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铭传乡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面对面听取意见 心连心解决问题 庐江

面对面听取意见心连心解决问题庐江:“大接访”畅通社情民意发布时间:2010年12月30日点击: 31次庐江县泥河镇70岁农民张先余如今不再上访,而是忙着靠手艺致富。
以往,由于家庭不幸,老张经常上访“哭穷”,村党总书记周宏岩得知后,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多次登门谈心,并切实帮助他解决困难,使老张重新树立了生活的信心。
近年来,庐江全面实行县、镇、村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活动逐渐步入常态化,一大批让群众窝心、干部挠头的信访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据统计,今年1至11月,全县党政领导干部4320人次,接待群众来访1000批1万人次,解决群众信访事项1602件。
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难事当家事。
该县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实行包案和带案下访制度,深入基层了解百姓心声,着重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县公安局在“大接访”中出台了“一包三定”制度:凡是当场不能解决的问题,均当场明确包案领导;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定工作措施,确定办理期限,限期办结。
庐江还不断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大接访”长效工作机制。
从今年9月起,该县推出千名干部进社区大走访活动,探索实施信访代理制度,变群众跑腿为部门跑腿、变群众着急为干部着急,不但缓解了信访中无序访、越级访、重复访等难题,而且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合肥社情民意座谈会推行电话约车服务,缓解打车难;降低幼儿园的办园成本,让孩子们入园不再贵;外来公务人员的“暂居证”能否改成“居住证”……今天上午,在合肥市社情民意座谈会上,这些关乎民生的问题和建议被与会的政协委员们一一提及。
一个电话就能叫来出租车在凄风冷雨的寒夜,你等着打车回家,如果可以提前打电话叫来出租车,一出门就能坐上车子该有多舒服。
在上午的座谈会上,市政协委员王运京就建议说,应尽快开通出租车约车电话服务,并全面推开。
“有时候路边一站就是十几分钟,甚至半个小时,偶尔打到了车真觉得像买彩票中了大奖一样”,市政协委员王运京一开口就如此形容打车难的情形。
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的通报-合府法[2014]2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的通报-合府法[2014]2号](https://img.taocdn.com/s3/m/88bdf855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8f52e29.png)
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的通报正文:---------------------------------------------------------------------------------------------------------------------------------------------------- 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的通报(合府法〔2014〕2号)各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省政府令第196号)和《关于做好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07〕2号),现将2013年度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通报如下:2013年度,经审查并同意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63件。
其中,巢湖市3件、肥东县3件、肥西县2件、长丰县3件、庐江县2件、庐阳区3件、瑶海区1件、包河区1件、蜀山区3件,市直有关部门42件。
近年来,随着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各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对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高度重视,全市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已经逐步走上了正常化、规范化轨道,呈现出良好的工作态势。
但是,仍有少数单位对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重视不够,存在报备格式不规范、延期报备以及不报送备案等问题。
2014年,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做到及时报备、规范报备,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制发水平,不断促进我市政务发展环境的优化。
附件一: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统计表附件二: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2014年1月13日附件一合肥市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统计表序号单位名称数量备注1巢湖市政府32肥东县政府33肥西县政府24长丰县政府35庐江县政府26庐阳区政府37瑶海区政府18包河区政府19蜀山区政府310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11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412市农业委员会1市城乡建设委员会14市教育局915市科学技术局16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017市公安局18市民政局519市司法局20市财政局42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市国土资源局123市交通运输局24市水务局125市林业和园林局026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7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28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9市审计局30市规划局31市城市管理局32市环境保护局133市商务局34市房地产管理局435市体育局136市统计局37市物价局138市畜牧水产局039市粮食局40市旅游局41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042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04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045市档案局46市地震局147市残疾人联合会148市气象局49市公积金管理中心350市国家安全局51市国家税务局52市烟草专卖局53市地方税务局54市盐务管理局55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156市邮政管理局合计63附件二201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巢湖市政府:1.《巢湖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巢政〔2013〕67号)2.《巢湖市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化管理实施办法》(巢政办〔2013〕71号)3.关于印发《巢湖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巢政办〔2012〕209号)肥东县政府:1.《肥东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东政〔2013〕22号)2.《肥东县房屋租赁管理实施细则》(东政〔2013〕30号)3.《关于肥东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东政〔2013〕47号)肥西县政府:1.《关于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政办〔2013〕56号)2.《关于印发肥西县2013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统筹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13〕88号)长丰县政府:1. 《长丰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2013-2017)》(长政〔2013〕11号)2. 《长丰县廉租住房保障办法》(长政〔2013〕12号)3. 《关于公布县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长政〔2013〕17号)庐江县政府:1.《庐江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庐江县人民政府令第2号2.《庐江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庐江县人民政府令第34号)庐阳区政府:1.《庐阳区小额零星工程定点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庐政办〔2013〕47号)2.《庐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区住建局关于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意见》(庐政办〔2013〕28号)3.庐阳区环巢湖生态示范区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办法》(庐政办〔2013〕80号)瑶海区政府:《关于印发瑶海区对建筑业招商引资促进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瑶政〔2013〕20号)包河区政府:《关于印发包河区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办法的通知》(包政〔2013〕23号)蜀山区政府:1.关于印发蜀山区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蜀政办〔2012〕43号)2.《蜀山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蜀政〔2013〕32号)3.《蜀山区廉租房准入审核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蜀政〔2013〕36号)市经信委:1.《合肥市第三方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评定办法(试行)》合经信推〔2013〕225号2.《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细则》合经信中〔2013〕265号3.关于印发合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合经信科技〔2012〕481号)4.关于加快都市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合经信法规〔2013〕58号)市农委:《合肥市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土地准入和监管制度(试行)》(合统筹办〔2013〕8号)市国土资源局:《建立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联动机制的通知》(合国土资发〔2012〕190号)市物价局:1.《关于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的实施意见》(合价商〔2013〕1号)2.《合肥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合价服〔2013〕50号3.《关于做好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收费备案工作的通知》(合价费〔2013〕37号)市民政局:1.《合肥市城乡居民临时求助实施细则》(合民规备字〔2013〕5号)2.《合肥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合民〔2013〕56号)3.《合肥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合民〔2013〕65号)4.《合肥市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求助实施方案》(合民〔2013〕83号)5.《合肥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合民〔2013〕350)市人社局:1.《合肥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办法(试行)》合人社秘〔2013〕294号2.《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审批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422号)市房管局:1.《合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暂行办法》合房〔2013〕172号2.《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与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房〔2013〕196号3.《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的通知》(合房〔2013〕71号)4.《合肥市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合房〔2013〕213号)市环保局:《合肥市环保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管理实施办法》合环宣〔2013〕111号市教育局:1、关于印发《合肥市教育科研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教〔2013〕7号)2、关于印发《合肥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合教〔2013〕17号)3、关于印发《合肥市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若干规定》的通知(合教〔2013〕33号)4、关于印发《合肥市公办学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合教〔2013〕46号)5.《合肥市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合教〔2013〕93号)6.《合肥市公办普通高中孤儿学生接受免费教育办法》(合教〔2013〕145号)7.《合肥市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合教〔2013〕197号8.《合肥市普通高中国际班招生及办学行为管理办法》合教〔2013〕199号9.《合肥市实施〈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细则》(合教〔2013〕246号)市财政局:1、《合肥市级财政票据年检办法》(合税政备字〔2013〕1号)2.《合肥市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暂行办法》(合财社〔2013〕182号)3. 《合肥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合财行〔2013〕548号)4. 《合肥市本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合财预〔2013〕554号)市水务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合水资〔2013〕1号)市地震局:《合肥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合震〔2013〕11号)市残联:《合肥市残疾人社区康复员学分册管理办法(试行)》(合残联〔2013〕56号)市体育局:《合肥市群众体育设施工程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合体〔2013〕34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合积规备字〔2013〕1号)2.《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合积规备字〔2013〕2号)3.《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合积规备字〔2013〕3号)市招管局:《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合招业〔2013〕94号)——结束——。
南昌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南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南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5.04•【字号】洪人口办字[2010]36号•【施行日期】2010.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南昌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南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洪人口办字[2010]36号)各县(区)人口计生委、开发区(新区)计生办:现将《南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五月四日南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口和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便民维权,充分保障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全国人口和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国人口发[2010]28号)和《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案》(赣人口发[2010]9号)要求,决定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集中治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文明执法,推进便民维权,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在全系统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维权、优质服务的理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显著提高,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杜绝因计划生育不当行政行为引发的重大恶性案件或群体性突发事件,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有新的提高。
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研究--以合肥市为例

摘要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大规模有规律的人口流动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中一种普遍的现象,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党和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等政策的实施,我国流动人口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许多学者都对流动人口管理进行过分析阐述,但就我国目前流动人口管理现状来看,并没有出现一个理想的结果,全国范围内有关流动人口问题早已成为社会一大难题,怎样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工作,怎样控制流动人口犯罪等仍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就目前来看,诸多学者关注的是有关农民工的一系列问题,如留守儿童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对于一些特殊的流动人口,例如那些漂浮不定,没有相对固定工作的人员进行专门研究的并不多,也不深入,而且目前学者研究的角度多数是从政府部门,从社会人员自身角度的研究也不多,也不深入。
本文试图从多种角度来研究“特殊流动人口”的管理问题。
本文试图对合肥市外来人口现状进行调查研究,为合肥市外来人口管理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
鉴于调查条件的限制,本次被调查者者只限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和一些随机路上的行人以及作者从侧面对个人进行的访谈。
本文借鉴了全国一些发达地区流动人口管理模式,结合合肥地区的特点,从多个角度对此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
本文共分为六章。
第一章为绪论,阐述本文写作的背景、目的以及研究的现状。
第二章阐述了有关流动人口管理的基本理论问题,主要阐述了流动人口含义,本文流动人口特指含义,以及各地区流动人口管理的一些特征和模式。
第三章着重介绍了合肥市外来流动人口的一些概况,以及合肥外来人口管理的现行体制。
文章的第四部分主要是针对合肥市流动人口管理的现状进行多角度深入的分析,找出其存在那些社会问题,并就此分析其产生的原因。
第五章主要是接着第四章的问题,提出一些相应的对策,主要从法律,制度,教育,尤其是社会工作等方面来进行的阐述,提出合肥市外来人口管理的一个新的模式,以便有关部门在日后的管理上有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可参考。
2011年计划生育“三结合”文件 富人口领组[2011]2号
![2011年计划生育“三结合”文件 富人口领组[2011]2号](https://img.taocdn.com/s3/m/b288d2c16137ee06eff9188b.png)
富人口领组…2011‟2号富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组关于做好2011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县属有关单位: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根据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党政目标考核办法》(自人口领组…2011‟4号)、《关于做好2011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意见》(自人口领组…2011‟6号)文件精神,推动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做好2011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总体要求着力建设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面向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
继续深入推进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积极引进帮扶项目、拓展帮扶形式、壮大帮扶规模、强化帮扶实效,发挥在“三结合”中引导社会公共资源优先向计划生育户家庭配置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平台作用,促进全县低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
二、责任单位根据省市人口计生目标考核要求,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任务由县级单位负责落实。
“三结合”工作的一类责任单位18个(属省市人口计生党政目标考核检查的单位)、二类责任单位37个(见附件2)。
三、目标任务(一)基地建设全县2011年新建(或巩固)的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基地18个。
一类责任单位(18个)各负责建设1个“三结合”帮扶基地。
(二)帮扶户数全县2011年完成帮扶任务1554户,其中:新增户216户、联系户586户、帮带户752户。
18个一类责任单位各负责落实12户新增户、12户联系户、13户帮带户予以帮扶。
37个二类责任单位各负责落实10户联系户、14户帮带户予以帮扶。
帮扶基地、“三结合”帮扶户在各单位定点帮扶的镇乡(以富委办发…2011‟12号文件为准)落实。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三结合”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抓手,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
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商务工作
未编制入目录的有: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三资企业设立、合并、分立、变更审批;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三资企业解散、清算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文化工作
未编制入目录的有:内资娱乐场所设立及变更许可;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及变更许可,内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国内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及变更许可;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工程设计方案审批;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核定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国有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印刷企业设立;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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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险救灾、优抚、社会捐助、彩票公益金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社会事务办
15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情况
经济发展办
16
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经验介绍材料

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经验介绍材料第一篇: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经验介绍材料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经验介绍材料船滩镇是我县西部的重镇,与修水县、湖北通山县交界,距县城67公里,解放前就拥有“小汉口”之美称,全镇方圆24 2平方公里,拥有人口28914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5639人,下辖17个行政村,16 1个村民小组。
近年来,该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各项工作开展的如火如荼,得到了省、市、县计生部门的肯定,也为县里争得了荣誉。
一是唱好“加”法唱好加法即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大力开展优质服务,一是加强镇、村、组三级网络建设,把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村、组一级,不断强化村级计生工作责任,建功立业立了“乡指导、村负责、组配合、户落实”的经常性工作机制;二是乡村计生队伍相对稳定,配齐配强计生工作队伍,保证了初中以上文化、年龄在40岁以下的女性村专干达百分之八十以上;三是狠抓了村级“五”落实,积极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全面推行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建立了以群众需求为中心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村级计生协会、人口学校和中心户长的作用,广泛听取和了解群众对计划生育的需求和意见,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
二是“瞄”准着力点瞄准着力点是把计生协会活动的着力点放在创办经济实体和推广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上,积极落实国家的优惠、优先、优待政策,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规道,同时,切实抓好环孕检服务这一龙头工作,规范填写每一个《育龄妇女生殖保健册》,与育龄妇女签订避孕节育措施知情协议,抓住好长效节育措施的及时落实,阻绝计划外怀孕和计划外生育行为,并对群众计划生育实行“六上门服务”,我们的口号是:自已可以辛苦点,多让群众方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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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巧攻难点计划生育工作过去被称为天下第一难,其实千难万难只要依法就不难。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赣府发〔2020〕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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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
赣府发〔2020〕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明确乡镇(街道)执法主体地位,省政府确定依法将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方面98项权限赋予乡镇(街道)认领实施,法律规定的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管理权限需要赋予乡镇和街道的,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办理。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辖区内乡镇(街道)积极认领赋权事项并编制承接事项目录,实行“一乡镇(街道)一目录”,并报所属县级人民政府备案,依法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指导本系统市县部门做好乡镇(街道)赋权衔接工作,帮助乡镇(街道)对认领事项进行流程优化、规范管理,在人员培训、网络及技术应用等方面对乡镇(街道)予以保障和支持,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赋权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江西省赋予乡镇(街道)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指导目录
2020年1月16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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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政[2010]98号
关于印发《铭传乡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
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乡直各单位:
根据《肥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铭传乡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肥西县铭传乡人民政府
2010年8月12日报:县计生委
铭传乡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人口计生委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乡人口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县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集中治理我县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文明执法,进一步推进便民维权,促进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在全乡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维权、优质服务的理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显著提高,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杜绝重大侵权案件,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本次专项活动重点推进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化和改进工作作风,重点解决以下七个方面问题:
(一)解决粗暴执法、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
解决对群众缺乏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执法手段简单粗暴问题,以及非法留置群众、
扣押群众财产、强迫群众返乡参检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
(二)解决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
重点解决违法收取合同违约金、押金、保证金等问题。
(三)解决违规施术、损害群众健康问题。
坚决纠正技术服务不规范,违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人员执业许可规定开展技术服务,违反计划生育手术常规施术等问题。
重点解决大月份引产、手术知情同意书非本人或近亲属签字等问题。
(四)解决行政不作为、政策不落实问题。
重点解决计划生育法定奖励优惠政策不兑现、手术并发症患者鉴定及补偿不落实等问题,以及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未兑现问题。
(五)解决群众办事难,行政效率低下问题。
重点解决在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再生育审批等工作中刁难群众,不落实政务公开等问题,尤其是对户籍不在一地的夫妻办理有关生育证明、审批时程序繁琐、推诿扯皮的问题。
(六)纠正执法主体不规范,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具体执法工作,超越权限进行执法等问题。
(七)清理规范性文件、计划生育合同,解决违反法律规定限制公民权利、增设群众义务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8月)
各单位要深刻领会此次计生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的意义,严格按要求操作,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结合“阳光计生行动”、“两
无一满意示范村创建活动”、有奖举报、行风评议和第三方中介机构调研评议等活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人口计生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自查和清理阶段(2010年9月1—9月15日)
各村要紧密结合本次活动所确定的七项主要任务认真查找和梳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逐条逐项进行清理检查。
通过座谈、入户走访、实地调查等方式,认真听取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月底前将清理结果报乡计生办。
(三)整改和建章立制阶段(2010年9月16日—9月20日)
对于查找梳理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整改情况,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
整改阶段要重点清理群众信访积案和行政侵权案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热点问题。
要结合依法行政专项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
9月22日前,要将整改和建章立制情况报乡计生办。
(四)总结和检查阶段(2010年10月份11月)
10月初,县计生委将对专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做好迎接市、省人口计生委的验收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具体领导此次专项活动,由乡左松涛同志牵头,计生办成员配合,负责检查、指导各村开展行
政执法情况自查与清理及整改、建制。
(二)统筹兼顾。
要正确处理人口计生依法行政与稳定低生育水平之间的关系,建立科学、合法的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探索解决新形势下计生问题的法律途径。
要加强执法队伍法制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加大普法力度,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守法意识,营造和谐计生的法制环境。
(三)抓好落实。
各村要从存在的突出问题着手开展专项活动,建立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的制度和机制。
结合违法生育查处和群众举报等问题,深入到户开展工作,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健全机制。
在专项活动过程中,对于发现的违法典型案例,将在系统内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专项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先进典型,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树立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良好形象。
继续深入推进便民维权活动,将“抓紧”与“抓好”、稳定低生育水平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建立文明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
铭政[2010]97号
关于成立铭传乡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
活动领导组的通知
各村(居)、乡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乡人口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维权、优质服务的工作理念,扎实有效地开展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经研究决定,成立《铭传乡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左松涛
副组长:胡华堂
施广义
成员:宋业权
袁孝胜
唐晓滁
程华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抚养费代征站,施广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肥西县铭传乡人民政府
201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