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已成为我国城乡居民近距离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然而,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迅速增长,由此引发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电动自行车火灾、交通事故等安全隐患屡见不鲜,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此,我国政府决定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旨在提高电动自行车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和原则(一)目标1. 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等环节的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排查和整治。
2. 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法规和标准体系不断完善。
3. 人民群众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的意识得到显著提高。
4. 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数量明显下降,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原则1. 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共治。
2. 源头治理、过程控制、应急处置相结合。
3. 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4. 宣传教育、法规引导、处罚促改。
三、主要措施(一)生产环节1. 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资质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
2.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3. 推广应用高性能、安全可靠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技术。
4.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二)销售环节1.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资质审查,规范销售行为。
2.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3. 引导消费者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三)使用环节1.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路行驶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规。
2.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3.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4. 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参加交通事故责任保险。
(四)停放环节1. 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的建设,确保停放安全。
2.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的监督检查,杜绝火灾隐患。
保定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保定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18•【字号】保定市人民政府令〔2024〕第3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保定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2023年12月27日保定市人民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通过 2024年1月18日保定市人民政府令〔2024〕第3号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电动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回收、停放、充电等涉及消防安全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第三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和数据共享机制,保障工作所需经费,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的投入,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会同消防救援机构建立信息共享、协调联动、联合查处和案件移送机制,实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全链条协同监管:(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相关的产业政策,指导本行政区域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生产、流通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管,强化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及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规范所辖区域内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行为;对从事经营性拼装、加装、改装等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对驾驶非法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公安派出所负责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四)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新建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规划工作,并将其纳入规划设计方案;(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督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六)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对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危害消防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七)发展改革、应急管理、财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邮政管理、教育、民政、商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照本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履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消防

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然而,由于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公共场所等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
三、管理职责1.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电动自行车使用者:负责遵守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消防演练。
四、管理措施1.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设置(1)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应设置在室外,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2)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应设置在室外或室内专用充电场所,并与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安全距离。
2.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1)电动自行车停放时,应按照指定位置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2)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充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3)充电过程中,应有人看护,防止发生火灾。
(4)严禁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吸烟、使用明火。
3.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设备。
(2)消防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3)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更换、报废等手续应按规定办理。
4. 消防宣传教育(1)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
(2)单位应利用宣传栏、广播、网络等渠道,宣传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
5. 应急预案与演练(1)单位应制定电动自行车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灭火救援等环节。
(2)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电动自行车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为确保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内的安全使用,预防交通事故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使用的电动自行车。
三、管理职责
1. 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各部门、各班级负责对本单位、本班级使用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日常管理,确保
电动自行车的安全使用。
3. 学生会、团支部等学生组织负责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四、安全要求
1. 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改装、拼装、加装任何非法配件。
2. 电动自行车需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3. 电动自行车应在指定的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
4. 骑行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安全头盔,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超速、
不疲劳驾驶。
5. 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选择安全区域,遵守充电规范,不得在室内、地下空间等
场所充电。
6. 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不得载人搭载其他物品。
7. 电动自行车电池应定期更换,不得使用非原装电池。
五、奖惩措施
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财产损失的,将依法依规承担赔偿责任。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5.15•【文号】安委办〔2018〕13号•【施行日期】2018.05.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8〕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火灾频发且呈逐年增长趋势,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事故暴露出电动自行车生产标准、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治理重点(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
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
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
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
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
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1. 总则1.1 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1.3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组织管理2.1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人员。
2.2 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3 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消防安全设施3.1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消防设施和安全疏散的规定。
3.2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等消防设施。
3.3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3.4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置安全出口,并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4.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4.1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档案。
4.2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严格执行充电操作规程,确保充电安全。
4.3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4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等火源,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 应急预案5.1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5.2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5.3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建立火灾报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报警、迅速处置。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等环节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负责、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确保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五条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产、销售和维修第六条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第七条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销售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
第八条电动自行车维修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备相应技术条件,按照维修规范进行维修,不得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第九条生产、销售、维修电动自行车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不得使用伪劣、不合格的配件。
第十条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维修企业应当对其产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产品安全性能良好。
第三章使用和停放第十一条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年满16周岁,具备驾驶资格;(二)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三)在规定的车道内行驶,不得逆行、闯红灯、超速等;(四)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禁止停放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五)不得违规充电,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
第十二条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制度;(二)在单元楼道、公共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设置明显禁停标志,不得允许电动自行车停放在这些区域;(三)在适当位置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并加强管理;(四)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停放、充电等环节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全面治理、规范操作、科学管理、确保安全。
第四条国家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产环节消防安全管理第五条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第六条生产企业应在电动自行车明显部位标注防火等级、额定电压、电流、功率等参数,并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保修卡等相关资料。
第七条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并及时处理火灾事故隐患。
第八条生产企业应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三章销售环节消防安全管理第九条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建立健全销售台账,记载销售产品的品牌、型号、数量、规格等信息。
第十条销售企业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定和质量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
第十一条销售企业应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摆放消防器材,并提供使用和维护方法。
第十二条销售企业应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醒消费者注意消防安全。
第四章使用环节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三条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装、拆卸、破坏消防设施。
第十四条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应定期检查车辆,确保电池、电路、充电器等部件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电动自行车应停放在安全区域,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第十六条电动自行车充电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充电器和电池,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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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现在国内的经济发展, 基本国内人人都能买得起汽车了,汽车的增多除了方便我 们平时出行,也给大家造成了不小的麻烦。买完车后,我们需要办理各种手续,还 要常常面对堵车的烦恼。因为这些原因,很多人都在寻找新的交通出行方式,现在 摩托车被禁行,电动车就自然而然的来到了我们面前,电动车虽然是纯电动,但是 有时候,速度要比堵住的汽车快多了。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 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事故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 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电动自行车electricbicycle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 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因为这些违法操作,关于电动车引起的事故也不断增加,公安部交管部门为了解决 这个问题,也制定了非常严厉的电动车管理条例,公安部下达死命令,电动车禁令 终于来了,新车旧车一律强制报废!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新规定中,凡是以下这些电动车不管新旧都要强制报废,第一种、是最高时速超 过25公里的电动车,2018年以后,我国不断推出新规则,限制电动车的速度。电 动车的速度太高会导致车主反应时间太短,增加事故发生率。有超过标准的会强制 报废。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现在买电动车的人很多,电动车确实是一种很好的交通工具,但我们在使用电动车 时一定要遵守交规,这样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也是对他人的生命负责。现在 新标准下,市面上的很多电动车不能用,所以消费者们不要去买那些违规的电动车 了,不然买回来就要报废。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二、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 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 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 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三、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 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 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 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四、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 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 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 会,应当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 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一旦遇到电动 车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电动车就这样在我国火了起来,不过随着电动车越来越多,一些问题也逐渐的暴露 了出来。许多电动车都有不遵守交规的操作,最为常见的就是随意闯红灯现象,因 为电动车不需要上牌照,所以他们根本怕扣分。除了闯红灯外,还有逆行,和随意 变道的问题,好像马路是他家建的,想怎么开就怎么开,这种情况也让汽车车主非 常的头疼。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一、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 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 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 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2011年4月25 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17年9月25日,浙江 省台州市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这些都是室内电动车电气故 障引发的,教训十分惨痛。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第二种、电动车总重量超过55千克的,根据最新的规定,电动车的总质量部的超 过55千克,超重电动车一旦被发现也会强制被报废。
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遏制火灾和交通事故
第三种、电动车的最大功率不能超过400W,功率太高的电动车不仅速度会太高, 发生自燃的危险也会更大。所以,为了大家的安全考虑,最新的电动车标准规定 电动车的最大功率不得超过400W,规则实施后,这种电动车被发现,也是要强制 报废的。
根据国家标准管理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修订的(GB 17761-2018)《电动自 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由国家市场监督 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7 号)》批准发布,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