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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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3.16•【字号】京教函〔2021〕104号•【施行日期】2021.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1〕104号各高等学校:为保证2021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在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专职从事教学工作、拟受聘于高校教师岗位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5月7日(周五)9点至13日(周四)16点,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5月14日(周五)至30日(周日)期间,各高校对本校申请人员进行7天公示;6月1日(周二)前,授权委托认定的高校完成对申请人员的公示、体检、认定材料审核、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审查委员会表决等相关工作;6月1日(周二)至6月2日(周三),授权委托认定的高校现场提交申请材料;6月2日(周三)至6月3日(周四),非授权委托认定的高校现场提交申请材料;6月11日(周五)起,北京市教师资格网()公布非授权委托认定高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准考证;6月19日(周六)至20日(周日),进行非授权委托认定的高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测试时间为准);6月24日(周四)起,北京市教师资格网()公布非授权委托认定的高校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6月29日(周二)起,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送材料要求(一)非授权委托认定高校1.申请人与其所在高校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和加盖学校公章的复印件;如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中未体现教师岗位名称,还需提供其他相关有效力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仅包含合同首页、申请人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和合同签署页即可,需加盖学校公章。

乡镇精神文明自查报告 篇1

乡镇精神文明自查报告 篇1

乡镇精神文明自查报告篇1乡镇精神文明自查报告篇120xx以来,在市文明办、市创建办的指导下,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现根据安宣通〔20xx〕45号文件,对照《20xx年县、自治县、区党委(工委)宣传部(办公室)业务目标绩效考核表》,将县文明办、县创建办20xx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汇报如下: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24分)(一)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五进五促”活动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以委常委、宣传部长为组长的《以“五进五促”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实施方案》。

面向全县市民群众组织开展进社区促和谐、进农村促发展、进机关促服务、进企业促诚信、进学校促成长的“五进五促”宣传教育活动及“道德讲堂”、“积德榜”等活动,使“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群众所知晓。

2、举行“五进五促”宣传教育示范活动。

在全县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歌咏大赛,积极开展“五进五促”进校园、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等大型宣传教育活动231场次。

3.积极开展“积德榜”项目建设。

为推进“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我县以“积德榜”为载体,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中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拟下发《关岭自治县“积德榜”实施方案》,在全县各乡镇、机关、企业、窗口、学校、村(居、社区),建立“积德榜”,截止目前,全县共制作积德榜180个,上榜529榜次,上榜人物900余人。

(二)开展“三下乡”活动深入农村基层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

1.为深入推进“三下乡”活动的开展,制定下发《关于20xx年全县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安排意见》(关文明办〔20xx〕30号),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

2、组织农业、科协、教育科技、文体广电旅游、妇联、卫生、等相关部门,在全县广泛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

安监总局废止文件

安监总局废止文件

劳部发〔1995〕398号 能源部海洋石油安全办 能源部海洋石油安全办 劳部发〔1995〕186号
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 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类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安监总管一字〔2005〕67号
80
安监总管一字〔2005〕166号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关于非煤矿山企业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 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关于调整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单位安全生产 许可证颁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海洋石油生产设施设计审查与安全竣工 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在金属非金属矿山推广相关适用安全生 产技术的通知 关于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企业考 评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国金属非金属地下 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关于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许可 有关问题的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尾矿库汛期安全 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金属 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实施工作的通 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金属非金 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 海上油(气)田生产设施作业许可办法 海洋石油铺管船作业认可办法 海洋石油物探船作业认可办法 海洋石油作业放射性及爆炸物质安全管理规 则 海洋石油作业井控要求 海洋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要求 海洋石油作业守护船安全管理规则 海洋移动式钻井(平台)作业许可办法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实施办法
安监总厅字〔2005〕184号 安监总厅字〔2005〕84号 安监总海油函〔2006〕195号 安监总管一〔2006〕246号 安监总厅管一〔2006〕96号 安监总管一〔2007〕122号 安监总厅管一函〔2007〕171号 安监总管一〔2007〕145号

关于开展工作方案的函

关于开展工作方案的函

关于开展工作方案的函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公司计划开展一项重要的工作方案,特向您呈报相关情况,望您审阅并批示。

一、工作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公司作为一家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企业,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和社会的发展。

我们计划开展一项全面的工作方案,以激发公司内部的潜能,提高整体效益。

二、工作目标1.实现公司业务的稳步增长,完成年度经营目标;2.提升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3.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企业环境和氛围,推动员工凝心聚力;4.提升公司在市场上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三、工作内容1.制定公司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发展路径;2.深化管理改革,优化组织结构,提升管理水平;3.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4.创新营销模式,加强市场开拓,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5.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四、工作措施1.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进度;2.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构建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3.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4.建立有效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调整工作方案。

五、工作保障1.充分发挥领导的指导作用,支持和推动工作方案的实施;2.提供必要的资金和人力资源支持;3.加强宣传和推广,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参与度;4.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和分享成功的做法。

六、工作预期我们相信,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艰苦奋斗,本次工作方案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我们期待,公司在各项经济指标上得到显著的提升,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素质得到有效的提高,公司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实现新的突破。

七、结束语以上是我们公司即将开展的工作方案的相关情况,我们真诚希望领导们能够给予支持和指导,并期待领导们的批示和指导。

特此呈报!此致敬礼[你的名字][你的职务][你的联系方式]。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总体部署,教育部决定2011年下半年在湖北、浙江2个省份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

为做好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试点的目的意义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严把教师职业入口关,拓宽教师来源渠道,是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重要任务,是建立健全中国特色教师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建立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改进考试内容,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心理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质,改革考试形式,加强考试管理,完善考试评价,引导教师教育改革,同时结合推进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国标、省考、县聘、校用”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

二、改革试点的启动时间、试点对象及内容(一)改革试点启动时间及工作安排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部署,我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启动时间为2011年10月。

具体时间安排为:1、10月19日——25日,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2、11月26日,教师资格考试笔试;3、12月10日——14日,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4、12月24日——25日,教师资格考试面试;5、12月31日,公布面试成绩;6、2012年1月5日——14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报名;7、2012年2月15日——20日,现场确认报名申请;8、2012年2月20日——3月10日,教师资格认定。

(二)试点对象凡湖北省内(含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湖北省)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规格为25开、14.5CM×20.5CM,双横开式样,共8页。封面、封底为咖啡色磨 砂革,内页采用中国人民银行造币总公司生产供证书使用的代号为103-3的无光防伪纸。证书内页中的国徽和部 徽均采用专用防伪油墨套印,在紫外光照射下呈鲜红色荧光反应。第二页中间部位采用特殊无色荧光防伪油墨隐 形套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字样;第七页正中用特殊无色荧光防伪油墨隐形 套印教育部标徽,上述隐形内容在紫光灯照射下呈鲜红色荧光反应。
丧失教师资格者,由其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相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会同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缴证书,归档备案。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应当被撤销教师资格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会同 原发证机关撤销资格,收缴证书,归档备案。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育行 政部门没收假证书。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 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书》。 在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同时,还需要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该表一式二份,一份作为具有教师 资格的法定凭证之一,存入申请人的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国家规定统一编号,加盖相应的政府 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钢印后生效。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 得教师资格,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社会各类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证书、证明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证书使用。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教人[2001]4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教人[2001]4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01年5月14日教人〔2001〕4号)为保证教师资格制度的顺利实施,依据全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精神,我部制定了《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全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的精神,充分认识我国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明确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对于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推动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全教会精神,坚持依法治教、依法管理,促进教师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严格把住教师队伍入口关,形成高质量的教师队伍;形成多渠道的教师培养体系,拓展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途径;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法律保障,创造师资条件。

二、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要依法设立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范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行为;严格掌握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杜绝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扩大或缩小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范围的现象;严格遵循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得随意变动。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的组织工作,对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

三、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组织领导工作至关重要。

各地在确保全国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总体进程的前提下,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聋人教师的职业发展:历程、困境与展望

聋人教师的职业发展:历程、困境与展望

聋人教师的职业发展:历程、困境与展望摘要:聋人教师为聋教育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随着听障人员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地开展,聋人教师群体再次受到广泛关注。

回首聋人曲折的从教史,聋人从教已然达成阶段性的成果。

然而聋人在获取从教资格、教学、专业发展等领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为此,在社会层面,应稳步延伸聋人从教资格认定的范围;在学校层面,积极转变观念,实现聋听协同共融;在个体层面,聋人教师应充分发掘自身优势,继续提升专业素养。

关键词:聋人教师;历程;困境;展望中图分类号:G76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438(2020)10-0117-04(1.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重庆400000;2.淮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安徽淮北235000)聋校不仅是聋人文化的焦点中心,亦是许多聋人日趋渴望的求职理想。

随着文化多元主义的兴起与发展,“聋人文化”越来越受到广泛认可,聋人文化的重要传承者——聋人教师在特殊教育领域也逐渐受到广泛关注。

聋人教师是聋校教育事业的重要资源,然而聋人教师在教师资格认定、专业发展等从教问题上仍然“步履维艰”。

明确聋人教师的地位,充分发挥聋人教师的作用是聋教育繁荣发展的必要条件。

一、聋人教师的职业历程(一)起步与发展。

我国聋人正式进入聋校执教可追溯到20世纪初。

早在民国时期聋人便开始承担我国聋校的教育教学任务。

1931年,聋人龚宝荣创办了中国近代第一所聋人自办聋校——杭州吴山聋哑学校。

他亲自任教培养了众多优秀聋人并首创了注音符号手势。

同时,其所编写的《手切课本》经教育部核准于1935年公开发行。

其后,台湾何玉麟、常州吴一鸣、无锡钱天序、陈祖耕和许廷荣等各地聋人也纷纷开始创办学校、教育班并担任教师。

据资料记载,1914年至1936年间,我国各地共创办聋校22所,其中聋人办学2所;而1937年至1949年间,我国各地共创办聋校34所,聋人办校数量达23所。

[1]同时,在早期聋校中也涌现出一批优秀的聋人教师,如上海光震聋校(今上海一聋)李定清、戴病龙;上海福哑学校(今上海市聋人中学)周天孚;杭州启智聋哑学校(抗日战争停办)余淑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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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函
驻蓉各有关高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要求,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为方便广大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现将2012年春季各有关高校2012届全日制普通本科、研究生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相关事宜函告如下:
1、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4月15日,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
2、成都市教育局负责受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请向学校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局提交。

3、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如下:
(1)网报成功后,申请人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并请申请人按要求粘贴好照片);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校教务处出具的申请人大学4年的学业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鲜章(注:此成绩单作为学生是否能够按时毕业的依据,请教务处认真审查学生所修学分情况,严格把关。

各系或学校其他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无效)(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一式一份);
(5)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
式一份);
(6)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生所在系或学院党总支出具并盖鲜章)(一式一份);
(7)二寸证件照两张(必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照片相同);
(8)师范专业的申请人员,还须提供在教学岗位上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9)非师范专业的申请人员,还需提供合格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单;
请各高校按上述教师资格申请材料清点本校学生的申请材料,材料不齐或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学校应拒绝受理其申请。

合格材料汇总后请按师范、非师范专业分班级打捆成册。

4、今年毕业的函授、小自考等所有成人教育的学生(未取得毕业证),本次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5、非师范专业每人收取208元的说课考试费(成价费[2008]106号),请各高校代收。

6、证书办结后,学校需向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供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生能够顺利毕业的名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方可领回《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教师资格证书》发给学生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装进学生本人人事档案,遗失不补。

7、请各高校按以上要求,及时向本校学生宣传。

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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