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3篇精选(最新)
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减少对环境和公众的潜在风险和危害。
适用范围包括企业内部所有产生、储存、运输、处理或排放危险废物的环节。
2. 基本原则(1)依法合规: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管理。
(2)源头减量:采取措施降低或消除危险废物的产生。
(3)分类管理:根据危险废物的特性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管理,确保不同类别危险废物得到正确处理。
(4)统一管理:建立统一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5)依法处置:危险废物必须依法进行处置,禁止不合规的倾倒、随意堆放等行为。
3. 责任和权限(1)企业管理层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制定相关制度和管理措施,并向员工进行培训和教育。
(2)专职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知识,负责监督、指导和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3)全体员工要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危险废物管理,报告和处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4. 危险废物的分类和标识(1)根据危险废物的特性和危害程度,将其分为不同类别,并严格按照相关标识进行包装和标识。
(2)对于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正确的分类、包装和标识,防止混淆和交叉污染。
5. 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和运输(1)制定专门的收集、储存和运输计划和措施,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漏斗、防护设施等设备的设置和正常使用。
(2)危险废物应在指定的储存区域内储存,区分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按照要求进行包装和标识。
(3)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选用合适的运输工具和包装物,确保运输过程中没有泄漏和污染。
6. 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1)根据不同类别和特性的危险废物,选择符合要求的处置方法,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正确处理。
(2)与专业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委托其进行处理和处置任务。
(3)危险废物的处理过程应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确保处理过程中没有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损害。
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范文(3篇)

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范文一、总则危险废物是指因其毒性、腐蚀性、感染性或其他特性,在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
为保护环境、维护人民健康,制定并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是必要的。
二、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行为,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推动企业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提高危险废物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三、管理责任的明确1. 生产企业(1)生产企业应制定并落实危险废物管理方案,确保危险废物在生成过程中得到妥善处理和处置。
(2)生产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台账,详细记录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产生时间、处理方式等信息。
(3)生产企业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危险废物的分类、包装、运输等工作,并定期进行培训。
(4)生产企业应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危险废物的产生情况,并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5)生产企业应委托合法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废物处理,确保合规操作和安全处置。
2. 处置单位(1)处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和技术条件,确保危险废物的处理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处置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接收登记制度,实施全过程的监控和追溯。
(3)处置单位应定期对危险废物处理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运行的正常、安全。
(4)处置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处置档案,详细记录危险废物的接收、处理和处置信息。
(5)处置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处置的风险评估和监控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3. 监管部门(1)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各方的管理意识和能力。
(2)监管部门应组织对生产企业和处置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按照规定进行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
(3)监管部门应及时处理危险废物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和事故事件,严肃追究责任。
四、监督与处罚对于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的行为,将依法采取以下监督和处罚措施:1. 警告:对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改正;2. 罚款:对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的,依法处以罚款,并要求其限期整改;3. 责令停产停业:对严重违法行为的,责令停产停业,并进行整改;4.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对严重违法行为和失职渎职的,依法吊销其许可证或者执照;5. 刑事追究: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1.1 为了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和处置,保障员工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运输、处理等环节。
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2.1 公司负责人对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全面负责,并指定相关负责人进行具体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2.2 危险废物管理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负责危险废物的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理等工作。
三、危险废物分类与储存3.1 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分类,并标记明确的标识。
3.2 危险废物储存区域应设立专门的封闭储存场所,确保废物不泄漏、不外洩。
3.3 危险废物储存区域应保持整洁、干燥,禁止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存放在一起。
3.4 危险废物储存区域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设置明显的应急出口。
四、危险废物运输4.1 危险废物运输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采取可靠的运输工具和安全措施,避免发生泄漏、外洩事件。
4.2 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完好。
4.3 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应配备急救设备和灭火器材,并设置明显的事故应急联系电话。
五、危险废物处理5.1 危险废物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合适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处理过程安全无害。
5.2 公司应与符合国家资质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签订正式协议,委托其进行危险废物处理工作。
5.3 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定期向公司提交处理报告,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置。
六、培训与教育6.1 公司应定期组织危险废物管理的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的危险废物管理意识和技能。
6.2 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危险废物管理相关的培训,确保其了解本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七、违规处理7.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理。
7.2 对于发生的危险废物泄漏、外洩等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事故的迅速控制和处理。
八、制度的修订8.1 公司应根据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更新,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危废管理制度范文(3篇)

危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
危险废物储存库必须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内。
第二条:危废仓库规定时间开放,每天上午9:30—11:30和下午2:30—4:30开放,各车间应按时收集、存放,其他时间封闭,防止危险废物流失。
第三条。
各车间在制定时间内应有专人将危险废物送入仓库,不得将危险废物在仓库外存放。
第四条。
各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每次送入危废仓库要进行登记,并做好记录保存完成,每月汇总一次。
第五条。
在常温常压下____、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储)存,否则,按____、易燃危险品贮(暂)存。
第六条。
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暂)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第七条。
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方可存放。
第八条。
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第九条。
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第十条: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____毫米以上的空间。
第十一条: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标准要求的标签。
第十二条: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第十三条: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第十四条。
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第十五条。
不得堆放/接收未粘贴符合规定标签或标签没按规定填写的危险废物。
第十六条。
危废仓库管理人员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第十七条。
危废管理制度范文(2)危废是指由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放射性等性质,或者含有有害物质的固体、液体和气体。
危废管理制度是指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利用等环节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以下是一个危废管理制度的范本: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利用等环节,确保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身安全的影响最小化。
公司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公司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范围内的各子公司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本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危险废物在公司内部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第五条公司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各子公司职责范围内做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子公司总经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负总责。
第六条各子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三同时”验收文件、危废贮存设施建设相关文件、危废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的办理;《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并拟定公司每年的应急培训计划及演练方案;定期组织职工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及档案;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管理信息。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管理第七条总公司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危害性大且难以安全处置的建设项目。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项目时,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第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子公司,必须按照规定向当地环保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若申报登记的内容发生重大改变时必须在改变前____天,到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第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子公司应当采取调整产品结构或者生产工艺等措施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第十条总公司安全环保部有权对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车间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其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和运行情况。
被检查的车间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1)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2)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3)危险废物造成的污染及损害情况;(4)限期改正或者限期治理执行情况;(5)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管理制度;(6)其他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3篇)

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3篇)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通用3篇)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篇1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成立了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小组,明确了职责任务。
制定了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专用运送工具的消毒制度、医疗废弃物收集人员个人防护制度,医疗废弃物专职收集人员职责。
设立“医疗废物分类表”、“医疗废物处置登记册”、“医疗废物转移多联单”等。
建立了医疗废物集中安全处置和统一管理流程,保障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的'正常运行。
二、分类收集管理:1、分类收集规范,严格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传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传染损伤性废物),杜绝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2、将医疗废物分别放入带有“警示”标识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损伤性废物放入专用锐器盒内,不得再取出。
3、医疗废物达到3/4满时,做到有效封口,贴上标签。
三、收集转运管理:1、专业人员管理:运送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在运送时,必须穿戴口罩、帽子、手套,定期体检。
2、运送医疗废物人员每天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运送至暂存地。
收集转运医疗废弃物时,必须按照指定的路线转运。
3、运送前应检查医疗废物标识、标签、封口,防止运送途中流失、泄漏、扩散。
4、运送车辆要有防渗漏、防遗散设施,易于清洁、消毒。
5、运送结束,及时清洁消毒运送工具。
6、严防暴露损伤,发生暴露损伤应及时报告。
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篇2一、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为加强公司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废弃物丢失(或随意丢弃)造成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相关部门严格按此制度执行。
二、职责1.由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联系具有处置危险固体废弃物资质单位,对危险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
2.由生产车间负责厂区内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包装、运输。
3.由库管员负责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储存。
4.由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平时的监督检查。
三、内容定义: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和鉴定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废物特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运输、储存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各个环节和相关单位。
第三条危险废物是指因其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放射性等特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威胁的固体、液体、气体等废物。
第四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应遵循“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强调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资源化利用和自我控制。
第五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管理责任。
第二章分类和标识第六条危险废物应按照其属性和危险性进行分类,并进行标识。
第七条危险废物的分类应根据其物理化学性质、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放射性等特性进行分类。
第八条危险废物的分类可参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必要时可以进行细化分类。
第九条危险废物应进行明显的标识,包括但不限于标签、标牌、装运标志等。
第十条危险废物的标识应清晰、醒目、易于辨认,标识内容应包括危险特性和警示信息。
第三章生产单位管理第十一条生产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生产单位应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储存和处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生产单位应加强危险废物的源头减量,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第十四条生产单位应定期组织危险废物的清理和处理,并保证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置。
第十五条生产单位应对危险废物进行监测和检测,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六条生产单位应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防止泄漏和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生产单位应储存危险废物的场所进行安全防护和监控,确保其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和危险。
第十八条生产单位应制定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第四章运输单位管理第十九条运输单位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运输。
第二十条运输单位应获得相应的运输许可证和资质,确保运输人员具备相关岗位要求和资质。
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危险废物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储存、正确处理和合理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人身安全的影响。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制度内容1.危险废物的分类与标识(1)危险废物应按照特性进行分类,包括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腐蚀等。
(2)危险废物应进行标识,标识中应包括废物的名称、危险特性、储存位置等信息。
2.危险废物的储存(1)危险废物应按照特性进行分类和分档储存,不同特性的废物应相互隔离储存,以防止交叉污染和事故发生。
(2)危险废物的储存容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在储存过程中应避免损坏和泄漏。
(3)危险废物的储存区域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安装防爆设备、喷淋系统等。
3.危险废物的处理(1)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处理,包括安全储存、合法转移和符合要求的处置等。
(2)危险废物的处理应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不得私自倾倒或处理。
(3)危险废物的处置过程应有相应的记录和报告,包括废物的种类、数量、处理方式等信息,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4.危险废物的利用(1)危险废物的利用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不得违法或超出规定的范围。
(2)危险废物的利用过程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不对环境和人身安全造成危害。
(3)危险废物的利用应有相关的记录和报告,包括废物的种类、利用方式、利用量等信息,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5.危险废物的监测(1)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理过程应定期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2)监测结果应有相应的记录和报告,包括监测方法、监测数据、监测人员等信息,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6.事故应急处理(1)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理过程中如发生泄漏、事故等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包括隔离、停止作业、报警等。
(2)事故应急处理应按照相关预案进行,责任人应即时通知相关部门,协助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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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贯彻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及处置活动。
3、职责
3.1、各车间负责本车间产生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的统计,及危险废物台账的建立。
3.2、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车间危险废物各环节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不定期检查。
3.3、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自己可利用的危险废物的协调处理工作。
3.4、销售部负责确需外协处置的危险废物的外协工作。
确保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保证按国家规定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方依法运输。
3.5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由车间提出的危险废物的转运储存、回收利用、外协处置申请的批准。
还负责危险废物相关资料在当地环保局的备案及相关处理的报批工作。
3.6、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对安全环保部批准工作的审核。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危险废物的生产管理
4.1.1、生产技术部要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和做好生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4.1.2、产生危险废物的工序班组长及岗位操作工负责危险废物的初始收集及日常管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4.1.2、各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危险废物负责,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1.3、生产区危险废物收集装置应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4.2、危险废物的转运
4.2.1、各车间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提出对将达到车间储存临界值需转运处理危险废物的申请。
4.2.2、经安全环保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转运。
4.2.3、由专人、专车进行转运,车间负责对转运危险废物进行统计上账。
4.2.4、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醒目的警示标示。
4.3、危险废物的利用
4.3.1、可利用为公司生产原料的危险废物,由车间申请,生产技术部协调,安全环保部和分管领导批准分批返回生产系统。
4.3.2、可利用危险废物返回生产系统的转运工作由专人、专车负责,车间进行统计上账。
4.3.3、生产技术部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管。
4.4、危险废物的处置
4.3.1、对车间提出的危险废物处理申请,经由安全环保部认为需外协处置的,经由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下一步处置工作。
4.3.2、经领导批准后,由销售部协调具有危险废物运输、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
4.3.2、车间进行统计上帐。
4.5、危险废物的应急处理
4.5.1、由生产车间、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联合制定危险废物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并保单地环保局备案,并组织演练。
4.5.2、发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及处置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第一时间处理,必要时由领导启动应急预案。
4.6、其他
4.6.1、危险废物情况(生产工艺、处理办法、处理计划)发生变化前,安全环保部应先向当地环保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4.6.2、危险废物的转移必须先得到当地环保局的批准。
4.6.3、禁止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混放、混存、混运。
1、所有危险废物都必须回收,交予有资质的厂商处理。
2、现场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都必须分类好,存放在指定的暂存区内,暂存区必须有相应防治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3、现场将危险废物运往危废暂存区时必须使用防滴漏台车,不同种类危险废物一起运输时,必须每种废弃物用单独的胶袋装好。
4、危废暂存区工作人员必须将现场送过来的危险废物,分类装到相应的蝴蝶篓中,由中转站人员用叉车拉走。
5、危废暂存区人员必须将危废分别存放在相应的暂存区内,暂存区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6、危废暂存区内必须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与安全防护设备,暂存区人员必须经过应急救援的训练,定期参与应急演练。
7、危险废物回收厂商回收危险废物,必须有相关资质,与公司签订回收合同,且合同报送环保局备案。
8、危险废物厂商进厂必须符合公司门禁与环安规定,且装车时必须穿好防护用具,设定警戒范围,不允许其它人进入。
9、厂商必须按照法规规定当场开出本次危险废物的转移联单,且出厂时必须具备环境管理课开出的出厂放行单。
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危害环境,维护环境和公共安全,保证师生身体健康。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27 号)和教育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排污管理的通知》(教技[2005]3 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指的实验室危险废物是指实验室在教学、科研活动中产生和排放的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生物物品等污染物。
二、危险废物的管理
(一)产生和排放危险废物实验室所在系必须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系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产生和排放危险废物的实验室必须有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申报、收集、运输和处置等项工作。
(三)实验室所在系负责本系实验室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置工作,网络及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监督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管理与处置工作。
(四)我系要根据实验室产生和排放危险废物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系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每个实验室都要指定环境保护责任人。
要求制度上墙,责任到人。
(五)实验室产生和排放的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生物物品等污染物,应按天津市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登记、收集。
有毒、有害废液、固体废物、生物物品要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定点存放。
严禁把废气、废液、废渣和废弃化学品等污染物直接向外界排放。
实验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开处理。
(六)我系应定期、定点集中收集实验室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液、固体废物,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七)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由天津市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认可并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厂家处置。
(八)本着谁污染谁负责,谁产生谁治理的原则。
对污染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实验室所在系负责支付。
三、危险废物的防治
(一)对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生物物品等污染物排放频繁、超出排放标准的实验室,应安装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治理设施,保证污染治理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达标排放。
(二)对需要将使用性质调整、改变或废弃的实验室,应提前通知网络及实验室管理中心并报主管院长审批,在采取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后,方能进行调配。
(三)禁止把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药品以及已受污染的场地、建筑物、仪器设备、器皿等转移给不具备污染治理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使用;禁止丢弃有毒、有害固体废物、废液等。
(四)提倡实验室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试剂,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试剂;采用试剂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实验方法和设备;应尽可能减少危险化学品和生物物品的使用;必须使用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排放量,并分类收集和处理,以降低其危险性。
(五)有污染物排放的实验室和系要建立环境事故预防和应急体系及报告制度,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设备,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责任追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排放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生物物品等实验室污染物。
违反本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的,我系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