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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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

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
B,没 有 注 明 的符 号 和 单 位 按 照 G 以排 除 。对 锅炉进 行测 试时 ,锅 炉 的 B/ T1 10 0 3 ( 业 锅 炉 热 工 性 能 试 介质( 、水 、有机 热载 体) 0 8 2 0 ( 工 汽 、燃料 、排 验规程 的规定 。
渣 ( ) 烟 ( ) 必 须 与 其 他 锅 炉 相 隔 当 符 合 精 度 要 求 ,在 检 定 和 校 准 的 有 灰 、 风 道
的 4项 测 试 方 法 , 包括 锅 炉 定 型 产
品 热 效 率 测试 、锅 炉运 行 工 况 热 效 率 详 细 测 试 、锅 炉运 行 工 况 热 效 率
简单 测 试 、 炉及 其 系统运 行 能 效 锅 评 价 , 则 的 实 施 将 大 力推 进 目前 规 锅 炉 节 能工 作 的 全 面展 开 。 将 新 现
的条件
( )锅炉 能够 在设 计工 况范 围 内 1 处于 安全 、热工 况稳定 的运 行状 态 ; ( )辅 机运 行正 常 ,系 统不 存在 2
跑 、 冒、滴 、漏 现象 ;
锅 炉 及 其 系 统 的 测 试 应 当 具 备
( )测试 期 间使用 同一 品种 和质 3 一
量 的燃料 ;
的 和要求 制订测 试大纲 。测 试大纲 编 试 和 取 样 工 作 ,并 且 记 录 相 关 测 试 数
写 工作应 当 由具 有测试 专业 的专 业人 据 。 员承 担 。测 试 大 纲 至 少 包 括 以 下 内容 : ( ) 测 试 任 务 、目的 与 要 求 ; 1
( )有 机 热载体锅 炉 。 2
3 锅炉定型产 品热效 率测试
锅 炉定 型产 品热效 率测 试是 为评
以下 条件 :
( 1) 锅 炉 在 额 定 参 数 下 处 于 安

总局第116号令《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发布

总局第116号令《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16号《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经2009年5月2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局长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1-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降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耗能特种设备,是指在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量或者转换量大,并具有较大节能空间的锅炉、换热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

第三条高耗能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检验检测的节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实行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生产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履行节能义务,做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并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国家鼓励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提高特种设备能效水平。

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二章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生产第八条高耗能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确保生产的高耗能特种设备符合能效指标要求。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不得生产不符合能效指标要求或者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高耗能特种设备。

第九条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设计,应当在设备结构、系统设计、材料选用、工艺制定、计量与监控装置配备等方面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节能要求。

工业锅炉能效测试-精选

工业锅炉能效测试-精选

5 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
5.5.4 散热损失q5 (1)锅炉实际运行出力不低于额定出力的75%时,散热损失可
按表5-4选取;
表5-4 锅炉额定出力下散热损失
t/ h
≤4
6
10 15 20
锅炉额定
出力
MW
≤2 .8
4.2
7.0
10. 5
14
35
≥6 5
29
≥4 6
散热损失 q5ed

% 2.9 2.4 1.7 1.5 1.3 1.1 0.8
时各1次(对于排烟温度、排烟处过量空气系数、排烟处CO 含量按测试数据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计算数值)。
5 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
5.3.2 测试次数 1次
5.4 测试方法 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采用反平衡法,相关测量
项目按照GB/T 10180-2019《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 程》要求的方法进行测量。
5 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
定义:对在用工业锅炉进行主要参数的简单测试,用于快速判定锅 炉实际运行能效状况。
5.1 测试条件:同本规则4.2 5.2 测试项目 (1)排烟温度tpy,℃; (2)排烟处过量空气系数; (3)排烟处CO含量,%(ppm); (4)入炉冷空气温度tlk,℃; (5)飞灰可燃物含量Cfh,%; (6)漏煤可燃物含量Clm,%; (7)炉渣可燃物含量Clz,%; (8)燃料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v.ar,kJ/kg;收到基灰分Aar,%; (9)测试开始和结束的时间。
5 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
➢锅炉热平衡图
Q1
Q2
fh
Q3
Q4
Q5 Qr
Q6
HZ
Q4

煤粉工业锅炉的能效标准

煤粉工业锅炉的能效标准

煤粉工业锅炉的能效标准
煤粉工业锅炉的能效标准主要依据《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这一国家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产品的能效等级、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适用于以煤、天然气、油、生物质为燃料或以电为热源,以水或有机热载体为介质的固定式锅炉。

具体来说,该标准规定了以下内容:
1. 工业锅炉的能效等级是根据其热效率来划分的,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

其中,A级锅炉的热效率最高,D级锅炉的热效率最低。

2. 对于额定蒸汽压力≥且额定蒸发量≤4t/h的工业锅炉,其热效率应不低于78%;对于额定蒸汽压力<或额定蒸发量>4t/h的工业锅炉,其热效率应不低于76%。

3. 工业锅炉的能效试验方法包括热工测试、化学分析、无损检测、强度校核等方面的内容。

4. 工业锅炉的能效限定值包括排烟温度、空气系数、炉渣含碳量等方面的指标。

这些指标都是根据工业锅炉的实际运行情况和能源消耗情况来确定的。

5. 对于达不到能效限定值的工业锅炉,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或更换部件来提高其能效,以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总之,煤粉工业锅炉的能效标准是根据《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这一国家标准来确定的,其目的在于提高工业锅炉的能源利用效率和环保性能,促进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能效测试机构资源条件

能效测试机构资源条件

附件: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机构资源条件一、基本条件(一)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注册登记;(二)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具备为锅炉能效测试提供科学、客观、准确数据和高效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三)取得国家或省级计量认证并覆盖锅炉能效测试项目,计量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四)有专门的内设部门负责锅炉能效测试工作;(五)具有熟悉特种设备节能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人员,具备锅炉能效测试需要的相关仪器设备;(六)能够独立开展锅炉能效测试工作,出具测试报告,并能够对测试结果进行分析,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二、人员和设备条件(一)测试人员从事测试的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人员职称、专业要求如下:1.锅炉(热能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2人,锅炉(热能工程)本科(中级技术职称)技术人员2人;2.锅炉(热能工程)专业人员不得少于4人,环境或化学分析专业不得少于2人;3.测试负责人能对锅炉运行状况、仪器设备、测试方法、测试环境和人员对检测结果的影响进行评定,能对测试数据进行分析处理。

(二)测试仪器设备1.烟气测量(1)便携式烟气分析仪2台套,测量O2、RO2的仪表精度不低于1.0级,测量CO的仪表精度不低于5.0级;(2)烟气成分采集分析系统1台套;线性输出不低于±1%;重复性不低于±1%FS;检出限0.1ppm(需采用网格法布置测点的大型锅炉能效测试必备设备)。

2.温度测量(1)温度采集系统(多点温度采集)1台套,测量最高温度800℃,精度不低于0.5级;(2)铂电阻温度计(测量介质温度)2台套,测温范围:-200至400℃,精度不低于0.5级;(3)高温热电偶(测量炉膛温度)1台套,测量最高温度1300℃,精度不低于0.5级;(4)红外线测温仪(测量表面温度)2台套,测温范围:-30至300℃,精度不低于±5%;(5)表面温度计(测量表面温度)1台套,测量最高温度300℃,精度不低于1级;(6)数字温湿度计(测量大气温度、湿度)1台,精度不低于1.5级。

关于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

关于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

关于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质检特函〔2009〕93号)
质检特函〔2009〕93号
关于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总局颁布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116号令),对高耗能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环节的节能监管工作提出了要求。

为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能效测试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工作,我局组织制订了在用锅炉能效测试机构能力要求(见附件1)。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将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测试机构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督促指导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按照有关要求配备技术人员和测试设备,尽快形成能效测试与评价工作能力。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交的在用锅炉能效测试机构申报材料(见附件2),应当经省局初审确认后上报,我局将适时安排专家复审抽查确认,并分期分批公布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名单。

请各省于2009年12月23日前,先行确认1-2个满足测试能力要求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并将有关材料报我局。

其他能效测试能力要求和确认办法另行制定。

附件:1.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能力要求
2.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申报材料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2020锅炉能效测试实施细则

2020锅炉能效测试实施细则

2020锅炉能效测试实施细则作业指导文件标题锅炉能效测试实施细则文件号页次版本生效日期第五版2020年03月15日锅炉能效测试实施细则编制:审核:批准:XX单位XX单位作业指导文件标题锅炉能效测试实施细则文件号页次版本生效日期第五版2020年03月15日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1总则1.1目的为了规范六盘水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系统运行能效评价工作,特制定本规则。

1.2合用范围本划定规矩合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工业锅炉及其体系的能效测试与评价:1)额定压力小于3.8MPa的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2)有机热载体锅炉;3)油田注汽炉。

本规则不适用于余热锅炉。

1.3编制依据1)TSG G0002-2010《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及第1号修改单;2)TSG G0003-2010《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3)GB/T-2017《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4)(GB/T -2009)《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监测》;5)(GB/T -2007)《工业锅炉经济运行》;6)测试锅炉的相关设计资料:如热力计算书或汇总表。

1.4能效测试与评价方法分类锅炉及其体系能效测试与评价方法包孕1)定型产品热效率测试;2)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详细测试;3)锅炉运行工况热效力简单测试;4)锅炉及其体系运行能效评价。

2能效测试的基本要求2.1人员要求2.1.1测试负责人1)测试负责人必须由熟练掌握与测试相关的法规标准,熟悉测试各操作岗位。

XX单位作业指点文件题目锅炉能效测试实施细则文件号页次版本生效日期第五版2020年03月15日并具有相当现场测试经验的工程师担任,对从测试准备、正式测试直至报告编制整个过程中的全部工作负责。

2)与委托方联系,赴测试现场,讨论测试大纲和考核测试条件及准备情况。

3)根据测试大纲及现场情况组织测试小组,并组织测试人员研究讨论,安排各测试岗位。

4)按照测试大纲选择测试仪器外表并组织测试人员对外表进行检查。

tsgg0003-2010 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

tsgg0003-2010 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

TSGG0003-2010 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一、测试条件1.测试应在工业锅炉正常运行条件下进行,且应保证锅炉负荷稳定在额定负荷的70%以上。

2.测试环境温度应保持在25℃左右,相对湿度不应超过80%。

3.测试时应记录锅炉的燃料种类、燃料消耗量、蒸汽压力和温度等参数。

二、测试准备1.准备测试仪器和设备,包括热效率测试仪、蒸汽流量计、压力表、温度计等。

2.对测试仪器和设备进行检查和校准,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3.准备相关技术资料,包括锅炉设计说明书、操作规程等。

三、测试程序1.按照操作规程将锅炉调整至正常状态。

2.使用热效率测试仪测试锅炉的热效率,同时记录蒸汽流量计、压力表、温度计等设备的读数。

3.重复测试三次,取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

四、数据处理与计算1.根据测试数据计算锅炉的热效率,公式如下:2.热效率 = (蒸汽产量×蒸汽焓 - 燃料消耗量×燃料低位热值) / 燃料消耗量×燃料低位热值× 100%3.根据计算结果,对锅炉的能效进行评价。

五、能效评价1.锅炉能效等级分为A、B、C三级,具体评价标准见附表。

2.根据计算结果,将锅炉能效等级分为A、B、C三级,分别为高效、中效和低效。

六、不合格判定及复测1.若锅炉能效等级为C级,则判定为不合格。

2.不合格锅炉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能效测试。

3.若整改后锅炉能效等级仍为C级,则判定为不合格,并禁止其运行。

七、测试报告编写1.测试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测试日期、测试条件、测试数据、数据处理与计算结果、能效评价结果等。

2.测试报告应有测试人员签字确认。

3.测试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核与批准。

八、测试结果审核与批准1.相关部门应对测试结果进行审核,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2.若审核结果不符合要求,则应重新进行测试或采取其他措施。

3.经审核通过后,由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将测试结果作为工业锅炉运行能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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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能力要求
一、基本条件
(一)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注册登记。

(二)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具备为锅炉能效测试提供科学、客观、准确数据和高效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

(三)取得国家或省级计量认证并覆盖锅炉能效测试项目,计量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有专门的内设部门负责锅炉能效测试工作。

(五)具有熟悉特种设备节能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人员,具备锅炉能效测试需要的相关仪器设备。

(六)能够独立开展锅炉能效测试工作,出具测试报告,并能够对测试结果进行分析,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二、工业锅炉(含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测试机构专项条件
(一)测试人员。

从事测试的人员具有工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总数不少于5人,其中职称、专业要求如下:
1.锅炉(热能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人;
2.锅炉(热能工程)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化学分析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

(二)测试仪器设备。

1.烟气测量
便携式烟气分析仪1台套,测量O2的仪表精度不低于级,测量RO2、CO的仪表精度不低于级。

2.温度测量
1) 温度采集系统(多点温度采集)1台套,测量最高温度800℃,精度不低于级;
2) 铂电阻温度计(测量介质温度)2台套,测温范围:-200至400℃,精度不低于级;
3) 高温热电偶(测量炉膛温度)1台套,测量最高温度1300℃,精度不低于级;
4) 红外线测温仪(测量表面温度)2台套,测温范围:-30至300℃,精度不低于±5%;
5) 表面温度计(测量表面温度)1台,测量最高温度300℃,精度不低于级;
6) 数字温湿度计(测量大气温度、湿度)1台,精度不低于级。

3.压力测量
1) 数字压力计(测量烟风压力)2台套,精度不低于级;
2) 压力表(测量介质压力)2台套,测量最高压力,精度不低于级;
3) 大气压力表(测量大气压力)1台套,精度不低于级。

4.流量测量
1) 超声波流量计(测量介质流量)2台套,精度不低于级;
2) 涡轮流量计(测量介质流量)1台套,精度不低于级;
3) 电磁流量计(测量介质流量)1台套,精度不低于级。

5.锅炉介质取样分析
1) 钠度计(测量含盐量)1台套,精度不低于±%;
2) 电导率仪(测量电导率)1台套,精度不低于±%。

6.燃料取样分析
燃料成份(C、H、O、N、S、M、A、V)及热值、灰渣可燃物含量分析装置1台套(可分包)。

7.其他
1) 电能表(测量电能耗量)1台套,精度不低于级;
2) 衡器(煤量称重)1台,精度不低于级;
3) 飞灰取样器(烟尘取样)2台套。

三、额定蒸发量小于20吨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功率小于14MW的热水锅炉测试机构专项条件
(一)测试人员。

从事测试的人员具有工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总数不少
于5人,其中锅炉(热能工程)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人。

(二)测试仪器设备。

1.烟气测量
便携式烟气分析仪(测量O2、RO2、CO)1台套。

2.温度测量
1) 铂电阻温度计(测量介质温度)2台套,测温范围:-200至400℃;
2) 热电偶温度计(测量烟气温度)2台套,测温范围:-40至800℃;
3) 红外线测温仪(测量表面温度)1台套,测温范围:-30至300℃。

3.压力测量
压力表(测量介质压力)2台套,测量最高压力。

4.流量测量
1) 超声波流量计(测量介质流量)2台套;
2) 涡轮流量计(测量介质流量)1台套;
3) 电磁流量计(测量介质流量)1台套。

5.锅炉介质取样分析
钠度计(测量含盐量)1台套。

6.燃料取样分析
燃料成份(C、H、O、N、S、M、A、V)及热值、灰渣可燃物含量分析装置1台套(可分包)。

7.其他
1) 电能表(测量电能耗量)1台套;
2) 衡器(煤量称重)1台。

附件2:
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申报材料
机构名称:菏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申报时间: 2011 年 11 月 20 日
目录
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申请表
申请机构(公章):菏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申报日期: 2011年11月20日
联系人:张合明
联系电话:
单位介绍,组织结构,业务范围、业务专长及业务开展情况、相关业绩等。

三、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人员情况表
(二)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注:以上电子表格中空间不足可自行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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