学习,不得随意延长进修期限。

进修完毕,经科室考核鉴定,发给学习合格证书。

八、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亲戚朋友来甬者,不得在进修生宿舍留宿,一旦查出,将予罚款处理。

第二篇:进修医生管理规定进修医生管理规定1、进修医生申请及审批程序(1)进修人员的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凡申请来我院进修人员必须持原单位推荐介绍信、执业医师证复印件到医务科联系,领取填写申请表,回原单位签署进修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医务科审批。

2、进修医生管理制度:(1)进修期间不得擅自调换进修科目,不得随意提前结束或延长学习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及原单位证明,履行请假手续,经科主任同意转呈医务科批准后方可离院,并按时返院。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规范医院进修人员的行为,提高医院进修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进修人员是指在医院内进行进修学习、技术交流、科研研究等工作的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各类专业人员。

第三条医院进修人员的进修内容应当与其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相关,符合医院发展需要和进修人员个人发展规划。

第四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医院要建立健全进修人员的管理体制,配备进修人员管理人员,负责进修人员的招募、安排、评价和培训等工作。

第六条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歧视进修人员的身份、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属性。

第二章进修人员的招募第七条医院招募进修人员应当经过程序合法、公开、公平、竞争原则。

第八条医院应当根据其发展需要和岗位要求,制定进修人员的招募条件,并在公示栏、网站等渠道发布招募信息。

第九条招募进修人员应当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和考核等程序,并以考试成绩、资格审查结果等为依据确定录取名单。

第十条录取的进修人员应当签订进修协议,并在进修开始前提交相应的报到材料。

第三章进修期间的管理第十一条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进修计划、进修安排完成相应的学习和实践任务。

第十二条进修人员应当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规范。

第十三条进修人员如需离开医院进行学术交流、实地考察、参加学术会议等活动,需提前报备,并经医院同意方可离院。

第十四条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发生事故或者违法行为的,医院有权根据情况进行纪律处分或者中断进修资格。

第十五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享受常规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包括工资、休假、医保等。

具体待遇按进修协议约定执行。

第四章进修评价与考核第十六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满后,医院将对进修人员进行评价与考核。

第十七条进修人员的考核指标包括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技术操作能力、实践工作能力、学术研究成果等。

医院外派进修规章制度范本

医院外派进修规章制度范本

医院外派进修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外派进修行为,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保障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医务人员在外派进修期间的行为管理。

第三条医院外派进修是指医院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派遣医务人员到国内外的专业机构或医院进行进修学习的行为。

第四条医院外派进修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同时遵从接收单位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医院外派进修应当符合医院的发展战略和医务人员的个人发展需要,同时兼顾医院的整体利益。

第二章进修机构选择第六条医院医务人员在选择外派进修机构时应当首先考虑与自己的专业领域匹配度,其次考虑机构的声誉、实力和学术水平。

第七条医院医务人员在选择国外机构进修时,应当根据外交部、教育部和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的政策规定和指导,选择合法合规的机构。

第八条医院医务人员在选择进修机构时,需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并签订进修协议,明确进修期限、进修内容、待遇等具体内容。

第三章进修行为管理第九条医院医务人员在外派进修期间,应当遵从接收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指导教师的管理和指导。

第十条医院医务人员需严格遵守进修协议的规定,不得私自脱离进修内容或擅自更改进修计划。

第十一条医院医务人员需按时完成进修任务,不得私自缺课或旷课,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二条医院医务人员在外派进修期间,应当保持身体健康,如有病情需及时报告接收单位,并按照规定进行治疗。

第十三条医院医务人员在外派进修期间,应当注意安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当及时报告医院和接收单位。

第四章进修成果评估第十四条医院医务人员在外派进修期间,接收单位应当定期对其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专业水平、学术研究成果、综合素质等。

第十五条根据评估结果,医院将对医务人员的进修成果予以认可,并根据成绩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者指导。

第五章进修费用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将为医务人员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于进修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进修人员执业管理制度

进修人员执业管理制度

进修人员执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进修人员的执业行为,保障进修人员的权益,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进修医师、进修士等各类进修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事执业工作的行为管理。

三、进修人员资格1. 进修人员须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持有合法有效的执业证书。

2. 进修人员接受规定的培训后,通过招聘考核,并经医疗机构资格审核后方可取得执业资格。

3. 进修人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四、进修人员执业行为1. 进修人员需按照相关规定在医疗机构内从事执业工作,不得从事非法医疗活动。

2. 进修人员须保持工作状态良好,不得患有传染病或心理疾病,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3. 进修人员需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4. 进修人员需认真履行执业职责,不得敷衍塞责,擅自调换医疗措施。

5. 进修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积极学习进修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水平。

五、进修人员责任与义务1. 进修人员需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听从上级管理人员的指挥。

2. 进修人员需积极参加医疗机构组织的培训和考核,不得擅自缺席。

3. 进修人员应保证医疗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医疗纪录的准确性。

4. 进修人员需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或阻挠。

5. 进修人员需对患者和家属进行医疗宣教,提高患者的医疗知识和自我保健意识。

六、违规处罚与监督1.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进修人员,医疗机构将按照相应规定给予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除合同等处理。

2.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对进修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评估和检查。

3.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医疗机构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

2. 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3.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综上所述,进修人员的执业管理制度是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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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医生管理规定
1、进修医生申请及审批程序
(1)进修人员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凡申请来我院进修人员必须持原单位推荐介绍信、执业医师证复印件到科教科联系,领取填写申请表,回原单位签署进修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科教科审批。

2、进修医生制度:
(1)进修期间不得擅自挑换进修科目,不得随意提前结束或延长学习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及原单位证明,履行请假手续,经科主任同意转呈科教科批准后方可离院,并按时返院。

(2)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一切为病人着想,文明礼貌,态度和蔼,细心诊治,精心护理,医疗工作严肃认真,有高度的责任心,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尊重病人的人格和知情权,耐心解释病情,认真履行对患者的告知制度,但告知时要以治疗组拟定的原则为基础,以避免造成不良后果,学会与病人沟通的技巧。

(3)服从科室领导,尊敬老师,团结同志,虚心学习,钻研技术,精益求精,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

(4)依法行医,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遵守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各项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认真、及时书写医疗文件,对疑难危重病人诊断处理有困难者或其他一些特殊情况,要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在本院医师的指导下实施各项操作和手术,不允许进修生独自带领实习医生做手术,违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进修医生本人自负。

(5)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岗,不得找人替班,值班后认真交接班,并书写交班记录,危重病人做好床旁交班。

(6)进修期间违反职业道德规定,或违反行为,或发生医疗争议及医疗事故,按医院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对医疗作风恶劣或犯严重错误者,停止进修退回原单位,并将其错误事实写成材料报科教科审核后寄送原单位。

(7)学习期满,科室必须根据医疗工作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结业考核,进修结束前一周,本人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寄回原单位。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与停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1)无组织、无纪律,破坏安定团结,经教育不改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3)偷窃国家和私人财务(含开搭车药、收受红包、回扣)者;
(4)品行恶劣,道德败坏者;
(5)发生责任事故者;
(6)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7)其它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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