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探讨王恒
2024年公司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二篇)

2024年公司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1、《公司章程》可包含自主性条款在公司设立规范中,《公司法》确认公司章程可包含自主性规定。
例如,关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权限范围,经理的权限,以及股东会的权限,均可在章程中明确规定。
规定董事长与法定代表人职务需由一人担任,但法定代表人是否必须为董事长,则可根据公司章程来设定。
对于董事长的职责,公司法赋予了灵活性,由公司章程具体规定。
同样,经理的权限,除了公司法的既定条款外,公司章程可另行设定,既可限制也可扩展其权限。
股东会的决策权限也可由公司章程详细划分,例如对于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决策权。
2、监事会结构强化职工权益体现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二条,监事会应包括股东代表及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确定。
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
此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这样的规定确保了监事会中职工的代表性,增强了他们的话语权。
职工代表的比例可根据公司《章程》适当提高,以更有效地保障职工权益。
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监事,可能导致监督不力,影响职工权益的维护及公司的发展,因此,禁止他们兼任监事以确保监督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2024年公司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二)通过系统学习公司法课程,我虽非法律专业背景,但深感其重要性及实用性。
此次学习使我对企业法律法规有了全面而深入的理解,在如今市场经济与法治社会交织的背景下,这无疑对我产生了深远影响,尤其是在企业运营与管理的认识上获得了显著提升。
公司法,作为研究公司法律规制的科学,其核心在于从法律视角探讨公司的设立、组织与管理、以及规范运行。
公司作为商品生产和经营的主要组织形式,同时也是资本和人力资源高效利用的重要载体。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的主要类型,具有其独特的法律特征,包括享有法人财产权、依法设立、以股份出资为基础、以及以营利为目的等。
公司的运营与管理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制,否则将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No.265 王恒 《法篇》中的混合政体理论研究

No.265 王恒《法篇》中的混合政体理论研究王恒,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一、《法篇》与混合政体理论正如以三权分立为基础的代议制是西方现代政体理论的顶峰或集大成一样,混合政体理论通常被视为古代政体理论的顶峰。
在西方政治和法律思想史上,柏拉图第一次系统地对混合政体的问题进行了详尽而深入的思考,对其后的古代作家如亚里士多德、波里比乌斯和西塞罗等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柏拉图雕像柏拉图关于混合政体理论的思考和阐发主要集中在《法篇》,混合政体理论也由此成为《法篇》最重要的主题和贡献之一。
[1]尽管亚里士多德对《理想国》发出了猛烈的批判,但对《法篇》称许颇多,其中尤其对《法篇》中的混合政体理论评价较高。
在《政治学》第二卷中,亚里士多德认为:“他所拟的整个政体既不是民主(平民)政体也不是寡头政体,而趋向于那种称为共和政体的中间型式,这种政体中的公民以具有重装备的甲兵为限。
……凡能包含较多要素的总是较完善的政体;所以那些混合多种政体的思想应该是比较切合于事理。
”[2]著名政治思想史家恩斯特·巴克也把混合政体视为柏拉图《法篇》的核心思想:“各种要素如此地结合在整个国家中,以至于似乎难以说它是一个民主制,一个贵族制,还是一个寡头制。
柏拉图,作为第一个论述那种混合形式的哲学家,看来也是最彻底的一个。
”[3]在柏拉图之前,某些希腊作家已经从不同的角度对政体问题进行了思考。
在《伊利亚特》第二卷,奥德修斯提到了一个人的统治和多人的统治,并认为一个人的统治最好,因为是宙斯授予他统治人民的王杖和特权。
[4]在《历史》第三卷中,希罗多德记述了玛哥斯僧的篡权被大流士等人推翻之后,在波斯宫廷中发生的一场辩论,辩论的主题关乎民主制、贵族制和君主制的本性及其优劣。
[5]修昔底德在史书中记述了伯里克利对雅典民主制的赞美、庇西斯特拉图僭政以及公元前411年的政变,但是,他们都没有明确地探究混合政体问题。
在《理想国》中,苏格拉底把政体分为五种,即王政、贵族制、寡头制、民主制和僭主制,并研究了这几种政体的衰败和演变,但苏格拉底也没有提及混合政体理论,更没有把混合政体作为克服政体衰变和中止政体循环的办法。
2024年最新的公司法学习心得体会

2024年最新的公司法学习心得体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不断完善,公司法作为一门重要的法学课程,对于我国的企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2024年,我对公司法进行了深入学习,下面将分享我在学习过程中获得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在学习公司法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公司法对于企业的管理和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运作机制、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规范,为企业提供了一个有序、稳定的发展环境。
通过学习公司法,我更加明确地认识到了公司法对于企业治理的重要性,只有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才能保障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其次,在学习公司法的过程中,我深入理解了公司的法律地位和职能。
公司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律主体,具有与人类一样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的设立、存续、变更和解散等程序和要求,使得公司能够享受法律上的特权和保护。
同时,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的职能和责任,包括为股东创造利益、保障员工权益、承担社会责任等。
通过学习公司法,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了公司的法律地位和职责,为将来从事企业管理和经营提供了有力的指导。
再次,在学习公司法的过程中,我了解了公司法的改革和创新。
随着时代的发展,公司法也需要不断跟进,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
2024年,我所学习的公司法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公司法加强了对公司治理的监管。
在很多国家,公司的治理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2024年的公司法对于公司治理提供了更加详细和具体的规定,要求公司建立健全的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治理机构,明确各方的权力和责任。
同时,公司法还要求公司披露更多信息,以增强透明度,为股东和投资者提供更多保障。
这些改革和创新的举措将有效地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其次,公司法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在过去,一些企业通过违法手段获取利益,给社会和经济带来了很大的损失。
2024年的公司法对于违法行为设置了更加严格的惩罚规定,从法律上加大了对违法企业和责任人的制裁力度。
公司法本科课程“标准化学习”教学探讨

包括教师和学生两个方面。但是在整理公司法 国
家法 规 范时 , 学 本身 对 于教 师和 学生 的要求 是不 教
同的。 ( ) 一 收集公 司法 国家 法规 范
意义 。
公 司法 本 科课 程 作 为 法 科 应 用 型课 程 同样 也 需 要 “ 准 化 学 习 ” 其 目的 具 体 来 讲 是 学 习 、 标 , 熟
张景峰
[ 摘 要 ] 法科应 用型课 程 的“ 准化 学习” 教 学 中一 个 不可 或缺 的 步骤 。公 司 法本科 课 程 “ 准 标 是 标
化 学 习” 学的具 体展 开 , 先是课 前 整理公 司法 国家 法规 范 ; 次是课 中教 师 引导 学生 解读 公 司法 国家 教 首 其 法规 范条 文 ; 最后 是教 师 和 学生分 别 对课 堂解读 公 司法 国 家法规 范条文 的教 学活动进 行 总结 。
[ 关键词 ]公 司法; 本科课程 ; 标准化学习; 学 教 [ 作者简 介 】 张景 峰 , 南科技 大学 文法 学院 副教授 , 院长 , 学硕 士 ,0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17 — 7 8 20 )0— 2 1 0 6 2 22 (0 9 1 00 — 4
司法基 本理 论知识 的理解 , 熟悉 公 司法 理论 知识 的
规范化 表述 方式 , 为进 一 步将公 司法基 本理 论 与 国
家法规 范在 公 司 法 实 务 运 用 中 的结 合 奠 定 基 础 。
另外 , 司法 国 家 法 规 范 属 于 国家 司 法 考 试 的 内 公 容 , 司法课 程 “ 准 化 学 习 ” 有 助 于 在 一 定 程 公 标 也 度上完 成法 学 本 科 教 学 与 国 家 司 法 考 试 的互 动 。
《企业法》期末论文:公司法资本制度改革实践研究-论我国公司法的资本制度

《企业法》期末论文:公司法资本制度改革实践研究:论我国公司法的资本制度北京理工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20__-20__学年第一学期《企业法》期末论文公司法资本制度改革实践研究教学站: ****市文远学校学号:姓名: *** 摘要:时代的发展伴随着相应体制的完善与改革。
特别是对于公司资本体制而言,《公司法》的颁布则体现出显著的作用,而且对于国内市场经济的转型也带来了重大影响。
而且当前时代背景下,《公司法》的进展都是围绕公司资本体制完善方面进行改进;本文也可以分为四个方面进行研究,第一方面:研究以往的改革流程;第二方面,研究公司资本体制的具体情况;第三方面,论述对于当下资本体制改造,会对国内经济发展产生的作用;第四方面,根据国内公司资本体制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分析相应的方法。
关键词:公司法;资本制度;改革历程;经济影响;完善正文: 1993年我国确立了以资本三原则和法定最低资本额,并以此为核心的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度制定了《公司法》,其首要目标为“安全”。
实践中,《公司法》在保障债权人利益和维护交易安全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意义。
从整个社会的总体利益而言,公司法资本制度改革使得整个社会的福利得以增加。
并且在公司资本制度变革的过程,要从实际出发,事实求事,理性评价各种资本制度在我国市场经济中起到的功能和作用,分清社会现象产生的真正原因,从正反两个方面分析过去和现在我们所采用的公司资本制度的价值,坚持以保护债权人利益为中心构造公司资本制度的理论大厦以实现“有限责任”制度的立法目的。
了解三大资本制度的历史发展、立法模式和价值追求,更能清楚的知道公司法资本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不仅在制度上,还是在观念上,公同法资本制度改革的对我国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公司法资本制度改革历史与历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就开始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不久之后社会就慢慢的出现了“公司”这个词汇,也就有了“公司”这个概念。
2024年公司法学习总结

2024年公司法学习总结2024年,我在大学公司法课程中学到了许多知识和经验。
通过学习公司法,我对公司组织和管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公司法规和实践应用也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在这篇总结中,我将回顾我在2024年公司法课程中所学到的重要内容,并提出一些个人的思考和体会。
首先,我在2024年公司法学习中了解了公司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公司是一种法人实体,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并通过向股东发行股票来实现融资。
我了解到公司的组成和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能和权责。
我还学习了公司的成立和注销程序,包括注册、备案和注销的要求及相关手续。
其次,我学习了公司股东权益的保护和公司治理的重要性。
公司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他们在公司中拥有投票权和收益分配权。
在公司法规定的范围内,公司股东有权参与公司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同时享有合法利益的保护。
公司治理是确保公司良好运作和保护股东利益的重要机制,包括建立有效的董事会、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
此外,我还学习了公司合并与收购、分配利润以及公司破产和清算等重要事项。
公司合并与收购是不同公司之间合并或收购的行为,通常是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实现经济效益,我了解到了公司合并与收购的法律程序和要求。
分配利润是公司根据企业业绩向股东分配盈利的行为,我了解到了不同的分配方式和利润分配的权益平衡。
同时,我也学习了公司破产和清算的程序和要求,了解了破产法在保护债权人利益和妥善处理公司负债方面的重要作用。
在学习公司法的过程中,我还参加了讨论和案例分析,这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学到的知识。
通过与同学们的交流,我拓宽了视野,了解了不同公司的实践和经验。
在案例分析中,我学习了实际企业的经营和管理问题,并分析了相关法律问题。
这些实际案例的学习使我更加理解和关注公司法的实践应用,提高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通过2024年公司法学习,我对公司法的认识和理解得到了加深。
我明白了公司法在现代经济中的重要性和应用范围,以及公司法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关于《公司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探讨

关于《公司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探讨祁光明张彦春(内蒙古民族大学政法与历史学院内蒙古·通辽028000)摘要公司是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主体,公司法既为公司的发展点亮了航灯,又为公司的发展保驾护航,因此,学生对公司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基于此,下文对公司法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进行了探讨,旨在培养学生对公司法的兴趣和求实的精神。
关键词公司法教学方法改革探讨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0引言公司法课程作为我国高等教育法学专业的必修课,其具有较强的理论性、政策性、实践性和技术性,同时公司法作为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校法学课程中开设已久,但由于受到法学传统教学方法的束缚,公司法课程并为发挥其应有的价值,所以要加强对公司法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并将改革贯穿于整体教学阶段中。
1公司法课程的介绍公司法作为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制度,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而公司法学是一门新兴的、独立的法律学科,其是以公司法为研究对象,不仅范围广泛、体系完善,而且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技术性,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基本理论底蕴和整体素质水平。
同时,《公司法》课程所涉及的主要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一些重要组织制度和交易制度,通过公司法课程的教学,能够让学生对公司法学的主要内容形成一个整体性的认识,并对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规范有所掌握,再结合当前我国经济改革中的经验和实务操作案例,能够有效考察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使其能够更好的将公司法应用于实际生活中。
2公司法课程教学方法存在的不足由于受到法学传统教学方法的影响,公司法课程并为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和特点,在公司法课程教学方法中还存在以下不足之处。
2.1课前教育阶段的准备不足在公司法课程教学的过程中,因教师受到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认为课前准备阶段只需要自身认真备课、做好相应的多媒体课件即可,不需要学生做任何准备工作,从而忽视了学生的主观能定性和学习积极性,使得学生在没有任何铺垫的情况下接受知识,不仅不利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掌握,还会对教学效果和效率产生极大影响。
2024版新制定公司法学习解读教学课件

课件contents •公司法概述与背景•公司设立与组织结构调整•运营管理与规范治理机制建立•股权变动、合并分立及终止清算•法律责任追究与风险防范策略•总结回顾与未来展望目录01公司法概述与背景公司法定义及作用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设立、组织、运营、变更和终止等过程中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总称。
公司法的作用在于为公司提供行为准则,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国内外公司法发展历程01国际上,公司法起源于欧洲中世纪的地中海沿岸城市,随着贸易和商业的发展而逐渐完善。
02中国公司法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完善的过程,不断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了中国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新制定公司法背景及意义新制定公司法的背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更加完善的法治保障。
新制定公司法的意义在于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律制度,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保护了投资者权益,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适用范围与对象新制定公司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新制定公司法的对象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各方当事人。
02公司设立与组织结构调整公司设立条件及程序设立条件包括注册资本、股东人数、公司章程、公司名称和住所等要求。
设立程序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制定公司章程、缴纳注册资本、办理公司住所证明、申请设立登记等步骤。
股东资格与权利义务股东资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成为公司股东。
股东权利包括参与决策权、收益权、处置权、知情权等。
股东义务包括缴纳出资、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权利等。
组织结构设置原则及要求设置原则权责明确、分工协作、相互制约、高效运行。
设置要求根据公司规模、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合理设置部门、职位和人员编制。
1 2 3制定公司战略、审议重大事项、监督经营管理层等。
董事会职责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提出罢免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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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9No.32012年3月第9卷第3期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Mar.2012一、《公司法》课程的性质和主要特色(一)《公司法》课程介绍公司法作为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制度,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体系中无疑具有相对独立的部门法地位。
而公司法学则以公司法为研究对象,是一门新兴的、独立的法律学科,它范围广泛、体系完整、内容丰富,具有较强的理论性、政策性和一定的实践性、技术性,有益于提升学生的基本理论底蕴和整体素质。
《公司法》课程不仅早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法学各专业学生的必修课,还成为经济学、管理学等财经类专业学生普遍学习的选修课,课程所涉及的主要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一些重要的组织制度和交易制度。
通过公司法课程的教学,使学生对公司法学的主要内容形成一个整体性认识,理解和掌握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规范,并结合我国当前经济改革、经济审判工作中的经验和实务操作案例,考查学生的应用能力,特别是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公司法》课程的主要特色1.课程内容设置的针对性。
考虑到我校“财经类,教学型,应用型”的学校定位,本课程内容设置注重夯实基础教育,完善知识结构,侧重学习能力的培养,并据此精心设计具有高质量,有特色的课程体系。
2.注重原理、内容简明。
本课程内容涉及的具体法律规则较多,概念的明确、要点的突出、界限的明晰、用语的简练、分析的深入浅出,有助于学生理解和消化公司法学理论知识。
教学中力求探究规则形成的原因和一般原理,着重于培养学生理解规则的能力、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和触类旁通的本领,以适应公司法高速发展的节奏。
3.本课程具有鲜明的创新性、新颖性。
自1997年开设《公司法》课程以来,一直关注着该门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力求将最新立法以及司法解释文件、国内外最新的原版资料和相关信息反映在教学中,向学生灌输公司法的创新理念,培养创新精神,不断丰富这门具有开放性、发展性的课程内容。
4.本课程应用性强,在教学中始终坚持将公司法理论与商事实践活动相联系。
课堂内外相结合,课堂内适当地介绍相关的商事活动的运作;课堂外要求学生开展相应的调查、实习。
本课程涵盖的知识面广,涉及金融、保险、证券、会计、企业经营管理等众多学科领域。
教学中不仅要讲授公司法学的知识,还应要求学生适当掌握相关背景知识。
二、《公司法》课程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建设的内容与不足(一)《公司法》课程教学方法建设的主要内容1.通过系统讲授法对公司法教材的内容进行讲解、讲述和归纳演绎,使学生能系统地获取公司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及相关法律制度。
2.了解课程教学效果,师生之间召开讨论会,倾听学生的意见,并根据教学班的不同情况,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尤其是利用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演练习题的方法,充分调动学生获取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刺激其学习认知的能动性和灵活性,同时锻炼其敏捷性、创造性和思辩能力。
3.指导学生阅读教科书及其他参考书籍、资料,培养其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形成独立思考的习惯、取得处理信息和运用信息的经验。
4.运用实习指导的教学方法,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指导学生在实习单位参与商事案例的分析和处理,培养其实际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起到检验教学效果的作用。
5.根据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原则,指导学生通过独立思考和探索完成比较复杂的作业或学年论文、毕业论文,使学生在这种自主探究的活动中受到锻炼,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研究的兴趣。
这也是我们完成教学任务,培养高质量人才的保证。
(二)《公司法》课程教学手段建设的主要内容1.传统的教学手段,即通过面授(示范、模仿、练习等),利用黑板、粉笔等简单的辅助条件进行教学。
这是我们在教学过程中所使用的主要教学手段之一,这种传统的教学手段形象、直观、概括性强,学生理解起来较为便捷。
2.探索财经类院校公司法学课程运用现代化教学方法的新途径,充分利用学院的现有的教学资源,制作多媒体课件、教学光盘,利用多媒体教学设备,通过图像和声音更形象、生动、逼真地进行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以提高教学效率。
3.网络、电话等教学手段的运用:教师与学生之间通过公司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探讨王恒(湖北经济学院法学系,湖北武汉430205)摘要:《公司法》课程作为我国高等教育法学专业的必修课和财经类专业普遍的选修课,具有较强的理论性、政策性和一定的实践性、技术性。
目前公司法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建设虽然规划全面、内容丰富,但也尚存不足之处。
公司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关键在于科学设计专题实务研究、案例研讨、成立课外兴趣小组、模拟法庭、旁听审判、疑案抗辩、建立学生实习基地、组织学生专题社会实践、邀请校外实务部门的专家授课等实践教学环节,以丰富实践教学内容。
关键词:公司法;教学方法;改革;实践教学环节设计174··电子邮件、电话等网络教学手段,加强交流。
二年来,许多学生通过这种方式,向教师请教各种理论和现实问题。
特别是一些十分内向、在课堂上很少公开发言的同学也能积极提问。
很多同学在生活中遇到了相关的案例,也来咨询自己应该如何处理。
(三)目前《公司法》课程关于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尚存不足公司法学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在教学方法上应当更加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将课堂教学延伸到实习中。
目前《公司法》课程关于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虽然规划全面、内容丰富,但也尚存不足之处,如传统“填鸭式”、多而全的教学现象仍难以避免;案例讨论时,学生极易脱离教学目的要求而在一些枝节问题上陷入无休止的争论,老师应随时提出问题,进行启发引导,鼓励学生的独立思考和独立见解;讨论之后老师向学生推荐一些有关的参考资料尚未完全落实;课堂练习和课外作业两个环节把握不均,在课堂教学中难以安排专门的时间供师生同做一些课堂练习,从而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消化所学内容,并在每章课后布置一定的思考题。
目前公司法课程关于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具有很大的探讨空间,有待于进一步尝试实例分析研讨辩论教学法,并更多地运用多媒体大信息手段,将法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融会入公司法学教学过程中,变讲授为主为指导性为主,开辟更形式多样的实习基地,通过学生参与、主动思考的教学方式,提高学生的分析处理商事法律问题的能力、培养对公司法的兴趣和求实的精神。
三、《公司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关键———科学设计实践教学环节为了突出公司法学为应用学科的特点,应在课程体系、课程内容、课程进度等的安排上,进行周密、系统的设计,加大实践教学环节的改革力度,在深入浅出地重点讲授基础知识的前提下,注重培养学生运用公司法原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针对课程的不同内容特别设计专题实务研究、案例研讨、成立课外兴趣小组、模拟法庭、旁听审判、疑案抗辩、建立学生实习基地、组织学生专题社会实践、邀请校外实务部门的专家授课等方式,丰富实践教学内容。
(一)专题实务研究由于公司法的内容丰富,许多当前迫切需要解决而难以解决的问题困扰着学生。
教师认真钻研,选出有代表性问题进行专题实务研究,并结合教材内容,在教学时对教材内容进行拓展,这些专题由于时效性强、与实践联系紧密、具有一定的深度,运用了多用法学理论进行分析、总结,并在当前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有效的法律途径,因而得到了学生的普遍欢迎,学生对实务问题的研究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有了极大的提高。
(二)案例研讨针对法学专业实践性强的特点,教师搜集了大量教学案例,能提供与教学内容相关的案例,而且案例的表现方式多样,主要有法院判决书、录相案例、课堂讨论案例和课外讨论案例。
在案例教学中,教师特别注重训练学生掌握分析案例的方法和法学基本理论的运用,而不是拘泥地具体、零研讨会知识的介绍。
通过案例研讨,使学生有机会接触到实际案例,将法学理论知识运用到解决案例问题之中,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对实际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
(三)成立课外兴趣小组课外兴趣小组在教师的鼓励下成立,并开展活动。
教师参加小组的每一次活动,并对活动内容的选择、活动素材的提供提出很多建议,及时对活动效果的效果作出评价,较好地配合了课堂教学,并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思维的运用。
(四)模拟法庭这是中外法学教育最普遍的方法之一。
这种方法虽然有一定的难度,但它通过学生模拟审理全过程,在检验理论掌握的同时,锻炼学生的胆识,形象,直观再现法庭审理过程,学生印象深刻。
这种教学方法主要是为了锻炼学生的法庭组织能力、法学知识的运用能力,并且能够锻炼学生在实务操作中的综合素质。
学生通过训练,更加熟悉法庭的程序,提高实务操作能力,使理论知识得到了细化。
并且,由于模拟法庭生动的形式,吸引了众多学生的参与,在学生中影响很大。
(五)旁听审判授课教师带领学生走出去,到法院旁听审判,使学生在熟悉程序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掌握实体法的具体运用,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之一。
(六)疑案抗辩为了发挥学生的学习主观能动性,将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对疑难案例采取正反方辩论式等对抗方式进行讨论。
辩论式实践性教学弥补了传统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等教学法的不足,其特点是以学生为中心,最大限度地激发、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了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协作学习的能力,提高了学生的综合能力。
实践中,这种方式效果很好,很多同学都对此有极大的兴趣。
这种教学法既为法学专业本科教学提供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也为学生未来的司法实践提供了富于内涵的理论指导。
(七)建立学生实习基地按照教学计划实践教学课时安排,与多家单位合作建立实习基地,利用寒假、暑假等假期到法院、检察院、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实习基地进行专业实习,培养学生的现代法治理念和敬业创业精神。
这种方式能够长期的向学生提供实践的机会,使学生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熟悉实务工作,对法律有更直观的认识。
通过实习,学生的实践能力得到提高,有助于学生掌握实务操作方法,训练实际工作能力。
(八)组织学生专题社会实践考虑到公司法的应用学科的特点,为了避免学生的知识仅仅停留在书本上,造成书本知识与实际情况的脱钩,就公司法学领域的一些与实际联系紧密的重要方面,应经常组织学生深入到实务部门进行专题社会实践。
通过这些专题社会实践,使学生加深了对相关问题的认识,了解了一些公司法理论问题在实践中的表现形态。
(九)邀请校外实务部门的专家授课设计这种方式的目的是使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专家把他们在实务操作中的一些宝贵经验介绍给学生,把实务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提供给学生思考,使学生能够了解实务中的操作经验和关键问题。
这种方式学生十分喜欢,通过这种方式,学生可以有机会与实务界的专家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对学生实务经验的积累和热点问题的理解很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