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第一章)
税法一第一章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第一节税法概述★★第二节税收法律关系★第三节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第四节税法的运行(新增)★第五节国际税法★★第六节税法的建立与发展第一节税法概述第一部分重点内容精讲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税法的特点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习惯法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不属于授权法规3.以内容看——税法属于综合法,而不属于单一法二、税法原则——掌握(分为两个层次,即:基本原则和适用原则)三、税法的效力与解释(一)税法效力——熟悉时间效力(二)税法的解释——熟悉按解释权限划分四、税法作用--了解(考过定义)五、税法与其他部门法关系--了解第二部分:近三年部分考题回顾一、单项选择题1. (2009年)有关税法的法定解释,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国务院制定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属于税法行政解释B.税法司法解释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作出C.字面解释是税法解释的基本方法D.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可作为法庭判案的直接依据『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国务院制定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属于立法解释;税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即可以单独作出,也可以共同作出司法解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般不可作为法庭判案的直接依据。
2.(2008年)税收法律主义也称税收法定主义。
下列有关税收法律主义原则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税收法律主义的功能侧重于保持税法的稳定性B.课税要素明确原则更多地是从立法技术角度保证税收分配关系的确定性C.课税要素必须由法律直接规定『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依法稽征原则,即税务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稽核征收,而无权变动法定课税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
除此之外,纳税人同税务机关一样都没有选择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补税收及延期纳税的权力(利),即使征纳双方达成一致也是违法的。
3.(2008年)下列有关税法解释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税法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第三节 税法的分类
一、税收实体法
▪ 纳税义务人 ▪ 课税对象 ▪ 税率 ▪ 减税、免税 ▪ 纳税环节 ▪ 纳税期限
2024/1/26
第三节 税法的分类
二、税收程序法
▪ 税务登记 ▪ 账簿、凭证 ▪ 纳税申报 ▪ 税款征收 ▪ 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 税款征收中的相关制度
三、税法的效力
▪ 空间效力 ▪ 时间效力 ▪ 对人的效力
2024/1/26
第一节 税法概述
四、税法的作用
▪ 税法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保证 ▪ 税法是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依据 ▪ 税法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 ▪ 税法是监督管理的有力武器 ▪ 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
2024/1/26
2024/1/26
第四节 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点
▪ 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 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税收法律关系 是法律关系的一种具体形式,因此具有法律关系的一般 特征。
2024/1/26
第四节 税收法律关系
▪ 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
第一节 税法概述
五、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 税法与宪法 ▪ 税法与民法 ▪ 税法与刑法
2024/1/26
第二节 税法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
▪ 税收法律主义 ▪ 税收公平主义 ▪ 实质课税原则 ▪ 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2024/1/26
第二节 税法原则
二、税法适用原则
▪ 法律优位原则 ▪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税法》第一章

相协调,保障税收征管的
4 税法的经济性
有效性,在税法规范的设
税法的经济性来源于税收
计中体现了技术性。
的经济属性。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04 税目
税目是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 项目。
03 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即征税客体,是指税收法 律关系中主体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 的物或行为。
02 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即纳税主体, 主要是指履行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 人及其他组织。
税收程序法指以国家税收活动中所发生的以程序关系为调 整对象的税法,是规定国家征税权行使程序和纳税人纳税义 务履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内容主要包括税收确定程 序、税收征收程序、税收检查程序和税务争议的解决程序。
四、税法的分类
(三)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
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税法可分为国内税法和国际税法。,
四、税法的分类
(二)按照税法职能作用的不同
按照税法职能作用的不同,税法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税收实体法是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和义务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主体、征税客体、计 税依据、税目、税率、减免税等,是国家向纳税人行使征税权 和纳税人负担纳税义务的要件,只有具备这些要件时,纳税人 才负有纳税义务,国家才能向纳税人征税。
四、税法的分类
(一)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
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税法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税收基本法是税法体系的主体和核心,在税法体系中起着税收母法的作用。 其基本内容一般包括:税收制度的性质、税务管理机构、税收立法与管理权限、 纳税人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税收征收范围(税种)等。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统一 的税收基本法,随着我国税收法制建设的发展和完善,今后将研究制定税收基本 法。税收普通法是指根据税收基本法的原则,对税收基本法规定的事项分别立法 实施的法律。如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税法第一章》课件

税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税款、管理纳 税人和监督税收的合规性。
税收征收的程序和方式
税收征收的程序和方式包括纳税 申报、税款缴纳和税务稽查。
税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税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 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和公正性。
税法的违法行为和处罚
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种 类和后果
纳税人违法行为包括逃税、偷 税、抗税等行为,后果可能包 括罚款、征收滞纳金等。
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是什么?
税法与其他法律相互关联, 与财政法、经济法、行政法 等有密切联系。
税法的分类和体系
税法的分类有哪些?
• 直接税和间接税 • 国际税法和国内税法 • 中央税和地方税
税法的体系结构是什么?
• 总则部分 • 各种税法源性
国际税法的法源性
《税法第一章》PPT课件
这是一份关于《税法第一章》的PPT课件,让我们深入了解税法的基本概念、 分类和体系、法源性、税种、纳税义务、税收征收和管理,以及违法行为和 处罚。
税法基本概念
什么是税法?
税法是指规范纳税人纳税义 务和税务机关征收管理职责 的法律法规。
税法的目的和作用是什 么?
税法的目的是调节财政收入 和财富分配,保障国家的税 收利益,推动经济发展。
税务机关的监管和制 裁措施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违法行为 进行监管,并采取相应的制裁 措施。
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和 处理程序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违法行为 进行调查,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 资源税
对采掘、开采和使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征收的一种税费。
税法的纳税义务
1
纳税人的义务
纳税人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税款,并履行相应的申报和报税义务。
税法1第一章知识点总结

税法1第一章知识点总结一、税法的概念税法是研究税收征管机构、税收政策、税收制度、税收管理等相关法律规定的一门学科。
它是以税收法为中心的一门学科,并在狭义上也包括有关税收的财政法规范。
税法是规范国家税收制度及其管理的专门法律学科。
税法既是一门法学学科,也是一门政治经济学学科,又是一门财政学学科。
税法的主要研究对象是现行税收制度,其研究对象既包括单个税种的征管制度和税收政策,又包括税法调整税收关系的规范性,包括立法、行政法规和国际税收协定的规范性等。
二、税法的基本原则税法是为了规范税收活动的法律规范,其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条:1. 法律性原则税收的征用行为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授权下进行,没有法律依据的税收征用行为是非法的。
税法对纳税人和税收机关、税法对税收征税的上限和下限、征税对象及其应纳税额、税收征管程序及其必要要素等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2. 税收公平原则税收公平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之一,税收公平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税收比例相对公平,税收征用的对象相对公平,税制的结构相对公平,纳税人对税制的知情权得到保障等。
3. 税收便利原则税法规定了向纳税人征税的法定程序,保障了纳税人得到便利。
税收便利原则是税收法治理的一个重要原则。
税收征管机关在征税行为中必须依法行使职权,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简化征税手续,尽量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4. 税收公平原则在税收承受方面一定要保持稳定,保证经济主体知道自己应该承担多大规模的税负。
税法规定,征税对象和征税金额有明确的界限,税法对其作了明确的规定,并在征税程序中必须遵循程序的公正、公平原则。
税收的稳定性是税法的重要原则。
务求税收的科学合理性,维护税收征用的稳定性。
三、税法的基本内容税法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税收的法律关系、税收体系的机制,税收文化制度等基本内容。
税法的基本内容是税收的法律关系,即税收法规的制定委托、地域范围、形成事项。
税法的基本内容是征税主体对税务事项处理的基本规范。
税法教程课件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二节 税法基本理论
一、税法原则 1.基本原则: (1)税收法定原则——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
加以规定。
(2)税法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举例】个人所得税法中对劳务报酬所得畸高的实施加征的规
定,对所得高的提高税负,量能课征,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 中的税收公平原则
(3)税收效率原则——包括经济效率与行政效率
24
(五)税率
2 . 累进税率——按征税对象的数额大小,而 设置递增的等级—把征税对象划分为若 干等级部分,每个等级部分制定不同的税率。 对全部征税对象分别按不同级次的税率计算税 款,然后把各级次的税款相加。 例如:个人所得税
25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
2008年纳税时间为次月10日内,09年纳税 时间为次月15日内。其2008年12月的增值税 应如何缴纳?
实体法从旧—按4%税率缴纳 程序法从新—可在2009年1月1日至15日缴 纳。
13
【案例】 2008年1月1日前,企业所得税税 率为33%,申报缴纳的期限为4个月;2008 年1月1日后,所得税税率为25%,申报缴纳 的期限由4个月改为5个月,在汇算清缴2007 年的所得税时,如何申报?
法律客体:即征税对象。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
和所应承担的义务
16
二、税收的法律关系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17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一)总则
(二)纳税义务人 (三)征税对象 (四)税目 (五)税率 (六)纳税环节
(七)纳税期限 (八)纳税地点 (九)减税与免税 (十)罚则 (十一)附则
根据程序法从新、实体法从旧的原则。计算 所得税时要用33%的税率,申报期限是5个月。 因为税率属于实体法的内容,而纳税期限为 程序法的内容。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第一章考点练习解析

云考网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第一章考点练习解析第一节税法概述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一)税法概念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了解税法定义时需注意:1.立法机关--有权的机关:在我国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机关、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
2.调整对象--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范围--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的税法,包括各级有权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诉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
(二)税法的特点--了解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习惯法即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不是由习惯作法或司法判例而认可的。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不属于授权性法规即税法直接规定人们的某种义务,具有强制性。
3.从内容看--税法属于综合法,而不属于单一法即税法是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
我国税法结构:宪法加税收单行法律、法规。
【考题·单选题】(2011年)下列有关税法特点的说法,错误的是()。
111A.税法属于制定法而非习惯法B.从法律性质上看,税法属于授权性法规C.税法是由国家制定而不是认可的D.税法具有综合性『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从法律性质上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不是授权性法规。
二、税法原则--掌握(分为两个层次,即:基本原则和适用原则)税法的基本原则(四个)1.税收法律主义2.税收公平主义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4.实质课税原则税法的适用原则(六个)1.法律优位原则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法基本原则的是()。
A.法律优位原则222B.税收法律主义原则C.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D.程序优于实体原则『正确答案』B(一)基本原则(4个)--掌握含义、特点、适用情形1.税收法律主义(也称税收法定主义、法定性原则)(1)含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超越法律规定的课税是违法和无效的。
(本科)税法NO1ppt课件

宪法 税法解释 税收法规
税收法律
税收规章
税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国际税收条约或协定
国际惯例
一、税法的渊源
(二)非正式渊源
判例、习惯、税收通告与一般法律原则或法理
二、税法的效力 空间效力
税法效力 时间效力
对人效力
域 内 效 力
域生 外效 效时 力间
失 效 时 间
溯 及 力
属 人 原 则
二、税法构成要素的内容
(三)税率——核心要素
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或计税依据之间的 比例,是计算纳税额的尺度,反映征税的深度。
二、税法构成要素的内容
1、单一比 例税率 2、 差别比例 税 3、幅度比 例税率
1、全额累 进税率 2、超额累 进税率 3、超率累 进税率
1、地区差别定 额税率2、等级 差别定额税率; 3、产品差别定 额税率;4、幅 度定额税率5、 混合定额税率
属 地 原 则
属人 与 属地 相结合 原则
一、税法构成要素的含义 二、税法构成要素的内容
(一)税法主体
税法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 当事人。
二、税法构成要素的内容
征税主体
税 法 主 体
纳税主体
各级税收机关 财政机关 海关 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
二、税法构成要素的内容
(二)征税客体
三、税法的性质 1、税法是公法。
2、税法 “私法化”
课税依据 税收法律关系 税法概念范畴 税法制度
四、税法的作用 1.税法能够保障税收职能得以实现 2.税法能够调整税收关系,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
3.税法是维护国家税收主权的法律依据
五、税法的地位 税法与宪法 税法与经济法 税法与民商法 税法与行政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立法权的划分 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税收法规--国务院、省级人大及常委会 税收规章--各部委 规范性文件--县级税务机关 (二)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1.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划分 2. 税收收入划分
(二)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1.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划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入库期限(缴纳期限)
什么时候发生纳税。如 销售货物是在收款时还 是在发货时 多长时间去交一次 如果按月纳税,一般在下个 月15日内入库
第二节
税法要素
(六)减免税
减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 顾的一种特殊规定。减税是指对应纳税额少征一部 分税款;免税是指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 【提示1】减税指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指免征全部 税款。 【提示2】减免税权限:减免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 行,法律授权国务院的,按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的规定执 减、免税的形式中有起征点和免征额。
(二)特点: 1.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即税法直接规 定人们的某种义务,具有强制性。 2.从内容看--税法属于综合法。即税法是由实体法、 程序法、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
三、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分配过 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税收的特征
(一) 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政府凭借公共权力,以法律形式 来确定政府作为征税人和社会成员作为纳税人之间 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依法纳税是强制性的具体表现。 (二) 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就政府与具体纳税人而言,权利 和义务关系是不对等的。政府向纳税人征税,不是 以具体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依据,而纳税 人向政府纳税,也不是以具体分享的公共产品和公 共服务利益为前提。 个体的无偿性、整体的有偿性 (三) 固定性(确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政府通过法律形式,按事先确定 的征税标准。
(1)税目
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 解决课税对象的归类 。
(2)税基
又叫计税依据(计税标准),是据以计算各种应征 税款的依据或标准。征税对象计算应纳税额的数量 标志。 它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 的规定。 课税对单位课税对象的比例。
地税局系统
地方财政部门 海关
2.税收收入划分:
中央政府固定收入 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 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地方政府固定收入 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 税,车船税,契税。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 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 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 部分归地方政府)、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 (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 政府)、证券交易的印花税。
征税机关 国税局系统 征收税种 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路、银行总 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 得税等 营业税、城建税(国税局征的除外)、企业 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 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 税等。 契税、地方附加、耕地占用税 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进口环节增 值税和消费税
三个特征之间的关系:
相互联系、缺一不可。 无偿性是核心,是税收的本质体现,强制 性是无偿性的保证。固定性是对强制性和 无偿性的必然要求。国家财政的固定需要, 决定了税收必须具有固定性特征,税收的 固定性也是强制性的必然结果。
二、税法的含义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方面 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理解: 1.立法机关——有权的机关:在我国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机关、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 2.调整对象——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范围——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法,包括各级有权 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由税收实体法、税 收程序法、税收诉诉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
起征点:指开始计征税款的起点,征税对象数额没达到起 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 免征额:指在征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于征税的数额,它是 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中预先扣除的数额,征税对象数 额没有达到免征额的部分不征税,超过免征额的只对超过 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例:如果起征点为800元,本月销售额为2000元。 如果免征额点为800元,本月销售额为2000元。
(七)违章处理 违章处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反税 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性措施。
第三节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与税收管理体制
一、我国现行税收法律体系
(一)税收实体法体系的构成 (二)税收程序法体系的构成
(一)税收实体法体系:
由18个税收法律、法规组成,它们按性质作用分五类。 (一)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 税。 (流转税是以商品交换和提供劳务为前提,以商品流转额 和非商品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二)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四)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暂缓征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 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 (五)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 税、契税。 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 结构。
第十四章 印花税 第十五章 企业所得税 第十六章 个人所得税 第十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
第一章
税 法基本原理
第一节 税收与税法概述 一、税收的含义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 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无 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理解含义: 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 2.国家征税凭借的是公共权力-政府 3.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4.税收必须借助于法律
是以征税对象的某种比率为累进依据。 3.定额税率
即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
税率形式
适用的税种
比例税率 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 超率累进税率 土地增值税 定额税率 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消费税
第二节
税法要素
(四)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是指对处于运动之中的征税对象选定的应该 交纳税款的环节,一般是指在商品流转过程中应该交纳税款 的环节。 生产环节(如资源税)、流通环节(商品税)、分配环节(所 得税)、消费环节(车辆购置税) (五)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向国家缴纳税款的 间隔时间。 与时间有关的要素:
内容
三个方面
1.权利主体(法律关 (1)双主体: 系的参加者) 对征税方:税务、海关、财政 对纳税方:发生纳税义务的人 (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 务不对等
2.权利客体 (权利义务所共同 指向的对象)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 容 征税对象
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四、税法的分类
(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和《进出 口关税条例》等。 1. 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 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 执行。 2.由海关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 《海关法》及《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规定执 行。
第二节 税法要素
(二)征税对象(课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或征税客体,是指对什 么东西征税,即国家征税的目的物。 它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征纳双方权利所指 向的物或行为。 与课税相关的有两个基本概念;税目和税基 (1)税基 又叫计税依据(计税标准),是据以计算各种应征 税款的依据或标准。征税对象计算应纳税额的数量 标志。 它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 的规定。 课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
起征点与免征额区别: ①当纳税人收入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就其收入 全额征税;而当纳税人收入超过免征额时,则只 就超过的部分征税。 ②当纳税人的收入恰好达到起征点时,就要按其 收入全额征税;而当纳税人收入恰好与免征额相 同时,则免于征税。 附加:在正税的基础上加征一定比例的税款。也 称地方附加。 加成:是指对征税对象在依率计税的基础上,对 应纳税额再加征一定成数的税款。 加一成相当 于加征应纳税额的10%
速算扣除数: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 额的差额为速算扣除数。其作用是为了简化计算。
速算扣除数举例
【例题· 单选题】下图为应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 纳税额的图示(数轴代表应税收入),则级距为1 500至2 000,速算扣除数为()。
A.250 C.100 B.110 D.150
『答案解析』 全额应纳税额=2000×20%=400(元) 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500×5%+(1 000- 500)×10%+(1 500-1 000)×15%+(2 000-1 500)×20%=250(元) 速算扣除数=400-250=150(元)
(3)超率累进税率
税率的形式: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我国目前税率形式有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超率累进税率。 1.比例税率 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
分为: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
2.累进税率 是指同一课税对象,随着数量的增大,征收比例也随之增 高的税率。
(1)全额累进税率: 【举例】征税对象为3000元时,用全额累进税率计算。 税率为: 10%
3% 20% 0
1500
4500
应纳税额=3000×10%=300。 (2)超额累进税率: “超”仅就超过部分按高一级税率计算征税。 【举例】征税对象为3000元时,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应纳税额=1500×3%+1500×1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