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产品及其交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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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运作

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运作

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运作资产证券化是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它可以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未来稳定现金流的资产转化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

本文将详细介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运作过程,包括资产池的构建、信用评级、发行和交易等环节。

一、资产池的构建资产池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核心,它是由一组具有相似特征的资产组成的集合。

为了确保资产池的稳定现金流,资产池通常由具有稳定收益和良好信用记录的资产组成,如应收账款、租赁收入、基础设施收费等。

在构建资产池的过程中,金融机构需要对目标资产进行评估和筛选,以确保它们符合证券化的要求。

同时,金融机构还需要对资产池进行风险分散,以降低单一资产的风险对整个资产池的影响。

二、信用评级信用评级是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的重要环节之一,它是对资产池的信用质量和未来现金流的预测。

信用评级机构会对资产池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出相应的信用评级。

信用评级越高,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投资价值越高,投资者也越愿意购买。

在信用评级过程中,金融机构需要提供详细的信息和数据,以便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评估。

同时,金融机构还需要与信用评级机构密切合作,以确保评级结果准确反映资产池的真实情况。

三、发行和交易发行和交易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核心环节之一。

金融机构需要向投资者推销资产证券化产品,并确保投资者能够获得稳定的现金流回报。

在发行过程中,金融机构需要向投资者提供详细的投资说明书和风险揭示书,以便投资者了解产品的特点和风险。

同时,金融机构还需要与承销商合作,以确保发行过程的顺利进行。

在交易过程中,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由买卖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实现资产的流动性和收益的多元化。

四、资金管理和偿付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偿付是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为了确保偿付的顺利进行,金融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和风险控制体系。

首先,金融机构需要定期对资产池的现金流进行监测和管理,以确保现金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其次,金融机构需要与投资者和托管银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透明度。

资产证券化及5个案例

资产证券化及5个案例
• 2、特定目的机构或特定目的受托人(SPV)。这是指接受发起 人转让的资产,或受发起人委托持有资产,并以该资产为基础 发行证券化产品的机构。选择特定目的机构或受托人时,通常 要求满足所谓破产隔离条件,即发起人破产对其不产生影响。 SPV的原始概念来自于防火墙(China Wall)的风险隔离设计, 它的设计主要为了达到“破产隔离”的目的。SPV 的业务范围 被严格地限定,所以它是一般不会破产的高信用等级实体。 SPV在资产证券化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它是整个资产证券化过 程的核心,各个参与者都将围绕着它来展开工作。 SPV有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mpany,SPC)和特殊 目的信托(Special Purpose Trust, SPT)两种主要表现形式。
• 破产隔离从两个方面提高了资产运营的效率: – (1)通过破产隔离,把基础资产原始所有人不愿或不能承 担的风险转移到愿意而且能够承担的人那里去; – (2)通过破产隔离,投资能够只承担他们愿意承担的风险, 而不是资产原始所有人其他资产的风险。
• 破产隔离是通过把资产真实出售给SPV来实现的。 • 在资产证券化中,虽是以“真实出售”之名,而是行担保之实。
资产证券化及5个案例
资产证券化主要基础资产类型
资产证券化及5个案例
资产证券化种类与范围
• 1、根据基础资产分类。根据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不同,可以将资产证 券化分为不动产证券化、应收账款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未来收 益证券化(如高速公路收费)、债券组合证券化等类别。
• 2、根据资产证券化的地域分类。根据资产证券化发起人、发行人和 投资者所属地域不同,可将资产证券化分为境内资产证券化和离岸资 产证券化。国内融资方通过在国外的特殊目的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s,SPV)或结构化投资机构(Structured Investment Vehicles,SIVs)在国际市场上以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向 国外投资者融资称为离岸资产证券化;融资方通过境内SPV在境内市 场融资则称为境内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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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隔离
发起机构(原始权益人) 发起机构(原始权益人)的债务不与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及 其收益混同,从而使资产支持证券远离发起机构的破产风险。 其收益混同,从而使资产支持证券远离发起机构的破产风险。 在原始权益人破产时, 在原始权益人破产时,已证券化的资产不参加其破产清算 破产隔离; -破产隔离; 通过债权和所有权的转移, 通过债权和所有权的转移,使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对支持于 真实出售; 证券的资产有最终追索权 -真实出售; 实现的, 破产隔离是通过设立具有法律保障的特 目的载体实现的 破产隔离是通过设立具有法律保障的特定目的载体实现的, 这是区别于其他融资方式的重要特征。 这是区别于其他融资方式的重要特征。 目的载体的法律形式通常有特定目的信托(SPT) 的法律形式通常有特定目的信托 特定目的载体的法律形式通常有特定目的信托(SPT), 特 定目的公司(SPC) 定目的公司(S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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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证券化法律框架和市场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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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主体的选择 特定目的公司(SPC):在中国出台专门的SPC立法之前, 特定目的公司(SPC):在中国出台专门的SPC立法之前, (SPC) SPC立法之前 难以按照现行《公司法》的规定, 难以按照现行《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能够满足资产证 券化要求的SPC 难以依照《公司法》 SPC, 券化要求的SPC,难以依照《公司法》关于公司债的规 发行资产支持债券。 定,发行资产支持债券。 特定目的信托(SPT) (SPT): 信托” 特定目的信托(SPT):“信托”在中国现行法律下不是 法律主体,而只是委托人、受托人、 法律主体,而只是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所构建的法 律关系,以特定目的信托作为发行主体也存在法律障碍。 律关系,以特定目的信托作为发行主体也存在法律障碍。 受托机构:以受托机构作为发行主体, 受托机构:以受托机构作为发行主体,符合信托制度的 基本原理。在建行资产证券化试点方案中, 基本原理。在建行资产证券化试点方案中,由受托机构 作为发行主体, 作为发行主体,通过信托发行以特定目的信托项下信托 财产为偿付基础的信托受益凭证。 财产为偿付基础的信托受益凭证。

小额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探讨.docx

小额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探讨.docx

小额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探讨.docx小额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探讨一、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含义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政F国民抵押贷款协会通过将小额同质住房抵押贷款整合为资产组合,向融资机构发售了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而该融资机构又将这些信贷资产作为担保,将其以有价证券为产品向广大投资人发售。

当信贷资产证券化出现以后,很快就被西方欧美的工业化国家学习并运用,这也极大推动了世界资本市场的运作。

信贷资产证券化即把信贷资产中预计可以出现的现金流当成基础资本,通过资本市场将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从而到达融资目的的工具。

换句话说,信贷资产证券化就是把能够预计产生现金流且流动性较差的信贷资产进行发售,市场中的信贷机构会买入这些信贷资产,其针对把这些信贷资产的未来收益设立资产池,再把该资产池里面的资产风险和收益进行有效重组与分割,最后得到能够用于市场上流通及交易的有价证券。

二、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分析(一)交易描述小额贷款公司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拟转让小额贷款余额应收款债权发行资产管理计划补充其贷款资金,融资方第一大股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人已在金融市场多次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外部评级AA。

(二)交易结构设计交易流程为融资方小额贷款公司向资产管理公司提出融资申请,并明确本资产管理计划的交易结构、交易规模、成本和期限。

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图。

计划采用的是集合资金对接模式,合格投资者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相关文件。

本计划拟委托合格商业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应与拟委托的托管人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并开立相应资金专户。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在资金划入托管账户时宣布成立;资产按照《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小贷发放融资。

三、风险管理与评估(一)强化风险自留小额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起方持有一定数量的劣后级资产支持证券,设置原则即要超过各单总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的百分之五,而持有的期限也要高于劣后级证券的存续期限。

这样一来,就可以使本项目小额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广大投资人和小额信贷之间更加紧密的关联起来,从而对道德风险有效防控。

八张图全面解读ABS中的双SPV交易结构

八张图全面解读ABS中的双SPV交易结构
SPV还具有税收中性的作用。在国外,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通常可以获得税收优惠,而且,由于该笔证券化业 务是SPV的唯一业务,其基础资产的利息收入大部分都以证券利息的方式支付出去,所以SPV几乎不用纳税。SPV 的税收中性是促使国外资产证券化业务蓬勃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
当然,SPV还承担着发行证券的任务。因为发起人把资产“真实出售”给SPV,所以SPV实际上拥有这些基础 资产,具备发行证券的资格。
二、不同的SPV在破产隔离、税收、证券发行方面的比较
1. 特殊目的信托(SPT) 特定目的信托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为法律基础,信托公司作为特定目的 信托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受托人,从发起机构或原始权益人处获得基础资产。这种结构下,破产隔离的效力是 《信托法》所赋予的,《信托法》第十五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第十六 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相区别”。因此,以信托形式进行资产转让,可以实现完全的破产 隔离,具有最强的破产隔离效力。 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SPT的破产隔离体现在两个方面:SPT和受托人的破产隔离,SPT和发起人的破产隔离作 用。 2. 特殊目的实体(SPE) 在国内,最常见的特殊目的实体是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此处以专项计划为例,讨论其 破产隔离效力。 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是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 公司子公司为开展证券化业务专门设立的SPV(为避免混淆,下文以SPE表示),“专项计划资产独立于原始权益 人、管理人、托管人及其他业务参与人的固有财产。原始权益人、管理人、托管人及其他业务参与人因依法解散、 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专项计划资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2023年 资产证券化 新规

2023年 资产证券化 新规

2023年资产证券化新规摘要:一、资产证券化的概述二、2023 年资产证券化新规的内容1.资产证券化的定义和分类2.资产证券化的参与主体和流程3.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和交易4.资产证券化监管政策和法规的变化三、2023 年资产证券化新规的影响1.对金融机构的影响2.对实体经济的影响3.对投资者的影响四、结论和建议正文:资产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ties,简称ABS)是指以基础资产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设计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的一种特殊类型的证券。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融资工具,可以将流动性较低的资产转化为具有较高流动性的证券,从而为企业提供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时为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

在2023 年,我国针对资产证券化发布了一系列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资产证券化的定义和分类新规明确了资产证券化的定义,并将其分为信贷资产证券化、企业资产证券化和资产支持票据等类别。

同时,新规还对各类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发行主体、交易结构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2.资产证券化的参与主体和流程新规明确了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参与主体,包括发起人、特定目的载体、信用增级机构、评级机构、律师、会计师等。

并对各参与主体的职责和义务进行了规定。

此外,新规还对资产证券化的流程进行了梳理,包括资产筛选、尽职调查、结构设计、发行和交易等环节。

3.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和交易新规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和交易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信息披露、发行定价、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

同时,新规还强化了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风险管理和监管,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资产证券化监管政策和法规的变化新规对资产证券化的监管政策和法规进行了调整,包括简化审批流程、提高监管透明度、强化风险防范等方面。

这些调整有利于促进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

2023 年资产证券化新规的实施对金融机构、实体经济和投资者都产生了积极影响。

资产证券化介绍及案例分析

资产证券化介绍及案例分析

资产证券化资料汇总一、资产证券化简介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传统的证券发行是以企业为基础,而资产证券化则是以特定的资产池为基础发行证券。

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发行的以资产池为基础的证券就称为证券化产品.资产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是指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的证券的行为,使其具有流动性.(一)资产证券化的概括1、广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某一资产或资产组合采取证券资产这一价值形态的资产运营方式,它包括以下四类:1 )资产证券化实体资产证券化:即实体资产向证券资产的转换,是以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并上市的过程。

2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把欠流动性但有未来现金流的信贷资产(如银行的贷款、企业的应收帐款等)经过重组形成资产池,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

3 )证券资产证券化:即证券资产的再证券化过程,就是将证券或证券组合作为基础资产,再以其产生的现金流或与现金流相关的变量为基础发行证券。

4 )现金资产证券化:是指现金的持有者通过投资将现金转化成证券的过程。

2、狭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信贷资产证券化。

按照被证券化资产种类的不同,信贷资产证券化可分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的证券化(Mortgage-Backed Securitization,MBS )和资产支持的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 ABS )。

概括地讲,一次完整的证券化融资的基本流程是:发起人将证券化资产出售给一家特殊目的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 ,或者由SPV主动购买可证券化的资产,然后SPV 将这些资产汇集成资产池(Assets Pool ),再以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在金融市场上发行有价证券融资,最后用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来清偿所发行的有价证券。

(二)资产证券化通俗解释:A:资产证券化在未来能够产生现金流的资产B:上述资产的原始所有者;信用等级太低,没有更好的融资途径C:枢纽(受托机构)SPVD:投资者资产证券化--B把A转移给C,C以证券的方式销售给D。

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结构的运作流程

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结构的运作流程

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结构的运作流程示例文章篇一:《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结构的运作流程》我来给大家讲讲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结构和运作流程吧。

这可有趣啦,就像把一堆零散的宝贝打包变成一个超级宝藏盒一样。

首先呢,得有个发起人。

这个发起人就像是宝藏的收集者。

比如说,银行有很多贷款,这些贷款就像是一颗颗小珍珠。

银行就是发起人,它想要把这些小珍珠变成一个大珍珠项链,这样就能换更多的钱啦。

然后呢,发起人会把这些资产,也就是那些小珍珠,转移给一个特殊目的机构(SPV)。

这个SPV啊,就像是一个魔法盒子。

它专门用来接收这些资产,让这些资产变得更有价值。

这个过程就像是把小珍珠放进魔法盒子里,在这个盒子里,小珍珠就会发生神奇的变化。

那这个SPV怎么让资产变化呢?它会对这些资产进行包装。

这包装啊,就好比给小珍珠穿上漂亮的衣服。

SPV会把这些资产进行分类、评估价值,就像给小珍珠按照大小、颜色分类一样。

然后呢,SPV会根据这些资产发行证券。

这证券就像是从魔法盒子里拿出来的有魔力的卡片,这些卡片代表着对这些资产的权益。

接着就到投资者啦。

投资者就像是那些寻找宝藏的冒险者。

他们看到这些有魔力的卡片,就会想:“哇,这个看起来好有潜力哦!”于是他们就会花钱购买这些证券。

投资者购买证券的钱呢,就会流到SPV那里。

这时候,SPV就像一个中转站,它会把一部分钱给发起人。

发起人就像得到了一笔意外之财,它可以用这笔钱去做其他的事情啦,比如发放更多的贷款之类的。

而SPV呢,还会用一部分钱来管理这些资产,确保这些资产能够产生足够的收益。

在这个过程中,还有服务者呢。

服务者就像是小珍珠的守护者。

如果是贷款资产的话,服务者就要负责向借款人收钱,就像守护小珍珠不被弄丢一样。

服务者会把收到的钱交给SPV,SPV再按照证券的约定,把收益分给投资者。

你可能会问:“这资产证券化有啥好处呢?”这好处可多啦!对于发起人来说,就像银行,它可以把自己的资产盘活,得到更多的钱去做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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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产品及其交易结构 (一)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 一.信托结构、债权融资结构和股权融资结构 资产证券化通过构建一个严谨、有效的交易结构来保证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成功,实现融资目标。根据证券化交易所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的法律性质,可将证券化交易结构分为三大类:信托结构、债权融资结构和股权融资结构。 在信托结构中,SPV将其以信托方式持有的支持资产的收益权分成若干相等的份额,并将每一细分的权利份额以信托受益凭证的形式发售给投资者,每一份信托受益凭证都代表对支持资产的等额的收益权。历史上最早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抵押参与证(Mortgage Participation Certificates)和现在主流的资产支持证券品种之一的过手证券(Pass-through Securities)均属于信托受益凭证。 债权融资结构是指SPV以支持资产为担保向投资者发行相应规模的债权凭证进行融资的交易结构。SPV系投资者的债务人,其所持有的支持资产的收入应优先用于清偿债权凭证。债权凭证类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品种有转付证券(Pay-through Securities)和资产支持债券(Asset Backed Obligation)等。 股权融资结构,顾名思义就是SPV所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为股票,主要是优先股股票。在股权融资结构中,SPV向投资者发行优先股股票,所募得的资金作为支持资产转移对价支付给发起人,实现发起人的融资目的。优先股股票的股息率、赎回期等都根据支持资产收入实现情况而确定,交易通常还设计了对优先股股息的担保措施。由于投资者享有股息需经历双重所得税收,交易的综合成本较高,因此,除非SPV享有税收优惠,证券化交易一般较少采用股权融资结 构。 二.单一交易交易结构和循环交易结构 根据支持资产发起方式的区别,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又可分为单一交易交易结构和循环交易结构。单一交易结构是指发起人一次性发起支持资产转移给SPV以供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证券化交易结构,为大多数证券化交易所采用。循环交易结构是指发起人除在证券化交易开始时向SPV提供交易所需的初始支持资产外还在交易过程中陆续发起新的支持资产的交易结构。 证券化交易采用循环交易结构主要目的之一是摊薄交易成本。由于证券化交易需要投资银行、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受托管理人、服务商、信用评级机构、信用支持机构等众多中介机构的参与,需向这些机构支付高昂费用和酬劳,这些费用和酬劳大部分是刚性的,构成交易的前期费用和固定成本。为摊薄融资成本,唯有扩大交易规模或延长交易周期,而此点只有在循环交易结构中才能得到实现。循环交易结构也因此主要为那些一次只能发起规模较小或期限较短的支持资产但可持续发起同质资产的发起人所采用。 当前所普遍采用的循环交易结构主要有三种:再循环结构、先行融资帐户结构和仓储型循环结构。 1.再循环结构 再循环结构适用于以较短期限资产支持发行较长期限的资产支持证券的情形,该结构通过“一次发行(证券化产品)、循环购买(证券化资产)”的方式将短期资产转变为长期证券,多应用于信用卡应收款、商业应收款等短期资产的证券化。再循环结构交易周期包含循环期和摊还期。在交易前期也即循环期,支持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并不立即用于清偿资产支持证券,收入现金流除少部分被 用于支付证券化产品到期利息外,其余全部被用于再向发起人购买新的支持资产补充因现金不断流出而导致已有资产规模“缩水”的资产池,如此循环维持资产池内资产规模,并将短期资产组合成长期资产。循环期间由SPV根据其自身的资金总体调度策略,以及潜在证券投资人的投资偏好进行设计。循环期间结束后则进入交易末期也即摊还期。在摊还期内,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将将全部按计划向投资者偿付证券本息,届时投资人可定期收取利息与本金分配。证券之本金支付可以是量入为出,或依一预定方式分配,或是先存入本金汇集专户最后再一次性偿还。 由于在循环期内资产池的规模和信用质量因支持资产的不断更替而一直处于变动之中,这种不确定性增加了交易风险,投资者、信用支持机构及评级机构都对此极为关注。因此,在再循环结构中,对后继发起的支持资产有较严格的要求以确保资产池质量,对交易的信用增级要求也较高,并且评级机构对交易还有额外的跟踪、风险管理和报告的要求。服务商一般也会被授权对资产池进行积极管理,以投资人获利最大化为目的有选择地购买后续应收款资产。此外,为了防止循环期内资产池信用质量恶化而影响证券本息支付,再循环交易结构一般都相应地规定一旦发生某些可能导致资产池信用质量恶化的事件或条件,且该类事件或条件在一定时期内未得到消除或无法消除其对交易的影响,则交易将立即终止循环期而进入偿还期,资产池所实现所有收入都将被支付给证券化产品投资者,证券化产品将被迅速提前清偿。这些事件或条件被称为提前摊还事由,又称“警报开关”,大致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交易相关参与方的声明与保证有重大不实,或有严重违约情况发生; ○2资产池内应收款延滞付款或坏帐冲销过多,以及因违约或坏帐冲销以外的 原因(如产品退货、现金折扣、广告折扣、数量折扣、酬宾计划、订价争议等)引起的对资产池内应收款余额的非现金抵减比率过大; ○3交易的信用支持降至所需水平之下,或者交易的融资基础不足(a borrowing base deficiency)且无法在指定时间内改善。 ○5发起人产品出口限制或外汇管制(对出口应收款证券化交易而言) ○6与发起人相关之事由,譬如发起人出售其主要资产或子公司。 设计提前摊还事由的目的是为了增强证券化交易的信用品质,降低证券化交易所需的信用支持水平和强度;但与此同时,提前摊还事由的设计可能也会导致交易被不必要地提前结束。为确保证券化交易的稳定和交易的整体利益,防止交易不必要地提前进入摊还期,交易通常在警报开关被“触发”后并不立即结束循环期,而是设有一缓冲期继续观察交易的现金流状况是否好转;只有在经过该缓冲期后交易现金流还无法恢复到警报被“触发”前的状态时才提前进入摊还期。 再循环交易结构通过在循环期内不断补充资产池以保持资产池规模达一定时间的方式解决了支持资产规模不大和期限较短所带来的高成本问题。但再循环结构包含了普通交易结构所没有的循环期,使得交易周期延长,势必提高证券利率和利息支付总量。因此,发起人应综合比较再循环交易所带来的成本节约与增加的利息支出以决定是否采取该交易结构。 2. 先行融资帐户结构 先行融资帐户结构实质上是一种“先行发行(证券化产品)、后续购买(证券化资产)”的结构融资方式。在该结构下,SPV所发行的证券规模大于交易开始时的支持资产规模,发券所募资金多出支持资产价值部分将存入先行融资帐户,投资于流动性强、风险小的合规资产如国债等,待一段时间后发起人发起了 新的资产,SPV再用先行融资帐户内资金购入该等新资产,扩大支持资产池规模。先行融资帐户结构以初期较少的支持资产支持发行大规模的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实现单位证券发行费用摊薄的目的,但另一方面也存在缺陷:由于先行融资帐户内资金在购买后期发起支持资产前,主要投向低风险高流动性资产,投资收益较低,而SPV需支付的资产支持证券利息较高,也即先行融资帐户内资金成本大于资金收益。因此,发起人应综合考虑先行融资帐户负利差引致的成本增加与扩大资产池规模所带来的发行费用节约作出是否采取先行融资帐户结构的决策。 3.仓储型循环结构 仓储型循环交易结构通过“多次发行(证券化产品)、多次购买(证券化资产)”的方式实现短期资产证券化融资的长期化,以交易周期的循环也即连续的数个交易达到循环交易目的,其所发行的证券化产品一般为商业票据或其它短期债务融资工具。在仓储型循环结构中,发起人与SPV约定,发起人可视其融资需求在证券化交易开始后的一定时期内不断发起新的支持资产;SPV也有义务在约定期间内受让发起人后续发起的支持资产并以之为支持追加发行新的资产支持证券。除非证券化交易依约进入末期或发起人决定终止发起后续支持资产。后续发起的支持资产的价格或计价方式(例如对贷款资产的计价方式可约定为一基准利率再参考发起时的市场利率加减一利差,该利差也可事先约定为一定值,也可在一定范围内变动)、发起规模和时点可由发起人与SPV预先确定;也可由发起人在不违背其与SPV事先协议安排的情况下自主决定。而该类循环交易结构的名称正是由来于资产发起人在该种交易结构中发挥了类似支持资产“仓库”的作用;又由于在交易过程中发生多次的支持资产买卖,该循环结构也被称为“多 重销售结构”。 发起人可以利用仓储型循环交易结构一定的固定成本募集几倍于其在一般的证券化交易中所能融通的资金。通过循环交易结构的安排,发起人可获得一条由相同SPV、相同市场、相同中介机构等所组成的“融资管道”,取得经承诺的稳定的资金来源,控制和降低了将来融资的利率风险。发起人还可借助该结构视自身情况决定融资规模,当其自身资金短缺时,可在一段时期内通过后续发起支持资产进行数次从性质到形式都相同的证券化交易实现融资目的,只不过每次发行的规模、证券利率、信用等级及到期日等都依当时实情而定;反之,当其资金充裕时,则可停止发起或减少证券化交易次数或规模,由此获得相当的流动性便利。并且,与先行融资帐户结构相比,仓储型循环结构中SPV只有在发起人每次发起出售新的支持资产后才追加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从而避免了部分所募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 仓储型循环交易模式还可使资产发起人利用前次发行证券受偿后剩余的“未用尽”的支持资产作为对后续发行证券化产品的超额抵押,在后续的证券化交易中只需提供与每次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额相当的支持资产即可,而交易的循环重复进行也导致后续交易实际操作成本下降,这些都使得后续证券化成本和费用较初期大为降低,有利于资产发起人和SPV“摊薄”证券化交易周期总体成本。因此,这种“少量多次”的交易模式较之那种一次性发起涉及较多数量资产发起人的应收款资产而交易周期却较短的常规证券化交易模式,无疑还是节约了交易的综合成本。 (二)资产支持证券基本品种 资产支持证券可分为两大类:所有者凭证和债权凭证。前者如信托受益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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