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中山大学文学院展演绩优教师奖励计点项目表
中山大学教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中山大学教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以及《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旨在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考核机制,引导教师弘扬爱国奉献精神、严守学术道德规范,鼓励教师在教学、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更多成绩,在服务国家战略、推动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努力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第三条学校教师考核坚持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教师。
第四条学校教师考核遵循“分类指导、分级考核、合同管理、奖惩结合”的原则,要求各院系在学校考核导向和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以合同为基础,分类—1—分层次开展考核工作。
第五条教师考核的形式包括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等形式。
第六条本办法所指的考核对象为校本部专任教师。
二、考核的组织及工作要求第七条学校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设立教师考核工作专家组,负责审议确定教师考核结果及考核结果运用。
学校教师考核工作专家组成员一般由学校分管人力资源部门的校领导以及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学校工会、教学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列席参加。
相关学科专家应根据参加考核教师的情况从相应学科具有较高学术成就和声誉的教授中产生。
学校教师考核工作专家组的人数须为单数,不少于11 人。
学校教师考核工作专家组负责对各院系的教师考核工作进行宏观监督和指导,审核各院系提交的教师考核结果及考核结果运用的建议,重点审核各院系教师考核工作中的特殊情况。
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填写范本

年度资助项目名称金额
2004-2005年度新鸿基地产助学金10000元/人
2005-2006年度国家助学金2000元
贷款情况
年月-年月,获银行支行
国家助学贷款共计人民币元。(无□)
其他
2006-2007年度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2006-2007年度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2004-2005年度获优秀团员,2005-2006获十佳文明宿舍
2006-2007年度中山大学(科学研究)单项奖励金800元
捐赠奖学金
年度奖学金名称金额
2005-2006年度中山大学三星奖学金5000元
2004-2005年度中山大学***学院*****奖学金****元
处分
情况
处分事由事发时间处分种类处分单位处07.4.2
(各类未能在以上奖学金项目中注明的奖励项目可在此填写)
院系
审批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学校
审批
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此表为归档材料,请用黑色墨笔填写,字迹清晰,不能涂改,填后上交所在院(系)学工部(学生科),由院(系)审批后按学号大小排序,上交学生处教育管理科(108室);
2.奖学金、助学金、补助所填年度格式为:200×-200×年度,项目名称应为全称(以证书为准);
中山大学学生奖惩情况表(填写范本)
学号
姓名
性别
年级
2009级
类别
本科
政治面貌
团员、中共党员、群众、中共预备党员
院(系)
人文科学学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系
专业
汉语言文学
毕业时间
2013年6月
获优秀学生奖学金情况
「国立中山大学教师教学研究奖励」工学院审查要点概要

「國立中山大學教師教學研究獎勵」工學院審查要點96年1月18日95學年度第3次院務會議通過97年3月6日96學年度第2次院務會議修正98年3月24日97學年度第3次院務會議修正99年2月25日98學年度第3次院務會議修正一、本要點依據「國立中山大學教師教學研究獎勵辦法」第五條第(七)款訂定。
二、獎勵對象:以在本校任職滿一年以上之專任教師 (不含延攬教師已領彈性薪資者),教學成效具備以下第(一)款至第(四)款資格之一,且研究成效具備第(五)款資格者:(一)前三個學年度曾獲優良教學獎。
(二)前一學年度曾獲校長頒給之「教學優良課程」教師獎勵狀(獎勵函)。
(三)前一學年度「教學意見調查」所有課程滿意度七分量表皆達5分以上。
(四)前一學年度年「畢業生對系所與任課教師滿意度問卷」教師教學滿意度五分量表達4分以上或七分量表達5.5分以上者。
(五)本院教師三年內擔任國科會年度專題研究計畫(含產學計畫)主持人或經研發處認定之建教合作計畫主持人合計3件(含)以上,且三年內所發表SCIE論文3 篇及論文Impact Factor總計1.0以上者。
三、教師教學研究獎勵之申請,採計:計畫件數、論文篇數、發明專利數、技術移轉及論文Impact Factor總計五個項目,其所佔比例及計算方式如下:※以上論文之採計,以申請截止日期往前推三年,例如96年3月申請,則採計93年1月1日至95年12月31日止,期刊排名以上述期間最佳排名為依據。
四、前項論文發表,獲獎教師需為學生以外之第一作者或論文通訊作者,且論文以中山大學之名義發表者,有爭議性之論文授權由研究發展處認定。
五、獎勵方式:獲獎教師總數以本院教師人數30%為限【不含本校教師教學研究獎勵辦法其他各款獎勵對象】,以1年為1期,獲獎勵教師得連續支領每月1萬元獎勵金。
六、審查作業程序:符合第二點獎勵對象之教師,於每年3月底前逕向工學院申請,並由工學院學術審議委員會將審查結果排序,送研發處確認後獎勵。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文系写作课规定及评分表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文系系列写作课程规定及评分表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文系“100篇作文”有关规定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文系“100篇作文”评分表3.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文系“100篇作文”封面4.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文系“2篇书评”有关规定5.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文系“2篇书评”评分表6.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文系“学年论文”有关规定7.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文系“学年论文”评分表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文系“100篇作文”有关规定要求:一、学生必须按时完成习作,用统一稿纸手写,一年级写80篇,二年级上学期(第三学期)写20篇,写足100篇。
按写作先后顺序编号,定期交给指导老师,导师进行具体指导。
二、提倡写多种文体的作文,其中应有20篇以上是议论文,第三学期的19篇为应用文。
一般不要求写小说、诗歌,如果写小说、诗歌,各不能超过5篇(首)。
三、“100篇作文”的最后一篇,内容应是学生3个学期以来百篇作文的写作体会。
四、“100篇作文”为中文系专业限选课,学分按各学期的教学计划执行。
第三学期末没交齐作文,第四学期第十二周前未交成绩,学校教务系统按“0”分录入成绩。
在此之后完成的,成绩酌情扣分,按“补考”成绩录入。
评分标准:学生“100篇作文”成绩按百分制评定。
分四部分组成,即:写作态度分、思想内容分、文字表达分、习作发表分。
一、“写作态度分”满分为60分。
凡按上述要求圆满完成任务,且内容健康、不存在抄袭现象,均可评60分。
下列情况应予扣分:1.不按规定的时间提交习作者,每迟交一次扣5分。
2.作文应有20篇以上是议论文,19篇是应用文,不按要求写的每一篇扣2分。
3.抄袭他人文章者酌情扣分乃至“写作态度分”评为零分。
不足100篇者必须补足,文面不整洁、字迹潦草部分应予重抄。
二、“思想内容分”满分为20分。
要求思想积极健康、内容充实、感情真挚、言之有物。
格调低下者酌情扣分。
三、“文字表达分”满分为20分。
要求做到言之有物、结构完整、条理清晰,文从字顺,语言简洁。
中山大学奖学金综合测评细则

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在参照《中山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以专业为单位计算出每个学生当年的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大一与大二学年的计算方法为:必修课程的加权平均分;大三学年的计算方法为:必修课程的加权平均分*60% + 任选大三学年内五门专业选修课的加权平均分*40%。
在此基础上,累加该学年本人的综合测评分数(加分标准详见附表),即为该生本学年度的总分,并按分数高低排定名次。
二、综合测评加分的上限为6分。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依照学校划拨名额和比例按名次选定。
有突出特长者,可申请单项奖学金。
四、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自动失去参加本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资格:1、受过党、政、团通报批评(含院级)及纪律处分者;2、本年度所有课程中有不及格现象者(体尖生除外);3、未经批准不参加军训者(港澳台侨、留学生生除外)。
五、奖学金及综合测评评定程序如下:1、在院学生工作部指导下,各班成立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普通学生代表(2人,需为不参与评选奖学金者)等人组成的班级奖学金初评小组,负责本班学业成绩核算及综合测评加分审核事宜。
评选小组成员名单上报学工部,由学工部在学生网统一公示。
2、评选小组在规定时间内收集齐本班同学之加分申请及相关材料,并向本专业同学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经签名确认(包括没有申请加分者)后上报学工部。
逾期未向本班评选小组递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3、学工部组织年级奖学金评选小组,小组成员包括:1)年级辅导员、班主任;2)本年级各班选派学生代表一名(学生代表须为不参与评选奖学金者);3)学院学生会及团委干部中不参与评选奖学金者。
年级奖学金评选小组对加分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每位同学签名确认。
加分一旦签名确认后,不得更改。
4、各班(专业)在规定时间内汇总参评成绩并在班级(专业)内部公示三天。
中山大学重大科研项目与成果校内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1关于对获得重大科研、教学项目和成果的团队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试行)(要点)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我校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重视教学改革,加强人才培养,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以团队的形式承担纵向和横向重大科研、教学项目的积极性,推动重大科研、教学项目建设和高水平、标志性成果的产生,提升我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促进学科建设,特制定《关于对获得重大科研、教学项目和成果的团队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试行),对获得重大科研、教学项目和成果的团队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以下简称“重大项目和成果奖励”)。
二、奖励对象第二条“重大项目和成果奖励”的对象是,从2012年1月1日以后,获得重大科研、教学项目和成果的团队成员,具体指获得以下两类突出业绩之一的团队成员:1、获批由中山大学牵头主持(第一主持)的重大科研、教学项目第一负责人及其团队中的校内骨干成员;2、获得以中山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作者单位)的重大科研、教学成果奖励的第一负责人及其团队中的校内骨干成员。
三、奖励范围第三条重大科研、教学项目主要包括以下范围:(一)科研项目类1、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2、国家863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大、重点项目;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4、国家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5、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6、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7、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8、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建设项目;9、重大军工项目;10、其他经学校认定的批准经费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科研项目。
(二)教学项目类指通过自由申请获得立项资助,项目经费达到150万元及以上的教学条件建设类、专业教学改革类、实践教育教学类项目,包括以下类型:1、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金项目;2、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示范点项目;3、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4、国家级校外实践教育/教学基地建设项目;5、其他经学校认定的教学建设和改革重大项目。
国立彰化师范大学杰出教师奖励办法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傑出教師獎勵辦法93年03月03日行政會議通過94年01月05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94年09月14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95年10月04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96年03月07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96年12月05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97年03月12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97年10月01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98年03月11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98年6月11日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修正通過98年10月7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99年5月5日及10月6日行政會議會議修正通過99年11月10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99年11月17日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修正通過100年5月11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100年6月22日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修正通過101年3月14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101年3月21日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修正通過103年3月5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103年5月7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103年5月28日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修正通過104年03月11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第3、8條104年4月20日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修正通過第3、8條第一條為獎勵本校績優教師提升教學、研究及服務水準,特訂定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傑出教師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之經費來源為教育部「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彈性薪資方案」相關經費。
第三條獎勵對象、類別及名額如下:凡本校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表現優良者,得提出申請:一、傑出研究教師獎:於本校服務滿三年,於最近三年曾主持產官學界之研究計畫、參與展演或於國際性期刊發表論文者,以符合下列資格之一為優先:(一)獲得產官學界之全國或國際性學術研究相關獎項者。
(二)獲邀至國際性研討會擔任榮譽演講者(keynote speaker)。
(三)擔任國際性期刊或彙編叢書之總編輯或副總編輯。
二、傑出服務教師獎:於本校服務滿三年,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為優先:(一)兼任行政職務,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二)參加校內外委員會或活動及執行校內行政管理改進計畫,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中山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建设任务书

中山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类
项目建设任务书
项目名称
所在院系(盖章)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填报日期年月日
中山大学教务部制
2020年
填表说明
1.《项目建设任务书》将作为项目过程管理、验收和项目评估的重要依据。
2.项目名称填写“单位名称-2020年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类项目”。
3.《项目建设任务书》中的单位名称,请按规范全称填写,并与单位公章一致。
4.表中空格不够时,可另附页,但页码要清楚。
5.《项目建设任务书》限用A4纸张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三、子项目建设任务
(请根据本单位本年度立项项目建设内容自行添加、删除行)
四、项目分解建设任务情况
五、项目考核指标与预期成果
(说明:填写本年度立项子项目各建设年度考核指标及预期成果,各项考核指标需可量化、可考核,如教材建设项目考核指标及预期成果应为整个建设周期内完成编写教材X本;教
六、项目组织实施机制及保障措施
1、项目内部组织管理方式、协调机制等。
2、项目实施的相关政策,已有的组织、建设基础,支撑保障条件等。
七、所在院系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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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山大學文學院展演績優教師獎勵計點項目表
系所別:
教師姓名:(簽名)
一、研究成效:請填列四年內(100.1.1~102.12.31)資料並檢附證明文件。
(欄位不足請自行增加,附件資料請排序。
)
2.經產學營運及推廣教育處認定之建教合作計畫:100萬元以上計畫每件25點,逾50萬元未達100萬元計畫每件15點,50萬元以下計畫每件10點,每項均以4件為限。
3.非經產學營運及推廣教育處認定之建教合作計畫:100萬元以上計畫每件15點,逾50萬元未達100萬元計畫每件10點,50萬元以下計畫每件5點,每項均以4件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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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成效共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點(申請教師免填)
二、藝術類教師傑出展演成效:
(一)音樂展演類教師參與全場音樂會或擔任協奏曲主奏或歌劇主要角色(過去四年內有非與課程結合之不同曲目指揮或獨奏(唱)音樂會者),或音樂創作/製作類教師(過去四年內有創作作品公開展演,或製作作品公播或公開發行者)請填列並檢附證明文件:
(二)劇藝展演類教師及劇藝多媒體設計類(過去四年內有不同且非課程之劇本、導演、設計或主要演出角色一場(含)以上者)請填列:
傑出展演成效共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點(申請教師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